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骨銘心的痛

2024年04月30日

中國安徽 吴凡

2002年下半年的一天,我在盡本分時突然遭到警察抓捕。警察把我帶到一家招待所,拿出我在銀行匯款的録像逼問我錢是從哪兒拿的、家住哪裏、教會帶領是誰等等。他們見我不説就用各種手段折磨我,逼我蹲馬步、用皮鞋狠扇我的臉,十幾名警察輪流審訊我,對我實施「熬鷹」,就是不讓我睡覺,只要我一閉眼,警察就猛扇我耳光或狠踢我一脚,或是對着我的耳朵突然大叫一聲。因着長時間不休息,我精神恍惚、發高燒、頭暈耳鳴,看人也出現了重影。當我被警察折磨到第二十天的時候,我肉體已經到了承受極限,倒在地上連爬起來的力氣都没有了,眼睛睁不開,意識也開始模糊,甚至連呼吸都困難了,就感覺我可能隨時要死了。當時我特别地恐懼,心裏也放不下母親、妻子、兒女,就擔心自己死了家人承受不住打擊崩潰了怎麽辦,他們以後怎麽生活呀?迷迷糊糊中就聽到警察説「像你這種頑固分子打死白死!隨便找個地方埋了根本就没人知道!」又説「你只要把你住的地方交代了,我們就結案了,我們也不想天天陪着你熬夜受罪」。我心想:「今晚要是一點兒不説,恐怕真就熬不過去了,要不我就説點無關緊要的吧。」想到接待我的老姊妹對教會的事知道的少,我承認住在她家應該不會給教會帶來什麽損害吧?我被抓已經二十天了,老姊妹家裏的神話語書籍應該早就轉走了,搜不到證據警察也不能把老姊妹怎麽樣吧?當時我就説了老姊妹家。話一出口,我馬上清醒了,意識到自己當了猶大,心裏特别地恐懼,整個人就傻了,特别地自責、懊悔,恨自己怎麽能做猶大出賣姊妹呢!我真恨不得時間能倒回去把我説出的話再收回來,可一切都晚了。想到老姊妹不顧個人的安危接待我,而我却為保全自己出賣她,我的良心就更受責備,恨自己没有一點兒人性。尤其我想到神的話説:「那些在患難中并未對我有絲毫忠心的人我是不會再施憐憫的,因為我的憐憫僅至于此,而且我也不喜歡曾經背叛我的任何一個人,我更不喜歡與出賣朋友利益的人來往,這是我的性情,無論這個人是誰。我要告訴你們:任何一個傷透我心的人都不可能第二次得着我的寬容;任何一個忠于我的人都永留在我心中。《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當為你的歸宿預備足够的善行神的話就像刀一樣扎在我的心上,我的良心更受譴責、控告。我心裏清楚,神的性情公義聖潔,不容人觸犯。神恨惡那些為保全自己背叛神、出賣弟兄姊妹的人,我出賣老姊妹做了可耻的猶大,已經傷了神的心,神不可能再拯救我了,是我自己把信神的路走絶了。一想到這些,我的心就像撕裂了一樣地疼,我整宿地睡不着覺,活在痛苦自責中,我虧欠神,也虧欠老姊妹,我没法原諒自己。之後警察看從我嘴裏問不出什麽了,就給我定了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判了我一年零六個月。那時因我身體太虚弱了,放風時走幾步就氣喘吁吁的,警察怕出人命關了我五十天後就監外執行,但是不准我離開本地,每個月向他們報告行踪,每三個月去公安局彙報思想。之後警察去了老姊妹家,姊妹也没法盡本分了。

