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怎麽對待家庭肉體關係
末世全能神的話語
幾千年的「民族氣概」給人的内心深處遺留下的流毒、封建思想將人都束縛得没有一點自由,使人没有志氣,没有毅力,不求上進,消極後退,奴役性特别强,等等這些客觀因素給人的思想風貌,個人的理想、道德、性情造成了一個不可磨滅的污穢的醜相,似乎人都生活在恐怖主義黑暗世界裏,没有人想到超脱,没有人想到理想的世界裏,只是安分守己地過着日子:生兒育女,出力、流汗、幹活,夢想有一個安逸、美滿的家庭,夫妻恩愛、兒女孝順、歡度晚年,安然地度過自己的一生……幾十年、幾千年、幾萬年以至于到現在人仍然這麽虚度着,没有一個人創造最美的人生,只是在黑暗的天地之間互相厮殺、争名奪利、勾心鬥角,有誰曾尋求神的心意?誰曾搭理神的作工?就人的所有這些被黑暗權勢所占有的部分早已成性,所以神的工作要想開展是相當難的,對神今天的托付人更是無心去理睬。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作工與進入 三》
人活在這個現實的社會中,都深經撒但敗壞,不管有没有文化,在人的思想觀點裏傳統文化的東西都不少。尤其傳統文化要求女人必須得相夫教子,做賢妻良母,為了自己的丈夫和兒女必須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獻出來,得為丈夫和兒女活着,家人的一日三餐、洗洗涮涮等等家裏的一切事都必須得做好,這是公認的賢妻良母的標準。每一個女性也都認為應該這麽做,如果不這麽做就不是一個好女人,如果不這麽做就違背良心、違背道德標準。有些人違背了這個道德標準就覺得良心過不去,對不起自己的丈夫、兒女,就覺得自己不是個好女人。當你信神以後,讀了許多神的話,明白了一些真理,也看透了一些事,你就覺得,「我是受造之物,應該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應該為神花費」,這時候你盡受造之物的本分與做賢妻良母是不是産生衝突了?你想做賢妻良母,那你就不能全時間盡本分,你想全時間盡本分就不能做賢妻良母,這時候你怎麽辦?你如果選擇盡好本分對教會工作負責任,為神盡上忠心,那你就得放弃做賢妻良母,這時你心裏會怎麽想?你的思想裏會起怎樣的波動?你會不會認為虧欠自己的兒女、丈夫?你這個虧欠、不安是從哪裏來的?當你没有盡好受造之物本分的時候,你會覺得虧欠神嗎?你没有虧欠,也没有責備,因為在你的心裏、在你的思想裏絲毫没有真理。你所明白的是什麽?是傳統文化,是做賢妻良母。所以,在你的思想裏就産生了「如果不做賢妻良母就不是一個好女人,不是一個正經女人」這樣的觀念。從此以後,你就被這個觀念束縛着、捆綁着,直到你信神盡本分時還依然受這種觀念的束縛、捆綁。當盡本分和做賢妻良母發生衝突的時候,你雖然能勉强選擇盡本分,或者對神有點忠心,但是你心裏會有一份不安,會有一點責備,所以在盡本分有空閑的時候,你還會找機會照顧自己的兒女、丈夫,想更多地補償他們,哪怕自己受更多的苦,只要心裏平安就行。這是不是受傳統文化中做賢妻良母的思想理論的影響造成的?你現在是脚踩兩隻船,又想盡好本分,又想做賢妻良母,但是在神面前,我們的責任義務、我們的使命只有一個,就是盡好受造之物的本分。這個本分你盡好了嗎?你為什麽又跑外道了?難道你心裏就没有責備、没有控告嗎?就是因為真理在你心裏還没有扎下根基,真理在你心裏還没有掌權,所以你盡本分就能跑外道。雖然現在你能盡上本分,其實離真理的標準、離神的要求還差得多。現在你能看清楚這個事實嗎?神説過「神是人生命的源頭」,神説這話的意思是什麽?就是讓每一個人都認識到:我們的生命、我們的靈魂都來自于神,都是神造的,不是來自于父母,更不是來自于大自然,而是神給我們的,只不過我們的肉體是藉着父母所生,我們的兒女是藉着我們所生,但他們的命運是什麽樣的都是神在掌握着。我們能信神是神給我們的機會,是神命定的,也是神的恩待。所以説,你没有必要對任何人盡義務、盡責任,只應該對神盡上你受造之物該盡的本分,這是人最該做的,這是人一生當中最該完成的頭等大事、終身大事。如果你的本分没有盡好,那你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受造之物。在人來看,你是一個賢妻良母,是好的家庭主婦,是一個孝順的兒女,是社會的良好公民,但是在神面前,你是一個悖逆神的人,是一個根本没有盡到自己的義務、自己的本分的人,是一個接受了神的托付却没有完成的人,是半途而廢的人,這樣的人能得着神的稱許嗎?這樣的人一文不值。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認識自己的錯誤觀點才能有真實轉變》
