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二十)第三集

為什麽對揮霍祭物的人要嚴懲呢?先説説,祭物是怎麽來的?是弟兄姊妹奉獻的。按聖經上的規定,人應當奉獻所得的十分之一,當然現在很多人奉獻的不止十分之一,有些富豪奉獻的就不止十分之一。另外,有些貧窮的弟兄姊妹奉獻十分之一,他的錢是從哪兒來的?不乏有些人是省吃儉用省下來的。像農村、鄉下有些人奉獻的是賣糧食所得的十分之一,有些是小鷄下蛋賣的錢,有些是賣羊、賣鷄的錢,很多人都是省吃儉用奉獻十分之一或者更多,這錢是這麽來的。多數人都知道這錢來得不容易。那弟兄姊妹為什麽要奉獻?是神家要求的嗎?是不奉獻就不能蒙拯救嗎?是為了遵照聖經的規定嗎?還是為了支持神家作工作,認為神家工作作得大,没錢不行,得多奉獻,是不是就這一個出發點?(不是。)那弟兄姊妹為什麽要奉獻?難道是人傻嗎?還是錢多啊?還是把攢的多餘的、花不着的錢拿來奉獻了?這錢是奉獻給誰的?(神。)人為什麽要奉獻?不説别的,多數人奉獻最起碼的一點是定真了這是神的作工,神説話作工無償地供應給人生命、真理,帶領人,人就應該獻上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這是祭物。從古到今,神祝福給人糧食、水、生活所需,給人預備好了一切,人享受到這一切的時候,就應該將神賜給的十分之一獻到祭壇上,代表人還報給神的,讓神享受人的收穫,這是人作為受造之物應該有的、應該獻上的一份心。除了這方面,還有一方面。有些人説,「神的工作作得這麽大,自己也做不了什麽,就獻上祭物,獻上自己的一份」,以此來表示支持神家的工作,做後援。不管這些奉獻款的來源是什麽,有多少,其中不乏有一些人奉獻的錢是省吃儉用省下來的。總之,如果没有神,没有神的作工,只有教會,只有人的這些組織或者團體,人的奉獻没有任何價值與意義,因為没有神的作工、没有神的説話這些奉獻款没有用處。但是有了神的説話作工,有了神拯救人這個工作的進展,這些奉獻款、這些祭物就顯得特别重要。特别重要的原因是,這些奉獻款是用在教會的工作上,而不應該被某些心懷不軌的人侵吞、霸占、挪用,甚至揮霍。是吧?(是。)既然很重要,那每一分錢都應該用在刀刃上,不應該揮霍,不應該不負責任。所以,對于那些揮霍、挪用、霸占、侵吞奉獻款、祭物的人,咱們就要特别地處理,嚴懲。因為這些奉獻款、祭物對于神的工作很重要,再加上從弟兄姊妹奉獻這些錢、這些祭物的目的來説,這些奉獻款也應該用在最關鍵的地方,每一分錢都應該用得有原則,達到果效,而不是被揮霍了,更不是被惡人霸占了。這是一方面。另外,奉獻款不管多還是少,都是來自于弟兄姊妹的奉獻,這個錢的來源不是教會從事商業活動、開企業、辦工廠從社會上挣來的,不是生産某種東西盈利來的,這不是教會的盈利,不是教會的收入,而是人奉獻的。奉獻的簡單説法就是弟兄姊妹獻給神的,給神的錢應該是屬于神的。神的錢用來做什麽?有些人説:「神的錢、祭物是用來給神享用的。」都是神享用嗎?神能享用多少?很有限,是吧?