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母親離世的陰霾
2012年,我因信神盡本分被中共警察抓捕,判刑五年。當時我母親已經六十多歲了,得過中風,半身不遂還來監獄看我。看到母親行動不便,站都站不穩,我心裏説不出什麽滋味,「母親養我這麽大,没享上我的福不説,這麽大歲數還為我操心。」出獄後得知我坐監期間警察去我家調查我,給我母親録像,還説了一些恐嚇的話,母親受驚嚇病情又加重了。我覺得特别虧欠母親,就想以後得好好照顧母親,讓母親少受點苦。可是未能如願。警察還是不斷調查、監視我,為了安全我只能離開家盡本分。
兩年後,我得知母親在我姐家就偷偷去見了母親一面。看到母親眼睛花得看不清路,拄着拐杖步履蹣跚,每動一下都很艱難,説話也很困難,我心裏很難受。尤其是母親問我「下次啥時候回來啊?」我都不知道怎麽回答,因為警察還在找我,我這次是冒險回來的,這一走我也不知道啥時候能回來。母親就看着我等着我回答,可我心裏没有底,撫摸着母親的肩膀没吭聲。離開姐姐家後,母親的問話就在我耳邊回響,我越想越難受,覺得連句承諾的話都不能給,很愧對母親。不久,我得知我姐也因信神被抓了,我不敢再去我姐家了。當時我心如刀絞,想到母親那麽大歲數躺在床上不能動,説不定哪天就走了,我作為女兒連盡孝的機會都没有了。没多久,瘟疫大暴發,各地死了很多人,我不由得又開始擔心:「母親會不會染上瘟疫呢?能不能逃過這一劫啊?萬一母親走了,我連母親最後一面都見不到了。」後來我就想辦法聯繫上了家人,得知母親離世快一個月了。聽到這個消息,我呆呆地坐在椅子上,强忍着眼泪没有流下來,想到母親臨走前也没能見我最後一面,母親會不會説我没良心?會不會説我心狠哪?回到家我放聲大哭,想到母親養我這麽大,她活着的時候我没能照顧她,死了我也没能見她最後一面,我就覺着良心受譴責,就有一種負罪感籠罩着我。那段時間,看到有的老年人在自己家門前曬太陽,有子女在跟前照顧,我就想我也没有陪着母親在門前曬曬太陽,給她修修指甲、理理髮。接待家姊妹做頓好吃的飯菜,我也想着我没能給母親做上一頓這樣的飯菜,可再也没有機會了。春節期間,看到樓下的人都紛紛往老家趕,有的開着車帶着孩子回鄉看望老人,我就數算我有多少年頭没有陪伴母親了。那段時間,雖然我也盡着本分,但只要一閑下來我就會想念母親,覺得虧欠母親,甚至後悔當初全時間盡本分没能好好照顧母親。我整天渾渾噩噩的,看神的話心也安静不下來,還總是犯睏,盡本分也開始應付糊弄走過程。我也不想與配搭的弟兄姊妹説話,一起學習業務也心不在焉,就是帶領來信詢問工作情况我都不想回覆,即使回覆也是幾句話應付了事。我對待本分不管不顧,活在自甘墮落中,盡本分也没多少果效,甚至我都想邊打工邊盡本分,不想全時間花費了。
後來,我意識到這樣下去很危險,就趕緊禱告看神的話。我看到神的話:「父母得病對你來説已經很意外了,那父母離世對你來説就更加意外了。那在這件事還没有發生之前,應該怎麽解决這件事對你形成的意外打擊,使你的盡本分、你所走的道路不受到任何的衝擊、干擾與影響?先看看死到底是怎麽回事,離世是怎麽回事,是不是離開人世間了?(是。)就是人帶有肉體形象的這個生命,在人能看得見的物質世界中從此就除名了,没有了,他會以另外一種形式活在另外的世界。那這個生命的離世,就意味着在這個世界上你與他的這層關係解除了、没有了、結束了,他以另外一種形式活在另外一個世界,至于在另外一個世界活得怎樣,會不會再來人世間,還會不會與你相遇,會不會與你有任何的肉體關係、情感糾葛,那是神的命定,與你没有任何關係。總之,他的離世意味着他在這個人世間的使命結束了,畫上句號了。他此生在這個世界中的使命結束了,你與他的這層關係也就到此結束了。……父母的離世,就是在這個人世間你得到的關于他們的最後消息,也是你看到或者聽到的他們一生中所經歷的生老病死的最後一關,僅此而已。