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觀念才能進入信神正軌 三

今天繼續交通關于觀念的問題,觀念的問題之前交通了兩次,今天再交通一次就結束。之前交通的話,你們過後自己再交通,然後一點一點揣摩,一點一點經歷,這些話題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吃透的,都得藉着在生活中經歷、體驗才能逐漸明白。現在你們能憑着記憶交通出來的只是學話,吃喝神的話不經歷不行,只有在現實生活中經歷一段時間,才有真實的認識、體會。人的觀念主要是人對神與對神作工的觀念,這兩方面觀念最影響人的追求、影響人看事的觀點,也影響人對神的認識與人對神的態度,更能影響人信神所走的道路、所選擇的人生方向與目標。通過前兩次的交通,你們現在能不能定義到底什麽是觀念?對信神的想象,這是一種觀念。這些想象主要表現在言談舉止的一些外表做法上,還有日常生活中吃穿住行這些細節的事上,這是最初步的,更進一步的是人對信神的追求和信神所走道路的一些想象,還有涉及到人對神作工的一些要求、想象與誤解。這個誤解包括什麽?為什麽叫誤解呢?説到誤解,肯定不是正當的想法,而是與事實不相符、與真理不相符的,與神的作工、神的性情是格格不入的,是相違背的,或者是憑着人的觀念想象、知識産生出來的人意的東西,與神自己、與神的作工没有絲毫的關係。當這些觀念、想象、誤解、要求産生的時候,就是人對神與神作工的觀念已經達到頂點了,這時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會變得怎麽樣?(有隔閡了。)人與神有隔閡了,這個問題嚴不嚴重?(嚴重。)隔閡産生的時候,人的觀念、想象就很嚴重了。人對神産生隔閡了,就是人對神作的一些事不滿意了,不想跟神説心裏話了,不想把神當神對待了,不想順服神了,對神的公義、對神的性情産生疑惑了,緊接着還會有哪些表現?(抵觸。)如果人不尋求真理,這個誤解讓人心裏産生隔閡的同時,緊接着就會讓人産生抵觸,抵觸真理、抵觸神的話、抵觸神的主宰,對神作的不滿意,説,「你這麽作不合適,我不贊成,我不同意!」言外之意就是,「我不能順服,這是我的選擇,我要發出不同的聲音,發出與神的説話、與真理、與神的要求不同的聲音」。這是什麽行為?(叫囂。)産生抵觸後緊接着就叫囂、對抗了,這就升級了。人的敗壞性情當家做主的時候,人與神的關係僅因為一個觀念就能産生隔閡、産生誤解,如果不及時尋求真理解决,隔閡就越來越大,成為一堵厚厚的墻,你看不到神了,看不到神的真實存在,更看不見神的神性那一面實質了,你就會懷疑道成的肉身到底是不是神,你也不想吃喝神的話了,也不想禱告神了,這樣與神的關係就越來越遠了。為什麽人能有這樣的表現?因為他覺得神作的傷他的心了,傷他的尊嚴了,使他的人格受到屈辱了。事實上是這麽回事嗎?(不是。)那是怎麽回事啊?(是人的欲望没得到滿足,臨到的事觸及到他的利益了。)就是因為人有敗壞性情,人的奢侈欲望一時没有得到滿足,人對神就産生抵觸了,對神這樣不合人觀念的作工極度不滿。他不承認、不接受神這麽作是真理,是神的愛,是為了拯救人,他對神所作的産生觀念、産生誤解,這就是人的敗壞性情當家做主了。這些隔閡産生以後,人憑觀念活着流露出來的各種敗壞性情都有哪些表現呢?就是没有尋求、没有等待、没有順服,更没有敬畏,也没有悔改,都是先研究、判斷,然後定罪,之後就該抵觸了。這些行為是不是與尋求、等待、順服、接受、悔改這些正面的表現正好相反?(是。)那這些行為就屬于反面事物了,就是敗壞性情的流露,是敗壞性情控制着他的行為,控制着他的心思,也控制他判斷人事物的態度、存心與觀點。當人研究、分析、判斷、定罪還有産生抵觸的時候,下一步人該做什麽了?(對抗。)就該對抗了。人有哪些表現是對抗?(消極,撂挑子。)消極是一種,消極怠工,撂挑子不盡本分。還有什麽?(散布觀念。)(論斷。)論斷,散布觀念,這都是與神叫囂、對抗的一些行為表現。還有什麽?(可能會背叛神,背叛真道。)這是最嚴重的了,到這個地步就完全是鬼性出來了,徹底否認神、背叛神了,隨時都能離神而去。

剛才説的與神叫囂、對抗的行為表現都有哪些?(消極怠工,撂挑子不盡本分。)(論斷神。)論斷神,論斷神的作工。(然後是散布觀念,最後就會背叛神。)再説點細節。散布觀念這裏面有没有怨言?(有。)有時就摻雜點埋怨,意思是「神作的也不公義啊」,「我信的是神,我不信人」,「我相信神是公義的」,就説這類話,這話裏帶着埋怨。消極怠工,散布觀念,論斷神,這幾條都比較嚴重,最嚴重的是背叛。這四條是比較明顯、比較嚴重的,是直接抵擋神的性質。在這幾條裏還有哪些細節表現是你們能想到的、你們見過的,或者是你們曾經有過的?(還有煽動,想發泄對神的不滿就煽動更多的人起來對抗神。)這是散布觀念裏的其中一種表現。有没有人外表也順服,但禱告的時候却説「讓神顯明吧,我做的是對的,時間會顯明一切,神是公義的」?這話聽着好像挺對,還理直氣壯的,但這裏面隱藏着對神的不服不滿,這是心裏的對抗,是消極怠工、消極對抗。還有没有其他方面?(消極怠工裏面還有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覺得反正自己就是這種人,就是這種本性了,誰也拯救不了,神要滅就滅吧。)這是一種無聲的對抗,其實真正的情形是消極了,覺得神作的没法理解,人是看不透了,神愛怎麽作就怎麽作吧。外表似乎已經順服神的擺布安排了,事實上,内心深處在深深地抵觸神的安排,特别地不滿、不服。人已經承認是神作的了,也没有什麽要求了,為什麽還説這是一種對抗情緒呢?為什麽這麽定性呢?其實,他的意識裏也不想定罪這事,不想定規説「神作的這事就是錯的,我就不接受,神作的别的事我還能順服,但這事我不順服,反正我就因為這事消極怠工」,在他的潜意識裏他的情形不是這樣的,他没有這個意識,他心裏只是有點不服、不滿或者不忿。也可能有一部分人會定罪説神作的是錯的,但是從他的内心深處、從他的主觀意願上來看,他的意識裏并不想這麽定罪,畢竟他信的是神。那為什麽説他這個行為是對抗、是消極怠工,是帶有消極的成分呢?消極本身就是一種抵觸、對抗,這裏有幾種表現。首先,當人産生破罐子破摔、消極怠工這些情形的時候,人心裏能不能意識到這個情形是不對的?(能。)每個人都能意識到,除非是那些剛信兩三年很少聽道的人,他們不明白這些事,只要是信神三年以上經常聽道、明白真理的人都能意識到。當人意識到這些情形不對的時候,人應該怎麽做才不是對抗?首先得尋求。尋求什麽?尋求神為什麽這麽擺布,為什麽自己會臨到這樣的事,神的心意是什麽,自己應該怎麽做,這是正面的,是人應該具備的表現。還有什麽?(接受、順服,放下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想法好不好放下?(不好放。)你認為自己是對的就放不下,要達到放下是有步驟的。那哪些實行是最合適、最恰當的?(禱告。)如果你禱告只説幾句空話,走走形式,就解决不了問題。你禱告説,「神哪,我願意順服,求你安排、擺布環境,讓我能順服。我要是順服不下來,你就責罰我吧」,説了幾句空話,不對的情形改變了嗎?一點兒都没有改變。你得有一個實行法讓你能扭轉。那怎麽實行才能扭轉過來?(人應該主動尋求神的心意,從心裏承認神是對的、自己是錯的,能否認自己。)這是兩條實行法,主動尋求神的心意,還有在心裏承認神是對的、自己是錯的。這兩條都挺好,話都對,但有一條是最實用的。哪一條實用?哪一條是空話?(主動尋求神的心意是實用的。)很多時候,神的心意神不會直接告訴你,另外,神不會突然給你個亮光讓你明白,神也不會讓你正好就吃喝到你該明白的相關神話,這幾種途徑對人來説都不太現實。所以説,主動尋求神的心意這一條對你們來説能不能有效?有效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是最現實、最實際的方法,無效的方法説得再好聽也是理論,只能停留在口頭上,達不到果效。那哪條實用呢?(第二條,承認神是真理,自己是錯的。)對了,承認自己的錯誤,這是有理智的。有些人説他認識不到自己是錯的,這種情况下你應該有理智,能放下自己、否認自己。有的人説,「我以前認為自己對,現在還那麽認為,而且有很多人贊成、同意,我心裏也没什麽責備,另外,我的存心也對,怎麽能是錯的呢?」有好幾條理由讓你不能放下自己、不能否認自己,這時你怎麽辦?不管你有什麽理由認為自己是對的,只要你這個「對」跟神是對抗的,是違背真理的,那你就是錯的。不管你怎麽有順服的態度,不管你心裏怎麽禱告神,或者你口頭上也能承認自己是錯的,但是内心深處還在與神較勁,還是活在消極情形裏,這個實質還是在跟神對抗,這就證明你還没有認識到自己是錯的,你不接受你是錯的這個事實。人對神産生誤解、觀念的時候,首先得承認神是真理,人没有真理,肯定自己是錯的。這是不是一種形式?(不是。)如果你只是把這種實行法流于一種形式、流于表面,那你能不能認識到自己的錯?永遠不能。認識自己得有幾個步驟。首先得看自己所做的是否合乎真理、合乎原則,先别看存心,有時候你存心對,但你實行的原則是錯的。這種情况多不多?(多。)為什麽説你的實行原則錯了呢?也可能你尋求了,但你根本就不明白什麽是原則,也可能你根本就没尋求,就是憑着自己的好心、熱心,憑着自己的想象與經驗做事,結果出錯了。你自己能想象得到嗎?你預料不到,錯就産生了,那你是不是就得被顯明啊?被顯明了你還跟神較勁,這錯在哪兒?(不承認神是對的,就持守自己是對的。)就錯在這兒了。最大的錯不是因為你做錯了一件事,觸犯原則了,造成一些損失或者有一些後果,而是你做錯事之後還持守自己的理,還不能承認錯誤,還憑着自己的觀念想象與神對抗,來否認神的作工、否認神所發表的真理,這是最大的錯、最嚴重的錯。為什麽説人這種情形是與神對抗呢?(他不承認自己做的是錯的。)不管人能否認識到神所作的、神所主宰的是對的、有什麽意義,首先人不能認識自己是錯的,這就是一種對抗的情形。要解决這種情形該怎麽辦?首先得否認自己。剛才説到得先尋求神的心意,這個對人來説不太實際。有些人説:「不太實際,那是不是就不用尋求了?有些可以尋求明白的也不用尋求了,省了這一步。」可不可以這樣?(不可以。)如果這麽做,這人是不是没救了?這樣的人領受偏謬。尋求神的心意有點遠,不能馬上達到,要走捷徑比較現實的是得先放下自己,認識到自己做的是錯的,是不合乎真理的,然後再尋求真理原則,就是這樣一個步驟。這個步驟看起來雖然簡單,但是實行起來有很多難處,因為人有敗壞性情,有各種想象、各種要求,也有欲望,會影響人否認自己、放下自己,這不是那麽容易的事。這個話題就不往深處講了,咱們還接着上兩次講的關于觀念的問題交通。

剛才主要是交通觀念能導致人對神産生誤解,誤解使人與神産生隔閡,隔閡使人對神産生抵觸。抵觸是什麽性質?(對抗。)是對抗、悖逆。所以,人對神産生對抗、叫囂,這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這是有根源的。就像人突然發現自己得了一種病,而且很嚴重,人就奇怪,病情怎麽發展得這麽快呢?其實,這個病在人身體裏早就有了,都有病根了,這個病不是暴露的那一天才得的,而是暴露的那一天才被人發現。我説這話是什麽意思呢?就是人能悖逆神、能與神對抗、能與神叫囂,這是不是每一個人起初信神的時候所能預料到的?百分之百不是。那是不是每一個與神叫囂、對抗的人信神的初衷?有没有人説「我信神不為得福,我就為了見到神之後跟神叫囂、對抗,然後我就揚名立萬,出大名了,我這輩子就值了」,有没有人這麽打算?(没有。)没有一個人是這麽打算的,就是再笨、再傻、再惡的人也没有這個打算。人都是想好好地信神,做好人,聽神的話,神讓做什麽就做什麽,雖然不能達到絶對順服神,起碼達到神的最低要求,能盡其所能地滿足神。這是多好的願望啊,怎麽發展到最後與神叫囂、與神對抗上了呢?人自己心裏都不甘,也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説到與神叫囂、與神對抗,人心裏就不是滋味,就難過,覺得「人怎麽能這樣呢?誰這樣自己也不能這樣啊!」就如彼得所説的「衆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太26:33),彼得所説的話是從内心發出來的,但他所表現的却達不到他的心願與志向。人的軟弱是人自己意料不到的,當臨到事的時候就把人的敗壞顯明出來了,人的本性實質、人的敗壞性情會控制人,會主導人的所思所想,主導人的行為。人有敗壞性情,就能産生出各種觀念,能産生出各種欲望、要求,還能産生各種悖逆行為,直接影響到人與神的關係,直接影響到人的生命進入與性情變化,這些都不是人信神的初衷,更不是人心裏願意、盼望做的事。人對神的觀念就能導致這些後果。如果不解决這些觀念,人的前途、命運、歸宿恐怕都成問題了。

要想解决人對神的誤解,就得解决對神的觀念、對神作工的觀念、對神實質的觀念、對神性情的觀念,要解决這些觀念,必須得先了解、知道、認識這些觀念。那這些觀念具體是什麽呢,這就回歸到正題了。咱們還得從一些實際的例子説起,來解决人的這些觀念、人的這些表現,讓人從這些實例中看見神的心意,在神内心深處,神的性情、神的實質是什麽,神是怎麽對待人的,而人所想象的神應該怎樣對待人,把這兩者區别開、弄清楚,相互對照,從中能够了解、接受神對待人的方式、神主宰人的方式,了解、接受神的實質、神的性情。當人對神主宰人類的方式與神的作工有了清楚的認識之後,人就不會再對神産生觀念了,人與神之間的隔閡也就消失了,在人心裏也不會産生與神對抗、與神叫囂的情形,這些悖逆神、抵擋神的問題就直接通過讀神的話、交通真理得到解决了。不管解决哪方面的觀念問題,都得從讀神的話、交通真理開始,什麽事都得與真理挂鈎,什麽事都涉及真理。那人的這些觀念是什麽?咱們還是先從神的作工開始説起,根據一些事例來讓人看清楚這裏面神作工的原則是什麽,神對待人、主宰人的原則是什麽、方式是什麽。可能一個事例裏面會涉及到神作工的方式,也可能會涉及到神定規一個人的方式、定規一個人的結局,也可能會涉及到神的性情、神的實質。要讓人明白這些,如果是很空洞地講神如何如何、神作六千年的工作都作了哪些事、神都是怎樣對待人的,如果用這種方式説,你們覺得合不合適?容不容易接受?比如,神作六千年的工作,第二步工作神在猶太作,神是怎麽對待猶太人的,從中看到神的性情是什麽,這好不好理解?(不好理解。)比如,神主宰這個世界,對世界各個種族的人神是怎麽對待的,神心裏是怎麽想的,是怎麽劃分他們的地界的,為什麽把他們劃分在不同的地方,尤其是有些好人所在的地方為什麽不如人願,而有些惡人所在的地方為什麽就好得多,神分配這些事的原則是什麽,從中看到神主宰人類的方式,這容不容易理解?(不容易。)這些離人日常生活中的性情變化、生命進入是不是比較遥遠,而且比較抽象?(是。)為什麽説遥遠、抽象呢?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只明白异象方面的真理,比如神怎麽主宰人類、帶領人類這些真理的細節,好像與我們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有點遥遠,不太相關。要解决現實的問題,還得從生活中人能聽到、能看到也能感受到的一些事例説起,然後讓你們從中長見識。我不管講什麽故事,或者是這個故事内容涉及到哪些人、哪些事,甚至也可能涉及到你曾經做過的一些事,不管怎麽樣,故事本身所帶來的果效是讓人能明白與今天所講的主題有關的一方面真理。每講一件事都有講這件事的目的,都與這事本身所應該帶來的價值與這事裏面所表達出來的真理有關。

