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是所有信神之人義不容辭的本分(第四集)

有些人信神多年為什麽走上敵基督的道路了呢?這就是人的本性實質决定的。凡是惡人、没有良心理智的人,都是不喜愛真理的人,所以他們信神自然就會選擇走敵基督的道路。同樣都是信神,都讀神的話,都聽講道,為什麽有些人就能選擇走追求真理的路?為什麽有些人就能選擇走追求名利地位、追求得福的路?客觀環境都差不多,只是人性品質不一樣、個人喜好不一樣,所以選擇的道路也不一樣。神的羊聽神的聲音,末世神説了那麽多的話,神的話語發表了將近三十年,他都没聽懂,那他是不是神的羊?(不是。)不是神的羊,就不配稱為人了。不喜愛真理、不追求真理的人,他們都注重什麽?都追求什麽?應該容易看得出來,他們追求地位、追求得福的心特别强烈,怎麽交通真理也聽不進去,他們不但不接受真理,還能硬着頸項追求名利地位,不但没有自知之明,還總是比功勞,到處宣揚自己的資本,這樣的行為、做法是什麽性質?(作死。)對了,保羅就這樣作死了。人聽了這麽多年的道,還能像保羅一樣不知悔改,絲毫不明白真理,也絲毫不接受真理,這不就是作死嗎?剛開始不明白真理的時候,人的有些行為、做法是出于人意,有摻雜,或者也有些交易,有個人的存心、欲望,這些神不看,因為你不明白真理。在神的話没向人説得那麽明白的時候,神允許人有敗壞、有摻雜,也允許人有軟弱,允許人搞交易。但是,神的話説了許多,已經説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你還執意地認為你所持守的、你所行的是對的,而否認神所説的這些話,甚至對神所説的話不屑一顧、置之不理,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神對這樣的人是什麽態度?神怎樣看這樣的事?神會説你不喜愛真理、不喜愛正面事物,你就是個不信派。這樣的人不相信有真理,不相信神所説的這一切是真理、是人蒙拯救的道路,他不接受這個事實。雖然他没有否認神的這些話語,但也没有接受神的話語,從他的表現、流露就能看出他走的不是追求真理的道路。他走的是什麽道路呢?就是要靠着自己的資本、功勞跟神邀賞,走的就是保羅的道路。無論怎麽解剖保羅,他也不跟自己對號,怎麽解剖保羅,他也不回頭、不悔改,也不認識自己,他還認為自己做的都對,都合乎真理。不管神發表多少話,無論對這類人怎麽解剖、定罪,他都絲毫不反省自己,他信神的觀點、得福的存心、與神搞交易的做法絲毫不動摇、不改變。這個原因是什麽?他聽不懂神的聲音,他也不聽神的聲音,就是神無論怎麽説,對他來説都無關緊要,「你説你的,我行我的,你是你,我是我,你無論怎麽作,你的心意是什麽,關我什麽事?無關我的生死。」這是什麽人?(不信派。)他信的是誰?他信的是他自己。這類人可不可惡?(可惡。)可惡,應該滅亡,這不是神拯救的對象。所以説,在傳福音這個隊伍中,有很多人如果總要吃老本,倚老賣老,向神邀功請賞,這就要麻煩,根據他們的行為給他們結局的定義就是作死。那以後碰到這類人,你告誡他别作死,這合不合適?他如果還能傳福音,你就别這麽説,你可以提示他、警告他,旁敲側擊地引導他,盡量地幫助他。但是,如果他這個人的實質、性情真的跟保羅一模一樣,那我們應該怎麽對待?