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高舉見證自己(第三集)
第四條,高舉見證自己,這是敵基督的一貫做法。對于敵基督高舉見證自己的手段、方式方法,明顯的你們能分辨了,對比較隱秘的行為表現能不能分辨?明顯的用言語高舉見證自己,你們自己有這些流露,同時也看到别人有這些流露,這個能分辨,如果没有言語,只有行為方面的表現,你們會不會分辨?可以説多數人都不會分辨。那敵基督高舉見證自己的行為的特徵是什麽?肯定是合乎人的觀念想象,合乎人的道德、良心、情感,還有什麽?(讓人贊成,讓人崇拜。)讓人贊成、讓人崇拜,這是達到的後果。如果從後果上來看的確具有迷惑性,從做事的性質上來看目的性特别强。比如,一個人得病了,他如果想迷惑人讓人高看,他喝藥的時候是當着人的面喝還是背後喝呢?(當着人的面喝。)這是不是有意圖?所以説他的目的性特别强。其實他這樣喝藥是什麽目的?就是用這事邀功呢,告訴你:「你看,我盡本分都累出病了還没有埋怨,我一滴眼泪都不掉,該治病治病,在喝藥治療期間還能堅持盡本分。」其實,他這個病不見得是盡本分累的或者是信神之後才得的,他就是通過各種行為傳遞給人一個信息:他在受苦付代價,他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受了這麽多苦都没有怨言,還能這麽積極主動地盡本分,他有受苦的心志。這無形中就告訴人什麽呢?他對神的忠心是不容任何人置疑的,他想表明的是自己的忠心、是自己肯付代價。這是不是也是一種變相的高舉自己?他如果有理智的話他就不提這事,自己背後禱告神,表點决心或者認識自己,或者正常地喝藥,總之他不會用這些外表的行為來告訴人他在受苦、在忠心地盡本分、他應該得賞賜,他没有這些存心。但是,他如果做得特别外露想讓人高看、贊賞的話,這個目的性就强了。這個目的是什麽?就是通過傳遞給人的信息達到高舉見證自己的果效。你有忠心神知道,為什麽非得向人表功、讓人知道呢?讓人知道的目的是什麽?就是為了讓人高看。他如果没有這個目的,那他做這事就是無意的,人就看不到這些。要是目的性强,他就會把握做事的尺度,就要在時間、地點上面做文章、下功夫了,等到大家都在的時候讓人把藥端來,大張旗鼓地聲張這事,這就是目的性特别明確。他要是没有這個目的,他就會等大家不在的時候喝藥。你自己願意受苦付代價,那是你與神之間的關係,不用向人表明讓人知道。你向人表明,人能給你什麽?除了得到人對你的同情與贊賞之外,你還能從人身上得到什麽?得不到什麽。你盡本分受點苦付點代價,一方面這是你應該做的,也是你心甘情願做的,你是在盡自己的本分,另一方面這是作為一個受造之物對造物主應有的一種表現,你聲張什麽呀?這一聲張就噁心了,就變成什麽性質了?就是在高舉見證自己了,這是在迷惑人,性質就變了。比如,有的人在人面前總撓頭皮,别人問他,他就説:「十多天没洗頭了,這福音對象一個接一個的,我那天抽點時間想洗洗頭髮,結果有福音對象來考察了,又離不開了。」其實是故意不洗頭,就讓人感覺他盡本分特别忙,這叫作秀。作秀的目的是為了什麽?為了讓人高看,這個性質就是高舉見證自己。就連這點小事都不放過,都要做做文章,都把它當成一種有價值的資源來利用,來顯露自己,滿足自己的野心欲望,達到讓人高看崇拜的目的,這是不是可耻?可耻,噁心。這些東西是從哪兒來的?是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來的,這裏面有偽裝、詭詐、邪惡,還有野心。他時時都念着自己的臉面、地位、名譽,什麽事都不放過,都想方設法地把它變成自己的資本,變成讓人高看、讓人崇拜的資源,最後達到目的了,他還不以為然。不以為然這也是一種假象,其實他心裏在暗暗地慶賀、暗暗地得意。這是不是更噁心了?