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追求真理(九)

這段時間,咱們一直在交通德行方面的話題,上次交通了其中一條説法,「打人不打臉,揭人不揭短」,今天交通「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這也是傳統文化對人德行方面提出的一條要求。這個説法涉及到人哪方面的德行?是不是要求人要大度、寬容?(是。)這是對人性度量方面的要求。這個要求標準是什麽?關鍵點在哪兒?(得饒人處且饒人。)對了,就是該饒恕人的時候就要饒恕人,不要太咄咄逼人,别把人逼得没有活路。這條德行説法對人的要求就是要大度,不要斤斤計較,與人交往或者辦事時,若是産生了糾紛或者有了矛盾、過節兒,對待有過犯的一方不要要求太高,不要過分,不要太苛刻,該饒恕的時候就要饒恕,該有度量的時候就要有度量,要心懷天下、心懷人類。人有這麽大的度量嗎?(没有。)人没有這麽大的度量。人的本能對這類事情的承受能力有多大,達到什麽程度是正常的,人都不清楚。對待曾經傷害過你的人、曾經仇視過你的人,或者奪取過你利益的人,正常人的基本態度是什麽?就是恨。當人心裏産生恨的時候,能不能達到「得饒人處且饒人」啊?不容易達到,多數人達不到。對于多數人來説,憑着人性中具備的良心理智能不能達到饒恕對方,既往不咎?(達不到。)説達不到也不太貼切,為什麽説不太貼切呢?那得看是什麽事,事情有大有小,問題的嚴重程度也不同,得看嚴重到什麽程度。如果别人只是偶爾説話傷到你,一般有良心理智的人就覺得,「他也没有惡意,説話有口無心、口無遮攔,看在相處多年的份上,看在某某人的份上,或者看在某件事的份上,就不跟他計較了。俗話説得好,『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只是一句話的事,没傷着什麽面子,也没損害任何的利益,更没影響到我的地位、前途,我就不計較了」。臨到這些小事,人能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但若有人真傷害了你的切身利益,或者傷害到你的親人,甚至對你的傷害影響到你的一生,你還能不能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了?比如,有人殺了你的父母,還要株連九族,你對這樣的人能不能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做不到。)任何一個有血性的正常人都做不到,這一條説法根本就約束不住人的深仇大恨,當然更影響不了人對這事的態度與看法。不管人是有意無意地傷害了你的利益,影響到了你的前途,還是有意無意地傷害了你的身體使你殘疾了,或者留下什麽傷痕了,或者是給你的精神世界、心靈深處帶來陰影了,你能不能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不能。)你做不到。所以説,傳統文化要求人在德行方面要做到寬容、大度,人能做到嗎?這是不容易做到的,這得根據臨到的事對人的傷害、影響到底有多大,人的良心理智能否承受得了來决定。如果傷害不大,人能承受得了,没超出人性的承受能力,就是作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可以承受得了這些事,怨氣、仇恨可以化解,相對容易放下,那人就能做到寬容對方、饒恕對方,就能做到這一點,不需要任何傳統文化德行方面的説法約束你、教導你或者指引你怎麽做,這是正常人性具備的,你能達到。如果這件事對你傷害的程度不太深,對你身、心、靈的影響不是很大,你很容易做到這一點,但是,如果這件事對你的身、心、靈影響很大,讓你這一生都不得安寧,常常為此事感到抑鬱、憤怒,也常常因為此事心情灰暗、失落,用仇視的眼光看待這個人類、看待這個世界,内心没有平安、没有快樂,這一生幾乎都活在仇恨中,也就是這事已經超出了正常人性所能承受的範圍,那作為一個有良心理智的人就很難做到得饒人處且饒人了。如果有些人能做到這一點,這是個特殊情况,但這得建立在什麽基礎上?得具備什麽樣的條件?有些人説:「那得入佛教,放下仇恨,立地成佛。」這在世人中也許是一條可以解脱的路,但僅僅只是解脱。所謂的解脱是什麽意思呢?就是人遠離人世間的紛争、仇恨、殺戮,也就是俗話説的「眼不見,心不煩」。你遠離它了,看不到了,這事在你的内心深處影響不大了,隨着時間的流逝逐漸地淡忘了,但并不是就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了。人達不到饒恕,達不到對此事有寬容、能包容,能徹底放下,只不過是在内心深處淡化了,對這事感到無所謂了,或者只不過是因着佛教的一些教導使人勉强不活在仇恨中,不再被人世間的這些愛恨情仇所纏繞了,這只是被動地、勉强地遠離了這些充滿愛恨情仇的紛争之地,但并不是就能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了。因為什麽呢?就正常人性而言,人對于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如果對自己的肉體、精神、心靈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就是人難以承受的壓力或者傷害,不管人具備什麽東西,他都承受不了。什麽叫承受不了呢?就是人的正常人性與思想觀點都没法抵禦、没法化解這些東西。用人的話説,就是人承受不住了,超越人的承受底綫了,用信神之人的語言説,就是没法理解、看透,没法接受這事。那没法抵禦也化解不了這些仇恨,能不能達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呢?(達不到。)達不到的言外之意是什麽?就是正常人性不具備這樣的度量。比如,有人殺了你父母,滅了你九族,你能不能把這事放下?能不能化解這個仇恨?能不能達到看到你的仇人就跟看到平常人一樣,想到你的仇人就跟想到平常人一樣,身體無感、思想無感、心靈無感?(不能。)没有人能做到,除非他信了佛教,親眼看見因果報應的事,他才能放弃殺人報仇的念頭。有人説:「我心地善良,如果有人把我父母殺了,我就能饒恕他,不會找他報復,因為我最相信因果報應。『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句話説得太好了,冤冤相報何時了啊?再説,他已經認錯了,還向我磕頭求饒了,這仇就算報了,饒了他吧!」人能這麽大度嗎?(不能。)人達不到這個。别説你能抓住那個仇人,就算你抓不住他,你每天想的、心思裏念念不忘的都是報仇。因為這件事對你傷害很大、對你影響很大,作為一個正常人來説,肯定是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連夢裏都是家人被殺害的場景、自己報仇的場景,就是這件事能影響你一輩子,直到你閉眼離世,這麽大的仇恨人根本就放不下。當然,有比這還輕一點的,比如,有人當衆打了你一記耳光,讓你當衆出醜、受羞辱,你就這樣不明不白地被他侮辱了,之後很多人用歧視的眼光看着你,還嘲笑你,使你在人中間抬不起頭,這事比殺你父母、家人輕多了,即使這樣,人都很難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因為發生在你身上的這些事已經超出了正常人性能承受的範圍,它對你的身心,對你的尊嚴、人格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你不可能忘記,不可能放下,所以你就很難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這是很正常的。