如果站在兒女這個角度上來看,兒女的生命、身體都是從父母來的,父母對兒女有養育之恩,所以兒女對父母應該言聽計從,應該盡孝道,不應該挑父母的不是,言外之意就是不應該分辨父母是什麽人,從這個角度上來分析,這種觀點對不對?(不對。)這事根據真理該怎麽看待?正確的説法是什麽?兒女的身體、生命是不是父母給的?(不是。)人的肉體是父母生的,那父母的生育能力是從哪兒來的?(是神給的,從神來的。)那人的靈魂呢,從哪兒來的?也是從神來的。所以從根源上説,人是神造的,這一切都是神命定好的,是神命定你生在這個家庭,神將一個靈魂差派到這個家庭,然後你就從這個家庭出生了,你跟父母就有了這個緣分,這是神命定好的。因着神的主宰、命定,你的父母才能有了你,你才能生在這個家庭,這是從根源上看。但是,神如果不這麽命定呢?那父母就永遠不會有你,你們就永遠没有父母與子女這一層關係,就没有任何的血緣關係,没有任何的親情,没有任何的瓜葛。所以,説人的生命是父母給的,這話是錯誤的。另一方面,雖然從兒女這個角度來看父母比兒女的輩分大了一輩,但就所有的人類來説,父母與所有人一樣,都是敗壞人類中的成員,都有撒但的敗壞性情,與其他人無异,與你也無异。雖然從形式上他們生了你,從肉體這層關係上説他們比你大一個輩分,但是就人的性情實質來説,你們同樣都生活在撒但的權下,都是被撒但敗壞、有撒但敗壞性情的人。從有撒但敗壞性情這個事實上來看,人與人的實質是一樣的,不管輩分有什麽區别,不管年齡大還是小、來這個人世間早還是晚,從實質上來看,人的敗壞性情實質都是一樣的,都是經過撒但敗壞的人類,這一點没區别。不管人性是惡還是善,因着有敗壞性情,所以看人看事與對待真理的角度、立場都一樣,没有區别。還有,同樣生活在這個邪惡的人類中間,不管從言論上還是從思想上,不管從形式上還是從意識形態裏,每個人接受的都是從邪惡世界來的各種思想觀點,不管是國家教育還是社會風氣薰陶,接受的都是來自撒但的種種思想,絲毫不合乎真理,也没有真理,人更不懂什麽是真理。從這一點來看,父母與子女之間是平等的,思想觀點都是一樣的,只不過父母早二十年或三十年就已經接受了這些思想觀點,你晚一點接受。就是説,在同樣的社會背景之下,只要你是正常人,你與父母接受的同樣都是來自撒但的敗壞,來自社會風氣的薰陶,還有來自社會各種邪惡潮流的思想觀點,從這一點上來看,子女與父母是同類。那在神那兒看呢,如果放下神命定、神預定揀選這個前提的話,在神眼中,不管是子女還是父母同樣都是受造之物,不管是敬拜神的受造之物還是不敬拜神的受造之物,都統稱受造之物,都在接受神的主宰、擺布與安排。從這一點上來看,子女與父母的地位在神眼中其實是平等的,都同樣地、平等地接受着神的主宰安排,這是客觀事實。如果都被神揀選,都有平等的追求真理的機會,當然也有平等的接受神刑罰審判的機會、平等的蒙拯救的機會。父母與子女除了以上這些相同點之外,只有一點是不同的,就是人所説的輩分比子女大。這個輩分指什麽説的?就是年齡大二三十年,大一代人,大這麽多歲數而已。因着父母特殊的身份,子女必須對父母孝順、盡義務,人對父母的責任也就僅此而已。但因着子女與父母是相同的敗壞人類,所以父母不是兒女的道德楷模,不是兒女追求真理的標杆、榜樣,更不是兒女敬拜神、順服神的榜樣。當然,父母也不是真理的化身,子女没有義務、責任把父母當成是道德楷模,當成是言聽計從的對象,子女也不應該不敢對父母的所做所行和性情實質加以分辨,就是子女不應該持守「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這種思想觀點來對待父母。這個觀點是基于父母有一種特殊身份,就是在神的命定之下生了你,比你大二三十年甚至四五十年,只是在肉體的這個角度上他們的身份、輩分與子女不同,因着這個不同,人就把父母當成是没有任何不是的一類人,這對不對?這就不對,不理性,不符合真理。有些人説,既然父母與子女是這層關係,那應該怎麽對待父母啊?父母如果信神就按信神的對待,不信神就按不信的對待,父母是什麽人就按相應的真理原則對待。他是魔鬼你就應該説他是魔鬼,他没人性你就應該説他没人性,他教育你的思想觀點不合真理,你可以不聽,可以不接受,甚至可以加以分辨、揭露。如果父母説「我為你好」,還又哭又鬧又上吊,你管不管哪?(不管。)父母如果不信,你别管他就完事了,他這麽鬧,你一看他就是個魔鬼,一點兒都不差。信神的這些真理是人最應該接受的思想觀點,他都接受不了,都聽不進去,他是個什麽東西?他聽不懂神的話,他不是人,是吧。
——《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三)》
