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觀念才能進入信神正軌 三(第一集)

今天繼續交通關于觀念的問題,觀念的問題之前交通了兩次,今天再交通一次就結束。之前交通的話,你們過後自己再交通,然後一點一點揣摩,一點一點經歷,這些話題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吃透的,都得藉着在生活中經歷、體驗才能逐漸明白。現在你們能憑着記憶交通出來的只是學話,吃喝神的話不經歷不行,只有在現實生活中經歷一段時間,才有真實的認識、體會。人的觀念主要是人對神與對神作工的觀念,這兩方面觀念最影響人的追求、影響人看事的觀點,也影響人對神的認識與人對神的態度,更能影響人信神所走的道路、所選擇的人生方向與目標。通過前兩次的交通,你們現在能不能定義到底什麽是觀念?對信神的想象,這是一種觀念。這些想象主要表現在言談舉止的一些外表做法上,還有日常生活中吃穿住行這些細節的事上,這是最初步的,更進一步的是人對信神的追求和信神所走道路的一些想象,還有涉及到人對神作工的一些要求、想象與誤解。這個誤解包括什麽?為什麽叫誤解呢?説到誤解,肯定不是正當的想法,而是與事實不相符、與真理不相符的,與神的作工、神的性情是格格不入的,是相違背的,或者是憑着人的觀念想象、知識産生出來的人意的東西,與神自己、與神的作工没有絲毫的關係。當這些觀念、想象、誤解、要求産生的時候,就是人對神與神作工的觀念已經達到頂點了,這時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會變得怎麽樣?(有隔閡了。)人與神有隔閡了,這個問題嚴不嚴重?(嚴重。)隔閡産生的時候,人的觀念、想象就很嚴重了。人對神産生隔閡了,就是人對神作的一些事不滿意了,不想跟神説心裏話了,不想把神當神對待了,不想順服神了,對神的公義、對神的性情産生疑惑了,緊接着還會有哪些表現?(抵觸。)如果人不尋求真理,這個誤解讓人心裏産生隔閡的同時,緊接着就會讓人産生抵觸,抵觸真理、抵觸神的話、抵觸神的主宰,對神作的不滿意,説,「你這麽作不合適,我不贊成,我不同意!」言外之意就是,「我不能順服,這是我的選擇,我要發出不同的聲音,發出與神的説話、與真理、與神的要求不同的聲音」。這是什麽行為?(叫囂。)産生抵觸後緊接着就叫囂、對抗了,這就升級了。人的敗壞性情當家做主的時候,人與神的關係僅因為一個觀念就能産生隔閡、産生誤解,如果不及時尋求真理解决,隔閡就越來越大,成為一堵厚厚的墻,你看不到神了,看不到神的真實存在,更看不見神的神性那一面實質了,你就會懷疑道成的肉身到底是不是神,你也不想吃喝神的話了,也不想禱告神了,這樣與神的關係就越來越遠了。為什麽人能有這樣的表現?因為他覺得神作的傷他的心了,傷他的尊嚴了,使他的人格受到屈辱了。事實上是這麽回事嗎?(不是。)那是怎麽回事啊?(是人的欲望没得到滿足,臨到的事觸及到他的利益了。)就是因為人有敗壞性情,人的奢侈欲望一時没有得到滿足,人對神就産生抵觸了,對神這樣不合人觀念的作工極度不滿。他不承認、不接受神這麽作是真理,是神的愛,是為了拯救人,他對神所作的産生觀念、産生誤解,這就是人的敗壞性情當家做主了。這些隔閡産生以後,人憑觀念活着流露出來的各種敗壞性情都有哪些表現呢?就是没有尋求、没有等待、没有順服,更没有敬畏,也没有悔改,都是先研究、判斷,然後定罪,之後就該抵觸了。這些行為是不是與尋求、等待、順服、接受、悔改這些正面的表現正好相反?(是。)那這些行為就屬于反面事物了,就是敗壞性情的流露,是敗壞性情控制着他的行為,控制着他的心思,也控制他判斷人事物的態度、存心與觀點。當人研究、分析、判斷、定罪還有産生抵觸的時候,下一步人該做什麽了?(對抗。)就該對抗了。人有哪些表現是對抗?(消極,撂挑子。)消極是一種,消極怠工,撂挑子不盡本分。還有什麽?(散布觀念。)(論斷。)論斷,散布觀念,這都是與神叫囂、對抗的一些行為表現。還有什麽?(可能會背叛神,背叛真道。)這是最嚴重的了,到這個地步就完全是鬼性出來了,徹底否認神、背叛神了,隨時都能離神而去。

