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追求真理(六)

上次聚會交通了哪些内容,你們記不記得?(神先交通了人認為的好行為與神要求的正常人性活出有什麽區别,後來又交通了傳統文化中人的德行這方面,總結了二十一條關于人的德行的説法。)上次交通了兩部分,先是對好行為這方面的話題補充交通了一部分内容,然後對于人的品質、品行、德行方面又簡單地、提示性地交通了一點兒,并没有作細節交通。關于什麽是追求真理這個話題已經交通過幾次了,涉及追求真理所要揭示、解剖的好行為這方面的話題交通完了,上次又交通了一點兒關于人的德行方面的基本話題,對這些德行的説法雖然没有進行具體地揭示、具體地解剖,但涉及到人的德行方面的各種説法咱們列舉了不少,有二十一條,這些基本上就是中國傳統文化所灌輸的以仁義禮智信為主導的各種説法。比如,對人德行方面的忠、義、禮,還有信用方面的,以及作為男人、作為女人、為人臣、為人子等等方面提出的各種説法。不管列舉的這二十一條德行的説法够不够全面、够不够完善,總之,這些東西在思想上、在實質上基本可以代表中國傳統文化對人德行方面提出的各種要求的精髓。列舉完這些之後,你們對這些内容有没有再揣摩、交通啊?(聚會交通了一些,對有些德行的説法我們很容易跟真理混淆。比如,「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為朋友兩肋插刀」,還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等等。)還有「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君子一言,駟馬難追」「打人不打臉,揭人不揭短」「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吃水不忘挖井人」等等。如果細追究的話,多數人在做人方面,還有對自己或其他人德行的評價,基本上都是根據這些德行方面的説法。這些東西在每個人心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主要一方面就是因為社會的背景與國家政府的教育,另一方面是因為家庭的教育與家族的遺傳。有的家庭總教育兒女要拾金不昧;有的家庭就教育兒女「國家興亡,匹夫有責」,要愛國,因為有了國才有家;有的家庭教育子女要「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做人不能忘本。有的父母對子女德行方面的教育有明確的説法,有的父母想説也説不清楚,但他會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用自己的言行去影響下一代、教育下一代,這些言行有可能就包括「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助人為樂、知恩圖報,還有高級一點的説法,比如「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等等。父母教育子女的東西,它的主題、精髓基本離不開中國傳統文化對人德行方面的要求範圍。到了學校,老師首先就教育學生要與人為善、助人為樂,要拾金不昧,還要尊師重道,當學到一些古文或古代英雄傳記時,就教育學生要「為朋友兩肋插刀」「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嫁二夫」「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國家興亡,匹夫有責」,還有「路不拾遺」等等,這些都屬于傳統文化的東西。國家倡導、宣揚的也是這些思想。國家教育所倡導的其實跟家庭教育提倡的東西基本上是一樣的,都是圍繞傳統文化這些東西,對人的品質、德行還有做人等等這些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基本都貫穿着傳統文化這些思想。一方面,要求人在外表上要達到懂禮儀、懂禮節,言行舉止要讓人贊成,要讓人看見好的行為、好的表現,而把自己内心深處的陰暗面隱藏起來;另一方面,對于如何做人、為人處世,還有對待朋友、對待家人,對待各種人、各種事的態度與行為表現,也都升華到德行方面,達到讓人贊成、讓人高看。傳統文化對人的要求基本上都是圍繞這些東西。不管是在大的社會環境背景之下人所宣導的東西,還是小到家庭裏人所提倡的、人所維護的人的德行方面的東西,或是對做人方面提出的要求,基本上都不超出這個範圍。所以,在人類中間,不管是中國的傳統文化也好,還是其他國家的傳統文化也好,包括西方的傳統文化,這些東西基本上都是人能够得上、能想到的,也是人在良心理智的基礎上基本能做到的,起碼有一部分人是可以做到一些德行方面的要求,而這些僅僅限制在人的品德、秉性、喜好這個範圍裏。不信你細看看對于人德行方面的這些要求,哪一條是針對人的敗壞性情的?哪一條是針對人不喜愛真理、厭煩真理、抵擋神的實質的?哪一條與真理有關?哪一條能上升到是真理?(都不能。)從哪方面看都不能,都與真理無關,一點兒關係都没有。到現在為止,對于信神時間長、有點經歷、明白點真理的人來説,對這事有那麽一點真實的認識了,但多數人還是只明白道理,在理論上通過了,還不能上升到真正明白真理了。因為什麽呢?因為多數人只是通過把傳統文化這些規條和神的話語、神的要求來對比,才知道傳統文化這些東西是不符合真理的,是與真理不相關的,口頭上是完全承認的,但内心深處嚮往的、認可的、喜歡的、容易接受的基本上都是從人類傳統文化中總結出來的這些東西,有一些是國家提倡、宣揚的東西,人都把這些東西當成正面事物或者當成真理來對待了。是不是這麽回事?(是。)可見,傳統文化的這些東西已經深深扎根在人的心裏了,不可能在短期内從心裏移除,達到連根拔掉。

咱們總結出來的這二十一條對人德行方面的要求,雖然只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部分,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為中國傳統文化對人德行方面提出的要求的代表,無論哪一條都被人當作是正面事物,當作是高尚的、正確的,讓人活得有尊嚴,值得人佩服、景仰的一種德行。咱們先不説拾金不昧、助人為樂這些比較膚淺的,就説人特别推崇的、覺得比較高尚的一類德行。比如,「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一條用一句最簡單的話概括就是不能忘本,如果一個人有這樣的德行,那人都會認為這個人的人性品質是多麽的高尚,多麽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這是被人所高看的。人能高看就證明在人心裏很認可、很贊成這種説法,當然對能做到這一條德行的人也是佩服有加。有許多人即使信神了,對傳統文化提倡的這些東西也是很贊成的,也願意實行出這些好行為。這些人不明白真理,都覺得信神就是做好人,能幫助人,助人為樂,不騙人、不害人,不追求世界,也不貪圖富貴、享受,在他們心裏都印證「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句話是對的。有的人説:「人家信神之前就有這樣的德行,『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一個不忘本的大好人、大善人,信神後很快就能得到神的喜悦,這樣的人就容易進國度,就能得着福氣。」很多人評價人、看人,不是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來看人的實質,而是根據傳統文化中對人德行的要求。從這一點上來看,人不明白真理是不是就容易把人看為好、看為對的東西當作真理呢?是不是就容易把人看為的好人當成是神所認為的好人呢?人總想把人的意思强加給神,這是不是犯了原則性的錯誤?這是不是觸犯了神的性情呢?(是。)這問題就嚴重了。人如果真有理智的話,看不透的事應該尋求真理,應該明白神的心意,不應該信口雌黄地亂説一氣。神評價人的原則、標準裏有没有一條説,「這人不忘本,那他就是好人,就具備好人的特徵了」,神有没有説過這類的話?(没有。)那神對人提出的具體要求中有没有説,「當你貧窮的時候你不能偷盗,富貴的時候你也不能犯淫亂,臨到任何威脅或者恐嚇的時候也不能屈服」?神的話裏有没有這些要求?(没有。)的確没有。很顯然,「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句話是人説的,是不符合神對人的要求的,與真理是相抵觸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神從來没有要求受造之物要不忘本。什麽叫不忘本呢?舉個例子。你的老祖宗是農民,你現在就總得懷念你的老祖宗。你的老祖宗以前是做手藝的,你現在還得把這手藝留着,一代一代傳下去,信神之後這些事也不能忘,祖宗的遺訓、祖宗的手藝、祖宗流傳下來的任何東西都不能忘。你的老祖宗是要飯的,那個打狗棍就得保留着。老祖宗曾經吃糠咽菜,那子孫後代也得嘗試吃糠咽菜,這叫憶苦思甜,這叫不忘本。老祖宗是做什麽的,自己也得守着什麽,不能因為自己有文化、有地位就忘記老祖宗了。中國人最講究這些,在中國人心中,好像只有不忘本的人才有良心理智,才能堂堂正正地做人,才是活得有尊嚴的人。這種觀點對嗎?神的話有没有這麽説過?(没有。)神從來没説過這類的話。從這個例子上來看,即便是人很推崇、很嚮往的一種德行的境界,即便它看起來很正面,能規範人的德行,讓人不走邪道、不墮落,是在人中間流傳的、所有人都認同的一種正面事物,但是如果把它與真理、與神的話相對照,傳統文化的這些説法、這些思想簡直就是荒唐至極,根本就不值得一提,連真理的邊兒都不沾,更談不上是神的要求、神的心意。人類倡導這些思想觀點,以及對人的德行提出各種説法,無非就是藉着提出高于人的思想境界的東西來標新立异,標榜自己多麽偉大、正確,讓人崇拜罷了。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人類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人類所倡導、所提出的對人德行方面要求的思想、出發點以及要達到的目標基本上是一樣的。西方人雖然没有東方人强調的「以德報怨」「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這樣明確的思想觀點,不像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有明確的説法,但他們的傳統文化裏也不外乎就是這些思想。雖然咱們所交通、所提出來的這些是中國傳統文化裏的東西,但是這些德行方面的説法、要求在某種程度上、在實質上也代表敗壞人類的主導思想。

