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追求真理(七)

這段時間交通了傳統文化中德行方面的各種説法,對有些具體的説法交通了很多話,那這個話題、這些内容與真理到底有没有關係?(有關係。)有没有人認為這個話題、這些内容好像與真理没什麽關係?那這樣的人就是素質太差了,一點兒分辨都没有了。現在交通的這些話題是不是好明白啊?(是。)如果不這麽交通、解剖,你們會不會把這些德行方面人認為相對正面一點的説法當成是真理一直持守着?首先肯定地説,多數人把它當成是正面事物,當成是人該遵守的符合人性的一些東西,符合人性的良心、理智,人性的需求、觀念,等等。可以説,在交通這個話題以前,幾乎所有人都把關于德行的各種説法當成是符合真理的、屬于正面事物的東西。通過這麽交通、解剖,你們能不能把這些德行説法與真理區分開?有没有這方面的分辨?有些人説:「我也區分不清楚,反正通過這麽交通,我覺得那些東西跟真理有區别,它不能代替真理,更不能説成是正面事物或者是真理,當然也談不上符合神的話、符合神的要求、符合真理準則,它與神的話語、與神的要求、與真理準則都没有任何關係。不管它是否符合人性的良心理智,總之,現在我心裏對這些東西不崇拜了,不把它當成真理了。」這説明這些傳統文化的東西已經不在人心裏占主導地位了,當人聽到這些德行説法的時候,會下意識地把它與真理區分開,頂多就是把它當成是人良知裏認可的一種東西,但它與真理還是有區别的,根本就不能代替真理。當人明白了這些德行説法的實質以後,人就不會再把它當成真理來遵守、來崇拜或者去追求了,這是起碼達到的果效。那明白這些對人追求真理有什麽積極正面的作用呢?積極正面的作用肯定是有的,至于這個作用有多大,那就在乎你明白真理的程度,或者取决于你明白的真理有多少。從這幾點上來看,解剖這些傳統文化中人比較崇尚的、合人觀念的一些東西是有必要的,起碼的一點作用是能幫助人純正地領受真理,在追求真理上不走偏路,不做無用功,這點果效是能達到的。

上次交通、解剖了「拾金不昧」「助人為樂」,還有「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以德報怨」這四條關于德行方面的説法,今天接着交通其他説法。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對人的德行方面提出了很多明確的説法,不管是哪個時代、哪個時期提出的,這些東西一直流傳到現在,在人心裏早已根深蒂固。隨着時代往前推移,隨着各種新生事物的逐漸産生,人對德行方面也産生了許多新的、不同的説法,這些説法基本上是對人的品德、行為提出的要求。上次交通的那四條德行説法,你們是不是基本上都清楚了?(清楚了。)接着交通下一條——知恩圖報的説法。知恩圖報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很典型的評判人德行好壞的一方面標準。衡量一個人人性好不好、德行怎麽樣,其中一條標準就是看他接受了人的恩惠、幫助之後有没有還報,是不是一個能知恩圖報的人。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或者在人類的傳統文化中,人都把知恩圖報當成衡量人德行的一個重要標準。一個人如果不懂得知恩圖報,是個忘恩負義的人,那這個人就被人看為是没有良心,不值得交往,應該被衆人鄙視、唾弃或者弃絶的人;一個人如果懂得知恩圖報,就是接受了别人的恩惠、幫助之後能不忘恩,還力所能及地用自己的方式去還報對方,那這個人就被看為是有良心、有人性的人。如果一個人接受了别人的好處、幫助之後,他不知道報恩,或者只説了一聲「謝謝」表示一點感激,之後就再没有什麽表示了,施恩的那個人會怎麽想?心裏是不是會覺得不舒服?是不是會想,「這個人不值得幫助,他不是什麽好東西,我給他那麽多幫助,他居然是這樣的反應,真是没良心、没人性,不值得交往」?那以後再碰到這類人他還會幫助嗎?起碼不想幫助了。你們如果遇到這類情况,是不是就會考慮到底該不該幫助了?總結上次的經驗,然後得到一個教訓:「不能隨便幫助人,他得知恩圖報才能幫助他。如果這個人忘恩負義,幫助他從他身上也得不着回報,那最好還是不幫助。」你們是不是這個觀點?(是。)一般人幫助人的時候,心裏對幫助人這事到底是怎麽看的?對被幫助的人有没有什麽期待或要求啊?有没有人説,「我幫助你是無償的,不希望從你身上得到什麽好處。你有難處,我幫助你,這是應該的,這是我的責任,不管你與我有什麽關係,不管你以後能不能還報我,我是在盡一個普通人的基本義務,不要求還報,你還不還報都無所謂」,有没有這樣的人哪?即使有也是杜撰出來的,不符合事實。中國歷史小説裏杜撰的那些英雄人物虚假太多,尤其是現代社會大紅龍國家杜撰的英雄更是虚假,有其人無其實。從這些事實來看,知恩圖報這個説法、這個衡量人德行的標準到底來自于哪兒、出自于哪些人是不是就清楚了?可能有些人還不清楚。在這個敗壞的人類中,每個人都有一種理想,對人類社會都有一種期許。這個期許是什麽呢?「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在這個期許之外,人希望自己所付出的愛心、所付出的代價能够得到還報、得到補償。這個補償,一方面是物質意義上的補償,比如給點錢或者給點物質上的奬勵;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精神意義上的補償,也就是讓人的精神世界得到滿足,給他一種名譽上的奬勵,比如奬勵「勞模」「道德模範」或「道德楷模」的稱號等等。在人類社會中,這幾乎是每一個人對這個社會、這個世界的一種期許,都盼望自己能做好人走正道,在别人需要幫助的時候,自己能伸出援助之手,讓别人得到自己的幫助、得到好處,在得到好處之餘心裏能够記得自己,記得自己給他的好處,當然也希望在自己需要幫助的時候别人也能伸出援助之手。一方面,在人需要幫助時有一部分人獻出了愛心;另一方面,獻愛心的人有難處時也能得到别人的幫助。人對這個社會、對這個世界有一種這樣的期許,最終目的其實是希望人類在一個和諧、和睦、和平、安定的社會下生存。那這種期許是怎麽産生的呢?就是因為在這個社會背景下,人没有安全感、没有幸福感,自然就産生了這樣的説法,衡量一個人的德行怎樣、品質是否高貴,就看他得到别人的好處之後能不能知恩圖報,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衡量人德行的標準之一——知恩圖報這個説法就産生了。這個説法産生的原因是不是挺奇怪的?(是。)現在,人類都不尋求真理,也不接受真理,都變得厭煩真理,都處于混沌狀態,雖然都活在人群中,但每個人對自己該盡的責任、該盡的本分是什麽不清楚,對自己該站什麽位置、該站在什麽立場上來看人看事也不清楚。另外,人對這個社會該盡的責任、義務是什麽也不清楚,對該站在怎樣的立場、角度上來看這個社會、對待這個社會都不清楚,對待世界所發生的每一樣事物也没有一個準確的説法、準確的結論,人都找不到做人做事該實行的正確路途。面對世界越來越黑暗恐怖,充滿了争鬥、仇殺、戰争,充滿了各種不平等待遇,人類都在期盼,都在盼望救世主的到來,但對真理又不感興趣,没有人主動尋找神、尋找神的作工,即使聽見神的發聲説話也不尋求,更不接受。人就這樣無助地活着,都感覺這個社會特别不公平,甚至没有安全感,每個人對這個社會、這個世界都充滿了厭倦、充滿了仇恨,但在充滿仇恨的同時又期望這個社會有一天會變好。社會變好指什麽説的?就是人與人之間不再争鬥,不再有仇殺,能够和睦相處,每一個人都活得没有壓抑、没有痛苦、没有捆綁,都能活得輕鬆、自在、舒適,有幸福感,能够正常地與人相處,能够公平地對待人,當然也能够得到公平的對待。因為這個世界、這個人類没有公平,人與人之間除了争鬥、仇殺之外,没有和睦相處,不管哪個時期都存在這樣的現狀。在這樣一種殘酷的社會背景、現狀之下,没有一個人知道怎麽解决這些問題,解决人與人之間的争鬥、仇殺,還有社會上出現的各種各樣的不平等或者冤屈的事。正是因為有這些問題存在,人不知道怎麽解决,不知道以怎樣的立場、角度、方式去解决,在人心裏就存在着一種美好的願景,這個美好的願景就包括人與人之間能和睦相處,每個人都能得到這個社會還有所在人群的公平待遇。人都希望,「你敬我一尺,我就敬你一丈,你幫助我,我就有還報。當你需要幫助的時候,社會上有很多人能伸出援助之手來盡社會責任,當我需要幫助的時候,那些曾經得到我幫助的人也能伸出援助之手來幫助我,這個社會應該是一個互幫互助的社會」。人認為,人類只有這樣做才能活得幸福、和睦,才能活在一個和平、安定的社會之下,只有這樣,人類的這些争鬥才能根除、才能解决,解决之後,人内心深處對人類社會的期許或者願景就得以實現了。