我在家呆了一個多月,警察又上門抓捕我,我連忙逃到外地打工。不久,警察又追到工地來抓捕我,我又連夜從工地上逃走。那段時間是我最難熬的日子,我與教會失去了聯繫,親戚朋友也弃絶我,我無處藏身,到處流浪,經常露宿在天橋底下。那時我特别地無助,就感覺神不要我了,我知道自己觸犯神的性情了該遭這樣的報應。其實肉體上的苦我都能忍受,就是失去神,没有了教會生活,也讀不上神的話,讓我生不如死。我不敢禱告神,也實在没有臉禱告神,我覺得自己做了猶大,是神厭憎的人,神還會聽我禱告嗎?我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覺,心裏懊悔到一個地步,不知道抽了自己多少個耳光,多少次我都想以死來解脱痛苦。後來我想到神的話,對神的心意明白了一些。神的話説:「現在多數人認識不到,認為受苦没有價值,世界也弃絶,家裏也不平安,神還不喜悦,前途暗淡,有些人痛苦到一個地步都想到死,這還不是真實愛神,這樣的人是狗熊一個,没有毅力,是懦弱無能之人!神巴不得人能愛他,但人越愛他受的苦越大,越愛他受的試煉越大。《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經歷痛苦試煉才知神可愛》揣摩着神的話,我想到今天臨到這個環境都是神的公義,是我當猶大該有的報應,但我是神造的,我自己不該選擇死,應該接受神的懲罰。以後只要還有機會我還要跟從神,哪怕是為神效力我也甘心願意。我就打消了死的念頭,跪在地上哭着禱告:「神啊!我該死,我該受咒詛……」好長時間我禱告神只説這一句話就已經泣不成聲了。

2008年,弟兄姊妹找到我,説我出賣老姊妹是一時肉體的軟弱,没有給教會帶來大的損失,盡本分一貫表現還可以,教會又安排我盡上了本分。當時,我感動得哭了。想到自己背叛神當了猶大,就是遭懲罰下地獄也是應該的,但神并没有因着我的過犯待我,還給我悔改的機會,我心裏更加懊悔痛恨自己,感到虧欠神太多。我暗立心志:不管以後教會安排我盡什麽本分,我都要好好珍惜,盡好本分還報神。後來,共産黨在各地抓捕信神的人,我們教會的兩名帶領也相繼被抓了,不久就聽説她們當了猶大都被教會開除了。當時我心想:「她們當猶大都被開除了,我也做過猶大,那我被開除是不是也是遲早的事啊?」一想到這些我心裏就隱隱作痛,覺得自己的過犯太大了,我再追求蒙拯救的希望也不大了,説不定哪天盡本分犯錯了可能就被教會開除了。這時我更加懊悔自己,恨自己没有站住見證,如果當初我站住了見證,今天就不會這麽煎熬了,都怪自己貪生怕死、苟且偷生,這脚下的泡都是自己走的,怨不着别人。因此我更加賣力地盡本分,就想着多預備善行來彌補自己的過犯,至于神的祝福、神的應許、神對人安慰勸勉的話,我就覺得都與自己無關無份了。後來我配合整理清除資料,每當我收集整理猶大的資料時我就會聯想到自己當猶大給老姊妹帶來的傷害,這事就像烙印一樣刻在我的心裏。每當想起這事,我心裏就受責備,像被刀扎一樣的痛苦,這事成了我永遠的污點,在我心裏成了永遠的痛。後來我得了心臟病、高血壓等多種病,身體也越來越差。我就懷疑,自己是不是遭報應了?還是被神撇弃了呢?心裏就更加地痛苦軟弱。有時盡本分流露敗壞,我也知道需要尋求真理解决敗壞性情,可一想到自己的過犯太大了、性質太嚴重了,神還能拯救我嗎?還會開啓我明白真理嗎?就這樣,我一直活在消沉的情形中。

一天,一個姊妹知道我的情形就給我交通她的經歷幫助我,還給我讀了一段神的話。神説:「神拯救人是根據人的敗壞程度確定人能否蒙拯救嗎?是根據人的過犯大小、敗壞多少來確定是否審判刑罰人嗎?是根據人的長相、家庭出身、素質高低、受苦多少來確定人的歸宿、結局嗎?神不根據這些,這些神都不看。所以你得明白,神既然不根據這些來衡量人,那你也不應該根據這些來衡量人。《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要得着真理得從身邊的人事物上學功課》從神的話中我認識到神不是根據人的過犯大小、敗壞多少來定規人的結局歸宿,神是看人有了過犯後有没有真實的悔改,最終根據人有無真理、性情有没有變化來定人的結局歸宿。我應該放下自己的觀念,尋求真理反省解决自己的問題,這才合神心意。認識到這些,我多年壓抑的心情釋放了許多。我流着泪向神禱告:「神啊!我這些年一直活在消極的情形中,為前途歸宿患得患失,也没有心思追求真理,感謝你藉着姊妹幫助我,我願意向你悔改。神啊!求你帶領我解决自己的問題。」