神道成肉身期間,吃穿用住、一日三餐都一般,享用的很有限,當然這是很正常的。弟兄姊妹的奉獻款、祭物主要是用來維持教會工作正常運轉的,而不是用來滿足某些人的消費欲望的。祭物不是給個人花的,也不是給個人用的,不是誰管理財務誰就有優先權使用這些錢,也不是誰當帶領了誰就有特權支配這些錢。不管哪一個人使用奉獻款,都應該按照神家規定的原則去使用,這就是原則。那違背這個原則的人是什麽性質?是不是觸犯行政了?(是。)為什麽説是觸犯行政了呢?人奉獻給神的祭物是供神享用的,那神怎麽用它?神把它用在教會工作上,來維護教會工作的正常運轉,這是神使用祭物的原則。但是,敵基督、惡人不這樣使用祭物,他揮霍、浪費或者亂施捨,明目張膽地違背原則使用祭物,這是不是觸犯行政啊?神讓你那麽用了嗎?神給你權利那麽用了嗎?神交代你那麽用了嗎?没有吧。那你為什麽那麽用,那麽揮霍、浪費?這就觸犯原則了!這個原則可不是普通的原則,這涉及到行政了。因為這些奉獻款不是搞企業或商業活動挣來的,是弟兄姊妹奉獻給神的祭物,所以每一筆錢款的使用都需要嚴密地控制,都需要嚴謹,不能揮霍、浪費。每一筆款的浪費、揮霍,一方面會給神家工作造成巨大的損失,另一方面會在經濟上給神家帶來巨大的虧損。揮霍祭物不只是對祭物的揮霍,也是對弟兄姊妹奉獻時的愛心的不負責任。所以,對揮霍祭物的人必須嚴懲,情節輕的警告,同時要求他償還祭物,情節嚴重的除了償還祭物,還要清除、開除。對揮霍祭物的人要嚴懲,還有一方面主要原因。就是教會不同于任何一個社會團體,它在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種社會環境之下都是孤立的,是被世界、被人類弃絶的,教會不但不能得到任何國家的支持、保護,同時也得不到任何來自國家的救助與福利,頂多是在西方國家登記注册教會以後,你給教會的捐獻款可以免去個人所得税,或者捐獻的物質可以折價免去一些税務,除此之外,教會從任何一個國家中、在任何一個社會制度下都得不到任何的福利與救助。如果教會人少,經營不下去了,那國家也不會幫助,只會讓其自消自滅,因為教會没有創收,給國家交不上任何税,所以教會的存在與否對國家來説都不重要。教會在任何一個社會制度下就處于這樣的一種生存狀態,你們説容易嗎?(不容易。)就這麽不容易,被社會弃絶,被人類弃絶,得不到任何一個社會制度的認可、同情,支持更是想都别想。教會處于這樣一種生存狀况,你説人對待祭物要是還能揮霍,還能没心没肺,每花一分錢都像是打水漂一樣,不負任何責任,花銷十萬就是聽個響,花銷一百萬就是一個數字,眼睛都不眨,心裏都不受責備,你説這樣的人有没有人性?這樣的人是不是可咒可詛?(是。)綜合以上幾方面情况,對于那些揮霍祭物、浪費祭物,甚至對祭物有不良存心,想貪占,或者不敢貪占就揮霍的人,都應該嚴懲,不應該寬容。你們説,這樣做對不對?(對。)那你們如果以後有機會能有權使用祭物,你們會怎麽辦?如果你們把持不住自己,揮霍祭物了,教會嚴懲你們的時候,你們有没有怨言,有没有怨氣?(没有。)没有怨氣就好,那是活該!