現在就開始講故事。案例一。在很久以前,有一處教會寄來一瓶止咳糖漿液,説:「神總跟我們説話、講道,話説得多了有時候就會咳嗽,為了讓神講道順暢、少咳嗽,我們給神寄點止咳糖漿液。」這瓶止咳糖漿液拿來之後,有一個老兄看到了就説:「這個東西説是止咳糖漿液,但到底是治什麽的誰也不知道,不能隨便給神喝。要是喝了還了得,這是藥啊,是藥三分毒,喝進去有副作用啊!」旁邊的人聽了,心想:「這是好心哪,那就不能給神喝了。」那時候我也不需要它,就想先放着吧,可能以後用得着。這事就不了了之了。那這事就到此為止了嗎?還没有,這個故事、這個藥的事就從這一天開始了。有一天,有人發現這位老兄端着這瓶止咳糖漿液自己喝上了,發現的時候就剩一半了,再後來就可想而知了,他全喝完了。這個故事就是這些内容。你們揣摩一下,這事跟今天要講的觀念有什麽關係?先説説這個故事對你們來説有没有震撼、有没有觸動?(有。)你們聽完這個故事有什麽感想?你們的觸動是什麽?一般受到觸動的人都會想,「哎呀!這是獻給神的,人怎麽能喝呢?」這是第一個觸動。第二個觸動,「一直喝,居然還給喝完了!」你們除了觸動之外,還能想到什麽?對這位老兄所做的事,他所有的這些表現,就是在整個故事當中發生的每一件事,你們會不會想到神有什麽樣的反應?神會怎麽作?神應該怎麽作?神應該怎麽對待這樣的人?這裏面是不是會有人的觀念産生?先抛開觸動的内容不説,就説這個觸動能不能讓人得益處呢?人僅僅是良心會有一些不舒服的感覺,但也説不清,其次就是會産生出于道義、道德或神學理論、字句道理的譴責與責備,但這些東西都不是真理。如果要説涉及真理的話,那就是對這個事件本身人所能産生的觀念,或者對神應該怎麽作産生的一些要求,這是要解决的問題。在這個故事中,人在這件事上對神應該怎麽作所産生出來的一些觀念、想法,這是重要的。别看你有觸動,有觸動也解决不了你的悖逆。如果有一天,你發現在神的祭物裏有一樣東西你特别喜歡或者特别需要,在對你很有誘惑的情况下,你照樣也能貪占,那時候你就一點兒觸動都没有了。現在的觸動只不過是良心的作用,是人性道德標準的作用,它不是真理所起到的作用。當你能把在這件事上所産生出來的觀念解决掉,你在這個事件上就明白真理了,你就解决了在這類事上對神的觀念與誤解,在這類事上你就能明白真理了,就有收穫了。那你們現在揣摩揣摩,在這個事件上人會産生哪些觀念,哪些觀念會導致你對神有誤解、與神産生隔閡,甚至與神對抗,這是咱們應該交通的。你們説,在這件事情發生的當下,這位老兄良心裏有没有責備?(没有。)怎麽看出他没有責備呢?(他都給喝完了。)這個太好分析了,是吧?他從喝第一口到最後一口都没有任何的收斂,也没有住手,哪怕喝一口嘗嘗以後就不喝了,這也算是有責備,因為收手了,最後控制住自己不再繼續做下去了。但這位老兄他不是這樣,他是從頭喝到尾,如果再有還能喝,這就看到他良心裏没有任何的責備,這是從人這兒來看。那神怎麽看待這事,這是你們應該了解的。從神怎麽對待這事,神怎麽評價、定義這事,能看到神的性情、神的實質,也能看到神作事的原則、方式,同時也可能會顯明一些人的觀念,説「原來神對人是這樣的態度,神處理人是這樣的方式,我以前不這麽認為」。你不這麽認為的同時已經顯明了你與神之間有隔閡,你對神也能産生誤解,你對神的這方面作工、這方面作事的方式是有觀念的。在面對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神是怎麽作的呢?這個老兄説「這是藥啊,是藥三分毒,不能讓神喝,喝了有副作用啊」,他説這話的存心、目的是什麽?這是真話還是假話?這不是真話,是騙人的、是虚假的,不是真實的,從他後來所做的一切、所流露的一切就已經看出他的内心是什麽了。那對他的這種假話、這種行為,神有没有作任何事?(没有。)神没作,怎麽看出來的?就是他説這話的時候不是誠心的,是虚假的,神就在旁邊觀看,神不作正面的引導或者消極責備方面的工作。人裏面有時候有良心責備,那是神在作,這個老兄當時有没有責備?(没有。)他不但没有責備,而且還説得冠冕堂皇。神不責備他,神就在旁邊觀看。為什麽神要觀看呢?神要看事實發展的過程嗎?(不是。)不一定。在一個人剛臨到事,還没有選擇怎樣做、没有形成事實之前,神對這個人了解不了解?(了解。)神不是只了解他的外表,而是了解他的内心,他這個人的心是善是惡,是真實的還是虚假的,他心裏到底對神是什麽樣的態度,他心裏有没有神、有没有真實的信,神已經掌握了,有確鑿的證據,神一直在觀察。當這個老兄説完那句話後,神作什麽了?第一,神没有責備他;第二,神没有開啓他,也没讓他意識到這是祭物,人不能亂動。那這個意識用不用神直接告訴人啊?(不用。)在正常人性裏應該具備這個意識。有人説:「有些人就不知道,你不會告訴人家嗎?你告訴人家,人家不就知道了嗎?不知者不為罪,人家現在是不知道,知道不就不犯錯了,這不是保守一個人了嗎?」神這樣作了嗎?(没有。)那神為什麽不這麽作?一方面,他應該知道「這是神的祭物,人不能動」這樣的道理。另一方面,他如果不知道,神為什麽不告訴他,不讓他知道這事,防止他做出這樣的事來,産生這樣的後果?神告訴他這不更能顯明神拯救人的真心嗎?不更能顯明神的愛嗎?那神為什麽不這麽作呢?(神要顯明人。)對了,神要顯明人。當你臨到一些事的時候,這些事都不是無意中臨到你的,有可能這事對你來説是拯救,也有可能就是毁滅。這期間神在觀看,神一言不發,也不擺設任何的環境提示你,也不用開啓的方式告知你「這事你不能做,你做了後果不堪設想」「這事你這麽做没理智、没人性」,人絲毫没有這些意識。人没有這些意識,一方面是神當時就没提示他,神不作。另一方面,人如果有良心,具備一定的人性,在這樣的基礎上神是不是會作?(是。)對了,神就有這樣的恩典賜給他。但是,神為什麽没理會這事?這裏有一個原因,就是這個人不具備良心、不具備理智,也没有尊嚴、没有人格、没有正常的人性,他也不追求這些,他心裏没有神,他也不是真實信神的人,所以在這事上神就要顯明他。神顯明人有時候是一種拯救的方式,有時候不是,神就有意這麽作。你如果是有良心、有理智的人,神的顯明對你來説就是一種試煉、就是一種拯救;但如果你不具備良心、理智,神的顯明對你來説就是淘汰、毁滅。那現在來看,神的顯明對這位老兄來説是什麽?是淘汰,不是福,是禍了。有些人説:「他做了這麽大的錯事,挺丢人的,那從他開始偷喝的時候,神能不能藉着一個環境阻止他不讓他喝,那樣他不就不犯這個錯了嗎?他不就不用被淘汰了嗎?」神這麽作了嗎?(没有。)神怎麽作的?(順其自然。)神作事順其自然,這是原則。他打開瓶子喝第一口與喝最後一口的性質有没有區别?(没有。)為什麽説没有區别呢?(他的實質就是這類人。)這就已經徹底把他的人性、他的追求還有他的信顯明了。

舊約時代,以掃用長子的名分换了一碗紅豆湯,他不知道什麽重要、什麽有價值,「什麽長子,那不算大事,换了也没什麽,還不是照樣活着嗎?」他心裏就是這樣想的,他考慮問題好像挺現實,但是他失去的是神的祝福,這個後果就不堪設想了。現在教會中有許多不追求真理的人,他們没把神的應許、神的祝福當回事,這和喪失長子名分是不是一個性質?是不是更嚴重?因為神拯救人就這一次機會,錯過這次機會就徹底完了。有的人就為了一瓶止咳糖漿液最後被淘汰了,换得被毁滅這樣的結局,太不可思議了!其實也没什麽不可思議的,為什麽這麽説呢?這事看着是一件小事,如果在人中間發生一件這樣的事,這不算什麽,像發生一件違法犯罪的事,誰偷盗了或者殘害人,頂多死後受到懲罰,幾代輪迴又投胎成人,這都不算什麽,但現在我講的這件事是那麽簡單嗎?(不是。)為什麽説這事不簡單?為什麽這事值得拿來講一講?先從這一瓶止咳糖漿説起,其實這瓶止咳糖漿液它不是什麽值錢的東西,但是這個東西奉獻給了神,它的實質就變了,變成祭物了。有些人説「祭物分别為聖,祭物不屬人,祭物人不能動」,這麽説也對。什麽是祭物?祭物就是人奉獻給神的,不管是什麽東西,統稱祭物。因為它是屬神的,就不屬于人了。奉獻給神的,無論是錢財還是物質的東西,也不管它的價值如何,它完全是屬于神的了,不歸人支配,也不歸人使用。神的祭物是什麽概念?屬于神的,只有神能支配,在未經神允許之前誰也别動,誰也别打主意。有的人説:「神不用,還不許我們用啊?時間長了要是壞了不就可惜了嗎?」那也不行,這是原則。祭物不是屬人的東西,而是屬神的,不管這個東西是大是小、有没有價值,人把這個東西獻給神了,不管神要不要,這個東西的實質就變了,這個東西一旦變成祭物,那就是歸造物主所有,歸造物主支配。如何對待祭物這涉及到什麽了?涉及到人對待神的態度了。人對待神的態度如果是輕慢的、不屑的,是漫不經心的,那他對待神所擁有的東西的態度肯定也是一樣的。有的人説:「有的祭物没有人管,那是不是到誰手裏就歸誰擁有?不管有没有人知道,反正到誰手裏就歸誰了,誰就是這個東西的主人了。」這種説法怎麽樣?很顯然是不對的。對于祭物,神的態度是什麽?不管人獻給神的東西是什麽,不管神是否接受,這個東西一旦被定性為祭物,人如果再打它的主意,那可能就要踩雷了。這話是什麽意思?(觸犯神的性情了。)對了。這個概念你們都知道,但你們為什麽認識不到這事的實質?所以,這事告訴人什麽呢?神的性情不容人觸犯,神的東西人不能亂動,就像神的祭物,人如果歸為己有或揮霍浪費,就容易觸犯神的性情遭受懲罰。神的發怒是有原則的,不是像人想象的看見哪個人犯了錯誤就發火,而是在關鍵、重要的事上人觸犯了神才導致神發怒,尤其是在對待神道成的肉身上與神的祭物上,人必須得謹慎,存着敬畏神的心,才能保證不觸犯神的性情。

有的人信神有信心,能花費,也能付代價,各方面表現都好,就是有一樣不好。他看到神家物資豐富,神選民除了奉獻錢財以外,還有奉獻糧食的,有奉獻服裝的,還有奉獻各種藥材的,等等,他就想,「神選民給神奉獻這麽多東西,神一個人也用不了這麽多啊,雖然擴展福音要用一部分,但也用不完哪,這些東西該怎麽處理呢?是不是讓帶領工人都分擔點啊?」他就為此事着急上火了,心裏産生「負擔」了,就開始琢磨,「現在是我保管這些東西,我就應該用一些,不然這麽多祭物到世界毁滅時不就浪費了嗎?給帶領工人分分,這也是公平的事。在神家人人平等,咱們人都奉獻給神了,那神的東西也是咱們的東西,咱們的東西也是神的。我享受點神的祭物也不算什麽,反正這是神的祝福,就直接用吧」,他這麽一琢磨就動心了。他的欲望一點一點膨脹,就開始打祭物的主意了,開始伸手拿東西了,心裏也没有責備,他認為誰也不知道,還安慰自己説,「我為神花費,享受點祭物也没什麽,即使神知道了也會原諒,我就先享受點吧」,結果就開始偷吃祭物了,觸犯神的性情了。外表看,他為自己找了很多藉口,比如,「這些東西時間長了不吃就壞了!這麽多東西神一個人也用不完,平均分配人又太多,也不够分,要不我來管理吧!另外,這麽多錢到了世界末日花不完怎麽辦?咱們每人分擔點吧,這也體現神的愛、神的恩典哪!雖然神没説,神也没給這個原則,但咱們自己主動點不就行了嗎?這是按原則辦事啊!」他找出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然後就開始行動了,這一行動就一發不可收拾了,并且心裏越來越没有責備,可能他還感覺這是應該的,「神不用的我就該用,這不算什麽問題」,這就出事了。你們説,這事是大還是小?算不算嚴重?(算。)為什麽説這事嚴重呢?這事值不值得交通啊?(值得。)值得交通的原因是什麽?(這事涉及到神的性情,還涉及到人的結局歸宿了。)這事很大,性質很嚴重。現在我該警告你們的是什麽呢?千萬别打祭物的主意。有些人説:「那不對呀,弟兄姊妹奉獻的東西是獻給神家、獻給教會的,那就是大家的共有財産。」這話對不對?這話是怎麽産生的?人有貪心,他就製造出這麽一種理論。這事還涉及到什麽?這裏面有一點咱們還没説到,是什麽呢?有些人認為,「神家是一個大家庭,為了能體現這是一個好的大家庭,那這個大家庭就應該有愛、有包容,所有的人在一起同吃、同喝、同用,分配的所有東西都是平等的。比如,每個人都有衣服穿,而且都是平均分配、平均享用的。神不會偏待哪一個人,如果有人連襪子都穿不上,神那兒如果多,神就應該救濟他們。另外,神的那些祭物是弟兄姊妹奉獻的,神已經有那麽多了,是不是應該分配給窮人一些啊?這麽做是不是能體現神的愛呀?」人是不是會有這樣的想法?這是不是人的觀念?人强行地占有神的東西,還美其名曰這是神的恩典、這是神的賜福、這是神的大愛。人總要與神搞平均分配,什麽東西都要平分,總要搞平均主義,他認為這是世界大同、人類和諧、美滿生活的一種象徵,是應該出現的一種景象,這是不是人的觀念?尤其是在神家,人覺得不能有吃不上飯的,如果有吃不上飯的,那神就應該用神的祭物救濟他,神不應該不管。人所認為的「應該」是不是觀念?是不是人對神的要求?有些人信神後,説:「我信神這麽多年什麽都没得着,家裏還貧困,這是不應該出現的現象,神應該恩待我,應該賜福于我,這樣我好榮耀神啊!」你因為家裏貧窮就不追求真理,你想藉着信神改變家裏貧窮的現狀,以榮耀神為藉口跟神搞交易,這是人的觀念想象,也是人的奢侈欲望。人信神有這樣的存心這是不是跟神搞交易?跟神搞交易的人是有良心理智的人嗎?是順服神的人嗎?絶對不是。這些人都不具備良心理智,也都不是接受真理的人,是神厭弃的人,都是不可理喻的人,没法得到神的救恩。