剛才説的與神叫囂、對抗的行為表現都有哪些?(消極怠工,撂挑子不盡本分。)(論斷神。)論斷神,論斷神的作工。(然後是散布觀念,最後就會背叛神。)再説點細節。散布觀念這裏面有没有怨言?(有。)有時就摻雜點埋怨,意思是「神作的也不公義啊」,「我信的是神,我不信人」,「我相信神是公義的」,就説這類話,這話裏帶着埋怨。消極怠工,散布觀念,論斷神,這幾條都比較嚴重,最嚴重的是背叛。這四條是比較明顯、比較嚴重的,是直接抵擋神的性質。在這幾條裏還有哪些細節表現是你們能想到的、你們見過的,或者是你們曾經有過的?(還有煽動,想發泄對神的不滿就煽動更多的人起來對抗神。)這是散布觀念裏的其中一種表現。有没有人外表也順服,但禱告的時候却説「讓神顯明吧,我做的是對的,時間會顯明一切,神是公義的」?這話聽着好像挺對,還理直氣壯的,但這裏面隱藏着對神的不服不滿,這是心裏的對抗,是消極怠工、消極對抗。還有没有其他方面?(消極怠工裏面還有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覺得反正自己就是這種人,就是這種本性了,誰也拯救不了,神要滅就滅吧。)這是一種無聲的對抗,其實真正的情形是消極了,覺得神作的没法理解,人是看不透了,神愛怎麽作就怎麽作吧。外表似乎已經順服神的擺布安排了,事實上,内心深處在深深地抵觸神的安排,特别地不滿、不服。人已經承認是神作的了,也没有什麽要求了,為什麽還説這是一種對抗情緒呢?為什麽這麽定性呢?其實,他的意識裏也不想定罪這事,不想定規説「神作的這事就是錯的,我就不接受,神作的别的事我還能順服,但這事我不順服,反正我就因為這事消極怠工」,在他的潜意識裏他的情形不是這樣的,他没有這個意識,他心裏只是有點不服、不滿或者不忿。也可能有一部分人會定罪説神作的是錯的,但是從他的内心深處、從他的主觀意願上來看,他的意識裏并不想這麽定罪,畢竟他信的是神。那為什麽説他這個行為是對抗、是消極怠工,是帶有消極的成分呢?消極本身就是一種抵觸、對抗,這裏有幾種表現。首先,當人産生破罐子破摔、消極怠工這些情形的時候,人心裏能不能意識到這個情形是不對的?(能。)每個人都能意識到,除非是那些剛信兩三年很少聽道的人,他們不明白這些事,只要是信神三年以上經常聽道、明白真理的人都能意識到。當人意識到這些情形不對的時候,人應該怎麽做才不是對抗?首先得尋求。尋求什麽?尋求神為什麽這麽擺布,為什麽自己會臨到這樣的事,神的心意是什麽,自己應該怎麽做,這是正面的,是人應該具備的表現。還有什麽?(接受、順服,放下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想法好不好放下?(不好放。)你認為自己是對的就放不下,要達到放下是有步驟的。那哪些實行是最合適、最恰當的?(禱告。)如果你禱告只説幾句空話,走走形式,就解决不了問題。你禱告説,「神哪,我願意順服,求你安排、擺布環境,讓我能順服。我要是順服不下來,你就責罰我吧」,説了幾句空話,不對的情形改變了嗎?一點兒都没有改變。你得有一個實行法讓你能扭轉。那怎麽實行才能扭轉過來?