對于那些揮霍祭物的人,你們恨不恨啊?氣不氣憤啊?你能不能監督、制止他?這又上升一個高度,考驗你的時候到了。如果你身邊有一個人揮霍祭物,兩千塊錢能買的機器他非要買兩萬塊的,因為是花神家的錢,不是他個人掏腰包,所以他就要買最好的、最高檔的、最現代的、最時興的,就要花錢買最貴的,你能不能制止他啊?如果制止不住,你能不能警告他?你能不能向上反映啊?你如果是管理祭物的人,面對這種情况能不能不簽字啊?你們如果做不到的話,你們也得嚴懲,你們也屬于揮霍祭物,與惡人是一夥的,是同黨,都得嚴懲。對待祭物能揮霍、能不負責任的人,對待神是什麽態度?他心裏有没有神啊?(没有。)我看這樣的人跟撒但對待神的態度是一樣的。有的人説:「凡是涉及神的事,涉及神的名、神的祭物、神的見證,一律與我無關,他們揮霍祭物關我什麽事啊?」這是什麽東西?有些帶領、負責人不管教會申請購買什麽東西,他都一律簽字,從來不打折扣,不細審查,也不把關,所有申請采購的物資,不管貴賤,不管實不實用,不管有没有必要買,一律簽字批單。你那個批單是什麽?僅僅是簽名嗎?在我看,那就是你對待神的態度。你對待神祭物的態度就是你對待神的態度,你每一次大筆一揮,大名一寫,那就是你褻瀆神、輕慢神的罪證。能這樣褻瀆神、輕慢神的人為什麽不嚴懲?必須嚴懲!神供應你真理、生命,供應你所有的一切,你用這樣的態度對待神、對待屬于神的東西,你是什麽東西!每一筆賬單的簽名都是你褻瀆神、你用輕慢的態度對待神的罪證,這是最確鑿的證據。不管采購什麽物資,不管數額多少,審批單連審都不審,大筆一揮就簽字,十萬二十萬都敢隨便簽字,總有一天你會為你的簽字付出代價,誰簽名誰負責任!你既然有這樣的行為,既然能不審批就隨意簽字,任意揮霍祭物,那你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付出代價。你不怕承擔後果,那你就簽字,你的簽字就代表你對神的態度。你對神尚且如此,明目張膽地、公開地這樣對待神,那你還想讓神怎麽對待你?神已經够寬容你了,留你一口氣,你能活到現在,你應該做的不是繼續用同樣的方式、同樣的態度對待神,而是應該向神認罪悔改,扭轉你的態度,不要一味地跟神抗衡。如果繼續用同樣的方式、同樣的態度對待神,那後果是什麽你自己清楚。如果不能獲得神的赦免,那你就白信了,你還信什麽啊?你信神却揮霍神對你的信任、神對你的托付,你説你是個什麽東西!有些人在神家做帶領、做負責人,盡本分多年,也可以説,我與這些人交往多年,最後我得出一個結論:這些人連狗都不如,所作所為不但令人痛心,更令人厭惡。我喜歡養狗,也喜歡與狗相處,養狗這麽多年,所養的狗都挺好,基本上我喜歡的狗没有故意與人作對的。狗,你對它一分的好,它會對你十分的好,只要你真心對它好,哪怕你在院裏放一張報紙、放一雙鞋,它都會卧在那兒給你守着,有時候你扔了不要的東西,它以為是你丢失的,它都幫你守着,自己不亂走。後來我就總結,我説:「這人哪,連狗都不如!」狗看家,那是憑着狗的本事、能力用生命來替你看家,人連心都没有,更别説用生命了,他連一句維護教會工作的話都不説,連看家狗都不如!這是我得出的人與狗的區别。這類揮霍祭物的人連看家狗都不如,你説對這類人是不是得嚴懲啊?(是。)神信任人,托付給人工作、本分,那是高抬你、看得起你,不是你配作這工作,也不是你素質好、有人性,能勝任工作,但人不識抬舉,總覺得是自己能作教會工作,是自己勞苦花費挣來的。你的一切都是神賜給的,你挣來什麽了?吃老本呢?神高抬人盡本分,人不識抬舉、不識好歹,辜負神的信任,辜負神的高抬。你揮霍神對你的信任,揮霍神對你的高抬,那就對不起了,對你就得嚴懲。神給人機會,可是人不識好歹,不知道珍惜神給的機會,給臉不要臉,人以為神好欺負、神有寬容、神看不着、神不知道,人就敢肆無忌憚地揮霍祭物,辜負神的信任,連最起碼的人格、良心都没有,你還信什麽?别信了,你去拜撒但得了,神不需要你敬拜,你不配!