有的人認為,「當人有一些不正當的想法或者做法要觸犯神的行政、觸犯神性情的時候,神應該出面阻止,這是神的拯救,是神的愛」,這是不是人的觀念想象?神是這樣作工拯救人嗎?神是發表真理拯救人,人能不能蒙拯救就看人能不能接受真理,除了這一條以外,還有一樣在神那兒看是比這個更重要的東西,就是人的良心與人性。如果在你的人性裏没有良心、没有人格、没有理智,也就是在臨到事的時候,你的良心與理性都不能正常發揮作用,都不能約束、規範你的行為,不能矯正你的存心、觀點,那神絶對不會作任何事情。神要改變你,他先讓你的良心與理性發揮作用,當你的良心受到責備時,你就會思考,「我這麽做不對,神會怎樣看我?」你就會有進一步的尋求與積極正面的進入。但是,人如果連這第一步都没有,不具備良心,心裏根本就没有責備,那臨到事的時候神會作什麽?神什麽都不作。所以説,神説的話,神教導人的所有這些要求與真理,都是在什麽基礎上作的?都是在人有良心、有理性的基礎上作的。那剛才所講的這位老兄,他如果有良心,具備一定的理性,在他看到那瓶止咳糖漿液之後,他會有哪些舉動?會有哪些表現?當他有這個想法,「這東西是給神的,估計應該不錯,那别讓神喝了,我喝了吧」,他如果有良心,這時候他會怎麽做?會不會打開瓶子喝第一口?(不會。)那這個「不會」是怎麽産生的?(有良心的知覺。)他有良心控制着,他的良心會起作用,這事就不會有下一步,他就不會喝第一口,這事的結果就完全翻轉過來了,結局就完全不一樣了。但恰恰相反,他不具備良心、理性,百分之百不具備,結果導致了什麽?他産生這樣的想法之後,没有良心的約束,就肆無忌憚地打開瓶蓋喝下了第一口,之後他不但没有責備、没有控告,反而感覺享受,覺得自己得逞了,「看我多聰明,我多會抓時機,你們就傻,你們不懂這些事,薑還是老的辣呀!你們誰都没這個想法,誰都不敢這麽做,就我敢這麽做,我做了能怎麽樣?第一口喝下去了,誰看到了?」他覺得占便宜了,心裏得滿足了,還認為這是偏得、這是神恩待。這錯他一犯再犯,一發不可收拾,一直到最後喝完,他的良心也没有控告,也没有責備。他的良心、理性從來不會告訴他説,「這東西不歸你,神即便不喝,神扔了,給狗、給猫,只要没説給你,你就不應該用,這不是你應該享用的東西」,他的良心不會這麽告訴他,因為他没有良心。没有良心的人是什麽?是畜生,就這麽定義。人没有良心就這麽做事,從開始産生這樣的思想,就一直這樣做到最後,一點兒良心責備都没有。事到如今,也可能這事那位老兄早忘了,記性好的話可能還記着,還覺得當時做得對,從來不覺得這事做錯了,没認識到這事的嚴重性以及做這事的性質是什麽,他認識不到。那神對這樣的人有這樣的定規,準不準確?(準確。)神定規這樣的人,顯明他、淘汰他,給他這樣的結局,神定規的原則、根據是什麽?(根據他的本性實質。)一個没有良心知覺、没有理性的人具不具備接受真理、實行真理的條件?有没有這樣的實質?(没有。)為什麽説没有呢?當他對這事開始發表自己觀點的時候,在他内心深處,他的神在哪兒?他心中的神是誰?在什麽位置上?他心裏有没有神?可以肯定地説,這樣的人心裏没有神。心裏没有神,言外之意是什麽?(是不信派。)對了,他不是真心信神的,不是弟兄姊妹,他就是個不信派。從他的哪些表現能看出他是不信派?他心裏没有神,他做事、説話全憑己意,全憑自己的觀念、想象、喜好,没有良心作用。在不明白真理的情况下,他也没有良心作用,全憑自己的喜好,只為自己占便宜得利,那他心裏還有神的地位嗎?一點兒都没有。為什麽這麽説呢?因為他做事、説話的動機、源頭、方向還有流露出來的東西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覺得怎麽對自己有利就怎麽做、怎麽説,所考慮的全部都是自己的利益、自己的目的,絲毫不受責備、不受約束。從他的這種行為來看,他把神當成什麽了?(空氣。)對了,這話説到家了。如果他能感覺到神存在,神鑒察人心肺腑,神就在人的身邊,時時在鑒察着人,他做事會不會没有一點約束?會不會這麽膽大妄為?絶對不會。這裏就有一個問題産生了,他信的神到底存不存在?(不存在。)這就是問題的實質。他信的神不存在,他的神就是空氣。所以説,不管他怎麽口稱神如何如何,不管他怎麽禱告神,不管他信了多少年、做了哪些事、付出了多少,根據他的言行,根據他對待神的態度以及他對待與神有關的一切事物的態度,這個人的本性就全部暴露出來了。他把神當成空氣,這是不是對神的褻瀆?(是。)為什麽説是褻瀆呢?他覺得,「説神鑒察人心,神在哪兒呢?我怎麽没感覺到?還説偷吃祭物神會懲罰,我怎麽没有看到誰偷吃祭物遭報應了呢?」他否認神的存在,這就是對神的褻瀆。他説,「神都不存在,神作什麽工啊?還怎麽拯救人啊?神怎麽責備人了?神懲罰誰了?我没見過,所以大家奉獻給神的東西就可以隨便用,今天我碰上了那就是我的,就算我偏得,誰看見或誰碰上了那就是誰的,就是神恩待誰」,這是什麽邏輯?這是撒但、强盗的邏輯,這是鬼性出來了。這樣的人有没有真實的信?(没有。)聽了那麽多道,説出這麽一堆鬼話,有没有一點兒真理根據?(没有。)那他聽道聽哪兒去了?他根本没有接受神説的話,没把神的話當成是真理,也没把神當神對待,就是這麽回事。

有些人心裏確實相信有神,對神道成肉身没有絲毫懷疑,雖然也跟隨幾年,受了一些苦、付了一些代價,但他們的内心深處對神没有絲毫認識,其實信的還是渺茫的神、想象的神,他們對神的定義只是空氣。對于這些人,神怎麽對待?神根本就不搭理。有些人説:「神不搭理,那他們為什麽留在神家呢?」他們是在效力。效力是什麽概念?就是對真理不感興趣,或者説素質太差,够不上真理,就把神、把真理當作虚無縹緲的東西對待,但為了得福,只能靠出點力來换取。雖然外表他們没有直接抵擋神、咒駡神、跟神對抗,但他們的實質還是否認神、抵擋神的撒但種類。凡不喜愛真理的人都不是什麽好東西,這樣的人在神心裏神定意不拯救。對于不拯救的人,神還跟他較真嗎?神會不會跟他説,「你對這方面真理不明白,你得好好聽,你對那方面真理不明白,你得多下功夫揣摩啊」?另外,神知道這些人不明白真理,也不把神當神對待,神應該給他顯點神迹奇事讓他知道神的存在,或者是多開啓光照他,讓他心裏知道有神,神能這樣作事嗎?(不能。)神作這些事是有原則的,不是對什麽人都作,對能接受真理的神一直在作,對不能接受真理的或者够不上真理的,神是什麽態度?(不搭理。)在人的觀念中,神不搭理人,那這個人就像乞丐一樣到處流浪了,看不到他追求真理,也看不到神在他身上作什麽,他就是效力,也不明白真理,是僅此而已嗎?其實,這些人也能享受到神的一些恩典、祝福,出現一些危險環境的時候神也會保守他的安全,當他重病在身的時候神也會給他治愈,甚至還會給他一些特殊的才幹,或者在一些特殊的環境下神也會在他身上作一些類似神迹的事、作一些特殊的事。就是説,這些人如果真能為神花費,真能好好效力不攪擾,神不偏待他。那人的觀念是什麽呢?「這些人神不拯救,那神就隨便用,用完就踹。」神會不會這麽作?神不會這麽作,你别忘了神是誰,他是造物主。在整個人類當中,無論是信神的人也好,還是不信神的人也好,是各宗各派的或者是哪個種族的人也好,在神眼中都是受造之物,所以主耶穌説「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這話就是神——造物主作事的一個原則。不管神根據這個人的實質最後給他一個什麽樣的結局,或者在給他結局之前神是要拯救他還是不拯救他,不管他是什麽實質,只要他能够在神家中、在神的作工中做一些事、效一些力,神的恩典是不變的,神還是會用神的原則去對待他,神不偏待他,這就是神的愛,是神作事的原則,是神的性情。但是,根據這些人的實質,他們對待神的看法、態度就是始終認為神是渺茫的,模模糊糊的似有非有,他們不能認識到神的真實存在,也不能體會到神的真實存在,到最後還不能確定神的真實存在,那神對待他們也就只能是仁至義盡了,給他們一些恩典,給一些今生的祝福、保守,讓他們感受到神家的温暖,享受到神的恩典與神的憐憫慈愛,僅此而已,這就是他們今生的福氣。有些人説:「既然神都這麽寬容了,他們也享受到神的恩典、祝福了,如果再進一步,讓他們得到神的救恩那不是更好嗎?」這是人的觀念,神不那麽作。為什麽神不那麽作呢?一個心裏没有神的人,你能不能把神裝到他心裏去?裝不進去,你無論跟他交通多少真理、説多少話也不管用,都改變不了他對神的觀念與想象。所以,神對這類人也就只能是給一些恩典、祝福、看顧、保守。還有些人説:「他都能享受到神的恩典了,如果神再開啓光照,他不就能認識到神的真實存在了嗎?」就這樣的人他能不能聽明白真理?能不能實行真理?(不能。)不能實行真理,這就定規他不能蒙拯救了。所以,神也不作無謂的工作,不作無用工。有些人説:「那不對呀,有時候他也臨到管教或者有一些神的開啓,從神那兒也得着了一些真理。」這就又涉及到神的作工了。神要拯救的人得具備什麽才能蒙神拯救,才是神拯救的對象,這個人應該明白,在神心裏也有數,神不是什麽人都拯救。即使神顯點神迹奇事、顯點大能使人承認神,人就能蒙拯救嗎?不是這回事。神拯救人是有標準的,人必須得具備真實的信心,還得喜愛真理才行。所以,神在人身上作審判刑罰、試煉熬煉的工作也是有標準的。有些人説:「我們平時經常臨到一些審判刑罰,能臨到審判刑罰、試煉熬煉,這是不是就是蒙神拯救的一個記號啊?」是不是這樣?(不是。)怎麽確定不是呢?既然有些人不具備神拯救的條件,那神還會審判刑罰、試煉熬煉他嗎?這裏面就産生了一個問題,神在哪些人身上作審判刑罰、試煉熬煉的工作,這裏面也有人的誤解。你們説,一個連神是誰、神在哪兒、神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的人,他能不能接受到神的審判刑罰?一個能把神當成空氣的人能不能接受到神的審判刑罰?一個心裏絲毫没有神的人能不能接受到神的試煉熬煉?肯定不能。那有時候人會臨到什麽呢?(管教。)對了,管教。把神當成空氣的這類人,根本就不承認、不相信有神的人,他們絶對不會接受到神的審判刑罰,也不會接受到神的試煉熬煉,可以説,具備這些實質、有這些表現的人不是蒙神拯救的對象。他們不能達到蒙拯救,不是神不拯救他們,而是他們厭煩真理、仇恨真理的本性實質决定的,他們没有喜愛真理、接受真理的正確心態,所以他們不具備蒙拯救的條件。那他們混進神的家中,還想得福,神怎麽對待他們?除了給一些祝福、恩典與看顧保守之外,神用怎樣的方式作到造物主該作的?就是用話語提示、警戒、勸勉,其次就是對付、修理、責備、管教,神在他們身上作的工作就截止到這兒了,就是這個範圍。神所作的這些工作,在人身上達到的果效是什麽?人能老老實實地受約束,規規矩矩地在神家為神效力,不攪擾,不作惡。那神所作的這些,在這樣的人身上能不能達到讓他們忠心盡本分呢?(達不到。)為什麽達不到呢?他們所接受的恩典祝福、看顧保守,還有神話語的提示、對付修理、責打管教,等等這些能不能使他們性情有變化?(不能。)不能使他們性情有變化,那神在他們身上作的這些工作達到的果效是什麽?讓他們在行為上能受點約束,能守規矩,外表上有點人樣,另外,比較聽話,看在恩典、祝福的份上勉强能接受一些對付修理,能按規條、按神家的行政辦事,僅此而已。能達到這些是不是就達到實行真理了呢?還够不上,因為他們所行的基本上就是按着神家的行政原則還有一些條條框框實行的,只是行為上有變化了,僅此而已。那能不能説,既然這些人行為上有變化了,就讓他們的性情也達到變化,這不是更好嗎?(他們够不上。)他們够不上,達不到,這是一方面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麽?就是他們心裏根本没有神,他們不相信神的存在。所以,對于他們來説,神的話他們能不能聽懂?有一部分人能聽懂,他説「神的話是挺好,可惜我行不出來,實行的時候比上手術台换心臟還難受」,當他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的時候,當他違背自己意願做事的時候,他感覺心亂如麻,行不出來,就是累死他也實行不出神的話。另外,神的話是真理這個事實他永遠不承認、不接受,他接受不進來,他不明白為什麽神的話是真理。比如,神讓人做誠實人,他説,「讓做誠實人就做誠實人吧,為什麽説做誠實人這是真理呢?」他不知道,接受不了。神説讓人順服神,他説,「順服神有錢賺嗎?順服神給福氣嗎?歸宿能改變嗎?」對神所説的、所作的一切他都不認為是真理,他絲毫不明白神的話、神對人的要求有什麽意義,也分辨不清楚到底怎樣做是對的、是合乎真理原則的。從神來的一切,神的身份、神的實質、神的話語、神的要求等等這一切,在他那兒看都不能確定是神的所有所是。他不知道神就是造物主,他不懂什麽是造物主、什麽是神,這不就麻煩了嗎?有些人就是這種表現。有的人説:「那不對呀,他如果有這些想法、觀點的話,他怎麽還能在神家甘心盡本分呢?」這個「甘心」得加上引號,怎麽解釋?一方面是出于形勢所迫,或者得福的需要,一方面是出于没别的出路,只能勉强暫時這樣跟着盡點本分、出點力,心裏也覺得這是應該的,但就是因為對真理不感興趣,只能靠出力、盡本分來换取神的祝福。他帶着這種心態跟着,能不能接受真理?(不能。)他都不懂什麽是真理,怎麽能接受真理呢?