咱們今天主要交通傳統文化中有關人德行的這些説法、要求給人類帶來的負面影響到底是什麽,看明白了這事之後,接下來人最應該明白的其實就是神——造物的主對人類的道德行為方面是怎麽要求的,具體都説了哪些話,提出了哪些要求,這才是人類必須明白的。現在,我們已經看清楚了,傳統文化絲毫不見證神是怎樣要求人的、神都説了哪些話,也没有人在這事上尋求真理,所以傳統文化就先入為主,進入人的心裏,主導了人類的生活幾千年,這是撒但敗壞人類的主要方式。看清楚了這個事實之後,現在人最該明白的就是造物的主對受造的人類在人性、道德這方面的要求到底是什麽,也就是關于這方面真理的準則到底是什麽,同時也應該弄明白,傳統文化提出來的這些要求與神對人類的要求到底哪個是真理,能潔净人、拯救人,帶領人走上人生正道,哪個是謬論,能誤導人、坑害人,使人誤入歧途,活在罪中。有了這個分辨之後,人就能認定造物主對人類的要求是天經地義的,是人該實行的真理原則。對于傳統文化中那些影響人追求真理,影響人看人看事、做人做事的德行説法和衡量準則,人能分辨一些了,能看透、認清這些東西的荒謬實質,從心裏弃絶這些東西,這樣涉及德行方面的一些困惑、問題就能得到解决了。解决了這些,人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是不是就减少了不少阻力與難處?(是。)在人不明白真理的時候,人就很容易把人公認的德行方面的東西當成真理去追求、去遵守,這樣在很大程度上就影響了人明白真理、實行真理,也影響了人追求真理達到性情變化的果效,這是你們不希望看到的,當然也是神不願意看到的。所以,對于人所崇尚的這些涉及德行方面的所謂正面的説法、思想觀點,人首先得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把它認識、分辨清楚,看透它的實質,從而在内心深處對它有一個準確的定位與評價,然後能從心裏一點一點地把這些東西挖掘出去,淘汰、放弃。以後每當遇到這些所謂正面的説法與真理相衝突的時候,人首先應該選擇的不是人觀念中認為的正面的説法,而是真理,因為這些所謂的正面的説法是人的觀點,其實是不符合真理的。不管從哪個角度上説,咱們今天交通這些話題的主要目的就是掃除人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所産生的各種障礙,尤其是對于神的話、對于真理準則在思想上産生出來的不確定因素。這些不確定因素就是在你接受真理、實行真理的時候分不清楚哪些是人類倡導的德行説法、哪些是神對人類提出的要求,到底哪個是真正的原則、準則,人不清楚。為什麽不清楚呢?(不明白真理。)一方面是不明白真理,另一方面是對人類傳統文化中德行方面的説法没有分辨,還不能看透它的實質,最後在一種混沌的狀態之下,你就會認定先入為主的東西是正確的,認定大家公認的對的東西是正確的,然後你就選擇這些自己喜歡的,能够得上的,合乎自己口味、觀念的東西,把這些東西當作真理來對待、持守、堅持。這樣一來,就導致人的所做所行還有人的追求、人的選擇、人的持守完全與真理無關了,都屬于在真理以外的人的行為、道德表現。人把來自傳統文化的這些東西當作真理來對待、來持守,而把神對人行為方面所要求的真理排斥在外不加理睬,這些人看為好的行為不管人具備多少,也是不能得到神的稱許的,這屬于人在真理以外做了許多無用功。另外,人把出于人的并不符合真理的東西當作真理來對待,這就已經誤入歧途了。這些傳統文化的東西先入為主,在人的心裏産生了許多錯謬的觀點,給人明白真理、實行真理帶來的難處與攪擾是很大的。人都以為具備了好的德行是蒙神稱許的,是有資格得着神的祝福、承受神的應許的,那人心裏存着這樣的觀點、心態能不能接受神的審判刑罰呢?具備這樣的心理對人得潔净、蒙拯救能够帶來多大的攔阻呢?這些人的觀念想象會不會使人誤解神、悖逆神、抵擋神呢?你們説是不是這個後果?(是。)交通這方面話題的意義基本説清楚了,大概就是這樣。

接下來,咱們對中國傳統文化中德行方面的各種説法進行逐一解剖、分析,然後下結論,讓每個人心裏有一個起碼的印證與答案,起碼對這些説法有一個比較準確的認識、看法。先講第一條——拾金不昧。這個成語準確的解釋是什麽?(拾到東西不隱藏起來據為己有,指良好的道德和社會風尚。)這條容不容易達到?(相對容易一些。)對多數人來説是容易達到的,就是不管撿到的東西是什麽,不據為己有,因為這是他人的東西,不是你該得的,應該把它交還給失主,如果找不到失主就把它充公,總之不能據為己有。這是不貪圖别人東西、不占便宜的一種精神,是對人的品行提出的一條要求。對人的品行提出這條要求的目的是什麽?就是人有這種德行,對社會風氣是一種很好的、正面的影響。灌輸給人這種思想就是讓人不貪圖别人的便宜,從而保持自己良好的德行。如果人人都有這種良好的德行,那社會風氣就相對好一些,就能達到路不拾遺、夜不閉户。有了這種社會風氣,社會的治安就相對好一些,人生活得就會相對安定一些,偷盗的也少,搶劫的也少,人與人之間的仇殺、打鬥都會相對少一些,人生活在這種社會環境之下有安全感,幸福指數會高一些。拾金不昧就是在社會環境、生存環境下對人提出的一個德行方面的要求,為的是達到維護社會風氣、維護人的生存環境這樣一個目的。這容不容易達到?不管人能不能達到,提出這種思想、這種德行要求的人,他的目標就是為了實現人理想中嚮往的社會生活環境。拾金不昧與做人的準則没什麽關係,僅僅就是當人撿到東西時對人的德行的一種要求,跟人的實質關係不大。人類對于這方面德行的要求已經提出好幾千年了,當然,在這種德行的要求下,一個國家、社會在某些時期犯罪現象很少,甚至達到了夜不閉户、路不拾遺,多數人都能做到拾金不昧,當時的社會風氣、社會治安以及人的生存環境都相對穩定、相對和諧,但是這種風氣、這種社會環境只能維持一時、維持一個階段、維持在某個時期。就是人的這種德行只是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之下人能做到、能守住,一旦生存環境變了,打破原來的社會風氣了,那人拾金不昧這樣的德行就有可能隨着社會環境、社會風氣還有社會潮流的變化而有所改變。你看大紅龍掌權以後,為了社會的安定,還提出了許多的説法來迷惑人。在八十年代還流行過一首歌,歌詞是:「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在警察叔叔手裏邊。叔叔拿着錢,對我把頭點。我高興地説了聲,『叔叔,再見!』」就一分錢的小事也值得唱、值得提,這是一種多麽「高尚」的社會行為、社會公德啊!事實真是這樣嗎?人在撿到一分錢的時候能交給警察叔叔,但如果撿到一百元、一千元能不能交給警察叔叔呢?這就不好説了。如果看到金銀財寶或者更貴重的東西,貪心就遏制不住了,就凶相畢露了,能坑人、害人,能栽贜陷害,能主動地搶奪别人的錢財,甚至能殺人,這時候人優良的傳統文化、傳統德行哪兒去了?拾金不昧的道德準則哪兒去了?從這裏看到什麽了?不管人具不具備拾金不昧這個精神、這種德行,這個要求、説法只是人在想象、理想、願望中想要做到的、想要實現的。在一定的社會背景之下,在環境合適的情况下,人具備一定的良心理智能做到拾金不昧,但這只是人一時的好行為,并不能成為做人的準則,也不能成為人的生命。一旦人生存的社會環境、社會背景發生了變化,拾金不昧這個信條、這個人觀念中理想的一種德行離人是那麽遥遠,不能滿足人的欲望,不能滿足人的野心,當然更不能約束人的惡行。它只是人一時的好行為,是人理想中一種相對高尚的品德。當它與現實、與利益相衝突的時候,當它與人的理想衝突的時候,這方面德行就約束不住人的行為了,也不能主導人的行為、人的思想,最終人所選擇的就是違背這方面德行,衝破這方面傳統道德觀念,選擇自己的利益。所以,拾金不昧這方面德行也就是在人撿到一分錢的時候才能把它交給警察叔叔,但如果撿到一千塊錢、一萬塊錢,或者一塊金幣,人還能不能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人就達不到了,就是利益大到超出人的德行能達到的範圍了,人就做不到了,拾金不昧這方面德行在人身上就體現不出來了。那這樣的拾金不昧能代表人的人性實質嗎?絲毫不能代表。很顯然,拾金不昧這一條對人德行方面的要求不是衡量一個人有無人性的根據,也不能成為人的做人準則。

衡量一個人的德行、人品怎麽樣,先看他是不是拾金不昧的人,這麽衡量準不準確?(不準確。)為什麽不準確?(人做不到真正的拾金不昧,撿到的錢少或者東西不值錢人能交出來,但東西值錢了就不容易交出來了,如果是寶貝就更不交了,甚至打死都不交。)你的意思是因為人做不到拾金不昧,這一條就不能作為衡量人性的準則,那如果人能做到,這算不算一條準則呢?(不算。)人能做到也不算一條準則,這話怎麽解釋?(人能不能做到拾金不昧其實并不代表人的人性好壞,這跟人性好壞没有什麽關係,這不是衡量人性的標準。)這是一方面認識法,拾金不昧與人性好壞没有太大關係。那如果遇到真能拾金不昧的人,你們怎麽看?能不能把他當成是有人性的人,是誠實人,是順服神的人?能不能把拾金不昧定性為有人性的一個標準呢?這事應該交通交通。誰説説?(拾金不昧與定性一個人的人性實質是没有關係的,人的實質是根據真理來衡量的。)還有什麽?(有的人撿到很多錢能拾金不昧,或者能做很多這樣的好事,但他是有存心目的的,他是想立功受奬,得個好名聲,所以外表的好行為决定不了他的人性品質。)還有嗎?(假如一個人撿到錢能拾金不昧,但他對待真理的態度是厭煩真理、抵觸真理的,按照神的話來衡量,他不是一個有人性的人,所以用拾金不昧這個標準來衡量人是否有人性這是不準確的。)現在有些人已經認識到,用拾金不昧來衡量一個人是否有人性這是錯誤的,就是不認同用拾金不昧來作為衡量人有無人性的標準,這個觀點是準確的。不管人能不能做到拾金不昧,這與一個人的做人原則、選擇道路關係不大。為什麽這麽説呢?首先,拾金不昧只能代表人一時的行為,到底是因為他撿到的東西不值錢,還是他旁邊有人看着,他為了得到表揚、得到人的高看才這麽做的,這都不好説。即使没有摻雜,這也只是一種好行為,與人的追求、做人没有太大關係,充其量也只能説這個人有點好行為、有點高尚品質。雖然不能説是反面事物,但也不能定性成是正面事物,更不能因此把拾金不昧的人定性成正面人物,因為拾金不昧不涉及真理,與神所要求人的無關。有些人説:「怎麽就不是正面事物呢?這麽高尚的行為還不屬于正面事物?人如果没有人性,是缺德的人,能做到拾金不昧嗎?」這麽説也不一定準確,魔鬼還能做一兩件好事,你能説它就不是魔鬼了?有些魔王做一兩件好事是為了功標青史、流芳百世,那你能説他是好人嗎?看人有無人性、品質好壞不能只根據他做一件好事或者壞事就給定規,應該根據人的一貫表現,根據人有無正確的思想觀點才準確。如果一個人撿到了很貴重的東西能物歸原主,只能説明他不貪心,不貪占别人東西,他具備了這方面的好德行,但與他的做人、與他對待正面事物的態度有没有關係呢?(没有。)如果説没有關係,有些人可能不服氣,認為這麽説有點不客觀、不太準確。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上説,别人丢了有用的東西,是不是很着急啊?那對于撿東西的人來説,不管撿到了什麽東西,這個東西不是你的,那就不應該歸你,不管是物質還是金錢,是值錢的還是不值錢的,這個東西的主人不是你,你撿到了還給失主,這是不是分内的事啊?這是不是人應該做到的?這有什麽值得提倡的呢?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啊?把拾金不昧變成一種高尚的品德,上升到一種高尚的精神境界,這是不是太誇張了?僅這麽一個好行為,在好人堆裏值不值得一提呢?比這行為好的、比這行為高的有很多,這拾金不昧就不值得一提了。但如果把這種好行為拿到賊人中間、拿到乞丐中間大肆宣揚、提倡還是合適的,可能還有點作用。如果一個國家大肆宣揚拾金不昧的行為,證明這個國家的人已經很邪惡了,盗賊太多了,小偷太多了,防不勝防啊,只能靠提倡、宣揚拾金不昧來解决問題了。其實,拾金不昧這本來就是人分内的事。比如,你走在路上撿到五十塊錢,順手還給失主了,這是不是一件小得不值得一提的事?用得着表揚嗎?用不用小題大做,對這個人撿到錢之後能歸還給失主提出表揚,還贊揚這個人的德行是多麽的高尚、多麽的尊貴啊?撿到錢還給失主,這不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嗎?這不是作為一個有正常理智的人該做到的事嗎?即使是一個還不懂得什麽社會公德的小孩都能做到,值得小題大做嗎?值得把它上升到人的德行這個高度嗎?要我看,根本就上升不到這個高度,不值得宣揚,這就是人一時的好行為,與真正的做好人没有根本的關係。拾金不昧這是一件很小的事,任何一個正常的人,只要是披着人皮、有人類語言的人都應該做到,也是人一猛勁都能做到的,不需要什麽思想家、教育家來教育。三歲小孩都能做到的事,思想家、教育家居然把它當成一條很重要的德行要求,這就有點小題大做。雖然它是衡量人德行的一方面説法,但根本上升不到有人性或德行高尚的程度,所以,用拾金不昧來衡量一個人的人性好壞那就不準確也不合適了。

