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犯罪是父母的過錯嗎

2025年03月17日

中國河南 王芸

2017年7月,中共又一次對基督徒實施大抓捕,因我信神在警察那裏有案底,為了避免被抓不得不離開家到外地盡本分。離家這幾年,我一直没有跟家裏聯繫過。有時站在窗前看着大街上跟我兒子一般大的孩子叼着烟卷,有的還領着女朋友,我心裏就想:「兒子會不會也像他們一樣小小年紀就不學好啊?我從家裏出來的時候兒子才14歲,正是叛逆期,誰的話也不聽,特别任性,我不在家照看他、教育他,兒子不知道會變成啥樣?會不會學壞啊?」

2023年3月份,我寫信詢問家裏的情况。弟兄姊妹來信説,我丈夫幾年前離開家獨自到外面生活去了,從那以後兒子就跟着他姥姥和姥爺生活,現在兒子因涉嫌吸毒販毒被抓有幾個月了,還要判刑十幾年。信裏還説孩子出事之後警察讓監護人去派出所,派出所的人問我兒子我的情况,兒子説我死了。當聽到這一消息,我的心像刀絞一樣難受,很難接受這個事實,「現在孩子才20歲,要被判刑十幾年,這大好的青春都要在監獄裏度過,就算刑滿釋放找工作也没人願意用,孩子這一生不就毁了嗎?兒子對警察説我死了,可見兒子有多恨我,肯定認為都是我們做父母的没有在身邊好好照顧他,没有給他一個和睦温馨的家,才導致他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看來我這輩子是不會得到兒子的原諒了。當初如果我不離開家躲避警察的抓捕,丈夫也不會離家出走,我要是能在兒子身邊多照顧他、教育他,兒子也不至于走上犯罪的道路。」我越想越覺得虧欠兒子。又聽説開庭那天只有我父母去法院,想着别人家的孩子出事了父母都是跑前跑後幫着處理,我父母年紀大了也幫不上什麽忙,兒子需要獨自面對這一切。一想到這些我心裏更覺得虧欠兒子,恨不得馬上回家為兒子做點什麽來彌補對他的虧欠,可又一想,「就算我回家了又能做什麽呢?我本身就是有環境隱患的人,回去也不方便出頭露面為兒子辦事,更不能改變兒子被抓判刑的事實。而且我現在的本分很重要,真要走的話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到接替的人員」,我就在心裏默默地禱告神,求神保守我的心,不要因為這事影響、耽誤本分。禱告後我想到神的話:「人不能掌控自己的命運,却希望自己能改變下一代的命運,人無力擺脱自己的命運,却想一手操縱兒女的命運,這豈不是不自量力嗎?豈不是人的愚昧無知嗎?《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是啊,兒子一生走什麽樣的道路、命運怎樣不是我這個做母親的能决定的,我連自己的命運都掌握不了却想改變兒子的命運,我真是太狂妄没有理智、太愚昧無知了!想到這兒,我心裏能釋放一些了。但過後我心裏時不時還會受這事的影響,覺得這麽多年我一直在外躲避中共的抓捕,没法在兒子身邊照顧他、教育他,兒子分不清正反面事物才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俗話説「養不教,父之過」,如果我在家多教導兒子,説不定兒子也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是自己没有盡到做母親的責任。想到這兒我就覺得虧欠兒子,又擔心兒子在監獄裏能不能吃飽、幹活累不累、身體能不能承受得了,等兒子十幾年後刑滿釋放出來家裏一貧如洗,兒子以後可怎麽生活呀?我現在盡本分整天忙得没有時間打工,要不我跟帶領説説换個不太忙的本分,業餘時間打點零工給兒子攢點錢,把家裏的房子裝修一下,起碼兒子出獄後能有個安身之處,讓兒子能少受點苦,將來也好有個生活出路。這麽想的時候我心裏也不踏實,如果為了彌補對兒子的虧欠就要求調整本分影響教會工作,這對神也没有忠心哪,我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過後,我看到兩段神的話:「比如説在教育子女的問題上,有的人看孩子不聽話、不務正業,就説:『古人説得好,「養不教,父之過」。』他就不會根據神的話來對待這事,他心裏只有人的話没有神的話,那他有没有真理實際?