神末世作審判工作是來結束時代的,人能不能蒙拯救最關鍵得看人能不能接受神的審判刑罰、能不能接受真理。有的人雖然承認神的話是真理,但他不接受真理,讓他接受真理就好像要給他换心臟一樣,他能痛苦到這個程度。這類人這樣對待真理,死活不接受真理,這就不能怪神不拯救他了,只能怪他不接受真理,他没這個福氣。神拯救人脱離撒但權勢不像人想象得那麽簡單,信神的人一方面得接受神話語的責打、修理對付,這是一關;另外還得接受神的審判刑罰、試煉熬煉,審判刑罰這也是一關,熬煉試煉這又是一關。有些人能勉强地接受修理對付,就以為有順服了,就停滯不前了,就不往真理上够了。有些人就特别喜愛真理,為得着真理能受任何痛苦,不僅能經受神話的責打、責罰,還能進入接受神的審判刑罰這一關。他們感覺接受神的審判刑罰這是神的高抬,這是神的愛,這是榮耀的事,他們不怕受苦。這些人經歷完審判刑罰,還能接受熬煉試煉,照樣追求真理,不管受多大熬煉試煉都能看見神的愛,都能為滿足神獻身,受多少修理對付也不覺得苦,而是覺得這是神更大的愛,最後又經歷了許多試煉熬煉以後,就得着了徹底的潔净與成全。這是經歷神作工達到最高階段了。那你們説説,信神僅僅經歷了一些神話語的責打與責罰這一關的人與經歷神審判刑罰、試煉熬煉這兩關的人,是不是有區别?肯定有區别。神在有些人身上只作到責打、責罰這一步,就不再往前作了,剩下的就靠人選擇,靠人自覺了。如果人不接受真理,不選擇正路,這説明什麽?可以説這樣的人神没法拯救。有些人經常説熬工作、熬前途、熬房子、熬對象、熬情感,什麽都熬,最後是什麽結果?(與真理無關。)對了,與真理無關,與神作工無關。你那就是瞎熬,只是在挣扎、在靠時間,根本没有禱告神尋求真理的過程,這就不是熬煉的「熬」,因為那不是神作的,與神無關,那是你自己在熬自己,不是神在熬煉你,你還認為是神在熬煉你,你想好事吧,你那是一厢情願!你都没資格被神熬煉。刑罰審判這一關你還没過呢,你還想讓神試煉你、熬煉你,這可能嗎?這不是异想天開嗎?試煉熬煉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嗎?是一般人能接受的嗎?是神賜給一般人的嗎?絶對不是。神責罰一個人以後,如果因為他的狂妄性情,因為他的剛硬,因為他的詭詐、邪惡或者其他各種性情,神在一件事上或者在很多事上對他有審判、有管教、有明顯的責打,讓他知道他因為什麽被神管教,由此人産生了對神真實的認識,産生了對自己真實的認識,性情也産生了真實的變化,然後逐步地對真理有了真實的順服,這樣的過程才是神審判刑罰人的過程。神作這樣的工作是在什麽基礎上作的?這裏有個條件,這樣的人必須得能在神家中合格地盡本分,這個合格不需要更多的條件,就是有順服、有忠心這兩條。首先,這個人本身得具備良心、理智,具備良心、理智的人才具備了接受真理的先决條件。具備了良心理智的人,在接受神的責打、責罰時能够尋求真理、能够順服,之後神才會作審判刑罰的工作,這就是神作工的步驟。但是,一個人如果在神家中從來不能忠心盡本分,對神的主宰没有絲毫的順服,也没有達到合格的盡本分,那這樣的人臨到一些不順、顯明或者對付修理,充其量也就是神的責罰、管教,根本不涉及審判刑罰,更不涉及熬煉試煉,也就是根本不涉及神成全人的工作。

剛才交通的這些涉及到神拯救人、成全人的作工了,涉及到神的作工方式與作工對象,還有神審判刑罰、試煉熬煉的工作都作在哪些人身上,以及作在人身上的時候人的生命進入到什麽程度了,還有人起碼得具備怎樣的實質、怎樣的條件才能接受神的審判刑罰。那在這裏人的觀念是什麽?人認為,「只要是跟隨神的人,只要是接受了神這步作工的人,必然會受到神的審判刑罰,緊跟着神的試煉熬煉也就來了。所以,我們這些人常常臨到試煉熬煉、修理對付,被剥奪家庭、剥奪情感、剥奪地位、剥奪前途,隨之就不斷地熬情感、熬地位、熬前途。」這些説法準不準確?(不準確。)人能把神説話作工中的其中一個字變成人認為的一種屬靈術語,這是因為什麽?事實上,人的熬都是在挣扎、靠時間,没有絲毫意義,但是人却把它當成了試煉熬煉,説成是神的熬煉了,這是大錯特錯的事,是人强加給神的,絲毫不代表神的意思。這是不是對神的一種誤解?這是一種誤解。這種誤解是怎麽産生的?人對真理不明白,憑着自己的想象,就産生了這樣的誤解。之後,人就肆無忌憚地到處亂宣傳、亂散布,最後就産生了各種「熬」的説法。所以,我常常聽到有些人説,「有個人被撤换了,就消極了,正熬地位呢!」熬地位不是經歷試煉熬煉,只是人失去地位、情感受到挫折,在失敗時内心痛苦的挣扎。人所説的「熬」跟神所説的熬煉既然有出入,那真正的熬煉到底指什麽説的?首先得明白,神在試煉熬煉人之前會作大量的準備工作,一方面他要選人,他要選對的人。剛才也講了什麽人是神眼中對的人,得具備幾個條件:首先,在人性上起碼得具備良心、理智;其次,能達到合格的盡本分,盡本分有忠心、有順服;然後還要經過多年的對付修理、管教、責打。什麽是管教、責打,可能你們不太清楚,概念性不是很强,這對人來説應該是比較無形、比較抽象的,而對付修理人能聽得見,也能感受得到,有明確的語言、明確的語調,人都知道是怎麽回事。人做錯事或者違背原則,或者胡作非為,或者獨斷專行,做出一些對神家利益、對教會工作有害的事情,受到對付了,這是對付修理。那責罰、管教呢?比如,有個人做組長不勝任,没有忠心,做了一些違背真理原則、違背教會規定的事被撤换了,這是不是責罰?這是一種責罰。外表上不管是教會處理的,還是某個帶領撤换的,總之在神那兒看,這是神作的,是神作工中的一部分,這是一種責罰。還有,人平時情形好的時候很有亮光,也能有新的看見,但是因為一些情形或者某種原因作工作一塌糊塗,被顯明了,這是不是一種責罰?這也是一種責罰。那這些能不能算是審判刑罰呢?到目前為止,這些都還不算是審判刑罰,所以更談不上是熬煉試煉,這只是人在盡本分的過程中受到的責罰。責罰的表現有時候是臨到病痛或者做事總出醜,或者在自己曾經很擅長的事上摸不着路了,不知道怎麽做了,這都是責罰。當然,還有一些是藉着旁邊的人提示或者藉着一件事的顯明讓人出醜,讓人回到内心深處省察、反思,這也是責罰。如果有神的責罰,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好事。)理論上來説這是好事,不管人能不能接受,這都是好事,起碼證明神在對你負責任,神没有離開你,神在你身上有工作、有提示、有引導。神在你身上有工作,這就證實了神還没有要放弃你的意思。這其中有一層意思就是,接下來神可能會繼續責罰、管教你,也可能你的表現好、你走的道路對,神會給你審判刑罰。以後的就不説了,往近了説,神會多次責罰、管教你,之後,因為你追求真理,因為你有順服,因為你是對的人,神會對你有審判刑罰,這是最初步的。簡單的對付修理多數人已經經歷到了,只有初信的人還没有經歷到。多數時候人都是憑良心感覺,心裏有責備,感覺到神的話就在耳邊或者在心裏提示,「我不應該這麽做,這是悖逆」,這是神話語的提示、勸勉、警戒。人經歷到的修理對付是幾方面的,有帶領工人的對付修理、弟兄姊妹的對付修理,還有上面的對付修理,還有神直接的對付修理,經歷到這些的人應該不少,經歷到神責罰、管教的人就少一些了。少意味着什麽?意味着更多的人離神的審判刑罰還有距離,那離神的試煉熬煉呢?就更有距離了,差距更大了,更遥遠了。以前,人所認為的「神審判刑罰我了,我嘴上都起泡了」,「神審判刑罰我了,我做了一件錯事,説了一句錯話,頭疼了好幾天,這下我認識到什麽是神的審判刑罰了」,這是不是誤解?這種對神的誤解是最多的,多數人都在這方面誤解神,這個誤解也會産生一些負面作用,讓人覺得説錯一句話就遭神管教了,這純粹是誤解神,與神所作的太不相符了。這樣誤解神,到最終能達到神的要求嗎?肯定是有差距的。

現在,多數人經歷到了神的責罰、管教,經歷到了對付修理,經歷到了話語的提示、勸勉,僅此而已。這裏有一個問題,為什麽經歷到這一步了人還没有經歷到審判刑罰呢?為什麽對付修理與話語的提示、管教責罰不算是審判刑罰?從人經歷到的話語提示、對付修理、責罰管教來看,所達到的果效是什麽?(外表行為有約束了。)在行為上發生一些變化了,這能不能代表性情有變化了?(不代表。)不代表性情有變化。有些人説:「我們信神這麽多年,也聽了這麽多道,性情居然還没有變化,這不是冤枉我們嗎?只是行為上有點變化了,這不是太可憐了嗎?那神什麽時候開始拯救我們啊?我們什麽時候才能蒙拯救啊?」那咱們就説説,經歷到這幾方面神作工的人都有哪些收穫與變化。剛才有人説行為上有些變化,這是籠統的説法,具體地説,人剛到教會盡本分的時候,没有經過對付修理,每一個人都像刺兒頭似的,都想自己説了算,他心裏就以為,「如今信神了,在教會裏就有人權、有自由,我想怎麽做就怎麽做」,經過一番對付修理、管教,再加上讀神的話、聽講道、交通真理,最後不太敢這樣了。其實也没有完全老實,就是懂點事了,明白點道理了,别人説的合乎真理他能承認對,雖然没太聽懂,但是能接受,這是不是老實多了?他能接受,這就説明他在行為上已經發生一些變化了。這個變化是怎麽來的?神話語的勸勉、提示,再加上安慰,有時候還得有點管教、修理對付,然後交通點原則,告訴他這事必須得這麽辦,不這麽辦不行,他琢磨琢磨,「不接受不行,真理在那兒擺着呢,誰敢反對啊?」神家神為大、真理為大、真理掌權,因為有這個理論基礎,有些人被唤醒了,明白了信神到底是怎麽回事。一個原本野蠻、放蕩,根本就不受約束的人,不懂什麽是規矩、什麽是信神,不懂什麽是神家、什麽是教會,也不懂什麽是盡本分的原則,這樣一個什麽也不懂的人,帶着好心、熱心,帶着「偉大」的志向、願望來到神家之後,接受了神話語的提示勸勉、澆灌喂養、對付修理,還有一次次的責打管教,逐漸地,在人性裏發生了一些變化。什麽變化呢?明白點做人的道理了,認識到自己以往太没有人樣,張狂、野蠻,七個不服八個不忿的,説話也没有人樣,做事也没有規矩,也不懂得尋求真理,覺得信神很簡單,就是神讓做什麽就做什麽,神讓往哪兒去就往哪兒去,就是一股野蠻勁,自己還認為那是忠心、那是愛神,現在把那些東西都否認了,知道那些都屬于人的想象,是人的好行為,有些就是出于撒但的。信神的人應該聽神的話,以真理為大,凡事讓真理掌權。神説的這些話,不管在人内心深處扎根有多深,起到了多大的作用,總之,每一個人在理論上已經明白、認可了,已經在内心深處接受了這話是對的,這話是真理、是正面事物的實際。然後,經歷了一些無形的責打、管教,在意識當中對神産生了一些真實的信,從起初對神渺茫的想象到現在感覺到有神,再感覺到神很實際,當人信神有了這種感覺,人的思想觀點、看事觀點、道德標準還有人的思維方式就開始逐步發生變化了。比如,神要求人做誠實人,雖然你還能撒謊,還能耍詭詐,但是你心裏知道詭詐不好,知道撒謊欺騙神是犯罪,是邪惡的性情,但是身不由己。比如,現在你還有狂妄性情,有時約束不住,常常流露,也常常悖逆神,總想一人獨大、獨斷專行,自己説了算,但是也知道這是敗壞性情,也能向神禱告,雖然没有明顯的變化,但是在行為上已經逐步地發生變化了。雖然没有經過審判刑罰,性情還没有變化,但是真理、神的話在你内心深處一點一點地開始亮堂了,同時也在引導、改變你的行為,讓你越活越有人樣,讓你的良心逐步有知覺。如果做一件違背良心的事你心裏會不舒服,提起那件事你心裏就有感覺,不是那麽麻木,你有懊悔,願意改正。雖然你不能馬上改變這方面的性情,但如果點到你的情形,你能意識到自己有這個情形,你裏面是有知覺的,這個知覺在改變你的行為。這樣的改變僅僅是行為的改變,它雖然正在發生,也在繼續發生,但是不代表有性情的變化,這完全不是性情的變化。有些人聽了這話也可能覺得不太舒服,説「這麽大的變化還不是性情上的變化,那到底什麽是性情上的變化?哪些變化屬于性情的變化?」這個咱們先不談,還談剛才説到的人已經達到的變化,就是神的話、神所作的這一切在人身上已經起到的作用、已經達到的果效。人在努力地改變自己與真理不相符的思想觀點,臨到事的時候,人會有知覺,會對號,説「這事與真理不相符,但是我的觀點還没法放下,還存在着」。你僅僅是已經意識到了,已經得知了你的觀點與神的話不相符,這能不能證明你的觀點已經改變、已經放下了呢?不能證明。你的觀點没有改變,也没有放下,這證明你的敗壞性情還是原封未動,還没有開始發生變化,僅僅是你的意識、你的内心已經在接受神的話,把神的話當作真理了,但僅僅是理論而已,是主觀願望,神的話還没變成你的生命,没有變成你的實際。當神的話變成你的實際時,你的觀點就會放下,你就會運用神話的觀點去對待一切的人事物,對待身邊所發生的事情。

現在你們的生命進入處在什麽階段?你已經認識到你的觀點不對了,但是你還能憑你的觀點活着,還能用你的觀點來衡量神的作工,用你的思想觀點來判斷神給你擺設的環境,用你的思想觀點來對待神的主宰,這合乎真理原則嗎?這是不是荒唐啊?人明白那點小道理還想衡量神的作為,這是不是太狂妄了?你現在僅僅是承認神的話好、神的話對,從外表行為上來看,你不做明顯違背真理的事,更不做論斷神作工的事,還能順服神家的工作安排,這就從一個外邦人變成了一個跟隨神有聖徒體統的人了。你從一個根本就是憑撒但哲學、撒但理念、撒但的法則、撒但的知識活着的人,變成一個聽了神的話就覺得是真理,就能接受,就能追求真理,成為能接受神話語作生命的人,就是這麽一個過程,僅此而已。在這個期間,你的行為、你的做事方式肯定會發生一些變化,不管變化有多少,在神那兒看,你能有這些表現也僅僅是行為、做法的改變,是内心意願與心志的改變,頂多是思想觀點的改變,僅此而已。可能現在你一猛勁、一激動能為神把命獻出來,但是在你特别不喜歡的一件事上讓你絶對順服神你却達不到,這就是行為變化與性情變化的區别。也可能你的好心讓你能達到為神捨命、捨掉一切,説「為了神,我就是血流乾了都心甘情願,這一生我無怨無悔!我放弃婚姻、放弃世界前途、放弃一切榮華富貴,接受神擺設的這些環境,世人的譏笑、毁謗這些我都能忍受」,但唯獨神擺設一個環境不合你的觀念,你就能站起來與神叫囂、對抗,這就是行為變化與性情變化的區别。也可能你能為神捨命,捨弃你最愛的人或者是你最愛的、内心最難割捨的一種東西,但是讓你跟神説一句心裏話,讓你做一個誠實人,你却感覺很難,做不到,這就是行為變化與性情變化的區别。也可能你這一生都不貪享肉體安逸,不吃好的也不穿好的,每天盡本分都是那麽勞累、那麽辛苦,你能忍受肉體給你帶來的各種痛苦,但是面對神的安排不合你的觀念時,你却不能理解,還對神産生了埋怨、誤解,與神之間的關係也越來越不正常,總有抵觸、悖逆,不能完全順服神,這就是行為變化與性情變化的區别。你既然願意為神捨命,為什麽就不能跟神説一句實話呢?你都願意把一切身外之物放下了,為什麽就不能對神交給你的托付忠心不二呢?你既然願意為神捨命,當你憑情感行事的時候,當你維護人際關係的時候,為什麽不能反省自己呢?為什麽你不能站起來維護教會工作、維護神家的利益呢?這是活在神面前的人嗎?你在神面前已經許下誓言了,説一生為神花費,無論受什麽苦都能接受,為什麽一次撤换就能使你消極得多少日子都爬不起來,心裏滿了抵觸、埋怨,滿了誤解、消極呢?這是怎麽回事?説明你心裏最寶愛地位,這涉及到你的致命處了,所以把你撤换以後你就癱倒了,爬不起來了。足以證明,你雖然有行為的變化,但没有生命性情的變化,這就是行為變化與性情變化的區别。