知道他是在作死,但不告訴他實情,還要鼓勵他,繼續讓他效力,這叫羞辱撒但。這麽做合不合適?(合適。)利用撒但效力這是神的智慧。如果你這樣對待弟兄姊妹,這是惡行,神厭憎;你利用撒但效力,這就叫羞辱撒但,這叫智慧。大紅龍、撒但、魔鬼為神選民效力,這是不是神作的?(是。)那怎麽看這事?這是神的智慧,這事不能定罪,這是真理。撒但這個東西你就得利用,你不利用它來效力,有些工作就不好作,就不容易達到果效。走追求真理的道路、走蒙拯救道路的人也有效力階段,但不是永久的,神不是用智慧讓你效力,而是你必須得經過這個階段。因為你不明白真理,你做很多事没有原則、憑己意,從實質上來看你不願意效力,但客觀事實上你就是在效力。只有把力效好了,人逐漸明白神的心意、明白真理了,才能逐步地過渡到追求真理,達到真實的盡本分,達到順服神、合神心意,逐步走上蒙拯救的道路。但是,這個效力跟利用撒但效力是兩碼事,性質不同。神只是利用撒但效力,但神不拯救撒但;真心信神的效力者,他若能追求真理,就是神拯救的對象。對于有些效力者,他有用的時候就利用他效力,如果他打岔攪擾教會工作,就得嚴厲地警告他,再不悔改就一脚踢出去,開除他,就得這麽對待。如果他平時能老老實實地效力,不攪擾工作,那就讓他繼續效力,也可能他有一天明白真理了還能蒙拯救,這都是好事,何樂而不為呢?不能給人提早定罪。有些人被定罪是因為什麽?就是攪擾得太嚴重了,怎麽交通真理也接受不了,就是不好好盡本分,本性實質就跟保羅一模一樣,死不悔改,這定規就是作死的東西了。這類人教會裏應該有,在傳福音的隊伍中應該也有。你們説,如果讓這類人知道實底好不好?怕不怕這類人知道實底啊?(不怕。)他如果能對號入座,能悔改,這還是好事,得給人機會,不能一棒子打死,但他要是知道實底了,該怎麽做還怎麽做,繼續攪擾,這就真是作死了。人自己不往好道上走,這就不客氣了,對待這類人就該清除、淘汰。

關于傳福音的實行原則方面基本上就是這些。傳福音得盡到責任,必須認真對待每一個福音對象,神是最大限度地拯救人,人應該體貼神的心意,不要輕易錯過任何一個尋求考察真道的人。另外,傳福音必須掌握原則,必須對每一個考察之人的宗教背景、素質高低、人性品質這幾方面進行觀察、了解、掌握。如果發現有渴慕真理的人,他對神的話有領受能力,能够接受真理,這就是神預定的人,應該盡最大努力交通真理把他得着。除非他人性不好、人品太壞,假裝渴慕,一個勁兒窮辯,死抱觀念不放,那就應擱置一邊,放弃他。有的考察之人有領受能力,素質特别好,但就是太狂妄自是,死守宗教觀念,就應該憑愛心耐心地交通真理解决,如果怎麽交通真理他都不接受才能放弃,這樣我們也做到仁至義盡了。總之,對每一個能承認真理、能接受真理的人都不要輕易放弃,只要他願意考察真道,能够尋求真理,就要竭盡全力地給他多讀神的話、多交通真理,見證神的作工,給他解决觀念、問題,争取得着他,把他帶到神面前,這就符合傳福音原則了。那怎麽能得着他呢?如果在交談過程中看準這個人素質好、人性也好,你必須得千方百計地盡到你的責任,需要付一些代價,需要有一些方式方法,不管用什麽方式方法都是為得着他。總之,為了得着他,你就得盡到責任、盡到愛心,盡上自己的全力,把你明白的真理都交通出來,把你該做的都做到,即便没有得着他,你也問心無愧,這就是仁至義盡了。