禱告後,我看到神的話:「陷入消沉情緒還有一個根源,就是有些人在未成年或者成年之後發生過一些特殊的事,就是有一些過犯或者做過一些愚蠢的事、愚昧的事、無知的事,因着這些過犯,這些愚蠢、無知的事讓自己陷入了消沉,這種消沉是對自己的一種定罪,也是對自己的一種定性。……每當聽講道時或者交通真理時,他這種消沉就會一點點地浮現在腦海、浮現在内心深處,他就會責問自己,『我行嗎?我可以追求真理嗎?我能蒙拯救嗎?我是什麽人呢?我曾經做過那件事情,我曾經是那樣的人,我是不是不可挽救?神還救我嗎?』有的人有時能放弃這種消沉情緒從中走出來,用自己的真心、用自己的全部精力去盡本分、盡義務、盡責任,甚至把全身心用上來追求真理,揣摩神的話,在神的話上下功夫,但是一旦臨到一些特殊的環境、特殊的背景,這種消沉情緒又再次占據上風,再次在心靈深處控告他,『你做過那件事情,你曾經是那樣的人,你能蒙拯救嗎?你實行真理還有用嗎?神怎樣看待你做的那件事情?神會不會饒恕你做過的事?你這樣付代價能彌補曾經的過犯嗎?』他内心深處常常有自責、有控告,也常常有疑問、有責問,他始終不能走出、擺脱這種消沉情緒,内心一直在為着自己做過的醜事感覺不安。所以,信神這麽多年,他似乎没聽到神在説什麽,也似乎没聽明白神在説什麽,似乎不知道蒙拯救這件事是否與自己有關,自己還能不能被赦免、被救贖,自己還有没有資格接受神的審判刑罰、接受神的拯救,這些他都不知道。因為没有得到答案,因為没有得到準確的定論,他内心深處一直很消沉。他在内心深處一遍又一遍地回憶自己曾經做過的事,一遍又一遍地在腦海裏回放,回憶這件事的始末,回憶這件事的前後。不管怎樣回憶,他始終感覺有罪惡感,所以這些年始終為這件事感覺消沉,即便是在盡本分,即便是在做某一項工作的負責人,但他仍然感覺自己蒙拯救没有希望。所以,他從來没有把追求真理這件事當成一件最正確、最重要的事來正視。他就認為,自己曾經犯下的錯或者做過的那件事,多數人是很不看好的,或者是被人定罪、被人唾弃的,甚至在神那兒也是被定罪的。不管神的工作作到哪一步,不管神説了多少話,他始終没有正確地面對追求真理這件事。因為什麽?他没有勇氣從消沉裏走出來。這是這類人體驗了這類事情之後最終得出來的結論,他没得出正確的結論,所以他就没法從消沉裏走出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二)》神的話説到我心裏去了,揭示的就是我的真實情形。我被抓當了猶大背叛了神、出賣了老姊妹,這件事就像烙印一樣刻在我心裏。雖然教會接納了我,還讓我盡上了本分,但我却始終邁不過這道坎,一想到自己當了猶大、給老姊妹帶來的傷害我就定規自己没有蒙拯救的機會了。每當看到弟兄姊妹被抓受酷刑折磨站住見證的經歷視頻,我就蒙羞慚愧,良心受控告;每次收集整理猶大的清除材料時,我的心就像被刀扎了一樣地痛,恨自己當初為什麽不站住見證,要是站住了見證心裏就不會這麽受折磨了。雖然外表我也在盡着本分,但心裏始終是消沉的,總感覺自己跟别人不一樣,我背叛神當過猶大,是神厭憎的人,神還會要我嗎?神還會拯救我嗎?一想起這些,我心裏就痛苦不安。我甚至不敢禱告神,覺得神厭憎我,也不會垂聽我的禱告。讀神話也是一樣,凡是神勸勉、安慰、應許、祝福人方面的神的話,我就覺得這些話神不是針對我這類人説的,我不配得神的應許祝福,只配受咒詛、受懲罰!我長期活在誤解神的情形中,也没有追求真理的心志了,只滿足把工作作好來贖罪。其實,神并没有剥奪我吃喝神話的權利,還給我盡本分、追求真理的機會,這都是神的恩待。但我活在消沉的情形中,當盡本分流露敗壞時也知道應該尋求真理解决,可一想到自己做過猶大就覺得自己再努力、再追求又有什麽用呢,神還能拯救背叛他的人嗎?我還是多效力,把本分盡好將功補過吧,也許有一天神看我忠心效力的份上讓我受的懲罰能輕一點。因我始終被過犯所困活在消沉的情形當中,這些年雖然臨到了很多事,但我只滿足于出力做事却不注重自己的生命進入,失去了很多得真理的機會。

