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在神的話當中,人不曾摸着什麽,只是在「寶愛」神話的外皮,却并不知神話所含的真實含義。所以,雖然多數人也喜愛神的話,而神却説其并不寶愛神的話,因為在神看來,雖然神話寶貝,但人却嘗不到真實的甘甜,所以只好是望梅止渴,以除去心中的貪婪之心。在所有的人中間,不僅有神靈的運行,當然也有神話的開啓,只是人太粗糙,不能真實摸着神話的實質罷了。在人的心目中,現在是國度完全實現的時代,而實質并非是如此,雖然神預言的事是神作成的事,但實際的國度并未完全降在地上,而是隨着人的變化,隨着工作的進展,隨着東方閃電的發出,也就是隨着神的説話的進深,國度隨之逐步形成在地,即逐步完全降臨在地。國度降臨的過程也是神性在地作工的過程,就在這同時,神在全宇開始作歷代以來未作過的工作,將全地重新調整,例如以色列國的變化、美利堅合衆國政變、埃及之變、蘇維埃之變、中國之顛覆等等全宇之下的重大變化。當全宇平定恢復正常之時,也正是神在地的工作完成之時,即國度降臨在地之時,這是「當世界各國分裂之時,也正是我的國度建造成形之時,也就是我改變形像面向全宇之時」這句話的真意。神對人并不隱藏,只是一個勁兒地向人述説在他的一切豐富,但人并不解其意,只是猶如一個傻子一樣在「領受」神的話。就在這一步工作中人便覺察到神的深不可測,更覺着對神的認識這一功課的難度有多大,所以人都覺着現在信神是一件最難的事,猶如趕鴨子上架一樣,人簡直是束手無策,猶如白麵缸裏的耗子一樣是白瞪眼。的確,即使人的能量再多,或是人的功夫再深,或者在人心裏有無限量的能力,但對神的話來説是無濟于事,似乎人在神的眼中是一堆燒過的紙灰,根本没有其價值,更不必談什麽用途了。這足以證實「對于人來説,我越來越隱藏,而且對于人來説,我越來越是深不可測」這句話的真實含義。從此看出,神作工是順其自然的,也是根據人的接受器官來作的,當人本性堅固未動摇之時,神説話完全合乎人的觀念,而且似乎讓人覺得神與人的觀念幾乎是同類項,并没有一點區别,讓人也覺着點「神的實際」,但這并不是神的主要目的,神是讓人在穩定下來之後正式開始作他在地真實的工作。所以在這令人不解的開端之中,人都覺察到以往的想法并不正確,神與人是天地之别,并不相同。因為在人的觀念之中再不能去衡量神的話,所以隨之人對神立時「另眼看待」,從而對神投來一絲驚异之光,似乎實際的神是看不到、摸不着的神那樣令人不可接近,似乎神的肉身只有外表并無實質,雖是靈的化身但隨時可以變化為靈而飄然離去,所以説人對神多加了三分戒備之心。一提起神,人便能在觀念當中修飾一番,説其能騰雲駕霧,能在水上行走,能在人中間突然出現、突然消失,甚至有的會作更多的解釋説明。因着人的愚昧、人的見識太少,所以神説「在人認為是抵擋我,或觸犯我的行政,但我却并不理睬」。
神揭露人的醜相、人的内心世界真是百發百中,絲毫不出偏差,甚至可以説是没有一點誤差,這正是令人心服口服的一個證據。因着神作工的原則,所以在神的許多説話、作事當中給人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似乎人對神有了更深的認識,似乎在神的身上人發現了更「寶貝」的東西。「在人的記憶當中我是憐憫人却并不是刑罰人的神,或者我是説話不算數的神自己。這些都是人在思維中的想象,并不與事實相合。」雖然人對神的本來面目并不曾注重,但人對神「性情的側面」却是瞭如指掌,總是在挑神説話作事的「毛刺」,因人都願意注重消極方面的事,而對積極方面的事却并不去注重,只是藐視神的作為。神越説卑微隱藏在居所之中,人越是對神要求高,説:「既然在肉身中的神在觀察着人的所作所為,而且經歷人生,那為什麽多數時候我們的實情神不知道呢?難道神真的隱藏了嗎?」雖然説神察看人心肺腑,但仍是根據人的實際情形作的,并不渺茫也不超然。為了將人裏面的舊性情徹底對付掉,神千方百計地從各個方面説他的話:揭露人的本相,審判人的悖逆,一會兒説將所有的人都處理,一會兒又説拯救一批人,或對人提出要求,或對人提出警告,時而解剖人的内臟,時而給人醫治。