現在多數人都有一些好行為,而尋求真理、接受真理的人却很少,真實的順服幾乎没有。根據這一點來看,很多人只是行為在發生變化,思想觀點發生了一些變化,也有意願、有志向接受、順服神的主宰,心裏也没有怨言,你們説,這些人有没有經歷到神的審判刑罰?(没有。)很不幸,你們之前講的那些經歷見證都不涉及神的審判刑罰,都够不上神的要求。你只要還没有經歷過神的審判刑罰,那你的性情就没有開始變化,你的性情没有開始變化,那你所認為的變化就僅僅是行為上的變化。行為上的變化有你自己配合的功勞,有你人性好的那一面,還有神作工的果效。難道神要拯救人,就只把人作到這個程度嗎?(不是。)那神接下來要怎麽作呢?神拯救人主要作的工作是什麽?(審判刑罰。)神拯救人主要的方式是審判刑罰,但很不幸的是,現在幾乎還没有一個人能接受到神的審判刑罰。所以説,神拯救人、成全人的工作,神變化人性情的工作還没有正式開始。為什麽没有正式開始?因為神的這個工作還没辦法落實在人身上。為什麽没有辦法落實在人身上呢?因為按人現在的情形、身量和人現在所能够得上的,還遠遠達不到神的要求標準,神没法作。神没法作難道神就不作了嗎?不是,神在等待。在等待期間神在作什麽?神在潔净教會,把那些打岔攪擾的、敵基督、邪靈、惡人、不信派、不是真心信神的、連效力都效不了的都清理出去,這就叫清場,也叫揚場。那清場是這個期間的主要工作嗎?不是,在這個期間,神還是會用話語提示、澆灌喂養、對付修理、責罰管教這些方式繼續作工在你們這些人身上。作到什麽程度?人具備接受審判刑罰的基本條件了,神才開始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你們説説,根據你們的猜測、判斷,人具備什麽樣的條件神才開始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你看神作什麽事都是有時候的,他不亂作,他的經營工作是隨着他的計劃來作的,他作什麽事都是有步驟的,不是亂作。這個步驟是什麽?就是神在人身上每作一步工作都要達到果效,他看見果效了再作下一步。怎麽作能達到果效,要説哪些話、要作哪些事,神自己心裏有數,神是按着人的需要作,他不是亂作。作哪些事在人身上能達到果效神就作哪些事,作哪些事與果效無關神絶對不作。比如,當需要一些反面教材讓神選民長分辨時,教會裏就會出現一些假基督、敵基督、邪靈、惡人還有攪擾打岔的,讓人長分辨。神選民如果明白真理會分辨了,那這些人就效完力了,他們存在的價值就没有了,那時神選民就會站起來揭露、檢舉他們,教會立馬就把他們清理出去了。神的工作都是有步驟的,這步驟都是神根據人生命的需要、根據人的身量安排的。人到底需要什麽,教會裏為什麽出現敵基督、惡人,人都是迷迷糊糊不知道怎麽回事。有些人對神的作工不理解就有觀念,還埋怨神,説「神的教會怎麽能有敵基督出現呢?神怎麽不管呢?」當看到神的話説就是為了讓人學功課、長分辨時,人才恍然大悟,才明白神的心意。剛開始,人對惡人没有分辨,當教會開除惡人時,人就有觀念,覺得人家奉獻得多,也能受苦,不應該被開除,人對神所作的就有抵觸。經歷了一段時間,人明白真理對惡人有分辨了,再開除惡人就没觀念了,也不抵觸了,再遇到惡人作惡時就能分辨出來,没等惡人作出大惡來,大家就聯合起來把他檢舉、清除了,惡人在神家就站不住脚了。這是怎麽達到的?人的這些分辨是怎麽産生的?是神作的,神不作人没法明白這些事。神作事有步驟,這步驟是根據人生命的需要,但人到底需要什麽人自己心裏都不清楚,都是糊裏糊塗,神就只能一直作工,給人安排許多功課讓人學習,進入真理實際,達到神所要求的果效。神不管人理不理解,還是不厭其煩地作,這就是神的愛。就像修理對付一個人,上次犯錯對付了,下次又犯錯了還對付,再顯明再對付,不厭其煩地作,一直到人真有認識了,不再麻木了,再臨到這類事就像觸電一樣那麽敏感,不再犯錯了,這就可以了,神就不作了。再臨到這些事你自己能獨立處理了,能做到合乎原則了,神就不用操心了,證明神的話、神的真理你明白了,接受到心裏了,成為你的生命了,神就不再作了。這就是神作工的步驟,你經歷過來就能看見神的實質、神的智慧,這是不能否認的,這是百分之百肯定的。

剛才説到神的作工步驟與人的性情變化有關係。神作工作不是讓人有點行為上的變化、懂點規矩、有點人樣就大功告成了,如果是那樣,在恩典時代工作就已經結束了。神要的是什麽?(是人的性情變化。)對了,性情變化才是真正蒙拯救的人所該具備的。神要的不僅僅是人行為上有變化,更重要的是性情上的變化,這才是達到蒙拯救的標準。剛才也説了一些行為變化的表現,比如能為神撇弃、捨命,這是明顯的行為上的變化,但如果對神的托付没有忠心,還能應付糊弄,還有欺騙,這就是性情上還没有達到變化。人現在只是在行為上可圈可點了,看起來比較合乎聖徒體統了,行為上比較有人性了,有點尊嚴、有點人格了,但是無論人有多少好行為,如果不是與實行真理有關的,不是出于良心理智正常人性活出的,這就與性情變化無關了,那就不是神所要的。這樣看來,你們現在所表現的,無論做事多麽中規中矩,無論多麽聽話,無論怎樣能捨命、有多大心志,有没有達到神滿意呢?有没有達到神的要求呢?(没有。)那是神的要求太高了嗎?有些人認為,「人現在都這麽聽話了,怎麽還没達到神的要求呢?」你們説,現在的聽話是不是順服?(不是。)對了,現在的聽話僅僅是有點理性了,這都是神管教出來的,完全是神的管教達到的果效,是神苦口婆心地説了多少話才唤醒了人的良心、唤起了人的良知,開始活出點人樣了,人做事有點規矩了,做什麽事懂得詢問了,做事違背原則心裏有點責備了。總之,行為的變化够不上神審判刑罰的條件,神不要人行為上的變化。那神到底要什麽呢?神要人的性情變化。性情變化到底有哪些表現?各方面得變化到什麽程度才能够有資格接受神的審判刑罰?就是必須得讓神看見這個人方方面面的表現,尤其在盡本分上合格了,還能接受修理對付,能凡事尋求真理,臨到患難試煉還能跟隨神,基本上神怎麽説都能接受、順服,就是在没人監督的情况下、在臨到試探的情况下都能不幹壞事,一點兒惡都不作,這樣的人在神眼中看就合格了,就有資格能正式接受神的審判刑罰了,就是神進一步地在人身上作拯救、成全的工作。這裏有一個什麽樣的信號、什麽樣的標準,你們知不知道?(我想到的是藉着神的責罰、管教,人的良心理智一點點恢復,再加上人行為上有一些變化,最後能够達到忠心盡本分了,神可能就開始在人身上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了。)你們認不認同這種説法?(認同。)挺好,但這只是其中一項。神在人身上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之前,神會衡量這個人,怎麽衡量呢?神有幾個標準。首先,看人對待神的托付是什麽態度,也就是對人該盡的本分是什麽態度,盡本分能不能盡心、盡力,能不能達到忠心,總之就是看人能不能達到合格的盡本分,這是第一項。這一項直接涉及到人信神的生活、人日常所從事的工作。神為什麽把這一項作為一個條件、作為一個衡量的標準呢?這個原因是什麽,你們知不知道?神是這樣衡量的,就是當神托付給人一件事的時候,人是什麽態度很關鍵,這件事是神托付的,人如果有良心會怎麽對待、没有良心會怎麽對待,人有理性會怎麽對待、没有理性會怎麽對待,這是有區别的。良心、理性這是人性裏該具備的,除此之外,不是僅僅有點良心知覺、有點理性就行了。人恢復了良心、理性就有人的模樣了嗎?就達到有真理實際了嗎?這還不行,神還得看人在盡本分期間走什麽樣的道路。那人走什麽樣的道路能達到神所要求的標準呢?首先,盡本分能不作惡、能有順服,這是起碼的標準。如果能作惡就徹底完了,就不是神要拯救的人。另外,在對待神的托付上,你除了用良心、理性對待之外,更多的是能尋求真理,明白神的心意,無論在什麽環境下,不管臨到你的事是否符合你的觀念、想象,你都應該有順服的態度,在這個時候神要的是你順服的態度。如果你只是承認神説的話都是真理、都對,這是順服的態度嗎?絶對不是。順服的態度實際的一面是什麽?就是你得把神的話接受過來。雖然你生命進入淺,身量還太小,對真理實際的那一面認識得還不够深,但在這種情况下你還能跟隨神,還對神有順服,這就是順服的態度。在你能達到完全順服之前,你必須得先有順服的態度,就是接受神的話,相信神的話是對的,把神的話當成真理、當成你實行的原則,即使你對原則掌握得不好,你當成規條守也能守住,這是一種順服的態度。因為現在你的性情還没有變化,你要達到真實順服神首先得有順服的心態、有順服的心志,説「不管神怎麽作我都順服,我不明白多少真理,我就知道神告訴我怎麽做我就怎麽做」,在神那兒看這就是一種順服的態度。有些人説:「要是順服錯了怎麽辦?」神還能錯嗎?神是真理,是公義,神不會作錯事,只是神作的有許多事不合人觀念而已。你應該説,「我不管神作的合不合我的觀念,我只管聽話、順服、接受,跟隨神走,這是我一個受造之物該做的」,即使有人論斷你是糊塗順服,你也不在乎,你心裏認定神是真理就應該順服,這就對了,順服就應該有這樣的心態。具備這樣的心態,人才能得着真理。你如果不具備這樣的心態,你説,「我這人眼睛裏不容沙子,誰想糊弄我可不行,我精明着呢,讓我什麽都順服,那不行!什麽事到我這兒我都得研究研究、分析分析,什麽時候合我的意思,我能接受了,我才能順服」,這是不是順服的態度?這就不是順服的態度,就是没有順服的心態,心裏没有順服的意思。你説,「即便是神,我也得研究研究,就是天王老子到我這兒我都得研究,你説話到我這兒不管用。我是受造之物這不假,但我不是傻子,你别拿我當傻子!」這就完了,這就不具備接受真理的條件了。這樣的人没有理性,就不具備正常人性了,那不就是畜生嗎?人不具備理性怎麽能達到順服呢?達到順服首先得具備順服的心態,有順服的心態才有理性可言,没有順服的心態那就是没有理性了。人是受造之物,怎麽能測透造物主呢?就神的一個意念全人類六千年都没法猜明白,那神怎麽作是人一時就能看明白的嗎?你看不明白。很多事神作了幾千年,神已經向人類顯明了,但神不明明白白地告訴人,人還是不明白。也可能現在你在字面上明白了,但是二十年之後你才能真正明白一點兒,人與神的要求差距就這麽大。基于這一點,人就應該具備理性、具備順服的心態。人就是隻螞蟻,就是個蛆蟲,還想測透造物的主,這就是最没有理智的事了。有的人總埋怨神没把奥秘告訴給他,没把真理直接説明白,總讓人尋求,説這話就不對了,就没有理智了。現在神告訴你這麽多話,你明白多少了?神的話你能實行出多少?神作工都是有步驟的,如果兩千年前神把末世的工作告訴給當時的人,他們能不能明白?恩典時代主耶穌成為罪身的形像,作了全人類的贖罪祭,如果當時跟人説,誰能明白?到現在,你們這些人也就是懂點概念性的理論,但神性情真實的那一面,神愛人類的心意,神當時作事的源頭、計劃,就這些真理人永遠永遠都不可能明白。這就是真理的奥秘,這就是神的實質,人怎麽能測透呢?你想測透造物主,這太没理智了!你太張狂、太不自量力了!人别想測透神,人能明白點兒真理就不錯了,明白點兒真理對你來説就已經得的够多了。所以,有順服的心態這是不是有理性?這是絶對理性的做法。具備順服的心態、順服的態度,這是每一個受造之物起碼應該具備的。

達到合格的盡本分、忠心盡本分,具備順服的心態,這得需要多長時間?有没有年限?没有年限,這根據個人的追求、個人的心志與個人對真理的渴慕程度,也根據個人天生具備的良心理智、素質還有悟性。具備了順服的心態之後,緊接着人在言談舉止、在行為上會發生進一步的變化。有哪些變化呢?在神來看,你基本上是一個誠實人了。什麽叫基本上是誠實人?就是在你的言談舉止中有意説謊的成分少了,百分之八十都是實話,有時候因為痞性、因為環境或者某種原因無意中説了點謊,就像吃了死蒼蠅一樣,心裏難受好幾天,在神面前認錯、悔改,過後就有變化,謊話越來越少,情形越來越好,這在神那兒看,你基本上就是一個誠實人了。有些人説:「基本上是誠實人,那性情不就變化了嗎?」是不是這麽回事?不是,這只是行為上的改變。在神那兒看,能做誠實人不止是在行為表現上有變化了,而且在心態上、在看事觀點上都有實質的變化了,没有説謊欺騙的存心了,所説所做絲毫没有謊話欺騙了,説話做事越來越實在,就是實話越來越多了。比如,問你這事是不是你做的,即使承認了會掌嘴、挨罰,你也能説實話,即使説了得承擔大的責任,得死、得滅亡,你也能説實話,願意實行真理滿足神了,這就是對待神話的態度已經很堅定了。無論什麽時候,選擇神所要求的其中一項實行標準在你那兒不在話下了,你都能很自然地達到,能實行出來了,不用外界環境的約束,或者帶領工人的指點,或者感覺神在旁邊鑒察,自己已經很自如地能做到這些了。没有外界環境的約束,也不是因為怕神管教,也不是因為怕受良心責備,更不是怕别人看笑話或者監督,不是因為這些,自己就能主動省察自己的行為,衡量自己行為的對錯,衡量自己的行為是否合乎真理、是否讓神滿意,那你做誠實人的標準在神那兒就已經基本合格了。基本是誠實人,這是接受神審判刑罰的第三項基本條件。

