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領工人的職責(二十九)
第十五條 保護各類重要工作人員,避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保障他們的安全,以確保各項重要工作能有序地進行
帶領工人的職責這個話題上次交通到哪兒了?(上次主要交通了帶領工人的職責第十四條中根據人性來分辨各類人的最後三條,分别是膽怯多疑、好招惹麻煩和背景複雜這三條表現。)帶領工人的職責第十四條最後三個題上次交通完了,今天來交通第十五條。第十五條是什麽?(第十五條,保護各類重要工作人員,避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保障他們的安全,以確保各項重要工作能有序地進行。)保護各類重要工作人員,避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并保障他們的安全。這一條涉及帶領工人的另一方面職責,這也是帶領工人必須作好的一項具體工作。這項工作涉及到什麽了?(涉及到保護神選民的安全。)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問題了。這方面話題在教會工作中是不是接觸得也不少?你們對這個話題陌不陌生?(不陌生。)這個話題對于中國的弟兄姊妹來説是不陌生的,因為在中國那個社會環境之下信神的人都受到迫害、抓捕,盡本分、生活各方面都需要有安全保障。所以這項工作是帶領工人職責範圍内的一項工作,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不管是有没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家,安置好盡各項重要本分的人員都是帶領工人必須要作的一項具體的工作,只不過工作的重點或者具體的要求有所區别,但基本上都是涉及到弟兄姊妹盡本分是否安全穩妥、能否保證盡本分的果效的一項工作。所以不要因為你生活在民主國家裏就忽略這項工作或者認為這項工作與你無關,不管身處哪種制度的國家、不管是否受迫害,這項工作都是帶領工人職責範圍内的工作,也是帶領工人必須要作的一項工作,誰也不能例外,不能把這項工作當成是額外的工作。那今天咱們就這個話題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問題來交通一下。
重要工作人員的範圍
首先看看第十五條中提到的各類重要工作人員指什麽,這是不是應該交通的一個話題?(是。)那各類重要工作人員指什麽?先把作工對象的範圍確定一下。誰説説?(各類重要工作人員包括視頻組、影視組、文字組、詩歌組等等盡這些重要本分的弟兄姊妹,另外還有一些在各項重要工作中起主要作用的弟兄姊妹,還有各組的負責人。)誰再補充補充?(還包括帶領工人。)帶領工人這是必須要保護好的。還有哪些人?(還有重要事務人員,像財務人員。)(因着信神盡本分被通緝或者有案底的弟兄姊妹,他們也是需要保護的。)這也是其中的一類,也是特殊的人群。總結一共有幾類。第一類是帶領工人,第二類是神家各項工作必不可少的人員,尤其是各項工作的組長、負責人與素質好通靈的能掌握原則、能獨立擔當一項重要工作的人員。各項工作人員包括很多,像文字、詩歌、影視等等這些工作的人員,還有傳福音談見證、做指揮的人,等等。另外還包括財務、保管、外事這些工作的人員,這些人對于教會的工作也有一些輔助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也都包括在各項工作人員裏面。這是第二大類。第三大類就是在教會中從事危險工作的人員,尤其是在獨裁專制的没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家有一些工作是非常危險的,比如印刷書籍、運送書籍、保管教會財物,還有接待、安置盡重要本分的人員。還有哪些人員?(有一些事務人員,他們在外面傳遞信息,盡的本分也比較危險。)這也算是從事危險工作的人員,不過這些人員肯定不是偶爾作這些工作,而是專職從事這些重要的、危險的工作,比如傳遞信息,下發工作安排,下發神家的所有視頻、電影或者講道録音等等。在没有信仰自由的獨裁國家中,有哪些神選民在盡重要本分、擔當危險的工作帶領工人必須心裏清楚,總之這些人也是重要工作人員中的一類,帶領工人也要着重考慮他們的安全問題,不要忽視。這是第三類。第四類也是教會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類人,這類人有特殊的才幹、特殊的恩賜,比如擅長傳福音、講道、澆灌教會或者負責組織某項工作。這類人也可能是帶領工人,也可能是各項工作的負責人或者是從事危險工作的人。如果少了這樣的人,他所從事的那項重要工作就有缺口,就没有人能頂上來,那這樣的人就應該保護,就應該保障他的安全。這是一類人。還有一類人就是在宗教受迫害的國家因為信神被通緝或者有案底的人。不管通緝的範圍有多大,也不管他們在教會中從事哪項工作,總之只要是因為信神、盡本分被通緝的人,帶領工人就應該想辦法保護他們,把他們安置到相對安全的地方盡本分。在所有迫害宗教信仰的國家中中國是最嚴重的,中國的各省、各地區都有許多人被抓捕、被通緝有家難歸。類似中國這樣迫害宗教信仰的國家世界各地、各大洲都有一些,在這些國家中也都有一些因接受全能神受到迫害有家難歸的人。對于這些受迫害有家難歸的人,帶領工人應該把他們盡快安置在全職盡本分的教會裏,根據當地的條件把他們安排在相對安全的環境裏盡本分,這是必須首先要作好的工作。這些被抓捕或者被通緝的人員是第五類需要保護的人員。各項重要工作人員還有一類特殊的人群,這類人現在可能不是帶領工人,也没有從事危險工作,但他們曾經盡過的本分很多,作的工作涉及面挺廣,知道很多接待家庭,也知道一些盡重要本分的人員,所以這類人如果被抓捕也會給教會工作帶來灾難。這類人應該叫做知情人士,他們也應該列在各類重要工作人員之中,帶領工人應該保證他們的安全,這麽做的目的也是為了保護所有神選民的安全,保障教會工作能正常進行。尤其這類人中有一些人大大乎乎的,不知道謹慎,也没什麽智慧,總喜歡憑着熱心在外面瞎做,他們没被抓過没受過酷刑不知道危險,也不知道出事之後會有什麽後果,更不知道後果的嚴重性,他們認為信神没做什麽壞事就什麽也不怕,結果在當地作工作時間長一點出名了被政府監視了,這是不是就有危險了?一旦他們被抓經受不住酷刑的拷問就成為猶大把弟兄姊妹都出賣了,教會就要承受巨大的損失,還會連累其他弟兄姊妹面臨被抓捕坐監的危險,這就嚴重影響到教會的各項工作了。所以,對于這樣的人教會也應該重點保護,如果在當地找不到安全的地方隱藏起來就把他調往外地相對安全的地方盡本分。這也是一類人。這類人因為他的特殊性需要帶領工人對他進行安置,所以也列在各類重要工作人員裏面。一共是幾類人?(六類。第一類是帶領工人;第二類是神家必不可少的各項工作人員,負責人、組長、指揮,還有能擔當工作的人;第三類是從事教會危險工作的人員;第四類是有些特殊的才幹和恩賜的人員;第五類是有案底、被追捕、被通緝的人;第六類是知情人員。)涉及各項工作的重要人員基本上都説到了,還有一項是附加的。如果教會裏有的弟兄姊妹因為外出盡本分或者被抓捕或出現任何意外不能照顧自己未成年的子女,那帶領工人就應該把他的子女安置到合適的家使其有生活出路,這也是一項特殊的工作。雖然這項工作不涉及教會工作,只是特殊背景下産生的一項工作,帶領工人也必須盡上責任把這些未成年子女安置好。如果他們没有合適的親人或者那些親人都不信神也不願意接納他們,那教會就應該接納,不但給他們安排合適的接待家庭,還要安排弟兄姊妹負責照顧他們。安置好了以後,他們如果信神那當然更好,到成年的時候可以在教會中盡本分,如果他們不信神,到成年的時候進入社會跟教會就没關係了,咱們的責任就盡完了,不用再管他們以後的事了。這樣合不合適?(合適。)這個工作雖然不涉及教會的各項工作,但是也應該列在帶領工人的職責範圍裏。如果教會中有盡本分人員的子女需要安置,帶領工人不要不管不問,除非你不知道,如果知道了就應該過問、處理,應該承擔起這個責任把他們安置妥當,不能讓盡本分的弟兄姊妹尤其是作重要工作的弟兄姊妹有什麽後顧之憂。作好這項工作也不算什麽難事,是吧?(是。)各項重要工作人員最起碼有六類,第七類是附加,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情况。前六類中的各類人員在各個牧區或者在各個國家不一定全都有,但是不管在哪個國家,保護好帶領工人、保護好盡重要本分的人員都是一項重要工作,這也是所有教會帶領工人必須注重的一項工作,也是帶領工人必須盡好的一項責任。
保障重要工作人員免受外界環境干擾
1.接待家庭的安全條件