從剛才交通的這些方面來看,中國傳統文化中提到的「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德行説法就是約束、開導人的道理,只是對小的過節兒、鷄毛蒜皮的矛盾能起到點緩解作用,但對于有深仇大恨的人來説根本就不起作用。那提出這條要求的人到底了不了解人性呢?可以説,提出這條要求的人并不是不了解人的良心理智能承受的範圍有多大,只不過提出這個理論就能顯得他們文雅、高尚,能讓人贊成,能得到人的吹捧罷了。其實,他們心裏很清楚,如果有人傷害了一個人的尊嚴、人格,傷害了他的利益,甚至影響到他的前途,影響了他的一生,那從人性的角度上來看,他必要報復,他再有良心理智也不會善罷甘休的,頂多就是報復的程度、報復的方式不同罷了。人生活在這個現實的社會中,生活在這樣一個没有人權、極端黑暗邪惡的社會環境、社會背景之下,人與人之間的争鬥、殘殺從來就没有止息過,就是因為人在自身受到傷害的情况下都能采取報復,受傷害越重,報復的心越强烈、報復的手段越殘酷。那這個社會的風氣會怎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會怎樣?這個社會不就充滿了殺戮與報復嗎?所以,提出這條要求的人用一種很隱晦的方式告訴人不要報復,用「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條德行説法約束人的行為,當人遭到不平等待遇的時候,在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侮辱、受到傷害的時候,讓人受到這一條德行説法的影響能三思而行,不要衝動,不要有過激行為。如果這個社會上的人在遭到不公平待遇的時候,無論這些待遇是從國家來的、從社會來的,還是從自己身邊接觸的人來的,人都要報復,那這個人類、這個社會是不是很難管理呀?有人群的地方就免不了争鬥,就常常有仇殺,那這個人類、這個社會是不是就很混亂?(是。)社會混亂是便于統治者管理還是不便于統治者管理啊?(不便于管理。)因着這個原因,這些所謂的社會教育家、思想家就提出了「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樣一條德行説法來勸勉人、開導人,讓人在遭到任何不公平待遇或者任何歧視、侮辱甚至糟蹋、踐踏的時候,無論人的心靈、肉體受到多大痛苦都先不要想着報復,而是要想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道德經,讓人都不自覺地接受傳統文化這些德行説法的約束,從而達到約束人的思想、約束人的行為,化解人思想裏對他人、對國家、對社會的仇恨。當人性裏該有的這些仇視、憤怒還有人本能地維護自己尊嚴的這些思想被化解的時候,這個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争鬥、仇殺是不是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是。)比如,有的人説:「算了吧,忍一時風平浪静,退一步海闊天空。俗話説,『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他殺我家人的時候也是有原因的,一個巴掌拍不響,雙方都持守自己的理,再説人都死這麽多年了,還提那事有什麽用呢?得饒人處且饒人,人要學會大度才能放下仇恨,放下仇恨人活得才快樂。」還有的人説:「過去的事不提了,如果他不再像以前那樣跟我斤斤計較、仇視我,我也就不跟他争了,這篇就算翻過去了,俗話説得好,『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不管是誰,當他們要報復人的時候忽然有了收斂,他們説的話、他們的行為還有他們的理論根據是不是基本上都是受「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個思想觀點的影響所産生出來的?(是。)還有的人説:「争什麽争!男子漢大丈夫,這點事都放不下!人家宰相肚裏都能撑船,咱們不説撑船,起碼也得有點度量吧!人活着不都得大度點嗎?退一步海闊天空,那麽斤斤計較、争來争去讓人看了笑話。」這些説法與思想觀點集中地表現了人對世事的一種態度,這種態度不外乎就是出于「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類道德經的説法,人都是受這些説法的薰陶、影響,覺得這些話對勸勉、開導人有些作用,就把這些話當成對的、正確的東西了。

人能放下仇恨主要是因為什麽?一方面受「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條德行説法的影響;另一方面,人還有一種擔心,擔心如果自己斤斤計較,常常仇恨人,不能寬容人,在社會上就無法立足,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讓人笑話,所以人就必須無奈地、不得已地咽下這口氣。人活在這個世界中,一方面從人的本能來看,人没法承受這些壓迫、無理的傷害與不公平的待遇,就是人的人性裏不具備承受這些東西的能力,所以「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要求的提出對任何一個人來説都是不公平、不人道的;另一方面,這種思想觀點當然也影響或者扭曲了人對這些事的觀點、看法,使人不能正確地對待這些事,而是把「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類説法看為正確的、正面的事物。當自己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時,人為了避免輿論的譴責而不得已地把自己受到的侮辱、不平等的待遇憋在心裏,壓在心頭之下,等待機會報復。雖然人口裏也説點好聽的話,「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算了吧,不用報復了,這一篇翻過去了」,但是從人性的本能上來説,他永遠不會忘記這件事對他造成的傷害,就是這件事對他肉體與心靈造成的傷害是永遠都磨滅不掉的,没法消失。人所謂的「忘記仇恨吧,這事都過去了,這一篇翻過去了」,那只不過是一個表象,這個表象的形成不外乎就是受「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種思想觀點的束縛、影響。當然,人也被這種思想觀點禁錮着,認為自己如果不做到這一點,没有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樣的心胸、這樣的度量,就會被人瞧不起,會被世人詬病,更會在這個社會上或者在人群中被人歧視。被人歧視的後果是什麽?就是當你跟人接觸、辦事的時候,人會説,「這傢伙小肚鷄腸,有仇必報啊,跟他打交道得小心點兒!」這樣你在這個人群中辦事無形中就多了一道坎。為什麽能多這一道坎呢?因為整個社會都受「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種思想觀點的影響,而且整個社會的風氣都是推崇這種思想的,整個社會都被這種思想所禁錮、影響、控制,你要是做不到的話,就很難在這個社會上立足,也很難在人群中生存。所以有些人就不得已地屈服于這種社會風氣之下,隨從「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種説法、這種觀點,委屈地活着。從這些現象來看,那些所謂的道德家提出這些道德思想觀點的説法是不是有一定的存心目的?他們是不是為了人類活得更自由,身、心、靈更得釋放?是不是為了讓人活得更幸福?很顯然不是。這些德行的説法根本就不是為人類正常人性的需要而服務的,更不是為了使人活出正常人性而提出的,而是完全為統治階級控制人民、穩定政權服務的,是為統治階級效力的,是為統治階級管理好社會秩序、社會風氣而提出的。他們用這些東西約束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約束每一個個體、每一個群體、每一個團體,約束各個團體形成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有這樣的道德思想觀點的灌輸、影響、薰陶,社會主流的道德思想觀就産生、形成了。這個社會道德、社會風氣的形成不是更有利于人類的生存,不是更有利于人類思想的進步、净化,也不是更有利于人類人性方面的提升,相反,因為這些道德思想觀點的産生,人類的思想被禁錮在一個可控的範圍裏,那最終受益的是誰?是人類還是統治階層?(統治階層。)對了,最終受益的是統治階層。