剛才交通了接受審判刑罰的三個條件,第一條是合格的盡本分,第二條是順服的態度,第三條是基本上是誠實人。基本上是誠實人這一條怎麽衡量?是什麽標準?(有意撒謊的時候少了,説實話的時候多了。)就是多數時候都能够説實話,這一條你們應該會衡量吧。做誠實人這是接受神審判刑罰的第三個條件。第二條是順服的態度,順服裏面包括一些細節,主要就是對神的作工不研究、不分析,只有順服的心態。另外,就是能追求做誠實人,達到謊話越來越少,多數時候都能説實話、説心裏話了,這裏最重要的是人主觀方面的配合,就是積極進取,竭力往真理上够。順服的心態是人主觀方面達到的果效,能達到做誠實人,基本上是誠實人了,這也是主觀方面的,是人努力追求達到的果效。接受神審判刑罰還有一個主要的條件,我先給你們提供綫索,你們順着我説的去揣摩就能够想到了。從開始信神到走到最後,這一生當中人做錯的事多不多?人悖逆神的行為多不多?(多。)那做錯事、有悖逆的時候怎麽辦?(得有悔改的心。)有悔改的心就是有良心、有理智的人。有良心、有理智,這是神拯救的人起碼該具備的,不具備良心理智的人都不能達到蒙神拯救。如果一個人做了錯事從來不知道悔改,這是什麽東西?從來不知道悔改的人能不能跟隨神到路終?能不能有真實的變化?(不能。)為什麽?(因為他没有悔改的心。)對了,這就涉及到最後一個條件了,必須得有一顆悔改的心。人在跟隨神期間,因為愚昧無知,也因為人的各種敗壞性情,常常流露悖逆,有時還産生對神的誤解、埋怨,走了一些彎路,甚至有的人對神産生觀念,一度消極怠工,失去了信心。在人的一生中,在哪個階段都有一些悖逆行為,人心裏有神,臨到事也知道是神作的,但有時就是轉不過彎來,外表上也能順服下來,就是不能從内心接受。從哪兒看出他不能從内心接受呢?這裏有一個表現,就是他什麽都知道,但就是不能放下自己所做的來到神面前跟神認錯,説「神,我錯了,以後我不再那樣做了,我尋求你的意思,你讓我怎麽做我就怎麽做。我以前不聽話,身量小,愚昧無知,常常悖逆,我現在認識到了」。人能認錯,這是一種什麽態度?(回轉的態度。)如果一個人具備了良心、理智,也具備了渴慕真理的心,但是在做錯的事上從來不知道反省,也不知道回轉,認為以前的事過去就過去了,心裏從來不認為自己是錯的,這是一種什麽性情?是一種什麽行為?這種行為是什麽實質?(剛硬。)剛硬,一條道走到黑,神不喜歡這樣的人。當初約拿向尼尼微人傳達神的話時是怎麽説的?(「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拿3:4〕)尼尼微人聽到這句話後是什麽反應?他們看神要毁滅他們了,趕緊披麻蒙灰向神認罪,離開惡道,這就是悔改。人能悔改,這對人來説是個極大的機會。什麽機會呢?能活下去的機會。無論你是盡本分還是追求蒙拯救,没有真實的悔改就很難走下去。在每一個階段,神在你身上作一些管教責罰也好,或者提醒勸勉也好,只要你與神之間發生了衝突,你没有回轉,還一直堅持自己的想法,一直持守自己的觀點、態度,雖然你的步伐是往前邁進的,但是你與神之間發生的衝突,你對神的誤解、埋怨、悖逆并没有解决,你的心始終没有回轉,在神那兒是會淘汰你的。雖然你没有放下手中的本分,還在守着你的本分,對神的托付還有點忠心,在人看還説得過去,但是有一條,你與神的争執就成了永遠的結,你没有用真理解决,達到真實明白神的心意,導致你對神的誤解越來越深,始終認為神是錯的、你是冤枉的,這就是没有回轉。你的悖逆、你的觀念、你對神的誤解始終存在,導致你没有順服的心態,始終是悖逆神的,是跟神對立的,那這樣的人是不是悖逆神、抵擋神、死不悔改的人?為什麽神很看重人的回轉呢?一個受造之物對待造物主應該有的態度是什麽?就是造物主無論怎麽作都是對的。這一點如果你不能承認,那「造物主是真理、是道路、是生命」在你這兒就是一句空話,如果這樣,你還能不能蒙拯救?你就不能了,你不够資格,神不拯救你這樣的人。有些人説:「神要求人要有悔改的心,要知道回轉,但是我有很多事還没有回轉,現在回轉還來得及嗎?」來得及。有些人又説了:「我回轉什麽呀?以前的事都過去了,也忘了。」你的性情只要一天没有變化,你只要一天没有認識到你做的不合乎真理的地方、不能與神相合的地方,你與神之間的結就還没有打開,這事就没有解决。這個性情在你裏面,你悖逆神的想法、觀點與態度在你裏面,當有合適的環境臨到,你的這個觀點就又出來了,你與神的矛盾就又爆發了。所以説,以前的事你可以不解决,但是接下來要發生的事你必須解决。怎麽解决?你得回轉,放下自己的想法、意圖。你有這樣的心,當然這也是一種順服的態度,但説得更貼切點兒,這是人對待神、對待造物主的一種回轉的態度,對「造物主是真理、道路、生命」這個事實的承認與肯定。你能回轉就證明你能放下自己認為對的東西或者敗壞人類公認為對的東西,而承認神的話是真理、是正面事物,你能有這個態度就證明了你對造物主身份的承認、對他實質的承認,神是這麽看的。所以,神把人的回轉看得特别重。

有些人説:「如果人没做錯什麽事,回轉什麽呀?」即使眼前没做錯事,你也得先明白悔改這方面的真理,這是你應該裝備的。等你明白真理了,就能發現有些事做得不合適了,也能發現涉及存心、心態也就是涉及性情方面的問題,這些事就會不知不覺浮出水面,讓你看見你與神之間其實并不是那麽單純的神與人的關係,神還是神,但你就不是合格的受造之物了。人在哪些事上没站好自己的位置,没做好自己該做的,也就是没盡好自己的本分,心裏就會産生一個結,這是最現實的問題,必須得解决。那該怎麽解决呢?應該具備什麽樣的態度?首先得有回轉的心。有回轉的心該怎麽實行呢?比如,有個人做了一兩年帶領,因為素質差不能勝任工作,什麽事情也看不透,也不會用真理解决問題,作不了實際工作,所以被撤换了。如果他被撤换了能够順服下來,還能繼續盡本分、有回轉的心,他應該怎麽做?首先,他應該認識到,「神作的没錯,我素質這麽差,這麽長時間什麽實際工作也没作,把教會工作和弟兄姊妹的生命進入都給耽誤了,神家没開除我就不錯了。我臉皮還挺厚,一直在這個地位上撑着,還覺得自己作了多大工作似的,太没理智了!」他能恨惡自己,心裏産生懊悔,這是不是一種有回轉之心的表現?他能這麽説,就是有回轉的心了。他如果心裏説,「這麽長時間我在帶領的位上盡追求地位之福了,盡講道理、裝備道理了,没有追求生命進入,這次被撤换下來我才看見自己差得太多了,缺少的太多了,神作的没錯,我得順服。以前有地位,弟兄姊妹對我挺好,到哪兒都有人圍着,現在没人搭理了,被人弃絶了,這也是應該的,我該受這個報應。另外,受造之物在神面前哪有地位啊?地位再高那不是結局、歸宿,神給我托付不是讓我站地位、享受地位,而是讓我盡本分,我能做什麽就做什麽,對神的主宰、對神家的安排我得有順服的態度。雖然順服挺難,但是我也得順服,神作的没錯,即使我有千條理由、萬條理由,那都不是真理,順服神才是真理!」這些正是回轉的表現。如果具備了這些,在神那兒會怎麽評價這個人?神説這是一個有良心、有理智的人。這個評價高不高?還不太高,僅僅是有良心、有理智,還没有達到神要成全的標準,但是對于這樣的人來説已經很難得了,能順服下來就是難能可貴的。接下來,這個人怎樣追求能讓神改變對他的看法,這就在乎他選擇什麽道路了。如果没有真實悔改,没地位了盡本分也没有忠心了,盡是應付糊弄,這就徹底完了,就是被淘汰的人了。如果他心裏還有怨言,説,「我做帶領期間受了那麽多苦,没有功勞還有苦勞,還説我没作實際工作,我也没少作呀,不管有没有達到果效,反正我没閑着。就衝我没閑着,神就不能這麽隨隨便便地淘汰我。没地位了還讓我做這做那的,這不是玩弄人嗎?」被撤换以後盡什麽本分都没勁了,這有没有忠心、有没有順服?没有忠心,没有順服,没有回轉,什麽都没有,這可不可憐?太可憐了,他這些年白信了。聽道這麽多年,一點兒真理都不實行,盡給别人講字句道理,自己一點兒也做不到,他就是這樣信神的,給别人也講了不少道理,最後連自己這點問題都解决不了,太可憐了!就這樣還想接受神的審判刑罰?被撤换了還在那兒跟神較勁、受煎熬,没有一點兒順服,這不是瞎熬嗎?你熬什麽也不值錢!不説别的,就説教會把你從地位上撤下來你就惱羞成怒,你就較勁,就這一點你就不配做人,你不配做神的受造之物,你還講什麽理?你講什麽理也没用。你信了這麽多年連這點順服都没有,你這些年信神的成果在哪兒?可憐、可恨,噁心哪!給你個地位你就把它當官做了,有地位能代表性情變化嗎?那不就是神恩待嗎?神恩待你給你這個托付,你却把它當官做了,這噁不噁心?在神家哪有官啊?歷代聖徒當中也没有一個官,兩千年來人都崇拜保羅,但没有一個人説保羅是什麽官。所以,「官」這個説法不成立,它不是賞賜,也不是神給你的托付,你得放下它。總追求做官神能稱許嗎?能達到蒙拯救嗎?肯定不能。剛才咱們説到要接受神的審判刑罰得有回轉的心,這重不重要?(重要。)人有這樣的態度太重要了!你要想與造物主之間建立起一層救世主與被救贖之人的關係,要想讓神拯救你,你必須得擺正你的位置,必須確定神在你心中的位置與地位。那你是什麽位置?(受造之物。)受造之物是誰?是人,不是畜生。無論什麽時候,你都得記住自己是受造之物,是一個普通的人,别忘了自己該站的位置。神給你點恩典、給你點祝福,你就不知道自己是誰了,神卑微隱藏,跟你説點貼心話安慰你,這是高抬你,你就想跟神肩膀頭論齊站平等地位,抬高自己,這是什麽東西?是不是人?(不是。)神不認你這樣的受造之物,你到一邊去吧!神都不認你,神還會成全你嗎?你不具備神要成全的條件。話説到這兒是不是説到家了?所以説,具備回轉的心這很重要,這是一種心態,同時也是一種態度,這種態度是人想得到神的拯救、神的成全所應該具備的一條重要的實行原則。你别覺得自己多麽偉大、多麽尊貴,也别覺得自己多麽正確無誤,你不是偉大的、光榮的、正確的,你是渺小的、低賤的,你是經過撒但敗壞的受造人類,你需要接受造物主的拯救,你不是已經蒙拯救了,你不是完人,你得具備這個理智。

接受神刑罰審判的條件一共有四條:合格的盡本分,有順服的心態,基本是誠實人,有一顆悔改的心。你們把這四條記住了,臨到事的時候就對照自己。如果這事涉及順服,那你就實行順服。神的話要求人有順服的心態,你對照神話發現自己還差得很遠,那你該怎麽辦?神怎麽説你就怎麽做,按神的話做,你别分析、别講理,你講理神就噁心你了。神如果噁心你了,你怎麽辦?還有一條補救的辦法,趕緊回轉,不能因為一件小事傷了神的心,然後一再地傷神的心,一再地不搭理神。人什麽也不是,你不搭理神,神就不要你了。神如果不搭理你、不要你了,你怎麽辦?你説,「我回轉,神你别不要我,我没有你不行啊」,只説這話没用,神不需要你説好聽的話,神要看你的態度、你的實行,看你以後所走的道路,神要看你的表現。你别以為神是一個普通的人,你説幾句好聽的話神就感動了,神不會那樣,神看你的態度。你回轉了,神看你這個人從剛硬變得能順服、能接受真理了,不跟神較勁了,你的剛硬有所變化,你知道自己是誰了,你還認你的神,緊接着神在你身上就要作一些事。有些人説:「我也没感覺到神要作什麽事。」你别憑感覺,你的感覺準嗎?神在你身上作了多少工作,你感覺到了嗎?神傷心的時候你有感覺嗎?你什麽也不知道,説不定還在哪兒高興呢。所以説,你别憑你的感覺去會意神的感覺,也别憑你的感覺去衡量神的感覺,没有用。如果神不搭理你了,你什麽感覺也没有,没得到開啓,也没得到認可,你該怎麽辦?記住一條,受造之物該盡的責任、本分得繼續,該説實話還得説實話,别因為神不搭理你、不要你了,就把以前的謊話都撿回來,以前怎麽説現在還怎麽説,如果那樣你就徹底完了,這是在跟神較勁、跟神對抗。你得守住本分,該順服還得順服。這樣有什麽好處呢?神看你回轉了,神的心也就柔和下來了,他對你的烈怒、憤怒一點點地就撤了。神的烈怒撤了,這對你來説是不是好的兆頭?你的轉機就來了。什麽時候你不憑感覺活着,不注重觀察神的臉色,也不奢求神的表態,而是根據神所説的話、神所交代給你的本分與實行的原則,根據神所告訴你該實行、該走的路,憑這些東西活着了,不管神怎麽對待你,對你理不理睬,你該怎麽做還怎麽做,神就認可你這個人了。為什麽認可了呢?就是無論神在你身上怎麽作,神是否理睬你,在你身上有没有恩典祝福、有没有光照開啓、有没有看顧保守,你感覺到了多少,你都能跟隨到底,你已經守住了一個受造之物該守的位置,不改變了,你把神的話當成你人生的目標、方向,把神的話當成真理、當成你人生最高的至理名言了。這一表現的實質是什麽?就是在你心中認定了造物主是你的生命、是你的神,這樣神就放心了,你就是活在神面前的一個正常人了,這樣的人就具備了性情變化的基本條件。那在這個基礎上,人所明白的、人所達到的變化能不能够得上性情變化?還够不上。所以説,你得具備對造物主身份的承認,還得具備對自己的本分負責的態度,還有對待真理能接受順服的態度,具備了這些之後,神就要在你身上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了,蒙拯救就從這裏開始了。有些人説:「具備這些是不是性情就已經變化了?都有這麽多變化了,神還審判刑罰人什麽呀?」神審判刑罰的是什麽?是人的本性實質,也就是人的敗壞性情。人具備了這四條,能達到這些條件了,人裏面哪方面敗壞性情有徹底的變化?都没有,只是有一點行為變化,這還不行,還没有根源上的變化。也就是神在你身上没有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之前,你對自己的認識永遠是浮在字面上、表面上,跟自己的敗壞實質對不上號,離得很遠,差距很大。所以説,在神没有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之前,不管你認為自己多麽好、多麽老實,多麽守規矩、多麽有順服的態度了,你得知道一點,你的性情還没有正式開始變化,你的那些實行法、那些做法只是行為上的變化,是一個蒙神拯救之人該具備的基本的人性。誠實、順服、能回轉、有忠心,這幾樣是人性裏該具備的東西,當然良心、理智就更不用説了,這些在神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之前你就得具備。合格的盡本分,有順服的心態,基本是誠實人,有一顆悔改的心,這四條人都具備了,神就開始在人身上展開審判刑罰的工作了。