(人應該主動尋求神的心意,從心裏承認神是對的、自己是錯的,能否認自己。)這是兩條實行法,主動尋求神的心意,還有在心裏承認神是對的、自己是錯的。這兩條都挺好,話都對,但有一條是最實用的。哪一條實用?哪一條是空話?(主動尋求神的心意是實用的。)很多時候,神的心意神不會直接告訴你,另外,神不會突然給你個亮光讓你明白,神也不會讓你正好就吃喝到你該明白的相關神話,這幾種途徑對人來説都不太現實。所以説,主動尋求神的心意這一條對你們來説能不能有效?有效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是最現實、最實際的方法,無效的方法説得再好聽也是理論,只能停留在口頭上,達不到果效。那哪條實用呢?(第二條,承認神是真理,自己是錯的。)對了,承認自己的錯誤,這是有理智的。有些人説他認識不到自己是錯的,這種情况下你應該有理智,能放下自己、否認自己。有的人説,「我以前認為自己對,現在還那麽認為,而且有很多人贊成、同意,我心裏也没什麽責備,另外,我的存心也對,怎麽能是錯的呢?」有好幾條理由讓你不能放下自己、不能否認自己,這時你怎麽辦?不管你有什麽理由認為自己是對的,只要你這個「對」跟神是對抗的,是違背真理的,那你就是錯的。不管你怎麽有順服的態度,不管你心裏怎麽禱告神,或者你口頭上也能承認自己是錯的,但是内心深處還在與神較勁,還是活在消極情形裏,這個實質還是在跟神對抗,這就證明你還没有認識到自己是錯的,你不接受你是錯的這個事實。人對神産生誤解、觀念的時候,首先得承認神是真理,人没有真理,肯定自己是錯的。這是不是一種形式?(不是。)如果你只是把這種實行法流于一種形式、流于表面,那你能不能認識到自己的錯?永遠不能。認識自己得有幾個步驟。首先得看自己所做的是否合乎真理、合乎原則,先别看存心,有時候你存心對,但你實行的原則是錯的。這種情况多不多?(多。)為什麽説你的實行原則錯了呢?也可能你尋求了,但你根本就不明白什麽是原則,也可能你根本就没尋求,就是憑着自己的好心、熱心,憑着自己的想象與經驗做事,結果出錯了。你自己能想象得到嗎?你預料不到,錯就産生了,那你是不是就得被顯明啊?被顯明了你還跟神較勁,這錯在哪兒?(不承認神是對的,就持守自己是對的。)就錯在這兒了。最大的錯不是因為你做錯了一件事,觸犯原則了,造成一些損失或者有一些後果,而是你做錯事之後還持守自己的理,還不能承認錯誤,還憑着自己的觀念想象與神對抗,來否認神的作工、否認神所發表的真理,這是最大的錯、最嚴重的錯。為什麽説人這種情形是與神對抗呢?(他不承認自己做的是錯的。)不管人能否認識到神所作的、神所主宰的是對的、有什麽意義,首先人不能認識自己是錯的,這就是一種對抗的情形。要解决這種情形該怎麽辦?首先得否認自己。剛才説到得先尋求神的心意,這個對人來説不太實際。有些人説:「不太實際,那是不是就不用尋求了?有些可以尋求明白的也不用尋求了,省了這一步。」可不可以這樣?(不可以。)如果這麽做,這人是不是没救了?這樣的人領受偏謬。尋求神的心意有點遠,不能馬上達到,要走捷徑比較現實的是得先放下自己,認識到自己做的是錯的,是不合乎真理的,然後再尋求真理原則,就是這樣一個步驟。這個步驟看起來雖然簡單,但是實行起來有很多難處,因為人有敗壞性情,有各種想象、各種要求,也有欲望,會影響人否認自己、放下自己,這不是那麽容易的事。這個話題就不往深處講了,咱們還接着上兩次講的關于觀念的問題交通。