外邦社會有一首歌叫《明天會更好》,人總希望明天會更好,這想法一點不錯,但事實上明天真會更好嗎?不可能,只能是越來越糟,因為人類越來越邪惡,世界越來越黑暗。在人類中間,不但知恩圖報的人越來越少,而且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的人越來越多,反倒是一種這樣的現狀,這是不是事實?(是。)那這是怎麽造成的?為什麽道德家、教育家、社會學家提出來的知恩圖報這條德行準則對人類起不到任何的約束作用呢?(因為人有敗壞性情。)因為人有敗壞性情,他們知道嗎?(不知道。)他們不知道人類仇殺、争鬥的根源不是因為人的德行有問題,而是因為人類有敗壞性情。人類不知道什麽是做人的準則,就是人類不知道怎麽做人是對的,不知道做人的原則、路途到底是什麽,加上人有敗壞性情,都有撒但本性,都為利益活着,都是唯利是圖,所以人類争鬥、仇殺的問題就越來越嚴重。這樣的敗壞人類對于知恩圖報這條德行的準則能實行出來嗎?人類連最基本的良心理智都失去了,怎麽能做到知恩圖報呢?神一直在帶領這個人類,給人類預備了生存的各方面條件,預備了陽光、空氣、食物、水等等,人類中有幾個人能感謝神呢?有幾個人能看見神對人類真實的愛呢?有許多人信神,享受了神的那麽多恩典,但只要有一兩次神没有滿足他,他就惱羞成怒,大發怨言埋怨老天不公,這不都是人之常情嗎?即使有個别人在某些人身上能做到知恩圖報,又能解决什麽問題呢?當然,提出知恩圖報這條德行説法的人他的出發點是好的,他的目的無非就是希望人與人之間能够化解仇恨,能够遠離紛争,能够互相幫助、和睦相處,互相感化、互相温暖,能够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如果人類進入一種這樣的狀態,那這個社會是多麽的美好,可惜這樣的社會是永遠不存在的,因為這個社會是所有敗壞人類組合而成的,因着人的敗壞,社會就越來越黑暗、邪惡,人理想中的和諧社會是永遠不可能達到的。為什麽不可能達到呢?從根源上、理論上説是因為人的敗壞性情,事實上,人一時的好行為、一時的好德行,或者對人一時的愛心、幫助、支援,等等這些根本就解决不了人類的敗壞性情,當然更重要的是解决不了人類怎樣做人的問題,也解决不了人類怎樣走正確的人生道路的問題。解决不了這些問題,這個社會要想達到人觀念中、意願中的和諧社會,可不可能啊?幾乎是空想,是渺茫的。這些道德家試圖用宣導道德經的方式或者教導的方式,讓人用好的德行來幫助别人、感化别人,來影響這個社會、改變這個社會,但他們的這個意願、這個想法到底是對還是錯呢?肯定是錯誤的,是不可能實現的。為什麽這麽説呢?因為他們只了解人的行為,只了解人的思想觀點、了解人的德行,但是更深的,比如人的實質、人的敗壞性情、人敗壞的根源,怎樣才能解决人的敗壞性情,等等這些他們絲毫都不知情,所以就産生了類似知恩圖報這樣愚蠢的道德行為準則。緊接着,他們希望用這樣一種説法、這樣一種德行準則來影響人類,影響一代又一代的人,改變人類的行為準則,改變人類的行為方向與目標,同時逐漸地改變這個社會的風氣,改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改變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關係。他們認為這些關係得到改變之後,這個社會就不再像現在這樣不公平,不再是充滿了争鬥、充滿了仇恨、充滿了殺戮。這對普通大衆來説是受益的,他們得到了一個公平的社會生活環境,生活得相對舒心一些,但最大的受益者却不是普通大衆,而是每個時代的統治者與統治階級、貴族階層。這些宣揚道德學説的所謂的名人、聖人,不斷地用這些在人看來比較高尚、比較符合人性良知的道德學説來教育人類、影響人類,改變人類的道德觀,讓人能够自覺地活在一種文明的或者有一定道德水準的社會環境之下,這樣,一方面有利于人類大衆的現實生活,讓他們所生存的社會環境更和睦、更和諧、更文明,另一方面,也為統治者創造了一個更有利的條件來統治人民。這些道德行為準則的説法一方面符合多數人的思想觀念,也符合人類對美好願景的一種期許,當然,他們宣揚這些東西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更有利于統治者的統治,老百姓不鬧事了,能和睦相處没有紛争了,人都能够自覺地遵守社會行為道德準則,説白了就是為了使被統治的人民大衆在這個社會道德準則的約束下老老實實、規規矩矩,學會順服聽話,能做順民,那統治者的心是不是就相對踏實、安穩了?不擔心人民造他的反、奪他的權了,這樣「和諧社會」不就出現了嗎?統治者的政權不就穩固了嗎?這些道德經的出處,産生這些道德經的背景,基本上都是這些,説得好聽點兒,是為了規範人類大衆的行為、德行,給他們制定了一些基本的社會道德準則,也就是説是為了個體的人,往實質上説,其實是為了國家、社會的穩定,是為了統治者能長久、永遠地掌權,這才是那些所謂的道德家宣揚傳統文化的真實目的。那些統治者才不考慮老百姓的死活,即使有時候好像考慮,也是為了維護他們的政權穩固,他們只考慮自己的幸福,只考慮自己的權力地位能不能穩固,能不能永久地統治人類大衆,能不能多統治幾個國家,逐步達到統治整個世界,這就是魔王的存心目的。比如,有的人説:「咱們祖祖輩輩都是農民,給地主當長工,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田地,自從解放以後,共産黨打倒了地主、打倒了資本家,給咱們分田地,咱們這些農民都翻身做主人了,這一切的功勞都得歸給共産黨,共産黨是中國人的大救星,咱們應該知恩圖報,不能做忘恩負義的人。有些人還想造共産黨的反,真是忘恩負義,這不是恩將仇報嗎?做人不能那麽没良心,不能忘本。」言外之意就是,無論你當下所處的生存環境怎麽樣,你所遭受的待遇怎麽樣,你所擁有的人權有没有保障,你的生存權是否受到威脅、是否被剥奪,你都應該記住知恩圖報這一條,不能忘本,不能做忘恩負義的小人,應該無期限地、不計報酬地償還,没完没了地償還。這是不是還是做奴隸呢?他認為以前是做地主的奴隸、做資本家的奴隸,事實上,那些資本家、地主真的剥削老百姓了嗎?那時候農民的處境真的就比現在差嗎?不是,那是共産黨編造的謊言,現在這些事實真相一點一點都浮出水面了,説資本家剥削多少老百姓的血汗,還有白毛女的故事,全都是造假、虚構的,根本不是事實。它造假、虚構的目的是什麽?就是讓人恨那些地主、資本家,讓人永遠地為共産黨歌功頌德,永遠地順服它。以前有許多人都唱《没有共産黨就没有新中國》,這首歌唱遍大江南北幾十年,現在没有人唱了。共産黨造假、虚構的事例太多了,都是違背客觀事實的,現在有些人把事實真相揭露出來了,公開曝光,讓人知道了真相。知恩圖報這條德行準則,無論在哪個時代,在人類社會中,它對約束人類的行為或者衡量人的人性都起到了一定作用,當然更重要的作用就是用這些説法幫助統治者能更好地統治民衆。這些説法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説就是為了約束人的行為、德行,讓人在這樣一種道德行為準則的框架之下去思考問題、看待問題,然後根據這條道德行為準則作出判斷、作出選擇。它并不是告誡人要盡到人該盡的責任,從家庭到社會都要盡到責任,而是嚴重違背了正常人性的規律、意願,强行要求人想什麽、怎麽想,做什麽、怎麽做。它用一種無形的方式、無形的框架來引導人、束縛人、捆綁人,告訴人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目的就是為了用這樣的社會輿論、社會道德準則來影響人的思想、影響人的看事觀點,也影響人做人做事的方式方法。

類似知恩圖報這樣的道德行為的説法,并不是告訴人在這個社會、這個人類中該盡的責任到底是什麽,而是用這樣一種方式約束或者强行地要求人去怎麽想、怎麽做,不管人是否願意,也不管人臨到的這類事是什麽情况、什麽背景。中國古代就有很多這樣的事。比如,一個乞丐在快餓死的情况下被一户人家收留,這家人供他吃、供他穿,培養他習武,學習各種知識,等他長大之後就把他當作賺錢的工具,讓他去作惡、去殺人,做他所不願意做的事情。如果從他所受的恩惠來看,他被救活了這是一件好事,但是從他被迫無奈做的事情上來看,這是好事還是壞事?(是壞事。)但是,在知恩圖報這種傳統文化的薰陶之下,人就分不清楚了。從外表上來看,他作惡坑害人、做殺手是不得已,一般没有人願意作惡、殺人,但是從他内心深處來看,他能受這個主人的指使去作惡、殺人,這是不是也有報恩的意思啊?尤其是在知恩圖報這種中國傳統文化的薰陶之下,人心裏不免就會受這些思想影響、支配,他做事的方式方法還有做事的意圖、出發點肯定受這些東西轄制。臨到這事,首先他想到的是什麽?「我是這家人救的,這家人對我有恩,我不能忘恩負義,我得知恩圖報。我這條命是他們給的,應該為他們獻出來,他們讓我做什麽我就應該做什麽,即使是作惡、是殺人,我也不能考慮對錯,我只管報恩。這麽大的恩如果不報答,還配稱為人嗎?」所以,這家人每次讓他殺人、幹壞事,他都能義無反顧,没有任何質疑。那他的這些行為、做法,没有任何質疑的這些表現,是不是都是受知恩圖報這個思想觀點支配的?他是不是在履行知恩圖報這條德行準則啊?(是。)從這個例子上看出什麽了?知恩圖報這事好不好啊?(不好,没有原則。)其實,報恩的人也有原則,他的原則就是應該知恩圖報,人對你有恩你必須得還報,你不還報就不是人,給你定罪你也無話可説,「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何况現在還不是滴水之恩,是救命之恩,更得以命相報。他不知道報恩的原則是什麽、報恩的底綫是什麽,他認為他的命是這家人給的,他就應該把命獻給這家人,不管讓他做什麽,甚至作惡、殺人也是應該的,他這樣報恩就失去了原則、底綫,就成了為虎作倀,把自己斷送了。他這種報恩的方式對不對?當然是不對的,這是愚蠢的做法。這家人救了他,讓他活了下來,這是事實没錯,但是要報恩也得有原則、有底綫,也得適度。你的命雖然是他們救的,但你活着不是為了作惡的,人活着的意義、價值與人的使命不是為了作惡、殺人,也不應該為了報恩活着。他錯誤地把知恩圖報解讀成人活着的意義、價值,這就大錯特錯了,這是不是受知恩圖報這條德行準則的影響了?(是。)他是受知恩圖報的影響被誤導了,還是得到正確的實行原則、路途了?很顯然是被誤導了,這是明擺着的事。如果没有這一條德行準則的説法,人自己會不會評判一些簡單的是非?(會。)他會想:「這家人雖然救了我,但他救我的目的好像就是為了他家的生意,為了他家的前途,讓我變成他們的工具,誰對他們的生意有影響、有攔阻就讓我去害誰、殺誰,他們救我的目的是為了這個。他們把我從死亡的邊緣救出來,又讓我作惡、殺人犯罪,這不是把我往地獄裏推嗎?這讓我受的痛苦不是更大了嗎?那還不如當初别救我讓我死了好呢,這也不是真救人哪!」這家人救人不是為了行善,讓人好好活着,他們的目的是為了把人霸為己有,讓人去坑人、害人、殺人,那這到底是施恩還是作惡啊?很顯然,這就不是施恩了,而是作惡,這個恩人就變成惡人了。惡人還值得報答嗎?還應該報答嗎?就不應該報答了。那一旦發現他們是惡人應該怎麽做?就應該遠離、躲避,想辦法逃離,這是智慧。有些人説:「那些惡人已經控制我了,不好逃啊,没法逃啊!」知恩圖報往往帶來的就是這樣的後果。因為好人太少、惡人太多,如果遇到好人,知恩圖報還可以,如果落到惡人手裏,就等于落在惡魔手裏了,落在撒但手裏了,他就要算計你、玩弄你,落在他手裏就不會有什麽好下場,自古以來這類的事例太多了。現在既然已經知道知恩圖報不是做人做事的準則了,那再臨到有人施恩的事該怎麽辦?你們的觀點是什麽?(不管誰要幫助我們,得根據情况看是否接受,有的可以接受,有的不能盲目接受,即使接受了也不能没有原則、没有底綫地報恩,免得上當受騙,被惡人利用。)這樣對待就有原則了。另外,看不透的時候,無路可行的時候,必須得禱告神,求神開闢出路,一方面能避開試探,另一方面能逃脱撒但的魔爪。有時神也利用撒但效力來幫助人,但咱們得知道感謝神,不要對撒但知恩圖報,這是原則問題。臨到惡人施恩這類的試探,心裏首先應該清楚,給你好處、給你幫助的到底是什麽人,你處在什麽情况下,到底還有没有其他路途,就得靈活處理了。如果是神要救你,不管藉着什麽人效力,你首先應該感謝神,從神領受,而不應該把恩情完全歸給人,甚至為了報恩把自己的一生也獻給人了,這是大錯特錯的。心裏知道對神感恩,從神領受,這才是關鍵的。如果施恩幫助你、救你的人是好人,雖然應該報答,但應該根據自己的現實條件量力而行;如果幫助你的這個人存心不對,是想算計你、利用你達到他的目的,那就没有必要非報答不可了。總之,神鑒察人心,只要你良心没有虧欠,存心對,就没有問題。就是在你不明白真理的情况下,你所做的起碼得合乎人性的良心、理智,也就是能理智地對待這件事情,到任何時候都不會後悔。你們都是成年人,都在大紅龍國家經歷了許多事,受到的鎮壓、迫害、虐待、凌辱還少嗎?你們對人類敗壞至深的現狀都看得清清楚楚,所以不管遇見什麽試探,都要憑智慧對待,不能中了撒但的詭計。任何事臨到都要尋求真理,經過禱告、交通,心裏明白原則了再作决斷。這些年教會作清理工作,有許多惡人、不信派、敵基督都顯明出來被清除、開除了,這是多數人都没有想到的事。在教會中尚且存在這麽多渾人、惡人、不信派,那對外邦人敗壞到什麽程度、邪惡到什麽程度應該能看清楚了吧?人没有真理、没有智慧就什麽事也看不透,只能上當受騙,被撒但、惡人玩弄,這就成了撒但的狗奴才了。不明白真理、没有原則的人盡辦蠢事。