拾金不昧,這在傳統文化德行方面的要求中是最淺顯的東西。在整個人類社會中,雖然倡導、灌輸着這樣一種思想,但是因着人的敗壞性情,因着整個人類邪惡潮流的盛行,即便人在某個時期能做到拾金不昧,或是具備了這樣的好德行,但依然改變不了一個事實,就是人的敗壞性情在不斷地主導着人的思想、人的行為,同時也在主導、控制着人的做人與追求。人一時的好德行并不能左右人的追求,也并不能改變人對邪惡潮流的吹捧、崇尚與追隨。是不是這樣?(是。)所以,過去人所唱的「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那首兒歌,現在真的僅僅是一首童謡了,變成了一種回憶,人連拾金不昧這個起碼的好行為都做不到了。人想通過倡導好的德行來改變人類的追求、改變人類的敗壞性情,試圖阻止人類的墮落、阻止整個社會世風日下,這個目標最終還是未能達到。拾金不昧的這種德行只能在人的理想世界中存在了,人把它變成了一種理想,變成了一種對人類美好世界的嚮往,它存在于人的精神世界裏,是人對未來世界的一種寄托,但與人的現實生活、人的真正人性格格不入,與人做人的原則、人所走的道路,與人所追求的、該具備的、該達到的都是格格不入的,與正常人性所表現的、所流露的,人與人相處的原則、辦事的原則也是格格不入的。所以,這種評判人類德行的標準從古到今都是不成立的。尤其是人所提倡的拾金不昧的思想觀點没有什麽意義,也没有太多的人理會,因為它不能改變人的做人方向,不能改變人的追求,更不能改變人的墮落、自私、唯利是圖與一直奔向邪惡的發展趨勢。拾金不昧這一條最淺顯的要求已經成了一個帶有諷刺意味的滑稽笑話,到現在連小孩子都不願意唱「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這首歌了,它没有絲毫的意義。對于一個滿了貪官的世界來説,它成了一個極大的諷刺,撿到一分錢交給警察叔叔,撿到一百萬、一千萬就揣在兜裏了,這已成為人心知肚明的事實了。從這些現象來看,人所提出的拾金不昧這一條德行要求在人類中間宣告失敗,就是人連起碼的好行為都做不到。什麽叫起碼的好行為都做不到呢?就是撿到别人的東西别自己藏起來據為己有,連這個起碼該做到的人都做不到了。另外,做錯了事連一句真話都説不出來,還死不承認,起碼的不説謊話都做不到,還配談什麽道德啊!連良心理智都不要了,還配談道德嗎?當官的、有權力的都是絞盡腦汁地從别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利益、搶奪更多的利益,霸占不屬于自己的東西,連法律都約束不住,這是為什麽?人類為什麽能走到現在這個地步呢?這一切都是因着人有撒但敗壞性情,都是在撒但本性的支配、主導之下産生了種種欺騙行為、殘害人的行為。那些假冒為善的人打着為人民服務的旗號却做出了許多卑鄙無耻的事來,這是不是不知羞耻啊?現在,假冒為善的人太多了,在惡人横行、好人受欺壓的世界裏,一句拾金不昧的道理根本約束不住人的敗壞性情,也根本改變不了人的本性實質與人所走的道路。

對拾金不昧這個話題交通了這些話,你們是不是聽明白了?拾金不昧的説法對敗壞人類有什麽意義呢?到底該怎麽認識拾金不昧這方面的德行?(拾金不昧與人做人、與人所走的道路没有關係,它改變不了人所走的道路。)對了,人用拾金不昧來衡量一個人的人性怎麽樣,這不合適,不能用它來衡量一個人的人性,用它來衡量人的德行也不對,它只是人一時的行為,根本衡量不出來一個人的實質。提出拾金不昧這條德行説法的人,這類所謂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個理想主義者,他不了解人性,不了解人的實質,也不了解整個人類的墮落程度、敗壞程度,所以他提出的這條德行説法是很空洞的,根本就不實際,不符合人的現實情况。這條德行説法與人的實質、與人所流露的種種敗壞性情,以及在敗壞性情主導之下人能産生的觀念、觀點與行為没有絲毫的關係,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拾金不昧對于一個正常人來説是應該做到的一件事。比如,父母生了你,養了你,你不懂事的時候只知道跟父母要吃的要穿的,但是當你懂事了明白事理的時候,就很自然地知道心疼父母,不讓父母操心,不惹父母生氣,少讓父母勞累、受苦,自己能做的盡量自己做,這些很自然地你就懂了,不用人教育。你是人,有良心、有理智,你就能做到,就應該做到,這是不值得一提的事。人把它上升到是人的高貴品德,這有點小題大做、牽强附會,不應該這麽定性,是不是這樣?(是。)從這一點上明白什麽了?在正常人性範圍裏做到人該做的、能够做到的,這都是有正常人性的一方面標志。就是這個人理智正常,在正常人性裏人能想到的、人能意識到的他都能做到,這是不是很正常的事啊?有正常人性的人都能做到的你做到了,能稱得上是好的德行嗎?這事用提倡嗎?(不用。)那這算不算人性高尚呢?算不算有人性呢?(不算。)還上升不到是有人性。説一個人有人性,那他看待問題的觀點、立場以及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就相對正面、積極。正面、積極的一方面標志是什麽?就是這個人有良心、有廉耻。另一方面標志就是這個人有正義感。也可能這個人有一些壞的生活習慣,愛晚睡晚起,吃飯挑食,喜歡吃刺激性的東西,除了這些壞的生活習慣以外,這個人還有些優點,做人做事有原則、有底綫,還有廉耻、有正義感,正面的東西比較多,消極反面的東西比較少,如果這個人再能接受真理、實行真理,那就更好了,就容易走上追求真理的道路了。相反,如果這個人喜愛邪惡,追求名利地位,喜歡金錢,喜歡富人的生活,喜歡吃喝玩樂,那麽他的看人看事的觀點,他的人生觀、價值觀都是負面的、陰暗的,没有廉耻,没有正義感,那這個人就没有人性了,肯定不容易接受真理,不容易達到蒙神拯救。這是衡量人的簡單的原則。衡量人的德行不是衡量一個人有無人性的標準,衡量一個人的好壞應該衡量他的人性,不應該衡量他的德行。德行很趨于表面化,它受社會風氣與社會背景、環境的影響,有些做法、表現會不斷地變化,只看德行很難辨别一個人的人性到底是怎樣的。比如,一個人很遵守社會公德,到哪兒都守規矩,一舉一動都受約束,都能守住政府的規定,在公共場合也不大聲喧鬧,也不侵害他人的利益,并且能尊重人、幫助人,扶老携幼,有這麽多的優點,這能不能代表這個人活出了正常人性,是好人?(不能。)一個人拾金不昧這一條做得很好,始終如一地堅守人類所宣揚、倡導的這一條德行,但是他的人性到底怎麽樣呢?具備拾金不昧這一條德行并不能説明他的人性是怎樣的,不能用這一條德行來衡量他的人性是好是壞,那怎樣衡量他的人性呢?就得剥去拾金不昧這條德行對他的包裝,除去正常人性起碼能達到的人看為好的行為、德行,然後再通過看他做人的原則、做人的底綫,以及對待真理的態度、對待神的態度,等等這些最重要的表現,才能看見他的人性實質,看見他裏面本性的東西,這樣看人就相對客觀、相對準確了。拾金不昧這一條德行説法就交通到這兒,你們聽明白了嗎?(聽明白了。)我總有一種擔心,我覺得你們好像没真正聽懂,只是明白點道理,涉及實質的東西還是不太明白,我就只能多説幾句,只要我感覺你們聽明白了,我就放心了。我的感覺是從哪裏來的呢?就從觀察你們的表情有樂模樣了,應該是心裏明白了,達到這個果效,我多説點話也是值得的。