剛才主要是交通觀念能導致人對神産生誤解,誤解使人與神産生隔閡,隔閡使人對神産生抵觸。抵觸是什麽性質?(對抗。)是對抗、悖逆。所以,人對神産生對抗、叫囂,這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這是有根源的。就像人突然發現自己得了一種病,而且很嚴重,人就奇怪,病情怎麽發展得這麽快呢?其實,這個病在人身體裏早就有了,都有病根了,這個病不是暴露的那一天才得的,而是暴露的那一天才被人發現。我説這話是什麽意思呢?就是人能悖逆神、能與神對抗、能與神叫囂,這是不是每一個人起初信神的時候所能預料到的?百分之百不是。那是不是每一個與神叫囂、對抗的人信神的初衷?有没有人説「我信神不為得福,我就為了見到神之後跟神叫囂、對抗,然後我就揚名立萬,出大名了,我這輩子就值了」,有没有人這麽打算?(没有。)没有一個人是這麽打算的,就是再笨、再傻、再惡的人也没有這個打算。人都是想好好地信神,做好人,聽神的話,神讓做什麽就做什麽,雖然不能達到絶對順服神,起碼達到神的最低要求,能盡其所能地滿足神。這是多好的願望啊,怎麽發展到最後與神叫囂、與神對抗上了呢?人自己心裏都不甘,也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説到與神叫囂、與神對抗,人心裏就不是滋味,就難過,覺得「人怎麽能這樣呢?誰這樣自己也不能這樣啊!」就如彼得所説的「衆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太26:33),彼得所説的話是從内心發出來的,但他所表現的却達不到他的心願與志向。人的軟弱是人自己意料不到的,當臨到事的時候就把人的敗壞顯明出來了,人的本性實質、人的敗壞性情會控制人,會主導人的所思所想,主導人的行為。人有敗壞性情,就能産生出各種觀念,能産生出各種欲望、要求,還能産生各種悖逆行為,直接影響到人與神的關係,直接影響到人的生命進入與性情變化,這些都不是人信神的初衷,更不是人心裏願意、盼望做的事。人對神的觀念就能導致這些後果。如果不解决這些觀念,人的前途、命運、歸宿恐怕都成問題了。

要想解决人對神的誤解,就得解决對神的觀念、對神作工的觀念、對神實質的觀念、對神性情的觀念,要解决這些觀念,必須得先了解、知道、認識這些觀念。那這些觀念具體是什麽呢,這就回歸到正題了。咱們還得從一些實際的例子説起,來解决人的這些觀念、人的這些表現,讓人從這些實例中看見神的心意,在神内心深處,神的性情、神的實質是什麽,神是怎麽對待人的,而人所想象的神應該怎樣對待人,把這兩者區别開、弄清楚,相互對照,從中能够了解、接受神對待人的方式、神主宰人的方式,了解、接受神的實質、神的性情。當人對神主宰人類的方式與神的作工有了清楚的認識之後,人就不會再對神産生觀念了,人與神之間的隔閡也就消失了,在人心裏也不會産生與神對抗、與神叫囂的情形,這些悖逆神、抵擋神的問題就直接通過讀神的話、交通真理得到解决了。不管解决哪方面的觀念問題,都得從讀神的話、交通真理開始,什麽事都得與真理挂鈎,什麽事都涉及真理。那人的這些觀念是什麽?咱們還是先從神的作工開始説起,根據一些事例來讓人看清楚這裏面神作工的原則是什麽,神對待人、主宰人的原則是什麽、方式是什麽。可能一個事例裏面會涉及到神作工的方式,也可能會涉及到神定規一個人的方式、定規一個人的結局,也可能會涉及到神的性情、神的實質。要讓人明白這些,如果是很空洞地講神如何如何、神作六千年的工作都作了哪些事、神都是怎樣對待人的,如果用這種方式説,你們覺得合不合適?容不容易接受?比如,神作六千年的工作,第二步工作神在猶太作,神是怎麽對待猶太人的,從中看到神的性情是什麽,這好不好理解?(不好理解。)