明明他已經很有地位了,大家都高看仰望他,都聽從、追隨他,他外表還裝得不喜歡地位,這就更虚偽了。最後大家都被他迷惑了,説他這個人天生没什麽野心,是實幹家。其實,一個小小的試驗就能測試出來,把他的地位一撤他馬上就不盡本分了,就這麽快,一件小事就把他的野心測試出來了。這就是撒但敗壞性情給人帶來的行為、做法,還有人的種種醜態。通過人的這些表現就能看出人喜歡地位,想在别人心中占有地位,占有人的心,想拉攏人讓人崇拜仰望,甚至讓人追隨,從而取代神在人心中的地位,這是每一個人與生俱來都有的。這證實了什麽?在人的生命裏,控制人的東西是撒但性情。敗壞的人類没有一個不喜歡地位的,連傻瓜都想當官、弱智都想管人,人人都喜歡地位,人人都會為着地位做事,與神争奪地位,都會有這樣的行為與做法,也都有這樣的性情。所以,揭露敵基督高舉見證自己的同時,對每個人的敗壞性情也是一種揭示。揭示的目的是為了什麽?讓人認識高舉見證自己的這些行為表現不是正常人性該有的,而是敗壞性情的流露,是反面的東西、可憎恨的東西。不管你高舉見證自己的手段有多高明,不管你做事多麽隱秘,這都不是正常人性該有的,都是神厭憎的,是神定罪、咒詛的,所以人都應該放弃這些做法。高舉見證自己不是神給人造的本能,而是撒但敗壞性情的一個最典型的流露,更是撒但敗壞實質裏最典型、最具體的一種性情、一種做法。
通過舉一些具體的例子來交通,對你們認識高舉見證自己的種種表現,不管是明顯的還是比較隱秘的這些説法、做法,是不是有幫助?(是。)有哪些幫助?能讓人分辨自己,也能分辨别人。我講的這些情形、表現、流露都是你們身上常見的,你們應該與自己的情形對號入座,認識自己到底是什麽東西,認識自己所憑藉、所賴以生存的生命到底是什麽,這裏面到底有什麽,這些性情到底支配人做了什麽,到底支配人活出的是什麽。人從認識到的這些具體的行為、表現、做法還有性情來逐步地解剖認識自己,認識自己的實質,認識自己與神敵對的本性,從而達到放弃這些做法,來到神面前有一個真實的回轉,按照真理實行,按照真理活出。有些人説:「既然高舉見證自己不是合乎真理的做法,是屬撒但、屬敵基督的做法,那我不説話也不做事是不是就不是高舉見證自己了?」不能這麽説。那怎樣做不是高舉見證自己呢?同樣一件事,你要是顯露自己、見證自己,就會達到讓一些人高看崇拜的後果,你要是敞開亮相來認識自己,那性質就不一樣了,這是不是實情?敞開亮相談認識自己,這是正常人性該具備的,這是正面事物。如果真認識自己了,把自己的情形説得準確真實,一點不差,完全是根據神話談出來的認識,人聽了都能得造就、得益處,并且還把神的作工見證出來了,榮耀了神,這就是見證神了。如果藉着敞開亮相把自己的優點説了很多,把自己怎麽受苦付代價、怎麽站住見證説了很多,達到的後果是讓人高看、讓人崇拜,那這就是在見證自己了。這就需要會分辨兩者的區别。比如,講述自己在臨到試煉時怎麽軟弱消極,然後經過禱告尋求真理,終于明白了神的心意,就有了信心,站住了見證,這就是高舉見證神了,絶對不是顯露自己、見證自己了。所以説,到底是不是顯露自己、見證自己主要看講的是不是真實經歷,能不能達到見證神的果效,另外再看看講經歷見證的存心目的,就容易分辨了。如果談見證的存心對,即使有人高看、有人崇拜那也不是什麽問題;存心不對,没人高看崇拜那也是問題,若有人高看崇拜,就更是問題了。所以説,是不是高舉見證自己不能單從後果來分辨,主要是看存心,根據存心來分辨這就準確了,如果只根據後果來分辨就容易冤枉好人了。有些人談的見證特别真實,受到一些人的高看崇拜,你能説談見證的人是在見證自己嗎?不能這麽説,談見證的人没有問題,他談的見證、盡的本分是對人有益處的,只是愚昧無知的人領受偏謬才崇拜人的。分辨人是不是高舉見證自己,關鍵是看談見證的人裏面的存心是什麽。