父母不管在養育你期間給了你多少的撫養,盡了多少的責任,他們只是在做一個受造人類能力範圍内該做的一件事,這是他們的本能。你看,那小鳥到繁殖的季節提前一個多月就不停地找安全的地方壘窩,雄鳥、雌鳥輪班出去,叼着各種小草、羽毛、樹枝在比較茂密的樹上就開始築巢了。各種鳥築的那個小巢都特别結實,特别的精細。為了下一代,鳥就花費這麽多功夫築巢、壘窩。窩壘好了之後,到孵蛋的時候,那窩裏就總有鳥,雄鳥、雌鳥一天二十四小時换班,特别的殷勤,不一會兒這個飛回來了,不一會兒那個飛走了。没過多少日子,有的小鳥就出殻了,露頭了,你就聽着樹上小鳥「咿呀咿呀」開始叫,大鳥一會兒飛回來喂點蟲子,一會兒又飛回來喂點什麽東西,特别的殷勤。一兩個月以後,有的小鳥就長大點了,能站在巢檐上面扇翅膀了,大鳥就飛來飛去的,輪班給小鳥喂食,守護着小鳥。……各種生物或者動物都有這些本能、規律,它們遵循得特别好,實行得特别到位,没有人能打破。還有一些特殊的動物,像老虎、獅子,它們到成年的時候就和父母分開了,甚至有的雄性之間就成為對手了,該咬就咬,該争就争,該鬥就鬥,很正常,這是規律。它們不講情感,也不像人類那樣活在情感裏,「得報恩啊,得償還啊,得聽父母的呀,不孝順父母别人會譴責、會駡,戳脊梁骨,我可受不了這個!」動物界就没有這些説法。為什麽人能有這些説法?因為在社會上、人群中有各種各樣錯誤的思想、輿論,人受了這些錯誤思想、輿論的影響、侵蝕、腐蝕之後,人就對兒女與父母這層關係有了不同的解讀、不同的處理,最後就把父母當成了自己的債主,一輩子怎麽還也還不完。甚至有的人父母死了,他因為一件事做得没讓父母高興、如願,一生都覺得愧疚,覺得愧對父母的恩情。你説這多不多餘啊?人活在情感裏,只能被來自情感的各種思想所侵擾。人活在敗壞人類思想渲染的環境之下,人會被各種錯謬的思想所侵擾,所以人就活得很累,不像其他生物那麽簡單。但是,今天因着神作工,神發表真理讓人知道這一切事實的真相,讓人明白真理,當人明白了真理之後,這些錯謬的思想觀點就不再成為你的包袱,也不再讓你以錯謬的思想觀點為指導來處理與父母的這一層關係,那你就活得輕鬆了。活得輕鬆,并不是説不知道人的責任、義務是什麽,同樣知道人的責任與義務,就看人選擇以什麽觀點、什麽方式來對待了。一條路是走情感路綫,按着情感的方式去處理,按照撒但所指引給人的方式與思想觀點去處理;一條路是按照神所教導給人的話語去處理這些事情。人憑撒但的這些錯謬的思想觀點處理這些事的時候,人只能活在情感的糾葛裏,總也分不清對與錯,人在這種情况下只能活在一個網羅裏,總糾纏「你對了,我錯了,你給我的多了,我給你的少了,你忘恩負義了,你做得過分了」等等這些事,就没有説清楚的時候。但是,當人明白了真理之後,人從錯謬的思想觀點與情感的網羅裏跳脱出來的時候,這些事情就簡單了。如果你遵循了正確的、從神來的一個真理原則、一種思想觀點,那你就活得很輕鬆。社會輿論也好,良心知覺也好,情感包袱也好,都不再成為你處理與父母這層關係的攔阻,反之會讓你能理性地、正確地面對與父母的這層關係。……交通這方面的話,不是讓你背叛父母,更不是讓你與父母劃清界限,咱們不搞運動,不需要劃清界限,只是讓你在心裏對這些事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讓你能接受一個正確的思想觀點,另外,當這些事情臨到你的時候,你能不被它困擾,也不被它捆住手脚,更重要的是,臨到這些事情的時候,它不會影響你盡受造之物的本分,這就達到目的了。
——《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
孝順父母這是不是真理?(不是。)孝順父母這是對的,是正面事物,但為什麽説不是真理呢?(因為人孝順父母没有原則,也不會分辨父母到底是什麽樣的人。)該怎麽對待父母,這就涉及到真理了。如果父母是信神的,對你也好,你孝不孝順?(孝順。)怎麽孝順呢?跟弟兄姊妹區别對待,對父母唯命是從,父母要是老了,得在身邊照顧,不能出去盡本分,這對不對?(不對。)這時候該怎麽辦?這就得根據情况。如果你在家附近盡本分,能照顧到,父母也不反對你信神,你就盡上兒女的責任,幫父母做點活兒;如果父母有病,你照顧照顧,父母有什麽難心事,你寬慰寬慰他們;如果自己有經濟條件,給他們適當地買點營養品。但是,如果你本分忙,父母没人管,他們還都是信神的,這個時候你該怎麽選擇?你該實行的真理是什麽?既然孝順父母不是真理,它只是人的責任、義務,那你的義務與本分發生衝突了怎麽辦?(以本分為主,把本分放在第一位。)義務不一定是本分,選擇盡本分這是實行真理,盡義務那不是實行真理。如果你有這個條件,你可以盡這個責任、盡這個義務,但是現在環境不允許,那你該怎麽做?你説,「我得去盡本分,這是實行真理,孝順父母是憑良心活着,够不上實行真理」,你就應該以本分為主,守住本分。如果你現在没有本分,也不在外地工作,就在父母身邊,那就想辦法照顧他們,盡自己所能讓他們生活得好點兒,少受點苦,但還得根據父母是什麽人。如果父母的人性不好,總攔阻你信神,總拖累你信神、盡本分,你該怎麽辦?你該實行的真理是什麽?(弃絶。)這個時候就得弃絶了,你的義務盡完了,他們不信神,你没有任何的義務孝敬他們。他們要是信神,這就是一家人,是你的父母;他們要是不信神,那你們走的就不是一條路,他們信奉撒但、供奉魔王,走撒但的道路,跟信神的人是兩路人,不是一家人了,他們把信神的人當成對頭、仇敵了,那你就没有義務照顧他們了,就得徹底斷絶了。孝順父母和盡本分哪個是真理?當然盡本分這是真理。在神家盡本分可不是簡單地盡點義務、做點自己該做的事,那是盡受造之物的本分,這裏有神的托付,這是你的義務,這是你的責任,這個責任是真正的責任,是在造物主面前盡你的責任、義務,這是造物主對人的要求,這是人生大事。而孝敬父母這只是兒女的責任、義務,絶對不是神的托付,更不符合神的要求。所以,孝敬父母與盡本分這兩件事,毫無疑問的,只有盡本分才是實行真理。盡受造之物的本分這是真理,這是天職。孝敬父母這是在孝順人,不屬于盡本分,也不屬于實行真理。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什麽是真理實際》