放下事業這方面的第一個話題——不做慈善,交通得是不是差不多了?你們有没有聽明白這裏面的真理原則啊?這裏的原則是什麽?(就是做慈善不是神給人的使命,跟實行真理、追求蒙拯救也没有任何關係,人做一點好事僅僅代表他個人的行為。)做慈善這件事跟追求真理没關係,你别以為你從事慈善事業就是在實行真理,就是蒙拯救的人了,這是大錯特錯的。實行真理不包括做慈善,也不包括搞慈善事業。信神的目的是為了蒙拯救,信神不是積德行善,不是樂善好施,不是做慈善,信神跟做慈善没有任何關係,信神是追求真理,接受神的拯救。所以,人認為信神就是做慈善或者從事慈善事業,或者做慈善就是在信神、滿足神,這些都是大錯特錯的想法。你不管搞什麽慈善,做什麽與慈善有關的事,那只是代表你個人。無論你是偶爾的行為,還是從事這項事業,都只代表你個人的好行為。這個行為或者與任何宗教有關,或者與任何的社會行為、道德準則有關,但是絶對與信神追求真理没有關係,與遵行神的道没有關係,與神的要求没有任何關係。話又説回來,為什麽不做慈善?神是憐憫人的神,神有憐憫、有慈愛,神憐惜人類,為什麽人做慈善神却不紀念呢?為什麽做慈善這件事不蒙神的紀念?這是不是個問題?要求人不做慈善這件事,是不是神不愛人類?是不是與神憐惜人類相矛盾?(不矛盾。)為什麽不矛盾?(因為神的憐憫慈愛是有原則的,是有對象的,神的慈愛憐憫是賜給那些能接受真理、實行真理、真實悔改的這部分人,對于那些不能接受真理的不信派,他們不是神要拯救的對象。)神的憐憫慈愛是有原則的,也是有對象的。再説説,還有什麽?做慈善事業與信神有没有關係?(和信神没有關係。)那做慈善和信神衝不衝突啊?做任何一項慈善事業,人是不是需要付出時間與精力,甚至金錢?當你做一項慈善事業的時候,你不可能只是動動嘴却不去思想它、考慮它,如果真把它當成一項事業去做的話,你肯定要付出時間、精力,甚至需要付出大量的金錢。一旦你付出了時間、精力與金錢,那你這個人是不是就被做慈善這件事情絆住了、控制住了?那你還有精力追求真理嗎?還有精力盡本分嗎?(没有。)人一生中要搞事業,不管從事什麽事業,只要你專職地從事它,那勢必你這一生的精力、生命就要為此付出、犧牲,你的家庭、你的情感、你的肉體享受與時間都要為此付出。同樣,你真要把慈善當成一項事業來做,那它就會牽扯到你這個人所有的精力、時間。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被做慈善這件事情控制住了,你要想平等地、均衡地同時兼顧做慈善與信神這兩件事情,并且兩件事情都做好,那也不容易。同時要兼顧兩件事情,你如果達不到的話,就必須作取捨。如果作取捨,你怎麽選擇?是不是得選擇一件最有意義、最有價值的事來做?那信神跟做慈善這兩件事如果同時出現在你的生活中,你應該怎麽選擇?(選擇信神。)大多數人是不是選擇信神?你看你們都這麽選擇,那神不讓做慈善這件事是不是很正常啊?(是。)做慈善是救助了很多生物,讓很多人得飽足了,但是最終你的收穫是什麽?虚榮心得到了滿足,這是真實的收穫、該有的收穫嗎?你的理想實現了,你的價值體現了,僅此而已,但這是你人生該走的道路嗎?(不是。)最終得着的是什麽?(空虚。)什麽也没得着。暫時的虚榮心得到滿足了,人給點好的評價,社會上給個奬章、榮譽完事了,你的精力、光陰都消耗出去了,你得着什麽了?榮譽、好的名聲、光環,那是虚空的事,但人這一生該明白的真理、該走的人生道路,你不會因為做了慈善就明白了,就得着了。信神就不一樣了,如果你真心為神花費,追求真理,那你花費了時間、精力就能有好的收穫,有正面的收穫。人該怎樣活着,該怎樣敬拜神,人怎樣看各類事,人做事的觀點應該是什麽、站的角度是什麽,怎樣做人最正確,怎樣做人能够蒙造物主紀念,怎樣做人是走正道,這些人最應該明白的你知道了、明白了,這才是正道,這才是真正的收穫。在你的生命裏多了很多外邦人學不到的東西,這些東西是人性應該有的東西。這些東西來自于神,來自于真理,變成了你的生命,你從此變成了一個以真理為生命的人,你活着不再空虚,做人不再迷茫、不再彷徨,這些是不是更高的、更有價值的收穫啊?