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二十)
咱們交通的各方面話題都涉及到日常生活的實際内容,聽了這些内容,你們有没有感覺到真理不是空洞的,不是口號,不是一種理論,更不是一種知識?真理與什麽有關?(跟我們的現實生活有關。)真理和現實生活有關,和現實生活中發生的各類事有關,真理涉及到人性生活的各個方面,涉及到人日常生活中臨到的種種問題,更涉及到人的追求目標與所走的道路。哪一項真理都不是空洞的,更不是可有可無的,都是人必須具備的。在日常生活中涉及到一些現實問題時,如果你能根據咱們所交通的真理原則去看待,去解决、處理這些事,那你就進入真理實際了;如果你在日常生活中對這些涉及真理的問題依然持守自己原有的思想觀點不變,從自己人性的角度出發去看待這些事,而且看待這些事的原則、根據與真理没有關係,那很顯然,你就不是一個進入真理實際的人,也不是一個追求真理的人。咱們無論交通哪方面真理,涉及到的話題都是在矯正、扭轉人在各方面事情上的錯誤的思想觀點與觀念想象,達到人在日常生活中對接觸到的各種事都有正確的思想觀點,都會站在正確的角度與立場上去看待現實生活中發生的這些事,然後以真理為準則去解决它、處理它。聽道不是為了裝備道理、裝備知識,也不是為了增長見聞、增長見識,而是為了明白真理。明白真理的目的不是讓人在思想上、精神上得到充實或者在人性方面得到充實,而是讓人在信神這條道路上能不脱離現實生活,在日常生活中對臨到的各種事都能以神的話語為根據、以真理為準則去看人看事、做人做事。如果你聽道這麽多年,在道理上、知識上有所長進,精神世界感覺充實了,思想境界能高一些了,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臨到很多事時,你依然不能站在正確的角度上去看待這些問題,也不能堅持按照真理原則去實行,去看人看事、做人做事,那很顯然,你就不是一個追求真理的人,也不是一個進入真理實際的人,更重要的是,你還没有達到順服真理、順服神,没有達到敬畏神,當然很明顯可以確認的一點是,你還没走上蒙拯救的道路。是不是這樣?(是。)
根據你們現在的實際身量、你們的光景,你們感覺自己在哪些方面進入真理實際了?在哪些方面有了蒙拯救的希望?在哪些方面還没有進入真理實際,遠遠够不上蒙拯救的標準?這個會不會衡量?(臨到敵基督、惡人攪擾教會工作,使神家利益受虧損的時候,自己没有正義感,對神也没有真實的忠心,不能站出來維護神家的利益,在這些大是大非上没有什麽見證,從這方面看,自己根本就够不上蒙拯救的標準。)這是個現實問題。大家再説説,除了在涉及分辨、弃絶敵基督的問題上你們對自己的身量有認識了,那在其他方面,你在日常生活中臨到的哪些事上感覺自己没進入實際,不能按着真理原則去實行,雖然明白道理了,但是在真理上還是不透亮,没有路途,不知道怎麽做合神心意,不知道怎麽做是守住原則。(盡本分這麽多年,覺得自己也能撇家捨業,對父母、親人的情感也能放下一些,但有時臨到一些實際的環境,就發現自己裏面還有情感那些東西,就想在父母身邊照顧他們,盡孝,如果做不到,心裏就感覺虧欠他們。通過聽神最近交通的父母不是自己的債主這方面,看到自己不明白這方面的真理,没有達到順服真理、順服神。)誰再接着説説?你們在日常生活中没有難處嗎?還是你們活在真空裏,不會臨到各方面問題?你們盡本分的時候有没有難處?有没有應付糊弄?(有。)有没有貪享肉體安逸啊?有没有為名譽地位作工啊?有没有常常為自己的前途、後路擔憂、上火、着急?(有。)那臨到這些事的時候是怎麽處理的?能不能用真理解决?被提拔的時候就為自己留後手,被撤職的時候就為自己的前途歸宿擔憂,誤解神、埋怨神,擺老資格,這些問題有没有?(有。)臨到這些事的時候是怎麽處理、解决的?你是隨從私欲行事,還是能堅持真理原則,背叛肉體、背叛自己的敗壞性情實行真理呢?