反省中,我又看到神的話:「人信神都是為了得福,都是為了得賞賜、得冠冕,這在每個人心裏是不是都有?在每個人心裏都有,這是事實。儘管人不常把它挂在嘴邊,甚至還掩飾自己得福的存心、欲望,但是人内心深處的這個欲望、這個存心動機人從來没有動摇過。不管人明白多少屬靈理論、有哪些經歷認識,也不管人能盡什麽本分,受多少苦、付多少代價,但人心靈深處隱藏的得福存心永遠不會放弃,人始終在默默地為這個得福存心勞苦奔波,這是不是人内心最深處的東西?如果這個得福存心没有了,你們會有什麽感覺?會用什麽樣的態度來盡本分、跟隨神呢?如果真把心裏隱藏的這個得福存心徹底取締了,人到底會怎麽樣呢?可能許多人就會消極了,有些人盡本分就没勁了,信神也覺得没意思了,好像失去了靈魂一樣,整個人就像没了心似的。所以説,這個得福存心就是人内心深處隱藏的東西。也可能隨着人盡本分或者過教會生活,人覺得自己能撇弃家庭甘心為神花費,對得福的存心已經有認識了,已經放弃了,現在已經不受得福存心支配與轄制了,就認為自己没有得福存心了,但神不這麽認為。人看事只是看表面,在没臨到試煉的時候人自我感覺良好,只要没離開教會、没否認神的名,還能堅持為神花費,就認為自己有變化了,覺得自己盡本分不再是憑着熱心、憑着一時的意氣做事了,而是能追求真理了,也能在盡本分中不斷地尋求真理、實行真理,使敗壞性情得着潔净,有一些真實變化了,但是臨到一件事直接涉及到人的歸宿與結局,這時人怎麽表現?真相就全都顯明出來了。《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生命長進的六個指標》神揭示人信神都有存心目的,都是為了前途命運、為了自己得福,如果哪天得不到福,没有前途命運了,人就覺得信神没有意思了,因此活在消沉的情形中。想到保羅,當時他抵擋耶穌,抓捕迫害主的門徒,之後在大馬色的路上神用大光將保羅擊殺,并呼召他做使徒。保羅傳福音多年,剛開始就是為了贖罪,想以功補過,他絲毫不追求真理變化自己的敗壞性情,結果他作工多年抵擋神的撒但本性絲毫没有改變,還覺得自己勞苦作工多年罪已經贖清了,功大于過,公開向神索取冠冕,最終被神淘汰了。我反省自己走的也是保羅的道路。因着我出賣了老姊妹當了猶大,看到得福的希望渺茫了,尤其看到兩個教會帶領當猶大被教會開除了,就擔心自己有一天也會被教會開除,就消極怠工,連追求真理的心志也没有了,覺得神不會再拯救我了,我再努力、再追求也不會有好的結局歸宿了。看到我信神盡本分的目的就是為了得福,并不是為了得真理順服神,也不是在盡受造之物的本分滿足神。這些年我一直被過犯所困,為前途歸宿患得患失,雖然我對自己的過犯也有些懊悔恨惡,但是我本性裏追求得福的觀點并没有解决,這才看清我并不是真實的向神悔改,而是以付出花費向神贖罪,好讓自己的良心不受控告,看到自己作了這麽大的惡還在與神搞交易,實在太醜陋、太自私卑鄙了,心裏更加地懊悔恨惡自己。