比如,神主宰這個世界,對世界各個種族的人神是怎麽對待的,神心裏是怎麽想的,是怎麽劃分他們的地界的,為什麽把他們劃分在不同的地方,尤其是有些好人所在的地方為什麽不如人願,而有些惡人所在的地方為什麽就好得多,神分配這些事的原則是什麽,從中看到神主宰人類的方式,這容不容易理解?(不容易。)這些離人日常生活中的性情變化、生命進入是不是比較遥遠,而且比較抽象?(是。)為什麽説遥遠、抽象呢?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只明白异象方面的真理,比如神怎麽主宰人類、帶領人類這些真理的細節,好像與我們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有點遥遠,不太相關。要解决現實的問題,還得從生活中人能聽到、能看到也能感受到的一些事例説起,然後讓你們從中長見識。我不管講什麽故事,或者是這個故事内容涉及到哪些人、哪些事,甚至也可能涉及到你曾經做過的一些事,不管怎麽樣,故事本身所帶來的果效是讓人能明白與今天所講的主題有關的一方面真理。每講一件事都有講這件事的目的,都與這事本身所應該帶來的價值與這事裏面所表達出來的真理有關。

現在就開始講故事。案例一。在很久以前,有一處教會寄來一瓶止咳糖漿液,説:「神總跟我們説話、講道,話説得多了有時候就會咳嗽,為了讓神講道順暢、少咳嗽,我們給神寄點止咳糖漿液。」這瓶止咳糖漿液拿來之後,有一個老兄看到了就説:「這個東西説是止咳糖漿液,但到底是治什麽的誰也不知道,不能隨便給神喝。要是喝了還了得,這是藥啊,是藥三分毒,喝進去有副作用啊!」旁邊的人聽了,心想:「這是好心哪,那就不能給神喝了。」那時候我也不需要它,就想先放着吧,可能以後用得着。這事就不了了之了。那這事就到此為止了嗎?還没有,這個故事、這個藥的事就從這一天開始了。有一天,有人發現這位老兄端着這瓶止咳糖漿液自己喝上了,發現的時候就剩一半了,再後來就可想而知了,他全喝完了。這個故事就是這些内容。你們揣摩一下,這事跟今天要講的觀念有什麽關係?先説説這個故事對你們來説有没有震撼、有没有觸動?(有。)你們聽完這個故事有什麽感想?你們的觸動是什麽?一般受到觸動的人都會想,「哎呀!這是獻給神的,人怎麽能喝呢?」這是第一個觸動。第二個觸動,「一直喝,居然還給喝完了!」你們除了觸動之外,還能想到什麽?對這位老兄所做的事,他所有的這些表現,就是在整個故事當中發生的每一件事,你們會不會想到神有什麽樣的反應?神會怎麽作?神應該怎麽作?神應該怎麽對待這樣的人?這裏面是不是會有人的觀念産生?先抛開觸動的内容不説,就説這個觸動能不能讓人得益處呢?人僅僅是良心會有一些不舒服的感覺,但也説不清,其次就是會産生出于道義、道德或神學理論、字句道理的譴責與責備,但這些東西都不是真理。如果要説涉及真理的話,那就是對這個事件本身人所能産生的觀念,或者對神應該怎麽作産生的一些要求,這是要解决的問題。在這個故事中,人在這件事上對神應該怎麽作所産生出來的一些觀念、想法,這是重要的。别看你有觸動,有觸動也解决不了你的悖逆。如果有一天,你發現在神的祭物裏有一樣東西你特别喜歡或者特别需要,在對你很有誘惑的情况下,你照樣也能貪占,那時候你就一點兒觸動都没有了。現在的觸動只不過是良心的作用,是人性道德標準的作用,它不是真理所起到的作用。當你能把在這件事上所産生出來的觀念解决掉,你在這個事件上就明白真理了,你就解决了在這類事上對神的觀念與誤解,在這類事上你就能明白真理了,就有收穫了。那你們現在揣摩揣摩,在這個事件上人會産生哪些觀念,哪些觀念會導致你對神有誤解、與神産生隔閡,甚至與神對抗,這是咱們應該交通的。你們説,在這件事情發生的當下,這位老兄良心裏有没有責備?