如果就你生活的環境與所處的背景來説,你孝順父母與你完成神的托付、與你盡本分没有衝突,就是你孝順父母不影響你忠心盡本分,那這兩者可以同時實行,你不需要在形式上與父母分開,不需要作形式意義上的撇弃、弃絶。這是在什麽情况下?(孝順父母和盡本分不衝突的情况下。)對了。就是説,你父母不攔阻你信神,他們也信,特别支持你、特别鼓勵你去忠心盡本分完成神的托付,那你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就不是普通意義上的肉體親人關係了,而是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那你對父母除了以弟兄姊妹這層關係相處之外還得盡到一些兒女的責任,對他們多一些關心也是應該的。在盡本分不受影響的情况下,就是在你的心不受他們轄制的情况下,打電話問候一下、關心一下,幫助他們解决一些難處,處理一些生活上的問題,甚至也可以幫助他們解决一些生命進入上的難處,這些都可以。這是在父母不攔阻你信神的情况下,這層關係應該維持,你應該盡到你的責任。為什麽你對他們應該關心、照顧、問候呢?因為你是他們的兒女,因為這層關係,你就多了一種責任,因為這種責任,你對他們就多了一些問候與實質性的幫助。這是在不影響你盡本分的情况下,在他們不攔阻、不攪擾你信神盡本分,也不拖你後腿的情况下,你對他們盡責任理所應當,做到没有良心責備,這是最低標準。如果因為環境的影響、攔阻,你没法在家孝順父母,那就没必要守規條了,應該任神擺布、順服神的安排,就不用强求了。這事神定罪嗎?神不定罪,神不强人所難。……父母如果不信神,跟你没有共同語言,没有共同的追求目標,走的不是一條路,還能攔阻、逼迫你信神,那你就可以分辨他們,看透他們的實質,弃絶他們。當然,他們要是駡神或者咒詛你,你也可以在心裏咒詛他們。那神所説的孝順父母這一條指什麽説的?你怎麽實行呢?就是能盡責任就盡點兒,如果没有機會,或者和父母之間相處已經摩擦出火花了,有衝突了,已經到了不能見面的地步了,那就趕緊分開。神所説的對待這類父母的孝順就是指站在兒女的角度上盡到兒女的責任,做到兒女該做到的,不給他們氣受,不跟他們争執,不打駡他們,不虐待他們,還能力所能及地盡到責任,這是在人性範圍裏該達到的,這就是在孝順父母上該實行的原則。這是不是容易做到?你也没必要用血氣對待他們,説「你們這些魔鬼、不信派,神咒詛你們下硫磺火湖、無底深坑,下十八層地獄!」没必要,不用做得這麽極端。如果環境合適,在必要的情况下,你可以盡到做兒女的責任,如果没必要,或者環境不許可,也没那個條件,你可以省去這一項,在與他們見面、相處的時候盡到兒女的責任就行了,這就完成任務了。這個原則怎麽樣?(好。)就是對待任何人,包括父母,都得有原則,不能憑血氣,不能因為父母逼迫你信神,你就駡他們。世上有那麽多不信神的人,那麽多外邦人,那麽多駡神的人,你都去咒詛、都去駡啊?你没駡他們,那你也别駡你的父母。你如果没駡他們而駡你的父母,那你就是活在血氣中了,這樣做神不喜歡。你别以為你平白無故地把他們駡一頓、咒詛一頓,説他們是魔鬼,説他們是活撒但、是撒但的走狗,咒詛他們下地獄,神就對你滿意了,不是這麽回事。神不會因為你這樣假裝積極的表現悦納你,説你有人性,神反倒説你這樣做帶着情緒、帶着血氣,神不喜歡你這麽做,這樣做太極端,不符合神的心意。對待任何人都要有原則,包括自己的父母,不管他們是信神的還是不信神的,或者是否屬于惡人,對待他們都要有原則。這個原則神告訴給人了,就是公平對待,只不過對于父母人多了一層責任,你盡到責任就好。他們無論是信的還是不信的,無論是追求的還是不追求的,無論與你的人生觀、你的人性相不相合,你都盡到責任就好,没必要躲着他們,就是一切順其自然,根據神的擺布安排。他們如果攔阻你信神,那你也應該力所能及地盡到孝心的責任,起碼良心不虧欠他們了;他們如果不攔阻你,還支持你信神,你也應該按照原則實行,該善待他們就善待他們。總之,不管怎樣做,神對人的要求不變,人該實行的真理原則不能變,在這些事上守住原則,盡到能够盡到的責任就可以了。
——《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四)》
