女兒被抓捕把我顯明了
2023年10月14號傍晚,一個姊妹對我説新光教會的帶領被警察抓捕了,我聽後一驚,「啊!不會是我女兒吧!」我急忙打開信,看到「閔静被抓了……」我整個人一下子癱軟了,心想:「我女兒真的被抓了!那些警察那麽邪惡卑鄙,對信神的人不擇手段地殘酷迫害,女兒怎麽受得了啊!女兒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我哪捨得讓孩子受苦啊!」我心如刀絞,恨不得自己替女兒受這個苦。更讓我擔心的是如果警察知道我女兒是教會帶領肯定會逼她出賣教會情况,如果不説,警察會不會把我女兒打殘打死啊?如果打殘了,她還年輕,那接下來怎麽生活呀?如果打死了,我就永遠失去女兒了。我女兒聚會才兩年多,還没明白多少真理,神怎麽許可警察抓捕她呢?而且我女兒放下工作、放弃婚姻全時間為神花費,神怎麽不保守我女兒呢?神不是愛人的神嗎?我心裏對神有了埋怨,越想越難受,眼泪也止不住地往下流。我想看看神的話扭轉情形,可我根本看不進去。想到之前與我配搭的兩個姊妹被抓後警察逼着她們出賣帶領工人,還强制給她們洗腦,最後她們都背叛神做了猶大,這次警察肯定也要逼我女兒出賣,如果警察再給她洗腦她受迷惑做了猶大,那就徹底失去蒙拯救的機會了!我心裏不由得又發起怨言:「神怎麽不保守我女兒,讓她臨到這樣的環境啊?」我又埋怨接待的姊妹不够小心,没留意到環境危險及時轉移。那幾天我的情形很糟糕,吃不下飯、睡不着覺,盡本分也没心思,配搭的姊妹跟我交通神的話我也聽不進去,總是身不由己地胡思亂想。我知道這樣下去會耽誤本分,自己的生命也受虧損,就來到神面前禱告:「神啊!我女兒被抓我很消極軟弱,對你還有埋怨誤解,臨到這樣的環境我不知道該學什麽功課,願你帶領我明白你的心意。」
之後,配搭的姊妹給我看了段神的話:「人得常常省察自己内心深處與神不相合的東西,還得省察人對神的誤解。這個誤解是怎麽産生的?人為什麽會對神産生誤解呢?(觸及到人的利益了。)人看到猶太人被逐出猶太地這個事實後,就覺得情感受傷害了,『神剛開始那麽愛護以色列人,帶領他們出埃及、過紅海,又給他們降嗎哪,給他們泉水喝,然後又親自頒布律法帶領他們,教導他們如何生活,神對人的愛真是滿滿的,那個時代的人太幸福了!眨眼工夫,神對待他們的態度怎麽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了呢?神的愛哪兒去了?』人的情感通不過了,這時候人就疑惑了,『神到底是不是愛呀?當初神對待以色列人的態度怎麽一點兒也看不到了呢?神的愛在此時此刻消失得無影無踪了,神到底有没有愛啊?』人的誤解就産生了。那人産生誤解的背景是什麽?難道是因為神作的不合乎人的觀念想象,是這個事實讓人對神有誤解了?人這樣誤解神,是不是因為人把神的愛給定規了?人認為,『神就是愛,神就應該看顧保守人、賜給人恩典祝福,這才是神的愛呢!我就喜歡神這麽愛人,尤其是從神帶領人過紅海那件事上,看到神太愛人了,那時候的人真幸福啊!我要是其中一員就好了。』當你陶醉在其中的時候,你把神在此時此刻所流露的愛當成了最高真理,當成了神實質的唯一標志,你就把神定規在你的心裏了,你就把神此時此刻所作的這一切定規成是最高的真理,認為這是神最可愛的地方,也是最讓人尊敬、最讓人敬畏的地方,這就是神的愛。事實上神這麽作本身就是正面事物,但是這件事在你心裏因着你的定規變成了你的觀念,成了你定規神的根據,使你誤解了神的愛,好像神的愛除了憐憫、看顧、保守、帶領、賜恩典、賜祝福這些之外就没有别的,神的愛只是這麽多。你為什麽能這麽寶愛這些方面呢?是不是跟你自己的利益有關?