這比你做點慈善事業滿足一下虚榮心是不是更有價值啊?(是。)這些涉及真理、涉及人該走的道路的收穫,讓你得着了新生命。這個新生命,人世間没有一樣東西能够與之相媲美,也没有任何一樣東西能够代替,當然這個新生命是無價的,也是永遠的。這個新生命是你通過付出自己的時間、精力、青春,付出一些代價、作出一些犧牲之後,你收穫到了。這是不是值得?這是最值得的。而你要是做慈善呢,你收穫的是什麽?没有收穫,那點榮譽、奬章不是收穫。人對你的認可、肯定,説你這個人是好人、大善人,這算收穫嗎?(不算。)這都是暫時的東西,很快隨着時間就消逝了。當你摸不到這些東西的時候,當你再也感覺不到這些東西的時候,你會後悔,你説:「我這一生都做什麽了?我收養了幾隻小猫小狗,收養了一些孤兒,幫助了一些窮人過上好日子,吃上好東西、穿上好衣服,而我自己呢?這一生為什麽活着?難道就是為他們活着嗎?這是我的使命嗎?這是上天交給我的責任嗎?這是上天交給我的義務嗎?不對吧。那人這一生為什麽活着?人從哪兒來,以後要往哪裏去?這些最基本的問題我還不明白。」所以,當你走到這一步的時候,你就感覺那些榮譽不是收穫,它是身外之物。因為你没做慈善的時候與你做慈善做到現在得着這些光環、榮譽的時候是一樣的,你裏面的生命没有變,你對不明白的事情依然是未知的,依然是迷茫的、不解的。而如今,你不但更加迷茫、更加困惑,而且更加不安。走到那一步的時候,你後悔也晚了,一生過去了,最好的光陰没有了,你選錯道路了。所以,在你還没有作出要做慈善事業的决定或者剛剛從事慈善事業這項工作的時候,如果你想追求真理,想蒙拯救,那你就應該放下這樣的想法,當然也放下從事這項工作的一切活動,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信神追求蒙拯救的這條道路上來,最後即便所得的、所收穫的不像你當初想象的那麽多、那麽實在,但是最起碼走到最後你不會後悔,你得的再少也比那些在宗教裏信主一輩子的人得的多,就是這麽個事實。所以,人在選擇事業上,一方面要放下做慈善這種想法、這種打算,另一方面,也在思想上糾正自己的觀念,不用羡慕那些社會上從事慈善事業的人,認為那些人多麽無私、偉大、高尚、無我,説,「你看人家救助人的時候表現得多麽高尚、多麽無私,我們為什麽就不能無私呢?我們為什麽就做不到呢?」一方面,你不用羡慕他們,另一方面,也不用責備自己。如果神没有揀選他們,他們有他們的使命,有他們的追求,不管他們追求什麽,是名利還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或願望,你都不必關心,你應該關心的是你自己該追求什麽、該走怎樣的道路。最現實的問題是,神揀選了你,你來到了神家,你是教會中的一分子,現在你是盡本分行列中的一分子,那你就應該琢磨,怎麽在盡本分的過程中走上蒙拯救的道路,實行真理,進入真理實際,通過自己的追求、自己多方面的代價達到將神的話作到你裏面成為你的生命。在不久的將來,當你回想自己起初信神那時的情形,你發現自己裏面的生命已經變了,不再是以敗壞性情為生命的一個人,不再是當初那樣的狂妄、無知、囂張、愚昧、不可一世的一個人,而是有了神話語作新生命的一個人,你知道怎麽遵行神的道,你知道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件事該怎麽做是合神心意的,是合乎真理原則的。你每一天過得是那麽踏實,每做一件事都有準確的目標與方向,知道自己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這些心裏都如明鏡一樣,每天的生活都不是迷茫的、疲憊的、消沉的,而是充滿了光明,有目標、有方向,同時心裏也有動力,你感覺自己變了,自己有了新生命,成了以神話語作生命的一個人。這樣好不好?(好。)那放下事業這個話題的第一項原則——不做慈善,咱們就交通到這兒。

通過Messenger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