拾金不昧這一條德行的要求交通得差不多了,雖然没有直接告訴人它與真理之間的衝突到底在哪兒,它為什麽不能上升到是真理的程度,還有神對人的行為、德行方面到底是怎麽要求的,但這些是不是都講到了?(是。)神家提不提倡拾金不昧這樣的德行?(不提倡。)那神家到底是什麽觀點呢?你們説説吧。(拾金不昧是正常人性該具備、該做到的,所以不用去提倡。另外,拾金不昧這是人德行方面的一種表現,與人做人的原則、追求的觀點、所走的道路、人性好壞没有關係。)德行代表人性嗎?(不代表人性,有些德行是正常人性該具備的。)神家講人性,是在追求真理這個大的前提之下講人性、講分辨人,基本上不衡量一個人的德行是怎樣的,起碼不衡量這個人是否能做到拾金不昧,不考察這個,就考察一個人的人性怎樣,他是否喜愛正面事物、是否喜愛真理,他對待神的態度、對待真理的態度是什麽。一個人在社會上常常拾金不昧,但是信神後絲毫不維護神家利益,如果有機會管理祭物的話,他就能偷盗祭物、揮霍祭物,甚至出賣祭物,什麽壞事都能幹,這是個什麽東西?(惡人。)涉及神家利益的事,他從來不站出來維護,有没有這樣的人?(有。)那你用拾金不昧這個説法來衡量他的人性合適嗎?這就不合適了。有的人説:「這個人以前是好人,品德高貴,人挺贊成,來到神家怎麽就變了呢?」真是變了嗎?其實不是變了,他除了有那麽點德行與好行為以外,他的人性實質就是這個東西,絲毫没變。他到哪兒都這樣做人,只不過以前人是用德行的標準來衡量他的,而不是用真理來衡量他的人性,人就覺得他變了,其實他没變。有的人説:「他原來也不這樣啊。」他原來不這樣那是没臨到這些事,没有這個背景,另外,人也不明白真理,不會分辨他。人看人、衡量人只看人一方面好行為而不看人的人性實質,最終會導致什麽後果?不但看不透人,還會被人外表的一些好的德行蒙蔽、迷惑,在看不透人的情况下,總錯誤地相信人、提拔使用人,總受人迷惑、欺騙。有些帶領工人在選人用人上常犯這個錯誤,被一些外表有好行為、好德行的人矇騙了,安排他們擔任一些重要工作,或者保管一些重要物品,結果出事了,給神家帶來了一些損失。出事的原因是什麽?是因為帶領工人没看透這些人的本性實質。没看透人本性實質的原因是什麽?是帶領工人不明白真理,不會衡量人、分辨人,看不透人的本性實質,不知道他們對待神、對待真理、對待神家的利益到底是怎樣的態度。為什麽不知道?就是因為這些帶領工人看人看事的觀點不對,他們盡憑人的觀念想象看人,不是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原則來看人的實質,而是根據人的德行還有人外表的行為、表現看人。就因為他們看人没有原則,導致錯誤地相信人、錯誤地使用人,結果被人蒙蔽、欺騙、利用了,最終導致神家的利益遭受損失,這就是不會看人、看不透人帶來的後果。所以,一個人要追求真理,首先要學習的功課就是怎樣分辨人、怎樣看人,這是一個長久的功課,也是一個最基本的功課。你要看透一個人,要學習認清一個人,你首先得明白神衡量人的標準是什麽,人看人、衡量人被哪些錯謬的思想觀點控制、主導着,與神衡量人的標準之間有没有衝突,衝突在哪兒。你衡量人的方式、衡量人的準則是根據神的要求嗎?是根據神的話嗎?有没有真理作依據?如果没有,你全憑經驗、想象,甚至根據社會上所倡導的社會公德,根據你的眼睛觀察,那你要分辨的這個人到底是個怎樣的人就是個未知數,你就没法看透他了。如果你相信他、使用他,就擔着一定的風險,不可避免地就可能給神的祭物、教會工作與神選民的生命進入帶來損害。你要追求真理,分辨人這是首先要學習的功課,當然這也是人該具備的最基本的一方面真理。要學會分辨人,還是與今天交通的話題分不開,就是要分辨什麽是人的好德行、好品質,什麽是正常人性該具備的,這兩樣能分辨清楚很重要。能分辨清楚這兩樣,你才能認清、看準一個人的實質,最後能認定誰是有人性的人、誰是没人性的人。會分辨首先得具備什麽?得明白神的話,明白涉及這方面的真理,達到看人根據神的話,以真理為準則。這是不是追求真理應該實行、具備的真理原則呢?(是。)所以,交通這些話題都是很有必要的。

剛才交通了第一條「拾金不昧」,這一條很顯然是人的一方面德行,就是人的品德與人一時的行為給人帶來的好印象,但很可惜,它不能作為衡量人是否有人性的標準。第二條「助人為樂」也是一樣,從這個詞的説法上來看,這也是一種人喜聞樂見的、人所認為的好行為。具備了這種好行為的人當然被人推崇為是具備了好的德行、好的品質的人,綜合起來就是一個助人為樂的人,是一個品德優良的人。助人為樂與拾金不昧有相同之處,助人為樂這也是在一定的社會風氣之下人所産生的一種好行為。助人為樂,從字面上理解就是以幫助人為快樂,并不是以幫助人為己任,他不是助人為「責」,而是助人為「樂」。從這裏看到,一個人幫助人的目的是為了什麽?不是為了别人,而是為了自己。因為心裏煩惱很多、痛苦很多,所以就找一些需要幫助的人去幫助、去施捨,施以援助之手,力所能及地做點好事,達到讓自己心裏有幸福、有快樂、有平安、有喜樂,日子過得更充實一些,不那麽虚空、痛苦,就是通過提高自己的德行來達到讓自己的心靈、思想境界得到净化、得到升華這樣一種目標。那這是一種什麽性質的行為呢?從這個層面的解釋來看,這個助人為樂的人也不是什麽好人,起碼他不是從道德角度或者從良心、從人性的角度出發去做自己該做的事,盡到自己該盡的社會責任、家庭責任,而是為了自己能得到快樂、得到精神上的慰藉、得到心靈的安慰,活得有幸福感而做的事。這種德行怎麽樣?從性質上來看,這種德行還不如拾金不昧呢,拾金不昧起碼没有自私這個層面的東西。那助人為樂呢?從這個「樂」上來看,這種行為就帶着自私的摻雜,帶着卑鄙的存心,幫助人的目的不是為了他人,不是無私地奉獻,而是為了自己快樂,這根本就不值得倡導。比如,大街上有一個老年人不小心摔倒了,你看見了,心想,「我這陣子心情不好,這個老人摔倒了,這是個機會,我助人為樂吧!」然後就過去扶了老人一把。老人站起來後誇你,「好孩子,你真是個好心人哪,祝你平安快樂,長命百歲!」説了一大堆好話。你聽了之後,煩惱突然烟消雲散了,變得快樂了,你覺得幫助人是好事,以後没事就在大街上溜達,看誰摔倒了就趕緊扶起來。在這樣一種思想的支配之下表現出一些好行為,人類社會就把它定性為是助人為樂的優良傳統,是傳承助人為樂優良傳統的一種高尚的品德。在助人為樂的背後,施以幫助的人往往把自己推向一個道德制高點,把自己當成一個大善人,人越誇他,他越願意幫助,越誇他,他越願意施捨,越願意為别人做更多的事,滿足自己的英雄主義情懷、普度衆生的情懷,還有被别人需要而自己從中得到滿足的一種情懷。人類是不是都有這種需要?被别人需要的時候覺得自己特别有用,有活着的價值,這是不是在刷存在感哪?刷了存在感,人才有快樂,這就是人的生存之道。其實,助人為樂這事不管從哪個角度上來説,它都不是衡量人德行的一個標準。很多時候助人為樂的那件事其實就是舉手之勞,你要是願意做,就算你盡點社會責任,你要是不願意做,也没有人追究你的責任,社會輿論也不會譴責你。這些人都稱贊的好行為,人願意做也行,不願意做也行,用不着用助人為樂這個説法來捆綁人,讓人學會以幫助人為快樂,因為助人為樂這本身就只是人一時的好行為。人無論是以盡社會責任為出發點,還是出于公德心這個角度來做這件事,最終的結果是什麽?就是為了滿足自己做了一次好人、發揚了一次雷鋒精神,以這個為快樂、為安慰,從而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僅此而已,就是這個實質。那你們之前是怎麽認識助人為樂這方面説法的?(之前没有認識到人裏面這種自私卑鄙的存心。)如果一件事是你的責任,你責無旁貸,你做的時候有難度,得受一些痛苦,得有撇弃,得付出一些代價,但你還能去做,做的時候你不是那麽快樂,你付代價做完之後,最終的結果也不能給你帶來任何的快樂與安慰,但因着是你的責任、是你該做的,你依然能去做,這與助人為樂相比哪個更有人性?(能盡好人的責任、本分的人更有人性。)助人為樂這本身不是盡責任,它只是在一定的社會背景下,社會輿論、社會公德甚至是某個國家的法律對人的德行、對人的社會責任所提出來的一種要求,以此來衡量一個人有無德行,人性是好是壞。也就是説,助人為樂這僅僅是人類社會為提升人的思想境界而提出來的約束人行為的一種説法,這種説法只是讓人付出一些好的行為,這個好行為的衡量標準是社會公德、社會輿論,甚至是法律。比如,在公共場合,你看到一個人需要幫助,你是第一個應該去幫助的人,但你没去幫助,别人會怎麽看你?會駡你没教養,這是不是社會輿論?(是。)那社會公德是什麽呢?就是這個社會宣揚、倡導的積極向上的一種東西、一種風氣,具體内容當然包括很多,比如:人應該扶持弱勢,在人有難的時候應該伸出援助之手,不應該袖手旁觀,人應該具備這樣的德行,這叫有社會公德;你看到有人受難了,如果視而不見、置之不理、袖手旁觀,這就是没有社會公德。那法律對人的德行方面有哪些要求?這裏有一個特殊情况,中國的法律對人的社會責任、社會公德并没有明文規定,所有人只是通過家庭教育、學校教育,還有社會耳濡目染的影響能知道一點,而在西方有的國家的法律在這方面就有明文規定。比如,你看到路上有人摔倒了,起碼應該上前詢問,「Are you OK? Do you need help?」意思是「你還好嗎?你需要幫助嗎?」如果那個人説,「I'm OK. Thank you.」意思是「我没事,謝謝!」你就可以不用幫助,不用盡這個責任。如果他説,「I need help, please.」意思是「我需要幫助,請幫助我!」那你就得幫助,如果你不幫的話,那你就要負法律責任了。這是有的國家對人的德行提出來的一種特殊要求,用法律的明文規定對人提出要求了。那這幾方面,社會輿論、社會公德甚至于法律對人的德行提出的一些要求,它僅限于人的行為,這個行為的基礎準則就是衡量人德行的一個標準。從外表看,這條德行標準衡量的是人的行為,就是你盡没盡到社會責任;從實質上看,它衡量的是你這個人内心的品質是什麽樣的。不管是社會輿論、社會公德還是法律,它衡量的或者要求的僅是人做出來的那件事,僅是限制在人的行為上,用人的行為來評判一個人的德行、一個人的品質,就是這麽個範圍。助人為樂就是這樣的性質。在助人為樂這方面,西方是用法律規定來要求人,中國是用傳統文化來教育、薰陶人,就是這點區别,其實性質是一樣的,都是用一種説法來約束、規範人的行為與人的德行。但是,不管是西方的法律,還是東方的傳統文化,它只是對人的德行、對人的行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提出了規範,它的準則只是規範人的德行、規範人的行為,但是有没有一樣是針對人的人性呢?只規定人應該具備某種行為,這能不能上升到衡量人性的標準呢?(不能。)如果從助人為樂這一條來看,有的惡人也能做到助人為樂,但他是有存心目的的,魔鬼做點好事更是有存心目的的。你們説,凡是助人為樂的人就都是有正義感、喜愛真理的人嗎?像中國那些行俠仗義、劫富濟貧,甚至能常常救助殘疾人士、救助社會弱勢群體的等等所謂的助人為樂的人士,他們都是有人性的人嗎?都是喜愛正面事物、有正義感的人嗎?(不是。)充其量,他們僅僅是在人性品質上相對好一點的人。因着有助人為樂的精神支配,他們做了許多能使自己快樂、得安慰、充分享受幸福感的好事,但他們有這些行為并不代表他們就是有人性的人,因為他們的信仰是什麽、他們精神世界的追求是什麽還不得而知,是個未知數。那從他們助人為樂這個好的德行上來看,能不能把他們看成是有人性、有良知的人?(不能。)有一些所謂的助人為樂的基金會、福利院等等,他們救助殘疾人士、救助社會弱勢群體,充其量也就是盡了一點社會責任,為了達到有更好的社會輿論的效果,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滿足自己助人為樂的這樣一種心理而做了這些事,絲毫上升不到「他們是有人性的人」這樣一種説法。再者,他們助人為樂,被幫助的那個人就一定是需要幫助的人嗎?助人為樂這件事情本身是不是正義的呢?只能説不一定。你從社會的大事小情上來看,看多了你就明白了,有的純粹就是一件助人為樂的事情,而有很多的助人為樂裏面包藏着更多不為人知的秘密和一些社會陰暗面。但是不管怎麽説,助人為樂是有存心目的的,是想出名、出人頭地也好,或者是為了遵守社會公德、不違法也好,或者是為了得到更好的社會評價也好,不管從哪方面來看,它只是人的一種外表行為,充其量也就是一種好的德行,與神所要求的正常人性没有絲毫關係。能做到助人為樂的這個人,有可能是一個很平庸的人、没什麽野心的人,有可能是社會上的一個大人物,有可能是一個心地相對善良一點的人,但也有可能是一個心地相對惡毒的人,什麽樣的人都有,什麽樣的人都能産生一時的助人為樂這樣的行為。所以,助人為樂這一條德行説法絶對够不上衡量人性的標準。