(是。)跟你哪些利益有關?(肉體享受,生活的安逸。)因為人信神就想從神得這些東西,其他的不想得,什麽審判刑罰、試煉熬煉,為神受苦、撇弃花費,甚至為神捨命,人不願意去想這些,人就想享受神的愛、神的看顧保守、神的帶領,所以人把神的愛定規成神實質的唯一標志,定規成神唯一的實質。在神帶領以色列人過紅海這個事實上,神所作的這些是不是成了人産生觀念的一個源頭了?(是。)這些成了人類對神産生觀念的背景。産生了這樣的觀念,那人對神的作工、對神的性情還能達到真實的認識嗎?很顯然,不但不能認識,還産生了誤解、觀念,這就證明人的認識太片面了,不是真實的認識。因為這不是真理,這是人憑自己的觀念想象、自己的私欲分析、解讀出來的一種愛、一種認識,這與神真實的實質是不相符的。神對人的愛除了施憐憫、拯救、看顧、保守、垂聽人的祈求之外,還有什麽?(責打管教、修理對付、審判刑罰、試煉熬煉。)對了,神的愛太多了,擊打、管教、責備、審判、刑罰、試煉、熬煉……這些都是神的愛,這才是全面的,這才是合乎真理的。如果認識到這些,當你省察到自己對神有誤解的時候,是不是就能認識到自己的偏謬了,就能很好地反思自己錯誤的地方了?是不是就能幫助你從對神的誤解中走出來?(是。)要達到這些就得尋求真理,人只要尋求真理,就能解除對神的誤解,解除了對神的誤解,人就能順服神的一切安排。」《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明白真理才能認識神的作為》看了神的話我才認識到,我活在對神的誤解中是因為我把神的愛定規了。在我的觀念想象中就認為憐憫慈愛、保守祝福是神的愛,而逼迫患難、試煉熬煉不合我的觀念,這就不是神的愛,所以當女兒被抓後我就發怨言埋怨誤解神,不能順服神擺設的環境。回想之前我因着警察的追捕離開了家,那時候孩子小,在神的看顧保守下孩子健康成長,我覺得這是神的愛;女兒信神後在教會盡上了本分,我覺得我們全家都在為神花費,到時候都能有好的結局歸宿,更覺得這是神的愛,心裏很感謝神。如今女兒被抓很可能遭受酷刑,如果經受不住迫害做了猶大還會失去蒙拯救的機會,我就對神的愛産生了質疑,埋怨神不保守我女兒,心裏對神有了誤解。我看待神的愛完全是根據對自己是否有利來衡量的,神保守我家庭一切順利、平平安安,對我的家人有利,我就説神是愛,當臨到的環境不合我的觀念,對我的家人不利,我就否認神的愛。我認為神的愛就是憐憫慈愛、保守祝福,這是我的觀念想象,是不符合真理的。神的愛不光是憐憫慈愛,還有審判刑罰、試煉熬煉。就像女兒被抓外表看不是好事,但如果她能尋求真理站住見證,她的信心和受苦的心志都能得到成全,對她來説其實是好事。而且女兒被抓把我對神的觀念想象、無理要求全顯明出來了,使我能反省自己的敗壞、摻雜,我也明白了信神不應該追求恩典祝福,得注重經歷神的作工説話,得着真理脱去敗壞達到性情有變化才是最重要的。看到神不管怎麽作對人都是拯救、都是愛。
過後我針對自己的問題繼續尋求,女兒被抓,我心裏總對神有要求、有怨言,這屬于什麽性質的問題呢?尋求中,我看到神的話:「有些愚昧的父母看不透人生,看不透命運,不認識神的主宰,在對待子女的事上就容易做愚昧事。比如,子女獨立之後,遇到了一些特殊的事情,臨到一些苦難或者是一些重大的事故,有的是病痛,有的是官司,有的是離异,有的是上當受騙,還有的是被綁架,被人害了,毒打了,面臨死亡,甚至還有一些子女吸毒,等等。臨到這些特殊的重大事件時,父母應該怎麽辦?多數父母的表現是什麽?是不是做了有父母身份的受造之物該做的?