如果存心是讓大家看見自己的敗壞流露、看見自己是怎麽轉變的,從中得着益處,你説出的話就誠懇、真實,與事實相符,這樣的存心就是對的,就不是在顯露自己、見證自己了;如果存心是讓大家看見你有真實經歷,看見你有變化、你有真理實際,能高看崇拜你,那這個存心就是錯誤的,這就是在顯露自己、見證自己了;如果你談的經歷見證是虚假的、是摻水分的,想蒙蔽别人,不讓别人看到你真實的情形,不讓你的存心、敗壞或者軟弱、消極暴露在别人面前,這樣説話就是在欺騙人、迷惑人了,這屬于作假見證,這是欺騙神、羞辱神,是神最恨惡的。這幾種情形都有明顯的區别,都是根據存心來分辨的。你如果對别人有分辨了,就能看透别人的情形,那你對自己也就有分辨了,也能看透自己的情形。
有些人聽了這麽多道之後還照樣高舉見證自己,對這類人你們怎麽對待?加以分辨、揭露,遠離他。他説的話有參考價值可以采納,如果没有一點兒參考價值就弃絶他,别受他的影響。如果他是帶領就揭露、檢舉、弃絶他,不接受他的帶領,説:「你盡見證高舉自己,盡麻痹控制我們,讓我們受迷惑,我們都離神遠了,心裏都没有神只有你了,我們現在要站起來弃絶你。」就得這麽做,互相監督,監督自己也監督他人。你們是不是經常在人面前撓頭皮,或者總説自己幾頓飯没吃了,其實背後没少吃零食?有時候環境不許可,一個月没洗澡這很正常,或者工作太忙少洗一次澡、少洗一次頭,這都是常事,這是人該付的代價,這不算什麽,别小題大做。要是真有人拿這事小題大做,有意識地當着别人的面撓頭皮説幾天没洗頭了,或者有意識地在人面前喝藥,或者假裝身體很不好、很累,大家就起來揭露,對他表示反感,這樣就把這些無耻之徒限制住了。本身就是假冒為善,就是作秀給人看的,然後還讓人對他的這種行為表示贊許,向他投來羡慕、佩服、贊賞的目光,這不是騙人嗎?這些做法就跟法利賽人拿着聖經在十字路口禱告一樣,没有什麽區别。一説法利賽人拿着聖經站在十字路口讀經或者禱告,他覺得「那太丢人了,我可不做那事」,但他故意當着人的面喝藥、撓頭皮,他就不知道這是同一個性質的事,他就看不透。以後遇到這類事你們就得學會分辨揭露,把他的假冒為善都揭露出來,他就不敢這樣了,得給他點壓力,讓他覺得這種做法、行為、性情可耻,人都厭憎。人都厭憎到這種程度了,神厭不厭憎?神就更厭憎了。本身你什麽也不是,即使不高舉見證自己也够可憐了,如果這麽可憐還高舉見證自己,是不是讓人噁心呢?本來你在盡本分上就没有忠心,辦事也没有原則,各方面都没達到神的要求,這就已經很麻煩了,你再高舉見證自己,這是不是更難辦了?這就離神的要求更遠了,離達到蒙拯救的標準差得更多了。
你們説,高舉見證自己到底是什麽性質的問題?撒但把人類敗壞到這個程度,是不是人性理智都不正常了?你們現在盡本分還有没有高舉見證自己的表現?誰説説?(我有一個表現,盡本分熬夜到很晚的時候會在聚會群組裏發個信息,這樣别人就知道我這麽晚還没睡覺,就會認為我能受苦付代價。我自己這樣做過,也經常見别人這樣做。)看來這樣的人大有人在,不在少數。做這事是不是多餘啊?多愚蠢啊!誰再説説?(我有一個表現,看見教會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我就會張羅着要解决,外表給人一個假象,好像我很有熱心,但很多時候話説出去了并没有做實事,做事没有進度也没有效率,最後問題還是没得到解决就不了了之了。就是用外表的熱心把人蒙蔽了,也掩蓋了自己不實行真理的真相。)這是説空話説大話不辦實事,讓人看着那股勁頭好像實行真理似的,但到做事時却不脚踏實地去做,只是喊喊口號,最後虎頭蛇尾不了了之,這種表現也帶有迷惑性。以後再臨到這類事會不會分辨了?(現在有一點分辨了。)那有没有扭轉的方向啊?如果再臨到這類事,你可以分兩步走:第一步,先衡量自己能不能把這事做好,如果能做好就認真地、實際地去做;第二步,要在神面前禱告,求神帶領你怎麽做,在做的時候還要接受大家的監督,同時你自己得有配合的心志,跟大家共同配搭把這事完成。