他們的死不會帶走你的什麽,也不會賜給你什麽,就是死了,結束了這次做人的旅程。那他們的離世就不用管到底是意外死亡,還是正常的死亡,還是得病死亡,等等這些,總之,如果不是神主宰、神安排,没有任何一個人或者勢力能奪走他們的生命,他們的離世只能意味着他們肉體生命的結束。你如果思念他、懷念他,或者因為情感作用覺得愧對他們,這都是不應該的,没必要。人都離世了,你再想什麽都多餘,是吧?如果你想,『這麽多年,父母想没想我呀?這麽多年,我不在他們身邊盡孝,他們多受多少苦啊?這麽多年一直想着能在他們身邊陪伴他們幾天,没想到他們的離世來得這麽快,心裏難過,覺得愧疚啊』,你這麽想没必要,這跟你没有關係。為什麽没有關係?因為你對他們盡孝也好,陪伴他們也好,這不是神給你的義務與任務,他們在你身上能享多少福、受多少苦,那都是神命定好的,跟你没有絲毫關係。他們不會因為你陪在身邊而延長壽命,也不會因為你遠離他們,不能常常陪伴在他們身邊而縮短壽命,他們的壽命都是神命定好的,跟你没有任何關係。所以,在你有生之年,如果聽到父母離世的消息,你也不需要有什麽負罪感,應該正確對待、接受。」《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看了神的話我很受觸動,尤其是看到神説的「他們在你身上能享多少福、受多少苦,那都是神命定好的,跟你没有絲毫關係」,我明白了不管母親活着的時候受什麽苦、最後怎麽離世都是神的命定。就是我在她跟前,在生活上照顧她一些,她肉體的病痛我也絲毫不能幫她减輕,更挽留不住母親的性命,因為生老病死這是神給人命定的生存規律,是每個人都要面對的,任何人打破不了。我不應該活在愧疚當中,應該以理性的態度去接受順服神的主宰安排。母親年齡那麽大了,屬于正常的離世,她的離世意味着她此生在這個世界中的使命結束了。我又想到跟母親得一樣病的人没幾年就死了,母親得病以後還能活二十多年,聽到神的親口發聲説話,這已經是神的恩待了。認識到這兒,我心裏得着一些釋放,對母親的死不那麽自責了。
一天聚會時,我看到一段神的話:「有的人因為信神盡本分撇弃家庭了,他因此就出名了,政府總上他家搜查,騷擾他父母,還威脅他父母交出這個人來,周圍的鄰居都議論他,『這個人没良心,不給父母養老,不但没孝順父母,還給父母帶來這麽多禍事,這是不孝之子啊!』這些話有没有一句是符合真理的?(没有。)但是,所有這些話在外邦人眼中是不是都是對的?在外邦人中,他們認為這麽看是最正當的,也是最合情合理的,而且是合乎綱常倫理的,這麽講是符合做人的標準的。無論這個標準裏包含多少内容,比如怎麽孝敬父母、怎麽給父母養老送終、還報父母多少,不管這個標準是否合乎真理,這個標準在外邦人那兒看就是正面事物,是正能量,是對的,在哪個人群裏看都是無可譴責的。在外邦人中間,人活着的標準就是這些,你得做到這些在人心中才是合格的好人。在你信神明白真理之前,你是不是也肯定地認為這麽做人就是好人?(是。)而且你也用這些東西來衡量自己、約束自己,要求自己做這樣的人。如果你想做一個好人,你做人的標準裏肯定要包括這一項,怎麽孝順父母,怎麽讓父母少操心,給父母臉上增光,給父母争氣,光宗耀祖,這些在你心裏是一個做人的標準,也是一個做人的方向。但是,當你聽完神的話、神的道之後,你的觀點就開始轉變了,你明白了得撇下一切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神要求人這樣做人。在你還没有確定盡受造之物的本分這是真理的時候,你認為自己應該孝順父母,但又覺得應該盡受造之物的本分,心裏有些矛盾,通過神話語不斷地澆灌、牧養,逐漸地明白真理了,你才認識到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這是天經地義的。