(神,每次臨到這些環境的時候,道理上也明白不能按照自己肉體的喜好或者敗壞性情去行事,有時良心有點知覺、受點責備,會在行為上作出一些改變,但并不是因為自己的看事觀點轉變了,能實行出真理了,有時候如果私欲比較大,自己覺得這個難處太大了,哪怕是一猛之勁自己都實行不出來,這時候就會隨從敗壞性情,連外表的好行為都没有了。)這是什麽情况?最後是實行真理站住見證了,還是失敗了?(失敗了。)過後有没有反省、有没有懊悔啊?再臨到這類事的時候能不能有所改善啊?(失敗了之後,良心上會有點不安,吃喝神話時也能够對號自己,但是下次這些環境臨到的時候,同樣的敗壞性情還是會流露出來,在這方面長進比較小。)多數人是不是都處在這個情形中啊?對這個事你們怎麽看?同樣的事情臨到,人處理的方式除了在良心作用下行為有所改善,或者根據當時的背景、情形,在心情不同的情况下,行為有時會相對高尚一些,有時會相對卑劣一些,除此之外的實行與真理没有關係,這是什麽問題?這是不是代表一個人的身量啊?那這是什麽身量?是幼小的身量,還是軟弱,還是人性的缺欠,還是不實行真理的表現?這是什麽?(幼小的身量。)身量幼小不能實行真理,因為不能實行真理所以身量很小。小到什麽程度?就是在這件事上你還没得着真理。没得着真理意味着什麽?就是神的話還没作你的生命,神的話在你那兒還是一種文字、一個道理、一種説法,神的話還没作到你裏面,還没變成你的生命,所以你明白的那些所謂的真理只不過是一種道理、口號。為什麽這麽説呢?因為你不能把這個道理變成你的實際,在日常生活中臨到事的時候,你没有憑着真理處理這件事,你還是憑着撒但敗壞性情、在良心的作用下去做這件事,去處理這件事,所以很顯然,最起碼在這件事上你没有真理,没得着生命。没得着生命那就是没有生命,没有生命那就是在這件事上你根本就没蒙拯救,你還是在撒但權下活着。在良心作用下實行出來的不管是好行為也好,還是一種表現也好,它都不代表生命,它只不過是正常人性的一種表現。這種表現如果摻有良心的作用,頂多是一種好行為;如果連良心作用都不占主導,而是敗壞性情占主導了,那這種行為就算不上是好行為,就是敗壞性情的流露了。那你們在哪些事情上已經有真理作實際,得着生命了?在哪些事情上還没有得着真理成為你們的生命,没有真理作實際?就是説,你在哪些事上活出神的話,以神的話語為準則了,在哪些事情上還没有?算一算有多少。如果這些你都數算出來了,但不幸的是,没有一件事你是以神的話語為根據而做的、而活出的,每一件事都是憑着血氣,憑着觀念,憑着肉體的喜好、欲望,或者是憑着敗壞性情做的,那最終的結果會是什麽?會是一個不好的結果,是吧?(是。)走到今天,你們都聽道多年,也撇家捨業、受苦付代價多年,如果是這樣的結果,那是可喜可賀還是可悲可憂?(可悲可憂。)没有真理作實際、没有神話語作生命的人,是一個什麽樣的人?是不是一個完全活在撒但敗壞性情控制之下,看不到蒙拯救希望的人?(是。)你們平時讀神的話、省察自己的時候,有没有想過這些問題?多數人没想過,是吧?多數人就想,「我從十七歲開始信神,現在我四十七了,我信神這麽多年,曾經經歷過幾次抓捕,神都保守我逃脱了。我住過山洞,住過草棚,幾天幾夜没吃過飯,曾經多少時間没睡過覺,為盡一項本分、為作一項工作、為完成一項任務受了多少苦、跑了多少路。我蒙拯救的希望太大了,已經走上蒙拯救的路了,我太幸運了!真感謝神啊,這是神恩待呀!想想自己在世界上一文不值,没人瞧得起,從來没覺得自己是什麽了不起的人,但是因為神高抬,神從糞堆裏提拔我這窮乏人,讓我走上了蒙拯救的路,讓我有幸在神家中盡上本分,神高抬,神愛我啊!如今又明白這麽多真理,作了這麽多年工,這以後得賞賜是板上釘釘的事了,誰能剥奪呢?」要是省察自己的時候想的都是這些,這是不是要麻煩?(是。)你説,你們信神這麽多年,受了這麽多苦,跑了這麽多路,作了這麽多工,為什麽現在有些人信着信着被劃到B組了呢?為什麽有不少帶領工人現在要償還祭物,背負上債務了?這是怎麽回事?不是已經蒙拯救了嗎?不是已經有真理,得着生命了嗎?有些人認為自己是神家中的柱子、棟梁,是神家中不可多得的人才,如今怎麽樣了?