重要工作人員確定了之後,咱們再來看看帶領工人具體要作的工作,就是保護各類重要工作人員,避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并保障他們的安全。那避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這方面要作哪些具體工作才能達到果效,才算是盡到帶領工人的責任呢?涉及到作具體工作有的帶領工人就為難了,就撓頭、上火,不知道該怎麽作了。安置這些重要工作人員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不受外界環境的干擾,確保他們的安全。不管是把重要工作人員安置在弟兄姊妹家還是安置在出租的房子裏,總之能保證安全這是必須的,保證安全就是避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那怎麽才能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那就是把這些盡重要本分的人員安置在合適的地方。咱們從兩方面來説,一方面是接待家内部的環境,另一方面是外界的環境。内部環境方面,首先接待家的主人得是真信的,甘心接待,還能守口如瓶、做事謹慎,對外還有智慧,一旦發生什麽特殊情况會應對,也能够主動去處理解决,不被動;另外,他在當地名聲比較好或者有點威望、人脉,即使没什麽勢力但起碼是安分守己正經過日子的人,從來不招惹是非,不招惹不三不四的人來他家,也没有什麽搓麻將的麻友或者酒友,與外界關係、鄰里關係比較正常,没有什麽債務糾紛或者鄰居之間的是非糾紛,就是他家的環境相對安静,人際關係不那麽複雜,家裏很少有外來人干擾,等等各方面都合適。而且子女或者親戚都支持他信神,起碼不反對他接待弟兄姊妹,更不會出去亂説亂講。有的人説:「符合這些條件的接待家也不好找啊!」這是指相對合適説的,没有絶對的合適,起碼這個居住環境是合適的,安静,没有外界干擾,這就達到了不受外界環境干擾這個條件了。有一些接待家雖然是半家信,但接待的人在家庭中有威信能説了算,不信的子女或者親戚不敢干涉他信神,也不敢干涉他接待弟兄姊妹,即使心裏不同意但也不敢説出去,真臨到點事還能幫着維護,這樣弟兄姊妹住在這個接待家也能達到不受外界環境的干擾。有的接待家的主人膽小,又害怕子女把他信神的事暴露出去,又害怕周圍鄰居知道他信神舉報他,更害怕出事被抓,家裏一旦接待了弟兄姊妹就每天提心吊膽的,白天吃不下、晚上睡不着,整天擔驚受怕像做賊似的。一旦聽到什麽風聲,比如政府要查户口或者政府人員以各種名義來家裏做什麽事,他就害怕得要命,就總想讓弟兄姊妹趕緊走免得連累他,這種情况弟兄姊妹看見了就應該趕緊轉移,這樣的地方就不適合接待了,臨時落脚住幾天還可以。如果接待家的子女或親戚朋友都是惡人,知道了他接待的是信神的人就能來攪擾,甚至把弟兄姊妹交給警察,這就太危險了,這樣的接待家就不適合住。有的父母在兒女面前就像奴隸一樣,嘴上説「没事,我的子女聽我的」,其實他的子女聽他的也是分情况,真涉及到子女的利益了子女是不會聽他的,他也不敢讓子女知道接待的是弟兄姊妹,如果他的子女或者親戚知道了肯定要把弟兄姊妹趕走,他想攔也攔不住,他做不了主,這樣的人就不適合搞接待了,他有接待的心没有接待的膽。膽怯的人還敢接待嗎?你確保不了弟兄姊妹的安全那你不適合盡這個本分,你就别申請,别跟帶領工人説大話,也别接這個本分。帶領工人如果把弟兄姊妹安置在這樣的家庭接待,你們説合不合適?(不合適。)那就太不合適了,别把弟兄姊妹送進虎口。本來弟兄姊妹住在别處可能還挺安全,你把人安置在他家,他的子女或者親戚不信神,一旦發現他家住着信神的人就能舉報,就能把弟兄姊妹交給警察,給弟兄姊妹的生命帶來危險,那這個接待家的人不就有禍了嗎?如果接待家的主人臨到這類事能豁出命來保護弟兄姊妹,而且能達到保護弟兄姊妹的安全,平時還挺有智慧,這樣的接待家庭還可以選擇。如果他不能豁出命來保護弟兄姊妹,家裏不信的人一説要舉報、要把弟兄姊妹交給警察他就没有辦法了,他就當縮頭烏龜了,也不保護弟兄姊妹,就任憑不信的人把弟兄姊妹交給警察,這樣的家庭就不適合接待。如果在他家臨時住上幾天,一旦找到合適的地方就趕緊轉移這還勉强,如果長期住在這裏盡本分就不合適。接待家庭起碼得能保護弟兄姊妹的安全,這是對于接待家庭的一方面要求。盡本分人員要達到不受外界環境的干擾,一方面居住的環境得合適,另外,接待家的主人各方面條件也得合適,就是接待家的主人能够保護重要工作人員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他能够做到這一點帶領工人才能把重要工作人員安置在這個家。如果接待家的主人信心小,還窩囊、懦弱,在家裏做不了主,他不信的子女、親戚任何一個人到他家都能做他的主當他的家,這就麻煩了,這地方絶對不適合接待。即使他家的房子大、房間多,環境舒適,條件也挺好,那也不適合接待。只是居住環境合適還不行,接待家的主人還得合適。這裏的重點就是接待家的主人首先得能保證被接待的盡本分人員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其次再看居住的環境,環境稍差點兒也行,也可能屋子空間小點兒、網絡差點兒或者吃的稍差點兒、用水不太方便,但只要接待家的主人合適,臨到危險的時候他能够應對這些危險,處理好各種複雜的環境,尤其是臨到一些特殊情况他能够處理好,能保護弟兄姊妹的安全,那這個接待家的主人就是合格的。對于接待家庭居住的環境咱們的要求不高,只要能保證安全才是最重要的,這個就不作細節説明了。
2.居住地點的環境要求
對于接待家庭的外界環境是否安全,這是帶領工人首先要考慮到的。不管接待家庭的條件如何,也不管是住弟兄姊妹的房子還是租賃的房子,都得考慮居住地點的外界環境是否安全,這才是最重要的。首先這個接待家庭信神不出名,在公安局那兒没有案底才合適,如果以往弟兄姊妹來這裏聚會鄰居都會告知政府,政府已經掌握這個家庭常常來陌生人聚集,那這個地方就不適合接待了,如果租房也不適合租這類人家的房子。這是一方面。另外,有的地方治安不好,搶劫案、殺人案等各類案件頻發,居住的人也比較複雜,經常有警察去查户口、查身份證,還查一些犯案的嫌疑人等等,你們説住在這樣的地方是不是經常受到干擾?(是。)這樣的地方也不適合居住。警察三天兩頭就來敲門,説附近發生了盗竊案或者殺人案,讓配合調查,如果看到凶犯趕緊報告,警察總以各種藉口來敲門查案子,其實就是來查外來人、陌生人,準確地説就是來查信神的人。你住在這樣的接待家庭裏有安全感嗎?(没有。)肯定是整天提心吊膽的,即使外面的這些犯罪案件與接待家庭没有關係,但你心裏也不安寧。住在這樣一個環境裏經常就感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説不定哪天警察看見陌生人就詢問,結果就把弟兄姊妹抓走了,你説這是不是很恐怖的事?(是。)再加上中國人多數没有安全意識,只要聽到有人敲門就去開,平時也不鎖門,這就容易出事。在西方自由民主國家私人住宅屬于私人領地,外人如果不經允許進入私人領地就屬于犯法,人家就報警,闖入私人領地者就得承擔法律責任,所以如果有陌生人敲門就可以不開門,可以拒絶。即便他跟你預約了,如果你没準備好或者改變主意了你也可以不開門,與他另約時間。西方國家的人就有這個權利,也有這個法律意識,但是中國人就没有這個法律意識,只要聽到有人敲門就趕緊去開門,這就是没有警覺性,也没有自我保護意識,不懂這方面法律。就是因為中國是獨裁專制的國家,是一黨專政凌駕于法律之上,所以説中國的法律制度就是個擺設。大紅龍在中國是無法無天、胡作非為,老百姓根本就没有人權,中國人不講人權,也没有養成遵紀守法的意識,尤其是没有自我保護的意識,多數人不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所以在安全上就没有保障。總之,凡是治安差的,居住人員背景、身份複雜的,經常被查的,各類案件發生頻繁的地方都容易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這種地方就不適合居住,這是安置重要工作人員的住處在治安方面要考慮的。
對于盡本分人員的居住環境必須得有選擇,最好是繞開鬧市、繞開危險地區。咱們説的鬧市主要指哪些地方呢?就是鐵道邊、公路邊、十字路口還有市場這些地方。尤其是鐵路主幹道一天不知過多少趟火車,火車經過時附近房子的地板都跟着震動,在這種環境中盡本分根本就安静不下來,再加上有些人常年在外盡本分擔驚受怕的心臟也不太好,就更不適合住在這樣的地方。如果有些工作需要安静的環境,比如録音的工作或者文字工作,起碼得没有噪音影響,還要保證安全,這是最合適的。如果没有絶對安全的地方也必須得找相對安全的地方,這種情况下如果有點噪音也是可以的,咱們就别要求太高了,只要居住環境安全就行。另外,所住的房子處在交通要道的地帶,比如紅緑燈、十字路口附近,一天不知道有多少行人、車輛來往,這個房子暴露在衆多行人的目光之下,路過的人眼睛隨便一掃就能看到屋裏的人,尤其是晚上開燈之後屋裏的情况就能看得清清楚楚,你説這房子還能不能住?這個環境合不合適?(不合適。)這就不合適。在這種地方居住的人就經常受到干擾,時不時就能看見有陌生人在觀察,一旦與陌生人對上目光就嚇了一跳,每天都是心神不寧的,總覺得有人在監視,説不定背後有人指使操縱呢,你説在這種環境下生活心裏能舒坦嗎?還有些房子質量不好,隔音也不好,在房子裏大聲説話、放詩歌外面的人都能聽見。另外,因為這個房子就處在社區的至高點,不但容易被雷擊,而且弟兄姊妹只要出來周圍鄰居就能看到,偶爾想開窗户通風凉快一下都不方便,總得窗户緊鎖,還得拉着窗簾,總也不能見光,更不方便到室外活動活動,總擔心外面有人觀察注意。