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十八)第三集

在子女未成年期間,父母為了實現對子女的期望,所做的都是有悖于良心理智的,也是有悖于自然規律的,更是有悖于神的命定與主宰的。未成年人雖然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也没有獨立思考問題的能力,但是他的命運依然是神在主宰,不是父母主宰的,所以,愚昧的父母除了在思想意識裏對子女有期望之外,還會在行為上付諸更多的行動與犧牲、代價,為子女做一切自己想做的事情、願意做的事情,無論是金錢還是時間、精力等等。這些事雖然是父母自願做的,但却是不人道的,也不是父母應盡的責任,這已經超出父母的能力與父母應盡責任的範圍了。為什麽這麽説呢?因為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期間就開始試圖計劃、掌控他們的未來,也試圖决定他們的未來,這是不是愚蠢的?(是。)比如,神命定一個人就是個普通工人,他這一生就能挣點基本的工資維持温飽,而他的父母非要讓他成為什麽名人、富豪、大官,在他未成年期間就為他的未來作好了籌劃、布置,為他付出所謂的各種各樣的代價,試圖掌控他的人生、掌控他的未來。這是不是愚蠢哪?(是。)子女雖然學習成績挺好,又上了大學,成年之後還學了各種技能,有一技之長,但最後找工作,怎麽找也就是個普通工人,頂多時來運轉當個工長就不錯了,最後挣的還是基本工資,怎麽也挣不到父母要求的什麽大官、富豪那個工資。父母總想讓他飛黄騰達,挣大錢、當大官,父母好跟着沾點光,怎麽也没想到,他小時候成績那麽好,又那麽聽話,父母又在他身上付出那麽多代價,長大後他還上了大學,可他這一生怎麽就是個工人的命?要是能想到的話,當時就不那麽折騰了。但父母能不能達到不折騰?(不能。)父母又是賣房子,又是賣地、賣家産,甚至有的父母為了子女能上名牌大學還賣腎。子女不同意,母親就説:「人的腎都是兩個,去掉一個還有一個,媽歲數大了,有一個腎就够了。」孩子聽完什麽感受?「這大學我不上了,我也不能讓你去賣腎。」父母説:「不上?你這是忤逆,這是不孝!父母賣腎為了啥啊?不就為了你以後能出人頭地嗎?」子女一聽感動了,「賣就賣吧,别辜負父母。」最後真賣了,母親用一個腎换他的未來,最後他只當了個工人,没有出人頭地。那他母親為他賣腎换來的就是一個工人,這合不合適?(不合適。)最後他媽一看,「你就是個做工人的命,早知道我就不賣腎供你上大學了,你直接當工人不就完事了嗎?上什麽大學啊!」晚了!誰讓你當時那麽愚昧啊?誰讓你當時那麽喜歡讓兒女當官、挣大錢呢?你那是利欲薰心,活該!你是為兒女付了很多代價,但兒女欠你的嗎?兒女才不欠你的呢,你那是自願的,活該!别説賣一個腎了,你就是賣倆腎,也是你自願的。為了供兒女能上名牌大學,有的人賣眼角膜,有的人賣血,有的人砸鍋賣鐵、賣家産,值得嗎?好像賣那點血、賣什麽器官就能决定人的未來、改變人的命運似的。能嗎?(不能。)人太愚蠢了!急功近利,被名利沖昏頭腦了。你總覺得自己這一輩子就這樣了,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吧,那下一代的命運就一定比你强嗎?就能飛黄騰達嗎?就能不一樣嗎?怎麽那麽愚昧呢?你以為你對子女有高的期望,子女就一定能做人上人,就一定不負所望嗎?人的命運不是由父母决定的,那是由神决定的。