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如何解决憑情感對待人的問題

末世全能神的話語

情感的實質是什麽?就是敗壞性情的一種。情感的表現用幾個詞形容,那就是偏袒、袒護,維護肉體關係,没有公正,這就是情感。人有情感,憑情感活着,容易帶來什麽後果?神為什麽最厭憎人的情感?有些人總受情感轄制,實行不出真理,想順服神也達不到,就在情感上受煎熬,有許多人明白真理也實行不出來,也是因為受情感轄制。比如,有些人離開家盡本分,心裏却總惦記自己的家人,日思夜想,本分都盡不好了,這是不是問題?有的人暗戀一個人,心裏只有那個人,影響到盡本分了,這是不是問題?有的人就佩服、就崇拜一個人,誰的話也不聽,只聽那個人的,甚至神説的話也不聽,就是有人給交通真理他也不接受,他就聽那一個人的話,就聽他偶像的話。有的人心裏有一個偶像,誰也説不得碰不得,誰要是説他偶像的問題他就發火,非得為偶像辯解,非得把那個説法扭轉過來,不能讓偶像蒙受不白之冤,極力地維護偶像的名聲,把錯的也説成對的,不讓人説真話,不讓人揭露,這就是不公正,這就叫情感。情感只是針對家人嗎?(不是。)情感這個面挺廣,它是一種敗壞性情,不只是一種家人之間的肉體關係,不僅僅是這個範圍,也可能是你的上司,也可能是對你有過恩惠或者幫助過你的人,也可能是跟你關係最近或者跟你合得來的人,也可能是你的老鄉或者朋友,也可能是你仰慕的對象,這都不一定。那脱去情感僅僅就是不想父母、不想家這麽簡單嗎?(不是。)脱去情感有這麽容易嗎?多數人到三十來歲,能獨立過日子了就不太想家了,到四十來歲就完全正常了。人在未成年時期好想家,離不開父母,因為人還不具備獨立生存的能力。想家、想父母這是正常的,不是情感,在做事的態度與觀點裏有情感摻雜才是情感。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什麽是真理實際》

涉及情感的問題有哪些?首先是對自己的家人怎麽評價,對他們所做的事怎麽對待。這個「所做的事」當然就包括家人打岔攪擾教會工作、背後論斷人,還有一些不信派的做法,等等。這些事你能不能公正地對待?需要你寫評價的時候你能不能客觀公正地評價他們,不帶有情感?這是怎麽對待自己的家人方面。另外,與你比較合得來的人或者曾經幫助過你的人,你對他有没有情感?對于他的行事為人,你能不能客觀、公正、準確地看待?如果他打岔攪擾教會工作,你發現後能不能及時地反映或者揭露?還有,與你關係比較近的或者興趣相投的人,你對他們有没有情感?對這些人的所作所為你有没有一個客觀公正的評價、定義及處理方式?當教會根據原則處理與你有情感瓜葛的這些人時,如果處理結果不符合你的觀念你怎麽對待?你能不能順服?能不能背後還跟他們糾纏不清,還受他們迷惑甚至受他們慫恿為他們表白辯解,替他們打抱不平?你能不能對有恩于你的人拔刀相助、兩肋插刀而不顧真理原則,也不管神家利益?這是不是涉及情感的方方面面的問題?有些人説:「情感不就是涉及到家人、親人嗎?不就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還有家族裏的人這個範圍嗎?」不是,情感涉及的範圍很大。有的人别説是公正地評價自己的家人了,就是評價與他比較要好的朋友、哥們兒他都不公正,都能歪曲事實地説話。比如,他的哥們兒盡本分不務正業總搞邪門歪道,他説是比較貪玩,人性不成熟還不定性。這話是不是帶着情感?這就是帶着情感説話。如果是與他不相關的人不務正業搞邪門歪道,那他的説法就比較嚴重了,甚至還會給人定罪。這是不是憑情感説話做事的表現?憑情感活着的人有没有公正?是不是正直的人?(不是。)憑情感説話的人是什麽問題?為什麽不能公平地對待人?為什麽不能按照真理原則説話?説話一口兩舌,總不能根據事實真相説話的人就是邪惡。説話都不公正,盡憑情感説話,盡為自己説話,不憑真理原則説話,不為神家工作着想,只維護私人情感,只維護自己的名利地位,這就是敵基督的性質。敵基督説話就是這樣,説話都犯邪門,盡打岔攪擾。活在肉體喜好、肉體利益中的人就是活在情感中的人,憑情感活着的人都是絲毫不接受真理、不實行真理的人。憑情感説話做事的人絲毫没有真理實際,這樣的人如果做了帶領肯定是假帶領或者敵基督,不但作不了實際工作還能作惡多端,肯定得被淘汰受懲罰。

