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尋求真理、實行真理的話語(選段10)

有許多人盡本分一忙起來就不會經歷了,就保持不住正常情形,就總要求給聚會、給交通真理,這是怎麽回事呢?這就是不明白真理,没有在真道上扎下根基,這樣的人只憑熱心盡本分就堅持不長久。不明白真理的人做什麽事都没有原則,若安排他做點事,他就搞得一塌糊塗,做事也不着調,也不尋求原則,心裏没有順服,這説明人不喜愛真理,也不會經歷神作工。不管做什麽事,首先應該明白你為什麽要做這事,受什麽存心支配,你做這事的意義是什麽,這事屬于什麽性質,是屬于正面事物還是反面事物,這些都得弄清楚,這對你達到做事有原則很有必要。若你做這事是屬于盡本分,那你就應該揣摩,「我應該怎麽做才能把這個本分盡好,做到没有應付糊弄?」在這事上就得禱告神、親近神。禱告神是為了尋求真理、尋求實行的路、尋求神的意思,尋求怎樣能滿足神,是為達到這個果效。實行禱告神、親近神、讀神的話不是搞宗教儀式,不是外面做法,乃是為了尋求神的心意之後按真理去實行。若你没做事時總説「感謝神」,好像挺屬靈,能看透事,但做事時還是按己意去做,絲毫不尋求真理,這種「感謝神」就是口頭禪,就是假屬靈了。你盡本分時總得想「這個本分我該怎麽盡?神的意思是什麽?」藉着禱告神、親近神尋求做事的原則與真理,在心裏尋求神的意思,做什麽事都不離開神的話,都不離開真理原則,這才是真實信神的人,不喜愛真理的人就做不到了。有許多人不管做什麽事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把事都考慮得很簡單,也不尋求真理,一點兒原則都没有,心裏就没想着怎樣按神的要求做、怎樣做能滿足神,只知道硬着頸項隨從己意做事,這樣的人心裏一點兒神的地位都没有。有些人説:「我只有遇到難事時才禱告神,但也没覺得有什麽果效,所以臨到一般的事我就不禱告神了,因為禱告神也没用。」這樣的人心裏根本没有神,平時無論做什麽事都不尋求真理,只憑自己的意思做,那他辦事能有原則嗎?肯定没有。他把什麽事都看得很簡單,即使有人交通真理原則,他也不會接受的,因為他做事從來就没有原則,他心中就没有神的地位,只有他自己。他覺得自己的意思也是好的,也不是作惡,也不算違背真理,他以為按自己的意思做應該就是實行真理了,這樣做就是順服神了。其實,他并没有在這事上真正尋求神、禱告神,而是憑着熱心按着自己的意思瞎做一氣,并不是按照神的要求盡本分,没有順服神的心,没有這個願望,這是人實行上的最大錯誤。你信神心中却没有神,這豈不是在欺騙神?你這樣信神能有什麽果效呢?究竟能得着什麽呢?你這樣信神又有何意義呢?