就是有這些道德經作為思想基礎、德行基礎的人類更容易被統治,更容易做順民,更容易被擺布,更容易事事、處處都受制于道德經的各種説法,更能受制于社會制度、社會道德、社會風氣、社會輿論。這樣,在一定程度上,生活在同一個社會制度、道德環境、社會風氣之下的人,他們的思想觀點、做人的底綫基本上是統一的,因為他們的思想觀點是經過這些所謂的道德家、思想家、教育家一番加工、一番規範而被統一的。其實,這個「統一」指什麽?就是所有被統治的人,包括人的思想、正常人性都被這些道德經的説法給同化了、禁錮了,人的思想都受到限制,人的口、人的大腦也同時被限制了,每個人都被迫接受了這些傳統文化的道德思想觀點,一方面用這些思想觀點來衡量、約束自己的行為,另一方面也去衡量别人、衡量這個社會,當然,同時也被以這些道德經的説法為中心的社會輿論所控制。一旦你覺得自己的做法違背了「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條説法,你心裏就很不是滋味,就很不自在,你很快就想到,「如果我不做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點,如果我像小脚女人那麽斤斤計較、小家子氣,有點仇恨也不放下,總把仇恨放在心裏,會不會被人笑話啊?會不會被同事、朋友歧視啊?」所以你就得把自己偽裝得特别大度。人有這些表現,是不是就是受社會輿論的控制了?(是。)在客觀上,你内心深處有一個無形的枷鎖,就是整個社會的輿論還有社會的譴責對你來説是一種無形的枷鎖。比如,有些人知道信神好,信神能蒙拯救,信神是走正道,不做壞事,但他剛開始信神時就不敢公開,不敢承認自己是信神的,甚至不敢傳福音。為什麽不敢公開讓人知道呢?這是不是受大環境影響啊?(是。)那這個大環境給你帶來的影響、約束是什麽?你為什麽不敢承認自己是信神的?為什麽連福音都不敢傳?除了在專制獨裁國家有信仰的人受迫害那種特殊情况之外,就是來自社會輿論的種種説法你都承受不了。比如,有的人説你信教了不顧家了;有的人把你妖魔化,説信教的人都要成仙了,不食人間烟火;有的人説信教的人都不吃飯,幾天幾夜不睡覺都不睏;還有的人説的話更難聽。你剛開始不敢承認自己信神是不是就受這些東西影響啊?這些東西在社會大環境之下是不是就影響到你了?(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你的心情、傷到你的臉面了,所以你就不敢公開承認自己是信神的。因為這個社會對有信仰的人、對信神的人不友好,敵視,甚至有些人還説一些不堪入耳的侮辱、毁謗的話,你承受不了,你就不敢公開承認自己信神,出去聚會還得偷偷摸摸的,像做賊一樣,很怕别人知道了會説一些毁謗的話,你只能忍氣吞聲,就這樣默默地忍受了許許多多的痛苦,但也因為受了這麽多痛苦得着了不少造就,看透了不少事,還明白了一些真理。

「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德行的説法剛才交通了挺多。從人性的角度上來看,這一條是要求人在度量、心胸方面起碼該具備的一種德行,事實上,從人的人權、尊嚴、人格還有人性所受到的傷害、影響上來看,只用「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句類似江湖强盗、土匪的行話來安慰人、約束人,這對有良心理智的人來説是莫大的侮辱,是不人道的、不道德的。正常人性裏具備喜怒哀樂,喜、哀、樂就不説了,怒這是正常人性裏都具備的一種情緒,怒在什麽情况下會産生,會正常地表現出來?正常人性的怒火表現出來的時候,就是人的人格、尊嚴、利益還有人的精神、心靈受到傷害、受到踐踏、受到侮辱的時候,這時人很自然地、本能地會生氣,會産生憤怒甚至仇恨,這就是怒産生的原因與具體的表現。有些人無緣無故就生氣,一點兒小事就能使他發怒,人説話無意中傷到他就能氣得眼睛發紅,這是不是肝火太大啊?這都不涉及人的心靈、人格、尊嚴、人權與精神世界,他都能隨意發火,這可能是肝火太大的原因,什麽事都能流露出發怒的情緒來,這不正常。咱們這裏所説的是正常人性所表現出來的憤怒、生氣、發火、仇恨,這就是人本能的一些反應。就是當人的人格、尊嚴、人權還有心靈受到踐踏、侮辱、傷害的時候,人會憤怒,這個憤怒不是一時生點氣,也不是一時的情緒,而是當人的人格尊嚴、人的心靈受到創傷的時候人性裏很正常的一個反應。既然是人的正常反應,那這個反應可以説就是正當的,是合乎理性的,就不屬于犯罪,用不着約束。對于傷害人到這個程度的問題,就應該給予公正的解决、公正的處理。如果事情得不到合理解决,得不到公平的處理,還無理地要求人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對受害人來説是不道德、不人道的,這是人應該認識到的。

關于「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德行説法,咱們一共講了幾點?總結總結。這一條與其他那些德行説法的實質是一樣的,都是服務于統治階層、服務于社會風氣的,并不是從人性的角度出發而提出的。説這些道德經是服務于統治階層、服務于社會風氣的,這可能離你們信神所該明白的、能够得上的範圍遠一些,對于懂點政治的、懂點社會科學的、懂點人類思想的人還能够得上一些。那從人性角度上看,就是從你自身來看,你該怎麽對待這樣的事?比如,你曾經因為信神被抓入獄,受到酷刑折磨,大紅龍幾天幾夜不讓你睡覺,把你折磨得死去活來,不管你是男人還是女人,身體、心靈都遭受了百般的凌辱與折磨,也受到了那些魔鬼各種污穢、褻瀆的語言的侮辱、謾駡、攻擊。遭受這一番折磨之後,你心裏對這個國家、對這個政府是什麽感覺?(仇恨。)産生仇恨了,仇恨這個社會制度,仇恨這個執政黨,仇恨這個國家。以前看到國家警察就有一種尊敬之感油然而生,但經過他們這一番迫害、折磨、糟蹋之後,以前的尊敬之感蕩然無存,心裏就充滿了一個字——恨,恨他們太没有人性,恨他們太不講道德,恨他們就是畜生、就是魔鬼撒但。經過國家警察這一番折磨、糟蹋、侮辱之後,你雖然受盡了痛苦,但你看清了他們的真實面目,看見他們都是披着人皮的衣冠禽獸,都是仇恨真理、仇恨神的魔鬼,所以你對他們充滿了仇恨。這不是私人仇恨、私人恩怨,這是看透他們的邪惡實質所産生的,不是你想象、推理、判斷出來的,就是他們侮辱你、糟蹋你、迫害你的那一幕幕,包括每一個舉止、每一個動作、每一句話讓你内心深處充滿了仇恨。這是不是正常的?(是。)充滿仇恨之後,如果有一個人對你説,「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你就别活在仇恨中了,化解仇恨是對待仇恨最好的方法」,你聽了之後有什麽感覺?(噁心。)除了噁心還有什麽?你們説,這仇恨能不能化解?(不能。)化解不了,不共戴天的仇恨怎麽能够化解啊?如果有人用「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勸你放下仇恨,你能放下嗎?你會怎麽反應?你第一個反應就是,「什麽『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都是騙人的鬼話,那是站着説話不腰疼!這些散布傳統文化思想觀點的人,他們天天迫害基督徒、迫害好人,他們受這句話約束、影響了嗎?他們是不把人趕盡殺絶、斬草除根都不罷休啊!他們就是戴着假面具的魔鬼撒但,把人活生生地殘害死了還説兩句同情的話來迷惑人,這是不是太邪惡了?」你是不是這個反應,是不是這個心情啊?(是。)你的心情肯定是這樣的,誰勸你你就恨誰,甚至都想駡人。但有些人不理解,説「你為什麽能這樣呢?這不是恨人嗎?這不是凶惡嗎?」這是站着説話不腰疼。人都會反駁説:「我是人,我有尊嚴、有人格,但是他們没有把我當人待,而是像對待動物、畜生一樣對待我,讓我的人格、尊嚴受到了極大的羞辱,他們這是不是凶惡啊?他們凶惡你默許,我們反抗他、恨惡他你定罪,你是什麽東西啊?你是不是邪惡啊?他們不把我們當人待,用酷刑折磨我們,你還讓我們守人的德行,以德報怨,你這不是胡説八道嗎?你那是正常人性嗎?你那是偽君子,是假冒為善的人,你不但是凶惡至極,你還是邪惡無耻!」所以,當有人勸你説「算了,那事都過去了,不用計較了,你總那麽計較,最後傷害的是自己,人得學會放下仇恨,實行得饒人處且饒人」,你會怎麽想?你是不是會想,「什麽中國傳統文化,都是統治階級迷惑人、控制人的工具,他們從來不受這些思想觀點的約束,天天迷惑人、殘害人。我堂堂正正的一個人,被他們當成動物、畜生一樣肆意地玩弄、虐待,在他們面前受了那麽多的侮辱、糟蹋,被折磨得没有尊嚴、没有人格,連個人樣都没有,你還提什麽道德啊?你唱什麽高調啊?難道我被侮辱一次還不够,你還想讓他們再侮辱我一次啊?讓我放下這個仇恨,門兒都没有!」這是不是正常人性的表現?(是。)這是正常人性的表現。有些人説:「這不像正常人性的表現,這是煽動仇恨。」那他這種表現、他這個仇恨是誰造成的,你知道嗎?如果不是被大紅龍這樣殘酷地迫害,他能有這種表現嗎?他受到迫害説點心裏話怎麽就是煽動仇恨呢?撒但政權這麽迫害人,還不許人説心裏話呀?撒但迫害人還想封住人的口,不讓人仇恨,不讓人反抗,這是哪家的理啊?難道正常人性就不該反對壓迫、不該反對剥削嗎?就應該逆來順受嗎?撒但敗壞人類、殘害人類幾千年,信神的人明白真理了,就該覺醒,就該反抗撒但、揭露撒但、恨惡撒但、背叛撒但,這就是正常人性,是天經地義的,這是正常人性該具備的善行義舉,是神所稱許的。