——《話・卷五 帶領工人的職責・帶領工人的職責(二)》

憑情感行事都有哪些表現?最常見的就是,誰對你有恩,或者你跟誰關係好,就總為人家説話、辯護。比如,你的朋友做了一件壞事被人揭露了,你就為他辯護説:「他才不做那事呢,他可是好人,這一定是有人栽贜陷害。」這話公正不公正?(不公正。)這就是憑情感説話做事。比如,你和别人鬧點矛盾,你心裏就不喜歡他,但是有件事他説得對,説得合乎原則,你却不想聽,這是什麽表現?(不接受真理。)為什麽你不能接受呢?你心裏知道他説得對,但就是因為對他有成見,明知道對也不想聽,這是什麽問題?(受情感支配。)這就是帶有情感色彩。有的人總憑喜好、意氣用事,誰若跟他合不來,不管説得多好、多對他也不聽,誰若跟他合得來,不管説話對錯,也不管是否合乎真理,他都聽,這是不是憑喜好、意氣用事啊?人有這種性情,他説話做事能有理性嗎?他能接受真理、順服真理嗎?(不能。)就因為受情感轄制,憑意氣用事,就能影響他按真理原則行事,就能影響他接受真理、順服真理,那他不能實行真理、順服真理是受什麽影響了?是受什麽轄制了?就是情感、意氣,這些東西把他轄制了,把他捆綁了。你没把真理放在第一位,你把個人的關係、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了,情感就成為你接受真理的阻礙了。所以説,你别憑情感説話做事,不管你倆關係是好還是不好,也别管人説話是温柔還是嚴厲,只要他説的合乎真理,你就應該聽、應該接受,這才是接受真理的態度。如果你説,「他交通的話挺合乎真理,他也有經歷,就是太張揚、太狂妄,讓人看着不順眼、不舒服,那他説得對我也不接受」,這是什麽性情?具體地説,這也是情感。你憑自己的喜好、意氣對待人、對待事,這都是情感,都列在情感裏。情感的東西屬于敗壞性情,敗壞人類都有情感,都能不同程度地受情感的轄制,如果人不能接受真理,情感的問題是很難得到解决的。有些人袒護假帶領,包庇敵基督,為惡人説話辯護,這裏面都有情感的因素,當然有些是本性太惡的關係,這些問題必須常常交通才能透亮。有些人説:「我只是對家人、對朋友有點情感,對其他人没有。」這話不準確,如果其他人給你點小恩小惠你也會産生情感的,只不過是有遠近、輕重的區别,但都是情感。情感不解决,人很難實行真理;情感不解决,人很難達到順服神。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解决敗壞性情的路途》

有的人情感特别重,他每天説話、為人處事全是憑情感活着,他對這人也有情,對那人也有情,天天應酬人情事,凡事都是活在情裏面,不信的親人死了他還要哭上三天,還不讓埋,對死人還有情呢,這個人的情感太重了,可以説,情感就是他的致命處。他凡事都受情感轄制,不能實行真理,也不能按原則辦事,還能常常悖逆神,情感就是他最大的弱點,是他的致命處,情感完全能置他于死地,能斷送他。情感太重的人實行不出真理,不能達到順服神,情感太重只會體貼肉體,是愚蠢的渾人,這樣的人他的本性就是情感特别重,他是憑情感活着。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怎樣認識人的本性》

人與人的正常關係是建立在心歸向神的基礎上的,不是靠着人的努力而達到的。若心裏没有神,人與人就只有肉體的關係,都不正常,都是放縱情欲的,是神所恨惡的,是神所厭憎的。若你説你靈裏有感動,但是你總願意與合你心意的人交通,總願意與你所看得起的人交通,若有别人尋求,但不合你的心意,你却帶着成見閉口不談,更證明你是一個屬情感的人,你與神根本没有正常關係,你是糊弄神,你是掩蓋自己的醜相。即使你能談點認識,但你存心不對,那你所做的都是人為的好,神也不稱許你,你是憑肉體做,不是因着神的負擔而做。若是你心能够安静在神的面前,而且凡是愛神的人你都能與他有正常的來往,那麽你才是合神使用的人,這樣,不管你與人怎麽接觸都不是搞處世哲學,而是體貼神的負擔活在神面前。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很重要》