如果這麽多年的受苦付代價换來的是生命,是真理實際,是人對神話語的順服、對神真實的敬畏、對本分的忠心,那這些人會不會被撤職、被劃到B組?會不會背負上債務或者被記大過?會不會發生這些問題?這是個很難堪的事,是吧?(是。)你們有没有想過這是什麽問題啊?信神能受多少苦、付多少代價不是蒙拯救或者進入真理實際的標志,也不是一個人有生命的標志。那什麽是有生命、什麽是有真理實際的標志?籠統地説,就是一個人能否實行真理,按原則辦事;具體地説,就是一個人看人看事、做人做事有真理原則,能按着真理原則去做。如果你在盡本分中做每件事都能攻克己身、受苦付代價,可惜唯獨最重要的一點你做不到,就是你不能堅持真理原則,不管什麽事總考慮自己的利益,總為自己想退路,總想保全自己,從來不堅持真理原則,神的話在你那兒就是道理,那你這個人别説值不值錢、活着有没有價值,最起碼的一點就是你這個人没生命。没生命的人是最可憐的人,信神没進入真理實際,没得着生命,這是最可憐的一類人,也是最可悲的一件事。是不是這樣?(是。)不要求你們在凡事上都能達到按真理原則去實行,但是最起碼在你所盡的重要本分上還有在日常生活中涉及原則的大事上都能按真理原則去實行,最起碼達到這個標準,在你身上才能看到蒙拯救的希望。但是,現在你們連最基本的都没够上、都没達到,這就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是一件令人擔憂的事。
人信神前三年樂呵呵的,每天想着得福,有美好的歸宿,認為能為神受苦、多跑路、多幫助人、多做善事、多奉獻錢等等這些外表的好行為這是信神該做的。信神三五年以後,雖然明白了一些道理,但人依然憑着觀念想象信神,憑好行為活着,憑良心活着,憑好人性活着,而不憑真理原則活着,不以神的話語為生命、為準則去看人看事、做人做事。這類人所走的是什麽道路?是不是保羅所走的道路?(是。)你們現在是不是處于這個情形啊?如果多數時候是處于這個情形,那聽多少道有用嗎?無論聽哪方面的道,你都不是為了明白真理,不是為了在日常生活中能根據真理原則看人看事、做人做事,而是為了豐富你的精神世界、豐富你的人性閲歷,那這道聽不聽就没什麽必要了,是不是?有些人説:「不聽不行啊,不聽信神没勁,盡本分也没勁、没動力,這隔三岔五地聽聽,信神就有點勁,心裏就感覺充足點兒、豐富點兒,然後盡本分臨到什麽難處或者消極的時候還能有動力,多數時候不消極。」聽道就是為達到這個果效嗎?多數人聽了這些年的道,不管怎麽對付、管教、責打都不離開了,達到這個果效跟聽道有一定的關係,但是,我想看到的不僅僅是你們每次聽完道之後,心裏那一團要熄滅的火又被點燃了,不是僅此而已。只是有勁了,這没用。有勁不是用來作惡、用來違背真理原則的,有勁是讓你追求真理更有目標、有方向,得往真理原則上去够、去實行。那你們聽道能不能達到這個果效?每次聽完道之後,心裏就像有一團火,就像充了電、打了氣一樣,勁又足了,知道接下來該往哪方面使勁,總也不懈怠,總也不消極,很少軟弱,但是人的這些表現不是達到蒙拯救的條件。達到蒙拯救的條件有幾條:第一,你願意讀神的話,願意聽道;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你在日常生活中,不管臨到什麽大事小情,尤其是涉及盡本分的事、涉及神家大的工作的事,都能尋求真理原則,而不是自作主張、為所欲為、任意妄為。這樣給你們不厭其煩地交通真理、講各類事的原則,目的不是趕牛上樹、趕鴨子上架,不是讓你們只有勁就完事了,而是為了讓你們能更準確地了解神的心意是什麽,明白做各類事的原則、根據是什麽,人應該怎樣做才能達到滿足神的心意,臨到事的時候,不是憑着人的敗壞性情,憑着人的思想觀點、人的知識去做,而是用真理原則來取代這些東西,這也是神拯救人的一個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讓你在臨到的所有事上都以神的話為根據、為原則,讓神的話在每件事上作王掌權。