當然,作為父母,没有一個人希望兒女做乞丐的。不希望兒女做乞丐,也用不着非得讓兒女飛黄騰達,在社會上層當什麽達官貴人。做社會上層的人有什麽好?飛黄騰達有什麽好?那都是泥潭,不是什麽好事。做名人,做偉人,做超人,做有地位、有身份的人,那是好事嗎?就是做一個普通人活得最自在。生活窮點兒、苦點兒、累點兒,吃的、穿的差點兒,有什麽不好啊?最起碼有一點是有保障的,你没在那些社會上層的潮流裏活着,起碼你少犯罪、少做抵擋神的事。做普通人試探小、試探少,你生活得雖然苦點兒,但心靈裏最起碼不累。你看,做工人一日三餐有保障就可以了,可當官就不一樣了,總得鬥,也不知道哪一天自己這個官位就不保了,不保還不算完,你得罪過的人還要找你算賬,你得挨整、挨治。名人、偉人、有錢的人都活得太累。有錢的人總怕以後不像現在這麽有錢,那日子就過不下去了;名人總怕自己頭上的光環没了,總想保住自己的光環,總怕被這個時代、這個潮流淘汰:活得都很累啊!作為父母的就總看不透這些,總想把兒女往風口浪尖上推,往虎口、泥潭裏送。父母是不是没安好心?要説父母没安好心,你們聽了不願意,要説父母的期望給你們帶來了很多負面影響,這個是不是願意承認了?(是。)坑人不淺,是吧。有人又不願意承認了,説:「父母是為我好。」你説父母為你好,好在哪兒了?父母為你好,讓你明白多少正面事物?父母為你好,糾正了你多少錯誤的、不良的思想觀點?(没有。)那這些是不是能看透了?對父母的期望也能感覺到不現實了吧?

從解剖父母對子女的期望這個實質上來看,父母的期望是自私的,是有悖人性的,另外,與父母的責任也是没有關係的。父母强加在子女身上的各種各樣的期望、各種各樣的要求,并不是在盡責任。那所謂的責任是什麽?父母該盡的責任最起碼要教會你説話,教導你要善良,不做壞人,往正面引導你,這是最起碼的。另外,根據你的年齡,根據你能承受的與你的素質、興趣來輔助你學習任何適合你的知識、才藝等。再好一點的父母,就是讓子女明白人是神造的,在這個宇宙中有神的存在,帶領他禱告、讀神的話語,講一些聖經故事,希望他長大之後能跟隨神,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而不是追逐世界的潮流,陷在各種各樣複雜的人事關係中,被這個世界、這個社會的各種潮流摧殘。父母所應該盡的責任與父母的期望是没有關係的。父母盡的責任就是,作為父母這個角色,在子女未成年期間能給他正面的引導、給他合適的幫助,另外,在子女的肉體生活上,對他的吃、穿、住或者在他生病時都能及時地照顧。孩子生病了,該治療就治療,不要不管他,也不要看他生病了還告訴他「繼續上學,繼續讀書,功課不能落下,落多了就補不上了」,該休息就得讓他休息,他生病了就得養病。這是父母的責任。一方面照顧好他肉體的健康,另一方面也輔導、教育、幫助他心靈的健康,這是父母該盡的責任,而不是强加給子女任何不切合實際的期望或者要求。一方面是心靈需要的東西,一方面是肉體生活需要的東西,父母都要盡到責任。冬天别讓他凍着,告訴他一些生活常識,什麽情况下會感冒,吃飯要吃温熱的,吃凉東西肚子會痛,天凉了不要隨便在風口脱衣服或者吹風,讓他學會照顧好自己的健康。另一方面,在孩子幼小的心靈裏,對自己的將來産生一些幼稚不成熟的想法時,或者産生一些偏激的思想時,父母一旦發現後,要及時地給予正確的引導,而不是强行地壓制,要讓他抒發、讓他發泄,達到真實地解决問題。這就是盡責任。盡責任一方面是照顧,另一方面是疏導、矯正,給予正確的思想觀點的輔導。