很少有父母聽到這些事之後像聽外人的事情一樣,多數父母都是一夜熬白了頭,一宿一宿睡不着覺,白天吃不下飯,絞盡腦汁地想,甚至還有的痛哭流泪,眼睛也哭紅了,眼泪也流乾了,就一個勁兒地禱告神,讓神看在他信神的份上能够保守他的子女,恩待、祝福他的子女,網開一面,留兒女一命。作為父母,在這種情况下,人性的軟弱、脆弱,還有對子女的情感都暴露出來了,同時暴露的是什麽?對神的悖逆。他祈求神,禱告神,讓神保守自己的子女不出什麽灾禍,即使臨到灾禍也能不死,能够從危險中脱離出來,不被惡人害,病情不會加重,會好起來,等等這些。他是在求什麽?(神,他這樣禱告是在要求神,還帶着埋怨。)一方面是對子女臨到這些事極其不滿,埋怨神不該讓他的孩子臨到這類事,不滿裏就帶有埋怨,然後求神改變主意,别這樣作,讓自己的子女脱離險境,能够平安,得病的能痊愈,攤上官司的能擺脱官司,面臨禍端的能够免去禍端,等等,就是一切平順。他這樣禱告一方面是埋怨神,另一方面還對神提出了要求,這是不是悖逆的表現?(是。)言外之意是,神這樣作不對、不好,不該這麽作。因為他是你的子女,你信神了,神就不應該讓他臨到這些事,他與其他人的子女不一樣,他應該偏得神的祝福,看在你信神的份上,神應該祝福他,神要是不祝福他,你就難過,你就哭,你就鬧,你就不想跟隨神了,他要是死了,你也活不成了。是不是這個意思?(是的。)這是不是跟神抗議呢?(是。)這就是在跟神抗議。」《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九)》神揭示父母在兒女臨到不幸時對神提出無理智的要求,認為神應該這樣作、應該那樣作,不然就埋怨神,這是在跟神抗議。我就是這樣的情形。自從我得知女兒被抓就開始擔心,怕警察酷刑折磨我女兒,更擔心她出賣弟兄姊妹做了猶大没有好的結局,不知不覺就埋怨神:「好歹我女兒放下工作全時間為神花費,神怎麽不保守她呢!」我對神不是誤解就是提出無理要求,太没理智了!想想每個人每天臨到什麽環境都有神的主宰安排,而我對神的主宰不認識,女兒被抓我就跟神耍蠻、對抗,配搭的姊妹給我交通神的話我還不聽不接受,這個情形不解决,如果女兒真有個三長兩短,那我肯定得發怨言甚至跟神翻臉背叛神。想到約伯臨到試煉的時候萬貫家産、兒女都被剥奪,自己身上還長滿毒瘡,但約伯認識到家産、兒女都是神賜給的,被剥奪也有神的許可,他不埋怨、不講理,能順服神的主宰安排,還能稱頌神的名。而我臨到女兒被抓這事就對神的全能主宰、神的權柄産生了質疑,一味地擔心害怕,還跟神提要求、講理,這是悖逆抵擋神啊!認識到這兒,我不願再悖逆抵擋神,無論我女兒怎麽樣,會不會受酷刑、有没有好的結局歸宿,我不埋怨,一切順服神的主宰安排。
後來,我看到神的話:「其實在神眼中,兒女與父母的生命都是獨立的,他們互相之間没有所屬關係,也没有上下級關係,當然更没有擁有與被擁有的關係,他們各自的生命都是來源于神的,各自的命運也都是神主宰的,只不過子女是由父母生的,父母比子女年長,子女比父母年幼,人就憑藉這一層關係,憑藉這個表面的現象,就認為子女是父母的附屬品,子女是父母的私有財産。這不是從根源上看事,只是從表面上、肉體上、情感上來論事,所以人這個論法本身就是錯誤的,角度是錯誤的。是不是?(是。)」《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九)》「父母在一個人一生中所擔負的責任除了生産與撫養之外,無非就是在形式上給一個人提供了成長的環境罷了,因為任何人的命運只與造物主的命定有關,一個人有怎樣的未來不是任何人能左右得了的,而是早已命定好的,包括人的父母也不能改變一個人的命運。