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患難中我不再退縮
2020年9月7號,我去南陽教會配合一項工作。到了劉雯姊妹家,劉雯很緊張地説:「你怎麽來了?今天早上教會有弟兄姊妹被警察抓走了,帶領執事也都有隱患,帶領還説也怕我被監視。」她讓我趕緊出去躲躲。我急忙問都有誰被抓了。劉雯説大概有七八個弟兄姊妹,還有保管神話語書籍的小潔夫婦倆也被抓了,這些弟兄姊妹被抓是因為有一個接待的家被警察監控了。當時我腦袋「嗡」一下,心都提到嗓子眼兒了,「前段時間我就住在這個接待家,也常接觸這些被抓的弟兄姊妹,萬一我也被警察監視跟踪了,那不隨時都有被抓的危險嗎?」當時我就有些害怕,想到弟兄姊妹被抓捕後受到各種酷刑折磨,有被打殘的、打死的,還有被注射藥物精神失常的,我要是被抓捕能經得住警察的酷刑嗎?當天我又碰到了馬瑩姊妹,馬瑩説她兒子昨天晚上一點多正在睡覺,突然門被踹開,闖進了四個警察,逼問他是不是信神的,警察還説都監控他們半年了。想到警察都跟踪這麽長時間了,那教會還不知道有多少弟兄姊妹被監視跟踪,我就急忙把這些情况反映給了小區帶領。
第二天,帶領來信説讓抓緊處理善後工作,考慮到我在這處教會盡過本分對這裏的弟兄姊妹還有地理環境比較熟悉,就讓我配合盡快把祭物和神話語書籍給轉移出來。看完信,我心裏就很擔憂,「警察都跟踪弟兄姊妹半年了,那接下來我要去的家、接觸的人也不知道警察有没有監視,要是被監視了,那我去不正好被抓嗎?要是遭受酷刑折磨,我能不能站住見證呢?萬一背叛神當了猶大,以後的結局不就没了嗎?」我越想越覺得這次去處理善後工作那就是羊落虎口,隨時都有被抓的危險。當時我想讓帶領安排别人去,但想到我對這裏比較熟悉,現在教會工作需要我去維護時我却保全自己,把危險都推給弟兄姊妹,這也太自私卑鄙了,又想到要是不抓緊轉移祭物就會給警察留有機會,萬一祭物被警察擄走,自己的本分没有盡上,在神面前也留下了過犯。我就來到神面前禱告:「神哪!我心裏想滿足你,不想讓祭物受損失,但是我信心太小,就怕被警察抓捕,想逃避這個本分,神哪,我知道這不合你心意,求你加給我信心能處理好善後工作。」
禱告後,我想到一段神的話就找出來看。全能神説:「撒但無論多麽『神通廣大』,無論多麽張狂,無論它的野心有多大,無論它的破壞力有多强,無論它敗壞、引誘人的本領有多廣泛,也無論它恫嚇人的花招與詭計有多高明,無論它存在的形式多麽千變萬化,然而,它從來不能創造出任何一樣有生命的東西,它從來都不能制定萬物生存的法則與規律,它從來都不能掌管、主宰有生命與無生命的東西。宇宙穹蒼之中,無一人一物是由它而生、因它而存,無一人一物是由它主宰的,無一人一物是由它掌管的。相反,它不但要在神的權下存在,更要順服神的所有吩咐與命令。没有神的許可,地上的一滴水、一粒沙它都不能輕易觸碰,没有神的許可,連地上的螞蟻它都不能隨意亂動,更何况是神所造的人類呢?在神的眼中,撒但不如山中的百合,不如天上的飛鳥,不如海裏的魚類,也不如地上的蛆蟲,它在萬物中的角色就是為萬物效力,為人類效力,為神的工作、神的經營計劃效力。無論它的本性多麽惡毒,無論它的實質多麽邪惡,然而,它唯一能作的就是本本分分地守住它的功用——為神效力——作好襯托物,這就是撒但的本質與它本來的位置。它的實質與生命無關,與能力無關,與權柄無關,它只是一隻神手中的玩物,是神用來效力的一部機器罷了!」《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神的話給了我信心,雖然大紅龍瘋狂抓捕基督徒,但萬事萬物都在神手中掌握,没有神的許可撒但不能把我們怎麽樣。今天帶領安排我去處理善後工作有神的許可,我能不能被抓捕、會不會被迫害致死這都在神的手中,神不許可撒但也不敢取我的性命,就像神説的:「没有神的許可,地上的一滴水、一粒沙它都不能輕易觸碰,……」我得把自己的生死交托給神,順服神的主宰安排。