學會做事有步驟,能脚踏實地地做事,這個問題就解决了。總説空話、説大話、放空炮,做事的時候就像蜻蜓點水似的走過程,一點兒也不踏實,這就是痞性。既然你能看出教會工作中有問題,能提出來該怎麽解决,證明你有可能具備這個潜質、有這個工作能力把事情做好,只是人裏面性情有問題,做事浮躁,不願付代價,就只注重空喊口號。發現問題了,你先看自己能不能解决,如果能解决就把這事擔起來,并且擔到底,把這事做完,把這個責任盡到、盡好,能在神面前交賬,這叫盡本分,這叫脚踏實地地做事、做人。如果這個問題你解决不了,那就向帶領反映,看安排誰去做合適。首先你得把自己的責任盡到,這樣你就守住本分了,地位就站對了。發現問題之後,你解决不了但你能反映,這是第一責任盡到了;如果感覺這事是自己該盡的本分,也是自己能够得上的,就應該尋求弟兄姊妹的幫助,先交通原則確定方案,然後再一起和諧配搭把這事做成,這是第二責任。這兩方面責任你都能擔起來,這就是盡好本分了,你就是一個合格的受造之物了。人的本分無非就是這兩方面,你看到的、你能做到的你都能把它擔起來,把本分盡好,你就合神心意了。
高舉見證自己還有什麽表現?(我最近有一個表現,就是盡本分整天忙于做事,對于教會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并没有實際去解决,而是糊弄過去了,但有些人看我每天忙着盡本分就對我高看佩服,我這是不是也有高舉見證自己的成分呢?我看不透這事,總受點轄制。)這是見證自己嗎?你盡本分忙碌,能受苦,没有怨言,神選民高看佩服你這是正常的事,這不是你見證自己造成的。你只是忙于盡本分,没有炫耀自己、顯露自己,也没有大談特談你自己受苦的經歷,這與見證自己就没有什麽關係了。但很多人盡本分外表看着好像挺忙,其實也没有忙出什麽成果,又没有解决什麽問題,那這種忙神稱不稱許呢?明明很簡單的問題,明白真理掌握原則的人可能兩個小時就解决了,你却要忙活一天,自己還覺得挺疲勞、受苦挺大,這是不是窮忙瞎忙啊?這樣盡本分能得着神的稱許嗎?(不能。)工作效率太低啊!這事就得尋求真理原則了。有些時候事情很多,是真忙,這個忙正常,但有時候没有那麽多事,人也很忙,這是怎麽造成的?有一種原因就是你的工作計劃安排得不合理,這就得抓住關鍵本職工作,合理規劃安排,提高盡本分的效率,瞎忙窮忙神是不稱許的。還有一種情况,就是你存心讓人感覺你很忙,用這樣的方式、假象來蒙蔽别人。有的帶領工人每次聚會不解决實際問題,一個勁兒地瞎議論,盡跑題,説了半天也説不到關鍵點上,這種不求效率、不求進度的忙也叫瞎忙。瞎忙,這是什麽態度?作工作走過程,應付糊弄,打發時間,最後還覺得「不管别人怎麽看,不管神怎麽看,總之我求個良心平安就行了,反正我没閑着,没有白吃飯」。外表看你是没閑着,也没有白吃飯,每天除了聚會就是盡本分,做的事都與教會工作有關,其實你内心深處知道,你做的這些事根本就没用、没有價值,都是走過程,這裏面就有問題了。那你這本分盡得怎麽樣?你明知道這裏面有問題,你却不尋求真理解决,這就是應付糊弄,麻木、剛硬。你盡本分這樣應付糊弄、拖延時間,會有什麽後果呢?肯定得不着神的稱許,因為你辦事没有原則、没有效率,這樣盡本分就純屬效力了。如果對付、幫助也不悔改,還能發怨言、消極怠工,就只能被淘汰了。所以,如果不追求真理解决應付糊弄的問題,盡本分的時間再長也没有用,也够不上忠心盡本分的標準。這個問題就值得反省了。神要求人辦事有原則,要求人實行真理,要求人做誠實人,這些真理都得進入,盡本分就能達到果效了,起碼能達到按原則辦事,這是提高效率的根本、關鍵所在。没有真理原則,不管盡本分怎麽忙碌,每天忙多長時間,都不會有真實的果效。神看人盡本分有没有忠心,不是看盡本分時間多長,而是看實際果效,看工作效率,看人辦事有没有原則、符不符合真理。