神的話裏要求人對待人是什麽原則?愛神所愛,恨神所恨,這是人該持守的原則。神所喜愛的是追求真理的人,是能遵行神旨意的人,這也是人該喜愛的;不能遵行神旨意的、恨神的、悖逆神的,這是神所厭憎的人,我們也應該厭憎:這是神對人的要求。如果你的父母不信神,明知信神是正道、信神能蒙神拯救還不接受,那他們肯定就是厭煩真理、仇恨真理的人,肯定就是抵擋神、仇恨神的人,神當然也厭憎他們、恨惡他們。你對這樣的父母能不能厭憎呢?他們能抵擋神、能駡神,那他們肯定是魔鬼、是撒但,你能不能恨惡、咒詛他們呢?這都是現實的問題。如果你的父母攔阻你信神,你應該怎麽對待他們?應該按照神的要求——愛神所愛,恨神所恨。恩典時代主耶穌説:「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在恩典時代就有這話,現在神説的話就更明確了,「愛神所愛,恨神所恨」,直截了當,但是人往往領會不到神這句話的真實含義。如果一個人是否認神、抵擋神的人,是神所咒詛的,但這個人是你的父母或親人,你看他外表也不像惡人,對你也不錯,你對他就恨不起來,甚至還來往密切維持關係不變。當聽到神説恨惡這類人時,你就難受,你就不能站在神一邊,就不能狠下心來弃絶他,總受情感轄制,還能與他藕斷絲連,這是因為什麽?你情感太重了,已經攔阻你實行真理了。他對你好,你就恨不起來,除非他害你你才能恨起來,那你的恨符不符合真理原則呢?另外,你裏面還有傳統觀念束縛着,你認為他是你的父母親人,你如果恨惡他,會遭到社會的唾弃、輿論的譴責,會被人定罪為不孝、没良心、不是人,會遭天譴、受懲罰,就是你想恨他你的良心都過不去。這個良心作用是從哪兒來的?就是從小家庭遺傳、父母教育與傳統文化薰陶給你種下的一種思想,這種思想在你心裏深深扎根,讓你誤認為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老祖宗的遺傳永遠都是好的,它在你心裏先入為主了,給你信神接受真理就帶來了極大的攔阻與攪擾,讓你没法實行神的話,没法實行愛神所愛、恨神所恨。其實,你心裏明白你的生命是從神來的,不是父母給的,你也知道你的父母不信神還抵擋神,神恨惡他們,你應該順服神,站在神一邊,但你想恨也恨不起來,心裏就是轉不過這個彎,就狠不下心來,就是實行不出真理,根源在什麽地方?撒但用這些傳統文化、道德觀念束縛着你的思想、你的心思、你的心靈,讓你没法接受神的話,你已經被撒但的這些東西占有了,神的話接受不進來。如果你想實行神的話,這些東西在你裏面就會發作攪擾你,使你抵觸真理、抵觸神的要求,你想擺脱傳統文化的枷鎖也無能為力,你挣扎一段時間之後就妥協了,還認為傳統的道德觀念是正確的、是符合真理的,就把神的話排斥或者放弃了,就不把神的話當作真理來接受了,也不把蒙拯救當回事了,覺得畢竟還在這個世界上活着,還得靠這些人生活才有出路。因為受不了社會輿論的譴責,所以你寧可選擇放弃真理、放弃神的話去向傳統道德觀念投降、向撒但權勢投降,寧可得罪神也不實行真理。你們説,人可不可憐?人是不是需要神的拯救?有些人信神多年對孝敬父母的事還是看不透,真是不明白真理。他始終衝不破這一層世俗關係,他没有這個膽量,也没有這個信心,更没有這個心志,那他就無法達到愛神、順服神了。有的人就能看透這事,他説,「我父母不信神,還攔阻我信神,就是魔鬼」,這已經很不簡單了。外邦人都不相信有神,都不相信神創造天地萬物,也不相信人是神造的,有些人甚至説「人的生命是父母給的,人應該孝敬父母」,這種思想觀點是從哪兒來的?是不是從撒但來的?幾千年的傳統文化就是這樣教育人、迷惑人,使人否認神的創造、神的主宰。如果没有撒但的迷惑、控制,人類會考察神的作工,也會讀到神的話,就能知道人是神創造的,人的生命是神給的,人的一切都是神給的,人應該感謝的是神。任何有恩于我們的人我們都應該從神領受,尤其是我們的父母生養我們,這些都是神的安排,是神在主宰一切,人只是效力的工具。如果能放下父母或者能放下丈夫(妻子)、兒女來為神花費,那這個人在神面前就比較剛强、比較有正義感了。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認識自己的錯誤觀點才能有真實轉變》
當你有一天明白一些真理了,就不再認為媽媽是最好的人、父母是最好的人,而是認識到他們也是敗壞人類中的一員,敗壞性情都是一樣的,只是跟你有肉體血緣關係而已,没别的區别,他們如果是不信神的,那就跟外邦人一樣。你不再用親人的眼光去看待他們,不再站在肉體關係的角度上去看待他們,而是站在真理一邊來看待他們。主要看他們哪些方面呢?看他們對信神的觀點,看他們對世界的觀點,看他們處理事情的觀點,還有最關鍵的就是看他們對待神的態度,把這幾方面看清楚了,你就能看清他們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如果有一天,你能看清他們跟你一樣是有敗壞性情的人,更看清他們并不是你所想象的心地善良、對你有真實的愛,他們絲毫不能把你往真理上帶、往人生正路上帶,還能看清他們在你身上所做的對你没什麽大的益處,對你走人生正道没有絲毫的價值,另外也能發現他們的很多做法、很多觀點是違背真理的、是屬肉體的,讓你鄙視,讓你噁心、厭憎,你心裏就能正確對待他們了,就不再想念、牽挂、離不開他們了,他們已經完成做父母的使命了,你就不再把他們當成最親的人,像偶像一樣對待了,而是當成一般的人對待,那時你就完全擺脱情感的束縛了,你就真正地從情感裏、從親情裏走出來了。