助人為樂,這一條德行説法其實不代表人性的實質,與人的本性實質關係不大,所以用它來衡量一個人的人性好壞是不合適的。那怎樣衡量一個人的人性才合適呢?起碼他在幫助人、盡責任的時候不是根據自己的感覺快不快樂來决定,而是根據自己的良心理智,不考慮自己能得到什麽,也不考慮幫助人能給自己帶來什麽後果,或者對自己將來的影響是什麽,這些他都不考慮,還能盡上自己的責任,能幫助到人,使人免去痛苦,就是單純地為了幫助人,没有什麽私心目的,這才是真有人性。如果他幫助人的目的是為了自己得到快樂,或者得到好名聲,那就帶點自私卑鄙的性質了,真有良心理智的人是不會這樣做的。對人真有愛心的人,他所做的不是僅僅為了滿足自己内心的感受,而是為了盡上自己的責任,盡自己的所能來幫助人,不是為了得到報答,也没有别的存心目的。即使這樣做有點難度,或者能遭到人的論斷,甚至面臨一些風險,但他認識到這是人該盡的本分、是人的責任,如果不這麽做那就是虧欠人,也是虧欠神的事,會留下終生遺憾,所以他就能義無反顧,盡人事,聽天命,盡到自己的責任。不管别人怎麽評論他,會不會感激他、高看他,只要能把事情辦好,達到盡心了,他心裏就滿足了。能這樣辦事就是有良心理智的人,就是有人性的表現,而不是僅僅限制在品德、德行這個範圍裏的一種行為。助人為樂只是一方面的行為,有時也是特殊背景下的行為,這種一時的行為就可以根據心情、根據情緒、根據社會環境、根據當下的背景、根據做這件事給自己帶來的利弊來衡量。有人性的人幫助人不根據這些來衡量,他衡量的標準更積極、更正面、更符合正常人性的良心與理智,有時甚至是與道德標準相矛盾的、相衝突的他都能堅持去做。道德的準則、道德的思想觀點只能約束人一時的行為,這個行為的好壞會根據人的心情、情緒,人的善惡,或者人一時的善念、惡念而起變化,當然也會受到社會風氣、社會環境的影響,這裏的摻雜有很多,都是表皮的東西,讓人無法判定到底有無人性。但是,根據人的人性實質,人的追求,人的人生觀、價值觀,人所走的道路,還有做人做事的根據是什麽來衡量人有無人性,這就相對準確多了、實際多了。那你們説説,衡量人性和衡量德行所依據的東西哪個合乎真理?到底是衡量德行的標準合乎真理,還是衡量有無人性的標準合乎真理?哪個標準合乎真理啊?其實還是衡量有無人性的標準合乎真理,這是確定無疑的。衡量人德行的那些東西之所以不能成為準則,是因為它説變就變了,這裏面摻雜很多,摻有人的交易、人的利益、人的喜好、人的追求、人的情緒、人的邪惡思想,還有人的敗壞性情,等等。這裏面錯誤、摻雜太多,不那麽簡單,所以它不能成為衡量人的準則。這裏有撒但灌輸給人的各種各樣的東西,還有因着人的撒但敗壞性情所産生出來的很多附加條件,所以它不是真理。總的來説,不管這些德行方面的準則在人來看是容易達到還是不容易達到,在人看它的檔次是高的、低的還是一般的,不管怎麽説,它只是約束、規範人行為的一種説法,只能上升到人的德行品質這個層面上,與神所要求的用真理來衡量一個人的人性没有絲毫的關係,它連人性裏起碼該具備的、該達到的標準都没有,都够不上。人看人就只注重看人德行方面的表現,完全是根據傳統文化的那些要求來看人、衡量人,神看人不是只根據某些德行方面的表現,神注重看人的人性實質。人性實質都包括什麽?人的喜好,人的看事觀點,人的人生觀、價值觀是什麽,人追求的是什麽,是否有正義感,是否喜愛真理、喜愛正面事物,是否能接受真理、順服真理,還有他所選擇的道路,等等,根據這些來看一個人的人性實質才是準確的。助人為樂這一條交通得差不多了。以上交通了兩條德行的要求,現在對怎麽衡量德行,以及世人所講的德行與神衡量人的標準的區别,這裏面基本的分辨原則是不是都知道了?(是。)

剛才交通了拾金不昧、助人為樂這兩條傳統文化對人德行的要求,通過交通這兩方面,你們有没有什麽認識啊?(能認識到人的德行與人的人性實質是没有關係的,人具備這些德行,頂多是在道德品質方面有點好的行為、好的表現,不能説明這個人就是有人性了,活出人樣了,這一點清楚一些了。)人有好的德行不見得就是有人性的人,這一點都能認識到了,事實就是這麽回事。人都是隨着社會的邪惡潮流走的,都逐漸失去了良心理智,没有幾個人能活出人樣。以往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能交給警察叔叔的人,現在都變成好人了嗎?不見得。那些曾經被吹捧為英雄的人,後來是什麽結局?人心裏都有數。那些曾經常常助人為樂,在奬台上戴過大紅花、被人吹捧過的社會道德楷模、大善人,後來怎麽樣?多數都不是好東西。他們只是為了出名有目的地做點好事,其實他們背後的所作所為、他們的生活、他們的人品多數都不怎麽樣,除了溜鬚拍馬,什麽本事也没有。當他卸掉大紅花、脱掉社會道德楷模這一層外衣之後,他連怎麽做人都不知道了,也不曉得怎麽過自己的日子,你們説這是什麽問題?這是不是被社會賦予他的「道德楷模」這個桂冠給坑害了?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麽了,他被吹捧得太高,就覺得自己太偉大了,就做不了凡人了,最後連怎麽活都不知道了,自己的日子過得一塌糊塗,甚至有的人最後酗酒、抑鬱、自殺,這樣的人確實有一些。他們總找感覺,總想當英雄、當模範,總想出大名,總想站在道德的制高點,總不能回到現實生活中,對現實生活中的柴米油鹽這些事,他們感覺都是煩惱、都是痛苦。面對這些痛苦的時候,他們自己也擺脱不了,不知怎樣選擇正確的人生道路。有的人為了尋找刺激選擇吸毒,有的人為了擺脱虚空選擇自殺,有的人即使没走上自殺這條道路,最終也是抑鬱而死,這樣的例子是不是不少啊?(是。)這就是傳統文化對人的苦害,它不但没讓人正確地認識人性,没把人引向人該走的正道,不但没做到這兩點,反而把人引向歧途,引向一個虚妄的、想象的境界之中,這就把人坑害了,而且坑害得不淺。有的人説:「也不是都這樣啊!我們現在不是活得很好嗎?」你們現在活得好,那不是因為有神的保守嗎?因為神揀選了你們,你們有神的保守,才能幸運地接受神的作工,在這裏讀神的話、聚會交通、盡本分,過正常人的生活,能够有正常的理智處理自己日常生活中的事。但不可否認的是,在你們的思想深處依然有類似拾金不昧、助人為樂這樣的思想觀點存在着,同時,從人類來的這些思想道德準則也一樣在禁錮着你們。為什麽説在禁錮着你們呢?因為你們選擇的人生道路,行事做人的原則、方向,以及看人看事的原則、方式、準則,等等這一切都依然在不同程度地受着這些思想道德準則的影響甚至是捆綁、控制,而神的話、真理還未能成為你們看人看事、做人做事的根據、準則。你們現在只是選擇了正確的人生方向,你們有意願、有理想、有盼望走上追求真理的道路,但事實上,你們中間更多的人根本没有走上追求真理這條道路,就是神給人預備的正確的路途你們根本還没有走上來。有些人説:「如果没有走上來,我們為什麽現在還在盡着本分呢?」這是出于人的選擇,出于人的配合,出于人的良知,也出于人的心志,你正在配合神的要求努力地往上够,但往上够并不意味着你已經走上追求真理的道路了。原因之一,就是你們還在受着傳統文化灌輸給你們的這些思想的影響。比如,今天交通揭露了拾金不昧、助人為樂這兩條説法的實質,雖然現在你們領受得挺好,説不定過幾天你們就變卦了,就覺得,「拾金不昧有什麽不好?我就喜歡拾金不昧的人,起碼這樣的人没有貪心。助人為樂有什麽不好?起碼在你需要幫助的時候,有人伸手來幫助你一把,這是很好的,這是人的需要啊!再説,人以幫助人為快樂,不管從哪方面來看,這都是很好的,這是正面事物,是義不容辭的,不應該批判啊!」你看,這才醒悟過來幾天啊,睡一覺就變了,又回到起初了,又重新回到被傳統文化禁錮的狀態了。就是説,這些思想深處的東西時不時地在影響着你的思想觀點,同時也在影響着你選擇的道路,它在影響你的同時不可避免地在不斷拖你的後腿,使你不能如願地走上正確的人生道路,走上追求真理的道路,走上以神話語為根據、以真理為準則這樣的人生道路。儘管你心裏很願意走上這樣的道路,你很渴慕,你為此事很着急上火,天天在計劃着、打算着,天天在立心志,也天天為此禱告,但事實并不如人願,因為這些傳統文化的東西在你内心深處扎根太深了。有些人説:「那不對啊!你説傳統文化在人心裏扎根太深,我感覺不是事實,因為我現在才二十幾歲,還没到七八十歲呢,怎麽就説這些東西在心裏扎根太深了呢?」為什麽説扎根太深了呢?你們説,自從你記事以來,就算父母不教育你,你是不是在理想中也想做一個比較高尚的人?比如,多數人喜歡看行俠仗義的電影、小説,特别同情故事裏那些受害的人物,而恨惡那些殘暴的人、害人的人,恨惡反面人物。你在這樣一種背景之下成長着,在不知不覺中,你所接受進來的東西正是社會公衆所共同認定的那些東西。那你為什麽能接受這些東西呢?因為人天生就不具備真理,也不具備分辨事物的能力,你不具備這個本能,人類所具備的本能就是天生喜歡一些好的、正面的、積極的東西,這些積極、正面的東西讓你想往好了做,做好人、做英雄、做偉人。當你接觸社會輿論、社會公德這些説法的時候,這些東西就在你心裏開始逐步地成形了。傳統文化道德方面的説法走進你的内心,進入你的内心世界以後,就在你心裏扎根了,開始主導你的生活了。在這個時候,你對它不是分辨、不是抵觸、不是拒絶,而是深深地感覺你需要這些東西,你的第一舉動是迎合這些説法。為什麽會這樣呢?因為這些説法太符合人的口味了,太符合人的觀念了,它符合人精神世界的需要,所以你就毫不防備、理所當然地把這些説法接受進來了,逐漸地,在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在社會的薰陶、灌輸下,再加上自己的想象,你心裏就深深地認為這些説法都是正面事物。隨着歲月的磨礪,隨着你年齡的逐漸增長,在各種背景、各種條件之下,你都在力求去追隨這些説法,去追隨人性本能裏所喜好的、所認為好的東西,這些東西在你裏面越來越成形,越來越根深蒂固,與此同時,這些東西就主導了你的人生觀、你的追求目標,它就成為你評判人、評判事物的標準了。當傳統文化的這些説法在人裏面成形的時候,人抵擋神、抵擋真理最基本的素材就有了,人好像有了自己的理由、自己的根據一樣。所以,當神揭露人敗壞性情、敗壞實質的時候,劈頭蓋臉地刑罰審判人的時候,人對神就産生了種種觀念,心裏想,「人常説『打人不打臉,揭人不揭短』『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神怎麽能這麽説話呢?這是神嗎?神才不這麽説話呢,神應該是站在至高處,用温柔的語氣、用普度衆生的語氣、用菩薩的語氣來向人類説話,那才是神呢,那多温柔啊,那形像多高大啊!」等等這一系列的想法、觀點、觀念,在你心裏就一個勁兒地往外冒,越冒越多,結果你就承受不住了,就身不由己地做出悖逆神、抵擋神的事,就這樣被你的觀念想象給斷送了。從這些事實來看,無論年齡大小,只要你接受了傳統文化的教育,只要你具備了成年人的思想,那你的心裏就已經充滿了傳統文化道德這些東西,這些東西在你裏面就逐漸達到根深蒂固了,已經成為你的主導了,你已經憑這些東西活了這麽多年,你的生命、你的本性就早已被傳統文化道德的這些東西占有了。比如,你從五六歲就學會助人為樂、拾金不昧了,就受這些東西的影響,在行為上已經完全受這些東西操控了,如今你到中年了,你已經憑這些東西活很多年了,這就意味着你離神要求人的標準已經很遠了。自從你接受了傳統文化所倡導的這些德行説法之後,你離神的要求就越來越遠了,你的人性標準與神所要求的人性標準中間的距離就越來越大,這樣就導致你離神越來越遠了,是不是這麽回事?這些話你們慢慢揣摩吧。