如果你没有把真理交通透,人家死抱觀念不放,你失去耐性了,就主動放弃這個人,這屬于失職,對你來説這就是過犯、是污點。有些人説:「有污點是不是神就定罪了?」這事就看人是不是故意地、一貫地這麽做,偶爾的過犯神不定罪,只要人悔改就可以了,但明知故犯、死不悔改就該被定罪了。明知真道故意犯罪,哪有不被定罪的?如果根據真理原則來看,這屬于不負責任、應付糊弄,起碼你的責任没有盡到,神會這麽評判你的過錯,如果死不悔改就被定罪了。所以,為了减少或者避免這樣的失誤,人應該竭盡全力地盡到責任,積極主動地解决考察之人的一切問題,尤其在關鍵問題上絶不能拖拉、耽延。如果考察的人反覆問一個問題,你應該怎麽對待?應該不厭其煩地解答,想方設法地把問題交通清楚,直到他明白了,不再問了,你的責任就盡到了,你心裏也没有愧疚了,最主要的,在這事上你對神没有愧疚了,因為這個本分、這個責任是神交給你的。你處處做在神前,面向神做,處處根據神的話對號,按真理原則去做,這樣實行就完全合乎真理、合乎神的要求了,這樣,你所做出來的事、説出來的話人家就得益處,就贊成,就容易接受。你説話有亮光、有實際,話説得明白,就能避免争論、争執,同時能讓人明白真理、得着造就;如果你説話含混,模棱兩可,交通真理不透亮,没亮光、没實際,人家的觀念、問題解决不了,還容易讓人抓住把柄,論斷你、定罪你,這問題就更不容易解决了,可能得多交通幾段神的話才能讓人明白真理、接受真理。所以,傳福音説話得有智慧,還要把真理交通透亮,能解决人的觀念想象,達到讓人佩服、心服口服,這樣就容易達到果效,使人順利地接受神的作工,這對福音擴展就有利了。

關于傳福音的實行原則,還有一方面,傳福音的人必須得端莊正派,言談舉止合乎聖徒體統,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所做所行都得受點約束,行為得檢點。有些福音對象不喜歡陌生人打擾,那你該怎麽給他傳福音?有的人給人傳福音,一天打三個電話,人家一下班他就往人家裏跑,見面就給人家讀神的話,不管人家多忙,也不會找時機,這很容易惹人煩。有的人愚蠢到一個地步,還能跟考察真道的人説,「這世界多邪惡呀,撇下工作吧,别上班了,現在都什麽時候了,大灾難要來了,趕緊信神吧!」這樣傳福音合適嗎?會帶來什麽後果呢?人家是外邦人,還没接受神作工呢,説這些話有必要嗎?另外,對于福音對象一些私生活的事或者個人的觀點不要干涉。比如,有的人跟福音對象説,「你看你還信神呢,咱們信神的人不穿這種外邦人的衣服」「信神的人不吃這種東西,得吃什麽什麽」,這是不是多管閑事?這叫愚昧。你的言語、行為一時不得當,也可能會讓你這次傳福音所付的代價付之東流,所以你得處處小心謹慎,得約束、規範自己的行為,行為得檢點。什麽叫檢點?就是做事得按規矩來,看看自己盡的這個本分適合説哪些話,福音對象願意聽哪些話,人家討厭的、厭煩的你别做、别説,涉及個人隱私的事别問,更不能干涉。比如,人家有兩個兒子,你説:「有兩個兒子不錯,要是再生個女兒不就更好了嗎?」這關你什麽事啊?有的福音對象懂英語,你就説:「你英文這麽好,要是信神了在神家盡本分多好,神家就缺你這樣的人。」這樣説合適嗎?人跟人不一樣,也可能他信了以後比你還積極、還熱心,但是現在他還没信、没接受,你千萬不要趕鴨子上架,千萬不要干涉别人的生活。明白了吧?