使所有的人在神話的引導之下猶如走遍了大千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又好像進入了争奇鬥艷的花園一般。神的話怎麽説人就隨之進入神的話中,猶如神是磁鐵,走到哪裏凡是屬鐵性之物就追趕到哪裏。當人看到「人對我并不理睬,所以我對人也不認真,人不注重我,也不需要我對人多下功夫,這不是兩全其美的事嗎?」這句話時,所有的子民似乎又被打入無底深坑一般,似乎又一次將其致命處刺傷,使其大吃一驚,因而又進入了方式之中。尤其「若作為國度子民中的一員,不能守住自己的本分,將會被我厭弃!」這句話更使人不解其意。多數人都傷心地落泪了,「好不容易從無底深坑裏爬上來,若再一次落入無底深坑裏便没有指望了,在人世間不曾得着什麽,經歷了人生的風風雨雨、坎坎坷坷,尤其在信神之後經歷了親人的弃絶、家庭的逼迫、世人的誣衊,在人世間不曾享受人間之福,若落入無底深坑裏不是更枉活一世嗎?(人越想越心酸)如今一切的盼望都交托在神的手中,若是神把我撇弃了,那我還不如早死了好……唉!一切都是神命定,現在只有追求愛神了,其餘都為次要,誰叫我的命是如此呢?」人越想,離神的水準、説話的目的越近,以至于達到了神説話的目的。人看了神的話之後,都在大腦之中作一番思想鬥争,之後只好是隨從命運的安排,從而達到了神的目的。神的話説得越狠,因而人的内心世界越複雜,猶如觸到傷疤一樣,越觸及得厲害越是疼痛難忍,以至于死去活來,甚至失去存活的信心,這樣,在人最痛苦、最失望的時候才能把真心交于神。按着人的本性,若有一絲希望也不願去尋找神來幫忙,都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生存法。因人的本性原是自是的,對任何一個人都瞧不起。所以神説:「没有一個人在安逸之中也能愛我,没有一個人在平安、幸福之中來找我與其同樂。」説起來令人心寒,神造了人,當神來在人間人却竭力抵擋他,把他驅逐出境,似乎神是一個到處飄流的孤兒一樣,又似乎是一個没有國籍的世界人一樣,没有一人留戀神,没有一人去真實愛神,不曾有人歡迎神的到來,而是當看見神來到時,喜笑的臉上頓時陰雲密布,似乎一場急風暴雨即將來到,似乎神要將他家中的幸福奪走,似乎神從未給人帶來祝福而是給人帶來了灾害。所以在人的印象之中,神對人并没有益處,只是一直在咒詛人,所以人都不理睬神,對神并不歡迎,對神的態度一直是冷淡的,從未變化過。因着人的心中存在這些東西,神才説人没有理智、不講道義,就連人所具備的「人情」在人身上也不曾看見一點。人對神并不講情感,而是采取所謂的「公義」來應付神。多少年來,人一直都是這樣,因此神説人的性情并没有變,足見人的重量究竟够幾根鴻毛重。可以説,人都是一文不值的賤貨,因為人并不寶愛自己,難道自己不愛自己,而是糟蹋自己,這不是人的不值錢嗎?人都是猶如淫婦一樣,自己玩弄自己,把自己任意交在别人手中令其蹂躪,但就是這樣人仍不認識自己的卑賤。或者以給别人幹活,或者以與别人交談為享受,從而把自己交于别人掌握,這不正是人的污穢之處嗎?雖然我不曾經歷人間的生活,不曾真實體驗人生,但對人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我却瞭如指掌,甚至可以把人解剖得無地自容,以至于再不敢顯露自己的花招兒,不敢再任意放縱自己的情欲,似乎是蝸牛一般,在殻裏縮成一團,不敢再顯露自己的醜態。因着人并不認識自己,所以人最大的缺陷就是樂意在别人面前賣弄自己的姿色,賣弄自己的醜惡嘴臉,這個是神所最厭憎的,因為人與人的關係并不正常,人與人并没有正常的人際關係,更談不上與神的關係了。神説了那麽多話,其主要目的就是藉此來占據人心中的地位,讓人除去自己心中的一切偶像,從而使神在全人類之中掌權,達到神在地存在這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