不管從哪個角度上看,「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德行的説法都很不人道,很噁心。它讓被統治階層的人不管受到任何不公平待遇,不管人格、尊嚴、人權受到任何的打擊、糟蹋與傷害,都不要反抗,要逆來順受,不應該報仇,不要想着仇恨的事,更不要想着報復,而要做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是不是不人道?這很顯然是不人道的。要求被統治階層——老百姓都做到這一點,都有這樣的德行,那統治階層的德行是不是應該比這一條還高呢?他是不是更應該做到這一點啊?他做到了嗎?他能做到嗎?他用這一條去約束自己、衡量自己了嗎?他用這一條去對待他的百姓、對待他所統治的人民了嗎?(没有。)他從來不這麽做,他只告訴他的百姓不要仇視這個社會、不要仇視這個國家、不要仇視統治階層,不管在社會上、在人群裏受到任何不公平的待遇,不管身、心、靈受到多大的傷害,都要學會得饒人處且饒人。反過來,如果老百姓——他眼中的草民對他説一個「不」字,對他的地位、統治、權威有任何不同的説法、有任何不同的聲音,都要受到嚴厲的管制,更甚至會受到嚴厲的懲處,難道這就是給人民提倡「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的統治階級所該具備的德行嗎?在老百姓中,在被統治階層中,有一點風吹草動,有一點异動,哪怕是人的思想有那麽一點反對他們的意思,都要被消滅在萌芽狀態。他們控制人的思想、控制人的心靈,還要强制人對他們不折不扣地臣服,正所謂「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説來説去,統治者怎麽做都對,老百姓就應該被他迷惑、被他控制、被他侮辱、被他玩弄、被他糟蹋,最後被他吞吃;無論統治階級怎麽做都是對的,只要人活着,必須得做順民,對君王不能有二心,君王無論怎麽壞,他的統治無論怎麽不好,老百姓都不能説個「不」字,不能有反抗的思想,一定要順從。既然「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君王統治的老百姓都是他的臣民,那君王是不是應該為老百姓做「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的表率啊?因為老百姓愚昧無知,没見識,也不懂法律,會常常做出一些違法犯罪的事,那些君王是不是應該首先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啊?就把老百姓當自己的孩子一樣那麽饒恕,這是不是也是君王該做到的?君王是不是也應該有這樣的度量啊?(是。)那他是這樣要求自己的嗎?(不是。)君王在下令鎮壓宗教信仰的時候,有没有要求自己「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呢?他的軍隊、他的警察在殘酷迫害、酷刑折磨基督徒的時候,他有没有要求他的政府要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呢?他從來不這麽要求他的政府、他的警察,他還慫恿、强迫政府、警察必須對宗教信仰實行嚴厲鎮壓,甚至還發出命令,「打死白打死!」「一聲不響地將其打掉!」足見這個邪惡世界的君王就是魔鬼,就是魔王,就是撒但。他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他是用這些傳統道德的説法來約束人民、限制人民,很怕人民起來反抗他。所以説,統治階級用各種德行的説法來迷惑人,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限制、捆綁人民的手脚,讓人民順服他的統治,不許反抗。他用這些德行的理論來麻醉、欺騙人民,蒙蔽人民的眼睛,使人民能够對他俯首稱臣做順民。任憑他怎樣為所欲為、蹂躪百姓,不管他怎樣欺壓、剥削百姓,百姓只能逆來順受,絲毫不能反抗,就是死到臨頭也只能選擇逃亡,不能反抗,連反抗的想法都不敢有,甚至連鋤頭、鐮刀都不能看一眼或者放在身邊,就是小刀、指甲刀也不能帶在身上,以此來表明自己是順民,要永遠順服君王的統治,永遠效忠君王。效忠到什麽地步?没有人敢説「我們作為老百姓,得用傳統文化的思想觀點來監督、約束我們的君王」,也没有人發現君王作惡敢提點不同建議,否則會引來殺身之禍。很顯然,統治者不是僅僅把自己當成了老百姓的君王而已,而且還要做人民的主宰者、掌控者。在中國歷史上,這些皇帝都稱自己為「天子」。天子的意思是什麽?就是上天的兒子,簡稱「天子」。他怎麽不稱自己是「地子」呢?生在地上應該做地子啊,明明是在地上生的,為什麽説是天子呢?稱天子的目的是什麽?是不是想俯視衆生、俯視這些草民?他統治人的方式就是用高于一切的權力與地位來控制人民,也就是説,他掌權成皇帝了,就理所當然地騎在人民的脖子上作威作福,人民稍有怠慢就有被殺頭的危險,天子這個稱呼就是這麽來的。他如果説自己是地子,這顯得地位低下,就没有他所説的君王的威嚴了,就没法震懾被統治階層,所以他就往高了説,稱自己是天子,想代表天。他能代表天嗎?他有那個實質嗎?没那個實質還要代表,那就是冒充。這些統治者一方面仇視上天、仇視神,另一方面還要冒充天子,冒充是上天命定的,以便于他們的統治,這是不是不知羞耻呀?從這些事實上來看,這些德行方面的種種説法在人類中間流傳,目的就是為了限制人的正常思想、捆住人的手脚、限制人的行為,甚至限制人的正常人性範圍裏的種種思想、觀點與表現,從根源上來看,是為了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社會道德,當然達到這種效果也是為統治階級的長久統治服務的,但不管他們怎麽統治,最終的受害者還是人類。人類被這些傳統文化的種種思想觀點禁錮、影響,不但失去了聽見福音得着神救恩的機會,也失去了尋求真理走人生正道的機會,而且人民在統治者的控制下還不得不接受了許多從撒但來的各種毒素、各種邪説謬論等等反面的東西。在人類幾千年的歷史長河中,撒但就是藉着傳播知識、傳播各種思想理論教育、薰陶、迷惑人類直到現在,一代又一代的人被這些思想觀點深深地影響着,也深深地禁錮着。當然,在這些來自撒但的思想觀點的影響之下,人的敗壞性情愈演愈烈、越發嚴重,就是説,人的敗壞性情在此基礎上得到了助長與「升華」,深深扎根在人的心裏,導致人類否認神、抵擋神,深陷罪中不能自拔。對于「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德行説法的形成,以及人提出這條要求背後的目的,還有這條德行説法形成之後對人造成的傷害,等等各方面,咱們就交通這些,過後你們自己再慢慢揣摩。