簡單地説,就看人盡本分有没有真實的經歷見證,有没有生命進入。如果一點兒真理實際都没有,那就屬于效力者了;如果盡本分能實行真理辦事有原則,那就是神子民盡本分的標志。這樣比較人就能明白只有盡本分合格的才是神子民,盡本分不合格的、總應付糊弄的就屬于效力者了。如果能達到明白真理辦事有原則,這樣的人盡什麽本分都不在話下了,只要摸索一段時間就能達到合格的盡本分了。對于一些素質太差或者總是應付糊弄的人就很難達到要求了,他們的盡本分只能是效力而已。像那些渾人、二杆子還有人性太壞、不務正業的人,怎麽交通真理都不接受,還照樣胡作非為,這樣的人只能被淘汰,想怎麽信就怎麽信去吧。所以,盡本分如果没有原則,每天窮忙瞎忙,就得趕緊尋求真理解决,達到按原則辦事。每天能達到正常地盡本分,不要只滿足于忙多長時間,關鍵得有效率,能出成品活,這樣的人才是神稱許的人,才是忠心盡本分的人。
現在有許多人跟隨神都在盡着自己的本分,但是有一部分人始終不追求真理,他盡本分都是任意妄為,憑己意行事,想怎麽做就怎麽做,大錯誤不犯,小錯誤不斷,尤其是每天外表上很忙,但實際上没幹多少正事,就是混日子,也可以説就是混飯吃,這樣的人是不是很危險哪?如果一直用這樣輕慢的態度對待本分、對待神的托付,會有怎樣的後果呢?作工作没果效,撤换本分這是輕的,如果作惡多端就應該清理出去,這樣的人神就把他交給撒但了。交給撒但意味着什麽?就是神不管了,神不拯救他了,人就開始走歪歪道了,然後就受懲罰了。明白了吧?現在正是神顯明人的時候,你一時不走正道,神會藉着實際環境給你機會讓你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但當你知道這是神給你一段時間讓你反省,是神給你的最後一次機會,如果你仍不回轉,還是硬着頸項應付糊弄地盡本分,那神就要作事了。神要毁滅尼尼微城的時候,神是不是直接毁滅啊?不是。神作事的第一個步驟是什麽?先通知約拿,明確地告訴約拿這件事的前因後果與神的意思,之後約拿就去了尼尼微城,走遍各個角落宣告説:「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拿3:4)所傳達的話達到每一個人的耳中,就是城中男女老幼、各行各業的人都聽到了,家喻户曉,就連他們的王都聽到了。為什麽要這麽做呢?從這事上看到,神拯救人或者顯明人、懲罰人,神對待人的方式是有步驟、有原則的,不是一時興起,看這人不順眼立刻就滅了,而是有一個時間差。留有這個時間差的目的是為了什麽?(讓人悔改。)就是讓尼尼微人知道神要作的事,讓人反省,然後一點點地理解神的意思,達到逐步地有回轉。人認識這事有個過程,這四十天就是神留給人回轉的時間,如果四十天之後人還不回轉,不向神認罪,那神就要按着神所説的成就這事。因神既説必算,既算必成,這是一點不假的。那尼尼微城的每一個人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是什麽反應?他們是馬上披麻蒙灰嗎?不是,這有一個過程。剛開始人有可能質疑,「神要毁滅我們,真是神説的啊?我們怎麽了?」之後各家各户就互相通告、互相議論這事,覺得這是危機來了、生死存亡的關頭來了,那該怎麽辦?是認罪悔改,還是懷疑、反抗?如果真懷疑、反抗,後果就是四十天之後被毁滅,如果是認罪回轉,那還有一綫生機。從底層到上層討論了多少天之後,老百姓中極個别的人能有認罪回轉的態度,能跪拜、獻祭或者有些好的行為表現,但是這裏有個最關鍵的人物把這座城救了,是誰?就是尼尼微王。他下令全國上下從國王到最小的一個百姓都要披麻蒙灰,向耶和華神認罪悔改。他這樣一做,城裏還有人敢不做嗎?王有這樣的權力,他如果用手中的權力做壞事,那全國的人都跟着遭殃,但他運用手中的權力做一些好事,做敬拜神、向神回轉的事,這座城就存留下來了,全國的人就得救了,就有被赦免的希望了。