還有一種情况,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有些人接受了神的末世作工,也明白了一些真理,就覺得自己比一般的庸人、俗人高貴,對外邦人都是藐視,甚至見到考察的人也藐視、瞧不起,覺得,「你們這些人呀,不接受神的末世作工就是瞎眼、愚昧無知,是該死的貨,不值錢,我今天給你傳福音這是本分,否則我都不搭理你!」這是什麽態度?你無非就是接受了神的末世作工,你不比其他人高貴,你就是國王不也是敗壞人類中的一個嗎?你比人家高在哪兒?不要藐視考察真道的人,即使你給他傳福音,你也不比他高貴、高尚,别忘了你跟他一樣都是敗壞人類,這個你心裏一定得清楚。不要總以一種懸壺濟世或者要普度衆生的眼光去看别人,總覺得,「你們這些没接受福音的人可憐哪,我每天都在為你們這些人着急上火」。你上什麽火啊?你自己的問題都没解决好,還為人家的事着急上火,這不是虚偽嗎?這不是欺騙人嗎?别假冒為善,其實你什麽也不是,你就是接受神的新工作二十年、三十年,你也是個無名小卒,你就是天天跟神生活在一起,與神面對面地説話,你也是個普通的人,實質没有變。把福音傳給别人,這是在盡本分,這是你的義務、責任。你應該明白,不管你得多少人,你還是你,没有變成另外一個人,還是個敗壞的人。即便你得了許多人,也不能驕傲,更不能囂張,不能擺老資格誇耀自己,説,「我傳福音多年,總結了很多經驗、教訓,不管給什麽人傳福音,一眼就能看出是好人還是壞人、是該傳還是不該傳。如果應該傳,好不好傳、能不能傳進來,我都能感覺得到,對可傳的人怎麽能把他傳進來,我都有辦法」。雖然你傳福音有經驗,但生命進入還是很淺,雖然有點生命經歷,也有點變化,但有時還能誇口顯露自己,這是不是問題?有恩賜的人最容易誇誇其談,總覺得自己比别人强,總愛教訓福音對象,總想讓人高看他、崇拜他,這是不是性情的問題?只有行為的變化,没有性情的變化,能不能見證神?如果没有性情變化的見證,只是能講福音真理見證神,這能達到合神使用嗎?人家接受真道了,需要明白生命進入的真理、實行方面的真理,你没有實際經歷,不知怎麽講經歷見證,這是不是缺少?如果總注重講道理讓人仰望、高看,總想站高位,這是見證神嗎?絶對不是,這是見證自己,這屬于敗壞性情。如果不經歷審判刑罰,怎麽能達到性情變化呢?有些傳福音的人能講一些經歷見證,人家聽了很得益處,也很受感動,從心裏佩服他,但他還能存着敬畏神的心,不藐視任何福音對象,能跟人説點知心話,能和人正常相處交朋友,的確有點正常人性的理智了。這是怎麽達到的?這就證明他信神還是有收穫的,起碼明白了一些真理,對自己有了一些認識,生命性情有點變化,就再也狂不起來了,他再看到没接受福音的人,就覺得「當年我也是這樣,不能小瞧他們,我自己也不怎麽樣」,心態就不一樣了。人對自己的本性有認識了,再看福音對象流露點無知、愚昧或者軟弱就覺得很正常。别耻笑别人,也不要抱着看誰都是芸芸衆生的這種感覺、這種態度,如果抱着這種態度,對你傳福音就有攔阻、有影響。但是,有時候看見許多人剛信神,心裏就産生這些敗壞情形。比如,你接受神的末世作工二十年了,你傳福音都十年了,到福音對象中間,他們就總覺得你比他們高,説「你信神都二十年了,我們才剛剛接受,我們的身量還很小,這比起來,咱們之間就有差距,你是大人,我們還是剛生下來的嬰孩」,他們這麽比,你應該怎麽想?「雖然自己比他們早接受,信的時間比他們長點兒,但是在生命進入上、在真理上還差得挺遠,還没有接受神真正的審判刑罰,離蒙拯救、被成全還有很遠的路。」你心裏知道自己的實底,人家再怎麽高看你、仰望你,你是什麽感覺?「我就是一個普通人,别仰望我。」你會反感,你不會覺得有享受,因為你心裏清楚,自己什麽也不是,什麽真理也不明白,只會講點字句道理。人就是愚昧,好仰望人,如果你樂意享受被仰望的感覺,還樂在其中,這就麻煩了;如果你感到厭煩,你想離開這樣的場地,你不喜歡别人用這種方式對待你,那證明你對自己有些認識了,這個情形是對的,這樣你就不容易犯錯,不容易做錯事。