傳統文化裏關于德行的説法對中國人來説都不陌生,這些東西對人形成的影響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你生活在這樣一個社會環境之下,你接受了這樣一種傳統文化道德方面的思想教育,你對這些東西很熟悉,但是你從來没有想過這些東西會有極大的負面作用。這些東西會給你信神、追求真理、進入真理實際帶來多大的攔阻,或者對你今後所走的道路會帶來多大的影響與攔阻,這些問題你們能意識到嗎?今天交通這個話題,你們應該多多揣摩、分辨,看透傳統文化在教育人類上到底起到了什麽作用,到底是個什麽東西,人應該怎麽正確地對待它。以上交通的這些話對你們認識傳統文化裏的東西是有幫助、有益處的,當然,這個認識不僅僅是認識傳統文化,而是認識撒但對人類的敗壞,還有撒但敗壞人類的種種方式方法,甚至具體到它灌輸給人的種種觀點,還有它對待世界、對待人類的各種方式方法、觀點、角度、立場等等這些。看透了傳統文化這些東西以後,你們應該做的不是僅僅迴避、拒絶傳統文化的種種説法與觀點,而是應該更具體地認識、解剖自己所遵守的、所奉行的那些德行説法給你帶來了哪些危害、哪些束縛與捆綁,對你做人的思想觀點,對你接受神的話、追求真理起到了哪些影響、攪擾、攔阻的作用,使你遲遲不能接受真理,遲遲不能明白真理,遲遲不能實行出真理,不能達到完全、絶對地順服神,這些正是人該反省、該認識到的,不能只是迴避、拒絶就完事了,必須能分辨、看透才行,這樣才能從心裏徹底地放弃傳統文化中這些似是而非的、迷惑人的東西。即使有些德行的説法在你身上不是根深蒂固的,只是在你的思想觀念裏時有時現,但也能攪擾你一時一事,如果分辨不透,你或許還能把某些説法、觀點當作比較正面的或者接近真理的東西,這是很麻煩的事。有些德行的説法是你心裏比較喜歡的,你心裏不但贊成,而且還覺得能拿到大面兒上,人聽了都會感興趣,都會當正面東西領受,那這些東西毫無疑問就是你最難放下的東西。雖然你没有承認它是真理,但它在你心裏也被認定是正面的東西,不知不覺就扎根在你心裏成為你的生命了。當你信神以後接受神所發表的真理時,這些東西自然就冒出來攪擾你,攔阻你接受真理,這些東西都是攔阻人追求真理的東西,如果分辨不透,很容易把這些東西跟真理魚目混珠,并列在同等地位上,這都能給人帶來一些負面影響。也可能你没有把「拾金不昧」「助人為樂」「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等等這些説法當作真理,也没有把這些説法當作衡量自己德行的標準、當作自己做人追求的目標,但是這不等于你没有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與敗壞。也可能你是一個比較不拘小節的人,你不在乎自己是不是拾金不昧、助人為樂,但是有一點你得明白、得清楚,你生活在這樣一種社會環境之下,生活在傳統文化思想教育的薰陶之下,你不可避免地會奉行人類所推崇的這些説法,起碼會將其中的幾條作為你衡量德行的標準,那這就是你該省察的。也可能你没把拾金不昧、助人為樂當成你衡量德行的標準,但是像「為朋友兩肋插刀」這樣的在你心靈深處認為特别高尚的説法却成了影響你一生的信條,或者成了你看人看事、做人做事的最高法則。這就説明什麽?雖然在你内心深處并不是有意地去推崇傳統文化,并没有有意地追隨傳統文化,但是你做人的信條,你做人的方式方法,你的人生目標,你追求人生目標的原則、底綫、信條根本就没跳出傳統文化,没跳出人類所奉行的仁、義、禮、智、信或者人類所推崇的德行的信條中的某一條,就是你根本没跳出這個範圍。説白了,只要你是敗壞人類,你是活着的人類,你吃人間的飯食,那你所奉行的做人、生活的原則不外乎就是從傳統文化來的這些德行方面的原則、信條。我説這些話、揭露這些問題,你們應該明白,也可能你覺得你身上没有這些問題,就不在意我説的這些話,其實,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這些問題,不管你有没有認識到,這是信神追求真理的人應該省察、應該明白的事情。

剛才講的「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是對人類的德行提出的一方面要求,咱們也解剖了這句話所存在的一些問題和對人類造成的一些影響,它給人類帶來了一些不良的思想觀點,給人的追求、生存帶來了一些負面的影響,這是人應該認識到的。那信神的人對于人性中的度量、心胸這方面的問題應該怎麽認識?怎麽從神領受是正確的、是積極正面的?這是不是也應該明白?(是。)要明白這些其實也不難,不需要猜,也不需要查考任何的資料,就從神在人中間所説的話、所作的工,從神對待各種人不同的方式所表現出來的神的性情中,就能知道神對待傳統文化這些説法、觀點的看法到底是什麽,神的心意到底是什麽。從神的心意、從神的觀點上來看,人追求真理就應該有路途了。人所奉行的「殺人不過頭點地」,就是把一個人的頭砍下來落在地上,這事就算了結了,不應該再追究别的,這是不是一種觀點?在人中間是不是普遍存在這種觀點?就是説,一個人從活着到肉體生命結束,這一生就了結了、結束了,無論這個人一生中做了多少壞事、有什麽愛恨情仇,都就此宣布結束,他這一生就算了結了。人都是這麽認為的,但是從神的話中、從神作事的種種迹象上來看,這是不是神作事的原則?(不是。)那神作事的原則是什麽?神根據什麽作這類事?有些人説神是根據神的行政,這話也對,但不完全,一方面是根據神的行政,另一方面也根據神的性情、神的實質來對待各類人,這就完全了。在神那兒看,一個人被殺了,頭落地了,這個人的一生是不是就了結了?(不是。)那神結束一個人的生命是什麽方式?神對待一個人的方式是這樣嗎?(不是。)神對待任何一個人的方式都不是殺人頭點地就完事了,神對待人類是有頭有尾、有始有終的。從一個靈魂投胎轉世為人,到這個人肉體生命結束後靈魂回到靈界,他何去何從,無論在靈界還是在物質世界,都得接受從神來的處理,最後是被賞還是被罰,都是根據神的行政,都有天規。就是神如何對待一個人是根據神給每個人所命定的一生的命運,他的命運結束之後,他所接受的是神所命定的罰惡賞善的法則、天規的處理。如果這個人在世上作惡很多,那他就得受很多的懲罰;如果這個人没怎麽作惡,還做了一些善事,那就應該賞。他是不是能接着投胎,是投胎成人還是投胎成動物,那就根據他這一生的表現。我為什麽交通這些呢?因為「殺人不過頭點地」後面還有一句「得饒人處且饒人」,在神那兒就没有這個和稀泥的説法、做法。神對待任何一個受造之物從始到終都在展現神的作為,都能讓人看見是神主宰人類的命運,擺布、安排人類的命運,然後根據一個人的行為表現來罰惡賞善,就是該罰就罰,按照神所規定的,這個人作多少惡該罰多少年、該罰多少代,靈界就按規矩一點不差地這麽執行,誰也不能更改,誰更改了都是觸犯了神所命定的天規,都要受到懲罰,毫無例外。在神那兒,這個天規不能觸犯,這意味着什麽?就是任何一個人無論作了什麽惡,無論觸犯的天規天條是什麽,最終的處理没有折中,不像人間的法律,有緩刑,或者可以説情,或者法官可以隨從己意、施好心,得饒人處且饒人,就不定他的罪了,不讓他受相應的懲罰了,在靈界没有這個説法,神會嚴格地按照自己制定的法則,也就是天規,來對待每一個受造之物的前世今生。不管人的過犯是大是小,不管人的善行是大是小,不管人的過犯持續多長時間,也不管人的善行持續多長時間,不管人的過犯過去了多久,也不管人的善行過去了多久,都改變不了造物主對待受造人類的方式。就是神所制定的天規是永遠不會變的,這是神作事的原則、作事的方式。從有了人類,從神開始在人類中間作工,神制定的行政,也就是天規没有變過。所以在神那兒,對待人類的過犯、善行還有人類的各種惡行最終都會有説法,任何一個受造之物都要對自己所做所行、所表現的付出應有的代價。但是,每一個受造之物因着對神的悖逆,還有所做的一些惡行、所留下的一些過犯而受到了神的懲罰,并不是因為神對人産生了仇恨。神不是人類中的一員,神是神,是造物的主,任何一個受造之物受到了懲罰都不是因為造物的主對人産生了仇恨,而是因為人觸犯了神所制定的天規、天條、律法、誡命,這個事實是任何人都不能改變的。從這一點上來看,在神那兒從來不會有「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個説法。我説這些話你們可能聽着有點不太明白,不管怎麽説,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你們知道,在神那兒没有仇恨,只有天條,只有行政,只有法則,只有神的性情,神不可觸犯的烈怒、威嚴。所以,在神那兒就不存在「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説法,你不要用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來衡量神,也不能把這一條往神身上套。往神身上套是什麽意思呢?