現在,對神在人身上具體怎麽作審判刑罰的工作,你們心裏應該有點概念了。比如,對于邪惡方面,人常常試探神,常常莫明其妙地想研究神,還猜忌、懷疑、質疑神的話,猜測神對待人到底是什麽態度,總想知道這個,這是不是邪惡?人現在知不知道自己的哪些情形、表現是這種性情?人不清楚。在審判刑罰你期間,神就讓你敞開亮自己的相,亮你的各種情形,讓你自己心裏清楚。當然,亮相的時候可能你不會太丢醜,就是起碼讓你知道神審判刑罰你是因為什麽,讓你看見神審判的話、神所揭示的都是事實,讓你心服口服,一點兒都不差,你心裏就清楚這些都是你自己裏面有的東西,這些東西不是一種行為,不是一時的流露,而是你的性情。接下來,在神作審判刑罰的工作期間,你就會不斷地被顯明,因為你的敗壞性情而被對付,你因此而痛苦、受熬煉。比如,對神猜忌這是邪惡的一種表現,人常常猜忌神,但是人從來意識不到這是邪惡,這個問題就得解决。當神審判刑罰你的時候,你如果猜忌神,神就會讓你知道這是邪惡,你活在了邪惡的性情裏,你用邪惡的性情來對待你信的神、來與你的神較量、來猜忌你的神,你心裏也很痛苦,你不想那麽做,但是没辦法。你有這個敗壞性情,神就會擺設環境來熬煉你,讓你不知不覺地放弃你的觀念想象、放弃你的邏輯思維、放弃你的思想理論,這時候你就該受苦了,這才是真正的熬煉,是因為敗壞性情而受熬煉。那怎麽能形成熬煉呢?如果你認為它不是敗壞性情,認為自己没有那個表現,也没有那個情形,自己不是那類人,你覺得這方面敗壞性情在你身上不存在,那神審判你的時候,你會不會受熬煉?(不會。)當你承認自己流露敗壞性情了,神審判你你知道了,你能對上號了,但你還能講理,還活在其中,你擺脱不了,這就形成了熬煉。你知道神不喜歡、神厭憎,你離神的要求很遠,你明知道你是錯的、神是對的,你却實行不出真理、却不能遵行神的道的時候,你的痛苦就産生了。你們現在有這樣的痛苦嗎?(没有。)你們在敗壞性情上起碼還没有受熬煉,只是在犯錯誤的時候、在過犯上受點責備、管教的痛苦,但那絶對不是熬煉。如果你們能進入這樣的生活,走上這樣的道路,説,「我不再熬情感、熬地位了,而是真的受熬煉了,我發現自己真的是與神不相合,敗壞性情根深蒂固,怎麽脱也脱不掉,讓神熬煉、顯明吧」,當你活在這樣的情形裏時,你就走上蒙拯救的道路了。現在這麽説,你們可能都很渴慕那一天的到來,都很盼望那一天的到來,但是我不知道你們有多少人能够有福享受到這樣的待遇。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也是天大的福氣。人蒙拯救不容易,造物主如果真的看中你了、選中你了,讓你做他的跟隨者,這才是你蒙拯救的第一步;如果造物主看中你了,説你這個人能有資格接受他的審判刑罰了,這才是第二步;如果你能從神的審判刑罰中走出來,能够達到性情有變化,與造物主相合,走上了敬畏神遠離惡的道路,這才是最後的結果。現在不知道你們這些人誰能有福走到那一天,不知道誰能有福接受這樣的拯救,這看面相能不能看出來?看素質能不能看出來?看文化高低能不能看出來?(看不出來。)那看人現在盡什麽本分能不能看出來?看人生在什麽家庭能不能看出來?這些都看不出來。有些人説:「我家祖輩三代都信主,我在母腹裏就信了,那我肯定能蒙拯救。」這是傻話,太無知了,神才不看那個。法利賽人世世代代都信神,現在怎麽樣了?做神的跟隨者神都不要,他們被徹底淘汰了,與神的拯救工作無關無份了。

能否接受神的審判刑罰是直接涉及到性情變化的關鍵所在,但人對于神的審判刑罰都會産生很多觀念,必須根據神的話常常交通真理解决這些問題,這很有必要。神為什麽要審判刑罰人,人類敗壞到何等程度,審判刑罰究竟要解决哪些問題、達到什麽果效,以及神對人要求的標準是什麽,這些真理如果人不明白,就不容易接受審判刑罰,就容易對神産生觀念,産生悖逆、抵擋,甚至褻瀆神、與神為敵。神怎樣拯救人?什麽人能接受神的審判刑罰?什麽人能走上追求真理被成全的道路?什麽人能被神末世的作工淘汰?這些真理如果交通透亮了,人對審判刑罰的觀念是不是就都解决了?起碼基本解决了,剩下的問題只能靠自己經歷,等明白真理的時候自然就解决了。有些人説:「我們罪得赦免了,為什麽還要經歷審判刑罰呢?」罪得赦免是神的恩典,是為了使人有資格來到神面前,但審判刑罰是為了徹底拯救人脱離罪、脱離撒但權勢,這兩者并没有矛盾。恩典時代神是救贖人赦免人的罪,國度時代神是審判人、潔净人的敗壞性情,這是兩步工作。宗教裏有許多謬妄的人總是對審判刑罰有觀念,就是死咬着「罪得赦免就是因信稱義了」這句話,死活不接受神的審判刑罰,這樣的人用不用跟他理論?你們碰到這樣的人,如果他能接受神的話、接受真理,也可以跟他交通真理,把神的話讀給他聽,如果他死活不接受真理就不用搭理他了,他絶對不是神拯救的對象。神只拯救能接受神的話、接受真理的人,對于死活不能接受神的話、不能接受真理的人,神絶對不會拯救。能接受真理的人,不管有多少觀念都容易解决,只要多讀一些神話、多尋求真理都能够解决。能够接受真理的人是有人性的人,是有良心理智的人。人在接受神的審判刑罰之前,都會産生許多觀念、許多錯誤的想法,産生一些消極的情形。最常見的消極情形就是,「我為神花費盡本分,應該凡事都有神保守、祝福,為什麽患難臨到了我?」這是最常見的情形。還有一種情形,看見别人生活條件好、享受得好,自己生活困難、貧窮,他就埋怨神不公義,甚至看見别人盡本分的果效比他好他就嫉妒、消極,别人的家庭和睦團圓他也消極,别人素質比他高點他也消極,盡本分累點也消極,有點不順心還消極,總之,不管什麽情况,只要不合他的觀念想象他就消極。如果這個人有點素質、能接受真理,就應該幫助他,只要明白真理了,消極的問題就容易解决了。如果他不尋求真理還總消極,對神還總有觀念,神就把他撂在一邊不搭理了,聖靈不作無用的工。這類人己意太强,不接受真理,對神總有觀念,總有個人的要求,這太没有理智了,有點不可理喻。他能聽明白真理却不接受真理,這是不是有點明知故犯的意思?所以神就不搭理他了。有些人説:「我常常消極,神也不搭理我,這是神不愛我呀!」這麽説就謬妄了。你知道神愛什麽人嗎?你知道神愛人是怎麽表現的嗎?你知道神不愛什麽人、神管教什麽人嗎?神的愛是有原則的,神的愛不是像人想象的那樣,一個勁兒地忍耐人,一個勁兒地憐憫人、恩待人,不管什麽人都拯救,不管人犯什麽罪都赦免,到最終一個不剩地都帶進神的國度。這是不是人的觀念想象?要是那樣的話,神就没必要作審判工作了。神對待常常消極的人是有原則的,人總消極這裏面就有問題。神説那麽多話,發表那麽多真理,如果是真心信神的人,讀完了神的話明白了真理,消極的東西只能越來越少。如果人總是消極,肯定是一點兒真理都没接受進去,所以一旦臨到不合他觀念的事就消極了。他為什麽不到神的話裏尋求真理?為什麽不接受真理?肯定是因為他對神有觀念、對神有誤解,而且從來不尋求真理,他這樣對待真理,那神還會搭理他嗎?這種人是不是不可理喻?對待不可理喻的人,神是什麽態度?扔在一邊不搭理,你愛怎麽信就怎麽信,信不信由你,你真信、你追求真理就能得着真理,你不追求真理就得不着真理,神對待每一個人都是公平的。你没有接受真理的態度、没有順服的態度,不往神的要求上够,那你願意怎麽信就怎麽信,願意走就趕緊走,你不想盡本分,神家也没勉强你,你想去哪兒就去哪兒,對這樣的人神不挽留,這就是神的態度。你明明是一個受造之物,你還總不想做受造之物,總想當天使長,就是不想順服神,還總想與神平起平坐,這是明目張膽地抵擋神,這是觸犯神性情的事。你明明就是個普通人,却總想有點特殊優待,做有地位、有身份的人,想一切都比别人强,想得大福,超過所有人,這就是没有理智了。對于没理智的人,神怎麽看?神怎麽評價?這樣的人不可理喻。有的人説:「你説我不可理喻,那我還不效力了呢!」誰讓你效力的?你不甘心效力神也不勉强你,趕緊走,神家不留。你甘心效力神家還有要求呢。你如果效力不合格,盡本分給神家帶來的麻煩太多,得不償失,神家必然要淘汰你,你想效力還不用你呢。人能甘心效力,能接受真理、接受修理對付,這才有資格留在神家。人能追求真理,接受神的審判刑罰,達到蒙拯救被成全,這是天大的福氣。你别覺得是神求着你,非要審判刑罰你,神不求你。神拯救人、成全人是有對象的、有選擇的,也是有原則的,不是所有信神的人都能達到蒙神拯救,是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你得達到神的這幾個標準——合格的盡本分、有順服的心態、基本是誠實人、有一顆悔改的心,神才正式開始審判刑罰你,潔净你、成全你。有些人説:「經歷審判刑罰那得受苦啊!」受苦這不假,但還得有資格,你没這個資格想受這苦還不配呢!你以為神作工成全人那麽簡單哪?凡是拒絶接受審判刑罰的、逃脱審判刑罰的,最終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管是什麽人,他對待神是什麽態度,只要跟神所要求的態度不相符,神一律不管,任其發展。神的話擺在那兒,你能做到就做,你願意做就做,你不願意做或者你做不到,神不勉强。你以為神會求你嗎?你以為神會管教你嗎?你放心,神絶對不會。神説:「你不喜歡接受真理,你厭煩神的審判刑罰,那好,你已經享受了一些恩典,就趕緊回世界吧,趕緊走,不勉强。這天國的福分你没資格享受,你想得也得不着。」神不勉强人接受審判刑罰,這裏面是什麽意思?就是人不接受神的審判刑罰,神不管教、不責打、不提醒,也不勸勉,聖靈的開啓光照一點兒没有,外表上看人活得還很滋潤,盡本分應付糊弄也没有管教,消極怠工没有管教,隨意論斷神也没有管教,甚至誤解神、埋怨神、抵擋神心靈裏什麽感覺也没有,直到作了大惡偷吃祭物、濫用祭物也没什麽知覺。這樣的人作了這麽大惡,幾年過去了他也没有反省自己,絲毫没有悔改,也没有預感到會臨到什麽懲罰、得到什麽結局,正常人應該會有一種預感,但是他没有,因為神在他身上一點兒都不作。神不作,這是神的一種態度,這代表什麽?你們能想象到神内心是怎麽想的嗎?神已經徹底放弃這樣的人了。神為什麽放弃這樣的人呢?神輕視這樣的人,這樣的人連鷄毛的重量都没有,比螞蟻還輕,不值得一提,他的結局就這麽定了。到有一天,這樣的人説,「我想做神的受造之物,我接受你作我的主、我的神」,神要不要?神不要了。有的人説,「我後悔了,我現在回轉」,還來得及嗎?晚了。因為他的本性就是魔鬼,永遠不會變的,所以神不拯救這樣的人。這種人再懊悔、再痛哭流涕,他能變嗎?他能真實悔改嗎?絶對不能。所以説,不管你是不是追求真理的人,只要你是真心信神的人,就應該明白神家的行政,對神的祭物絶不能打主意,有要偷、要用的意念都不行,一旦做出事來就會闖下大禍,就涉及到你的結局了。結局一旦定了,你再想起來神怎麽説的、神的要求是什麽,後悔也没用,那時就晚了。現在神的工作還没有結束,有些人的結局就已經定了,神没有聲張過這事,神也没有告訴任何人,這些人自己還覺得不錯,還在混日子呢,死到臨頭都不知道,就是一群渾人、廢物。

我再講兩個案例。前面的案例説的是一位老兄,這兩個案例的主角是兩位大姐,一聽這稱呼就知道地位都不低,就地位不低的人能作出大惡。其中一位大姐跟一個外邦人打交道,那個外邦人的企業資金周轉不靈要倒閉了,這位大姐在教會做帶領,能支配錢財,這個外邦人就跟她借錢,這位大姐没尋求上面,自己就同意把幾十萬借出去了。人的錢你可以借,唯獨神的錢那是祭物,誰動神的祭物就得受懲罰。她私自挪用祭物,而且還不是小數目,挪用之後教會就處理她了,讓她打工還錢,這是教會的處理,是人的處理。她能還錢,外表看態度不錯,這能不能代表回轉?(不代表。)她這個行為有點虎大膽,像二杆子,這就代表她的性情,代表她對神的態度。這樣的人領受真理能純正嗎?做事能達到有理智嗎?神的祭物她都敢亂動,當作自己的錢處理,神没告訴怎麽分配,也没告訴説不許動,在她心裏就没有原則,也没有底綫,她就認為她做帶領有權支配這個錢,她就敢挪用這個錢。挪用之後,在神那兒怎麽處理?神都没有費勁,教會就處罰她了,就這幾十萬塊錢把她的結局定了,在神那兒永遠地剪除,不要了。為什麽神能這樣作呢?這代表神的憤怒,當然也是神的一種性情,神不容人觸犯,你觸犯神的性情了,這就越過底綫了。行政裏有没有這條?(有。)神選民都清楚,挪用祭物這就是觸犯神的性情了。在這位大姐挪用祭物的時候,神有没有管?神没管,没攔阻,没説話,在她做事的時候没有約束、没有責備,也没有提示,錢就這樣借出去了。她正得意呢,問題就暴露了,教會就把她處理了,她就哭鼻子了,緊接着就開始打工還錢。事實上,神看重的是錢嗎?不是,神看重的不是錢,而是在這事上人所流露出來的對神的一種態度,神看重的是這個。人恰恰因為錢觸犯了神的性情,這是不是該死?這叫活該!你消極點兒、軟弱點兒,或者盡本分有時候有點摻雜,或者有時候站地位享受點地位之福,神當這是敗壞性情的流露,但是你動神的祭物,還不跟神商量,不經神許可就自己亂用,這是什麽問題?這是偷吃祭物。這是什麽性情?這是天使長的性情,是撒但性情。能偷吃神的祭物這是不是背叛?(是。)撒但作了什麽事神説它是背叛?(想當神。)那咱們説的這位大姐呢,神的祭物她想支配,她把自己當誰了?(當神了。)對了,她把自己當神了,錯就錯在這兒,所以説,她觸犯神的性情了。這性質嚴不嚴重?(嚴重。)定性準不準確?(準確。)這就没有結局了。没有結局了,這是現在看到的,在神那兒定義的,以後要經歷什麽懲罰,那就是以後的事了。這是其中一位大姐,這位大姐膽子真大,她能欺上瞞下,還能胡作非為,不計後果,又愚蠢又張狂。她有没有一點順服?有没有一點尋求的意思?(没有。)她想支配神的祭物、神的東西,不經任何人同意,未與任何人商量、交通,自己就全權處理了這事,處理完之後的結果就是這樣的。有些人説:「難道動神的祭物就觸犯神的性情了嗎?」是不是這樣?不是。神的祭物怎麽分配,教會有原則,你按照原則做神不干涉,如果已經給你原則了,你不按原則做,非要胡作非為、另搞一套,私自處理這些事,這就觸犯神的性情了。這是第一位大姐的故事。