我又看到神的話:「如果這個人嘴上説得很好聽,嘴可甜了,就是不辦實事,到辦實事的時候就只考慮自己,從來不考慮别人,這是什麽人性?(自私卑鄙,没有人性。)没有人性的人容不容易得着真理?不容易得着真理。當需要他受苦付代價的時候,他先想,『受苦付代價的事你們先去吧,等差不多有成果了我再去』,這是什麽人性?這些表現統稱為没有人性。人都有敗壞性情,但是臨到事的時候,有些人的良心能起到作用,他有責備,他就能憑良心做,他雖然没有説『我在追求真理,我得做一個好人』,但他心裏首先有良心作用,能憑良心説,『我得對得起神的恩典,對得起神的揀選』。那他的良心在起作用的時候他就能實行真理嗎?不見得能實行真理,但起碼有這個意願就容易實行出真理來,這是人得着真理最基礎的基礎。有的人臨到危險只顧自己躲藏,有的人臨到危險就能保護别人不顧自己;有的人臨到事忍讓,有的人臨到事争奪:這就是人性的區别。」《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把心交給神就能得着真理》神揭示的正是我的情形。平時向神禱告我常説不管臨到什麽患難試煉都要滿足神,教會安排我盡什麽本分我也都能順服,就以為自己這樣實行就是順服神了。可當教會遭到抓捕迫害需要我去處理善後工作時,我首先想到的是個人的利益,就怕被抓遭受酷刑折磨,更怕被打殘打死失去蒙拯救的機會,就想推托讓别人去做,自己當縮頭烏龜。教會這麽多弟兄姊妹被抓,祭物、神話語書籍有危險,不及時轉移就會被大紅龍擄走,可在這關鍵時刻我只想着保全自己,考慮自己的安危和結局歸宿,太自私卑鄙了!如果我不負責任不及時轉移祭物,使祭物落到大紅龍手裏,這不就是變相的出賣祭物嗎?想到神為了拯救人類兩次道成肉身,每次作工都遭到撒但政權的追捕逼迫,神忍受着極大的痛苦屈辱默默無聞發表話語供應人類真理、道路、生命,神為拯救人類所付的心血代價太大了!我不能再自私卑鄙考慮自己的前途歸宿,就是豁出性命也要處理好善後工作,把祭物和神話語書籍保護好。當我擺對心態真心依靠神去配合時,神也為我們開闢出路,第一批神話語書籍順利轉移出來了。緊接着我又去找艾琳姊妹取祭物,艾琳經常接觸那些被抓的弟兄姊妹,也不知道她有没有被警察監視。當時我有些擔心,怕取祭物時被警察發現,祭物落到大紅龍手裏,更怕被警察抓住嚴刑逼供,我就急切地呼求神,求神加給我信心。我想到神的話:「信心就是一根獨木橋,貪生怕死難通過,豁出性命能踏實通行。」《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基督起初的發表・第六篇》神的話給了我信心,我得豁出命來,就是死我也要保護好祭物!我就找艾琳把祭物轉移了出來。
後來,我想到自己處理善後工作一次次膽怯退縮不就是怕死嗎?針對這方面情形,我找到神的話看。全能神説:「主耶穌的那些門徒都是怎麽死的?有被石頭砸死的,有被馬拖死的,有被倒釘十字架的,還有被五馬分尸的,各種死法都有。他們死的原因是什麽?是他們做壞事了被法律制裁了嗎?不是,他們是因為傳揚主的福音,世人不接受,反而定罪、打駡,還把他們置于死地,他們就這樣殉道了。那些殉道的人咱們不提他們最後的結局是什麽、神怎麽定規他們的行為,就説他們走到最終的時候,他們結束生命的方式合不合人的觀念?(不合人觀念。)如果按人的觀念來看,他們為傳揚神的工作付出那麽多代價,最後被撒但殘害死了,這是不合人觀念的,但這些事恰恰就臨到了他們,這是神許可的。這裏面有什麽真理可尋求呢?神許可他們這麽死,這是神的咒詛、定罪還是神的安排與祝福呢?應該都不是。那是什麽?對這些人的死,現在人想起來也挺心痛,但事實確實是這樣。信神的人這樣死去,那該怎麽解釋呢?説到這事,你們就會設身處地地想到自己,那你們心裏是不是不太痛快,有點隱隱作痛,『這些人盡本分傳揚神的福音,應該算是好人,怎麽能有這樣的下場、結局呢?』其實,他們的肉體是這樣死了、去了,以這種方式離開這個人世了,但并不代表他們的結局就是這樣的。無論他死的時候、去的時候是怎樣一個過程、怎樣一種方式,都不是神對他這個生命、這個受造之物最終結局的定規,這點你得看透。相反,他們恰恰是用這種方式定罪了這個世界,見證了神的作為。這個受造之物用最寶貴的生命、用生命的最後一刻見證了神的作為,見證了神的大能,來向撒但、向世界宣告:神所作的是對的,主耶穌是神、是主,是神所道成的肉身。到他們生命結束的那一刻,他們都没有否認主耶穌的名,這是不是對這個世界的一種宣判?他們用他們的生命向世界宣告、向人類證明:主耶穌是主,主耶穌是基督,是神所道成的肉身,他所作的救贖全人類的工作使這個人類得以生存下去,這一事實是永遠不改變的。