(没有。)怎麽看出他没有責備呢?(他都給喝完了。)這個太好分析了,是吧?他從喝第一口到最後一口都没有任何的收斂,也没有住手,哪怕喝一口嘗嘗以後就不喝了,這也算是有責備,因為收手了,最後控制住自己不再繼續做下去了。但這位老兄他不是這樣,他是從頭喝到尾,如果再有還能喝,這就看到他良心裏没有任何的責備,這是從人這兒來看。那神怎麽看待這事,這是你們應該了解的。從神怎麽對待這事,神怎麽評價、定義這事,能看到神的性情、神的實質,也能看到神作事的原則、方式,同時也可能會顯明一些人的觀念,説「原來神對人是這樣的態度,神處理人是這樣的方式,我以前不這麽認為」。你不這麽認為的同時已經顯明了你與神之間有隔閡,你對神也能産生誤解,你對神的這方面作工、這方面作事的方式是有觀念的。在面對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神是怎麽作的呢?這個老兄説「這是藥啊,是藥三分毒,不能讓神喝,喝了有副作用啊」,他説這話的存心、目的是什麽?這是真話還是假話?這不是真話,是騙人的、是虚假的,不是真實的,從他後來所做的一切、所流露的一切就已經看出他的内心是什麽了。那對他的這種假話、這種行為,神有没有作任何事?(没有。)神没作,怎麽看出來的?就是他説這話的時候不是誠心的,是虚假的,神就在旁邊觀看,神不作正面的引導或者消極責備方面的工作。人裏面有時候有良心責備,那是神在作,這個老兄當時有没有責備?(没有。)他不但没有責備,而且還説得冠冕堂皇。神不責備他,神就在旁邊觀看。為什麽神要觀看呢?神要看事實發展的過程嗎?(不是。)不一定。在一個人剛臨到事,還没有選擇怎樣做、没有形成事實之前,神對這個人了解不了解?(了解。)神不是只了解他的外表,而是了解他的内心,他這個人的心是善是惡,是真實的還是虚假的,他心裏到底對神是什麽樣的態度,他心裏有没有神、有没有真實的信,神已經掌握了,有確鑿的證據,神一直在觀察。當這個老兄説完那句話後,神作什麽了?第一,神没有責備他;第二,神没有開啓他,也没讓他意識到這是祭物,人不能亂動。那這個意識用不用神直接告訴人啊?(不用。)在正常人性裏應該具備這個意識。有人説:「有些人就不知道,你不會告訴人家嗎?你告訴人家,人家不就知道了嗎?不知者不為罪,人家現在是不知道,知道不就不犯錯了,這不是保守一個人了嗎?」神這樣作了嗎?(没有。)那神為什麽不這麽作?一方面,他應該知道「這是神的祭物,人不能動」這樣的道理。另一方面,他如果不知道,神為什麽不告訴他,不讓他知道這事,防止他做出這樣的事來,産生這樣的後果?神告訴他這不更能顯明神拯救人的真心嗎?不更能顯明神的愛嗎?那神為什麽不這麽作呢?(神要顯明人。)對了,神要顯明人。當你臨到一些事的時候,這些事都不是無意中臨到你的,有可能這事對你來説是拯救,也有可能就是毁滅。這期間神在觀看,神一言不發,也不擺設任何的環境提示你,也不用開啓的方式告知你「這事你不能做,你做了後果不堪設想」「這事你這麽做没理智、没人性」,人絲毫没有這些意識。人没有這些意識,一方面是神當時就没提示他,神不作。另一方面,人如果有良心,具備一定的人性,在這樣的基礎上神是不是會作?(是。)對了,神就有這樣的恩典賜給他。但是,神為什麽没理會這事?這裏有一個原因,就是這個人不具備良心、不具備理智,也没有尊嚴、没有人格、没有正常的人性,他也不追求這些,他心裏没有神,他也不是真實信神的人,所以在這事上神就要顯明他。神顯明人有時候是一種拯救的方式,有時候不是,神就有意這麽作。你如果是有良心、有理智的人,神的顯明對你來説就是一種試煉、就是一種拯救;但如果你不具備良心、理智,神的顯明對你來説就是淘汰、毁滅。