到如今,有許多人都能接受真理了,把人傳統觀念想象中的做人的標準徹底放弃了。當你完全放下這些東西的時候,你跟隨神盡本分的時候就不受外邦人論斷、定罪的話轄制了,你就能輕鬆地擺脱了。」《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什麽是真理實際》看了神的話我明白了,我認為人能孝敬父母、能為父母養老送終這就是孝子、是好人,對父母不能盡孝那就是没良心,不是好人。這是根據倫理綱常、根據德行來評判一個人的好壞,根本不符合神的話,不符合真理。我把傳統文化當成正面事物,覺得母親把我養大我就該為母親養老。可我被抓坐監讓母親跟着受牽連,出獄後又不能守在母親身邊照顧她,我就覺得自己没良心、没人性。看到我的看事觀點還和外邦人一樣,是不信派的觀點。想想那些跟隨主耶穌的門徒還有那些傳教士,他們為了傳揚神的福音跑到异國他鄉,在人看他們撇下父母、家人是冷酷無情没有人性,但是他們傳揚福音盡上了自己的本分,他們才是有良心、有人性的人。神説:「你對你的親朋好友、對你的妻子(丈夫)兒女與你的父母都特别友好特别忠心,而且從來不占任何人的便宜,但你不能與基督相合,不能與基督和睦相處,那你就是將你的所有都救濟給你的鄉鄰,或你將你的父母、家室照顧得無微不至,我説你仍是一個惡人,而且是一個詭計多端的惡人。」《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與基督不合的人定規是抵擋神的人》從神的話中看到,人把自己的家人照顧得再好却不能實行真理盡好本分、不能與基督相合,這樣的人也是惡人。母親離世之後我一直活在悲痛中,不想着怎麽盡好本分,甚至還後悔全時間盡本分,我信神這麽多年看事觀點還與外邦人一樣,就是個不信派啊!我心裏很難受,就哭着向神禱告悔改,願意扭轉自己的觀點,不活在這樣消極的情形中。
一天,我又看到神的話:「對待父母的期望這方面,人應該遵守的原則與應該放下的包袱是不是清楚了?(是。)在這裏,人的包袱到底是什麽?必須聽父母的,得讓父母過上好日子,父母都是為你好,得按照父母説的做才是孝順;另外,長大成人得為父母做事,報答父母的恩情,孝順父母,陪伴在他們身邊,不能惹他們傷心,不能讓他們失望,不能辜負他們,力所能及地讓他們少受苦甚至不受苦,如果做不到,就是忘恩負義,就是不孝子,就該遭天打雷劈、被人唾弃,就不是好人。這是不是你的包袱?(是。)這些東西既然是人的包袱,人就應該接受真理,來正確地面對,你只有接受了真理,這些包袱、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才能放下,才能改變。你如果不接受真理,你有没有第二條路可走?(没有。)所以,不管放下家庭、肉體什麽包袱,都是從人接受正確的思想觀點、接受真理開始的。從你開始接受真理,你裏面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就逐步地被瓦解、被分辨、被看透,然後逐步地被弃絶。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在被瓦解、被分辨出來,然後被放下、被弃絶的過程中,你就逐漸地改變了對這些事的態度、做法,你出于人的良心或者情感的那些想法就逐步地淡化了,不再在你的思想深處困擾你、捆綁你,左右你的生活,影響你的生活,攪擾你盡本分。比如,你接受了正確的思想觀點,接受了這方面真理,當你聽到父母死訊的時候,你只是流流眼泪,不會覺得自己這些年没有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讓父母受了那麽多苦,自己對他們没有絲毫的還報,也没讓他們過上好日子,不會為此而自責了,而只是出于正常人性情感的需要有正常的流露,哭一哭,然後對他們有點思念,很快這些東西就會變得自然、正常,很快你就會投入到正常的生活、盡本分中,不會被這個事困擾。