雖然弟兄姊妹不是同時出入,但每個人每次出入外面的人都能看清楚,最後這家共住幾個陌生人他們也基本掌握了。你們説住在這裏還能保證安全嗎?(不能。)有的人認為「我們多數時候都是在屋裏盡本分,即使到外面也是輪流出來,不會一起出來,這樣實行周圍鄰居是不會知道的」,即使你輪流出來,一旦有人注意到你是陌生人那也是麻煩事。有許多外邦人生活過得不怎麽樣,但專門喜歡觀察研究别人家的事,甚至還能用望遠鏡偷窺你,看你在屋裏做什麽,如果發現是信神的人聚會他就趕緊去政府報告領賞。一旦有這樣的人盯上你,這是不是危險的事啊?(是。)被盯上了還有好嗎?肯定得被抓啊!不管在哪個國家、哪個地區,好管閑事的人都大有人在,他即使監視你一分錢不挣也甘心願意,甚至倒貼錢、花時間耽誤自己的工作他都願意,如果舉報你還有賞錢那就更願意了。尤其是在中國這類獨裁國家裏,監視信神的人太多了,因為他們厭煩真理、厭煩信神的人,只要發現信神的人互相來往、聚會他們都要舉報,如果舉報有賞錢他們都樂此不疲地做這事。這是不是容易給教會帶來麻煩?(是。)那你能受到這個干擾,這是不是帶領工人没給安置好啊?安置重要工作人員的地點、環境不合適,帶領工人没考慮周到,結果就帶來這樣的後果。住的地方如果太引人注意就很容易出事,一旦出事了你才想到這個地方不適合住那已經晚了,所以盡本分選擇合適的居住地點也是一項關鍵工作,選擇不好就很容易帶來危險。
3.帶領工人怎樣作安置工作
對于重要工作人員的居住環境,不管是内部的還是外界的環境,各方面問題帶領工人都應該考慮周全一些,不要頭腦簡單,總認為咱不接觸外界也不會出什麽事。現在的社會太複雜了,什麽魔鬼都有,不管在哪個地方總有一些好管閑事的人在你身邊窺視你,你想躲都躲不掉。你覺得「我信神没犯法、没做壞事,我就是盡本分,應該不會出什麽事吧」,但事實不像你想象的這麽簡單。中共為什麽花費這麽大人力物力來抵擋神、鎮壓神的教會呢?這問題你能想得通嗎?你永遠都想不通。魔鬼撒但的本性你能看透多少?你太不了解魔鬼撒但了。這個社會太複雜了,魔鬼撒但就是作惡的東西,他們最想做的事就是抓捕神選民、攪擾教會工作,如果你把撒但總當作正常人來看待那你就太無知了,説明你對這個社會的邪惡没有看透,對魔鬼撒但的可惡更没有看透。所以帶領工人要作好教會工作必須要保證盡本分人員的安全,這才是最重要的。在獨裁統治的没有信仰自由的國家要達到保證盡本分人員的安全是有一定難度的,但是不管難度有多大都要選好合適的居住地點,别有什麽疏漏。以往神家的工作安排都交通過這些事,要保障弟兄姊妹盡本分不受影響,没有外界環境干擾,只要帶領工人用心就能做得到,就怕人應付糊弄不負責任,只顧自己安全不管弟兄姊妹的安危,這就没法作好教會工作了。如果因為你疏忽大意、不求真、不負責任或者因為害怕環境、害怕麻煩就没去做,導致一些盡重要本分的人員被抓,弟兄姊妹的生命受到威脅,把教會工作給耽誤了,把弟兄姊妹也坑害了,那你作為帶領工人就應該承擔責任。這個責任不是花點錢補償或者禱告認罪就完事了,不是這麽簡單的事,那這事的性質是什麽呢?這就是一個永遠的污點,是永遠的過犯,你被記過了。這個「過」不是一般的過錯,在神那兒這是過犯。如果你的過犯太多了,以往有過犯,今天還有過犯,以後又有過犯,幾樣大的過犯合在一起你這個人就沉淪滅亡了,神就不拯救了,你信神就白信了,不但没有蒙拯救的希望還要受到懲罰。所以帶領工人該怎樣按原則作好工作這太關鍵了!記住了吧?(記住了。)帶領工人應該盡到責任,不管環境多麽惡劣、多麽危險都要根據當地的條件盡其所能地保護好重要工作人員的安全,把他們安置好,目的是為了保障教會工作能够正常地進行。
帶領工人要確保安置重要工作人員的地方不受外界環境的干擾,除了對居住的房子、環境有要求、有原則以外,對于接待家的各方面情况也有要求、原則。帶領工人找到一個接待家的時候首先要打聽一下這家的環境、條件怎樣,家庭成員是什麽情况,與人有没有糾紛,有没有仇家,與政府有没有糾葛,是不是經常打官司,社會關係複不複雜,等等這些基本情况都應該打聽了解清楚。如果接待家的主人或者他的子女、家人社會關係複雜,一家人總不得安寧,經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來找麻煩或者來要債,或者收到强盗土匪的威脅信件與政府、法院的傳票,這都是很麻煩的事。如果你在這個家聚會或盡本分,這是不是受攪擾啊?所以在找到這個接待家時應該先詢問了解一下基本情况。如果没這些情况最好,如果有這些情况,但是目前還找不到更合適的地方,那就看看這個接待家的主人能不能處理好這些問題。如果他處理不好也擺脱不了這些亂七八糟的事,那這個家就不適合接待弟兄姊妹,因為居住在這兒隨時會受到外界環境、人事物的干擾。這些環境雖然不是直接針對信神的人來的,但是因為信神的人在宗教受迫害的國家是一個比較敏感的族群,而且經過政府的竭力宣傳洗腦與造謡抹黑,外邦人不但不能理解信神的人,而且還能相信中共的話,特别地仇恨、敵視信神的人,所以他們一旦知道哪個家庭接待了信神的人,那對接待家、對弟兄姊妹來説都是很危險的。弟兄姊妹居住在這樣的環境中不但常常受到干擾,安全也没有保障,那為什麽還要在這兒住呢?明擺着這是一個危險的地方不適合居住,那就趕緊轉移。帶領工人不能把弟兄姊妹安置完之後就甩手不管了,認為「只要有吃有住的地方,没有風吹日曬就可以了,只要能盡上本分那就没有問題了,哪有那麽多合適的地方?」這就太不負責任了!如果當時没有合適的地方可以暫時先在這兒住着,再趕緊找合適的地方盡快轉移,别把這兒當成長久的居住地。
有些帶領工人不作實際工作,他把重要工作人員安置在一個地方,問問在這地方吃飯休息怎麽樣,再問問有没有外邦人盯梢,一聽這兩天没發現情况他就再也不管了,一年半載不來過問。他認為已經安置好了,他盡到責任了,完事大吉了,至于後續這個環境有没有受到干擾、有没有什麽安全隱患這些他就不管不問了,這合不合適?(不合適。)怎麽不合適啊?(安置之後帶領工人得跟進,如果不跟進,萬一臨到危險環境弟兄姊妹没辦法轉移那就有可能被抓捕。)但是有些帶領工人認為,「你們都是成年人了,還用我跟進嗎?有危險你自己看不出來嗎?那你的腦袋也不管用啊!如果看見有危險了你們自己就轉移唄,還用我説嗎?」他講這個理。你們説這個理能不能講得通?(講不通。)為什麽説講不通啊?(因為保障盡重要本分人員的安全這本身就是帶領工人的責任,是帶領工人該作的本職工作。)他不認為這是帶領工人該作的一項工作,他認為這是幫助弟兄姊妹,這是學雷鋒做好事呢,他也不認為這是為了維護教會工作,他認為就是人事安置,跟教會工作没關係。你説這愚不愚蠢哪?那什麽樣的人能這麽想啊?(没責任心的人。)那些懶惰、没忠心、没責任心的假帶領就會這麽想,他不維護神家的工作,他把弟兄姊妹安置在一個地方就覺得「我把你安置在這麽好的地方,這是多大的人情啊!」他不認為這是維護教會工作。作為帶領工人,如果不把重要工作人員安置好保障好他們的安全,一旦他們臨到危險没法正常盡本分,那教會工作不就耽誤了嗎?你得先把人安置好了,他們的安全有保障了,接下來才能正常作工作。但這個假帶領心裏不這麽想,他把這些人扔在那個地方就不管了,多長時間也不去過問,出現危險環境時人家找不着他只好自己轉移了,等他知道了再去的時候人家早就走了,去哪兒了他都不知道。你説這是什麽東西啊?這是什麽帶領工人啊?這就是個假帶領。尤其是對于一些外地來的對當地環境不熟悉的弟兄姊妹,帶領工人更是要經常去看望、去跟進,别安置之後就覺得一次而永遠地解决了,其實這項工作遠遠没有作完,你得經常去看望、去跟進。如果帶領工人本人不方便出面那也得找其他人去看望,就是起碼這個工作你得跟進,看看這些重要工作人員的居住環境情况,有没有什麽危險、有没有什麽异常、是否發生什麽特殊情况、需不需要轉移,這些都得了解、跟進。如果近期看這個地方是最合適的那就可以了,過一段時間再去看看他們的環境、安全方面怎麽樣,吃的用的東西充不充足,這些都得打聽一下。也可能對于重要工作人員的本職工作帶領工人不懂,那就不應該干預,但把他們安置好這是帶領工人的職責,否則的話就是失職,就是不作實際工作的假帶領。尤其是對于那些從外地來的弟兄姊妹更得格外地、密切地關注,不應該大意,一段時間帶領工人就得過問一下,看看他們有什麽難處需要解决,這段時間盡本分的環境有没有出現什麽問題、有没有特殊情况發生,比如當地的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警察局有没有异動,這些事都得打聽過問一下達到心裏有數,然後再給接待家庭交通一些關于怎樣把盡本分人員接待好、保護好的原則與實行路途,讓接待家庭完全明白這些原則與實行路途。這還不算完事,帶領工人一段時間還得走訪、打聽接待家庭的情况,發現問題及時解决,保證不出問題,這樣就把工作作到家了。如果接待家庭的主人搞接待有難處,比如經濟條件差或者缺乏智慧,臨到環境不會應對、處理,那帶領工人就得幫助解决。經濟條件差這好解决,神家拿錢接待,接待家庭只出人手就行了。如果接待家庭缺少智慧,這是個大問題,帶領工人就得把這方面的智慧與幾條實行原則交代清楚。如果接待家庭的主人够不上,那就得在附近找一個有智慧的弟兄姊妹來配合接待家庭作好這項工作。如果是接待家庭的主人自身的問題,比較膽小,害怕被抓捕,那就應該交通真理扶持幫助,交通一下神的心意與盡這項本分的價值與意義。如果是客觀環境的問題,這事不能拖延也不能勉强,更不能大意,那就得趕緊解决。比如,這個地方已經有人注意了,經常有可疑的陌生人在這附近出入,可能有人在監視,這就有隱患了,那就趕緊轉移,别等出事就晚了。如果這個環境是一時的,只是正常的例行公事那還勉强能應對,暫時出去躲避一兩天還可以再回來。如果已經有人注意了,那就不能住在這兒了,就得永久地轉移了。這些都是帶領工人對這項工作要處理解决的一些細節問題。這些工作絶對不是把幾個人安頓在一個有吃有住的地方就完事了,而是有很多細節,尤其在中國這樣環境特别惡劣的、對宗教信仰迫害嚴重的國家,帶領工人對于重要工作人員的居住環境與安全問題更是要嚴格地注意、嚴密地注視,不能大意,要把各方面的具體工作都作好,争取讓這些重要工作人員安全上有保障,能安心盡本分,這項工作就作好了。這是帶領工人在接待家這方面要作的工作,這裏細節也挺多。