有的人在有難處的時候,或者遇到危險的時候,正好遇到惡人幫了大忙脱離了困境,他就覺得這個惡人也是好人,就願意為這個惡人做點什麽表示答謝,但惡人想拉攏、利用他去做壞事,這事如果不能拒絶可就危險了。有些人在這事上就左右為難,覺得如果不幫惡人朋友做點壞事就不够朋友意思,如果做壞事還違背良心理智,就陷在進退兩難的處境,這正是受傳統文化中知恩圖報思想的影響,被這種思想束縛、捆綁、控制了。很多時候,這些傳統文化的説法代替了人的良知,也代替了人的正常判斷,當然也影響了人的正常思維與正確選擇。因為傳統文化的觀點是錯誤的,就直接影響了人的看事觀點,導致人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從古代到現代,有很多人都受知恩圖報這種思想觀點、道德準則的影響,即使施恩的人是惡人、壞人,讓他們做的是惡行、是壞事,他們也要違背良心理智盲目地順從,達到報恩的目的,導致了很多悲慘的後果。可以説,很多人就受知恩圖報這個道德準則的影響、束縛,受它的轄制、捆綁,而一味地、錯誤地堅持一種報恩的觀點,甚至能助紂為虐。現在,你們通過我這樣交通就能够看清楚這些事了,能够定性這樣做就是愚忠,這種行為屬于做人没有底綫,是不加分辨地、胡亂地報恩,没有意義、没有價值。因為怕受到輿論的譴責與人的定罪,就勉强用自己的一生去還報人的恩,甚至用生命去還報,這是錯謬、愚蠢的做法。傳統文化中知恩圖報這種説法不單束縛了人類的思想,也給人類的生活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包袱,給人的家庭帶來一些額外的痛苦、負擔。有許多人為了做到知恩圖報付出了許多代價,他把知恩圖報當成社會責任、當成自己的本分,甚至用一生的時間還報人的恩情,他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義不容辭的,這種觀點、這種做法是不是愚蠢的、荒唐的?這完全顯明了人的愚昧無知。不管怎麽説,知恩圖報這種德行的説法雖然符合人的觀念,但不符合真理原則,與神的話是格格不入的,是一種錯誤的觀點與做法。

既然知恩圖報與真理、與神對人的要求没有關係,是咱們所批判的,那神對這方面到底是怎麽看的?正常的人對知恩圖報到底該具備哪些觀點與做法,你們清不清楚?如果一個人曾經對你施以恩惠,使你得到了很大的益處、得到了很大的幫助,你該不該報答?該怎麽對待這類事情啊?這是不是涉及到觀點了?涉及到觀點,也涉及到實行路途。那你們先説説你們的觀點是什麽,人對你有恩該不該報答?你們如果還看不透,那就麻煩了。你們不明白真理的時候把知恩圖報當作真理去實行,這麽解剖、批判之後,你們看出問題了,還不知道該怎麽實行、對待,難道對這事還看不透嗎?以前不明白真理的時候就是憑良心活着,不管是什麽人,不管是惡人還是流氓歹徒,只要對你有恩、幫助過你,你就一定得報答,就得為朋友兩肋插刀,甚至肝腦塗地,男人要一生做奴隸來還報,女人要以身相許,為人生兒育女,這就是傳統文化灌輸給人的觀點,告訴人要知恩圖報,人就認為,「知恩圖報的人才有良心,不知恩圖報的人那就没有良心,就不是人」,這個觀點在人心裏就扎根了。你們説,動物知不知道知恩圖報啊?(知道。)動物都知道,那人知道知恩圖報還算高級嗎?人能知恩圖報算是有人性的標志嗎?(不算。)那對這類事該持有什麽觀點?該怎麽認識這類事?認識之後該怎樣對待這類事?這是你們當下該解决的問題。先説説你們的觀點。(如果一個人真解决了我的一些難處和問題,首先我從心裏表示感謝,但我不受這事的轄制、控制,當他遇到困難的時候,在我力所能及的範圍内,我能幫到的就幫助他,幫不到我也不勉强。)這觀點是對的,這樣實行是可取的。誰還有觀點?(之前我的觀點是别人幫助我了,如果他有困難,我就應該去幫助,現在通過神交通、解剖助人為樂和知恩圖報這些觀點,我明白了幫助人必須得有原則。誰有恩于我、幫助過我,我憑良心得幫助人家,但幫助人也得根據自己的條件量力而行,而且應該只是為解决人的困難、人的生活所需,絶對不能幫助人作惡、做壞事。如果看到弟兄姊妹有什麽難處,我會去幫助,但這個幫助并不是建立在他幫助過我的基礎上,而是出于本分、出于責任。)還有嗎?(我記得神的話説過,「任何有恩于我們的人我們都應該從神領受」,就是説哪個人對我們有點好的行為表現都應該從神領受,能正確對待,這樣就能正確領受知恩圖報這個觀點。另外,神説過要愛神所愛、恨神所恨,幫助人時得看這個人是神喜歡的還是神恨惡的,得根據這個原則。)這是涉及真理了,這個原則是對的,是有根據的。現在咱們先不講涉及真理那一面,就講從人性方面人應該怎麽對待這類事。其實,臨到的這些事都不是那麽簡單,不是只在教會裏、在弟兄姊妹中間,很多時候是超出這個範圍的,比如外邦的親戚、朋友、熟人、同事對你有恩,或者幫助了你,如果你能正確對待這類事、對待幫助你的人,既合乎真理原則,在人那兒看也合適,那你對待這類事的態度、觀點就相對準確了。對知恩圖報這個傳統文化的觀點必須得加以分辨,知恩圖報最主要是在這個「恩」字上,怎麽看待這個恩?這是哪方面的恩?是什麽性質的恩?知恩圖報有什麽意義?這些問題都得弄清楚,絶不能受知恩圖報的轄制,這對于追求真理的人是完全有必要的。在人的觀念中,什麽是「恩」?從小的方面説,就是在你有難處的時候有人給了你一些幫助,比如,在你吃不上飯餓得發慌的時候給了你一碗飯,在你快要渴死的時候給了你一瓶水,在你摔倒爬不起來的時候扶了你一把,這都屬于一種恩情。大的恩情,就是涉及到你遇到大難,有人救了你,這屬于救命之恩了。當你遇到生命危險的時候,有人幫了你一把讓你免于一死,等于是救了你一命。等等這些都是人心目中的「恩」,這種恩情已經超出物質的小恩小惠了,已經屬于大恩大德了,不是用金錢、物質的東西能衡量的了,只是説幾句感謝的話已經無法表達人的感激之情了。那人類這麽衡量到底準不準確呢?(不準確。)為什麽説不準確呢?(人是根據傳統文化來衡量這事的。)這樣回答是道理、是理論,好像是對的,但與事情的實質是不符的。那用實際的話應該怎麽解釋這事?你們揣摩揣摩。前段時間聽説網上有這樣一個視頻,有個人的錢包掉了,他自己不知道,旁邊有條小狗看見了,就叼起錢包去追那個人,結果那個人看到小狗叼着他的錢包誤以為是小狗偷的,就把小狗暴打一頓。你們説這事荒唐不荒唐?這人的品德還比不上狗呢!這條小狗所做的完全符合人類的道德標準,只不過人有語言,人會喊「你的錢包丢了」,小狗没有人類的語言,它只是默默地叼起來去追。就是狗都能做到傳統文化中所提倡的一些好行為,那反觀人類呢?人有良心、有理智,天生就具備了這些東西,就更能做到這些事了。只要人有良知,這種責任、這種義務都能盡到,并不需要怎麽努力付出代價,只是舉手之勞,做了一件對他人有幫助、有益處的事,那這件事的性質能不能稱得上是「恩」?能不能上升到是一種恩情?(不能。)既然上升不到是恩情,那用不用談還報啊?那就没有必要了。