當你從情感裏、從親情裏走出來的時候,你就認識到那些不是值得你寶愛的東西了,那時你會看見親人、家庭、肉體關係是你明白真理、擺脱情感的絆脚石,就是因為你跟他們有那層親情關係,有那層肉體關係麻痹你、誤導你,讓你認為他們對你最好、他們對你最親、他們把你照顧得最好、他們最愛你,讓你分辨不清他們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當你真正從情感裏走出來的時候,偶爾想起他們,你還能像現在這樣牽腸挂肚地想他們、思念他們、牽挂他們嗎?就不會了,你就不會説,「我最離不開的人是媽媽,最愛我的人,最照顧我、最心疼我的人是媽媽」。當你有這層看見的時候,你還會想他們想得流泪嗎?不會了,這問題就解决了。所以説,在你有難處的問題上、事情上,你如果没得着這方面的真理,没進入這方面的真理實際,你就會陷在這樣的難處、陷在這樣的情形裏,永遠不會走出來的;如果你把這方面的難處、這方面的問題當作生命進入的關鍵問題來尋求真理解决,那你就能進入這方面的真理實際了,不知不覺你在這個難處、這個問題上就學到功課了。當問題解决的時候,你就覺得自己跟父母、家人不再那麽親了,而且你把他們的本性實質看得更清楚了,能看透他們是哪類人了。你真把親人看透了,説,「我媽絲毫不接受真理,還厭煩真理、仇恨真理,實質是惡人,是魔鬼。我爸總做老好人,站在我媽一邊,絲毫不接受真理、實行真理,不是追求真理的人。根據我爸我媽的表現,他們倆都是不信派,都是魔鬼,我要徹底背叛他們,與他們劃清界限」,這樣你就站在真理一邊,就能弃絶他們了。當你分辨出他們是什麽人、是哪類人的時候,你對他們還有情感嗎?還有親情嗎?還有肉體那層關係嗎?就没有了。這情感的事還用你克制嗎?(不用。)那解决這些難處到底是靠什麽達到的?是靠明白真理達到的,是靠依靠神、仰望神達到的。如果你心裏清楚這些,那你還用克制嗎?還用受委屈嗎?還用受那麽大痛苦嗎?還用别人給你交通做思想工作嗎?不用,你自己就搞定了,小事一樁。話又説回來,要達到不思念他們、不想他們,應該怎麽解决?(尋求真理解决。)這是官話、大話,説點實際的。(結合神話看透他們的實質,就是從他們的實質上來分辨,就能抛開親情、肉體那層關係了。)對了,就是分辨人的本性實質,這就必須得根據神的話了,没有神話的揭示,任何人都看不透人的本性實質。只有根據神話、根據真理才能看透人的本性實質,才能從根源上解决人的情感問題。你先從親情、肉體關係裏走出來,你對誰的情感最重,你就先解剖誰、分辨誰,這個解决辦法怎麽樣?(好。)有的人説:「分辨、解剖自己情感最重的人,那得多狠心哪!」讓你分辨不是讓你和他們斷交,不是讓你斷絶母子、父女關係,不是徹底弃絶他們,永不來往。對親人也應該盡到責任,但不能受他們轄制、纏累,因為你是跟隨神的人,得具備這個原則。如果還能受他們轄制、纏累,你就盡不好本分了,也保證不了能跟隨神走到路終。你如果不是跟隨神的人、不是喜愛真理的人,就没有人這樣要求你了。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解决敗壞性情才能帶來真實的轉變》
對待兒女的事,約伯是怎麽做的?約伯只是盡到了做父親的責任,把福音傳給兒女,把真理交通給兒女,但是兒女聽不聽話、能否順服,約伯的態度就是不强迫他們信神,也不生拉硬拽,也不干涉他們的生活。因為思想觀點的不同,約伯不干涉他們做什麽,不干涉他們走什麽樣的道路。信神的事約伯跟他的兒女們能少説嗎?這些話肯定都説了,但他們不聽、不接受,對此約伯是什麽態度?「我的責任盡到了,至于他們能走什麽樣的道路,那在乎他們的選擇,也在乎神的擺布安排,神如果不作,不感動他們,我也不强求。」所以,約伯也不在神面前為他們禱告、為他們痛哭流泪、為他們禁食或吃任何的苦,他不做這些事。這些事約伯為什麽不做呢?因為這些都不是順服神主宰安排的做法,而是出于人意的强出頭的做法。兒女不跟他走一樣的道路,約伯是這樣的態度,那當兒女死的時候,約伯是什麽態度?他哭没哭、鬧没鬧?有没有傷心啊?這些聖經中都没有記載。當看到兒女死的時候,他會不會心酸、難過啊?(會。)從親情上來説,兒女死了他肯定有那麽一點傷心,但是他對神還有順服。他順服的表現是什麽?他説:「這些兒女是神給我的,不管他們信不信神,人的命都在神手裏。他們信神,神要挪走也能挪走,他們不信神,神説挪走也得挪走,這都在神手中,不然誰能奪走人的命啊?」這話歸結到哪兒了?「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約伯對待兒女還是這個態度,不管兒女是活着還是死了,約伯一直是這樣的態度。他的實行法是準確的,他的每一個實行法,他對待每一件事的觀點、態度、情形,都是在順服、等待、尋求,然後達到認識這樣一種狀態、情形裏。這個態度很重要。人如果做什麽事没有這樣的態度,己意特别强,處處都是個人的存心、個人的利益當頭,這是不是真實的順服?(不是。)這就看不到真實的順服,也達不到真實的順服。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順服神的實行原則》