就是有時候神施給人憐憫、寬容,有的人就會説,「你看,還是神好,還是神愛人,得饒人處且饒人,神才是真寬容人類呢,神才是胸懷最寬廣的,比人類的心胸寬廣多了,比宰相的心胸還寬廣呢!」這話對不對?(不對。)你若是這樣贊美神,這麽説貼不貼切?(不貼切。)這説法不對,不能用在神身上。人類是為了顯示自己的大度、寬容,為了標榜自己是寬容大度的人、是德行高尚的人,就要做到得饒人處且饒人,在神那兒,神的實質裏有憐憫、有寬容,憐憫、寬容這是神的實質,但神的實質并不等同于人類能做到得饒人處且饒人所顯示出來的大度、寬容,這是兩碼事。人類做到得饒人處且饒人的目的是為了讓人説個好,讓人説這人有度量、有風度,是好人,另外也是迫于社會壓力,是為了生存。人對人有點度量、有點胸懷,僅僅是為了達到一種目的,并不是奉行、遵守良心準則,而是為了讓人高看、崇拜,或者帶有一種存心、詭計,這裏面并不單純。那神作不作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事啊?神不作這樣的事情。有些人説:「神不是也饒恕人嗎?那神饒恕人的時候是不是就是在得饒人處且饒人呢?」不是,這裏有區别,人應該明白。人該明白的是什麽?就是人類所做的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些事情没有原則,是屈于社會壓力、社會輿論,為了偽裝自己是好人,出于這些不單純的目的,在戴着偽善的面具標榜自己是好人的前提下,人勉强這麽做,或者是迫不得已,想報復也不能得手,在没辦法的情况下,人勉强奉行這個信條,并不是人出于内心實質的流露,就是能做到這一點的人也不是真正的好人,不是真正的喜愛正面事物的人。那神能寬容人、憐憫人與人所行的得饒人處且饒人有什麽不同呢?你們説説有幾點不同。(神作事有原則。比如,尼尼微人真實悔改後得到神的寬容,從這事上看到神作事有原則,也能看到神的實質裏有對人的憐憫和寬容。)説得挺好。這裏的區别主要有兩點,剛才你們説的這一點挺關鍵,就是神作事是有原則的。神作任何一件事情都有清晰的界限、範圍,這個界限、範圍是人能理解到的,實際上就是有一定的原則。比如,神饒恕尼尼微人的過犯這事。當尼尼微人放下了手中的惡之後真實地悔改了,神就赦免了他們,答應不再毁滅這座城,這是神作事的原則。這個原則在這裏可以理解為什麽?就是底綫,按人類的理解、説法可以説這是神的底綫。尼尼微人只要弃掉手中的惡,不再像以前那樣活在罪中,不再像以前那樣背弃神,能够向神真實地悔改,這個真實的悔改就是神給他們的底綫。他們達到真實悔改了,神就饒恕他們了,反之,如果他們達不到真實悔改,那神的意念會不會改變?神之前毁滅這座城的决定、計劃會不會改變?(不會。)就是神給了他們兩種選擇:第一種,他們繼續手中的惡,那面臨的就是滅亡,整座城都被毁滅;第二種,他們放下手中的惡,披麻蒙灰向神真實地悔改,從内心深處向神認罪了,那神就饒恕他們,不管他們之前作了什麽惡,不管作惡的程度有多大,神定意因為他們的悔改不毁滅這座城。神給了他們兩種選擇,他們没有按第一種去做,而是選擇了第二種——披麻蒙灰向神真實地悔改,最終的結果是什麽?他們换得了神的回心轉意,就是讓神的意念有了轉變,改變計劃饒恕了他們,不再毁滅這座城。這是不是神作事的原則啊?(是。)這就是神作事的原則。另外,還有一點很關鍵,就是神的實質裏有愛、有憐憫,當然也有不容人觸犯、有烈怒,在尼尼微城要被毁滅的這件事上,神的這兩方面實質都流露出來了。當神看到這些人的惡行的時候,神的烈怒這個實質就發表出來了,流露出來了。神發怒是不是有原則的?(是。)這個有原則説簡單點就是有根據的,不是亂發怒,不是亂發火,更不是一種情緒,而是在一個背景之下産生出來的、自然流露出來的一種性情。神的烈怒威嚴不容觸犯,用人類的語言講就是神看到尼尼微人所行的惡事生氣了、發火了,準確的説法就是神發怒了,因為神有不容人觸犯的一面,看到人的惡行,看到反面事物的産生、出現,神很自然地會流露他的烈怒。那神的烈怒流露出來就要馬上毁滅這座城嗎?(不是。)這就看到神作事是有原則的,神不是一發火就説,「我有權柄,我滅了你!不管你是什麽情况,都不給你留機會!」不是這樣。那神作了哪些事情?神作了一系列的事情,在人這兒應該怎麽解讀?神所作的一系列的事情都是根據神的性情,并不是單純根據神的烈怒而産生的,就是神的烈怒不是血氣,不是像人類的血氣一樣,一衝動就説,「我有權,我就殺了你,我就整治你」,或者像大紅龍説的,「我抓住你就整死你,打死白打死」,撒但、魔鬼才這樣做事。血氣來自撒但、魔鬼,神的烈怒裏没有血氣。没有血氣的表現是什麽?就是當神看到了尼尼微城的人如此敗壞的時候,神生氣了,發怒了,發怒之後神并没有因為神烈怒實質的存在二話不説就把他們滅了,而是差派約拿去通知尼尼微城的人神接下來要作的事,告知他們神要作什麽、為什麽要這麽作,讓他們清楚,好給他們留有一綫希望。這個事實告訴人類,神的烈怒是因為反面事物與邪惡事物的産生而流露的,但是神的烈怒不同于人類的血氣,不同于人類的情緒。有些人説,「神的烈怒不同于人類的血氣與情緒,神的烈怒是不是就是可控的?」不是,這裏的可控是不合理的説法,這麽説不合適。準確地説,就是神的烈怒是有原則的。神發烈怒之後作了一系列的事情,而這一系列的事情更證實了神作事有真理、有原則,同時也告知人類,神除了烈怒以外還有憐憫、有慈愛。神的憐憫慈愛落實在人身上,人所受到的益處是什麽?就是人如果按着神所教導的方式認罪悔改,人能從神得着生機,得着生還的希望,得着生還的可能。就是人可以在神的允許之下繼續存活下去,前提是你得有真實的認罪、有真實的悔改,你就能從神得着神給你的應許。這一系列的説法是不是都是有原則的?你看,神作的每一件事、每一項工作用人類的語言説就是有説法、有講究,用神的話説就是有真理、有原則,不同于人類的做法,更没有人類的血氣的摻雜。有些人説,「那神的性情就是冷静,不衝動唄!」是這回事嗎?不是,神的性情不能説是冷静、沉穩、不衝動,這是人的衡量法、説法,神作事有真理、有原則,他無論作哪件事都是有根據的,這個根據就是真理,就是神的性情。

在對待尼尼微人這事上,神作了一系列的事情,先是差派約拿去通知尼尼微人,「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拿3:4)四十日長不長?正好一個月零十天,這時間挺長了,足够人思想、反省一段時間,達到有真實悔改。如果是四個小時或者四天,悔改的時間就不够,但神給了四十天這麽長的時間,足够用了。一座城才有多大啊?從城這頭到那頭整個轉一圈,没幾天就都通知到了,達到家喻户曉、人盡皆知了。無論是準備麻布也好,準備灰堆也好,或者做任何的準備,這四十日太充足了。從這些事看到了什麽?神給了尼尼微人充足的時間讓他們知道神將要毁滅尼尼微這事,讓他們預備,讓他們反思,讓他們省察,用人類的語言説就是達到了仁至義盡。就是四十日這個時間足够用,上到君王,下到百姓,都給人足够的反省時間、預備的時間。從這裏一方面看到了神對人所作的是寬容,另一方面也看到了神心裏牽挂着人,對人有真實的愛,神的憐憫、神的慈愛是確確實實存在的,没有虚假,神的心是信實的,没有虚假。要給人悔改機會就給四十天時間,這四十天就有神的寬容、有神的愛在裏面,這四十天的時間足可以證實也完全能够讓人看見神對人有真實的牽挂、有真實的愛,神的憐憫慈愛是確確實實存在的,没有虚假。有些人説:「你以前不是説神不愛人,神恨人嗎?跟這話不是矛盾了嗎?」矛不矛盾啊?(不矛盾。)神心裏牽挂人,神有愛的實質,跟神愛人的説法有没有區别?(有。)區别在哪兒啊?神到底是愛人還是恨人?(愛人。)那神怎麽還咒詛人,還刑罰審判人呢?這麽大的事你們都説不清楚,你們在這事上肯定有誤解。這是不是你與神之間的矛盾啊?這事你要是説不清楚,你與神之間是不是就容易産生隔閡啊?你們説,神愛人,是不是神也恨人?神愛人,影不影響神恨人?神恨人,影不影響神愛人啊?(不影響。)那神愛人是怎麽回事啊?神道成肉身拯救人,這是不是神最大的愛啊?你們若不知道,真是太可憐了!連神愛人是怎麽回事都不知道,這就出笑話了。你們説,一個母親愛她的孩子是出于什麽?(天性。)對了,母愛是出于天性,那這個愛根不根據孩子好壞啊?(不根據。)比如,這個孩子很淘氣,有時把母親氣得够嗆,母親該愛他的時候還愛,這是怎麽回事?出于母親這個角色的天性,她對孩子就是這樣,她有母愛,有這個天性,她愛孩子不會根據孩子的好壞。有些人説:「母親既然有愛孩子的天性,為什麽還打孩子呢?為什麽還恨他呢?為什麽有時候還生氣駡他呢?甚至有時候氣極了還要跟他斷絶母子關係呢?