就是你能憑着神的話去處理、解决每一件事,而不是憑着人的頭腦、人的喜好,不是根據人的口味、野心與欲望去對待。通過這樣講道、這樣交通真理的方式,把神的話語、把真理作到人裏面,讓人有真理作實際的生命,這才是蒙拯救的標志。不管臨到什麽事,應該多在真理原則上、在神話語上下功夫,這樣的人才是追求蒙拯救的人,才是聰明人。那些總在外表行為上、形式上、道理口號上下功夫的人都是愚蠢人,都不是追求蒙拯救的人。這類事你們從來不考慮,也很少考慮,所以在涉及實行真理原則的這些事上,你們的心裏基本上是空白。你們不覺得這件事情很重要,所以每臨到涉及真理原則的事,尤其是臨到一些大事,臨到敵基督、惡人打岔攪擾教會工作的事,你們總是很被動,不知道怎麽處理,就憑自己的私心、情感去對待了,不能站出來維護教會工作,最終都是以失敗告終,草草收場。對這些事要是不追究,你就蒙混過關了,要是追究責任,你不是被撤職就是被調换本分,更嚴重的被劃到B組,甚至有的人被清除了。這樣的結果是不是你們想看到的?(不是。)如果有一天真被撤職或者被停止盡本分,嚴重一點的被打發到普通教會或者B組,你們會不會反省?「我信神就是為了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嗎?我放弃工作、前途、家庭,撇弃那麽多,難道就是為了被劃到B組、被清除嗎?信神就是為了來與神作對嗎?這不應該是我信神的目的吧?那信神到底是為了什麽?是不是應該琢磨琢磨?先不説為了滿足神的心意,最起碼自己得得着生命,進入真理實際,最起碼自己能感受到神的哪一方面話語、哪一方面真理作了我的生命,我能憑真理活着了,我能憑真理戰勝撒但、戰勝自己的敗壞性情,能背叛自己的肉體、放弃自己的觀念了。臨到事的時候,我絶對堅持真理原則,不會憑着敗壞性情去做,而且没有任何難處、攔阻,很順利、很自然地就會按神的話語去做,我深深地感覺到這方面神的話語、真理已經作到我裏面,是我的生命了,變成我人性的一部分了,這是一件享受的事,也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你們平時有没有這樣的感覺?數算自己信神這些年所受的苦、所付的代價,心裏還感覺挺美,感覺自己蒙拯救是有希望的,體嘗到了明白真理為神花費的甜頭了。你們有没有這樣的感覺、經歷?如果没有的話,你們應該怎樣做?(從現在開始好好追求真理。)從現在開始好好追求,怎麽追求啊?得反省自己在哪些事上常常悖逆神,神一而再再而三地給你擺設環境想讓你學功課,想在這件事上改變你,把神的話作到你裏面,讓你進入這方面的真理實際,讓你在這件事上不憑撒但敗壞性情活着,而是憑神的話語活着,將神的話作到你裏面成為你的生命,而你却常常在這些事上悖逆神,不順服神、不接受真理,没有把神的話當成自己應該遵守的原則,没有活出神的話,讓神傷心,失去了一次又一次蒙拯救的機會。那應該怎樣回轉呢?從今天開始,在自己能反省到的、能明顯感覺到的問題上順服神的擺布,接受神的話語作真理實際,接受神的話語作生命,改變活着的方式,在臨到的這一類事上能背叛肉體,背叛自己的喜好,按照真理原則去做。這是不是實行的路途?(是。)如果你只是打算以後好好追求,但没有具體的實行路途也白搭;如果你有這些具體的實行路途,你也願意這樣背叛肉體重新開始,那你還有希望。如果你不願意這樣實行,還是走老路,按着老舊的想法,憑敗壞性情活着,那咱們就什麽也不用説了。你甘願做效力者那還説什麽?蒙拯救的事與你没有關係,你也不感興趣,那就没什麽好説的了。如果你真願意追求真理、追求蒙拯救,那第一步應該從脱離敗壞性情,脱離自己種種錯謬的思想、觀念、做法開始,接受神在日常生活中給你擺設的環境,接受從神來的鑒察、檢驗、刑罰審判,在臨到的事上争取逐步地按照真理原則去實行,也逐步地將神的話語變成你日常生活中做人做事的原則、準則,變成你的生命,這才是追求真理的人該有的表現,也是追求蒙拯救的人該有的表現。