尋求中,我又看到兩段神的話,對神的公義性情有了點認識。神的話説:「多數人都有一些過犯,都有一些污點。比如,有些人抵擋過神,説過褻瀆的話,有些人拒絶神的托付不盡本分被神厭弃了,有些人臨到試探背叛神了,有些人被抓捕簽了『三書』背叛了神,有些人偷吃祭物,有些人揮霍祭物,有些人常常攪擾教會生活、坑害神選民,有些人拉幫結夥、整人治人,把教會搞得亂七八糟,有些人常常散布觀念、散布死亡,坑害了弟兄姊妹,有些人亂搞男女、搞淫亂,影響極壞。總之,每個人都有一些過犯、一些污點,但有些人能接受真理,能悔改,有些人不能接受真理,死不悔改,這就要根據他們的本性實質與一貫表現來對待,能悔改的就是真心信神的人,死不悔改的,該清除的清除,該開除的開除。有的人是惡人,有的人是愚昧人、傻人,有的人是畜生,人都不一樣。有的惡人是邪靈附體的,有的是魔鬼撒但的差役,他們的本性有的特别毒辣,有的特别詭詐,有的特别貪財,有的喜歡搞淫亂,各種人表現都不一樣,所以要根據人的本性與一貫表現綜合來看。……神處理一個人,不像人想象得那麽簡單,神對一個人的態度是厭憎或反感,或者這一個人在什麽背景下説什麽話,神對人的情形是特别理解的,因為神鑒察人的内心、人的實質。人總認為,神只有神性,神是公義的,不容人觸犯,神不考慮人的難處,不為人設身處地地想,人只要抵擋神,神就會懲罰人。完全不是這樣的,人如果這樣理解神的公義,這樣理解神的作工,這樣理解神對待人,這是大錯特錯的。神定規每個人的結局不是根據人的觀念想象,而是根據神的公義性情,神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神是公義的,早晚會讓所有的人心服口服的。《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第三部分》每個接受神話語征服的人都有好幾次機會蒙拯救,神拯救每一個人都給其放鬆到最大限度,也就是給人最大限度的寬容,只要人能迷途知返,只要人能悔改,神就給其機會讓其得着救恩。《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當放下地位之福,明白神拯救人的心意》從神的話中我認識到神的性情太公義了,神的公義裏不僅有審判、有烈怒,還有憐憫與寬容。神對待人特别有原則,不是根據人一時的過犯就定規人,而是根據人做事的性質、背景以及人的身量和造成的後果綜合衡量。如果是因為人一時的軟弱出賣了,没有給教會造成大的損失,也不是從心裏否認神、背叛神,過後能真實悔改,神對人還有憐憫,還給人悔改的機會。那些被抓後完全站在大紅龍一邊出賣弟兄姊妹、出賣教會利益,甚至做大紅龍的幫凶,這些都是被顯明的惡人,不可挽救,神對這樣的人就没有憐憫了。回想自己被抓受酷刑折磨,因長時間得不到休息肉體承受能力到了極限,在這個背景下出賣了老姊妹,没有給教會造成大的損失,過後我也懊悔恨惡自己,我的行為屬于嚴重過犯,神家還給我悔改的機會。而那兩個教會帶領她們被抓後在没有受任何酷刑的情况下就因為怕肉體受苦當了猶大,不僅簽了「三書」,還出賣了十幾處教會的帶領工人,導致多處教會工作癱痪,造成了重大的損失,她們倆不是一時肉體軟弱,她們的實質就是猶大,是不可挽救的惡人,教會開除她們這完全是神的公義。看到自己信神多年不認識神,活在誤解神、防備神的情形中,把神看得像人一樣小肚鷄腸,以為神只要看到人有過犯就定罪人,不給人蒙拯救的機會,看到自己太詭詐、太邪惡了。