有些帶領工人把一些重要工作人員安置在合適的接待家之後就不管不問了,也不持續跟進接待家的情况,他説:「我每天作教會工作都很忙,哪有時間去看望這些人,再説其他工作還挺多,也很危險,我們作工作也不容易啊!」他總强調客觀理由却不想盡到自己的責任。你們説,他這個説法成不成立?(不成立。)為什麽不成立?(其實帶領工人作這項工作不需要花太多的時間和精力,他外出時順便就看望了,如果他没時間也可以安排附近的弟兄姊妹去看望。)帶領工人要想作好這項工作,即使本職工作忙一點也會抽時間去關注這項工作,如果自己没時間親自去作可以安排其他人去,不管安排其他人還是自己親自去,總之這是帶領工人責任範圍内的工作,把這項工作作好是帶領工人的一項重要職責,不能忽略。如果帶領工人自己太忙没有時間,也不安排其他人去,那就没有人去關注這事了,如果出事了這就是帶領工人失職了。為了避免盡重要本分的人員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方方面面的問題都得考慮到,最大限度地保證他們能够安静地盡本分,能够有序地進行自己手中的工作。把重要工作人員保護好了那就相當于把重要工作保護好了,重要工作人員能够正常地工作,那重要工作也就能有序地進行,所以帶領工人保護重要工作人員的目的其實是為了維護各項重要工作。如果有的帶領工人説,「你是盡重要本分的讓我保護你,我是帶領工人我也不安全,我自己的安全都保證不了我怎麽保護你們啊?」這話對不對?(不對。)這樣的帶領工人領受怎麽樣啊?(領受不好,這樣的人自私、偏謬。)這是偏謬的人。偏謬的人是不是没理性啊?(是。)如果這些弟兄姊妹不是在神家盡本分,而是在世界上打工、過日子,還用得着你保護嗎?正因為他們在神家作教會工作、盡重要本分,一旦被抓捕就能被判刑坐牢或者被打傷打殘,那教會工作就要受到嚴重影響,所以得把這些重要工作人員保護好,這樣教會工作才能有序地進行。如果在一些民主國家宗教信仰自由,信神不受迫害,那帶領工人作這項工作就簡單了,找到合適的房子按照當地的法律、規章制度把盡本分的人員安置好基本上就可以了,頂多過問一下這段時間生活情况怎麽樣,居住的環境有没有違反政府哪方面規定。如果違反了就得弄清楚這是什麽問題,應該怎麽糾正、怎麽解决;如果没有違反,而是政府找麻煩或者是有惡人、不明人物來騷擾,那就得諮詢律師把這些事處理好。在一些民主自由的國家頂多就是作一些這樣的工作,但是在没有宗教信仰自由的獨裁國家,對于接待家庭環境、條件的要求就必須嚴格一些,安全方面的工作需要作的就多一些、具體一些,當然難度也大一些。對于避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這項工作,如果環境的方方面面問題考慮周全了,環境的干擾就會相對地减少。不管是外界的環境還是内部的環境都考慮周到了就能找到現實可行的路途,這樣就能改善一些環境,少受到一些干擾,這樣做就相對合適了。
保障重要工作人員的安全
1.在迫害信仰的國家裏如何保障神選民的安全
帶領工人的職責第十五條首先是保護重要工作人員避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還必須保證他們的安全,安全保障這方面的要求更嚴格一些。先看看哪些方面涉及到安全了,你們能想到的涉及安全方面的問題有哪些?要想保障盡重要本分人員的安全,首先得保證盡重要本分人員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這是起碼該達到的,在這個基礎上才能最終達到保障這些人的安全。咱們説的安全就是能保證盡本分人員不被攪擾或者不被抓捕,能達到正常盡本分,就這麽簡單。如果保證不了盡本分人員不受干擾、不被抓捕,那就談不上保障人的安全了。你們想想,帶領工人應該注意哪些事情才能保障重要工作人員的安全?首先得把重要工作人員安置在一個合適的地方。合適的地方指什麽?起碼得具備兩個條件:第一,這個地方不受任何環境的干擾;第二,不引人注意,這個家庭信神搞接待只有當地的幾個弟兄姊妹知道,其他人都不知道。這個地方才適合接待盡重要本分的人員。這些重要工作人員住進來之後,每個人的姓名、籍貫等個人信息以及他們從事哪方面教會工作、是否被抓過、是否被政府通緝等具體情况不要隨便讓其他人知道,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因為人的身量太小,一旦臨到被抓坐牢能不能站立得住都不好説,所以人應該有自知之明,不要隨意打聽弟兄姊妹的個人信息,以免給自己帶來後患。這方面的原則、智慧要常常交通,讓所有人都能理解,這不單是對神家工作有益處,對每一個人也有益處。所以帶領工人應該交代接待家的弟兄姊妹要謹守口舌,不要把盡重要本分人員的個人信息透露給其他弟兄姊妹與不信的家人。這個工作是不是有必要作?(有必要。)有一些接待家的弟兄姊妹就不能謹守口舌。比如,有的人接待了幾個帶領工人,對這幾個帶領工人的個人情况、家庭情况以及盡什麽本分這些事他都掌握了,隨後就對他的兒女説,「你看人家跟你歲數一樣大,信神都十年了,為了盡本分工作也辭了,人家之前在某某市的政府部門工作,一年收入多少萬!」你看,他像扯閑篇一樣就把這些盡重要本分人員的情况透露給他家裏不信的人。甚至有的人接待了曾經被抓坐監的弟兄姊妹,他也跟他家人説,「你看人家坐監幾年没當猶大,出來了還照樣盡本分,現在政府又要抓他,他回不了家,不能與家人團聚,他也不消極。你看人家信心多大啊,你咋不好好信呢?」他以教訓子女的方式把弟兄姊妹的重要信息就這樣輕易地説出去了,這有没有後患?(有。)這是不是問題啊?(是。)不出事便罷,一旦臨到大紅龍抓捕,他家裏不信的人第一個跳出來舉報:「報告!某人是頭兒,你抓他就對了。」被出賣的那個人被大紅龍抓捕後就被打個半死,以後能不能盡本分、能不能正常生活都是個問題,這就是出賣的後果。這是不是接待家的主人隨便説話引起的?(是。)如果讓重要工作人員面臨這樣的安全隱患,這是不是帶領工人工作没作到位啊?(是。)接待家的人認為,「我們家的人都是好人,不會出賣,他們支持信神,你們來他們還給買菜買肉呢!」他把不信的家人也當作弟兄姊妹對待,他就看不透家人能做出什麽事來,一旦他們出賣後果有多嚴重。而且他還好打聽弟兄姊妹的情况,「你盡這個本分幾年了?有没有盡過危險的本分哪?你信神在當地出不出名啊?有没有被抓過呀?」尤其是有一些因着信神被通緝、有案底的人員在异地或异國傳福音,接待家的人總要打聽他的信息,「你是被通緝的啊?是當地通緝、省裏通緝還是國家通緝啊?」「你有案底哪,被抓過幾次啊?被判刑坐監多少年啊?」這些事問得特别細。住在他家的弟兄姊妹看他接待挺熱心,人也不壞,如果不説覺得面子上有點對不住,就感到為難,有些人不得已就説了幾句,説完之後有時不可避免地就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所以帶領工人就應該直接交代接待家:「你接待弟兄姊妹有幾條規矩得守住,就是别亂打聽、别亂問,知道他們太多的情况對你没什麽好處,一旦出事了你承受不住酷刑折磨就變成猶大了,這樣你所了解掌握的情况就等于給你做猶大鋪好路了,你一旦成了猶大那就留下了永久的遺憾,最後還得受懲罰,如果你不知道這些情况你就不至于成為猶大。所以千萬别打聽了解這些事,不知道這些事這對你是個保護,不知道也不影響你接待、不影響你信神得真理,這些事你最好不知道。這些弟兄姊妹是來盡本分的,他們不是壞人、不是惡人你是清楚的,就用不着打聽了,你盡好接待本分才是最重要的,你能保證他們的安全就行了。」這是帶領工人要作的一項工作。另外,對于當地信神没什麽根基、挂名信的,嘴不嚴的、好打聽事的,跟政府人員來往密切的,還有出了事就趕緊躲起來當縮頭烏龜甚至能出賣教會當猶大的人,絶對不能讓這些人知道接待家接待弟兄姊妹的事。如果需要一些弟兄姊妹協助接待重要工作人員的這項工作,那也得找一些信神有根基、有智慧的人來配合,没有根基又没有智慧的人絶對不合適。那具體怎麽協助呢?接待家的弟兄姊妹在家裏接待,當地有智慧、有信心的弟兄姊妹就在外邊幫着打掩護維護環境,與一些有勢力的人走動走動,隨時打探政府的政策、動向與可能會做出的事,然後及時地通知接待家的弟兄姊妹,如果政府有什麽抓捕行動就能及時做出防範措施,撤離轉移也好、隱蔽也好都能來得及,不至于發生危險,這樣才能基本保障盡重要本分人員的安全。總之,帶領工人作這項工作頭腦簡單不行,你想得複雜點總比簡單好,因為安全的問題不容忽視,一旦出事就不是小事!