你做每件事的時候都得檢查個人的存心對不對,如果能按神的要求做,跟神的關係就正常了,這是最低標準。藉着你察看自己的存心,若有不對的存心出來的時候,你能背叛它而且能够按神的話去行,這樣你在神面前就成為一個對的人,説明你和神的關係已經正常了,所做的一切都為了神,不是為自己。在做每一件事的時候,在説每一句話的時候,心能擺對,行事公正,不隨從情感、個人意思行事,這是信神之人的行事原則。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你與神的關係如何》

神要求人怎麽對待人?(公平對待人。)公平指什麽?就是根據真理原則來對待人,而不是根據人的外表長相、人的身份地位、有無知識來對待人,也不是根據自己的喜好、情感來對待人。那為什麽根據真理原則對待人才是公平呢?有許多人不會理解,這就需要人明白真理了。外邦人理解的公平是真正的公平嗎?絶對不是,只有神才有公義、公平,造物主對待受造之物是怎麽要求的,這裏面才有公平,才能顯明神的公義。所以,按照真理原則對待人才是公平的。在教會中該怎麽要求人、對待人呢?他能盡什麽本分就給他安排什麽本分,他不能盡本分還攪擾,該清除就清除,跟你關係好也不行,這就是公平,公平對待人的原則就包括這些,這涉及到做人的原則了。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能明白真理才是通靈的人》

神的話裏要求人對待人是什麽原則?愛神所愛,恨神所恨,這是人該持守的原則。神所喜愛的是追求真理的人,是能遵行神旨意的人,這也是人該喜愛的;不能遵行神旨意的、恨神的、悖逆神的,這是神所厭憎的人,我們也應該厭憎:這是神對人的要求。如果你的父母不信神,明知信神是正道、信神能蒙神拯救還不接受,那他們肯定就是厭煩真理、仇恨真理的人,肯定就是抵擋神、仇恨神的人,神當然也厭憎他們、恨惡他們。你對這樣的父母能不能厭憎呢?他們能抵擋神、能駡神,那他們肯定是魔鬼、是撒但,你能不能恨惡、咒詛他們呢?這都是現實的問題。如果你的父母攔阻你信神,你應該怎麽對待他們?應該按照神的要求——愛神所愛,恨神所恨。恩典時代主耶穌説:「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在恩典時代就有這話,現在神説的話就更明確了,「愛神所愛,恨神所恨」,直截了當,但是人往往領會不到神這句話的真實含義。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認識自己的錯誤觀點才能有真實轉變》

對待兒女的事,約伯是怎麽做的?約伯只是盡到了做父親的責任,把福音傳給兒女,把真理交通給兒女,但是兒女聽不聽話、能否順服,約伯的態度就是不强迫他們信神,也不生拉硬拽,也不干涉他們的生活。因為思想觀點的不同,約伯不干涉他們做什麽,不干涉他們走什麽樣的道路。信神的事約伯跟他的兒女們能少説嗎?這些話肯定都説了,但他們不聽、不接受,對此約伯是什麽態度?「我的責任盡到了,至于他們能走什麽樣的道路,那在乎他們的選擇,也在乎神的擺布安排,神如果不作,不感動他們,我也不强求。」所以,約伯也不在神面前為他們禱告、為他們痛哭流泪、為他們禁食或吃任何的苦,他不做這些事。這些事約伯為什麽不做呢?因為這些都不是順服神主宰安排的做法,而是出于人意的强出頭的做法。兒女不跟他走一樣的道路,約伯是這樣的態度,那當兒女死的時候,約伯是什麽態度?他哭没哭、鬧没鬧?有没有傷心啊?這些聖經中都没有記載。當看到兒女死的時候,他會不會心酸、難過啊?(會。)從親情上來説,兒女死了他肯定有那麽一點傷心,但是他對神還有順服。他順服的表現是什麽?他説:「這些兒女是神給我的,不管他們信不信神,人的命都在神手裏。他們信神,神要挪走也能挪走,他們不信神,神説挪走也得挪走,這都在神手中,不然誰能奪走人的命啊?」這話歸結到哪兒了?「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約伯對待兒女還是這個態度,不管兒女是活着還是死了,約伯一直是這樣的態度。他的實行法是準確的,他的每一個實行法,他對待每一件事的觀點、態度、情形,都是在順服、等待、尋求,然後達到認識這樣一種狀態、情形裏。這個態度很重要。人如果做什麽事没有這樣的態度,己意特别强,處處都是個人的存心、個人的利益當頭,這是不是真實的順服?(不是。)這就看不到真實的順服,也達不到真實的順服。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順服神的實行原則》