不是説母親有愛、母親愛孩子嗎?怎麽還能這麽絶情呢?」這矛不矛盾?不矛盾。母親怎麽對待孩子,這取决于孩子對母親的態度,取决于孩子的表現,但無論怎麽對待,即使打孩子、恨孩子也并不影響母愛的存在。那同樣的,神愛人出于什麽?(神有愛的實質。)對了,終于説明白了,關鍵在這兒呢,就是神有愛的實質。神愛人、牽挂人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神本身就有愛的實質,這個愛裏有憐憫、有慈愛、有寬容,還有忍耐,當然還有牽挂,有時候還會有擔憂、傷心,等等這些表現,這是神的實質决定的,這是從主觀上來看;從客觀上來看,人類是神造的,就像一個孩子是他母親生下來的,母親很自然地就牽挂他,他與母親之間有不可割捨的血緣關係,人類與神雖然没有人類所説的那層血緣關係,但人類畢竟是神造的,神牽挂人類、留戀人類,神希望人類好、走正路,看到人類被撒但敗壞,走邪道、受苦,神傷心、痛苦,這是不是很正常的?神有這些反應,有這些感覺、表現,這都是因着神的實質而産生的,也與神造人的這層關係是分不開的,這都是客觀事實。有些人説:「既然神的實質有愛,那神怎麽還恨人呢?神不是牽挂人嗎?怎麽還恨人呢?」這裏還有一個客觀事實,就是人的性情、實質等方面與神、與真理不相合,這樣人在神面前所表現、所流露的就讓神反感、讓神厭憎了,時間長了,人的敗壞性情表現得越來越嚴重,犯罪也越來越嚴重,還特别剛硬,死不悔改,絲毫不接受真理,與神背道而馳,神的恨惡就産生了。那神的恨惡是怎麽來的?是因為什麽産生的?是因為神的性情是公義聖潔而産生的,神的恨惡是由神的實質而産生的,神忌邪,厭憎反面事物,恨惡邪惡勢力,恨惡邪惡事物,因此神恨惡這個敗壞人類。所以,在神那兒所流露的對受造之物的愛與恨都是很正常的,都是由神的實質而决定的,一點兒也不矛盾。有些人問:「那神到底是愛人還是恨人呢?」你怎麽回答?(這取决于人對神的態度,或者人是否有真實悔改。)這話基本對,但不太準確。為什麽不準確?你們説,神是不是一定得愛人哪?(不是。)神對人類所説的話、在人身上所作的一切工作都是神的性情、神的實質的自然流露,神有神的原則,神不一定非得要愛人,但是也不一定非得要恨人,神對人的要求就是要追求真理,遵行神的道,按神的話去做人做事。神不一定非得要愛人,但是也不一定非得要恨人,這是事實,人得理解。剛才你們説神愛人或恨人是根據人的表現,這話為什麽不準確呢?就是神没有必要非得要愛你,也不是絶對的非得要恨你,神有可能都不搭理你。你追求真理,按神的話去做人做事,或者你不接受真理,還悖逆抵擋神,最終神就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行善的得賞賜,作惡的受懲罰,這叫公事公辦。就是作為一個受造之物,你没有理由要求神必須得怎麽對待你。當你對待神、對待真理渴慕的時候,你追求真理的時候,你認為神必須得愛你,神如果不搭理你、不愛你,你就覺得神不是神,或者當你悖逆神時,你認為神就應該恨你、應該懲罰你,如果神也没搭理你,你又覺得神不是神,這麽認為對不對?(不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比如父母與兒女的關係可以這麽衡量,就是父母對兒女的愛恨有時候就根據兒女的表現,但是人類與神的關係不能這樣衡量。人與神之間是受造之物與造物主的關係,没有絲毫血緣關係,只是受造之物與造物主的關係,所以人類不能要求神必須得愛人,或者必須得對人作出一個怎麽樣的表態,這是無理要求,這種觀點不對、不準確,人不能這麽要求。那現在看,人類所認識的神的愛到底準不準確?之前認識的不準確,是吧?(是。)神無論是愛人還是恨人都是有原則的,人的行為或者追求是符合真理的,是神所喜愛的,在神那兒就是認可的,但人有敗壞實質,能够流露敗壞性情,能够追求人認為對的、人所喜愛的理想、願望,那就是神所恨惡的,在神那兒就不被認可,但也不是人認為的神認可了就一個勁兒地賞賜人,不認可就管教人、懲罰人,不是這樣的,神有神作事的原則。這是講到了神的實質,人必須這樣認識。

剛才提到一個問題,咱們交通到神作事有原則與神的實質這兩方面内容。我剛才問的問題是什麽?(神剛才問的是神寬容人、憐憫人與人類奉行的得饒人處且饒人有什麽區别,之後交通到神不是根據這一條處世哲學作事,神對待人的過犯主要根據兩方面,一方面神作事是有原則的,另一方面是神的實質裏面既有憐憫也有烈怒。)這麽理解就對了。神這樣作事的原則是根據神的實質、神的性情,與人類奉行的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處世哲學没有絲毫關係。人做事都是根據撒但哲學,都是受撒但性情的支配,神作事都是神性情、神實質的流露,神的實質裏有愛、有憐憫,當然也有恨惡。那現在是不是就明白了,神對待人類的惡行與人類的種種悖逆、背叛,神的態度到底是什麽?神的態度是根據什麽而有的?是不是由神的實質而産生的?(是。)神的實質裏有憐憫、有慈愛、有烈怒,神的實質是公義,由神的實質産生了神的作事原則。那神這個作事原則歸根結底是什麽?廣施憐憫,深發怒氣。這與人類的得饒人處且饒人根本就不相干,人類的得饒人處且饒人似乎是在人類中間奉行的很高尚的一個信條,但在神那兒根本就不值得一提。作為信神的人,一方面不能根據這一條來衡量神的實質、神的作為以及神的作事原則,另外,從人自身來説,人也不應該奉行這一條處世哲學,對待臨到自己的事該怎麽選擇、處理,人都應該有原則。這個原則是什麽呢?人不具備神的實質,當然人也做不到像神那樣作什麽事都原則清晰,或者站在一個高度上給任何人機會、饒恕任何人,人做不到這個,那臨到一些干擾到你、傷害到你,或者使你的尊嚴、人格受到侮辱,甚至心靈受到傷害的事情,你該怎麽辦?如果奉行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德行説法的話,就是在和稀泥,做老好人,覺得在這個世界上混不容易,不能樹敵,少得罪人,盡量誰都不得罪,得饒人處且饒人,到哪兒都做和事佬,走中庸之道,不要使自己陷于任何的危險境地,學會保護自己,這是不是處世哲學啊?(是。)這是處世哲學,不是神所教導給人的原則。那神教導給人的原則是什麽?追求真理的定義是怎麽説的?看人看事、做人做事都以神話語為根據,以真理為準則。如果發生讓你産生仇恨的事了,你怎麽看?根據什麽看?(根據神的話。)對了,如果你不會根據神的話看這些事,那只能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忍氣吞聲、委曲求全,尋找機會伺機報復,走的就是這條道路。如果要追求真理,那就得根據神的話看人看事,「這個人為什麽這麽對待我?這件事為什麽能發生在我身上?為什麽會有這樣的結果?」這就要根據神的話來看了。首先要做到的一點就是能够從神領受,主動地接受這件事是從神來的,是對自己有幫助、有益處的事。從神領受,首先就得把這事看成是神所擺布的、神所主宰的,日光之下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情,你能感受到的、你能看到的、你能聽到的每一件事,都有神的許可。你從神接受過來之後,根據神的話對號入座,看看做這事的人到底是什麽人、這件事的實質是什麽,先不論他説的話、他做的事對你是否形成了傷害,對你的心靈是否造成了打擊,是否踐踏了你的人格,先看這個人是惡人還是一般的敗壞人類,先根據神的話分辨人,然後根據神的話分辨這件事、看待這件事。這樣做的步驟對不對?(對。)首先從神領受,根據神的話看這件事涉及到的人是什麽人,是普通弟兄姊妹,還是惡人、敵基督、不信派,還是邪靈、污鬼,還是來自大紅龍的特務,他做的事是一般的敗壞流露還是故意攪擾打岔的惡行,這些都應該根據神的話來對號入座、來定性,根據神的話衡量這是最準確、最客觀的。分辨人得根據神的話,怎樣對待事也得根據神的話,你該琢磨,「這件事使我的心靈受到了很大傷害,給我留下了陰影,但這件事的出現對我的生命進入有什麽造就呢?神的心意是什麽呀?」這就思想到關鍵地方了,這是你該揣摩明白的,這就是往正道上走了。你得尋求神的心意,「這件事對我的心靈造成了創傷,我心裏很痛苦,感覺很扎心,但我不能消極埋怨,最重要的是要根據神的話來分辨、辨别、判定這件事對我到底有無益處。如果是出于神的管教,對我的生命進入、對我認識自己有益處,那就應該接受順服;如果是撒但的試探,那我就應該禱告神,憑智慧對待。」