保障安全這項工作還有一些具體的情况需要注意。有些人所盡的本分擔一些風險,比如運送神話語書籍,或者到出環境的地方傳遞工作指示或作善後工作,作這些危險工作的人絶不能跟盡重要本分的人住在一起,也不要讓他們知道盡重要本分的人住在哪裏、哪個家庭接待,因為作危險工作隨時有可能被盯梢抓捕,被抓之後受酷刑就有可能出賣教會,這樣就會連累到盡重要本分的人與接待家庭。這是不是涉及到安全問題了?有些盡重要本分的人員外出辦事,如果約定好三天就回來,但過了三天還没回來,你們説這種情况是不是有危險啊?盡本分人員是不是該撤離啊?(是。)這種情况就得趕緊撤離,不能等,一分險都不能冒,不能抱任何僥幸心理。有些人懶,嫌麻煩不願意撤離,説「再等一天怕什麽,興許他有點特殊情况耽誤了呢」。再等一天就多幾分危險,你撤走了如果没事再回來這不算錯,但是你如果没撤離,多等一天有可能就會出事,一旦出事後悔也晚了。所以,如果外出辦事的弟兄姊妹没有在約定的時間内回來那就有可能出事了,為了防備萬一,相關的弟兄姊妹就應該趕緊撤離,轉移到相對安全的地方,等找到合適的地方再正常盡本分也不遲。還有一種情况就是當地教會負責安置工作的人被大紅龍抓捕了,這種情况怎麽辦?(趕緊轉移。)帶領工人的第一要務就是趕緊先把這些重要工作人員轉移到相對安全的地方,先保證他們的安全要緊,不應該讓他們擔一分的危險,把他們轉移之後再作後續的工作。有些渾人總是抱僥幸心理:「某某被抓了也没事,他信心挺大的,以前臨到環境他都特别剛强,他絶對不可能出賣,所以我敢保證絶對不會有危險,不用轉移。」這話對不對?(不對。)還有的人説:「他即使出賣也是有選擇性的,只出賣不重要的事,絶對不會涉及到你們的安全。」這話對不對?(不對。)這話不成立啊!人能看透人嗎?即使他有身量,咱們也别把話説得太滿,萬一出事了這個後果誰也承擔不了。保護盡重要本分人員的安全還需要作哪些工作?在他們開始盡本分的時候帶領工人應該把盡本分的真理原則交通清楚,臨到事的時候該運用哪些原則、智慧行事,另外,當他們外出盡本分時還要再找一兩個在社會上有閲歷、有智慧的人跟他們配搭,這樣才安全穩妥。這樣實行一方面能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能够幫助他們解决一些他們自己解决不了的問題,這樣就能免去一些麻煩,能保證外出盡本分的人員正常作好工作。作為帶領工人,保證盡本分人員的安全這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尤其在没有信仰自由的國家尤為重要。作好教會工作首先就是要保證盡本分人員的安全,不管是在當地盡本分還是外出盡本分都要保證安全。能作好安全工作的帶領工人才能達到合神使用,不會作安全工作的人都是人性不成熟的人,是缺少見識、缺少智慧的人,不容易達到合神使用。
2.如何保障海外各國神選民的安全
(1)辦理身份
在海外各國作教會工作首先應該把盡本分人員安置好,能保證他們的安全,達到能正常盡本分,另外還有一件重要的事要辦,就是神選民來到一個國家首先必須要辦的身份問題,如果神選民没有身份或者身份不合法,即使居住的環境再好也隨時都有被遣返的危險。身份不合法的人就是非法居留人員,非法居留人員是有安全隱患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盡本分也不能長遠。所以,在海外安置好盡本分的人員這是帶領工人要作的第一項工作,把他們安置好之後就安排他們開始辦理身份。不管在哪個國家,在辦理身份這方面最起碼要達到讓弟兄姊妹能合法居留,這也是保障重要工作人員安全的一項重要工作。達到合法居留首先一點就是身份得合法,不是非法居留。政府對合法居留的人員有哪些規定,帶領工人應該根據這些規定盡量把弟兄姊妹安置好。帶領工人可以直接參與這項安置工作或者跟進這項工作,看不透的事要及時向上層帶領工人尋求,没有特殊情况就按照以往的教會規定實行。帶領工人時不時就得過問一下,如果了解到誰身份方面有問題或者有什麽特殊情况,那帶領工人就應該安排辦理外事的人員來解决神選民辦理身份的問題。當然,首先要找幾個專門辦身份的律師來辦理這事,找律師辦事也得防備上當受騙,不能找假律師,也不能找非專業辦理身份的律師。涉及到辦理身份的這些事帶領工人都應該首先考慮到,這些事必須得安排好。這項工作也是保護、保障重要工作人員安全的一項工作,所以帶領工人不要袖手旁觀。有的人説:「安置盡本分人員那是神家的工作,只有上面直接安排才可以作,如果上面不安排我們不用管,即使出事了也與我們無關。再説各國對移民、對身份的規定都不一樣,這麽大的事咱們也管不了啊!各人都自求多福吧,能留下就留下,留不下就回去。」這話對不對?(不對。)這個態度怎麽樣?(不負責任。)一方面是不負責任,另外也是假帶領不作實際工作、推卸責任的一種表現。作為帶領工人,安置海外重要工作人員這也是一項重要工作,把他們安置好了能正常盡本分了,緊接着就開始安排外事人員帶領他們辦理身份。尤其是在辦理中出現一些特殊情况弟兄姊妹不會處理,帶領工人應該想辦法找途徑給予解决,不應該置之不理。辦理身份這事一旦有問題那就不是小事,應該盡早地、盡快地處理解决,不要拖拖拉拉,今天能辦的事别等到明天,也可能等到明天就會釀成後果,後果就不堪設想。如果因為帶領工人的疏忽、失職没給抓緊辦,延誤了辦理身份的最佳時間,導致盡本分人員没法正常盡本分,這個責任誰來負?人家也向教會帶領、向辦理人員申請了,帶領工人也知道了,但就因為帶領工人没當回事或者找藉口没處理,結果有些重要工作人員辦理身份的事就被延誤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會的一些重要工作,你們説這個責任誰來負?(帶領工人。)神家一再强調這事,帶領工人不是不知道,他也不是没聽説、不是不懂,而是知道了没當回事,只要不關乎他自己的事,别人的事他能拖延就拖延,結果把神選民辦理身份這麽大的事給耽擱了,出現後果了帶領工人就得承擔責任。這個承擔責任可不是説説而已,如果影響到教會工作了,尤其是影響到神家的重要工作,那帶領工人承擔的責任就大了,起碼在神那兒被記過,這就是一次過犯,就是這個後果。你分内的事、你職責範圍内的事你没做、没搭理,或者因為個人的某些原因把這事給耽誤了,那你就得承擔責任。有些人説:「我也不知道怎麽解决,我也没有路啊。」那你有没有當回事,第一時間向上面帶領工人尋求啊?有的人説因工作忙把這事忘了。即使你真因為忙碌把這事忘記了,那人家再次反映、再次提醒你還能忘,這是什麽問題?(他就没有把弟兄姊妹辦理身份這事挂在心上,一點兒負擔都没有。)你能把這麽重要的事給忘記了就説明你這個人没有責任心,不值得信賴。神選民辦理身份這麽大的事你都能忘,你自己辦身份能不能忘啊?如果你自己的事你不會忘,别人的事能忘,就證明你人品不好,没有愛心,自私卑鄙。你把自己的身份辦理好了,對弟兄姊妹辦理身份的事却當作平常的一件小事對待,甚至根本就没當回事,最後把弟兄姊妹辦理身份的大事給耽誤了,你能負得起責任嗎?這樣的帶領工人是不是太没有良心理智了?太自私卑鄙了!只顧自己不管别人,這是什麽問題?這是不是假帶領啊?(是。)他這個問題的實質就徹底暴露出來了,他是根本就不想理會弟兄姊妹辦理身份這事,他嫌麻煩,他心裏説:「弟兄姊妹辦理身份關我什麽事啊?」他用這種態度對待弟兄姊妹辦身份的事,最後導致把弟兄姊妹辦理身份的大事給耽誤了,影響了弟兄姊妹盡本分,也影響了教會工作,你説他是不是該受懲罰啊?(是。)他就應該承擔責任了,因為他是故意的,他絶對不是因為一些客觀因素無意中給耽誤了。如果有天灾,比如地震了、發洪水了,或者發生什麽大的政治事件了,導致交通、信息都中斷没法處理這些事,這還情有可原,如果没有發生這些事,他還能把弟兄姊妹辦身份的事給忘記了、忽略了,把人家辦身份的大事給耽誤了,這樣的帶領工人就是失職,就得記過,就得承擔這個責任。明白了吧?(明白了。)你既然是帶領工人就有責任作你該作的工作,凡屬于你負責的範圍你就得根據神家的要求把這些事辦好辦成,但是你却故意不辦、故意拖延,這就是失職了,這個失職就是過犯。你故意拖延不辦最後過犯就釀成了,在神那兒就被記過一次,這事你就得承擔責任。