要剛强有骨氣,站住我的見證,起來為我説話,不怕任何人説什麽,只讓我心意得滿足,不受任何人的轄制,我向你顯明的,按我意不能耽誤。你裏面什麽滋味?是否難受?你會清楚。為什麽不能站起來為我説話貼着我負擔呢?硬悶着搞小動作,我是一一看清。我是你的後盾,我是你的盾牌,一切都在我的手中,你怕的是什麽?這不是情感太重嗎?你要盡快脱去情感,我就是不講情感實行公義。對教會無益處,就是親爹親媽也不行!我的心意向你顯明,你不能置之不理,要十分注重才行,放下你的一切全心跟從,我會保守你總在我的手中,不要總膽怯受丈夫、妻子的轄制,你要讓我的旨意得通行。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基督起初的發表・第九篇》

各國的局勢相當混亂,因為神的刑杖開始在地上發揮功能了,從地上之態可看見神的工作,所説的「水要咆哮,山要倒塌,大河要崩塌」,這是刑杖在地作的起步工作,因此導致「地上之家都『破裂』,地上之國都『分裂』,不再有『夫妻團聚』之日,不再有『母子重逢』之時,不再有『父女相聚』之刻,所有在地的舊態都被我打破」,這是整個在地之家的狀態,當然不可能是全部,這只是大體狀况。另一方面是指所有的在此流中的人在以後的經歷中所處的光景,預示在經受話語的刑罰、在外邦人經受灾難之後,地上之人不再有親屬相聯,都是秦國之人,都是在神國中盡忠的。所以説,不再有「夫妻團聚」之日,不再有「母子重逢」之時,不再有「父女相聚」之刻。所以在地之人都要「妻離子散、四分五裂」,這是神作在人身上的最後的工作。因着神要在全宇之下普及這個工作,所以神趁機將「情感」這兩個字給人「闡明」,從而讓人看見神的心意是來打破所有人的家庭的,説明神是用刑罰來解决全人類的一切「家庭糾紛」的,若不這樣作,神在地的最後一部分工作無法收尾。就最後一部分説話將人類的最軟弱之處給人點透,人都是活在「情」之中的,所以神并不避開任何一個人而將全人類中所有的人心中隱藏的秘密給人揭穿,為什麽難以脱去情感呢?難道是高過良心標準了嗎?良心能成就神的旨意嗎?情感能幫助人渡過難關嗎?在神的眼中,情感是神的仇敵,難道神的話没明説嗎?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向全宇的説話」的奥秘揭示・第二十八篇》

現在不追求的與追求的就是兩類人,是歸宿不同的兩類人,追求認識真理、實行真理的人是屬于神所拯救的,不認識真道的都是魔鬼、仇敵,是天使長的後裔,是滅亡的對象。即使是虔誠的信渺茫神的信徒不也是魔鬼嗎?人的良心好却不接受真道,這樣的人都是魔鬼,其實質是抵擋神的,那些不接受真道的都是抵擋神的人,這樣的人即使受許多的苦也仍是滅亡的對象。那些不願意撇弃世界、捨不掉父母、捨不掉自己的肉體享受的人都是悖逆神的人,都是被毁滅的對象。凡不信道成肉身的神的人都屬于魔鬼,更是將來滅亡的對象。那些信而不行真理的人、不相信神道成肉身的人、根本就不相信有神存在的人都是滅亡的對象,凡是能存留下來的人都是經過熬煉之苦而站立住的人,是真正經過試煉的人。凡不承認神的人都是仇敵,就是在這道流裏與在這道流以外的不承認神道成肉身的都是敵基督!撒但是誰,魔鬼是誰,神的仇敵又是誰,還不是那些不相信神的抵擋派嗎?還不是那些悖逆神的人嗎?還不是那些口頭信却無真理的人嗎?還不是那些只追求得福却不能為神作見證的人嗎?今天你還能與這些魔鬼拉拉扯扯,對這些魔鬼講良心、講愛心,你這不屬于對撒但施好心嗎?不屬于跟魔鬼同流合污嗎?人走到今天若還是善惡不分,還是一味地講愛、講憐憫,絲毫没有一點尋求神心的意思,絲毫不能以神的心為心,那這類人的結局將更慘。凡不相信在肉身中的神的都是神的仇敵,你能對仇敵講良心、講愛,你是不是没有正義感?我恨惡的反對的而你却與其相合,仍然對其講愛,或講私人情感,那你不是悖逆嗎?你不是故意抵擋嗎?這樣的人到底有無真理呢?對仇敵講良心,跟魔鬼還講愛心,跟撒但還講憐憫,這不都是故意打岔神工作的人嗎?别説那些不信神的人,就是那些只信耶穌不信神末了道成肉身的人,那些口頭相信神道成肉身却作惡的人,都是敵基督,這類人都是滅亡的對象。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