在約伯與妻子的對話中,約伯的另一方面的人性又呈現給大家:「他的妻子對他説:『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弃掉神,死了吧!』約伯却對她説:『你説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裏得福,不也受禍嗎?』」(伯2:9-10)約伯妻子看到約伯如此受痛苦,便試圖勸説約伯,以便幫助約伯從痛苦中解脱出來,但妻子的「好意」并没有得到約伯的贊許,反而惹怒了約伯,因為她否認約伯對耶和華神的信與順服,同時也否認了耶和華神的存在,這在約伯是不能容忍的,因為他從來就不容許自己做出抵擋神的事,也不容許自己做出傷神心的事,更何况是他人呢?他怎麽能眼看着别人説出褻瀆神、對神污辱的話而無動于衷呢?所以,他才稱妻子為「愚頑的婦人」。約伯對待妻子的態度帶着怒氣、恨惡,也帶着責備、訓斥,這正是他愛憎分明的人性的自然流露,也是他正直人性的真實表現。約伯是有正義感的人,他的正義感讓他能恨惡邪惡的風氣、潮流,恨惡、定罪、弃絶謬理邪説、奇談怪論或荒誕之説,也讓他在「衆叛親離」的情况下能依然堅守自己的正確原則與立場。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命運,這都有神的命定,誰也掌管不了别人的命運。對待家人你就放寬心,學會放手,放下這一切。怎麽放呢?一方面是禱告神,另外,你就得琢磨這些不信神的家人追求世界,追求錢財、追求物質享受,他們是屬撒但的,跟你就是兩類人。你如果不盡本分,跟他們生活在一起,你就會痛苦一生。因為看事觀點不同,也不會跟他們和睦相處,反而受煎熬,只有痛苦没有幸福。情感能給你帶來平安喜樂嗎?體貼肉體只能給你帶來痛苦、帶來空虚、帶來終身的遺憾,這事你得看透。所以説,你想念親人,這屬于單相思,屬于自作多情啊!你跟他們走的不是一條道路,人生觀、世界觀、人生道路、追求目標都不一樣。現在你跟家人不在一起,因着有血緣關係,你總覺得跟他們親,是一家人,但當你真和他們生活在一起了,只要相處幾天你心裏就煩透了。他們滿嘴謊言,所説的話都是虚假的話、好聽的話、騙人的話,他們為人處世的方式都是撒但的哲學、撒但的人生格言,他們的思想觀點都是錯誤的、荒唐的,聽着簡直不堪入耳,你就會琢磨,「以前我還總惦記他們,總怕他們生活得不好,現在我跟這些人生活在一起,這不是活遭罪嘛!」你就反感了。現在你還没認清他們是什麽人,所以你還覺得血緣關係比一切都重要,比什麽都實在,你還被情感轄制。情感那些事能放就盡量放,如果放不下,就以本分為主,神的托付、自己的使命最重要,先把自己的本分盡好比什麽都强,肉體親人那些事先不用管。托付、本分盡好了,人對真理越來越透亮了,人跟神的關係越來越正常了,順服神的心越來越大,敬畏神的心也越來越大、越來越明顯,裏面的情形就會改變。情形改變了,你的屬世觀點與情感就會淡薄了,你就不會追求那些了,你的心就想追求怎樣愛神、怎樣能滿足神、怎樣能活出讓神滿意的樣式、怎樣能活得有真理。你的心往這方面用勁,對肉體情感方面的事慢慢就淡薄了,它就不能捆綁、控制你了。
——《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第三部分》
那些把根本不信的兒女、親屬拉到教會裏的人都是私心太大的人,都是獻好心的人,這類人只講愛心,不管他們信不信,也不管是否是神的心意,有的把妻子拉到神面前,或者把父母拉到神面前,不管聖靈是否同意,不管聖靈是否作工,他們一味地為神「收養人才」。你對這些不信的人施好心有什麽益處呢?這些没有聖靈同在的不信派即使是勉强跟隨也不能像人想象的能蒙拯救,蒙拯救的人并不是那麽簡單就可得着的人。不經聖靈的作工與試煉也不經道成肉身的神的成全根本不能被作成,所以這些人從開始挂名跟隨就没有聖靈的同在,因為根據他們的條件與實際情形根本就不能被作成,聖靈也就不打算在其身上花費太多的精力,也不作任何開啓與引導,只是任其跟隨下去,到最終顯明其結局就可以了。人的熱心、人的意思都是出于撒但的,并不能成全聖靈的工作,無論人怎麽樣都得有聖靈的作工,人能把人作成嗎?丈夫愛妻子為了什麽?妻子愛丈夫又是為了什麽?兒女孝順父母是為了什麽?父母疼兒女又是為了什麽?人的存心都是為了什麽?不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打算與自己的私欲嗎?真正是為了神的經營計劃嗎?是為了神的工作嗎?是為了盡上一個受造之物的本分嗎?起初信神就不能獲得聖靈同在的人萬不能獲得聖靈的作工,這些人定規就是滅亡的對象,人對其再有愛心也不能代替聖靈的作工,人的熱心與愛心都代表人的意思,并不能代表神的意思,并不代替神的工作,即使人對那些挂名信的人、假作跟隨却不知道什麽叫信神的人施有最大的愛心或憐憫,但他們仍不能獲得神的同情,不能獲得聖靈的作工。若是真心跟隨即使素質太差不能明白許多真理的人,這樣的人偶爾也有聖靈工作,但那些即使素質相當好却不真心相信的人根本不能獲得聖靈的同在,這樣的人根本就没有拯救的餘地,即使是看神話或偶爾聽道,或是唱歌贊美神,也不能在最終的安息中存活下來。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