在海外,神選民如果出現了一些身份上的問題或者被鄰居、陌生人投訴舉報,可能面臨被遣返的危險,還有的被一些國家政府以莫須有的罪名監禁處罰或抓捕坐牢,不管是什麽情况,帶領工人知道後不要當縮頭烏龜,應該第一時間處理這事,最終達到的目的就是保障弟兄姊妹的安全,不讓他們落入惡人之手。如果只顧安排作教會的工作,却不管給弟兄姊妹辦身份的事,結果弟兄姊妹因没有身份被抓捕、被遣返了,這是什麽後果?這是不是把弟兄姊妹盡本分的機會給斷送了?這是不是直接影響到教會的工作?這問題的性質可就嚴重了。帶領工人如果没辦理過這事,可以在弟兄姊妹中找善于辦外事的人去諮詢律師辦理這事,争取達到保護好弟兄姊妹、保護好重要工作人員的安全。這也是帶領工人在海外要作的一項重要工作,當地帶領工人要主動地做這件事。除了要保護好當地弟兄姊妹的安全,更要保護好外籍弟兄姊妹的安全,這樣教會工作才有保障。這是各國帶領工人對于當地弟兄姊妹和外籍重要工作人員應該盡到的責任,不要袖手旁觀。有的帶領工人説:「他們是外籍的弟兄姊妹,跟我們也不熟悉,我們之間也没什麽人情來往,他們來這兒傳福音也是神家差派的,關我們什麽事?出事了也是他們自己造成的,來之前他們也不打聽清楚情况,也没處理好這些事,出了事我們也插不上手,誰知道政府會怎麽處理他們哪。」他就以各種藉口搪塞迴避這些事,也不想辦法出面解决。這樣做對不對?(不對。)為什麽不對啊?(帶領工人如果不出面解决這些問題,而弟兄姊妹又没有解决問題的途徑,那就肯定會出麻煩,帶領工人没有盡到保護弟兄姊妹的責任,這就是失職。)帶領工人的職責就是在神家中盡上帶領工人該盡的各樣責任,神家的範圍不是僅僅局限在本地、本區域、本國,神家没有國界,没有區域限制。你看神揀選人、拯救人有種族限制嗎?(没有。)有國籍、區域的限制嗎?(也没有。)都没有,神作工作就是這個原則,那這個原則就是真理啊!不管哪國的弟兄姊妹都是信一位神、跟隨一位神,也是吃喝一位神所交通的、所供應的真理,經歷的是一位神所作的工作,敬拜的是一位神,不管什麽膚色、什麽種族,在神家、在神前就是一,是一家人。既然是一家人就不應該分彼此,不應該有種族、區域的限制,不應該分你是亞洲人、我是歐洲人,你是白人、我是有色人種,不應該分這些。如果你在神家還分這些,那很顯然你没把神家當成神家,也没把自己當成神家的一分子。所以,當外籍的弟兄姊妹臨到了被遣返、非法拘捕等問題,不管他是從哪兒來的,不管是什麽國籍、什麽膚色,他都是弟兄姊妹,既然是弟兄姊妹,那他們面臨問題了當地的帶領工人就應該義不容辭地站出來處理這事,不應該分彼此,這就合乎原則,完全合神心意,也是人該實行的真理。
現在有許多中國神選民到海外各國去傳福音見證神,他們來到各國以後第一件事就是必須先辦理身份,然後才能安心地作工作。辦身份的事不是簡單的事,需要當地教會的人來配合,各國教會的負責人就應該找一些明白國家政策、懂得國家法律的弟兄姊妹幫助中國神選民解决辦理身份的問題。解决這個問題太重要了,各國教會的帶領工人應該想方設法配合,只有把身份的問題解决好了教會工作才能正常地進行,否則這會影響教會工作的。各國教會負責人都應該把會辦理這方面事情的人預備好,這樣做對教會工作有利,這也是體貼神心意的表現。可能有些帶領工人會説「我們也没處理過這類事,我們也不知道怎麽辦」,這種情况就應該找找懂這方面事務的人。各國神選民都有一些有文化知識的人,都有一些懂得國家法律政策的人,他們辦理這些事只要稍加諮詢就能有路途,是不是這樣?辦這類事不能消極被動,不明白的就該去找律師尋求,只要找到相關的律師自然就有路途了,咱們不明白,人家律師明白。有尋求的心這個態度就對了,有尋求的心這就是有責任心的表現。如果臨到一些難處大家就應該在一起同心合意地禱告、尋求、交通,找到解决問題的原則、路途之後把問題徹底解决,這樣教會工作才能順利開展。帶領工人如果發現了問題能及時地了解、跟進、解决,這是不是負責任的帶領工人?(是。)這樣的帶領工人不但有責任心還能及時解决問題,這就有希望成為合格的帶領工人。不管明白真理深淺都能注重解决問題,這就能作實際工作了,起碼能達到少出錯、不出錯,即使出點錯也能及時扭轉挽回一些損失,最終達到維護好神家的工作。盡到這個責任你們説難不難?(不難。)其實不難,就看人盡本分有没有忠心,作工作能不能盡到責任。人就是操點心花費點時間、付出一些精力,也不需要你出錢,也用不着擔什麽風險,就是你出面幫着解决問題把事情辦好,這樣就達到合格了,所以説這不是難事,對帶領工人來説應該容易做到。但是就這麽容易做到的事有些人就做不到,那很顯然不是素質能力不够或者條件、環境不許可,而是人不願意做。出現一些特殊情况,涉及重要工作人員的身份、去留,涉及到他們安置的問題,帶領工人都有責任承擔這項工作,别管你安置的對象是誰,是哪個國家、哪個種族的,你只管從神領受。這工作是神交給你的,是你的責任與義務,也是你的使命,你接受這項工作是從神來的,并不是哪個人交給你的,所以你就别管你安置的這些人是誰。可能有的人會説:「保護當地的弟兄姊妹是可以的,但外籍的弟兄姊妹來到我們這裏這就不關我們的事了。」能説這種話的人有没有責任心、有没有人性?(没有。)你把當地的弟兄姊妹當弟兄姊妹,外籍的弟兄姊妹就不是弟兄姊妹,這成立嗎?(不成立。)合乎真理嗎?(不合乎真理。)為什麽不合乎真理啊?(假帶領不體貼神的心意,對外籍的弟兄姊妹他不管不問,出了問題也不出面處理,他不維護神家工作。)假帶領以各種理由推脱責任不作實際工作,他嘴上説願意為神花費、願意實行真理,真涉及到教會工作的關鍵事他就躲起來了,這就是不負責任。凡是涉及到保護海外弟兄姊妹安全的一些問題,帶領工人都要及時地處理,要把它當成一項責任、任務來完成,不要推托,也不要因為忽略了這項工作影響了神家各項工作的進展。
(2)普及法律常識
涉及海外弟兄姊妹安全的工作你們能想到的還有哪些?(在國外還要給弟兄姊妹普及一些法律常識,讓他們有法律意識,不要做違反法律的事情。)帶領工人應該給弟兄姊妹普及法律常識與政府的各方面規定,應該從各國當地的弟兄姊妹那兒多了解一些這方面的知識,比如移民政策、涉及生活方面的政策等都要了解到,然後組織弟兄姊妹學習,嚴守國家政府的規定,不許做任何違背法律的事。尤其是中國的神選民被獨裁統治這麽多年缺少法律知識,不懂得法律的重要性,所以做事就隨隨便便、大大乎乎,就像没有馴化過的人一樣,到了海外生活就顯得很無知,經常做一些不懂規矩的事。比如,西方有些民主國家對社會治安管理得特别好,規定晚上十點到早上八點期間不許有噪音,像狗叫、建築施工的機器聲音都不許有,如果誰違反規定被舉報警察就處理。在中國大陸就没有人管這些事,凡是人居住的地方都是隨便吵鬧,放音樂、跳舞、飲酒作樂噪音很大都没有人管,如果有人去管就會遭到報復,所以中國人就只能忍受。西方國家就不一樣了,人人都受法律保護,如果你家的狗半夜總亂叫影響到鄰居休息人家就要投訴你,你做的事干擾到人家的正常生活了,你違反法律的規定了,人家拿起法律的武器投訴你這也是正當的。還有的人搞建築晚上十一二點還不停工,結果影響了鄰居休息被投訴了,之後警察就來開罰單,警告不許在規定的時間内發出噪音。還有的人連環境衛生的意識都没有,亂丢垃圾,丢得滿大街都是。西方民主國家特别有秩序,居民丢垃圾都有固定時間,垃圾車到規定的日子就來收走,收走之後街道總是乾净的,不懂的人就亂丢垃圾,這也算是違反規定了,影響到公共環境衛生、影響到市容了就被投訴了。中國人不懂規矩,在海外生活就經常被投訴,次數多了對西方人就有看法,説「西方人就愛投訴,動不動就投訴」。我説:「人家在這麽多事上都投訴你,你都不反思自己,還埋怨人家投訴你,那人家投訴得對不對啊?你做那事對不對啊?」人家投訴得都對,你傷害到人家的利益了,影響到人家的生活了,人家為什麽不能投訴你?這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證明這個國家是依法治國,人人都受法律保護,法律在這個國家不是擺設,人人都能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人家投訴你是因為你不懂法觸犯了當地的規定,你應該先了解當地的規定,按照法律法規做事,你看人家還投訴你嗎?(就不投訴了。)那中國人為什麽出多大事都不投訴呢?(被政府壓制得太久了,人不敢投訴,中國人也没有維權意識。)中國就不是法治國家,不是依法治國,中國的法律就是個擺設,你投訴也没用。你投訴了,對方如果有權有勢還會整治你,你如果没勢力的話你根本不敢投訴,你投訴了弄不好就招來禍患了。所以中國人臨到被迫害的事,尤其是有的人被殺了,不管死得多冤,凶手拿點錢私了就完事了。為什麽受害者的家人不告?他們知道根本就告不贏,還得花很多錢,最後也討不回公道,凶手也不能繩之以法,所以就不告了選擇私了。中國的法律就是個擺設,中國就不是依法治國的國家,没有説理的地方,你告也白告,所以中國人不管臨到什麽違法的事都不敢投訴,因為共産黨盡幹壞事、不可理喻,不是依法治國。在中國只要是普通人,出多大事在共産黨眼中都不算事,没人管,像影響别人休息的事甚至被偷、被搶、被盗這些事在共産黨那兒根本就不算事。在西方國家就不一樣了,西方是民主制度、是法治社會,只要影響到人休息了就會被投訴,警察就來詢問處理。西方人就有這個法律意識,就不做這些愚蠢的事,只有不懂規矩的外來人才做這些蠢事。中國人剛來海外生活總被投訴,時間長了就知道當地的法律規定了,就不敢再做那些違法、擾民的事了。所以,帶領工人應該組織弟兄姊妹了解所在國家各方面的法律規定,不管要做什麽事都得先諮詢法律,哪怕你在自己的院子裏養鷄養猪都要先諮詢政府的規定,可以上網查詢或者向當地弟兄姊妹諮詢,就能找出準確的答案。在西方各國各方面的事情政府都有具體的規定。比如建築方面,電源的插座距離地面多高、每一個插座之間的距離多遠都有規定,樓梯扶手多粗、樓梯的欄杆多寬都有具體的規格,建築的每一個步驟政府都有人來檢查,所以違規建築、亂建亂蓋的現象就少。居民如果想在院子裏建房子或者蓋一個工具房、小倉房也得經過政府批准,要想養鷄養鴨,圈養的地方距離鄰居有多遠這都有規定。這些法律規定即便帶領工人不懂,但如果教會工作涉及到這些事了帶領工人就必須得注重這事,先諮詢當地的法律與政府規定,把這些事弄清楚對我們盡本分有利。法律方面的事雖然不太涉及教會内部的工作,但是普及一下也是有益處的,起碼人能長點見識、懂點規矩,能學會生活,有點人樣。另外,帶領工人得給負責外事的相關人員交通,讓他們有法律意識,小事没必要諮詢律師,只要了解當地規定嚴格按照這些規定來執行就可以了,大事就要諮詢律師了解當地的法律。總之,不管做什麽事都要遵守法律規定,這樣實行一段時間就能體嘗到遵紀守法的重要性了,做事就懂規矩了,這樣對教會工作也有利。