父母所盡的責任其實與父母對後代的期望没有任何的關係。你可以期望他長大以後身體健健康康的,也可以期望他長大之後有人性,有良心、有理智,或者可以期望他孝順你,但是你不要期望他長大以後成為某某名人、偉人,更不要常常告訴孩子,「你看隔壁家孩子小明多聽話呀!」你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你應該盡的責任不是告訴他隔壁的小明如何好,讓他學習隔壁家的小明,這不是父母應該做的事情。人與人都不相同,人的思想觀點、興趣愛好、素質、性格,還有人的人性實質是善良還是凶惡,都不一樣。有的人天生愛説話,有的人天生就是個悶罐子,一天不説一句話也不覺得憋屈。所以,父母如果想盡責任的話,應該試着了解自己孩子的性格、性情、興趣、素質,還有人性的需要,而不是將自己成年人對世界、對名利的追求變成對子女的期望,將這些來自于社會的屬名利的、屬世界的東西强加給自己的子女,美其名曰是對子女的期望,其實這不是對子女的期望,這是明擺着要把子女往火坑裏推、往魔鬼的懷裏送。如果你真是合格的父母,那你就應該對子女的身體健康、心靈健康盡到責任,而不是在他們未成年期間將自己的意願强加給他們,讓他們幼小的心靈承受在未成年期間不應該承受的任何東西。如果你真愛他們、真疼他們,如果你真想對他們盡責任,那你就應該照顧好他們的身體,讓他們的肉體健健康康的。當然,有的孩子生來就虚弱、不健康,父母如果真有條件,可以給他多吃點營養品,或者是諮詢一下中醫、營養師,就是對他們額外地多照顧一些。另外,在他們未成年期間的每一個年齡段,從幼年、童年到青少年,對他們的性格、興趣上的變化還有人性探索上的需求能够多加留意,多關心他們,對他們心理上的變化、誤區,還有人性需求上的一些未知的事情,以過來人的心得、經驗、教訓給他們一些正面的、人性化的輔導、幫助與供應,然後讓他們在每一個年齡段能够順利地成長,不走彎路、不走錯路,不偏激,在他們幼小迷茫的心靈受到衝擊、受到傷害的時候,能及時地得到治愈,得到來自父母的關心、關愛、照顧與指引。這就是父母應該盡的責任。至于他們對未來有什麽樣的規劃,是想做老師,還是做畫家或者做官,等等這些如果是正當的,可以鼓勵他們,也可以根據父母自身的條件,文化程度、素質、人性、家庭條件等等這些,給予他們一定的幫助與援助,但不要超出自己的能力範圍,又是賣車、賣房,又是賣腎、賣血,没必要,是吧?(是。)就是盡父母的能力給他們一定的幫助。如果孩子説「我想上大學」,父母説:「你要上大學,我也支持,我不反對,但是咱家的條件不好,我從現在開始,每天都得攢多少錢,才够供你一年的大學學費。如果到那時攢够了,你就上,要是攢不够,你自己想辦法。」父母與子女應該達成這樣的協議,共同商議好,達成共識,然後解决子女對未來的需求問題。當然,子女對未來有什麽打算、規劃,父母如果不能滿足,也用不着心存愧疚,「我對不起我的孩子啊,我没本事,讓孩子受苦了,人家的孩子上大學都是吃好的、穿名牌、坐小轎車,回家都是坐飛機,我的孩子坐火車還得坐硬座,連卧鋪都坐不上,我對不起我的孩子!」你没必要愧疚,你就這個條件,你就是賣腎也供不起,那你就認命。神就給你擺設這樣的環境,你没必要對兒女作出任何的懺悔,説,「我對不起你,以後你不孝順,媽媽也没怨言,爸媽無能,没給你好的生活環境」,没必要這麽説。作為父母就是盡到責任,問心無愧,盡自己的所能,做到讓子女在心靈上、肉體上都能够健康就行了。