就命運而言,每個人都是獨立的,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命運,所以任何人的父母對于一個人一生的命運都没有絲毫的攔阻,而對于一個人此生所扮演的角色也絲毫不會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可以説,一個人無論被命定生在什麽家庭,在何環境下長大,都只是其完成此生使命的前提,絲毫不能决定一個人一生的命運,也絲毫不能决定一個人在怎樣的命運中完成其使命。所以,没有任何父母能幫助一個人完成此生的使命,也没有任何親人能協助一個人擔任好此生的角色。一個人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在怎樣的生存環境中擔任自己的角色,這完全取决于一個人此生的命運。」《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我認為女兒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就把女兒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産」,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因為人的生命都來源于神,是神給了人這口氣息,父母只是把兒女生下來,撫養到兒女長大成人父母的使命就完成了。每個人都是獨立的,父母和兒女也都有各自的命運,都要按照造物主命定的軌迹生存,履行自己的職責。我也明白了,我一直擔心女兒肉體受苦,還想我這個當媽的替她去受苦,主要是對神的主宰不認識。其實,每一個人一生中要經歷哪些事、受哪些苦、擔任什麽角色神早就都命定好了,我的擔心顧慮都是多餘的,再擔心也不能改變什麽,更不能决定女兒的前途命運。這次女兒被抓,如果她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苟且偷生出賣弟兄姊妹做了猶大被開除,那是由她的本性實質和所走的道路所决定的,這是誰也改變不了的。明白了這些,我心裏一下子亮堂了,現在我該實行的就是把女兒交托給神,順服神的主宰安排,把心投入到工作中盡好本分。後來通過吃喝一些神的話,我也明白了神末世作的是成全人、顯明淘汰人的工作,神利用大紅龍效力來揚場潔净教會,如果是追求真理的人,不管中共用什麽詭計、編造什麽謡言謬論都不會受迷惑,不會否認神、背叛神,能為神站住見證,而不追求真理、不屬神的人也藉着這樣的環境被顯明淘汰。神通過這樣惡劣的環境來檢驗人,站住見證的是麥子,站不住見證的就是被撇弃的稗子,這是神檢驗人工程的一種方式,也是神作工的智慧。現在我女兒被抓,她能不能經得起檢驗、能不能有見證在乎她平時追求真理如何,也與她的本性實質和自己所選擇的道路有關。如果能站住見證,説明女兒是真心信神的人,如果在這個試煉中她否認神、背叛神,正好被神顯明,神對每個人都是公義的。認識到這兒,我心裏釋放坦然了。
現在女兒被抓已經兩個多月了,還没有女兒的任何消息,但我知道女兒的命運掌握在神的手中,心能不受這事的轄制。同時我也認識到,我現在還能有機會盡本分應該好好珍惜,作好我的本職工作,盡上自己的本分與責任。當我放下對女兒的擔心顧慮,心也能投入到本分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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