聽起來挺容易,步驟也挺簡單,不是長篇大論,但是實行起來却不是那麽容易。因為人裏面敗壞的東西太多了,人的小心眼兒、小道道,自私卑鄙,敗壞性情,還有各種手段,再加上有些人有知識,還有在社會上學到的一些處世哲學、陰謀手段,以及人性的一些缺欠、毛病,比如,有些人好吃懶做,有些人油腔滑調,有些人痞性太嚴重,有些人愛美,有些人做事魯莽、衝動,等等很多毛病,很多人性上的缺欠、問題都需要克服。但是,你如果想達到蒙拯救,想實行經歷神的話得着真理、生命,那你就得多讀神的話,達到明白真理,能實行順服神的話,從實行真理、堅持真理原則開始。就是這麽簡單的幾句話,人就不會實行經歷。不管人的素質、文化怎樣,不管年齡大小、信多少年,總之,你如果實行真理的路途對了,目標、方向對了,所追求的、所付出的都是為實行真理,最終收穫到的肯定是真理實際,肯定是神的話語作生命。先確定目標,然後再逐步地按着這個路途去實行,最後肯定有收穫,你們相不相信?(相信。)
咱們這個階段交通的是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上次聚會交通了放下來自家庭的一些包袱。關于來自家庭的包袱這個話題,先交通了來自父母的期望,然後又交通了父母對後代的期望,這些都是人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應該放下的東西,是吧?(是。)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一共列舉了四項。第一項是興趣愛好,第二項是婚姻,第三項是家庭,咱們交通完三項了,還剩最後一項是什麽?(事業。)第四項是事業,該交通事業這一項了。你們揣摩過這個話題嗎?如果誰曾經揣摩過這個話題,可以先説説。(以前覺得一個人事業成不成功就是他做人成不成功的一個體現。如果一個人没有事業心,或者他的事業搞得一塌糊塗,那就代表這個人做人挺失敗的。)那涉及到放下事業這方面的問題,應該放下的是什麽?(放下人裏面對事業的野心欲望。)這是一種看法。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當中的事業,你們能想到的是放下什麽?是不是應該解决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事業給人帶來的種種麻煩?(以往在世上,就覺得事業得有成,得能出點名,所以就拼命追求事業,想出人頭地。信神以後也想在神家裏出人頭地,讓别人高看,這個問題成了我生命進入的一個嚴重的攔阻。)你們理解的事業基本上是個人的追求,也涉及到人所走的道路。那咱們交通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中的事業,暫先不提涉及人追求方面的内容,咱們主要講「事業」字面上的意思。這個「事業」指的是什麽呢?就是人在世上活着所從事的能養家糊口的工作或者勞作。這方面話題是咱們要交通的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中事業這個範疇裏的内容,就是人信神追求真理的同時,為養家糊口從事一項工作,在社會中選擇職業的範圍與原則。當然,這裏或多或少會涉及到一部分人的追求内容,也涉及到神對于一個信神的人所從事的工作的要求,也可以説是一個信神的人在世上對待各種工作、事業應該具備的思想觀點。涉及事業的話題挺廣泛,咱們給它分分類,通過分類,讓人明白神對于信神的人、追求真理的人所從事職業的要求標準是什麽,神要求信神的人、追求真理的人從事職業或者對待職業的思想觀點是什麽,以此來達到讓人放下人觀念中、意願中對于事業的追求與願望,同時也矯正人對于在世界上所從事的職業或者所追求的事業的不正確觀點。關于人應該放下的事業的内容,咱們分為四大項:第一項人應該明白的問題是,不做慈善;第二項,有衣有食就當知足;第三項,遠離社會各種勢力;第四項,遠離政治。