咱們再看看人類中涉及所謂的恩情的這些事。比如,一個乞丐餓倒在雪地之中,一個好心人把他救回家,給他飯吃,給他衣服穿,還收留了他,然後這個乞丐就在他家生活,為他家幹活。不管這個乞丐是自願的也好,還是為了報恩也好,總的來説,人救助他這件事算不算一種恩情?(不算。)就連小動物都能做到互相幫助、互相救助,人能做到這些可以説就是舉手之勞,是有人性的人都能達到、都能够得上的,也可以説是作為一個有人性的人應該盡到的一種社會責任與義務,人類把它當成是一種恩情,這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了?這合適嗎?比如,在飢荒年頭很多人都吃不上飯,一個富户看誰家窮就給了一袋米,幫他家渡過了難關,這是不是人與人之間起碼的道義上的互幫互助?他僅僅是給了點糧食,又不是把自己僅有的食物都給了别人,自己忍飢挨餓,這算得上是恩嗎?(算不上。)人類能盡到的社會責任與義務,還有人的本能該達到的、該做的,對人有益處、有幫助的舉手之勞的事,根本就算不上什麽恩,因為這僅僅是施以援助之手。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恰巧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這是很正常的一個現象,也是作為人類中的任何一員應該盡的責任,這僅僅是一種責任、一種義務,神造人時就給了人這種本能。這種本能指什麽説的?就是人的良心、理智。當你看見一個人摔倒了,你本能的反應就是「我得扶他一把」,如果看見了裝作没看見而不去扶他,你的良心就會受責備,覺得不應該這樣做。作為一個真正有人性的人,看到有人摔倒,首先想到的就是把人扶起來,不管對方是否感謝自己都無所謂,他覺得這是他應該做的,他不需要多想。因為什麽?因為這是神給人的本能,是有良心理智的人都能想到、都能做到的。就是神給了人良心,一顆人的心,人有人的心,他就具備了人的思想,具備了對一件事該有的看法與做法,他很自然、很容易地就能做到這樣的事,不需要外界任何力量的輔助或者思想輔導,甚至給予任何的教育或者正面的引導,不需要這些。就像人餓了知道找飯吃、渴了知道找水喝一樣,這是本能,不需要父母、老師教育,這是很自然的,因為他有正常人性的思維。就像在神家盡本分、盡責任,這也是人能做到的,也是具備良心理智的人該做到的。所以,幫助人、施恩于人對人來説都是舉手之勞,是人本能範圍内完全能够做到的事,没必要把它上升到恩情這個高度。但有很多人把人的幫助當成恩情,時時挂在嘴上,没完没了地還報,覺得如果不這樣做就是没有良心,自己也看不起自己,還會鄙視自己,更擔心有社會輿論的譴責。顧慮這些有没有必要呢?(没有。)有許多人就看不透這事,總在這事上受轄制,這就是不明白真理原則了。比如,你與你的搭檔一起到沙漠了,你的壺裏有水,他壺裏的水已經喝完了,那你肯定會把你的水分給他喝,你不可能看着他渴死。即使你知道兩個人共同喝這一壺水,最後會提早把水喝完,你還是會把你的水分給他喝。你為什麽會這麽做?因為當你喝水的時候,你不忍心看着他在一邊渴得難受的樣子,你于心不忍。這個于心不忍是在什麽作用之下産生的?是從人的良知裏産生的。即使你不想盡這樣的責任與義務,但是你的良心讓你于心不忍,讓你心裏覺得不是滋味,這不都是人性的本能産生的嗎?不都是由人的良心理智决定的嗎?如果對方説,「你在那種情况下還能把水分給我喝,你真是我的恩人啊!」這麽説是不是又錯了?這根本就不涉及恩情。其實反過來,如果他也有人性、有良心理智的話,他也會把水分給你喝,這是一樣的,這是人與人之間一種最基本的社會責任、最基本的社會關係。這些最基本的社會關係或者責任與義務,都是由人的良知、人的人性還有神造人時給人的本能所産生的。正常情况下,這些東西不需要父母教育,不需要社會灌輸,更不需要人一再地告誡自己這麽做,除非這個人没有良心理智,或者不具備正常人的智商,比如弱智、傻子,或素質太差、愚頑的人,這就得靠教育了。有正常人性的人都不需要教育,這些東西凡是有良心理智的人都具備。所以,出于人本能的、合乎良心理智的行為、做法,人如果把它無限地誇大成恩情,這就不合適了。為什麽説不合適呢?你把它上升到這種境界,對每個人來説都是一種負擔,都是一種包袱,當然也是一種捆綁。比如,有人曾經施捨錢財給你,有人曾經幫你渡過難關,有人曾經給你找過工作,有人曾經救過你,等等,在你這兒就認為,「我不能忘恩負義,得有良心,得報答人家,有恩不報還是人嗎?」其實,不管你報不報答,你都是人,都是在正常人性的框架之下活着的一個人,不會改變什麽,不會因為你報答得好,你的人性就有所改變,你的敗壞性情就有所收斂,也不會因為你報答得不好,你的敗壞性情會變得嚴重,這些報恩與不報恩的事,或者施恩與不施恩的事,與你的敗壞性情没有絲毫的關係。當然,不管有没有關係,這個恩的説法在我這兒根本不存在,我希望在你們那兒也不存在。你只需要把它當成什麽?當成是一種義務、一種責任,一種人性的本能該做的,當成是自己作為人的一種責任、一種義務,力所能及地去做就行了。有些人説:「雖然我知道這是我的責任,但我不想做。」這也可以,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情况、根據自己的條件來選擇,也可以靈活一點兒,根據自己當時的心情來選擇。如果你怕盡了這種責任後對方一個勁兒地報答你,常常問候、答謝你,會給你帶來麻煩、構成攪擾,所以不想盡這個責任,那也可以,這是你自己的選擇。有些人説:「不想盡這樣的社會責任的人,是不是人性不太好啊?」用這個衡量人性對不對?(不對。)為什麽不對?在這個邪惡的社會,人做任何事都需要把握尺度,也需要掌握分寸,當然更需要辨别當時的環境與背景。用一句外邦人的話説,在這個紛亂的世界,你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頭腦,都需要有智商、有智慧,不要愚昧,更不要做愚蠢的事。比如,在某些國家,在公共場合就常常有碰瓷的,你若看不透惡人的陰謀,盲目地憑良心做事,就容易上當受騙,惹上麻煩。你看見一個老奶奶在路上摔倒了,你心想,「我得盡社會責任哪,我不需要她報答,我有人性、有良知,我就得幫助她,我去扶她一把」,結果你把她扶起來之後她就訛上你了,你把她送進醫院得付醫藥費,還得付精神損失費、養老費,你不付就得進警局。惹上麻煩了吧?這麻煩是怎麽惹上的?(憑好心、缺少智慧惹的。)瞎眼,没分辨,不會看時勢,不會分地點。在這樣一個邪惡的社會環境之下,隨便攙扶老人那是要付代價的。如果他真摔倒了,需要幫助,你盡社會責任不應該受到譴責,應該受到表揚,你做的符合人性、符合人的良知;但他是有存心目的的,他不是真的需要幫助,他是在碰瓷,你看不透他的詭計,你對他盡人的責任就是上當了,他會抓住你不放,向你索取更多的錢財。盡社會責任是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是盡自己的責任,而不是把自己陷在一個圈套裏、陷阱裏。有許多人在這事上都吃虧了,都看清楚了現在的人太邪惡了,太能騙了,不管是陌生人還是親戚朋友都能騙,這是多麽悲哀的事情啊!這是誰敗壞的?是大紅龍,大紅龍把人敗壞得太深了、太慘了!大紅龍為了圖謀利益,什麽缺德的事都幹得出來,人都跟着大紅龍學壞了,能偷盗、行騙的人太多了。從這些事實上來看,有許多人活着都不如狗。可能有些人不願意聽這話,心裏感覺彆扭,「難道我們就真的不如一條狗?總拿我們跟狗比,這也太藐視我們了,太瞧不起我們了,太不把我們當人看了!」我倒想把你們當人看,但是人的表現怎麽樣啊?事實上,有的人真就不如狗。這個話題咱們就不多説了。

剛才交通到人對别人有一些幫助這稱不上是恩,只是人的一種社會責任。當然,對于社會責任就可以有選擇地、力所能及地去做,適合盡什麽責任就盡點兒,不適合自己盡的責任也可以選擇不盡,這都是人的自由、人的選擇。你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能力範圍,當然也可以根據當時的背景、條件去選擇你應該盡的社會責任、社會義務,這是你的權利。這個權利是在什麽背景下産生的呢?就是因為世界太黑暗,人類太邪惡,社會没有公平,在這種背景下,首先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做愚昧無知的傻事,要有智慧。這裏説的保護好自己當然不是指保護好自己的錢包、自己的財産不被偷盗,而是保護好自己的安全,這很重要。在能保證自己安全的同時,力所能及地盡自己的責任、義務,不要注重能否獲得人的高看,也不要受任何社會輿論的影響、轄制,只要盡到自己的責任、義務就够了。根據自己的情况衡量,不要做超過自己條件、超過自己承受能力的事,不要打腫臉充胖子,也不要怕别人看不起或者論斷、定罪你,你若為滿足虚榮臉面去做事,這就錯了。你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你有多大的責任心就盡上多大的責任心,你能够盡多少義務就盡多少義務,這是你的權利。對神没有要求做的事就没必要强求自己去做,如果憑着良心做那些與真理無關的事就没有意義了,做多少神也不稱許,也不代表人有真實見證,更不代表人具備善行了。對神要求以外的事,若有人要求你做,你應該有自己的選擇、有自己的原則,不要受人轄制,只要不做違背良心理智的事、不做違背真理的事就可以。如果你幫助别人,給别人解决了一時的問題,他就對你有依賴性了,認為你給他解决問題是應該的、是必須的,結果就賴上你了,一次不給他解决就跟你翻臉了,這就是惹上麻煩了,這是你不願意看到的結果。如果你已經預料到這個結果了,你可以選擇不幫助他,换句話説,你可以不盡這個義務、不盡這個責任,這不算錯。這是你對這個社會、對這個人類,具體地説就是你對所生活的人群該持有的觀點與態度。就是説,你有多大愛心就獻多大愛心,你能做到多少就做多少,不要争强逞能做違心的事,不要做自己達不到的事,也没有必要强求自己付出常人未能付出的代價,總之,不要强求自己,力所能及就對了。這個原則怎麽樣?(好。)比如,你的朋友要借你家的車,你琢磨琢磨,「他以前借過東西給我,按理説我應該借給他,但是他用東西不愛惜、不節省,説不定能把車用壞了,還是不借了」,你就没借給他,這樣做對不對?借不借都不是大問題,只要你心裏看準了、看透了,覺得怎麽做合適就怎麽做,這樣做就對了。但是如果你覺得,「借就借吧,我以前向他借東西的時候他也没有拒絶過,雖然他用東西不是那麽節省、愛惜,那也無所謂,如果車損壞了,我自己花點錢維修就完事了」,最後同意借了,没有拒絶,這麽做對不對?這也没錯。比如,有的人以前幫過你,現在他家裏發生了什麽事找你幫忙,你是幫還是不幫?這就根據你自己的情况,你選擇幫還是不幫不是什麽原則性的問題。你只要是出于誠心、出于本能,力所能及地盡自己的責任就可以了,這都是在人性良知的範圍内做的事,至于這個責任盡没盡到、盡没盡好,這都無所謂。你有權利選擇答應,也有權利選擇拒絶,這談不上没良心,他幫過你也談不上對你有恩情,上升不到這個高度,明白了吧?(明白了。)這是涉及到「恩」的内容,該怎麽看待這個恩、怎麽對待幫助别人這事、怎麽盡社會責任,人應該尋求真理原則,這不單是靠良心理智就能解决的問題,有些特殊情况還挺複雜,不根據真理原則對待就容易帶來麻煩、帶來後果,所以神選民在這些事上應該明白神的心意,要做到有人性、有理智、有智慧,還有真理原則,這就完全合適了。

