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説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是得着永生之道的人,那我們信主後能受苦付代價傳揚主的福音,牧養主的教會,背十字架跟從主,講謙卑、忍耐、包容,難道這不是遵行神的旨意嗎?我們這樣繼續追求下去,就能達到聖潔,就能被提進天國,難道我們這樣實行、這樣領受不對嗎?
解答:按照人的觀念想象認為,凡能為主勞苦作工、撇弃花費,有些好行為,就是在遵行神的旨意,人的觀念想象到底是否合乎神的心意呢?有神話的根據嗎?我們看看主耶穌是怎麽説的,主耶穌説:「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説:『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异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説:『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從主耶穌的話中我們看到,那些奉着主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异能的人,他們也都是為主勞苦作工的人,也都是奉獻給主、全時間為主花費的人,有許多好行為,為什麽主耶穌稱他們是作惡的人呢?這又怎麽解釋?如果按人的觀念,凡能為主勞苦作工、撇弃花費的人就是遵行神旨意的人,那猶太教的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外表看也敬虔,他們走遍洋海陸地傳福音,為什麽他們却遭到主耶穌的定罪、咒詛呢?難道這不值得人反思嗎?人是否是遵行神的旨意,不能按人的觀念想象來衡量。真正的遵行神旨意,是指人能順服神的作工説話,實行神的話,遵守神的誡命,能按着神的心意、要求盡本分説的。你們説為主勞苦作工就是遵行神的旨意,那我們根據主耶穌對人的要求來衡量,主耶穌要求人的最大誡命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人做到了嗎?遵行神旨意就是人能盡心、盡性、盡意愛神,無論為神作多少工、受多少苦,没有個人的野心欲望、摻雜,存心都是為了順服神、滿足神,是為通行神的旨意甘願花費所有,不求報酬,即使臨到試煉、患難,對神也没有埋怨,没有背叛,還能順服神的擺布安排,就像亞伯拉罕、約伯、彼得一樣,臨到神的試煉時,能絶對順服神,没有任何怨言,能為神作美好響亮的見證,這才是遵行神的旨意。對照這些要求,人再衡量自己到底是不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就一目了然了。
我們看到,有很多人信主後雖然能勞苦作工、撇弃花費,但人的受苦付出裏帶有個人的欲望、野心,是為了得賞賜進天國,這不是在利用神、欺騙神嗎?這怎麽能是實行真理滿足神呢?我們再來看一個更可悲的事實,如今宗教界牧師、長老雖然常常在教堂裏作工講道,也有一些外表的好行為,但當全能神來作末世審判工作時,他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地位、權勢、飯碗瘋狂論斷、定罪、褻瀆全能神,極力攔阻信徒考察真道,這不是與神為敵嗎?這與當年抵擋主耶穌的法利賽人的罪惡行徑有什麽區别呢?這些事實足以説明,人對神没有認識,人的撒但本性没有解决,還没得着真理作生命,即使人能為主勞苦作工、撇弃花費,也都是跟神搞交易,是打着信神的旗號為達到自己得福的目的,這樣的人根本不是在實行神的話,也不是體貼神的心意,更没有順服神、愛神的見證,怎麽能稱為是遵行神旨意的人呢?又怎麽能有資格進天國得永生呢?全能神説:「我定規一個人的歸宿不是根據其年歲的大小,不是根據其資格的老幼,也不是根據其受苦的多少,更不是根據其可憐的程度,而是根據其有無真理,除此以外别無選擇。你們都應明白不遵行神旨意的人同樣都要受懲罰的,這是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改變的。」《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當為你的歸宿預備足够的善行》神定規人的歸宿不是根據人作工多少、受苦多少,神是根據人有無真理,是不是實行神的話,是不是遵行神的旨意,只有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得永生,這是由神的公義性情决定的,誰也改變不了。因此,人都應該反省自己信神所走的路,為什麽人在信神、跟隨神的同時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呢?完全是因為人裏面隱藏的犯罪本性所導致的。人有犯罪本性,就很難達到真實順服神、真實愛神;人有犯罪本性,在為神花費的同時就難免會有交易,會有得福存心;人有犯罪本性,在臨到試煉時就難免發怨言,産生消極背叛。所以,人有犯罪本性怎麽能是遵行神旨意的人呢?怎麽能成為聖潔呢?這是不容置疑的!要達到成為遵行神旨意的人、成為聖潔,必須得解决人的犯罪本性。這樣看來,人不接受全能神的末世審判刑罰的作工,人就不可能達到蒙神稱許,人如果不經歷神的末世的審判,就没法得着真理達到生命性情的變化,成為合神心意的人,這是任何人無法否認的事實。
電影劇本《寶座流出生命河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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