(3)差派人傳福音該遵守的原則
保護盡重要本分人員的安全還有一方面工作要作,就是必須保護外出盡本分人員的安全。差派人外出盡本分時應該遵守哪些原則?首先從年齡、性别上,從見識與閲歷上都應該有所考量,不應該稀裏糊塗、隨隨便便。比如,你差派傳福音人員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傳福音,那差派什麽樣的人合適呢?(差派有點見識、有點智慧的人。)如果這處教會没有太多合適的人,多數都是年輕人,没什麽閲歷、見識,臨到事尤其是棘手的問題不知道怎麽處理,説話没有原則,再缺少智慧,那就没法作工作了。一旦差派這樣的人,不但解决不了問題還容易影響工作、耽誤工作,所以差派人外出盡本分必須得選擇人性成熟有智慧的人才合適。如果没有太多合適的人,那就讓年輕的與年老的互相配搭出去盡本分。比如,一個年輕的姊妹二十五六歲,雖然信神時間不短,有信心也有身量,盡本分時間也挺長,但是要外出到一個陌生的地方盡本分也不知道怎樣能保證安全,就得找一個當地有社會閲歷的弟兄姊妹配搭去盡本分。當然,如果去的是熟悉的地區或者是已經有教會的地方,那年輕的弟兄姊妹去就可以;如果是去陌生的尤其是治安不好的地方傳福音或者作其他工作,這就得考慮人身安全了。帶領工人無論差派哪些人外出作工作,安全是第一要考慮的問題。如果不太確定福音對象是哪類人,也不知道這些人能否做出越格的事,那差派人去傳福音的時候就應該謹慎。以前聽説有些帶領工人動不動就把十八九歲、二十來歲的年輕姊妹差派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傳福音,據説發生了一些不好的事。不管發生了什麽事,總之與帶領工人作工作没考慮周到有關係。帶領工人作工作應該考慮到這些,不應該隨便安排太年輕的姊妹或者弟兄去陌生危險的地方盡本分。有的帶領安排兩個十八九歲的姊妹去傳福音,有人説她倆年齡太小不合適去,這個帶領就又找了個二十一歲的姊妹去,他認為「你説十九歲小,那我給你找個二十一歲的,這不就是年齡大的嗎?」這個帶領素質怎麽樣?他是不是偏謬啊?(是。)二十一歲比十九歲才大兩歲,她有閲歷嗎?有社會經驗嗎?臨到難處、臨到危險的事能不能哭鼻子啊?她雖然大了兩歲,但是就年齡來説還是太年輕,勝任不了這個工作。起碼得找一個三四十歲或者五六十歲的弟兄姊妹,他年紀大有社會經驗,臨到事他有智慧會處理,不至于發生什麽危險。年齡小的人很多事情没見識過,没閲歷,不知道怎麽處理,臨到危險了還意識不到呢,這種情况就容易出事。年齡大的人對這個社會、這個人類的邪惡見識過一些,對人的警惕性就高一些,臨到什麽事會發生怎樣的危險、危險係數有多高,哪些人是惡人、哪些人能做出什麽事,他憑自己的社會閲歷、經驗能作出一些合理的判斷,當臨到危險的事時也能有智慧擺脱掉危險,而年輕人就缺乏經驗,臨到事也看不到存在什麽危險後果,所以涉及到安全問題時,年老的人就比年輕人考慮得周到一些。帶領工人如果安排人外出盡本分就應該根據當地的條件安排年齡相對大的、有點智慧有些經驗的人和年齡小的人一起配搭去盡本分,對這些事帶領工人就得考慮周到。
不管在哪個國家作教會工作,保障盡本分人員的安全都是帶領工人要重視的一項工作。不管差派誰作哪項工作,他必須得具備一定素質、有點能力才能勝任,才能達到在安全上有保障,尤其是在一些治安不好的地區、國家更是這樣。帶領工人應該把盡本分人員的安全作為首要考慮的問題,不要大大乎乎不當回事。有的人説:「没事,這是在神家中盡本分,有神保守死不了,能出什麽事啊?」這話對不對?(不對。)為什麽説不對啊?(這麽説不負責任,這種觀點也很渺茫。)人能盡到的責任、能考慮到的人得盡量做到,不要試探神,不要拿弟兄姊妹的安全作賭注。神可以保守人,但是你如果能考慮到的問題你都不考慮,你用弟兄姊妹的安全作賭注來試探神,神就要顯明你,誰讓你愚昧至極盡幹蠢事呢!所以帶領工人不要拿這種話當藉口做不負責任的事,保障盡本分人員的安全這是你的責任,你應該盡到自己的責任。人能考慮到的、能做到的都做到了,至于人没考慮到的神該怎麽作那是神自己的事,跟你没有關係。有的人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什麽責任都推到神的頭上,説:「神負責人的安全,我們不用怕,想怎麽傳就怎麽傳,在神那兒全是自由、全是釋放,我們用不着顧慮那些事!」這種説法對不對?(不對。)如果按照這種説法人臨到事就不用尋求原則了,那神發表的真理還有什麽用啊?就没用了。神這些年苦口婆心地説這麽多話來教導人,目的就是讓神選民在這個邪惡的世界、邪惡的人類中知道怎樣生存、怎樣追求真理、怎樣做人,達到合乎神的心意,不是讓你去試探神,也不是讓你憑着字句道理怎麽做都行没有原則。帶領工人要作好傳福音的工作首先得保證安全,這樣就得先了解掌握盡本分人員的具體情况,差派合適的人去,還要明白在什麽情况下該怎麽做才能保證安全。如果那個地方特别亂也没有熟人,去那兒傳福音保證不了安全,那就暫時不要差派人去,不要冒這個險,也不要作無謂的犧牲。不管盡哪項本分、作哪項工作都不需要你去闖蕩江湖,也不需要你去賣命,也不是讓你拿你的安全、拿你的性命作賭注。當然,在中國那個環境下冒着危險盡本分那是没辦法,政府迫害信神的人,明知道有危險你也得信神跟隨神,也得盡本分,本分不能放弃,哪項工作都不能停。海外各國的情况都不一樣,有跟中國類似的獨裁國家,也有民主制度的國家。在民主制度的國家裏,傳福音工作就可以順利地進展,作各項工作也順利一些。而有一些類似獨裁性質的國家,那裏的人又野蠻又落後,不容易接受真道,給他們傳福音不但不考察還能盲目地定罪,甚至還要報警,那就不要差派人去傳福音了,可以選擇能保障安全的地方開展工作。這些都是帶領工人應該斟酌的。比如像馬來西亞、印尼或者印度等這些國家宗教背景很複雜,那些國家的某一宗派勢力太大控制着整個社會,甚至政府都要隨從宗教勢力,那就不要另外差派人去這些國家傳福音了,只由當地的教會傳福音就可以了。有些國家各個州、省的情况都不一樣,當地的法律規定跟國家的法律規定也有區别。比如,有的地區有一些特殊的宗教背景,那個地區是政教合一,甚至宗教首領比當地政府官員的權力還大,他可以公開違背國家的一些政策,你一旦在那個地區傳福音就會有安全隱患。這個隱患不僅僅是給你造謡或者把你轟走就完事了,他們還能把你抓起來私自關進監獄,甚至對你酷刑折磨把你打殘打死政府也不會干預。其實多數宗派的首領都是仇恨外來宗教,因為他們勢力太大根本就不受法律的約束,不管怎麽殘害傳福音人員也没有人敢治他們的罪,就是當地政府官員也不願意得罪他們,你傳福音一旦到了人家的地盤,人家想怎麽治你就怎麽治你。所以帶領工人差派人傳福音的時候要特别謹慎。首先必須調查了解那個地方是什麽情况,有没有信仰自由、宗教勢力大不大,如果傳福音被舉報了會發生什麽後果,這些事都得了解清楚,然後才能確定到底該不該差派人去。如果經過了解確定一個地方不適合傳福音,那就不允許任何人差派人去傳福音。這也是為了保障傳福音人員的安全該作的一方面工作。有些帶領工人領受偏謬,説:「没事,神保守,越難啃的骨頭咱們就越要啃,那個地方信主的人那麽多,咱們為什麽不去傳哪?」有人説:「那裏有私人監獄,如果去傳福音不但會被扣在那兒,弄不好都得死在那兒,不能去啊!」那個愚昧的假帶領琢磨琢磨,「大紅龍的監獄那麽多咱們都没怕,還怕他一個私人監獄?監獄關得住咱們的人關不住咱們的心!不怕,去!」他就一波一波地派人去,結果都是有去無回,都被扣住了,假帶領也傻眼了。這是什麽問題啊?(這個假帶領是二杆子。)這個假帶領是個混蛋,不負責任,把人往虎口裏送。他自己怎麽不去呢?他既然不怕危險那他應該自己先去,如果他去了能安全回來,能得着人,其他人再去。不管怎麽説,傳福音還是要保證安全,有危險不適合傳福音的地區千萬别去冒險,你别以為出了中國大陸任何地方都是安全的,這是個錯覺,是偏謬的認識,無知的人就會這麽想,你太不了解這個世界了!你别以為西方多數國家是有信仰自由的國家,信主的人比較多,你就可以公開傳福音、公開發表各種言論揭露宗教界怎麽黑暗邪惡,一旦你這麽做後果是不堪設想的。你得知道傳福音不管是傳宗教人還是外邦人面對的都是敗壞人類、都是抵擋神的人類,别把這事想簡單了。