關于知恩圖報,還有一種情况,就是曾經幫助過你的人,他對你的幫助不是給你一瓶水、一把菜、一袋米這麽小的事,而是涉及到一家人的生計了,更涉及到人的命運前途了。比如,有的人給你一些輔導、給你一些資助,使你上了好的大學,找到了好的工作,有了好的家庭,等等,使你有了一系列好的生活,這就不是一點幫助了,不屬于小恩小惠,許多人就把這事看成是大恩大德了。對于這些事,你們應該怎麽對待?雖然這些事也跟剛才所講的社會責任與人所盡的義務相關,但是因為這些問題已經涉及到人的生死、命運、前途,它遠遠比一瓶水、一袋米的價值高得多,對人的生活、對人的性命、對人的人生的影響大得多。所以説,這個價值就高得多了,那這個幫助能不能上升到是恩情呢?同樣,我也不建議把它當成是恩情。既然不把它當成是恩情,那對于這些事怎麽處理合適、恰當,這是不是人所面臨的問題?比如,一個人把你從犯罪的道路上挽救回來,給你指了一條明路,安排了一個正當職業,使你有了好的生活,又組成了家庭,使你的命運從此改變了,或者當你在困境、落魄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好人的幫助、提携,使你的前途變好了,能出人頭地了,從此過上好日子了,這些事應該怎麽對待呢?該不該記着他的恩情,還報他的恩?該不該用一些方式去補償他、回報他?這裏是不是也應該有原則啊?那就得看看幫助你的這個人是什麽人,如果他是好人,是正面人物,那你除了對他説聲「謝謝」以外,還可以和他正常地來往,可以交朋友,然後在他需要幫助的時候能力所能及地盡上責任、盡上義務來幫助他,但是這個盡上責任、盡上義務并不是没有止境的,而是在你自身條件能達到的範圍内適當地去做,這樣對待人就可以了。你們之間没有等級的區别,他雖然幫助過你、有恩于你,但還不能稱為救命恩人,因為只有神能拯救人,他只是在神的主宰安排之下給你一點幫助,并不等于他就比你高一等,更不等于你就是屬他的人了,他就可以擺布你、控制你了,他没有資格擺布你的命運,也不應該對你的人生指手畫脚,你們之間依然是平等的。既然是平等的,那你們就可以以朋友的關係相處,在適當的時候,你力所能及地幫助他,依然是在人性的範圍内盡社會責任、盡義務,在這個範疇裏、這個基礎上做你該做的,這就是針對性地盡上你的責任、義務。為什麽這麽做?因為他曾經幫助過你,因為他曾經讓你受益,得到了不少的實惠,出于人性的良知,你應該把他當成朋友。有些人説:「能不能把他當成知己啊?」那就在乎你自己怎麽與他相處了,在乎兩個人的人性、喜好還有追求、世界觀是否相同了,這是個人的問題了。那這種特殊的關係用不用以命相抵啊?既然他對你的幫助這麽大、影響這麽大,你用不用以你的命來還報他啊?用不着,你的命永遠是屬于你自己的,神給你的命就是你的,不歸任何人管理,你没必要因為有這樣一種背景,在這樣一種情况下就把你的命隨隨便便地交與他人管理,這是愚蠢至極的做法,當然也是不理性的。你們之間友誼再深、關係再好,你也只能是盡人的責任,在人性理智的範圍裏正常地與他交往,互相幫助,這樣一層關係就相對理性、平等了。這層關係産生的根源基本上還是因為他曾經幫助過你,你認為他是可以交往的,是符合你心裏要求標準的朋友,你才願意與他交往。還有一種情况,如果一個人曾經幫助過你,給了你一些恩惠,對你的人生或者在重大的事上産生了一些影響,但是這個人的人性、所走的道路與你的追求、所走的道路都不相合,你與他没有共同語言,你心裏不喜歡這個人,甚至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説這個人與你的愛好、追求都不一樣,人生道路還有世界觀、人生觀都不一樣,完全就是兩類人,那對于他之前曾經給予你的幫助,你怎麽對待、怎麽處理?這是不是現實情况?(是。)那這事怎麽辦?這種情况也好辦,就是你力所能及地給予他一些物質上的還報之後,既然兩個人所走的道路不相同,那就不相為謀,走不到一條道上,連朋友都不能做,接下來就没法交往了。没法交往怎麽辦哪?那就遠離。雖然這個人曾經有恩于你,但他在社會上坑蒙拐騙,什麽壞事都幹,你不喜歡這樣的人,你完全有理由選擇遠離他。有些人説:「這樣做不是没良心嗎?」這不是没有良心,他如果生活真有困難了,你還可以幫助他,但是不能受他轄制,不能隨從他作惡、做違背良心的事,也没必要因為他幫助過你或對你有過大恩你就一生為他做牛做馬,你没有這個義務,他也不配。你有權利選擇與你喜歡的人、對的人、能與你合得來的人相處、交往,甚至交朋友,可以對他盡責任、盡義務,這是你的權利。當然,你也可以拒絶與你不喜歡的人打交道、交朋友,不用為他們盡什麽責任與義務,這也是你的權利。即便你選擇弃絶這樣的人,拒絶與他交往,拒絶對他盡任何的責任、任何的義務,這也不算錯。做人必須得有底綫,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對待法,對惡人就是不能與他同流合污,絶不能與惡人為伍,這是明智的選擇,不能受任何恩情、情感或者社會輿論等等一些因素的影響,這就有立場、有原則了,這是你該做的。這些做法、這些説法你們能不能接受?(能。)儘管我所説的這些觀點與告訴你們的實行路途、原則在傳統觀念、傳統文化中是被批判的,但是這些觀點、這些原則會有力地保護每一個有良知、有人性的人的權益與尊嚴,使人不受傳統文化所謂的德行標準的束縛、捆綁,脱離這些假冒為善、似是而非的東西的欺騙、迷惑,能從神的話中明白真理,憑神的話活着,憑真理活着,不受這些道德輿論的影響,不受這些所謂的人情世故的轄制與束縛,能够根據神的話用正確的觀點來對待人、對待一切的事物,徹底擺脱世俗、傳統、社會道德對人的束縛與誤導,這樣就能達到活在光明中,活出正常的人性,活得有尊嚴,得着神的稱許。

你們説,像知恩圖報、助人為樂等等這些社會道德的説法能改變人什麽?能不能改變人類争奪地位、争奪利益的撒但性情?能不能改變人的野心、欲望?能不能解决人類之間的争鬥、殺戮?能不能使人類走上人生正路,過上幸福的生活?(不能。)那這些社會道德準則到底能起什麽作用呢?是不是頂多能激勵幾個好人做點好事給社會治安作點貢獻啊?(是。)僅此而已,什麽問題也解决不了。到最後,人在這些所謂的德行準則的薰陶之下,即便能守住、能活出這些德行了,也不等于人脱去敗壞性情活出人樣了。比如,一個人對你有恩,你就想方設法還報他,他給你一袋米,你還給他一袋麵,他送你五斤猪肉,你還他五斤牛肉,這樣還來還去,結果怎麽樣呢?人都會在背後算計誰吃虧、誰占便宜了,結果就産生了隔閡、産生了勾心鬥角。我説這話是什麽意思呢?就是知恩圖報這條德行的要求不但給人的思想帶來了束縛、誤導,也給人的生活帶來了諸多的麻煩、包袱,甚至帶來了許多的愁苦,如果成了冤家那就更麻煩了,那是苦不堪言啊!這樣的人情來往不是人該走的路,人總活在這種情感裏,活在人情世故里,最後就産生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這是自己折磨自己,也是窮折騰。這就是傳統文化與德行的説法進入人心裏使人誤入歧途了。人在没有任何分辨的情况下誤認為傳統文化這些東西是對的,以這些東西為準則、為方向,嚴格地守着這些説法,活在社會輿論的監督之下,不知不覺被這些東西薰陶着、影響着、控制着,感覺很無奈、很痛苦,但又無力擺脱。當神説話發聲揭露、審判人裏面傳統文化這些東西的時候,許多人心裏還感覺不是滋味,當把這些東西從人的内心裏、思想觀念裏徹底清除的時候,人馬上又覺得空落落的,好像什麽也没有了,「我以後怎麽辦哪?該怎麽活着啊?没有這些東西活着也没有路途、没有方向了。把這些東西清除出去了,怎麽突然覺得自己像空殻一樣無所適從了呢?如果不憑這些東西活着,人還是人嗎?還有人性嗎?」你這麽想就錯了。事實上,把這些傳統文化的東西清除出去了,你心裏就乾净了,再不受這些東西轄制、捆綁了,你就得着自由釋放了,就没有這些苦惱的事了,你何樂而不為呢?你把傳統文化這些不屬于真理的東西都放弃了,你起碼少受不少痛苦折磨,减去了許多無謂的束縛與苦惱,你如果能接受真理,憑神的話活着,那就走上人生正道了,就能活在光明中。你持守傳統文化的德行標準好像名正言順,但你活出人樣了嗎?你走上人生正道了嗎?傳統文化這些東西根本不能改變什麽,不能改變人的敗壞思想,不能改變人的敗壞性情,更不能改變人的敗壞實質,它起不到任何正面的作用,反倒使人在這些東西的教育、薰陶、影響之下,人性變得扭曲、變態了。明明知道那個施恩的人不是什麽好人,但是因為曾經受過他的恩惠,不得不違心地去報答他。人這樣違心地報恩是什麽原因造成的?就是因為傳統文化中知恩圖報的思想扎根在人心裏造成的。如果人得到幫助不這麽違心地報恩,人就害怕社會輿論的譴責,害怕自己成為一個忘恩負義、不能知恩圖報的人,成為一個卑鄙小人,成為一個没良心、没人性的人。就是因為害怕這些,害怕再也得不到人的幫助,就不得不活在傳統文化中知恩圖報這個思想的薰陶與捆綁之下,所以每一個人都活得很變態、很違心、很痛苦,有苦難言。這是何苦呢?這是不是知恩圖報的思想把人害苦了?