那現在來看,神的顯明對這位老兄來説是什麽?是淘汰,不是福,是禍了。有些人説:「他做了這麽大的錯事,挺丢人的,那從他開始偷喝的時候,神能不能藉着一個環境阻止他不讓他喝,那樣他不就不犯這個錯了嗎?他不就不用被淘汰了嗎?」神這麽作了嗎?(没有。)神怎麽作的?(順其自然。)神作事順其自然,這是原則。他打開瓶子喝第一口與喝最後一口的性質有没有區别?(没有。)為什麽説没有區别呢?(他的實質就是這類人。)這就已經徹底把他的人性、他的追求還有他的信顯明了。

舊約時代,以掃用長子的名分换了一碗紅豆湯,他不知道什麽重要、什麽有價值,「什麽長子,那不算大事,换了也没什麽,還不是照樣活着嗎?」他心裏就是這樣想的,他考慮問題好像挺現實,但是他失去的是神的祝福,這個後果就不堪設想了。現在教會中有許多不追求真理的人,他們没把神的應許、神的祝福當回事,這和喪失長子名分是不是一個性質?是不是更嚴重?因為神拯救人就這一次機會,錯過這次機會就徹底完了。有的人就為了一瓶止咳糖漿液最後被淘汰了,换得被毁滅這樣的結局,太不可思議了!其實也没什麽不可思議的,為什麽這麽説呢?這事看着是一件小事,如果在人中間發生一件這樣的事,這不算什麽,像發生一件違法犯罪的事,誰偷盗了或者殘害人,頂多死後受到懲罰,幾代輪迴又投胎成人,這都不算什麽,但現在我講的這件事是那麽簡單嗎?(不是。)為什麽説這事不簡單?為什麽這事值得拿來講一講?先從這一瓶止咳糖漿説起,其實這瓶止咳糖漿液它不是什麽值錢的東西,但是這個東西奉獻給了神,它的實質就變了,變成祭物了。有些人説「祭物分别為聖,祭物不屬人,祭物人不能動」,這麽説也對。什麽是祭物?祭物就是人奉獻給神的,不管是什麽東西,統稱祭物。因為它是屬神的,就不屬于人了。奉獻給神的,無論是錢財還是物質的東西,也不管它的價值如何,它完全是屬于神的了,不歸人支配,也不歸人使用。神的祭物是什麽概念?屬于神的,只有神能支配,在未經神允許之前誰也别動,誰也别打主意。有的人説:「神不用,還不許我們用啊?時間長了要是壞了不就可惜了嗎?」那也不行,這是原則。祭物不是屬人的東西,而是屬神的,不管這個東西是大是小、有没有價值,人把這個東西獻給神了,不管神要不要,這個東西的實質就變了,這個東西一旦變成祭物,那就是歸造物主所有,歸造物主支配。如何對待祭物這涉及到什麽了?涉及到人對待神的態度了。人對待神的態度如果是輕慢的、不屑的,是漫不經心的,那他對待神所擁有的東西的態度肯定也是一樣的。有的人説:「有的祭物没有人管,那是不是到誰手裏就歸誰擁有?不管有没有人知道,反正到誰手裏就歸誰了,誰就是這個東西的主人了。」這種説法怎麽樣?很顯然是不對的。對于祭物,神的態度是什麽?不管人獻給神的東西是什麽,不管神是否接受,這個東西一旦被定性為祭物,人如果再打它的主意,那可能就要踩雷了。這話是什麽意思?(觸犯神的性情了。)對了。這個概念你們都知道,但你們為什麽認識不到這事的實質?所以,這事告訴人什麽呢?神的性情不容人觸犯,神的東西人不能亂動,就像神的祭物,人如果歸為己有或揮霍浪費,就容易觸犯神的性情遭受懲罰。神的發怒是有原則的,不是像人想象的看見哪個人犯了錯誤就發火,而是在關鍵、重要的事上人觸犯了神才導致神發怒,尤其是在對待神道成的肉身上與神的祭物上,人必須得謹慎,存着敬畏神的心,才能保證不觸犯神的性情。