他没有。他雖然信神了,也明白一些真理了,就應該知道用真理教育兒女來盡到父親的責任,但是他没有這樣實行,當看見兒女走上錯誤的道路時感嘆出來的一句話却是『養不教,父之過』。這是一句什麽話?是誰的名言?(撒但的名言。)神説過這話嗎?(没有。)那這話是從哪兒來的?(撒但。)是從撒但來的,從這個世界來的。人那麽『追求』真理,那麽『喜愛』真理,那麽『高舉』真理,為什麽臨到這事的時候竟然説出這樣一句屬撒但的話?還覺得義正詞嚴,『你看,我對真理、對神多敬畏、多敬仰,開口就説「養不教,父之過」,這是多麽偉大的真理呀!我要是不信神能説出這話嗎?』這是不是冒充啊?(是。)那這是不是真理啊?(不是。)『養不教,父之過』,這是一句什麽話?錯在哪兒了?這話的意思是説子女如果不聽話或者不懂事是父親的責任,就是父母没教育好,事實上是不是這麽回事?(不是。)有的父母規規矩矩做人,兒子却是流氓,姑娘是妓女,做父親的氣得説:『養不教,父之過,這是我把他慣壞了!』這話對不對?(不對。)」《話・卷四 揭示敵基督・第九條(一)》首先得明確一點,『兒女不走正道跟父母有一定的關係』這話不對。不管哪個人,他是什麽人就走什麽道路,這是不是確定的?(是。)走什麽道路就確定這個人是什麽東西。他走什麽道路做什麽樣的人那是他自己的事,是命定好的,是天生的,跟本性有關。那父母的教育管什麽用呢?能不能管人的本性?(不能。)父母的教育管不了人的本性,解决不了人走什麽道路的問題。父母只能教育什麽?兒女日常生活中一些簡單的行為,比較粗淺的一些思想與做人的道理,就這些跟父母有點關係。兒女未成年之前父母盡到該盡的責任,就是教育他走正道,好好學習,争取長大以後能够出人頭地,别做壞事、别做壞人,還有規範他的行為,教他講禮貌,見了長輩要打招呼,教一些這類與行為有關的東西,這是父母該盡的責任。照顧兒女的生活,教育兒女一些基本的做人的道理,父母影響的是這些,至于這個人的性格父母教育不來。有的父母都是慢性子,做什麽都是慢騰騰的,而孩子的性格却特别急躁,一會兒也呆不住,十四五歲就自己出去打拼了,什麽事都是自己做主,不需要父母,很獨立,這是父母教育的嗎?不是。所以説,一個人的性格、性情,甚至涉及到他的實質,還有將來選擇的道路,跟父母一點兒關係都没有。《話・卷四 揭示敵基督・第九條(一)》神告訴我們,「養不教,父之過」這話不符合真理,是從撒但來的,父母的教育只能規範兒女的日常行為,充其量讓兒女明白點粗淺的做人的道理,但是改變不了一個人的本性實質與所走的道路。我即使不出來躲避中共的抓捕,天天守在孩子身邊看着他、教育他也不會改變孩子這一生的命運。我們村有個人從小就愛小偷小摸,十幾歲就加入盗竊團夥偷電纜,他爸也没少教育他,但是他根本就不聽勸,最後因着盗竊被抓入獄判刑二十幾年。再想想,那幾個跟我兒子一塊兒被抓判刑的孩子他們的父母都在身邊,肯定也没少教育孩子,結果也没能阻止他們走違法犯罪的道路。再説,我兒子從小做錯事的時候我們也没少教育他,有時候是講道理,有時候還動手打。記得有一次,兒子為了玩游戲偷了他姥姥幾百塊錢,丈夫知道後把兒子痛打了一頓,我也勸導兒子説:「你爸打你也是為了你好,不希望看到你小偷小摸做這些違法的事情。神要求咱們做誠實人活出正常人性,咱們得按照神的話實行。」兒子當時聽了也點頭承認自己的錯誤,但他過後還是老病重犯。為了引導兒子走正路,在家我没少跟孩子談信神的事,但是兒子不感興趣,經常在外惹是生非。兒子會走上犯罪的道路這是由他的本性實質决定的,俗話説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即使我在家教育他,他該走什麽路還走什麽路,不是我通過教育能改變的。事實證明「養不教,父之過」這話根本不成立,是從撒但來的邪説謬論。可我却把撒但的謬論當成了真理,看見兒子坐監入獄我還能没有理智地埋怨神,認為如果不是自己出來躲避中共的抓捕丈夫也不會離家出走,兒子也不至于走上犯罪的道路,甚至還想放弃本分打工給兒子攢錢,彌補對兒子的虧欠,我真是太愚蠢了!看到我信神多年不根據神的話看事,還受撒但邪説謬論的影響差點兒做出放弃本分、背叛神的事,這和不信派的看事觀點有什麽區别呀?認識到這兒,我不再受「養不教,父之過」這個錯謬觀點的轄制,能安下心來盡本分了。