所謂的健康就是盡其所能地讓他有正面的思想,對待生活與人生有積極、向上、樂觀的思想或者態度,别一有什麽難心的事就撒潑打滚、尋死上吊,找父母的麻煩,駡父母没能耐、窩囊、不會挣錢,「你看人家的父母,又是開小轎車,又是住豪宅,又是坐豪華游輪,又是去歐洲旅游,你看看咱們,連本地都没出過,連高鐵都没坐過呢!」他如果這麽撒潑打滚,你怎麽對待?你説:「你説對了,父母就是這樣的無能,你生在這樣的家庭,你就得認命,有本事你自己以後挣錢,别跟父母耍蠻,也别要求父母為你做什麽。我們能盡到的責任已經盡到了,不虧欠你什麽。以後有一天,你為人父母了,你也應該這麽做。」等他自己做父母了,他就知道父母挣錢養活自己,再養活一家老小,不是那麽容易的。總之,就是讓他知道一些做人的道理。如果他能接受的話,你也應該把你信神走追求真理蒙拯救的道路,以及從神領受到的一些正確的思想觀點交通給他們。如果他們願意接受神的作工,跟你一起信神更好,如果他們没有這樣的需求,你只盡到責任就好,不要絮絮叨叨,動不動就講一些信神的字句道理來對他們説教,没必要。即便他們不信,只要他們能支持你,你們也可以成為好朋友,有什麽事好説、好商量,不要成為仇敵,也不要有怨恨,畢竟你們有血緣關係。他如果願意對你盡責任、盡孝,聽父母的話,那你就跟他維持親人關係,正常往來就行了,不需要因為信仰上有不同的見解、不同的觀點就總在這個事上咒詛他們、駡他們,這没必要。不用動血氣,也不要覺得他們不信神好像是多大的事,好像你的命就没了、魂就丢了,没那麽嚴重。他們不信,自然有他們所選擇的道路要走,你也有你該走的道路、有你該盡的本分,與他們没有關係。他們不信,也不需要强求,也可能是没到時間,也可能是神根本就没有揀選他們。如果神根本就没有揀選他們,你非得强行地讓他們信,那你是無知、悖逆。當然,如果他們是神揀選的,但時間還没有到,那你現在就要求他們信,也有點太早。神要作事,没有人能擺脱神的主宰。如果是神安排他信,那就是神一句話、一個意念的事;如果神没安排他信,他就没這個感動,他没這個感動,你説多少話也没有用。他不信,也不是你虧欠他;他信,也不是你的功勞。是不是這樣?(是。)不管你和兒女在信仰上有没有共同的目標或者是不是能够志同道合,總之你盡到責任就好。你盡到責任了,也不是對他的恩,他不信,你也不虧欠他,因為你的責任盡到了,到此為止,關係維持不變,該怎麽相處還怎麽相處。在他們臨到難處的時候,你能幫助多少就幫助多少。如果物質上你有條件幫助,那就幫助,如果在精神上或者思想上能够矯正他們的思想觀點,給他們一定的輔導、幫助,讓他們能够走出窘境,那你這麽做也不錯。總之,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期間應該盡的就是父母的責任,了解兒女想做什麽,兒女的興趣、志向是什麽,如果他是要殺人放火、犯罪,你得嚴厲地管教,甚至要責罰,但如果他是聽話的孩子,跟任何普通的孩子一樣,規規矩矩地上學,對父母所説的話也能言聽計從,那父母盡到責任就行了。除了盡責任以外,所謂的什麽期望、要求、為他的以後着想,那都是多餘。為什麽説是多餘呢?人的命運都有神的命定,不是父母能决定的。你對他的任何期望,不可能都是他將來要實現的,都决定不了他的未來,决定不了他的人生。不管你對他的期望有多大,為此作出多大的犧牲、付多大的代價,都是徒勞的,都左右不了他的未來、他的人生。所以,父母不要做愚昧事,在子女未成年期間不要作無謂的犧牲,當然也不要那麽緊張,撫養子女就是在人一邊學習、一邊隨着經歷不同的環境産生了各種各樣的閲歷之後,逐漸地能够達到讓子女從自己身上受益,做到這些就可以了,至于子女的未來、以後的人生道路,與父母的期望没有任何關係。