有的人信神有信心,能花費,也能付代價,各方面表現都好,就是有一樣不好。他看到神家物資豐富,神選民除了奉獻錢財以外,還有奉獻糧食的,有奉獻服裝的,還有奉獻各種藥材的,等等,他就想,「神選民給神奉獻這麽多東西,神一個人也用不了這麽多啊,雖然擴展福音要用一部分,但也用不完哪,這些東西該怎麽處理呢?是不是讓帶領工人都分擔點啊?」他就為此事着急上火了,心裏産生「負擔」了,就開始琢磨,「現在是我保管這些東西,我就應該用一些,不然這麽多祭物到世界毁滅時不就浪費了嗎?給帶領工人分分,這也是公平的事。在神家人人平等,咱們人都奉獻給神了,那神的東西也是咱們的東西,咱們的東西也是神的。我享受點神的祭物也不算什麽,反正這是神的祝福,就直接用吧」,他這麽一琢磨就動心了。他的欲望一點一點膨脹,就開始打祭物的主意了,開始伸手拿東西了,心裏也没有責備,他認為誰也不知道,還安慰自己説,「我為神花費,享受點祭物也没什麽,即使神知道了也會原諒,我就先享受點吧」,結果就開始偷吃祭物了,觸犯神的性情了。外表看,他為自己找了很多藉口,比如,「這些東西時間長了不吃就壞了!這麽多東西神一個人也用不完,平均分配人又太多,也不够分,要不我來管理吧!另外,這麽多錢到了世界末日花不完怎麽辦?咱們每人分擔點吧,這也體現神的愛、神的恩典哪!雖然神没説,神也没給這個原則,但咱們自己主動點不就行了嗎?這是按原則辦事啊!」他找出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然後就開始行動了,這一行動就一發不可收拾了,并且心裏越來越没有責備,可能他還感覺這是應該的,「神不用的我就該用,這不算什麽問題」,這就出事了。你們説,這事是大還是小?算不算嚴重?(算。)為什麽説這事嚴重呢?這事值不值得交通啊?(值得。)值得交通的原因是什麽?(這事涉及到神的性情,還涉及到人的結局歸宿了。)這事很大,性質很嚴重。現在我該警告你們的是什麽呢?千萬别打祭物的主意。有些人説:「那不對呀,弟兄姊妹奉獻的東西是獻給神家、獻給教會的,那就是大家的共有財産。」這話對不對?這話是怎麽産生的?人有貪心,他就製造出這麽一種理論。這事還涉及到什麽?這裏面有一點咱們還没説到,是什麽呢?有些人認為,「神家是一個大家庭,為了能體現這是一個好的大家庭,那這個大家庭就應該有愛、有包容,所有的人在一起同吃、同喝、同用,分配的所有東西都是平等的。比如,每個人都有衣服穿,而且都是平均分配、平均享用的。神不會偏待哪一個人,如果有人連襪子都穿不上,神那兒如果多,神就應該救濟他們。另外,神的那些祭物是弟兄姊妹奉獻的,神已經有那麽多了,是不是應該分配給窮人一些啊?這麽做是不是能體現神的愛呀?」人是不是會有這樣的想法?這是不是人的觀念?人强行地占有神的東西,還美其名曰這是神的恩典、這是神的賜福、這是神的大愛。人總要與神搞平均分配,什麽東西都要平分,總要搞平均主義,他認為這是世界大同、人類和諧、美滿生活的一種象徵,是應該出現的一種景象,這是不是人的觀念?尤其是在神家,人覺得不能有吃不上飯的,如果有吃不上飯的,那神就應該用神的祭物救濟他,神不應該不管。人所認為的「應該」是不是觀念?是不是人對神的要求?有些人信神後,説:「我信神這麽多年什麽都没得着,家裏還貧困,這是不應該出現的現象,神應該恩待我,應該賜福于我,這樣我好榮耀神啊!」你因為家裏貧窮就不追求真理,你想藉着信神改變家裏貧窮的現狀,以榮耀神為藉口跟神搞交易,這是人的觀念想象,也是人的奢侈欲望。人信神有這樣的存心這是不是跟神搞交易?跟神搞交易的人是有良心理智的人嗎?是順服神的人嗎?絶對不是。這些人都不具備良心理智,也都不是接受真理的人,是神厭弃的人,都是不可理喻的人,没法得到神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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