後來我又看到一段神的話:「每一個人的命運是神命定好的,所以每一個人一生中經歷多少苦、享受多少福,有怎樣的家庭、婚姻、子女,在這個社會上經歷到哪些事,在人生中經歷哪些事,他自己都意想不到,也改變不了,那父母就更没有能力去改變了。所以,子女臨到任何事,父母如果有能力幫助的話,應該從積極、正面的角度去幫助一下,如果没有能力,那最好是放寬心,以受造之物的角度看待這些事,把子女當成與自己平級的一個受造之物去看待。你經歷的苦難他們也要經歷,你經歷的人生他們也要經歷,你經歷的撫養未成年子女的過程他們也要經歷,你經歷的社會上、人群中的種種坎坎坷坷、坑蒙拐騙,還有情感糾葛、人事糾葛,等等這些,他們也要經歷。他們與你一樣都是敗壞的人類,都被這個邪惡潮流裹挾,被撒但敗壞,你無力擺脱,他們與你一樣也無力擺脱。所以,你想幫助他們免去一切的苦難,享受到全天下所有的福分,這是痴心妄想,是愚蠢的想法。縱使老鷹的翅膀再大,也不可能護佑小鷹一生,小鷹總有長成單飛的時候,當小鷹單飛的時候,它的那片天在哪兒,它要飛向哪兒,没有人知道。所以,父母在子女成年之後,最理性的態度就是放手,讓他們自己去體驗人生,讓他們自己去獨立地生活,獨立地面對、處理、解决人生中面臨的各種問題。如果他們有求于你,你有能力、有條件,當然也可以伸出援助之手給予必要的幫助,但是這個前提是,你無論給予他們任何的幫助,或是金錢上的,或是思想上的,也只能是暫時的,不可能改變任何實質性的問題,他們自己人生的路還要靠他們自己來走,你没有義務替他們承擔任何的事情,也没有義務替他們承擔任何的後果。這就是父母對于成年子女該有的態度。《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怎樣追求真理(十九)》看了神的話我明白了,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從神來的,人一生要經歷哪些事、走什麽道路,不管是坎坷還是順利、是受苦還是享福,神早就命定好了。如今兒子已經長大成人了,有自己的思想和追求目標,兒子追求世界邪惡潮流,不滿足生活現狀,想追求更高的物質生活,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最終遭受牢獄之灾,這是他自己走的路,也是他該受的苦,我不需要為此愧疚自責,也没有任何義務承擔這個責任。做父母的就是在兒女未成年的時候給兒女創造一個好的成長環境,引導兒女學會務正業、走正路,到了兒女長大成人後父母的責任也就盡完了,至于兒女以後想追求什麽樣的生活、走什麽樣的道路就是他們自己的事了。若是兒女遇到問題難處,父母有能力幫助就力所能及地幫助,若是没有合適的條件就交托給神,讓他們自己去面對、經歷。現在我還要盡本分,没有條件打工挣錢幫助兒子,再説,即使我能打工給孩子挣錢也只能改善一點孩子的物質生活,却絲毫改變不了孩子的命運。兒子刑滿釋放以後會有什麽樣的生活也不是我這個做母親的能左右的,他已經長大成人了,有自己的思想主見,也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我應該做的就是放手,讓兒子自己去經歷他的人生。

過後我看到一段神的話,明白了作為一個受造之物該怎樣活着才有價值、有意義。神説:「作為信神要追求真理、追求蒙拯救的人來説,你餘生的精力與光陰應該為你所盡的本分與神對你的托付而付出,而不是為子女花費任何的時間與光陰。你的生命不屬于你的子女,不是為你子女的生活或者生存而消耗的,也不是為了滿足你對子女的期望而消耗的,而是應該為神交給你的本分與托付,還有你這個受造之物應該完成的使命而付出,這就是你生命的價值與意義所在。如果你為了滿足自己對子女的期望甘願喪失尊嚴地當他們的奴隸,為他們擔憂,為他們做任何的事,這都是没有意義、没有價值、不蒙紀念的。你如果一味地這麽做,不放下這些想法與做法,那只能説明你這個人不是追求真理的人,你不是一個合格的受造之物,也説明你這個人很悖逆,你不珍惜神給你的生命,也不珍惜神給你的光陰。如果你的生命與光陰只為你的肉體、只為你的情感而付出,而不為神所交給你的本分付出,那你這個人活着就是多餘的,没有價值,你不配活着,你不配享受神給你的生命,也不配享受神賜給你的一切。《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怎樣追求真理(十九)》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我的生命是神給的,作為一個受造之物能盡好自己的本分才是我一生活着的價值和意義。作為母親,之前我在兒子身邊也没少教育他,我也盡到母親的責任了,不虧欠他,我不應該再為了兒子付出自己畢生的時間和精力,而是應該以本分為主,活出一個有意義的人生。我親眼看到了有些弟兄姊妹因着情感太重甘願成為兒女的奴隸,有的忙于幫兒女挣錢還債無心追求真理,有的幫兒女帶孩子拒絶盡受造之物的本分,甚至連聚會的時間都没有,失去了一個受造之物該有的功用,這是在斷送自己蒙神拯救的機會。想到這些,我更應該珍惜現在盡本分的機會,跟弟兄姊妹一起配搭把神末世福音見證出去,讓更多的人都來接受神的救恩,這樣活得才有價值、有意義。是神的話使我放下了對兒子的虧欠,能够安下心來投入到自己的本分中,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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