那些為傳揚主耶穌的福音而殉道的人,他們盡的本分達到什麽程度了?是不是達到極致了?這個極致用什麽來表現?(獻出生命。)對了,是用生命作代價。人這一生當中,家庭、錢財、物質這些都是身外之物,唯獨與自己有關的是生命。生命對每一個活着的人來説是最值得人寶愛的東西,是最寶貴的東西,他們恰恰能獻出他們最寶貴的東西來證實、來見證神對人類的愛,直到死他們都不否認神的名、不否認神的作工,而是用他們生命的最後一刻來見證這個事實的存在,這是不是最高的見證?這是最好的盡本分,這是盡到責任了。即使撒但威脅、恐嚇,甚至最後要讓他們用生命來作代價的時候,他們都没有放弃他們的責任,這就是盡本分達到極致了。我説這話是什麽意思呢?是不是讓你們也用這樣的方式來見證神、來傳揚神的福音?不一定需要你這樣做,但是你得明白這是你的責任,如果神需要,你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傳福音是所有信神之人義不容辭的本分》看了神的話,我就想到主耶穌道成肉身作工時主的門徒、使徒為傳揚神的福音遭受抓捕迫害,有的被五馬分尸,有的被刀砍死,有的被釘十字架,為神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外表看他們的肉體離開了人世,但他們是為主殉道,是蒙神稱許紀念的。在末世,有很多弟兄姊妹因為傳福音被大紅龍抓捕受到各種酷刑折磨,但是弟兄姊妹寧肯死也不背叛神,為神作出了響亮的見證。真心跟隨神的人不管撒但政權怎樣逼迫,即使被殘害致死也不否認神,這是為義受逼迫,是有價值、有意義的!我想到主耶穌説:「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馬可福音8:35)如果被抓,人為了保全自己出賣教會利益背叛神當猶大,這樣雖然保住了性命,但背叛神的後果是靈魂體永遠受懲罰。所以,即使我被抓了,就是死我也不能背叛神,得豁出性命站住見證羞辱撒但。
後來帶領來信説還有一些祭物需要轉移,但是這個保管祭物的家緊挨着被抓的小潔家。聽到這個消息,我心裏有些膽怯,不知道這個家有没有警察蹲坑,怕自己去了也被抓捕。我就趕緊向神禱告:「神哪!這次去轉移祭物對我又是一次檢驗,我還是害怕被抓,但我知道我不能考慮自己的利益,得盡快把祭物轉移出來,求你帶領我,加給我信心。」禱告後,我想到前幾天看的神的話:「没有神的許可,地上的一滴水、一粒沙它都不能輕易觸碰,没有神的許可,連地上的螞蟻它都不能隨意亂動,更何况是神所造的人類呢?」《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神的話給了我信心,一切都在神手中,要是神允許我被抓我就順服下來,依靠神去經歷,即使死我也要為神作見證。第二天我就去了保管祭物的弟兄家把祭物帶了出來。當時天已經黑了,還下着大雨,我攔了兩輛出租車都説下雨路滑不拉乘客,我心裏特别着急,在街上走來走去,還不時聽到警車的鳴笛聲,有時候警車就在我身邊擦肩而過,我心裏一時都不敢離開神,禱告神求神保守我加給我信心。這時我想到神的話:「……神無論怎麽作,無論在人看是好事還是壞事,都在神的擺布之中,即使是壞事,如果没有神的許可撒但也不敢做,人在神的手中,有神的主宰没什麽可怕的,就是你落在撒但手中也是神主宰的,没有神的許可撒但也不敢動你。」《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什麽是實行真理》神話語的開啓帶領使我有了信心和膽量,有神同在我還怕什麽呢?想到這兒,我的心平静了很多。没過多久就過來一輛返程車,把我送到了目的地,當時我特别激動。
通過這二十多天處理善後工作,我對神的全能主宰有了一些認識,對自己自私卑鄙的撒但本性也有了些認識,同時對中共惡魔抵擋神、殘害神選民的邪惡實質也有了些分辨,大紅龍無論怎麽瘋狂抵擋也無法攔阻神拯救人的工作,它就是神作工中的一個效力品。我能在危險的環境中有這些收穫這是神的恩待,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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