接着交通下一條德行説法——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話是什麽意思?就是要求自己要嚴格點兒,對待别人要寬厚點兒,讓人看到你特别地大度、特别地有度量。那人為什麽要這麽做呢?目的是為了什麽?人能不能做到啊?這是不是人性的自然流露啊?人要做到這一點那得受多大的委屈啊!得無欲無求,還得要求自己少享受點兒,多受點苦、多付代價、多作點工作,這樣别人就不用那麽累了。如果别人發牢騷、發怨言或者做得差點兒,就不要過分地要求了,差不多就行了。人認為這是一種德行高尚的表現,我怎麽覺得這麽虚假呢?這是不是虚假啊?(是。)一般人人性裏的自然流露,正常情况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這是事實。看别人的問題都能看明白,「這人狂妄啊!」「這人壞啊!」「這人自私啊!」「這人盡本分可應付糊弄了!」「這人可懶了!」對待自己呢,「懶點兒没事,我素質好,别看我懶,但是我做的活兒可比别人好!」他對待别人吹毛求疵,鷄蛋裏挑骨頭,對待自己是能寬容就寬容、能遷就就遷就,這是不是人性的自然流露啊?(是。)如果要求人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得把人折磨成什麽樣啊?人能受得了嗎?有幾個人能做到呢?(人都做不到。)為什麽做不到?(人的本性是自私的,都奉行「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對了,人天生就有自私的本性,就是個自私的東西,都熱衷于奉行「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撒但哲學,人覺得如果不為自己着想,臨到什麽事不自私,就要天誅地滅,就是天理難容,在人這兒是這麽認為的,也是這麽奉行的。如果要求人不自私,讓人嚴格地要求自己,臨到什麽事寧可自己吃虧也不占人便宜,如果别人占自己的便宜也能高高興興地説,「你占我的便宜,我不跟你計較,我這人心寬,不會説你什麽,也不會報復你,你如果没占够也可以繼續占」,這樣要求人現實嗎?有幾個人能做到呢?這是不是敗壞人類正常的表現?很顯然,這一現象有點反常。為什麽説反常呢?有敗壞性情的人,尤其是自私卑鄙的人,都是為自己争取利益,絶對不會為别人着想而感到滿足的,所以説這個現象是反常的。「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條德行説法很顯然就是社會道德學家在不了解人性的背景之下,對人提出的一種不符合事實、不符合人性的要求,這就像是告訴老鼠不許打洞,告訴猫不許抓老鼠,這樣要求對不對啊?(不對,這違背規律了。)這一條要求很顯然不符合現實,很空洞。提出這條要求的人他自己能不能做到?(做不到。)他自己都做不到還要求别人這樣做,這是什麽問題?這是不是有點不負責任啊?起碼可以説,他是不負責任,是胡説八道。進一步説,這是什麽性質?(假冒為善。)對了,就是假冒為善。明明自己做不到,還標榜自己多麽的寬容、多麽的心胸寬廣,道德多麽的高尚,這不就是假冒為善嗎?不管怎麽説,這種説法很空洞,帶着假冒的意思,咱們就給它定性為假冒為善的一種説法,這正是類似法利賽人提出來的一種説法,是别有用心的,分明就是在賣弄,想標榜自己是德行高尚的人,想讓人推崇他為德行高尚的榜樣、楷模。那在人類中間哪類人能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教師、醫生能做到嗎?那些人所崇拜的像孔子、孟子、老子等等所謂的聖人、名人、偉人能做到嗎?(不能。)總之,不管人提出的這個説法多麽荒唐,不管這條要求成不成立,它也只是在人的品德行為方面提出的一條要求,起碼這一條是人不願意實行的,也是人不容易達到的,因為它違背了人的正常人性所能達到的標準。但是不管怎麽説,它還是傳統文化中對人的德行所倡導的一條標準、一條要求。儘管它很空洞,儘管很少有人能做到,它還是與拾金不昧、助人為樂這兩條一樣,不管能做到的人是出于什麽存心、動機,也不管能做到的人到底有没有,總之,就憑提出這一條要求的人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點來看,這人是不是挺狂妄自是,有點理智不正常?你問他自己能不能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他説「能啊!」如果真要求他做,他就做不到了。為什麽做不到了呢?他有狂妄性情,有撒但性情。當人與他争奪地位、争奪權勢、争奪名利的時候,你依然讓他奉行「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樣的德行,你看看他能不能做到,他根本做不到,還會跟你翻臉。你問他,「你做不到你為什麽還要提出來呢?你為什麽還要求别人做到呢?你是不是假冒為善啊?」他能不能服氣啊?你揭露他也不服氣,怎麽揭露都不服氣,怎麽揭露都不承認,這就證明他不是個好東西。做不到還要唱高調,這就是名副其實的大騙子,就是假冒為善的偽君子。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與拾金不昧、助人為樂一樣,也是傳統文化對人的德行提出的一方面要求,同樣,這方面德行不管人能不能達到、能不能實行出來,它依然不是衡量一個人是否有人性的標準與準則。或許你真能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對自己要求得特别嚴格,特别潔身自好,做什麽事都能考慮他人,都能為他人着想,并不謀求自己的利益,也不自私,顯得特别的大公無私,而且你也有社會責任感、有社會公德,對身邊的人,對與你相處、交往的人都能顯出你高尚的人格、品質,你的行為從來不會讓人有任何的指責、批評,都讓人特别地贊成甚至佩服,在人眼裏,你是一個真正「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人,但這僅僅是一些表象,你内心深處所思所想的跟這些表象、跟這些外表活出的行為是不是一致的呢?答案是否定的——不是,你之所以能這麽做是有目的的。這個目的到底是什麽?能不能拿到大面兒上來?肯定不能。這就證明這個目的是不可啓齒的,是陰暗的、邪惡的。那麽,這個目的為什麽是不可啓齒的、是邪惡的呢?因為人的人性是受敗壞性情所控制、所驅使的,人性的一切思想不管是否説出來,不管是否流露出來,不可否認都是受人的敗壞性情主導、控制與操縱的,這就導致人的存心目的都是陰險的、邪惡的。不管人能否「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方面德行人外表表現得是否到位,但是不可避免的,他的人性根本不受這方面德行的影響與操控。那真正操控人性的是什麽?是人的敗壞性情,是「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方面德行掩蓋之下的人性實質,這就是人的本相。人的本相就是人的人性實質。人的人性實質到底是什麽?主要是人的喜好,人的追求,人的人生觀、價值觀,還有人對待真理的態度、對待神的態度,等等,只有這些東西才能代表人的人性實質。凡是要求自己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方面德行的這類人,可以肯定地説,大部分人的地位心都特别重,在敗壞性情的主導之下,他們身不由己地追求在人心中的地位、在人中間的名望、在社會上的知名度,這些都與他們的地位之心有關係,都是他們在好的德行掩蓋之下所追求的東西。那他們所追求的這些東西是怎麽來的?完全是由他們的敗壞性情所産生、所主導的。所以,不管怎麽説,無論一個人是否能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方面的德行,做得是否到位,絲毫改變不了一個人的人性實質,言外之意,就是絲毫改變不了一個人所具備的人生觀、價值觀,也主導不了人對待各種人事物的態度與觀點。是不是這樣?(是。)越是能够「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人,越是一個善于偽裝、善于假冒的人,越是善于用好的行為、好聽的話來迷惑人的人,越是一個本性詭詐、邪惡的人,越是這類人,他們越對地位、權勢有着深深的喜愛和追求。無論他們外表的德行多麽的偉光正、多麽的悦人耳目,但他們内心深處不可告人的追求、他們的本性實質甚至他們的野心隨時都會暴露出來。所以,無論他們的德行多麽好,也掩蓋不了他們本來的人性實質,掩蓋不了他們的野心欲望,掩蓋不了他們不喜愛正面事物而且厭煩真理、仇恨真理的醜惡的本性實質。從這些事實來看,「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句話不但很荒唐,更暴露出那些有野心的人試圖借用這方面的説法、行為來掩蓋他們不可告人的野心欲望這一事實。你們可以對號教會中的一些敵基督、惡人,他們為了自己的地位、權勢在教會裏得到穩固,為了在人中間獲取更高的名望,他們在盡本分中也能受苦付代價,甚至還能撇弃工作、撇下家庭、變賣一切所有的來為神花費,他們為神花費所付的代價、所受的苦有些也是常人難以忍受的,他們還能用卧薪嘗膽的精神來維護自己的地位,但是,不管他們怎麽受苦付代價,他們都不維護神的見證、不維護神家的利益,也不按照神的話去實行,他們的追求目標都是為了地位權勢與神的賞賜,他們所做的一切没有一樣是與真理有關的。不管他們怎樣「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他們最終的結局到底是什麽?神到底怎麽看待他們?會根據他們外表活出的這些好行為來定他們的結局嗎?肯定不會。人都是根據這些行為表現來看人、衡量人,這樣就會因為看不透一個人的實質而被人蒙蔽,但是神不會,神絶對不會因為他們做到了「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而紀念他們的德行、稱許他們的德行,反而會因為他們的野心還有他們追求地位所走的道路定他們的罪。所以,追求真理的人應該對「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個衡量人的準則有分辨,應該徹底否認、放弃這種荒謬的衡量標準,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原則來分辨人,主要看人是否喜愛正面事物、是否能接受真理、是否能順服神的主宰安排,還有人所選擇的、所走的道路,根據這些來定性一個人是怎樣的人、有怎樣的人性。如果根據「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一條標準來衡量人,那就太容易出偏差、太容易犯錯誤了。你能錯誤地根據從人來的原則、説法來分辨一個人、來看一個人,那你就能在這事上違背真理抵擋神。因為什麽呢?因為你看人的根據不對,是與神的話、與真理格格不入的,甚至是相敵對的,是背道而馳的。神不以「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一條德行説法來衡量一個人的人性,但是你非要以這一條為準則來衡量一個人的德行,來確定一個人怎麽樣,那你就完全違背了真理原則,你肯定會犯錯誤,肯定要做錯事、出偏差,是不是這麽回事?(是。)這些事情弄明白之後,人在一定程度上起碼了解了神看人看事的根據、原則與準則,從神那兒你起碼了解這些、認識到這些了。那從你自己這方面來看呢?起碼你應該知道根據什麽來看一個人才是準確的,以什麽準則來看人才符合真理、符合事實真相,絶對不會出偏差、不會犯錯誤。這些你如果真清楚了,你就對傳統文化的東西有分辨了,就對各種人的説法、人的理論、人看人的方式有分辨了,你就能徹底放弃傳統文化的東西,放弃出于人的各種説法、各種觀點,這樣你在看人、分辨人上就有真理原則了,在一定程度上你就達到與神相合了,而不是悖逆神、抵擋神,與神背道而馳。在逐步達到與神相合的同時,你對事物的實質、對人的實質看得越來越清楚,在神的話中得到了印證,看見神揭示人類的各種説法,神對人類的定義、定性都是對的,都是真理。在得到印證的同時,當然你對神、對神的話語就越來越有信心,越來越有認識,越來越認定神的話語就是真理,就是人該活出的實際。這是不是接受真理、得着真理的過程?(是。)這就是接受真理、得着真理的過程。