後來,我又從神的話中找到了實行的路途。全能神説:「要想解决對神的誤解,一方面,人得認識自己的敗壞性情,對做過的錯事、走過的彎路或者自己的過犯、過失都得解剖、認識,這樣才能對自己的本性看清楚,有認識;另外,還得看清人為什麽能走錯路,能做許多違背真理原則的事,做這些事的性質是什麽;還有,得明白神對人的心意、對人的要求到底是什麽,人為什麽總不能按照神對人的要求去做,為什麽總違背神的心意做自己喜歡的事,把這些事拿到神面前禱告,認識清楚,就能扭轉自己的情形,改變自己的心態,就能解决自己對神的誤解。有些人無論做什麽事總有不正當的存心,總打歪主意,他就不會省察自己裏面的情形對不對,也不根據神的話加以分辨,這就是渾人。渾人有一個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做了壞事以後,臨到修理對付就一個勁兒地消極,甚至自暴自弃,還定規自己完了,不能蒙拯救了,這是不是渾人最可憐的表現?渾人就不會根據神的話反省自己,就不會在臨到難處的時候尋求真理解决問題,這是不是渾得不輕啊?自暴自弃能解决問題嗎?總在消極裏挣扎能解决問題嗎?人都應該明白,做錯事了、出了問題就應該尋求真理解决,首先得反省、認識自己因為什麽作惡,作惡的存心、出發點是什麽,為什麽要這麽做,要達到什麽目的,是誰鼓動你、慫恿你、迷惑你去做的,還是你自己有意識做的,必須得把這些問題反省認識清楚,就能知道自己犯了什麽錯誤,自己是什麽東西。如果你不能認識自己作惡的實質,也没有從那件事當中吸取教訓,那這個問題就没法解决。有許多人做壞事始終不反省認識自己,這樣的人還能真實悔改嗎?還有蒙拯救希望嗎?本來人就是撒但的後裔,不管是否觸犯過神的性情,人的本性實質是一樣的,都應該多多反省認識自己,看清楚自己悖逆神、抵擋神到什麽地步,還能不能接受真理、實行真理,把這事看透,你就知道自己是多麽危險的人了。其實,敗壞人類就本性實質來説都很危險,接受真理都很費勁,都不是容易的事。有的人作出惡來了,本性實質顯明了,有的人暫時没有作出惡來,也不見得比别人能好多少,只不過是因為没有那個背景、機會才没作出惡來。你既然有了這些過犯,那你現在該有的態度、在神面前該交代的應該是什麽,神要看到的是什麽,這些你心裏必須得清楚。你必須得通過禱告、尋求把這些事弄清楚,你就知道以後該怎麽追求了,就不會再受以前做過的那些錯事的影響、轄制了。《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追求真理才能解决對神的觀念誤解》揣摩着神的話我心裏倍受感動,神不看人以往有什麽過犯,只要人能來到神面前接受真理,在本分上盡上忠心、盡上責任,以實際行動向神悔改,神看到人有變化還會給人蒙拯救的機會。就如彼得,當主耶穌被抓時彼得曾三次否認主,他懊悔已極,之後注重追求真理,追求愛神、順服神,最後為神倒釘十字架,作出了美好的見證。還有大衛,他霸占烏利亞的妻子遭到神嚴厲的責罰,大衛懊悔到一個地步,到老了有少女為他暖被窩他也没有親近,他一生為建造聖殿做準備,帶領以色列民都來敬拜神,以實際行動向神悔改。從大衛、彼得的經歷中我找到了路途,我得正確對待自己的過犯,好好反省自己、尋求真理解决過犯,真實向神悔改。後來,我反省自己出賣姊妹失去見證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因為我情感太重,當警察酷刑折磨威脅到我的性命時我心裏放不下母親、孩子和妻子,擔心我死了他們承受不了打擊,我就背叛神、出賣了姊妹,做了可耻的猶大。其實想想,家人的命運也在神的手中,他們一生要受多少磨難痛苦都是神早已命定好的,即使我守在他們身邊,他們該受多少苦還得受,根本不是我能改變的。可我看不透這些事,還受情感轄制,實在是太愚昧了!另一方面原因,我對死的事没有看透,對神没有真實的信心。當我被警察折磨到二十天的時候,我肉體承受能力到極限了,當時我心裏特别地恐懼死亡,就向撒但妥協了。想到主耶穌的門徒為傳揚主的福音有的被石頭砸死、有的被馬拖死,還有的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都是為義受逼迫,他們的死是得勝撒但、羞辱撒但的見證,是蒙神紀念的。主耶穌説:「凡要救自己生命(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馬太福音16:25)可我却貪生怕死出賣姊妹,苟且偷生。雖然我肉體活着,但我每天都要承受心靈的煎熬,活着也與行尸走肉一樣。現在想想,如果因信神受逼迫,哪怕真被警察打殘打死了,這也是蒙神稱許的事。認識到這些,我在心裏暗立心志,如果以後我再被大紅龍抓捕,哪怕是豁出死我也要為神站住見證彌補以往的過犯。

不久教會又臨到了大抓捕,教會安排我處理善後工作,在商量各項工作時我都積極參與,注重按原則辦事,盡力把自己的責任盡上。平時在盡本分的過程中流露敗壞性情我就主動尋求真理解决自己的敗壞性情,還操練寫經歷見證文章。我也暗立心志,哪怕將來没有好的結局歸宿我也要把自己的本分盡好,竭力追求真理,讓神的心得點安慰。

回想這些年我一直活在消沉的情形當中,雖然我也懊悔恨惡自己,但我始終没有尋求真理解决自己的問題,導致這些年我生命没有長進,也失去了很多得真理的機會。藉着神話語的帶領解决了我對神的誤解隔閡,使我不再受過犯的捆綁轄制能正常地盡本分、追求真理,我從心裏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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