我説的這些基本上是人在傳福音的過程中常常遇到的事,一方面需要你們在消極方面避免一些不合適的説法、做法或者行為,還有性情方面流露出來的一些不合適、不合真理的東西;另外,在積極方面,在盡這個本分的過程中應該有對本分忠心、負責到底這樣的態度,能達到盡本分合格。在這個過程中逐步地尋求真理、尋求原則達到滿足神的心意,争取自己所盡的每一樣本分都能堅持到最終、忠心到底,不管所盡的哪方面本分都能讓神滿意,蒙神紀念,有可取的部分,有合格的部分。在傳福音期間,你得争取讓過犯越來越少、過失越來越少,盡本分搞交易、邀功請賞這樣的情形、欲望、野心越來越少,同時,積極主動地追求把自己的責任盡上,絶對地盡到自己的責任,把本分當成自己分内的事。還有,争取讓自己所盡的這個本分過多少年之後想起來都問心無愧,就是能讓你感覺虧欠的事得逐步减少,不能一點變化也没有。如果在傳一個福音對象時你的本分没盡好,你心裏覺得難受、虧欠,覺得功課做得不足,但過後傳福音時還是同樣的情形,没有變化,那在這個期間你就没有長進。没有長進代表什麽?這方面真理你没實行出來,你没得着,我所交通的這些對你來説始終是道理。如果你的過犯越來越少、過失越來越少,感覺虧欠、受控告的東西越來越少,這代表什麽?你盡本分的純潔度越來越高了,你的責任心越來越强了,也可以説,你盡這方面本分越來越有忠心了。比如,以前傳福音就是靠人的辦法,而不是靠交通真理或者講解聖經章節,現在感覺那樣做不合適,不是一個接受神托付的人該做的,有點羞辱神。你們有没有這個感覺?也可能你們現在没有這個感覺,但是到有一天,你對各項真理裝備得越來越多,你具備一定的身量了,你會用一種更準確、更實際的態度與眼光看待你之前的做法,這就證明你裏面的情形已經正常了。你現在對之前的那些做法没有任何感覺,不會鄙視,也没有一個正確的看法、評價,而是不痛不癢,這是不是很麻煩?這證明涉及這些方面的真理你裏面一點兒都不具備,甚至對人的各種惡行、詭計,對人不合真理的做法,你的態度是麻木的,是接受、認同的,甚至是與它同流合污的。那你裏面是什麽情形?你喜愛不義的東西,喜愛與罪有關的東西,喜愛與真理不相符、相悖的東西,這就很麻煩。如果你按照這些做法實行下去,會有一個很嚴重的後果,這個後果是什麽?你在不斷地積累你的惡行,離蒙拯救的道路越來越遠。為什麽説越來越遠呢?因為你在盡這項本分的過程中不尋求真理,辦事也没有原則,盡憑己意、己的喜好,怎麽能達到合格的盡本分呢?你盡本分的目的不是為了進入真理,而是為了完成任務,然後去交賬,你遵行的不是神的旨意,接受的不是神的托付,這個性質是不一樣的。所以,你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所走的不是一條通往蒙拯救的道路,而是效力的道路,是保羅與神搞交易的道路,那你所做所行的在神那兒早晚會被定規為與保羅一樣的結局,是不是這樣一個結果?絶對是。相反,如果你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你的方式方法都是實用的,你的出發點、你的存心都是為了滿足神,還報神的愛,你做事的原則、你所走的道路都是按着神的要求,完全符合真理,這樣實行達到的果效是什麽呢?