這是不是在他的一念之間哪?他如果説,「不管你們誰願意悔改,我不悔改,你們愛咋咋地,反正我不相信這事,我也没作什麽惡,再説我有地位,神能把我怎麽樣?還能取締我這個地位?城没就没了吧,没有你們這些老百姓,我照樣當王!」他如果有這樣的想法、有這樣的思想呢?那老百姓得救的人數就少多了,有可能最終神會選擇性地把這些願意悔改的人帶出來。帶出來之後,那些寧死不悔改的人與那座城就要被毁滅,當然那個王也包括在内,而那些願意悔改的人,神把他們帶出那城之後就能活下來了。但是,這裏最好的一件事是尼尼微王能够帶頭披麻蒙灰,并告訴城中所有的百姓,無論男女老幼,無論是誰,多大的官、多低賤的人,從貴族到平民都要披麻蒙灰向耶和華神跪拜,俯伏認罪,表達他們回轉的態度,離開所行的惡道,弃掉手中的惡,向神悔改,祈求神不要毁滅他們。尼尼微王帶頭向神認罪悔改救了全城的百姓,很多人就跟着沾光了,他帶頭這樣做他的權力就有價值了。這個國王能帶領百姓向神回轉是蒙神紀念的事。
敵基督高舉見證自己這方面的内容交通得這麽細,這對你們有没有好處?這麽反覆地交通,舉例子、講故事,用不同的方式、詞語來形容、定義,如果人再不明白那就真不通靈了,真不通靈的人就不可挽救了。交通這麽細的目的是為了什麽?就是讓人聽完這些話明白的、接受的不是道理,不是字面的意思,也不是一種説法,而是一種實情,是與人的實質、人的生存、人的生活有關係的一些原則、真理。如果你們能把這些説法或者所講的例子跟自己的實際情形或者自己在生活中的流露對號入座,那你們就能明白真理了,就是通靈的人了。能對號入座就是每講一個例子、每説到一件事情與要交通的這方面真理是什麽關係,與你自己的情形和流露是什麽關係,你會結合了,能運用上了,那你就通靈了,你就有希望進入真理實際,你就能明白真理。如果怎麽講你也不明白,跟自己對不上號,你怎麽聽都感覺與自己所流露的、與自己的本性實質没有關係,結合不上,這就真是擀麵杖吹火——一竅不通了,這就是不通靈。這樣的不通靈的人就只能效力了,進入不了真理實際。人要蒙拯救得進入真理實際,要進入真理實際就得能聽懂這些話,聽懂我説的這些故事、情節,每一件事情、每一種流露,每一類人的實質與情形表現是什麽,達到能與自己對上號,這才能明白真理,如果達不到就没法明白真理。就像人養鷄,養到半年的時候還没下蛋,能不能説這鷄就不下蛋哪?(不能。)如果這鷄養了三年了,主人又給吃穀物、吃青菜,怎麽吃都不下蛋,那能不能説這鷄就不是下蛋的鷄?(能。)那談到人,有的人怎麽聽道也不明白,你怎麽交通真理他也不明白,這就是不通靈的人。還有一種人,他聽完了能明白但就是不實行、不回轉,這就完了,這就跟所多瑪城的人一樣,注定是被毁滅的對象。敵基督就是這類人,你怎麽交通真理他都不回轉,他這個性情僅僅是剛硬嗎?(不是。)他是有一種與神敵對、仇視真理的本性實質,這種人就談不上什麽明不明白真理了。他與真理為敵,敵視真理、敵視神、仇視正面事物,所以你交通真理他不當成真理聽,他當成一種理論、學術、道理去聽,聽完後裝備到自己心裏,之後好去賣弄,去賺取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地位名利,他是這個目的。不管怎麽交通真理、講什麽例子,你也感化不了他,也扭轉不了他的意圖,改變不了他的做事方式,這就不是追求真理的人。聽完真理不接受、不實行的人,真理都不能改變他,神也不會拯救這類人,這種人基本上可以定性為仇視真理的人,更具體一點説就是敵基督。這就是敵基督與普通的人的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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