如果你做了一件違背真理原則的事,讓神很不滿意,那你該怎麽反省認識自己呢?當你做這事的時候,有没有禱告神?有没有揣摩過「這麽做是否合乎真理?這事如果拿到神面前,神會怎樣看呢?神知道了是高興還是反感呢?神會不會痛恨、厭憎呢?」你没尋求吧?即便有人提醒你,你還認為這事不算什麽,不算違背原則,也不屬于犯罪,結果觸犯了神的性情,惹得神對你發怒甚至恨惡,這就是人的悖逆造成的。所以,凡事尋求真理,這是你當遵守的。如果你事先能鄭重其事地來到神面前禱告,然後再根據神的話尋求真理就不會出錯了,即使實行真理有點偏差,這也是難免的,經歷幾次就實行得準確了;但如果你知道怎樣做合乎真理,就是不按真理實行,那就是你不喜愛真理的問題了。不喜愛真理的人不管臨到什麽事也不會尋求真理的,喜愛真理的人才有敬畏神的心,臨到事看不明白的就會尋求真理。如果你摸不準神的心意,不知該怎麽實行,那你就應該找幾個明白真理的人來交通真理。如果没有明白真理的人,就應該找幾個領受純正的人同心合意地在一起禱告神,向神尋求,等候神的時候,等候神開闢出路,只要大家都渴慕尋求真理、交通真理,説不定什麽時候哪個人就想出好辦法了,大家聽完都覺得合適,有了好的路途,這可能就是出于聖靈的開啓光照,大家再交通出比較準確的實行路途,就肯定合乎真理原則了。在實行中,如果發現這麽實行還是有點不合適,那就趕緊糾正過來,有點誤差神并不定罪,因為你做事的存心對,你是按着真理去實行的,只不過當時原則不透亮,實行得有點誤差,這情有可原。但多數人做事只憑自己的頭腦想象這麽做那麽做,就不根據神的話揣摩怎麽實行合乎真理、怎麽做能得到神的稱許,而只琢磨怎麽做對自己有利,怎麽做能讓人高看、讓人佩服,完全是憑着自己的意思為滿足自己而做,這就麻煩了,這樣的人做事没法達到合乎真理,永遠是神所厭憎的。如果是真有良心理智的人,不管臨到什麽事,都應該來到神面前禱告、尋求,能認真地省察自己做事的存心、摻雜,能根據神的話、按照神的要求確定怎麽做合適,反覆思想該怎麽做能讓神喜悦、怎麽做會讓神恨惡,神稱許人怎麽做,這些事都要反覆揣摩清楚。如果明知做這事有自己的存心,那就要反省自己這樣做的存心目的是什麽,是為了滿足自己還是為了滿足神,這樣做是對自己有利還是對神選民有利,這樣做會造成什麽後果……你這樣在禱告中多揣摩、多尋求,多問自己幾個問題來尋求真理,做事的誤差就會越來越小。能這樣尋求真理才是體貼神心意的人,是敬畏神的人,因為你是按着神話的要求去尋求的,是存着順服的心尋求的,這樣尋求得出的結論是符合真理原則的。

信神的人若行事和真理脱節,那就跟不信的人一樣了,這樣的人是心裏没有神的人,是離開神的人,這樣的人就好像是神家中的雇工似的,給主人做點事拿點工資就走了,根本就不是一個信神的人。怎麽做能够被神認可,這是你行事中首先應該省察、應該做到的,這應該是你行事的原則與範圍。做事之所以應該衡量合不合真理,是因為若合真理當然也合神的心意了,不是讓你衡量事情的對錯,也不是讓你衡量是否合乎大家的口味、是否合乎你自己的欲望,乃是衡量是否合乎真理,衡量對教會工作、教會利益有没有益處。你若是考慮這些方面,那你做的事就越來越多地合神心意了;你若不考慮這些方面,只憑自己的意思去做,保證都做錯,因為人的意思不是真理,當然與神不相合了。要被神認可就得按真理去實行,别按你自己的意思去行。有些人以盡本分的名義做自己的私事,弟兄姊妹看着不合適就指責他,但他并不接受指責,認為這事屬于私事,不涉及教會工作,没用教會錢財,也没用教會的人,這也不屬于作惡,人不應該干涉。有些事在你看好像是私事,不關乎什麽原則與真理,但就從你做的這事來看,你這個人的私心就挺大。你做事絲毫不考慮教會的工作與神家的利益,也不考慮神是否滿意,只考慮自己的利益,這已涉及到聖徒體統,涉及到人性問題。你做的事雖然不涉及教會利益、不涉及真理,但你打着盡本分的旗號做私事就不合真理。無論辦哪件事,無論大事小事,無論是在神家盡本分還是辦你個人的私事,你都得考慮這事合不合神心意、這事是不是有人性的人該做的,這樣凡事尋求真理才是一個真正信神的人。這樣認真地對待每一件事、對待每一項真理才能達到性情變化。有些人認為,「如果是盡本分,你要求我實行真理我没話説,如果是做個人的私事,那我就不管真理怎麽説,我想怎麽做就怎麽做,怎麽做對自己有利就怎麽做。」從這話中就能看見他不是喜愛真理的人,他做什麽事都没有原則,只要對自己有利就行,也不考慮對神家的影響,結果做完事裏面就没有神同在了,就感覺黑暗、難受,也不知是怎麽回事,這不是應得的報應嗎?你做事不實行真理,羞辱神,那你就是得罪神。人若不喜愛真理,常常按着自己的意思去做,那就常常得罪神,就被神厭弃,擱置在一邊了。這樣的人做事常常不被神認可,若不知悔改,那就離懲罰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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