追求真理的目的是為了把真理接受進來作為生命,能接受真理了,人裏面的人性、生命就會逐步地産生變化,最終這個變化就是收穫。之前你以傳統文化作為根據看人看事,現在認識到錯誤了,不站在那個角度看事了,不以傳統文化為根據來看待一個人了,那以什麽為根據呢?如果你還不知道,那證明你還没有把真理接受進來。如果你已經知道了應該根據哪些真理原則來看人看事,你能準確地、清晰地説出你的根據,説出你的路途,説出你的準則、你的原則,并且能按照這些真理原則去分辨人、對待人,這個時候真理在你裏面就已經起作用了,能主導你的思想、主導你看人看事的觀點了,這就證明真理在你裏面已經扎根成為生命了。那真理在你裏面所起的這個作用最終對你的幫助是什麽?他是不是會影響到你的做人、你選擇的道路與人生方向啊?(是。)如果能影響到你的做人、你所走的道路,那是不是就會影響到你與神之間的關係?(是。)那真理影響到你與神之間的關係,達到的果效是什麽?你與神是越來越近了,還是越來越疏遠了?(越來越近了。)肯定是越來越近了。當你與神越來越近的時候,你是越來越心甘情願地跟隨神,向神俯伏,還是帶着疑惑、帶着誤解勉勉强强地相信神的存在?(心甘情願地跟隨神,向神俯伏。)這是肯定的。這個心甘情願是怎麽達到的?就是在現實生活中神的話在你裏面得到印證了,真理在你裏面起作用了,得到印證了,在萬事萬物發生的過程中,這萬事萬物背後隱藏的源頭在你那兒已經得到印證了,是與神的話完全相符的,你證實了神的話全是真理,這就更加增了你對神的信心。你對神的信心越加增,你與神的關係就越正常,你越甘心做受造之物,甘心讓神作你的主宰,你對神順服的成分也就越來越多了。這個關係改善得怎麽樣?是不是不錯啊?這就是好的、良性的發展結果。那不好的、惡性的發展結果是什麽?(越來越不相信神的存在,會對神産生誤解和疑惑。)這是起碼的了,結果你在什麽事上也得不到印證,信神不但没得着真理,而且還産生種種觀念,産生對神的誤解、埋怨、防備,到最後就否認神了。你心裏都否認神了,還能跟隨神嗎?(不能了。)就不想跟隨神了。那接下來産生的是什麽?對神所説的、所作的不感興趣了。神説「人類的結局就在眼前了」,你説,「我没有看見哪!」你不相信。神説「你追求真理以後就能有好的歸宿」,你説,「好的歸宿在哪兒呢?我看不見啊!」你就不感興趣。神説「你得做一個真正的受造之物」,你説,「做真正的受造之物有什麽好處啊?能有多大的福氣啊?真能有福氣嗎?跟得福有關係嗎?」神説「你得接受、順服神的主宰啊!」你説,「神怎麽主宰啊?我怎麽感受不到呢?既然神主宰,怎麽還讓我受窮?怎麽還讓我得病呢?神主宰怎麽讓我做事這麽不順呢?」你心裏都是埋怨,你對神的話一句都信不來,説明你對神没有真實的信心,所以在臨到各種事的時候,你就只會發怨言,没有一點兒順服,這就變成惡性的結果了。有些人説,「神主宰應該讓我的病立馬痊愈啊,神主宰應該讓我一切如願哪,我現在臨到的事怎麽都是麻煩、都是痛苦啊?」對神的信没有了,連僅有的一點渺茫的信都没有了,都不存在了,這就是惡性的結果,是惡果。你們願不願意走到那一步啊?(不願意。)怎麽能避免走到那一步呢?就得在真理上下功夫,這一切的訣竅、路途全在真理裏,全在神的話裏。你在神的話裏下功夫,在真理上下功夫,不知不覺,神教給你的路途、引導你的路途你就看清楚了,神擺設的人事物你也能看清實質了。在這一步一步經歷的過程中,你逐步從神的話裏找到了看人看事、做人做事的原則與根據,你通過接受真理、明白真理,在臨到的人事物上找到了實行的原則與路途,你按着這些路途去實行,神的話就進入你裏面成為你的生命了,你就不知不覺地活在神的主宰擺布之下了。你活在神的主宰擺布之下,不知不覺就學會了根據神的話看人看事,會站在你應該有的立場、觀點、角度上去看事,看事的結果都能合乎神的話、合乎真理,使你與神越來越近,使你越來越渴慕真理。但是,你如果不追求真理,不在真理上下功夫,對真理也不感興趣,那你能走到哪一步就不好説了。最終,最壞的結果就是,人怎麽信也看不到神的作為,怎麽信也感受不到神的主宰,經歷了多少事也看不見神的全能智慧,只承認神發表的話都是真理,但却看不到蒙拯救的希望,更看不到神的性情是公義、是聖潔,總感覺信神還是渺茫的,這就證明人没得着真理、没得着神的救恩,信神幾年什麽也没得着。第三條「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就交通到這兒。

第四條德行説法是什麽?(以德報怨。)人以德報怨是不是有點目的啊?是不是想退一步海闊天空啊?這是不是一種息事寧人的處事方式?不想冤冤相報没完没了,想平息事件,活得安生一些。人一輩子總共也没有多長時間,不管人是活到一百歲還是幾百歲,都覺得人生苦短,整天總想着報仇、殺戮這些事,内心世界也没有平安,活得也不快樂,所以人就想出一個辦法,為了能活得幸福、快樂一些,為了能對得起自己,那就以德報怨吧。因為人這一輩子不免得罪人,也不免被别人算計,總是活在報復、仇恨的情緒之下,日子過得也不太好,所以那些道德家為了社會風氣、為了社會安定團結,就以這個為出發點向世人提出這樣一條道德準則,告誡人不要以怨報怨、不要仇恨、不要殺戮,要學會以德報怨,就算誰以前害過你,你也不能報復他,同時還能幫助他,不計前嫌,正常地與他交往,一點一點地感化他,把這個仇恨化解掉,達到人與人之間能和睦相處,這樣社會不就和諧了嗎?凡是得罪過你的人,不管是你的親人朋友還是鄰里同事,你都要以德報怨,不要記仇,如果人都能做到這一點,就如人類所説的,「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這是不是憑想象説話?還美好的人間呢,真是没好了!你也不看看是誰在掌控這個世界,是誰在敗壞這個人類。「以德報怨」這一條德行説法能改變什麽?什麽都改變不了。同樣,這一條也是對人的德行品質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或者給人一定的規範,讓人在面臨仇恨、殺戮這些問題的時候,要放下仇恨、放下殺戮,心平氣和地對待傷害自己的人,用自己的德行來化解仇恨、化解殺戮,减少殺戮。當然,這一條德行的説法在人中間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仇恨、平息怨氣,减少仇殺,對社會風氣、社會治安與社會的和諧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起到一定作用的前提是什麽?這裏有一個大的社會環境前提。一方面,人有正常的理智判斷,人會想,「我要報復的這個人他的勢力比我大還是小?我如果報復他的話,能不能達到目的?我如果報復他把他殺了,能不能給自己帶來殺身之禍?」他會先衡量這個後果。多數人衡量後發現,「對方人多勢衆,社會勢力大,而且狠、毒,即使被他害過也没辦法報復,只能忍氣吞聲。如果此生有機會的話,我一定報復」。俗話説,「有仇不報非君子」,「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人裏面還有這樣的處世哲學。以德報怨這個處世哲學,一方面與社會環境、與人的敗壞太深有直接的關係,也是人的觀念與理性的判斷所産生出來的,多數人臨到這種事只能是忍氣吞聲,然後表面上要做到以德報怨,放下仇恨、放下仇殺;另一方面,就是雙方實力懸殊,不敢報復,只能這樣做,没辦法。你如果報復的話,也可能給全家惹來殺身之禍,後果不堪設想,還不如這樣忍氣吞聲地活着呢。但是這個怨氣能不能消除啊?有没有人能忘記仇恨啊?(忘不了。)尤其是大的仇恨,比如,對方殺害了你的家人,把你害到家破人亡、身敗名裂,使你産生深仇大恨,那就没有人能忘得了,這是人性裏所具備的一樣東西,是人性勝不過去的一樣東西,人本能地會産生出仇恨,這是很正常的。不管是出于血氣也好,還是本能也好,還是人的良知所産生出來的也好,總之這是很正常的。連狗都知道誰要是對它好,總喂它、幫助它,它就跟誰親近,就信任誰,誰要是總虐待它、欺負它,它不但仇恨他,就連跟他氣味、聲音相同的人都一起仇恨。你看狗都有這樣的本能,更何况人呢!人的思想應該比動物複雜得多,所以説,人臨到仇殺或者冤屈,心裏會産生仇恨這很正常。但是因着種種原因,因着一些特殊的情况,很多時候人是不得已委曲求全、忍氣吞聲,暫時咽下這口氣,這并不等于人想以德報怨,也不等于人能做到以德報怨。這一方面是從人性的角度上出發的,是人本能的反應;另一方面,從社會客觀事實上看,人如果不以德報怨,而是去仇殺、報復,那帶來的後果是什麽?就要負法律責任,有可能會被拘留,有可能會被判刑坐牢,甚至有可能會被定為死罪。根據這些來判斷,人面對仇殺、面對冤屈的時候,不管是從人性的角度出發,還是從社會、法律的約束力這個角度上來看,没有一個人能在内心深處或者頭腦裏把仇恨抹殺掉,即便是遭到了别人的語言攻擊或者諷刺、挖苦等等一些小的傷害,人也達不到以德報怨。一個人能達到以德報怨,這是不是人性的正常表現?(不是。)那在被欺負、被傷害時,人性對于這方面起碼的需要、起碼的訴求是什麽?有没有一個人很高興、很心甘情願地説,「你欺負我吧!你勢力大,你惡,你隨便欺負我,我會以德報怨的,你會充分地感受到我高尚的人格、高尚的品德,我絶對不會報復你,心裏對你也没有任何的想法,不會生你的氣,全當是開玩笑。你説的這些話無論怎麽侮辱我的人格、傷害我的自尊、損害我的利益,這都没事,你隨便怎麽説都行」,有没有這樣的人啊?(没有。)真正放下仇恨的絶對没有,一時没做出仇殺的事就已經不錯了。所以説,真正以德報怨的人没有,即使有也是受當時特别背景的限制,不得已而為之,或者就是胡編的、虚構的。一般正常情况,人受到嚴重的迫害、殘害都會産生仇恨、報復的心理,除非他的仇恨太大,受了嚴重的刺激,失憶了或者變成傻子了,才對仇恨没有任何知覺、反應了。但凡有正常人性理智的人,他都不希望别人用侮辱、歧視、貶低、嘲笑、諷刺、挖苦、傷害等等這些方式去對待他,甚至糟蹋他,踐踏他的人格、尊嚴,也没有一個人心甘情願地用自己的德行去很虚偽地報答曾經得罪、傷害過他的人,没有一個人能做到。所以,以德報怨這一條德行説法對于敗壞的人來説也是顯得那麽的蒼白、無力,那麽的空洞,没有意義。