以往説過「一人信主全家蒙福」這話是適應于恩典時代的,與人的歸宿并無關係,只是在恩典時代適應一個階段,這話的内涵之意只是針對人所享受的平安與物質祝福而言的,并不是説一個人信主全家人都得救,也不是説一個人得福全家人都能被其帶入安息之中。人是得福是受禍都是按着其本人的實質而定的,并不是根據别人與自己共同的實質而定的,在國度裏根本没有這樣的説法,没有這樣的規定。一個人能在最終活下來是因其達到了神的要求,一個人若不能在最終的安息中存活下來是因其本人悖逆了神,未能滿足神的要求。每個人都有合適的歸宿,這歸宿都是根據其本身的實質而定的,與别人根本没有一點關係。兒女的惡行不能加在父母的身上,兒女的義父母也不能分享;父母的惡行不能加在兒女的身上,父母的義兒女也不能分享。各人擔當各人的罪,各人享受各人的福,誰也不能代替誰,這是公義。在人看,若是父母得福那兒女就能得福,若是兒女作惡那父母就得抵罪,這是人的意思,是人的做法,并不是神的意思。每個人的結局都是按其所行出來的實質而定的,而且定得都合適。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擔當别人的罪,更代替不了别人去遭懲罰,這是絶對的。父母疼愛兒女并不能代表兒女行義,兒女孝順父母并不能代表父母行義,這就是「兩個人在田裏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的真意。没有一個人能因其太愛兒女而將作惡的兒女帶入安息之中,也没有一個人因行義能將其妻子(或丈夫)帶入安息之中,這是行政中的規定,任何一個人都不能例外。行義的總歸是行義的,作惡的總歸是作惡的;行義的總歸是能存活下來的,作惡的總歸是滅亡的對象;聖潔的就是聖潔的,并不是污穢的,污穢的就是污穢的,并没有一點聖潔的成分;毁滅的是所有的惡人,存活的是所有的義人,哪怕作惡的人的兒女是行義的,哪怕義人的父母是作惡的。信的丈夫與不信的妻子本無關係,信的兒女與不信的父母并無關係,是不相合的兩類,在未進入安息之中有肉體的親情,但進入安息之中便再也没有肉體親情之説了。盡本分的與不盡本分的本是仇敵,愛神的與恨神的本是敵對的,進入安息之中的與被毁滅的是不可相合的兩類受造之物。盡本分的受造之物是可存活下來的,不盡本分的受造之物將是被毁滅的,而且都是到永遠的。你愛丈夫是為了盡你受造之物的本分嗎?你愛妻子是為了盡受造之物的本分嗎?你孝順你不信的父母是為了盡受造之物的本分嗎?人信神的觀點到底正不正?你信神到底是為了什麽?你到底要得着什麽?你到底是怎麽愛神的?若不能盡到受造之物的本分,不能盡自己的全力,這樣的人都將是被毁滅的對象。現在人與人之間還有肉體關係,還有血系相聯,到以後都打破了,信與不信的本不是相合的,而是敵對的。在安息之中的人都是相信有神的,是順服神的,那些悖逆的都被毁滅了,地上就不存在家庭,還哪有父母,哪有兒女,哪有夫妻關係,這些肉體關係都因着信與不信的本不相合而斷絶了!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
當人類進入安息中之後,作惡的人都被毁滅,全人類就都進入正軌了,各類人都按其該盡的功用而各從其類,這才是人類的安息之日,才是人類發展的必然趨勢,人類進入安息之中才是最終的大功告成,是工作的尾聲。這一工作結束了整個人類腐朽的肉體生活,結束了敗壞人類的生活,人類從此進入一個新的境地。人雖然都活在肉體之中,但生活的實質與敗壞人類的生活大不相同,生存的意義與敗壞人類生存的意義也不相同,雖不是新人的生活,但也可説成是蒙拯救的人類的生活,是恢復了人性理智的生活。這些人是曾經悖逆神的人,也是曾經被神征服而後又被拯救的人,這些人也是羞辱過神而後又為神作見證的人,他們的生存是經過考驗而後存留下來的最有意義的生存,是曾為神在撒但面前作見證的人,是配活着的人。那些滅亡的人都是不能站住神見證不配活着的人,他們被毁滅是因着其惡行而滅亡的,將其毁滅是他們最好的歸宿。人以後進入美好的境界并不像人想象的有夫妻關係、有父女關係、有母子關係,那時人都各從其類了,已將家庭都打破了。撒但徹底失敗不再攪擾人類,人也就不再有撒但敗壞性情,那些悖逆的人都已被毁滅了,只有順服的人存活了下來,這樣,幾乎没有全家都存活下來的,怎麽還能有肉體關係呢?那時就徹底取締人以往的肉體生活,那人與人還能有肉體關係嗎?没有撒但敗壞性情人的生活也就不再是以往的舊生活,而是新的生活了。父母將失去兒女,兒女將失去父母,丈夫將失去妻子,妻子將失去丈夫。現在人與人有肉體關係,當人都進入安息中時就没有肉體關係了,這樣的人類才有公義,才有聖潔,才是敬拜神的人類。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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