第二位大姐的故事也是關于祭物方面的。事情是這樣的:教會買了一處房子做教堂,那處房子需要裝修一下,裝修需要設計、買材料,得花錢。因為是神家的工作,涉及到神的經營,那肯定花的是神家的錢,是神的祭物,這個錢是根據神家原則合理合法地使用,正當地使用。這位大姐那時是帶領,負責這個工程,她找了一個初信的、誰也不了解的人來負責這個工程,那人像外邦人一樣,後期她就跟這個外邦人勾搭,買了很多高檔用品,花了很多冤枉錢。這不是騙神家的錢嗎?這是騙神的祭物、揮霍神的祭物啊!這個外邦人從中挣了不少錢,他能挣這些錢跟這位大姐有没有關係?(有。)這是這位大姐一手促成的,她就許可那個外邦人做這樣的事,有人發現問題想檢舉,她還極力攔阻,威脅别人,她這樣出賣神家的利益,使神家利益受損失了,而且損失了很多祭物。她在做這事期間,神有没有責備她?(没有。)她没有知覺。怎麽看出她没有知覺的呢?有些事實可以證明,就是她從剛開始就能看清那個外邦人要做什麽,但她不限制,而是縱容、默許,一個勁兒地往裏投錢,結果錢越花越多,最後活兒做得還不怎麽樣。她能看明白,却還往裏投錢,神在這個時候有没有作事?神没作。在這事上,人的觀念想象是什麽?人認為神的錢神應該負責,神應該阻止她,這是人的觀念,但神没有這麽作。等這個工程完工後,神家經過調查發現損失了不少祭物,這位大姐該怎麽處理?神没作什麽事,教會就把她處理了,又一位大姐開始還錢了。她做這事的性質是什麽?她身為帶領,在祭物的花銷上不但不負責任、不把關,而且還勾搭外人來欺騙神家,騙取神的祭物,這個性質比上一個案例還嚴重。所以,在神那兒怎麽定這樣的人的結局?滅亡了,懲不懲罰那是後話。這樣的人可能有一天就被神放在邪靈污鬼群居之地了,今生肉體被毁滅,靈魂被污鬼邪靈糟蹋、玷污,來生太遠就不説了,這就是結局。為什麽神對這樣的人能這樣處理?因為她觸犯神的性情了。她觸犯神的性情了,神對她還有愛嗎?不愛了,不憐憫了,没有慈愛了,只有烈怒。提起她這件事神就恨,神就厭憎,為什麽厭憎到這個程度?就是她明知真道還故意犯罪,不但没有了贖罪祭,還要接受神烈怒的懲罰,什麽結局、歸宿、蒙拯救,這些都没有了,這就是觸犯神的性情了,觸犯神性情的結果就是這樣。

你們説,人觸犯神的性情容不容易?其實没有那麽多機會,也没有那麽多場合,機會很少,機率也很小,但是人為什麽在這樣機會很少、機率也很小的情况之下還能觸犯神的性情呢?這兩位大姐都信神二十多年了,聽了很多年的道,也長期擔任帶領工人,為什麽能犯這麽嚴重的錯誤?從人性上來説,她們没有人性,没有良心、理性;從她們對神的信來説,她們不具備真實的信,她們心裏没有神。心裏没有神是怎麽表現的?她們做事没有「怕」字,没有底綫,不考慮「這事這麽做完之後,我會怎麽樣?會不會有後果啊?這事做完之後人不知道,神知道了怎麽辦?我得對這事負責任,這涉及到我的結局啊」,她們不懂得思考這些事,這不是麻煩了嗎?不懂得思考這些事,她們有没有良心理智啊?(没有。)所以説,她們就能觸犯神的性情,就能犯這麽大的錯。如果人有正常人性思維,他就會有這個心,别人跟他借錢時,他就會考慮,「借錢?這是神的錢,我要是圖一時讓他高看,把神的錢借出去了,他如果還不了,這錢怎麽補上啊?就算能補上,那我借出去這是什麽行為?神的錢能隨便動嗎?這不能隨便動,我要是動了,這是什麽性質?」他得考慮這些,不會在别人張嘴借錢時,他頭腦一熱就借出去了。他不考慮,或者是他考慮過了但没想到這個後果,那他對神是怎麽看的?他是怎麽信的?他根本不承認神的存在,這太可怕了!他不承認神的存在,他就不承認神會定他的結局,不承認神會在他身上報應,他不怕這個,他不相信有報應。一般人如果有百分之五六十的相信,他做事就會謹慎,就會受約束,如果有百分之三十的相信,可能也會受點約束,但是一旦有機會還能得逞,機會要是不多或者是不太成熟的話,他也能克制住,受點限制。而那些一點兒相信的成分都没有的人,他什麽壞事都敢做,不計後果地做,這就是畜生。表面上看是個人,但做的不是人做的事,起碼可以説是畜生,再嚴重地説,有可能就是污鬼邪靈,就是來打岔攪擾神工作的,是專門破壞神工作的。神對他這樣的定規準不準確?(準確。)太準確了,神作的没有錯事,神作的事都很準確。另外,神作事、神定規人的結局不是根據人一時的表現。像這兩位大姐這樣的人,信神二十年竟混到現在這個地步,以這種方式給自己的結局畫上句號,這是怎麽造成的?這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從她們信神的追求上、從她們所選擇的道路上來説,她們不是追求真理的人,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她們對真理絲毫不感興趣。如果有一點兒感興趣,她們的人性就會發生變化。人性發生變化會給她們帶來什麽呢?就是她們做事會有度、有底綫,會有個衡量的標準,會憑着正常人的理智、思維衡量,看見這麽做不合適就不做了。但是,這兩位大姐從來不追求真理,她們連這個底綫、這個思維都没有,她們什麽事都敢做,這種本性就把她們害慘了、害死了,這就是為什麽她們以這種方式把她們的信神生涯畫上句號的原因。

你們聽完這兩個案例有什麽想法?有些人説:「今天收穫太大了,我得着一個最高的真理,就是神的東西千萬别動,千萬别打主意,千萬别招惹,招惹了那就没好下場。」是不是這麽回事?這是不是真理?(不是。)你是否招惹那個東西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心裏對神是什麽樣的態度。你對神有敬畏、有懼怕,你真相信神的存在,你真為自己的結局着想,有些事你是不會做的,你連想都不想,所以這個試探就不會臨到你,永遠都不會臨到你。你怕有用嗎?怕没有用。那在這兩位大姐做這些事期間神作什麽了?神就任其發展,把這兩個魔鬼,把這兩個根本没有一點兒懼怕神之心的非人類放在了撒但的試探當中,讓她們徹底被顯明、被毁滅。這是不是神的態度?這是神的公義性情,這可不得了啊!人解决人、報應人有人的手段,就是以惡報惡,但神不那麽作,神有神的底綫、原則,神也有神的方式。神報應一個人,他讓你什麽感覺也没有,你没感覺,但是在神那兒事情已經解决完了,多少年之後,人後續的痛苦會一點一點地浮出水面。當神把神的恩典、神的祝福、神的開啓光照或者神給正常人類享受的這一切待遇都給他剥奪了之後,這個人就徹底不是人了,他在神眼中不再是受造之物了,而是畜類,是另類。神説「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這樣的人是歹人還是好人?都不是。在神那兒,神的花名册裏已經把這類人銷除了,没有了,他是非人類了。非人類是什麽定義?(畜生、衣冠禽獸。)可能有些人還羡慕,「人家在外面打工挣錢,跟外邦人在一起生活,那日子過得可滋潤了,一點兒也不像在教會裏這麽受苦,每天盡本分起早貪黑的」。我告訴你,他的苦日子在後面呢,如果誰羡慕可以學,神家不限制。人的苦日子不是單指肉體病痛這個痛苦,心靈裏的痛苦如果嚴重到一個程度,是人没法形容的,比如精神上的打擊,尤其受到神的懲罰,那就是生不如死啊,這是更痛苦的,屬于心靈的痛苦。這兩位大姐因着胡作非為觸犯神性情就落得個這樣的下場。在人的觀念中,似乎人無論犯什麽錯、無論做什麽事,只要能够回到神面前認罪悔改,神都可以原諒,這樣才能證明神的大愛是浩瀚的、神是真實愛人類的。這是人的觀念,這就看到人對神的認識帶着太多的想象、帶着太多的人意,如果按着人的觀念定規神,那神作事是没有原則的,神是没有任何性情的,這樣的神是不存在的。正因為神是真實存在的,他是鮮活的,他是確確實實、實實際際地存在的,他才有各種表現,這個表現就是他在人身上作的各種事與對待人的各種態度,這就是神確實存在的一個證據。有些人説:「處理這些人他本人都没有知覺,這怎麽能看到神的存在呀?」就剛才講的這幾個案例,讓人看到了神的態度,看到了神的性情,也讓人看到了神作事、處理人的原則,這是不是神真實存在的證據?(是。)如果這位神根本就不存在,他真的是空氣,那他作任何事都是没有原則、没有底綫的,是看不到、摸不到的,是空洞的,不會落實到人的生活中,與人的生活、人的行為以及任何表現是不相關的,那只是一種理論,只是一種論調、空話。正因為這位神是存在的,所以他作的很多事就能讓人看到他的態度。

人對神作工的各種觀念、各種想象,主體部分基本上就交通完了。主體部分主要是什麽?人對神的審判刑罰的種種觀念想象與認為,還有人對什麽是性情變化的種種觀念想象,另外,對神作審判刑罰工作的原則與神對人的要求標準,人也有諸多的想象。這些東西對人來説,基本上概念是混淆的、不清晰的。這個不清晰代表什麽?人還不明白真理,不明白神在人身上作的這些工作所涉及的真理。通過今天這麽交通,你們對審判刑罰與神對人的要求標準是不是基本上有一個輪廓的定義了?(是。)有了這樣的認識,接下來你們該做的是什麽?首先,你們得認識到神有這樣的要求標準。那這個要求標準是不是可塑性的?是不是高點也行、低點也行?(不是。)為什麽説不是呢?從恩典時代到現在,從神成全的人身上就可以看到這個標準是嚴格的、是定規好的,神永遠不會變。兩千年前没變,到現在他還没變,只不過現在成全的人會比那時候更多,因為神的話説得太多了。那時候是少量地作工作,神没有明確地告訴人更多的真理,現在這個時候,因為告訴了人更多的真理,讓人知道了更多的神的心意,神把所有的神的要求標準、真理都發表出來讓人知道,同時神的靈在人中間也這樣作工作配合,這兩方面結合起來就證明在這個時期神要成全更多的人,是一批人,不是一兩個人。從這個信息上來看,你們多數人是不是都有希望被成全?有些人説他不把握,不把握咱們也試試,寧可失敗了現在也不能告饒。現在告饒是什麽表現?是懦夫,是窩囊、無能、齷齪的表現,是羞辱神的表現。不能當懦夫!被成全這些條件、這些標準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訴人了,接下來人該做的就是怎麽實行、怎麽配合神的作工了。無論在這個期間失敗多少次,只要你不觸犯神的性情,你就别氣餒,不要放弃,繼續往上够。有的人説自己素質差,你素質差神不知道嗎?你都承認自己素質差了,在神那兒看就已經不錯了,因為敗壞人類都狂妄自是,没有幾個人承認自己素質差的,你能承認這是好事,是好的表現。有的人談經歷,認識到自己人性不好、人性壞,其他人怎麽就没這個認識呢?你能承認自己人性不好、人性壞,説明你明白神的話了,跟自己對上號了,説明你對神拯救人的工作是有信心的,是有心志願意滿足神的,起碼你説了這一句實話。現在外邦人誰説自己不好啊?就是不好都要説成好,把他作的惡還要説成是大好事、大善行,簡直就是顛倒黑白。所以説,不管臨到什麽挫折、臨到什麽失敗跌倒,都得能看到希望是在前方的。前方是誰?是神!有神的話指引、神的話帶領,人就能走在正路上。

今天講了三個案例,把人對神作工的各種觀念、各種想象交通明白了,你們是不是都聽明白了?(聽明白了。)你們能聽得懂,證明你們有接受真理的素質、器官,這就有希望明白真理、得着真理。講這些真理為什麽一兩個小時、兩三個小時講不清楚呢?就是前面得説很多話鋪墊才能講後面的細節内容,如果前面不講點鋪墊的話,後面的内容你們就够不上。我如果簡單地講講,不説點鋪墊的話,你們聽得就很吃力,我講一些事例,然後再從正面、反面都講一下,讓你們聽明白、會分辨,知道這類事到底是怎麽回事,人應該怎麽純正地領受,你們能達到這個,我就没白講。人從聽到這方面真理對這方面真理有一點概念開始,到對這方面真理有一個徹底的認知,從内心深處知道神為什麽説這些話、神説的這方面真理涉及到你哪方面的敗壞性情、神為什麽要告訴你這些事,要明白到這個程度需要一個階段。你得把這些真理跟自己的敗壞性情、言行舉止、所思所想挂鈎,就是得結合實際對號入座,不知不覺這些真理你就逐漸明白了、開竅了。你如果不對號入座,今天記完筆記,明天拿過來看看、背背,背完之後跟没聽過的人宣揚一番,你覺得你得着了,其實你没得着。從你會講道理那天開始,這個真理對你來説就不再是真理了,你就不容易摸着真理了,好像真理完全消失了一樣。真理在你那兒一旦變成道理,在你身上就不容易達到果效了。你得把真理變成自己的實際,把每一句真理的實際那一面通過尋求、交通來逐漸地在自己身上實踐,最後達到明白這個真理有幾方面的情形,包括哪些東西,明白神説這話是什麽意思了,這才是開始明白真理了。你們現在明白的是什麽?(道理。)剛接觸真理的時候,人明白的就是一種道理,但是明白道理也不簡單,也得需要人有一定的素質,需要有領受能力,也得需要你有一顆安静的心、專一的心,心無旁騖地聽道。我發現有些人聽的時候,他就覺得「你講的這些事不值錢,我不願意聽。我願意聽道,不願意聽事」,他覺得我講的是是非。因為帶着這種觀點,他就聽不進去,就犯睏,就聽不懂、够不上,這種人不具備領受真理的能力,素質不够。有些自稱屬靈的人,聽我講故事的時候就不願意聽,一會兒喝水,一會兒打哈欠,總有小動作,他心裏説,「你講這故事是外面的事,太淺了,我聽不進去。你應該多講靈界的事,這樣才合乎我的口味」。有些人就是這個態度,他當帶領年頭多了,喜歡講高道、講大理論、講三層天的語言,越講越來勁,如果講教會中的事、實際經歷的事,尤其是解剖人心理動態的事,他總覺得淺,没勁,這是什麽性情呢?這種人有真理實際嗎?這種人作工作能解决現實問題嗎?你們喜歡這樣的人嗎?交通真理不能脱離現實,對現實不感興趣的人,他能喜愛真理嗎?我看不能,這樣的人厭煩真理,是很危險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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