這麽尋求、揣摩是不是正面進入啊?這是不是根據神的話看人看事啊?(是。)接下來,不管對待什麽事,或者在與人交往中不管出現什麽問題,都應該尋找相關神話來解决了。這一系列的動作都是為了什麽?目的都是為了達到根據神的話來看人看事,這樣你看人看事的角度、立場就完全不同了,不是為了達到有好名聲、有面子讓人高看這樣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國家、社會達到和諧滿足統治階級這樣的目的,而是憑神的話、憑真理活着來滿足神、榮耀造物的主,這樣實行才完全合乎神的心意。所以,你不需要根據傳統文化中德行的説法,不用琢磨「臨到這類事,我是不是應該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哪?我要是做不到,社會輿論會怎麽評價我呀?」你完全不需要用這些道德的信條來約束、管制自己,而是應該站在追求真理之人的角度上,用神所告訴你的追求真理的方式去對待人、對待事。這是不是一種全新的生存方式?這是不是一種全新的人生觀、人生目標?(是。)用這種方式看人看事,你不需要刻意地告訴自己「我要大度,我要想在人中間立足就必須怎樣做」,你不用那麽難為自己,不用活得那麽違心,你的人性也不用那麽扭曲,而是很自然地、心甘情願地接受從神來的這些環境、人事物,不但如此,你還能從中收穫到意想不到的成果,在對待讓你産生仇恨的這類事中,你學會了根據神的話分辨人,根據神的話分辨、對待這類事。經過一段時間的經歷、體驗和争戰,你從中找到了對待這類事的真理原則,學會了在這類人事物臨到的時候該用怎樣的真理原則去對待,這是不是就走上正道了?這樣,你的人性就因為你走追求真理的道路而得到了提高,就是你不再那麽簡單的只憑人性的良心理智活着,臨到事的時候,你不僅僅是憑着良心理智的思想觀點去看事,而是因為讀了許多神的話,實際經歷了神的作工,明白了一些真理,對神、對造物的主有了一些真實的認識,這個收穫可就太大了,是收穫到真理、收穫到生命了。就是在有良心理智的基礎上,你學會了用神的話、用真理來面對、解决你所臨到的一切問題,逐漸達到憑神的話活着。這樣的人類怎麽樣?這樣的人類是否合神心意?這樣的人類就離神所要求的合格的受造之物越來越近了,就逐漸達到神作拯救工作的預期果效了。人能接受真理,能憑神的話活着,這樣活得多輕鬆啊,一點兒痛苦都没有。而接受傳統文化教育的人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麽違心、那麽虚偽,人性所流露出來的東西都是那麽扭曲、那麽不正常,這是為什麽?因為人心口不一,嘴上説「得饒人處且饒人」,心裏説「我跟你没完,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這是不是違心啊?(是。)扭曲是什麽意思?就是表面上滿口仁義道德,背地裏奸淫擄掠什麽壞事都幹,表面滿口仁義道德那就是個面具,内心裏充滿了各種惡、各種醜惡的思想觀點,無比的齷齪,超級卑鄙下流,見不得人,這就叫扭曲。扭曲用現代的詞語來説就叫變態。都這麽變態了,當着人面的時候還偽裝得特别體面、文雅、紳士、高尚,真是不知羞耻,太邪惡了!神所給人指明的道路不是讓你這樣活着,而是讓你無論做什麽事,不管是在神面前還是在人面前,所奉行的都是神給人指出的正確的實行原則、實行路途,即使臨到一些損害你利益或者使你不如意甚至對你造成終身影響的事,對待這些事都得有原則。比如,對待真正的弟兄姊妹要有愛心,學會寬容、幫助、扶持,那對神的仇敵,對敵基督、惡人、不信派,還有混進教會的特務、探子,應該怎麽做?就應該徹底弃絶。經過分辨、揭露産生恨惡,最後弃絶,就是這麽個過程。神家有行政、有規定,對于敵基督、惡人、不信派,屬魔鬼撒但、屬邪靈一類的人,他們不甘心效力,就永遠地把他們從神家剪除。那作為神選民應該怎麽對待他們?(弃絶。)對了,就應該弃絶,永遠地弃絶。有些人説:「弃絶這只不過是一個説法,理論上是弃絶,具體到現實生活中怎麽弃絶啊?」與他們勢不兩立行不行?不用這麽累,不用勢不兩立,也不用魚死網破,也不用在背後駡,不用做這些事,就是在内心深處與他們劃清界限,一般情况下不與其來往,特殊情况、不得已的時候也可以正常地説點話,之後趕緊遠離,不摻和他們任何的事情。就是從内心深處弃絶他們,不把他們當成弟兄姊妹、當成神家人,不把他們當成信神的。對于那些仇恨神、仇恨真理,有意地攪擾、打岔神作工的人,破壞神作工的人,不但要禱告神咒詛他們,還要永遠地捆綁、限制他們,將他們徹底弃絶。這樣做合不合神心意?完全合神心意。對待這些人就得有立場、有原則。有立場、有原則指什麽説的?就是看清楚他們的實質,永遠不把他們當成是信神的人,也絶不能把他們當成弟兄姊妹,他們是魔鬼、是撒但,對他們談不上什麽饒不饒恕,就是劃清界限,徹底弃絶,這樣做完全是有根據的,是合乎真理的。有些人説:「信神的人這麽做是不是太狠啊?」(不是。)這叫有立場、有原則,神告訴我們怎麽做我們就怎麽做,神告訴我們要饒恕的我們就饒恕,神告訴我們要恨惡的我們就恨惡。如果在律法時代,那些違背律法、誡命的都被神選民用石頭砸死了,但在今天,國度時代神有行政,對那些屬魔鬼撒但一類的人,只是把他們清除、開除了。神的話、神頒布的行政,神選民必須得實行、遵守,絶不能違背,不能受人的觀念轄制、影響,更不能怕宗教人論斷、定罪,根據神的話行事是天經地義的,任何時候只相信神的話是真理,人的話説得再好聽也不是真理,人必須得有這個信心。人對神應該有這樣的信,也應該具備這樣順服的態度,這是態度的問題。

對于「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條德行的説法,以及關于神的作事原則,咱們講得差不多了,對于讓人受到傷害的這類事,神教導給人的處理原則你們是不是也應該明白了?(明白了。)就是神不讓人臨到事憑血氣對待,更不是讓人用人的道德準則去對待任何事,神告訴給人的原則是什麽?人應該奉行的原則是什麽?(根據神的話看人看事、做人做事。)對了,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看人看事、做人做事。無論發生什麽事都要根據神的話去對待,因為萬事萬物當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情與任何人事物的出現背後都有一個根源,都是由神主宰安排的,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最終的結果都有正面與反面的區别,這個區别就在乎人的追求與所走的道路。如果你選擇根據神的話去對待,那最終的結果就是正面的;如果你選擇憑肉體、血氣還有從人來的各種説法、思想觀點來對待,那最終的結果肯定就是屬血氣的,是反面的。那些屬血氣的、反面的東西,如果涉及到傷害人的尊嚴、肉體、心靈、利益等等,最終在人身上留下的只有仇恨與人永遠擺脱不了的陰影。只有根據神的話才能找到各種人事物産生的原因,也只有根據神的話才能看透各種人事物的實質,當然,只有根據神的話,人才能正確地處理、解决現實中發生的各種人事物的問題,最終讓人從神所擺設的這一切環境中得到益處,生命逐漸長大,敗壞性情得到變化,同時人也從中找到了正確的人生方向、正確的人生觀、正確的生存方式,還有正確的追求目標與路途。「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德行説法基本交通完了。這條説法挺膚淺,但是根據真理來解剖,它的實質就不是那麽簡單了,至于人在這方面該怎麽做、該怎麽對待,那就更不簡單了,這就涉及到人能否尋求真理、能否追求真理了,當然更涉及到人的性情變化與人的蒙拯救。所以,這些問題不管是簡單也好還是複雜也好,不管是淺顯也好還是深刻也好,都應該正確對待、嚴肅對待。凡是涉及到人性情變化、涉及到人蒙拯救的事,没有一樣是小事,都挺關鍵,都挺重要。希望你們在今後的日常生活中,把傳統文化中德行方面的各種説法、觀點從自己的思想裏、意識裏都挖掘出來,根據神的話來解剖、分辨,達到逐步地認識、解决,達到使你的人生方向、目標焕然一新,使你的生存方式有徹底的改變。好了,今天就交通到這兒吧。再見!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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