根據這四項内容來交通涉及放下事業方面的問題。你們看看,這四項内容跟你們所交通的有没有關係?(没有關係。)你們交通的是什麽?(個人的追求。)你們交通的不涉及真理原則,而是個人的一點小的追求。咱們交通的這四項都涉及事業這個話題中的各類原則,這各類原則人如果明白了,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涉及事業方面應該放下的人就容易放下了。容易放下是因為人對這些方面的真理明白了,但是如果你不明白這些真理的話,你就很難放下。對放下事業方面的這四條原則,咱們一條一條地來交通。
第一,不做慈善。不做慈善這是什麽意思呢?看字面意思好理解,對慈善這事你們是不是多多少少都有點概念?比如福利院、救助所,社會上的某某慈善機構,這些都是涉及慈善事業的機構、名稱。那對于人所從事的事業,神對人的第一條要求是不做慈善,這是什麽意思?就是要求人不做慈善的事,不從事與慈善有關的行業。這個是不是好理解啊?你作為一個信神的人,你生活在肉體中,有家庭,有自己的生活,你需要生活費來養活自己、撫養家庭,那你就得從事職業。不管從事什麽樣的職業,神對人要求的第一條就是不做慈善。不是因為信神而去做慈善,也不是為了肉體的生計而去做慈善,就是這項工作不是你所應該從事的職業,也不是神托付給你的一個職業,更不是神托付給你的一項本分,就是慈善這類事情與信神的人、與追求真理的人没有關係。反過來也可以説,如果你做了慈善這件事,神也不紀念,你做得很好、很到位,得到社會的認可,甚至得到弟兄姊妹的認可,但是神不認可,神不紀念。神不會因為你曾經做過慈善,你曾經是個大善人,你曾經救助過多少人,做了多少善事,讓多少人受益,甚至搶救了多少生命而紀念你,最終祝福你,讓你破格蒙拯救,讓你有美好的歸宿,就是你做慈善工作不是蒙拯救的必要條件。那慈善的事情包括什麽呢?其實,在每一個人心目中多多少少都有一兩件事情可以確切地認為它就是一種慈善事業。比如,收養流浪狗。有些國家對寵物管理不太嚴格,或者因為經濟條件不太好,在街道上或者在有些地方常常能看到一些流浪狗。流浪狗是什麽意思?就是有些人養狗養不起了或者不願意養就丢弃了,或者因為某種原因狗走失了,就在大街流浪。然後你就認為,「我是信神的,我就應該收養這些動物,因為做善事是神的心意,是榮耀神名的事,這是信神的人應該擔負的一種責任,是義不容辭的一件事」,所以你看到流浪狗、流浪猫就帶回家收養了,自己省吃儉用給它們買糧食,甚至有的人把自己的工資、生活費都搭進去,最後收養的猫狗越來越多,還得租房子,這樣一來,生活費就更不够了,工資也入不抵出了,没辦法還得借。但不管怎麽難,他都覺得這是自己義不容辭、不能推卸的責任,應該把它當成一件善事來做。他認為這是在實行真理、堅持原則,花大把的金錢、大把的精力與時間收養這些流浪猫、流浪狗,來做慈善的事業,心裏還覺得很坦然、很有成就感,自我感覺良好,甚至有些人覺得「這是在榮耀神,這是收養神所造的生物,這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神肯定紀念」。這些想法對不對?(不對。)神没有托付你做這件事,這不是你的義務,也不是你的責任。如果你碰到流浪猫、流浪狗,你心裏喜歡,收養一兩隻也可以,但如果你把收養流浪猫、流浪狗當成一種慈善事業來做的話,認為做慈善是信神的人該做的一件事情,這是大錯特錯的,這是偏謬的認識、偏謬的領受。