從正常人性的良心理智這方面來看,不管人敗壞有多深,不管是惡人還是人性相對善良一些的人,都希望人對自己好,有起碼的尊重。如果有人没事總阿諛奉承你,你高不高興?喜不喜歡?(不喜歡。)為什麽不喜歡啊?是不是總有被耍的感覺啊?總感覺,「你把我當三歲小孩呢?我怎麽聽不懂你為什麽要説這些話呢?我有你説得那麽好嗎?那事我做到了嗎?你瞎奉承什麽呀?噁不噁心哪?」人不願意聽奉承的話,這對人是一種侮辱。除了有起碼的尊重以外,人還希望别人怎麽對待自己?(真誠。)真誠達不到,不欺負就不錯了,不欺負相對客觀一些。尊重,不欺負,最主要是公平對待。别看你好欺負就欺負,别看你不好就對你向遠,也别總奉承、巴結你,這都讓人噁心,就希望人能公平對待你,是不是這樣?公平對待,這是在人類世界中、在人類的思想境界裏相對正面一點的理想。為什麽這麽説呢?你看,人為什麽都喜歡包公啊?人都喜歡看包公斷案,儘管那些事是虚構的,是胡編亂造的,人為什麽還喜歡呢?為什麽還願意看呢?就是在人的理想世界中,在人的思想境界裏,在人的内心深處,希望有一個正面的、相對好一點的世界,就是人能活在一個相對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之下,這對每一個人來説都有保障,起碼當你受到惡勢群體欺負的時候,你有伸張正義的地方,你有申訴自己冤情的地方,有申訴的權利,最終你的冤情能够得到澄清,在這個社會、這個人類中間有一個能還你清白的地方,讓你不會蒙受任何的屈辱、不會背負任何的冤屈。這是不是人類的理想社會?是不是每一個人的嚮往啊?(是。)這是每一個人的嚮往。人希望自己能得到公平的對待,不希望自己遭受任何不公平的對待或是在遭受了不公平的對待之後没地方申訴,這是令人苦惱的事。以德報怨這一條德行的要求標準,可以説與現實生活中的人類的敗壞實情相差很遠,所以説,這條德行的要求也是不近人意的,與客觀事實、現實生活相差太遠。這也是理想主義者提出來的一種説法,這些人不了解那些社會弱勢群體忍辱受冤的内心世界到底是怎樣的,他們受了多大的冤屈,他們的尊嚴、人格受到了多大的屈辱,以至于他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多大的傷害,這些理想主義者都不了解這些實情,還要求他們息事寧人,不要報復,「你生來就是受氣的命,你應該認命,你生來就是社會下層的人,就是做奴隸的料,你生來就是受制于人的人,不要報復那些曾經傷害過你的人,而是要以德報怨,為社會的風氣、社會的安寧貢獻你的一份力量,把你的正能量展現出來,把你人性裏最好的德行展現出來為社會作貢獻。」這分明就是為那些統治階級、為那些社會上層的人剥削下層社會的人開脱,為他們開方便之門,為他們穩定這些弱勢群體的内心、情緒,有没有這個目的?(有。)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和社會制度,還有每一個種族、宗族的規定與制度嚴明公正的話,還用提出這樣違背人性規律的不客觀的説法嗎?就不用了。「以德報怨」這話分明就是為那些統治階級、那些有權有勢的惡人壓榨弱勢群體、踐踏弱勢群體而開闢出路,開方便之門,同時也為了安撫這些弱勢群體,讓他們不要起來報復,不要起來仇富,不要仇視上層社會,不要仇視統治階級,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那些所謂的思想家、教育家就站在一個道德的制高點,打着要求人有好的德行的旗號來提出這個説法。這不是增加社會矛盾嗎?你越這麽壓制證明社會越不公平,要是社會公平的話,你還用以這種説法來衡量人的德行、來要求人的德行嗎?這分明是社會没有公平,人類中間没有公平。如果那些作惡的人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個國家能够法大于權的話,「以德報怨」這句話可以説就不存在、不成立。你説有幾個老百姓能坑害當官的?有幾個窮人能坑害富人的?這是不容易達到的事啊。所以説,「以德報怨」這話分明就是針對老百姓、針對窮人、針對社會下層的人提出來的,很不道德,很不公平。比如,你要求當官的,説「你得以德報怨啊」,當官的説:「我報什麽怨啊?誰敢欺負我啊?誰敢得罪我啊?誰敢説我一個『不』字啊?誰敢説,我殺了他,我滅他全家,滅他九族!」你看看,當官的就不存在怨,所以對他來説以德報怨這種説法就不存在。你對他説,「你要有以德報怨這樣的德行,具備這樣的德行」,他説:「行,我能達到。」這完全就是一句騙人的謊話。不管怎麽説,以德報怨這話基本上就是那些社會道德學家為了安撫社會下層人的一種説法,更是為了奴役社會下層人的一種説法,是為了達到讓統治階級的統治更安穩,也是為了討好統治階級,達到讓社會下層的人繼續被奴役,就是被奴役千秋萬代也没有怨言。從這點上來看,在這樣的一個社會中,它的法律、制度分明就是不公平的,没有真理作主權,不是真理掌權,不是公平公義掌權,而是人的邪惡、人的權勢作主權,誰當官都一樣,如果老百姓當了官也是這樣,這就是這個社會制度的實質。「以德報怨」這句話就暴露了一個這樣的事實,這句話分明就是帶點政治色彩的,是為統治階級更好地統治、奴役下層社會的人而提出來的對人德行的一方面要求。

以德報怨這一條要求不但不符合人性的正常訴求、正常需要,不符合人性的人格、尊嚴,當然更不是衡量一個人人性好壞的標準,這條要求離真正的人性相差太遠了,不只是做不到的問題,而是根本就不應該提出來,它是統治階級為了更好地統治人民、控制人民而提出來的一種説法,也是一種手段。當然,神從來没有提出過這樣的説法,不管是在律法時代、恩典時代還是現在的國度時代,神都没有用這樣的方式、這樣的説法或者這樣的要求作依據來衡量一個人的人性是好還是壞。因為一個人無論是有德還是缺德,無論他的德行怎麽樣,關于人德行的這些説法在神那兒根本就不存在,神只看這個人的實質是怎樣的。所以,以德報怨這一條德行説法在神家不成立,也不值得分析。不管你是以德報怨也好,還是以仇報怨也好,對「報怨」這事信神的人應該怎麽看?應該以怎樣的態度、觀點看這事,對待這事?如果教會中有一個人作惡了,神家有行政,有處理人的原則,不需要任何人伸手去為誰報仇、去為誰打抱不平,在神家没有這事,教會自然就按原則處理了。這是在人這個角度上能看到的、能接觸到的一個事實,很明顯、很確切地説,就是教會有處理人的原則,神家有行政。那在神那兒呢?就是任何作惡的人都要受到相應的懲罰,什麽時候懲罰、怎樣懲罰那是神説了算,神懲罰人的原則肯定與神的性情、實質分不開。神有公義性情,神有不容人觸犯的性情,神有威嚴、有烈怒,任何作惡的人在神那兒都要受到相應的懲罰,這就比法律高多了,高于人性,高于世界上的法律,就不只是公平合理的事了,不只是合乎人性意願的事了,更不是為了讓大家拍手稱快,不需要你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衡量這些事情,神作這些事情有神的原則、有神的時候,神到底怎麽作,這一切應該交給神,人不應該插手,這與人無關。那在「報怨」這件事情上,神對人的要求是什麽?不要憑血氣做事、報復人。如果有人得罪你,有人欺負你,甚至有人想害你,你怎麽辦哪?是不是有處理原則啊?(是。)這些都有辦法、有原則,都有神的話、有真理作依據。不管怎樣,以德報怨這一條德行説法同樣也不是衡量人性好壞的標準。如果一個人能做到以德報怨,充其量也只能説這個人相對寬容、憨厚,不與人計較,比較大度,德行上還可以,但是這個人的人性到底怎麽樣,能不能通過這一條來衡量、來斷定啊?不能,遠遠不能,還要看他的追求,他所走的道路,他對待真理、對待正面事物的態度,等等,才能準確地判斷人有無人性。

好了,今天就交通到這兒吧。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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