以往説過「一人信主全家蒙福」這話是適應于恩典時代的,與人的歸宿并無關係,只是在恩典時代適應一個階段,這話的内涵之意只是針對人所享受的平安與物質祝福而言的,并不是説一個人信主全家人都得救,也不是説一個人得福全家人都能被其帶入安息之中。人是得福是受禍都是按着其本人的實質而定的,并不是根據别人與自己共同的實質而定的,在國度裏根本没有這樣的説法,没有這樣的規定。一個人能在最終活下來是因其達到了神的要求,一個人若不能在最終的安息中存活下來是因其本人悖逆了神,未能滿足神的要求。每個人都有合適的歸宿,這歸宿都是根據其本身的實質而定的,與别人根本没有一點關係。兒女的惡行不能加在父母的身上,兒女的義父母也不能分享;父母的惡行不能加在兒女的身上,父母的義兒女也不能分享。各人擔當各人的罪,各人享受各人的福,誰也不能代替誰,這是公義。在人看,若是父母得福那兒女就能得福,若是兒女作惡那父母就得抵罪,這是人的意思,是人的做法,并不是神的意思。每個人的結局都是按其所行出來的實質而定的,而且定得都合適。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擔當别人的罪,更代替不了别人去遭懲罰,這是絶對的。父母疼愛兒女并不能代表兒女行義,兒女孝順父母并不能代表父母行義,這就是「兩個人在田裏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的真意。没有一個人能因其太愛兒女而將作惡的兒女帶入安息之中,也没有一個人因行義能將其妻子(或丈夫)帶入安息之中,這是行政中的規定,任何一個人都不能例外。行義的總歸是行義的,作惡的總歸是作惡的;行義的總歸是能存活下來的,作惡的總歸是滅亡的對象;聖潔的就是聖潔的,并不是污穢的,污穢的就是污穢的,并没有一點聖潔的成分;毁滅的是所有的惡人,存活的是所有的義人,哪怕作惡的人的兒女是行義的,哪怕義人的父母是作惡的。信的丈夫與不信的妻子本無關係,信的兒女與不信的父母并無關係,是不相合的兩類,在未進入安息之中有肉體的親情,但進入安息之中便再也没有肉體親情之説了。盡本分的與不盡本分的本是仇敵,愛神的與恨神的本是敵對的,進入安息之中的與被毁滅的是不可相合的兩類受造之物。盡本分的受造之物是可存活下來的,不盡本分的受造之物將是被毁滅的,而且都是到永遠的。你愛丈夫是為了盡你受造之物的本分嗎?你愛妻子是為了盡受造之物的本分嗎?你孝順你不信的父母是為了盡受造之物的本分嗎?人信神的觀點到底正不正?你信神到底是為了什麽?你到底要得着什麽?你到底是怎麽愛神的?若不能盡到受造之物的本分,不能盡自己的全力,這樣的人都將是被毁滅的對象。現在人與人之間還有肉體關係,還有血系相聯,到以後都打破了,信與不信的本不是相合的,而是敵對的。在安息之中的人都是相信有神的,是順服神的,那些悖逆的都被毁滅了,地上就不存在家庭,還哪有父母,哪有兒女,哪有夫妻關係,這些肉體關係都因着信與不信的本不相合而斷絶了!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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