你要是不接受這些真理,當你聽到父母死訊的時候,你就會哭起來没完,你就覺得父母可憐,父母這一輩子不容易,又養了你這麽個不孝子,他們生病的時候你没在床前伺候,死的時候你也没為他們哭喪、没為他們戴孝,你辜負了他們,你讓他們失望了,你没讓他們過上好日子。你會帶着這樣一種負罪感生活很久,想起來就會流泪,想起來心裏就會隱隱作痛,每當遇到相關的環境、相關的人事物時,你就會有感而發,這種負罪感也許會伴隨你的下半生。原因是什麽?是你從來没接受真理、接受正確的思想觀點作為你的生命,而舊的思想觀點一直在你裏面當家做主,影響着你的生活。那你下半生會因為父母的離世而一直痛苦下去,一直痛苦給你帶來的後果不僅是肉體有一點難過而已,它會影響你的生活,影響你盡本分的態度、你對待教會工作的態度,還有對待神的態度,以及對待任何一樣觸及你靈魂的人或事的態度,也可能你會對更多的事灰心失望,會消沉、會被動,會對生活失去信心,對任何事失去熱情、動力,等等。這樣一來二去,影響的不僅僅是你簡單的日常生活,而是影響到你盡本分的態度,影響你人生所走的道路,這就很危險。這個危險導致的後果有可能就是你不能合格地盡受造之物的本分,更甚至你會中途停止盡本分,或者對你所盡的本分有抵觸的情緒、態度。總之,這種事肯定會越來越惡劣,會讓你的心情、情緒、心態演變得向惡性的方向發展。」《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六)》想想自己信神後還一直把「百善孝為先」「父母在,不遠游」這些傳統文化當成正面事物,雖然我人離開家盡本分了,但是心一直牽挂母親,為没有照顧好母親感到虧欠;聽説母親離世後,我為自己没能為母親養老送終活在自責痛苦中,認為母親把我養大,我不但没照顧她,連母親死都没見她最後一面,我就覺得自己没良心、没人性,會被人唾駡、被人指責。我活在痛苦中是因為我把「百善孝為先」「為父母養老送終」這些話當成做人的準則,没有做到這些就活在負罪感中不能饒恕自己,消極對待本分。我受這些傳統文化的迷惑,得知母親離世不能順服神的主宰安排,活在鬱鬱寡歡之中,後悔埋怨、消極怠工,不知不覺站在了神的對立面悖逆神、抵擋神。
之後我又看到一段神的話,知道了該怎麽對待父母。神説:「有的人想盡本分,但是還得孝敬父母,這就涉及到情感了。你如果只是一味地對付情感,告訴自己不想父母、家人,只想神,只注重真理,但還是會忍不住想父母,這解决不了根本的問題。要想解决這個問題,你得解剖自己認為對的東西,還有那些遺傳的、合人觀念的説法、知識、理論。另外,對待父母,你是否盡兒女的義務照顧他們,這一切得根據你個人的條件,根據神的擺布。這是不是説到家了?有些人離開父母時就覺得自己挺虧欠父母,没為父母做什麽,結果他跟父母住在一起時一點兒也不孝順父母,任何義務都不盡,這是真孝順的人嗎?這是説嘴。無論你怎麽做,或者你怎麽想、怎麽打算,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明白、能不能真實地相信無論任何的受造之物都在神的手中。有的父母就有那個福、有那個命,能享受到兒孫滿堂、天倫之樂,這就是神的主宰,神給他的福。有的父母就没這個命,神就没給他安排,他没有這個福享受兒女在跟前守着,合家歡樂,這是神的擺布,人强求不來。不管怎麽樣,歸根結底,在孝順父母這事上,人起碼得有一個順服的心態。如果環境許可,你也有條件做到,那就可以孝敬,如果環境不許可、没條件,也不强求,這叫什麽?(順服。)這就叫順服。這個順服是怎麽來的?順服的根據是什麽?是根據這一切都有神安排,都有神主宰。人想選擇不行,人没有權利選擇,人就應該順服。當你感覺到人應該順服,這一切都是神的擺布時,你心裏是不是就坦然多了?(是。)那你的良心還會不會受責備啊?