就是説,父母的期望决定不了你的未來,不是父母對你期望得高、好,你就真的能亨通、能好,也不是父母對你没有期望,你就會當乞丐,這兩者之間没有任何必然的關係。你們説,我交通的這些話題好不好理解?人容不容易做到?有没有難度?父母對子女盡責任,把子女撫養好,撫養他長大成人就行了,不需要撫養成才,這一點容不容易做到?(容易做到。)這是一件輕鬆的事,你不需要對他的未來、人生負什麽責任,也不需要給他制訂任何的計劃,也不需要預設他成為怎樣的人,未來有怎樣的生活、有怎樣的生活圈子,在這個世界上將來的生活質量如何,在人群中有怎樣的地位,你不需要預設這些,也不需要掌控這些,只需要簡單地盡到父母的責任,就這麽簡單。到上學的年齡,給他找個學校讓他上學,需要交學費你就拿學費,學校需要買什麽,你就拿錢給他買,盡這些責任就行。一年四季需要吃什麽、穿什麽,你就根據條件把他的身體照顧好,别讓他在未成年不懂得照顧自己身體的這個期間留下什麽病根。及時糾正他的一些壞毛病、壞習慣,讓他養成好的生活習慣,然後在思想上開導他、引導他,讓他不偏激。他如果喜歡世界上邪惡的東西,你看他是個好孩子,只不過是受世界邪惡潮流影響了,你就及時地給予糾正,幫助他改正壞毛病、壞習慣。父母就是盡這些責任、起這些作用的,而不是把他往社會潮流裏推,讓他盡早地在未成年期間就承受成年人要承受的各種壓力,這是不應該的。但是就這麽簡單的事,有一部分人還是做不到,因為他們放不下對這個世界名利的追求,放不下這個世界的邪惡潮流,也害怕被世界淘汰,所以他們在孩子未成年期間,就很早地讓孩子在思想上融入這個社會,也在思想上很快地去適應這個社會。如果遇到這樣的父母,那孩子就倒霉了。父母無論以怎樣的方式、藉口愛他、疼他、為他付代價,對于這家的子女來説,都不見得是一件好事,甚至可以説是一種灾難。因為在父母期望的背後給子女幼小的心靈帶來的是摧殘,或者説,父母的期望其實并不是真正讓子女有健康的心靈與健康的身體,而只是期望子女能够在社會立足,不被社會淘汰,目的是為了讓他過上好日子,或者做人上人,不當乞丐,不被人歧視、不被人欺負,能融入邪惡潮流、融入邪惡人群當中。這是不是好事?(不是。)所以,對父母這樣的期望,你們不必挂在心上。如果你的父母曾經對你有這樣的期望,或者為了實現他們在你身上的期望付出了很多的代價,你覺得虧欠父母,打算用你的一生來償還父母在你身上所付的代價,如果你有這樣的想法與意願,到今天為止應該放下了,你不欠他們的,而是他們摧殘了你、殘害了你。他們不但没盡到父母的責任,反倒坑害了你,給你幼小的心靈帶來了各種各樣的創傷,留下了各種各樣不好的回憶、印記,總之,這樣的父母不是什麽好父母。如果你的父母在你未成年期間對你的教育、影響還有各種各樣的説法,就是一味地希望你好好讀書,出人頭地,别做出力的,以後一定要出息,一定要成為爸爸媽媽的驕傲,一定要為爸爸媽媽出頭、争光,那到今天為止,你應該與他們所謂的恩情有一個了斷,不必再挂在心上了,是吧?(是。)這是在人未成年期間父母對後代的期望。