對于知恩圖報這個説法,剛才交通了到底什麽是「恩」,神怎麽看人類所定義的「恩」,人應該怎麽對待這個「恩」,怎麽對待對自己有恩的人或者自己的救命恩人,準確的觀點、路途到底是什麽,該把他們擺在怎樣的位置上,怎麽盡自己的義務,還有一些特殊情况人應該怎麽處理,應該以怎樣的觀點去對待,這些方面就比較複雜了,不是幾句話就能説清楚的,但是我把最關鍵的問題、把這方面問題的實質等等這些都已經告訴你們了,再臨到這類事情,你們對該持有的觀點與該實行的路途是不是基本清楚了?有些人説:「道理上是清楚了,但人都是肉體凡胎,活在這個世界上必然要受到這些道德準則的影響,還要受到社會輿論的左右,許多人都是這麽活着,都講究恩情,都講究知恩圖報,我要是不這麽活着必然會遭到人的辱駡、唾弃,我怕人家駡我不是人,活得像另類,我受不了這個。」這是什麽問題啊?人為什麽受這個轄制呢?這個問題好不好解决?也好解决,我告訴你個辦法。你如果覺得不憑傳統文化中知恩圖報的觀點活着是另類,覺得自己不像是傳統的中國人了,覺得離開傳統文化你就活得不像人了,没人味了,你怕不能融入中國這個社會,怕被中國人所不齒,怕成為中國人的敗類,那你就選擇隨從社會潮流,没有人强求你,也没有人定你的罪。但是,你如果覺得自己按照傳統文化那麽活,總講恩情,活了多少年也没得着什麽益處,活得還挺累,你有决心放下那個活法,試着按我説的話去看人看事、做人做事,當然就更好了。雖然在原則上你們都聽明白了,都知道是怎麽回事了,但是具體怎麽看人看事,接下來怎麽活、怎麽做人,那是你們自己的事了。你能接受到什麽程度,能實行到什麽程度、實行到哪一步,那就在乎你自己的選擇了,屬于你自己的事,我不强求你,只不過是給你指明道路。不過有一點是肯定的,你如果按照傳統文化那麽活,我告訴你實話,你會越活越不像人,越活越没有尊嚴,而且越活你的良知越麻木,慢慢你活得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但是你若按照我的話、我説的原則去實行,那我保證你越活越有人樣,越活越有良心理智,越活越有尊嚴,這一點是肯定的。再臨到這類事,你肯定就活得自由釋放了,你會感覺到平安喜樂,心裏的陰影、心裏的包袱會越來越少,你會覺得自己有自信了,腰杆能挺直了,不再被這些人情世故的事所困擾、所迷惑、所影響了,你活得有尊嚴了,你活得每一天都那麽踏實,看待每一件事、處理每一件事都是那麽的準確,少走了不少彎路,少受了許多不該受的苦。不該做的事你不去做了,不該付的代價你不去付了,你不再為他人活着了,不再被他人的眼光、看法所影響,也不被社會的輿論、譴責所轄制了,這樣活着是不是就有尊嚴了?是不是就自由、釋放了?這時,你就感覺憑神的話活着才是人生正道,這樣活着才有人樣、才有幸福。人活在傳統文化的迷霧中看不清路途,還自以為是奔向一個理想的人間世外桃源,結果誤入了歧途,被撒但捉弄、苦害。今天聽見了神的聲音,發現了真理,看見光明來在人間,你撥開了迷霧,看清了人生的道路與方向,直奔前方,歸回到神面前,這是不是神的恩待與祝福呢?那你們現在有没有撥開迷霧見青天呢?可能你們已經看到亮光了,正向光明走來,這是最有福的事。能聽見神的聲音,能接受真理、明白真理,撥開迷霧,放弃傳統文化那些錯誤的東西,除去了攔阻,就能走上蒙拯救的路了。知恩圖報這一條德行的説法就交通這麽多,你們過後再交通交通這些話就能完全明白了。這些事不是一次聚會交通完之後人馬上就能進入的,雖然這條德行説法是交通完了,理論上你們是明白了,在原則上你們也聽懂了,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那些舊的傳統觀念不容易脱去,你們還能持守舊的東西挣扎一段時間。要達到完全放弃傳統文化的東西,完全能接受神話真理,起碼得經歷一段時間,需要人在現實生活中,在面對這個社會、這個人類的時候,逐漸地去經歷、去體驗、去印證,然後在經歷中逐漸認識神的話語,達到明白真理,逐漸地從中受益,得着好處、得到收穫,改變你對各類人事物的錯誤觀點、看法,這就是追求真理的過程與路途。

接下來要交通的話題是「捨己為人」。捨己為人是中華傳統文化的一種美德,在人看,這種美德很高尚、很偉大,當然這有些浮誇,不切合實際,但不管怎麽説,人都公認它是一種美德。每當聽到這種美德的時候,人的腦海裏都浮現出一些畫面:在吃飯的時候,人都互相夾菜,好東西都讓别人吃,自己不吃;在超市排隊買東西的時候,大家都互相謙讓,讓别人優先;在車站、機場買票的時候,大家都先人後己;走路、開車都給别人讓路,讓别人先行……這真是一個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美好」畫面!這一幕幕的畫面顯得社會、人間是那麽的温暖、和諧、幸福、安康,幸福指數超過百分之百,都超標了。如果有人問,「你為什麽幸福啊?」他會説:「我們中華傳統文化提倡捨己為人,我們都這樣實行,一點兒都不辛苦,心裏有十二分的幸福。」你們心裏有没有這些畫面?(有。)這些畫面在哪兒有啊?中國九十年代以前過年墻上貼的年畫上有,在人的腦海裏有,甚至在所謂的海市蜃樓裏有,總之,這些畫面在現實生活中是看不到的。捨己為人,這當然也是道德家們提出來的關于道德準則的一方面要求,它對人的德行提出了這樣一個説法,要求人做什麽事情要先考慮别人,不要先考慮自己,要先考慮他人的利益,而不要考慮自己的利益,要先為他人着想,要學會捨己,就是放下自己的利益,放下自己的要求,放下自己的欲望、野心,甚至放弃自己的所有,先考慮别人。不管這一條人能不能達到,首先,提出這種説法的人是屬于哪類人啊?他了不了解人性啊?了不了解人這個生物的本能和人性實質啊?他太不了解了。提出這種説法的人愚蠢至極,居然對人這個有思想、有自由意志又充滿了野心欲望的自私自利的活物,提出了捨己為人這樣一條不切合實際的要求。不管人能不能達到,總之,從人這個生物的實質和本能上來看,道德家們提出這樣一條要求對人來説是不人道的。為什麽説不人道呢?比如,當人肚子餓的時候,人本能地會感覺到是自己肚子餓,而不是去感覺别人餓不餓,你會説,「我肚子好餓,我想吃飯」,你首先想到的都是「我」,這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也是很正當的,没有一個人明明是自己肚子餓還違心地問别人説,「你想吃什麽呢?」自己肚子餓問别人想吃什麽,這想法正不正常啊?(不正常。)當人晚上累了、睏了,人會説,「我睏了,我得去睡覺了」,没有一個人説,「我睏了,你去睡吧,你替我睡,你睡了我就不睏了」。如果有這樣的表現,這是不是不正常?(是。)人本能地心裏能想到的、能做到的都是為自己,能達到照顧好自己這就已經很不錯了,這是人的本能。你能自己獨立生活,達到自己會生活、做事,會照顧自己,生病了知道看醫生、知道怎麽養病,還知道怎樣解决生活中的各種問題和難處,這就已經很不錯了。但是,捨己為人這條要求讓人把人的這些需求都捨掉,而去為别人考慮,所有的事情都不是為自己做,而是要為别人着想,一切都要為别人做,這是不是不人道啊?在我看,這簡直就是要剥奪人的生存權。吃穿住行這些事本應該自己處理,為什麽需要别人捨己為你去做、去處理呢?你是什麽人啊?是弱智、殘疾還是動物啊?這些都是人本能能做到的,為什麽需要别人捨掉自己該做的、捨掉自己的精力為你做呢?這合適嗎?捨己為人這條要求是不是在唱高調啊?(是。)這高調唱得怎麽樣啊?這高調是怎麽來的?是不是因為那些所謂的道德學家太不了解人這個生物的本能、需求與實質,再加上他們急于標榜自己道德高尚而産生的?(是。)這是不是不人道啊?(是。)人人都捨己為人了,那自己的事怎麽辦啊?難道在你眼裏别人都是殘疾,都没有能力料理自己的生活,都是傻子、弱智、低能兒啊?如果不是這種情况的話,你為什麽要捨己為人,又為什麽要求别人捨己為你呢?就是有些殘疾人都不願意讓别人伸手幫助他,他願意自食其力,自己料理自己的生活,不需要别人額外地付出代價或者是對他有額外的幫助,他讓人正確地對待他,這是他維護自己尊嚴的一種方式,他需要得到的是别人的尊重,而不是用同情的方式去可憐他,更何况是一個個有自理能力的人呢?所以,捨己為人這一條要求在我這兒看是不成立的,是違背人的良知、本能的,起碼是不人道的。即便是為了維護社會風氣,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維護人與人之間的正常關係,也没必要用這種不合理的、不人道的方式去要求人都違心地為别人活着。如果人都不為自己而都為别人活着,這不是有點變態、有點不正常嗎?