就不會總受責備了,認為自己没孝順父母的這個想法就不占主導了,偶爾可能會想一想,人性裏有一些正常的思想或者本能,這個誰也迴避不了。」《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什麽是真理實際》神的話把對待父母的實行原則説得很清楚,主要是根據自身的條件和能力,在條件許可、能力能達到的情况下可以盡自己的責任孝順父母,如果環境不許可,那就順服神的擺布安排。我這些年不能照顧母親不是我不想照顧、不想盡責任,是因為警察一直抓捕我,我連自己的安全都不能保證,我怎麽能照顧上母親啊?我不恨惡共産黨,反而埋怨神,看到自己真是顛倒黑白、是非不分,太不可理喻了!我常常為没有照顧到母親、没有讓她歡度晚年、没有為她養老送終感到虧欠,認為母親有我的照顧活得就幸福,其實這是錯誤的觀點。想想母親半身不遂多年,渾身疼痛,以前我在家照顧她的時候又是聯繫醫生又是拿藥,儘管我想辦法給她治療、照顧她,但她的痛苦没有因我的照顧减輕絲毫。母親該受多少苦這都是神的命定。如今母親走了,是她的壽數到了,她也不再受肉體的病痛之苦了,這是好事,我該順服神的主宰安排。可我不在這事上尋求真理順服神的命定,盡本分消極怠工,實質是在與神對抗,太没有人性理智了!
我又看了一段神的話,對怎樣對待父母又清晰了一些。全能神説:「外表看,你的肉體生命是父母生下來的,是父母給了你生命,但是從神那兒來看,從根源上來看,你肉體的生命不是父母給你的,因為人創造不出生命。簡單地説,就是人的這口氣息没有任何一個人能創造出來,每個人的肉體之所以能成為人,是因為他有一口氣息,這口氣息就是人的生命所在,就是有生命之人的象徵。一個人有了這口氣息,有了生命,他的源頭、來源不是父母,只不過是藉着父母生育的途徑産生了你,根源上是神賜給的,所以,父母不是你生命的主人,你生命的主人是神。神創造了人類,創造了人類的生命,神給了人類生命的氣息,這是人生命的來源。所以,『父母不是你生命的主人』這一條是不是很好理解?你的氣息都不是父母給的,那你氣息的延續就更不是他們給的了。神照顧着你的每一天,神主宰着你的每一天,你每一天生活得怎樣,你每一天是否順利、是否快樂,你每一天都遇到哪些人、生活在怎樣的環境裏,這都不是父母能够决定的,只不過神藉着你父母來照顧你,他們只是神打發來照顧你的對象而已。你生下來,你的生命都不是父母給你的,那你活到現在,你的生命是不是父母給你的?依然不是,你生命的源頭依然是神,不是父母。」《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神的話説得很明白,人生命的源頭是神,母親雖然生了我,但我的生命是神賜給的,没有神的保守與供應母親也養活不了我。神是藉着我母親撫養我長大,藉着母親把我帶到神面前,也藉着母親解除我生活上的後顧之憂,無論母親為我付出多少,這一切都來源于神的賜給。而我却本末倒置,認為母親在我身上花費太多,總想還報母親,却忽略了神的主宰和命定。其實,母親在我身上無論付出多少,她是在盡一個做母親的責任,這也是神的安排主宰,我應該感恩的是神。我也明白了我來在世上有我的使命,就是盡受造之物的本分,并不是為了報答母親的恩情。認識到這些,我不再活在負罪感中感到自責虧欠了,心也能安静下來盡本分了。
神的話就是指路明燈,要不是神話語及時的開啓帶領,我對撒但灌輸的「百善孝為先」「父母在,不遠游」這些話還没有分辨,會一直活在對母親的虧欠中被撒但苦害。現在我才看清傳統文化就是抵擋神的謬論,這些思想觀點太迷惑人了!是神的話把我從撒但的謬論中帶出來,能正確對待母親的離世,心裏也得着了釋放自由。感謝神對我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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