子女到成年期間,父母的期望與對子女未成年期間的期望性質是一樣的。雖然在人成年期間,人有獨立的思想了,人會與父母以一個成年人的身份與角度交談、説話、講事情了,但是父母依然是站在父母的角度上,對子女有同樣的期望,這個期望從對未成年人的期望變成了對成年人的期望。對成年人的期望雖然有别于對未成年人的期望,但是父母作為一個普通的人,作為一個敗壞的人,作為一個社會、世界中的成員,他們依然對子女有同樣的期望,期望他們工作順利、婚姻幸福、家庭美滿,工資、職位能够提升,還能得着上司的賞識,工作特别順利,不遇到什麽難事。這樣的期望有什麽用啊?(没有用。)没用,多餘。父母以為你是他們拉扯大的,是他們養活大的,他們就是你肚子裏的蛔蟲,所以即使你成年了,你在想什麽、你想要什麽、你是什麽性格,他們也瞭如指掌。即使你成年了、獨立了,你自己能挣錢養活自己了,他們依然能控制你,對你所有的事情依然有話語權、參與權、决定權與干涉權,甚至有主導權,就是他們能説了算。好比説,在婚姻的事上,你談了一個异性朋友,父母一看,「不行,與你的文憑不匹配,長得也不怎麽樣,家還是農村的,結了婚之後,農村的親戚一來一大幫,洗手間都不會用,弄得到處都是髒兮兮的,這日子肯定過不好。不行,不同意!」這是不是干涉?(是。)干涉得多不多餘、噁不噁心啊?(多餘。)子女找什麽樣的對象還得經過父母同意。所以,現在有些子女為了避開父母的干涉,甚至找對象都不告訴父母。父母問:「有没有對象?」子女就説:「没有,早着呢,歲數還小,不着急。」其實人家有對象都兩三年了,就是不讓他知道。為什麽不讓他知道?他什麽事都想干涉,就是個事兒媽,所以就不讓他知道。當準備要結婚了,就直接領回家,「你同不同意?我們明天就結婚了,你們愛同意不同意,就這麽定了,再不同意孩子都生出來了。」父母對子女干涉太多,子女的婚姻也要干涉,找的對象只要不是他期望的,不是跟他合得來的,不是他喜歡的,那就要給你拆散,你要是不同意,那他就一哭二鬧三上吊,把子女弄得哭笑不得,没有辦法。還有的子女説年齡大了不結婚,父母説:「那不行,我就是希望你長大成人、結婚生子,我是看着你長大的,我要再看着你結婚生子,那我死也瞑目了。你要是不結婚,我這心願就完成不了,我就不能死,我死了也不瞑目。你必須得結婚,趕緊給我找一個,哪怕臨時找一個讓我看兩眼也行。」這是不是干涉?(是。)子女是成年人了,他選擇什麽婚姻對象,父母可以給予合適的建議,可以提示,可以幫着把關,但是不要干涉,不要幫着决定。喜不喜歡,合不合得來,興趣是不是相投,以後能不能幸福,子女自己有感覺,父母不一定知道,就是父母知道也只是提個建議,不能横加攔阻、嚴重干涉。甚至有的父母還説,「我的兒子,我的姑娘,找對象必須得跟我家門當户對,要是門不當户不對的,對我家兒子、女兒有什麽企圖,那我不幹,我必須得給他攪黄了,他想進我家,没門兒!」這個期望合不合適?理不理性?(不理性。)這是人生大事,父母也要干涉,這就不理性。但是在父母來看,子女的人生大事那更得干涉了,你隨便找個异性朋友説會兒話,他不干涉,要是婚姻大事必須干涉。甚至有的父母下功夫監視子女,看看兒女的手機上、電腦上有哪些异性朋友的聯繫方式、信息,采取干涉、跟踪,把子女弄得也没有辦法,打也打不得,駡也駡不得,逃不過這一關。那作為父母來説,這樣做合不合適?(不合適。)惹得子女厭煩,這叫討厭,是吧。父母在成年子女身上所應該盡的依然是作為父母的責任與義務,在他們未來的人生道路上幫助他們,給他們提一些合理的、有價值的建議、提示、警告,避免他們在工作與接觸各類人事物的時候上當受騙,走彎路,或者遇到不必要的麻煩,甚至惹上官司。父母應該站在一個過來人的角度上,給予子女一些有用的、有價值的建議與參考,至于子女聽不聽,那就是他的事了。父母應該做的就是盡到責任為止,兒女一生要經歷多少苦難,要受多少苦、享多少福,那不是父母能左右的。