就是你能越來越明白真理,辦事越來越有原則,生命也越來越有長進,對神的信心、愛心、忠心逐漸加增,這就走上了蒙拯救的道路。同時,你在盡本分的過程中逐漸地省察自己的悖逆、敗壞,省察自己的各種敗壞性情,然後達到在盡這方面本分的過程中能够越來越有約束,有敬畏神的心、有順服,之後你的責任心越來越强,你忠心的純潔度越來越高,你對神的敬畏也加深了,同時你對各項真理實際的那一面也越來越有經歷與認識。這樣,你所走的道路就與保羅走的路完全相反,是屬于彼得追求真理的道路,正是蒙拯救的路。那最後的結果是什麽你自己也會體驗出來,神也會稱許你,你心裏越來越有平安喜樂。在神看,你所行出來的,所流露、表現出來的,無論中間有過多少曲折,或者走了多少彎路,或者消極、軟弱甚至失敗、跌倒,但是整體來看,你所走的是一條蒙拯救的道路。那神會怎麽定規你的結局?神不會着急定規你的結局,神會循循善誘地扶持你、幫助你、帶領你走上蒙拯救的道路,讓你接受他的審判刑罰、試煉熬煉,最終成全你,這樣你就徹底蒙拯救了。所以,根據這一點來看,盡傳福音本分是不是也有機會、有可能走上蒙拯救的道路?(是。)是有機會的,完全有可能,就看人能否追求真理,走追求真理的道路了。

今天主要交通了盡傳福音本分的各項真理,再回到剛開始交通的話題,對盡傳福音本分的人員應該怎麽稱呼?(盡傳福音本分的人員。)對了,不能稱為見證人、傳道人,更不能稱為福音使者,歸根結底,這些人是傳福音人員。千萬别稱自己是見證人,人見證不了什麽,人不羞辱神就不錯了;稱為傳道人更不行,跟這個差得更遠,你傳的不是「道」,你傳講的那些東西離「道」差得太遠了。所以説,把傳福音人員的稱呼定下來,人對這項本分的定義應該就準確了,就是盡一方面本分的人員,根本不是什麽見證人、傳道人,這相差太遠。如果稱見證人、傳道人,人是不是會覺得自己高人一等?人容易顯擺,容易膨脹。顯擺、膨脹是好事還是壞事?(壞事。)你不高抬他、不高舉他他還總想膨脹,你要是再高捧他,稱他是見證人、傳道人或者是福音使者,他得得意成什麽樣啊?他就飄起來了。現在,對于傳福音這項本分涉及的各項真理是不是基本上都清楚了?(是。)盡好傳福音的本分必須得多多裝備真理。有些人説:「我不傳福音,我用不用裝備呀?」還有些人説:「我還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傳福音呢,我没傳過福音,也不會説話,這怎麽傳哪?」你不會傳,你會不會裝備傳福音方面的真理啊?你會不會操練説話、操練接觸人啊?你如果有這個使命感、有這個責任心,你想把這個本分盡好,想與神配合,那你就應該裝備傳福音方面的真理,异象方面的、實行方面的都得裝備。裝備這兩方面的真理對神選民來説都是義不容辭的,因為這些真理誰裝備都不多餘,不是僅僅為了傳福音,而是人類必須該明白的。人明白這些真理有什麽益處?能給人帶來什麽福氣?可能人都能明白個大概,但是隨着神的作工不斷進深,人不斷地經歷神的作工,對真理的認識也不斷地進深,人與神的關係越來越密切,人與神的交往越來越頻繁,人會把這些涉及到异象方面的真理、涉及到神作工方面的真理逐步地跟神的作為還有神對待每一個人的態度去對號,這個逐步對號的過程就是認識神的過程。作為一個受造之物,你信神很長時間了,對于神是誰、神怎麽顯現作工都不知道,這樣信神是不是太糊塗?你盡本分這麽多年,如果最終對神一點兒都不了解,那你信神等于白信了。如果聽見魔鬼説一些給神造謡的話,你相不相信?(不相信。)你現在説不相信,但如果你真不了解神,到有一天聽見這些謡言,你就會疑惑,心裏還琢磨,「難道是真的嗎?神能不能這樣作啊?」