帶領工人要保證傳福音人員的安全,各方面的問題都應該考慮周到,一旦出現了問題就應該及時處理,處理完之後總結經驗教訓,找到實行的原則與路途,確定該怎麽實行,這也是一項要作的重要工作。有些事之前没考慮過或者没見識過,出了問題之後就應該總結,「那類地方還去不去?這樣差派人的方式對不對?下一步傳福音或者作哪項重要工作是不是應該改變部署、策略、方向?」在不斷總結的過程中逐漸地確定工作的方式、原則,這樣就能越作越具體,越作越到位,越作越能够少出事、不出事,甚至不讓這些重要工作人員擔任何的風險。要達到這個果效,帶領工人應該多多總結經驗,多多了解各個地區傳福音面臨的各種環境、各方面情况,得到的信息越多、越準確,處理的原則、方案也就越準確,最終就能達到保障安全的果效,這樣就能確保傳福音工作有序地進行。
3.帶領工人不注重作安全工作該怎樣對待
有些帶領工人素質差又没有責任心,作不了實際工作也懶于作實際工作,在他負責的區域這些盡重要本分的人員動不動就出現安全隱患了,就要搬家轉移,盡本分也不安心,甚至不應該發生的一些事也常常發生。比如,他找的接待家地勢低窪,當地要下暴雨發洪水,怕房子被淹了就得提前搬家,又是工作設備又是鍋碗瓢盆,連着搬了兩天,把人折騰得精疲力盡,個個都垂頭喪氣,説:「這三天兩頭搬家,總是『打游擊』,什麽時候是個頭啊?能不能找一個安全穩妥的家能正常地盡本分啊?」帶領工人連這點工作都擔不起來,弟兄姊妹跟着他是吃不好、睡不好、住不好,住的環境都是臨時的,隨時就準備逃難,生活用品用完就趕緊放回包裏,因為説不定什麽時候就臨到環境説要查户口了,其實人都知道這是查信神的人,那隨時就得轉移,因此盡本分的人總是擔驚受怕的,總也没有安全感。這是不是影響到盡本分的果效了?這跟帶領工人作工作有没有關係?(有。)這工作作得怎麽樣啊?(作得不好,没有盡到責任。)有些帶領工人是不負責任、没盡心,他自己對居住環境要求也不高,只要有個遮風避雨的地方就行,所以他也不會盡所能地為弟兄姊妹找一個安全穩妥的居住地方。有些帶領工人素質差,什麽環境安静適合人居住、適合弟兄姊妹盡本分他們不知道,租了一個地勢低窪没人租的房子,結果弟兄姊妹住進去没兩天身上就起濕疹了,渾身發癢,這是怎麽回事?屋裏太潮濕,地上都滲出水了,你説這屋子還能住嗎?帶領工人這個問題都解决不了,找一個適合盡本分的家都找不到,這是什麽素質啊?還有的帶領工人租的房子總漏雨、漏風,或者不隔音,或者没有網絡、水電,這怎麽住啊?他放着好房子不租非得租這樣殘缺不全的房子,這不是耽誤事嗎?雖然説没有風餐露宿,但是屋裏好多基本的設施都没有,這還不如住帳篷呢。就算弟兄姊妹多數吃苦吃慣了,覺得吃這點苦不算什麽,也能忍受,但是三天兩頭就這麽折騰這不是影響盡本分嗎?所以,帶領工人如果素質差再没有責任心那就承擔不了這個工作,就應該趕緊辭職,舉薦一個能把這項工作作好的人來擔當工作,别影響多數重要工作人員的生活與盡本分。安置盡重要本分人員這項工作不需要考慮得面面俱到,但是最起碼的生活環境得有保障,這方面有保障了教會工作才不會受影響。這項工作好不好作?(好作。)「好作」這話説起來容易,但如果帶領工人是素質差的渾人又没有什麽責任心他就作不了。帶領工人作不了或者作不好這項工作多少人就跟着受連累,成天就像逃荒似的還怎麽盡本分啊?有的假帶領不明白真理原則,還喜歡出頭露面,作不好工作還不讓位,還賴在地位上不走,這樣的帶領該怎麽對待?(應該把他撤换。)撤换他容易,問題是有没有比他好的人接替他的工作,如果没有那把他撤了你們能不能擔起這項工作?能不能保證重要工作人員有個安定的居住環境?如果一個人作不了,你們三五個人配搭着能不能把這項工作擔起來?如果你們也勝任不了這項工作,就這麽簡單的事都做不了,基本的生活環境都保障不了,那你們就得暫時多遭點罪、多受點苦,如果還能堅持盡本分,神看你們的受苦心志足够堅定,給你們派一個辦事穩妥能解决問題的人去作工作,那你們受苦的日子就到頭了,苦盡甘來了。如果没有這樣的人來解决問題,那你們就得認命了,你們就是受苦的命,就該受這個苦,就得安下心來受這些苦。其實受這點苦也值,比蹲監獄受酷刑强多了,起碼没有受到酷刑折磨,也没有人審問,還能讀上神的話、盡上本分,弟兄姊妹還能在一起過教會生活,雖然受點驚嚇,經歷點坎坷、顛簸,常常轉移,但這也是人生中一段不尋常的經歷,學點功課有點收穫,這是不是挺好?(是。)人應該有受苦的心志,能任神擺布,如果實在受不了這個苦也可以在心裏切切地求告神:「神啊,求你看看我們這些受苦的人,我們多麽可憐哪,我們跟隨你無怨無悔啊!求你看在我們對你忠心無二的份上讓我們結束這苦難的生活吧!求你給我們派一個合適的帶領工人給我們找個合適的地方吧!我們成天風餐露宿各處走,這種情况也不知道要持續到什麽時候,我們不想流離失所了,給我們找一個安定的居所吧!」這麽禱告合不合適?可以這麽禱告,根據環境需要應該這麽禱告。
受苦這事换一個角度看也不算壞事,受點苦能磨煉你的意志。什麽叫磨煉你的意志呢?就是你總受這苦你就麻木了,不知道什麽是苦了,受多少苦也不覺得苦了。但是臨到事得學點功課、長點見識,得會分辨人。這個帶領工人素質太差了,對安置工作都作不好怎麽能供應帶領神選民呢?這樣的人就不適合做帶領工人了。神家不是没錢租房子,也不願意看到弟兄姊妹成天居無定所,神家也不提倡人總受苦每天過苦日子,當然也不迴避人受的任何苦,但是帶領工人連安置的工作都作不好,做點正事真費勁,你説人還有什麽可誇的?一個個長得人模人樣的,還有文憑,是有身份的人,但是辦這點事就這麽費勁。那也没辦法,只能從神領受吧,這是人該受的苦,應該任神擺布,這没錯,興許有一天苦盡甘來就不再過這樣的生活了。但是不管在什麽樣的環境裏人都應該有順服的態度,别埋怨。這個帶領工人不可靠,作不好工作,但别影響你對神的真心、忠心,也别影響你對神的順服與順服神的態度,這樣在這事上你就算站住了。帶領工人就是個普通的人,他素質差作不了工作或者他是假帶領不盡責任那是他個人的問題,與神家没有關係,不是神家讓他這麽做的,只是他不負責任被顯明了,他完成不了神家交托給他的工作只能被撤换淘汰。在這種情况下,神選民跟着受這苦就得從神領受、任神擺布。即使帶領工人没作好工作或者存在任何問題,但神是真理、道路、生命這是永遠不會變的,你跟隨神、順服神、接受神的話這是永遠都不應該變的,這是永遠的真理。在盡本分的時候不管臨到什麽不如意的事都應該從神領受從中學功課,都應該安静在神面前禱告神,别受外面環境的影響,得學會適應各類環境,學會在各種環境中經歷神的作工,這樣才有生命進入。有些人身量小,臨到受苦的事就埋怨、就發愁,心裏苦悶,對神也没有信心了,這就太愚昧無知了!帶領工人不作實際工作他被顯明了、淘汰了,這與你有什麽關係?你為什麽因為他安排得不合適而消極遠離神呢?這不是大逆不道嗎?(是。)人做錯了你分辨人、弃絶人可以,但不要弃絶神、弃絶真理,真理没錯,神没錯。神的原意是不願意讓人受這些苦,但對于敗壞人類來説不受點苦還真不行,受點苦對你有益處,這個益處就是讓你學到功課、學會尋求真理解决問題,能受各種苦就有一些耐力,就能在各種環境裏站住見證,能受苦對于你順服神的意志是一種磨煉,這是神的原意,是神要在你身上看到的果效。你如果能明白神的心意,按照神的心意去做、去實行,不管臨到什麽樣的人、不管臨到什麽樣的環境你能够不弃掉神,不管肉體受多少苦能學會實行真理,對神有順服,有正確的領受、正確的態度,對神的信心不變,心裏不埋怨神也不遠離神,這就有身量了。
帶領工人要保護好盡重要本分人員的安全,避免受到外界環境的干擾,這項工作是有很多細節的。帶領工人一方面應該了解這些細節工作具體該怎樣落實,另一方面在臨到一些特殊情况時要作出準確的判斷,然後找出合適的原則、做出具體的處理方案,最終的目的是確保各類重要工作人員的安全,這樣才能保證傳福音工作有序地進行,守住這個原則就對了,這就是帶領工人作這項工作的目標與原則。如果這個目標、原則準確了,那帶領工人作這項工作基本上就合格了。涉及到這項工作的問題還有哪些?有些人説:「我以前没做過帶領工人,也没接觸過這類事情,對這項工作我也不知道該作什麽,我也不會作,所以我就可以不用作,管它安不安全呢,你們的安全問題你們自己處理。」當甩手掌櫃行不行?(不行。)這樣的帶領工人就該罷免了。你不作實際工作要你有什麽用?看你長得好看當花瓶啊?這樣的帶領工人就得廢掉、就得淘汰,不能讓他占着地位不作工作。假帶領不作實際工作,他是不是没有良心理智啊?如果真有良心理智,臨到問題為什麽不尋求真理解决呢?人生下來没有什麽都會的,都是一邊做一邊學,你如果能尋求真理就有辦法作好工作,你如果有責任心你就能想辦法作好工作。作帶領工作其實不是難事,只要人能尋求真理就容易作好工作。另外,帶領工人都是有配搭的,只要兩三個人同心合意,作什麽工作都是容易的。現在有許多帶領工人都是在操練中,都在操練凡事尋求真理解决問題,現在起碼有一部分帶領工人是勝任帶領工作的,完全能把福音擴展工作作好,是吧?(是。)那今天就交通到這兒吧。再見!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