如果他這一生必定要受一些磨難,你該教導的也教導了,但他臨到事還那麽任性,那他就是該受苦,他就是個受苦的命,你也没必要自責,是吧?(是。)還有些父母,因為子女婚姻不順利、夫妻感情不和鬧離婚,離婚之後孩子的撫養問題又産生了糾紛,父母希望兒女工作順利、婚姻幸福美滿,不出現什麽裂痕、問題,結果一點兒也不如人願,父母就跟着操心,又是哭,又是找鄰居訴説,又是幫着找律師打官司争孩子的撫養權。甚至有的父母看見自己的女兒受氣了,就為女兒抱打不平,就到男方家去鬧,「為什麽讓我女兒受這個氣?我就咽不下這口氣了!」甚至叫了七大姑八大姨替女兒出氣,還大打出手,結果鬧得不亦樂乎。本來如果没有這一大家子鬧,夫妻倆慢慢緩和緩和,冷静下來可能就不離婚了,這一鬧反倒把事鬧大了,破鏡不能重圓了,有裂痕了,最後鬧得兒女婚姻也不順利,父母還得跟着操心。你説這何苦呢?參與那些事有什麽用啊?無論在子女的婚姻上、工作上,父母都覺得自己責任重大,「我得參與,嚴密地跟進,嚴密地觀察」,觀察子女婚姻幸不幸福,感情上有没有什麽問題,兒子、女婿在外面有没有外遇。有的父母為了滿足自己對子女婚姻或者各方面事情的一種期望,對子女的各方面生活横加干涉、指責,甚至出謀劃策,嚴重影響到了子女的生活與工作的正常秩序。這樣的父母討不討厭?(討厭。)甚至有的父母對子女生活的方式、習慣都參與,没事就到兒子家看看兒媳婦過日子怎麽樣,是不是偷偷給娘家送東西、送錢,或者是否勾搭别人,這些做法讓子女特别地反感、厭憎。作為父母,這樣做下去能讓子女厭憎、反感,很顯然這些做法是不理性的。當然,站在另一個角度上來説,這也是不道德的,没人性。不管你對子女有任何的期望,在他們成年之後,他們的生活圈、工作圈還有他們的家庭,父母都不應該參與進去,更不應該干涉或者控制他們的生活範圍。甚至有的父母特别愛錢,就希望子女「快點多挣錢,那買賣得做大。你看誰誰誰家那子女,買賣做大了,小店開成大店,大店又開連鎖店,他父母跟着盡吃好的喝好的。你要多挣錢啊,多挣錢多開店,我們好跟着沾點光」。他不管子女的難處,也不管子女的意願,只想滿足自己的喜好,只想滿足自己的私欲,想利用子女挣大錢來達到滿足自己肉體享受的目的,這都是作為父母不應該做的。這樣做不道德,没人性,這不是在盡責任,不是站在父母的角度上對待成年子女該有的態度,而是倚老賣老,打着父母對子女負責任的幌子,干涉成年子女的生活、工作或者婚姻等等。成年子女,不管他們的能耐大小、素質怎樣,在社會上有怎樣的地位,他們的收入怎樣,這是神為他們制定好的命運,是神的主宰,他們有怎樣的生活,父母不應該干涉,除非他們不走正道、犯法,父母應該嚴加管教。但是正常情况下,成年人有正常思維,有獨立的生活、生存能力的情况下,父母就應該撒手了,因為他已經成年了。如果他剛剛成年,是二十一二歲,還不知道這個社會的各種複雜情况,還不知道怎樣為人處世,不懂得社交,生存能力還差一點兒,那父母就應該給予一些適當的幫助,讓他們逐步過渡到能獨立生活,這叫盡責任。但是一旦把他們扶上正軌,他們有獨立生存能力的情况下,父母就應該撤退下來,不應該依然把子女當成未成年或者是弱智的人來對待,對他們有任何不切合實際的期望,或者是打着對他們有任何期望這樣的幌子來干涉他們的私生活,干涉他們對工作、對家庭、對婚姻或者對人事的各種態度、觀點與做法,這都不是在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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