你就難受了,本分也不願意盡了,受謡言影響了,覺得前面的道路暗淡無光,就迷茫了。人總迷茫是怎麽回事?人不知道神在哪兒,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神,就總迷茫。迷茫是在一種什麽狀態之下産生的?就是有很多看似矛盾的東西使人産生困惑,使人看不清方向,不知往哪條路上走,就陷入迷茫了。你們對眼前的許多事是不是能看清楚、能有分辨、能有正確的路途?這就涉及到你對神的了解,涉及到你對真理的領受、你裝備真理的程度了。總迷茫的人是怎麽回事?事實上真是看不清前面的道路嗎?人總迷茫真是眼睛瞎嗎?不是,是心裏瞎,就是對真理、對神、對所有人事物的判斷都是麻木的。為什麽麻木?因為不明白真理,不認識神的作為,不認識神的性情,他對所有的事没有一個準確判斷的根據,所以他判斷、定性什麽事都没有標準,是模糊的,看什麽事都是不清晰、不明不白的,不知道怎麽判斷,也不知道怎麽定義,看不透,這叫麻木。麻木導致人瞎眼,瞎眼導致人總迷茫,就是這麽回事。那人聽了這麽多年道為什麽還能没有分辨呢?就是因為不明白真理,對什麽事都看不透,都是瞎套規條、瞎定規。這算不算瞎眼哪?即使不算全瞎也是半瞎。其實,不明白真理什麽事也看不透,不管人信神時間長短、聽道多少,如果始終不明白真理,這就是素質有問題了,與通不通靈有直接關係。多數人聽道多年,總能明白一些真理,你們也明白不少,只不過没有合適的環境,有些真理還没用到,你就覺得自己是不是還不明白,真經歷到的時候,需要你選擇或者需要你較真的時候,也可能那方面真理對你來説就會逐步清晰。現在在你的印象中都是一些空洞的大框的東西、道理性的東西,慢慢隨着經歷、隨着年齡逐步增長,很多真理在你裏面會逐步地越來越實際、越來越現實,也越來越讓你能看到真理實質的那一面,這樣你就真正達到明白真理了,看問題就會敏感了。不明白真理的人無論聽多少道,對于人性、敗壞性情、人的各種情形和各類人的各種實質的表現,他就是睁着兩眼也看不透,就是個睁眼瞎。而追求真理的人外表好像是没留意,但是對人的一個舉動、一個神態他心裏都會有感應,他會不知不覺地對這事産生一種印象。這種印象、這種感覺是怎麽來的?就是人所明白的真理給人一種分辨的能力,讓人對那種行為、做法或者表現的實質有一個定義。這個定義是怎麽來的?就是真理使人明白的,是真理給人的分辨力與判斷力。現在你們明白了一些真理,對有些事有點分辨了,就是不太準確,還没有像吃定心丸那樣的感覺,還是在摸索的過程當中。有些人説:「那每一樣事你都跟我們交通交通吧。」不用,人有人的責任,神有神的工作範圍。我把各項真理都告訴給你們,剩下的就是你們在日常生活中經歷各種人事物,聖靈會作,聖靈會擺布,人必須做到的有一樣,就是人的配合、人的追求。你不追求,我説得再清楚你也得不着。我不會强行地灌輸,强迫你讓你知道、讓你明白、讓你進入,我不會那麽作,聖靈也從來不會那麽作,只有你自願、主動、積極地實行、進入,這些真理在你裏面才會不知不覺結出果子。結出果子的時候,你心裏亮堂了,這就是明白真理了。你要是不明白真理,那你就對什麽事都麻木,反應遲鈍,看什麽也看不透。比如,有人做了一件事,别人説這是惡行、是什麽性質,你不知道也看不出來,就是别人告訴你,你可能在道理上接受、承認了,但實質上你還是不能達到認同。不能達到認同那你是真明白了嗎?你不明白,所以臨到有些事你只能守規條,這就是因為你不明白真理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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