捨己為人這一條要求在什麽情况下適用呢?一種情况是父母為兒女。這個應該也是有期限的,兒女未成年的時候,父母應該盡其所能地照顧兒女,為了把兒女養大成人,讓兒女活得健康、快樂,活得幸福,父母捨掉自己的青春,付出自己的精力,放下自己的肉體享受,甚至放下自己的事業、愛好,來為兒女做這一切,這是責任。父母為什麽要盡這個責任?因為父母有養育兒女的義務,這是他們的責任,義不容辭。但人對社會、對人類没有這個義務,你把你自己照顧好就行了,你不製造麻煩,不給其他人添麻煩,這就已經很好了。還有一種情况,就是身體有缺陷、没有自理能力的人,他們需要父母、親人甚至社會福利機構為他們做一些幫助他們生活、維持他們生存的事。還有一種特别情况,就是某些地區、某些人臨到天灾没法生活,需要救濟,這種情况需要人幫助。除了這幾種情况,還有其他情况需要人捨己為人來幫助嗎?可能没有了。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競争太激烈了,如果不是絞盡腦汁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生計、生存都成問題了,人類不但做不到捨己為人,能保證自己維持生存、不侵犯他人利益就已經不錯了。在現實的社會背景條件下生存,人類之間的争鬥、仇殺更能反映出這個人類的真實面目。你看在比賽場上,人都使盡全身的力量往前衝,拼命地表現自己,最終拿到冠軍的時候没有一個人説「這個冠軍我不要了,給你吧」,没有這樣的人,人本能地都去争第一,争最好的,争最高的。事實上,人根本做不到捨己為人,人的本能裏根本就没有捨己為人這個需求、這個意願,從人的實質、本性上來看,人只能為自己,只會為自己。人為自己能走正道,這就不錯了,這在人類中間就算是不錯的受造之物了。為自己能走正道,能追求真理、追求正面事物,對身邊的人能起到一些正面的影響,這就已經很不錯了,提倡、宣揚捨己為人這純屬是唱高調,不符合人類的需求,更不符合人類的現狀。雖然提倡捨己為人不符合現實,也不人道,但是這條要求在人的内心深處還是占有一定的地位,人在思想上還是會不同程度地受它影響、受它束縛。當人只為自己不為他人、不幫助他人的時候,或者心裏不考慮他人、不為他人着想的時候,人心裏常常受到譴責,感到有一些無形的壓力,甚至會常常感覺到有异樣的眼光在盯着自己,這些都是人内心深處受傳統道德思想的影響而産生的。你們是不是也不同程度地受傳統文化中捨己為人這一條要求的影響啊?(是。)有許多人心裏還是贊成這些傳統文化的要求,如果有人真做到了這些要求,不管是做到哪一條,人心裏都會對他有好感,没有人責備、反對。如果有人看見路人跌倒却没有去扶,大家都會對他不滿,都會駡這人太不人道了,這就足以説明傳統文化對人的要求標準在每個人心裏都占有一定的地位。那用這些傳統文化的東西來衡量人到底準不準確呢?不明白真理的人永遠看不透這事。可以説,幾千年來傳統文化一直伴隨着人類的生活,究竟起到什麽作用了呢?它改變人類的精神面貌了嗎?它給社會帶來文明進步了嗎?它解决社會治安的問題了嗎?達到教育人類的果效了嗎?這些問題都没有得到解决。傳統文化根本就没起到什麽作用,所以確定地説,傳統文化對人的要求標準根本就談不上是什麽準則,僅僅是一種束縛,是為了束縛人的手脚、為了束縛人的思想、為了規範人的行為,讓人不管到哪兒都老實點、規矩點,像個人樣,知道尊老愛幼,懂得長幼有序,不要讓人看着不懂事、不禮貌,讓人反感,這充其量也就是在外表上使人看起來得體一些、高雅一些,其實根本就涉及不到人的實質,這僅僅就是為了得到人一時的贊許,滿足一下虚榮心而已。你為别人跑路辦事,别人誇你是好人,你心裏美滋滋的;你能扶老携幼,在公交車上能給别人讓座,别人誇你是好孩子,是祖國的花朵,你心裏也美滋滋的;你排隊買票的時候讓别人先買,别人也誇你懂事,你心裏依然美滋滋的。守那麽一次規矩,有那麽一點好的表現,就覺得自己是人格高尚的人了,有一時的好行為就覺得自己比别人的身份地位高了,這是不是愚蠢啊?這個愚蠢能使人迷失方向、失去理智。捨己為人這條德行説法不值得交通太多,這方面問題應該很容易分辨,因為它對人性的扭曲,對人格尊嚴的扭曲、影響都很大,它使人變得更虚偽,更不現實,更飄飄然,更不懂得怎麽生活、不懂得怎麽分辨現實生活中的人事物,更不知道怎樣對待現實生活中臨到的各種問題。人只會做點給人幫忙、給人排憂解難這樣的好事,反而在人該選擇的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被撒但玩弄,成為撒但的笑料,這不是個羞辱的記號嗎?不管怎麽説,捨己為人這條所謂的道德標準是一種很虚偽、很變態的説法。當然,神在這類事情上對人的要求就是讓人盡好自己分内的義務、責任與本分,對人没有傷害、危害與不利,能使人得着造就、益處,這就可以了。神不要求人盡什麽額外的責任與義務,你能把自己分内的工作、本分、義務、責任盡好就不錯了,這是不是簡單?(是。)這個容易做到。既然這麽簡單,人都明白了,就不用細交通了。

接下來講「賢良淑德」這一條德行説法。賢良淑德這一條標準與其他德行方面的要求標準不同的是,這一條標準針對的對象有一個明確的範圍,就是女性。賢良淑德,這是那些所謂的道德專家對女性提出的一條不人道的、不切合實際的要求。為什麽這麽説呢?賢良淑德這一條標準就是要求天下的女性,不管是身為女兒也好,還是身為人妻也好,只要是女性,就必須達到賢良淑德,有了這樣的德行、有了這樣的品德才是好女人,才是好女性,才是值得人尊重的女性。言外之意,就是告訴男性,女性必須賢良淑德,而男性不需要,男性不需要賢,不需要良,更不需要淑與德,男性只要做到什麽呢?妻子如果不賢良淑德,那就可以離,就可以休。如果男性捨不得休,那怎麽辦啊?那就把她變成賢良淑德的女性,這是男性的責任與義務。男性的社會責任就是對女性進行嚴加看管、教導、管理,要充分地體現男人就是老大,必須壓制住賢良淑德的女性,做她的主、當她的家,讓她做女人該做的、盡女人該盡的義務,而男性就不需要有這樣的德行,男性例外。既然男性例外,那這一條德行説法根本就是給了男性一個衡量女性的標準,就是男人要想娶一個德行好的妻子,怎麽衡量?就衡量她是否是賢良淑德的女性。如果是賢良淑德的女性,那你就娶過來;如果不是賢良淑德的女性,那你就别娶,你娶過來别人也看不起,還會説她不是什麽好人。那這些道德專家對女性的賢良淑德都有哪些具體要求呢?是不是有具體所指啊?「賢良淑德」這四個字包括的内容就挺多,每一個字人都不容易達到啊!所有的男人都達不到,知識分子都達不到,還要求一般的女人必須做到,這對女性太不公平了。那女性起碼具備哪些表現、具備哪些德行才算是賢良淑德呢?首先,要求女性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凡是女性必須得裹脚,裹成三寸的小脚,還没有小孩子的手掌大,這就能限制住她,不讓她亂跑了。女人在嫁人之前得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深居閨閣,不許抛頭露面,如果做到了,這就具備了未嫁女性賢良淑德的品德了。那嫁人之後呢,上要孝順公婆,下要善待叔侄、姑嫂,這家人不管怎麽對待她,不管怎麽虐待她,她都得任勞任怨,像個老黄牛一樣,不但要伺候一家老小,還要為這家傳宗接代,不能有任何的怨言。在老人面前無論受了多少氣、挨了多少打,無論做了多少活兒、受了多少累,都不能在丈夫面前告狀。在家裏無論受了多少公婆的氣,都不能到外面散布,不能講是非,有任何的冤屈都不能説,打掉牙都要往肚裏咽。不但要做到任勞任怨,還要學會逆來順受、忍氣吞聲、忍辱負重,必須得學會「忍」的功夫。無論家裏有什麽好吃的,都要讓家人先吃,先給公婆吃,孝順老人,還要讓丈夫、孩子先吃,等好吃的被别人吃没了,不管剩下什麽東西,自己能填飽肚子就行了。對女性的要求除了這些之外,還有一條現代的要求,就是要「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厨房」。聽完這句話我就琢磨,女人又能下厨房又能上廳堂,那男人做什麽?女人在家裏要做飯、做家務、照顧孩子,還要下地幹活,裏裏外外都是一把好手,把活兒都幹完了,男人上班打工,回家就吃喝玩樂,什麽家務活也不幹,上班受氣了,回家還拿老婆孩子撒氣,這公平嗎?從這些事上,你們看到了什麽?没有人對男人提出什麽德行上的要求,却要求女人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厨房,還得達到賢良淑德,這有幾個女性能够得上啊?這樣要求女性是不是不公平啊?女性有一點做得不對,就會受到責打、辱駡,甚至還會被休掉,女性就只能忍耐,實在受不了就選擇自殺。看女性手無縛鷄之力,比男性柔弱、弱勢,就特意對女性提出了這樣不人道的要求,這是不是有點欺負人哪?在座的女性,如果有人對你們提出這樣的要求,你們在現實生活中能不能體會到這個要求太過分了?難道男性就是管轄女性的?就是做女性的奴隸主的?就是讓女性來受罪的?從這些扭曲的現象上來看,賢良淑德這一條要求是不是起到了分裂社會的作用啊?是不是分明就是在提高男性的社會地位,而有意識地貶低女性的社會地位?賢良淑德這一條要求,讓無論女性還是男性都更加認定女性的社會地位與社會價值是次于男性的,是不如男性的,所以女性就應該做到賢良淑德,女性就應該受這個氣,女性在社會上就應該這樣被歧視、被侮辱、被剥奪人權,而男性就理所應當地站在主人的位置上來合理地要求女性做到賢良淑德。這是不是有意製造社會矛盾哪?是不是有意給社會帶來分裂啊?如果女性受這個氣受久了,有没有人會起來反抗呢?(有。)哪裏有不公平,哪裏就有反抗。這條德行説法對女性公不公平?對女性來説起碼是不公平的,它助長了男性的囂張氣焰,加劇了社會的分裂,提高了男性的地位,讓女性的地位更加的低下,同時剥奪了更多女性的生存權,無形中讓男性與女性的社會地位變得更不平等。女性在家庭中、在社會中充當的角色,還有她們所表現出來的德行,總體來説就是一個詞——受氣包。賢良淑德這一條德行説法就是要求女性上要尊重老人,下要愛護那些小輩們,還要對自己的丈夫恭敬有加,伺候自己的丈夫,家裏的家務、家外的一些事情還得需要去打理、去做,無論受了多大的苦還不許訴説,這是不是在剥奪女性的權利啊?(是。)這就是在剥奪女性的言論權、生存權還有自由。把女性的所有權利都剥奪了,還要求女性盡責任,這是不是不人道?這簡直就是糟蹋女性、禍害女性!

提出賢良淑德這條要求的道德家們用這樣的方式禍害女性,很明顯,這些道德家是男性不是女性。如果他是女性的話,他不會這麽作踐自己的,他肯定是男性,他就害怕女性本事太大了或者權利太大了,女性太自由了,不嚴加管制就跟男性平起平坐了。慢慢地,本事大的女性就要比男性地位高了,在家裏也不盡責任了,影響家庭和諧。家庭不和諧,社會就不和諧,社會不和諧,那統治者就不安心。你看,説來説去又説到統治者那兒去了,這些人没安好心眼兒,從女性身上開刀,在女性身上下手了,這是不人道的。他們要求女性無論是在家庭還是在社會,都要做到唯命是從、逆來順受、低三下四、忍氣吞聲、知書達理、温柔體貼、任勞任怨等等這些,這明顯就是個受氣包、出氣筒,能做到這些的還是人嗎?真能做到這些的那就不是人了,那是外邦人拜的偶像,偶像不吃不喝,不食人間烟火,没脾氣、没性格,或者也可能就是個木偶、機器,没思想、没反應。如果真是人的話,對外界來的各種説法、束縛,他是有想法、有觀點的,不可能就一直這樣逆來順受。所以,在近代社會就有女性維權運動,近一個世紀左右,女性的社會地位就逐漸提高了,終于挣脱了這方面的束縛。女性被束縛多少年了?在東方至少有幾千年了,女性被束縛得太殘酷了、太慘了,把脚都裹成殘廢了,也没看見有人為女性打抱不平。聽説在十七八世紀,西方有些國家、地區也限制女性的自由,他們用什麽方法限制女性?就是讓女性穿蓬蓬裙,穿這種裙子腰要用鐵箍箍着,裙子上有很多鋼絲撑着,特别沉、特别墜,無論是出門還是走路都很不方便,嚴重地影響了女性的行動,所以女性就很難走遠,很難走出家庭。在這種情况下,女性怎麽辦呢?就只能默默地守在家裏,不能往遠處走,想到外面去走走、看看,長長見識、見見朋友,想都别想。西方是用這種方法束縛女性,不願意讓女性走出家門隨意接觸人。那時的男性可以趕着馬車到處逛,没有人限制,女性出門却處處受到限制。到了近代,束縛女性的事就越來越少了,東方女性的裹脚也取締了,也可以自由談戀愛了,女性就相對解放了,就逐漸地走出去了。女性這一走出去,進入社會,慢慢就頂起半邊天了,女性的權益、社會地位就相對提高了,逐漸地,一些國家就産生了女總理、女總統。女性的地位逐漸提高對這個人類來説是好還是壞啊?女性的地位提高起碼讓女性得着一些自由釋放,這對女性當然是好事。女性有自由了,有説話的權利了,對社會有没有益處?其實也有益處,有很多男人做不好的事、不願意做的事,正好女人就能做,有許多工作女人做得都挺好。現在,女人不但能開汽車,而且還能開飛機,有些女人甚至能當官、當總統治理國家,不比男人差,充分體現了男女平等。現在女性應該享受的權利得到了充分的提升、保障,這是正常現象,當然女性享受自己該有的權利這是正當的,這只不過是被扭曲了幾千年之後現在又變得正常了,基本實現男女平等了。從現實生活中來看,女性在各行各業,不管是在哪一個階層,都逐漸地增多,這意味着什麽?意味着有各方面專長的女性逐漸地在社會上發揮她們的作用,為人類、為社會貢獻她們的價值,不管從哪方面來説,這對人類都是有益處的。如果女性的權利、女性的社會地位没有得到恢復,她們從事的工作是什麽?就是在家裏相夫教子、操持家務,發揮賢良淑德的德行,根本没法盡到社會的責任。現在,女性的權利得到了提升、保障之後,女性對社會的貢獻也得到了正常的發揮,人類就享受到了女性所提供的對社會的價值與貢獻。從這一點就完全可以確定,男女本來就是平等的,男人不應該貶低女性、虐待女性,女性的社會地位得到提高是應該的,代表了社會的進步。現在人類對性别的看法就相對有見識了,正確、規範一些了,所以有些之前人認為女性不能從事的行業現在都能看見女性的身影。不僅在民辦企業裏常看見女性工人,就是在科研部門也常有女性的身影,甚至國家領導部門女性的比例也逐步升高。我們也都聽過有女作家、女歌唱家、女企業家、女科學家,在體育運動會上有很多女性還成了冠軍、亞軍,在戰場上還有女英雄,巾幗不讓鬚眉,在各個行業中,女性的比例都在升高,這就相對正常了。現在,社會上各行各業歧視女性的越來越少,這樣的一個社會就相對公平一些了,男女就真正平等了,不再用賢良淑德、深居閨閣這樣的詞、這樣的道德準則來約束女性、來衡量女性,女性的權利就相對有保障了,現在的確體現了男女平等的社會風氣。

對于要求女性賢良淑德這方面,我們看見的都是男人對女人的要求,而没有女人對男人的要求,這樣對待女性就太不公平了,甚至有點自私、卑鄙、無耻,也可以説是犯罪、虐待。在現代社會,許多國家都立法不許虐待女性和兒童。其實,神對于人類的性别没有任何特殊的説法,因為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是神造的,都是從神來的,用人類的話説就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在神那兒對男性、女性没有歧視,也没有不同的要求,都是一樣的。所以,在神那兒看,無論你是男性還是女性,神要看你的人性實質是什麽,你所走的道路是什麽,你對待真理的態度是什麽,是否是喜愛真理的人,你有没有敬畏神的心,你能不能達到順服神,神只用這幾條標準來衡量。神揀選一個人,培養一個人盡一樣本分、擔一份責任,神不看你是男性還是女性。神提拔人、使用人,不看你是男性還是女性,神只看人有没有良心理智、素質合不合格,看人能不能接受真理、走什麽道路。當然,神拯救人、成全人也不看你是男性還是女性。如果你是女性,神不看你是否賢良淑德、是不是乖女人,如果你是男性,神也不看你是不是有男人的陽剛之氣,等等這些都不是神衡量人的標準。但是在敗壞人類中,總有一些人歧視女性,對女性提出一些不道德的、不人道的説法來剥奪女性的權利,剥奪女性在社會上該有的地位,剥奪女性對社會應該有的價值,企圖限制、束縛女性在社會中的良性發展與生存,讓女性的心理變得扭曲,導致女性一生都活得壓抑、痛苦,只能在這樣不良的或者是扭曲的社會道德環境之下屈辱地活着。究其原因只有一點,就是這個世界、這個社會是被撒但掌控,各種魔鬼肆無忌憚地迷惑人類、敗壞人類,人類看不見真光,也不會尋找神,只能是違心地或者是不自覺地活在撒但的愚弄、操控之下難以自拔。人類的出路只有尋求神的話、尋求神的顯現作工,達到明白真理,能看清、分辨這些來自撒但、來自邪惡人類的各種歪理邪説、各種鬼話謬論之後,才能擺脱這些束縛、壓力或者影響。人憑着神的話語、憑着真理來看人看事、做人做事,才能活得有人樣、活得有尊嚴,活在光中,做自己該做的事,盡自己該盡的義務,當然也貢獻自己的價值,在神的引導之下,或者在正確的思想觀點的指導之下,完成自己一生的使命,這樣活着是不是很有意義?(是。)現在回想起幾千年來撒但一直用賢良淑德的説法來要求女性、轄制女性、控制女性,甚至奴役女性,你們有什麽感覺?是不是每提到賢良淑德的時候,所有的女性就有逆反心理,「别説了!那不關我的事。雖然我是女性,但神的話都説了,賢良淑德那跟女性無關」?有的男性説:「跟你無關那跟誰有關哪?難道你不是女性啊?」「我是女性這不假,但那話不是從神來的,它不是真理,它是從魔鬼來的、是從人來的,那話是糟蹋女性的,那種説法是剥奪女性生存權的,是不人道的,是對女性不公平的,我要反抗!」反抗倒没必要,正確對待,弃絶這種説法,不受這種説法的影響、束縛就行了。如果以後有的人再説,「看你也没有女人樣,説話那麽粗魯,像個男人,以後誰娶你啊?」你怎麽答對啊?「没人娶也無所謂,難道非得有人娶活得才有尊嚴嗎?難道非得是賢良淑德、人見人愛花見花開才是真正的女性嗎?那不對,真正定義女性的話不應該是賢良淑德吧?定義女性的話應該與性别無關,定義女性的人性不應該用賢良淑德來定義,而是應該用神衡量人性的標準來衡量女性,這才是客觀公正的。」賢良淑德這一條德行説法是不是基本講明白了?這一條涉及到的真理、涉及到的人看待這事的正確觀點也應該講明白了。

還有一條説法是「吃水不忘挖井人」,這條我就不想講了。為什麽呢?這條説法的性質與捨己為人有點類似,也是有點變態的意思。每次到井前取水的時候,都得祭奠祭奠挖井的人,這是不是很麻煩哪?有的井邊就有不少的紅布條、黄符,如果再有人燒香、供水果,這是不是有點變態啊?相對「吃水不忘挖井人」,我更喜歡「前人栽樹,後人乘凉」這句話,因為這個才是事實,人都能够經歷、體驗得到。一棵樹從栽上到可以乘陰凉,那得需要十年二十年,種樹的人并没有享受多少,兒孫後代才能一直享受,這是自然規律。那吃水不忘挖井人呢,這條德行説法實行起來就有點神經過敏了。如果每一個喝這口井水的人每天都到這口井前回憶回憶、念叨念叨,讓人看着是不是有點神經兮兮的?如果是乾旱年頭,喝這口井水的人很多,每個人打水之前都回憶、念叨一會兒,會不會影響别人吃水、做飯哪?有這個必要嗎?這樣做太耽誤事了。那個挖井人的靈魂在這個井邊嗎?他能聽見這些話嗎?這都是看不見的事。所以,吃水不忘挖井人這種説法很荒唐,没有一點兒意義。中國的傳統文化在德行方面提出了許許多多的説法,多數都很荒唐,像吃水不忘挖井人這種説法更是荒唐。那個挖井人到底是什麽人?他給誰挖的井?他為什麽要挖井?他真是為所有的人、為後人挖的這口井嗎?不見得。他只是為他個人、為他的家庭解决吃水問題才挖的井,與後人没什麽關係,如果讓後人都紀念他、感謝他,讓人都以為他是為所有人挖的井,這是不是迷惑人、誤導人呢?所以,提出這種説法的人把他個人的意思、個人的觀點强加給所有人,讓人接受,這是不道德的,這種説法會讓更多的人心裏反感、排斥、厭憎。能宣揚吃水不忘挖井人這種説法的人就是有點心智不全,説話做事難免有點荒唐。所謂「吃水不忘挖井人」「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這類的話、這類傳統文化的思想觀點,給人帶來的後果是什麽呢?讀過書的人、有點知識的人,他們從這些傳統文化中得着什麽了?他們真成為好人了嗎?他們活出人的樣式了嗎?絶對没有。那些崇拜傳統文化的道德專家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提出來一些根本不符合人類實情的道德要求,對每一個活在人世間的人來説都是不道德的、不人道的,他們所宣揚的傳統文化的道德觀點達到的後果就能把一個理智比較正常的人變成理智不正常的人,説出話來讓人不可思議,讓人聽不懂,這就是人性扭曲、心理變態的人。難怪有許多中國人在賽場上、在公共場所、在官場上説出的話都有點另類,讓人琢磨不透,盡是空洞的、謬妄的理論,没有多少心裏話,説話一點兒都不實在,這就是實證,是撒但敗壞人的結果,也是傳統文化教育中國人幾千年導致的後果,把一個個實實在在的、真實活着的人變成一個個虚偽的、善于偽裝的、戴着假面具搞欺騙的人,看似有多高文化,會講理論,其實都是心態扭曲的人,都不會説人話,也没法與人相處、没法與人溝通,基本上都是這個性質,嚴格地説,這些人都是半個神經病人。你如果接受不了這話,你就體驗體驗。今天就交通到這兒吧。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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