還有的人自己覺得有點生存能力,手裏有點餘錢就救濟周圍的窮人,施捨給他們衣服、糧食、日用品甚至金錢,把這事當成一種自己應該盡的義務,甚至把一些貧窮的人接到家裏來,給他們傳福音,還給他們錢花,這些人就答應信,之後他就供他們吃住,他認為這是在盡自己的本分、在盡義務。還有的人看社會上有一些孤兒没人領養,自己有點餘錢,就去救助這些孤兒,開福利院、孤兒院,收養這些孤兒。收養之後,供他們吃住、上學,甚至撫養他們長大成人,不但自己不斷地做這件事,還要把這事延續到下一代。他們認為這是一件功德無量、有福報的事,是一件蒙神紀念的事。甚至有一些人在傳福音期間,看到一些貧窮地區有信仰的福音對象,他們就想救助、想施捨。傳福音就是傳福音,不是搞慈善,也不是搞救助,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了將那些能聽明白神的話、能接受真理的人,就是將神的羊帶到神家,帶到神的面前,讓他們有機會蒙拯救,而不是去救助貧困的人,讓他們吃上飯、穿上衣,讓他們有正常人的生活,不至于餓死。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從哪方面來説,做慈善這件事,無論是救助寵物、動物也好,還是救助貧困的、達不到生活基本需求的人也好,這件事都不是神要求人該盡的本分、責任與義務,它與人信神、實行真理没有關係。如果人有點好心,願意做這件事,或者偶爾遇到一些特殊的人需要救助,如果你有能耐可以去做,但是你不要把這事當成是神對你的托付。你有能耐、有條件,可以偶爾地做,這只代表你個人,不代表神家,更不代表神的要求。當然,你這麽做了也不代表你滿足神的心意了,更不代表你是在實行真理,這只代表你個人的行為,偶爾做一做,神不定罪,但是也不紀念,僅此而已。如果你把它當成一種事業,開敬老院、福利院、孤兒救助院、寵物收容所,甚至在一些天灾臨到的時候,你主動出面,在弟兄姊妹中間或者在民間籌集錢來捐助這些受灾的地方或者受灾的人群,這事做得怎麽樣?甚至有一些人,當某些地方臨到一些地震、水灾,或者什麽天灾人禍的時候,就到教會要求弟兄姊妹捐款,更嚴重的是,有些人還拿祭物去救助這些受灾的地方和人。他認為這是每一個信神之人的義務,也是教會作為社會一個民間團體該盡的義務。他把這事當成一項正義的事業來做,不但要求弟兄姊妹捐助,還要求教會也拿出奉獻款救助這些受灾的地區。這事做得怎麽樣?(不好。)只是不好嗎?討論討論這個事的性質。(祭物是用來傳福音的,是用來擴展福音工作的,不是用來救灾的、救濟窮人的。)(救灾這個事跟真理没有關係,做了也不代表是在實行真理,更不是性情變化的見證。)有些人認為,人都生活在同一個星球上,地球上的人就是一個大家庭,一方有難就得八方支援,得充分地讓灾區的人感受到人間的温暖,感受到來自教會的援助、來自教會的温暖,這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也是一件榮耀神的事,也是一個見證神的大好時機。有一些人,你讓他盡本分堅持原則,按照神的話、按照工作安排去實行,他心裏就没勁,覺得没有動力,心裏也不想這些事,但是説花費祭物去救助那些貧窮、落後國家的人,給他們買盡本分的設備,讓他們過上有衣有食的生活,他就特别積極,急忙衝上前去做,巴不得做得越多越好。他為什麽特别積極?因為他要當大善人了。一説大善人,他心裏就覺得特别高尚,覺得能為這些窮人的生活獻上自己的一份力量,發揮自己的光和熱,特别的榮幸,心裏倍感興奮,所以有些人就特别願意做這件事。特别願意做這件事情背後的目的是什麽?真是為了榮耀神嗎?神需要這樣的榮耀嗎?神需要這樣的見證嗎?難道你不掏錢、不救助,神的名就受到羞辱了嗎?神就没有榮耀嗎?難道你這麽做了神就得榮耀了?你這麽做神就滿意了?是不是這麽回事?(不是。)那是怎麽回事啊?這些人為什麽願意這麽做呢?他這麽做的目的是不是為了讓自己的虚榮心得到滿足啊?(是。)為了讓受益者對他豎大拇指,稱贊他慷慨、大方、有錢。有些人總有英雄主義情懷,總想當救世主,你怎麽不救救自己呢?你自己是個什麽東西你知不知道?你有能耐救别人,為什麽就没能耐救自己呢?你那麽慷慨,為什麽不把自己賣了,把錢給那些人,救助那些人?為什麽花祭物呢?你有能耐應該自己不吃不喝,或者一天吃一頓飯,省下來的錢都給那些人花,讓他們吃飽穿暖,你為什麽亂用神的祭物呢?這是不是慷神家的慨啊?(是。)慷神家的慨,從别人口裏得一個「大善人」的稱號,滿足自己被别人需要的虚榮心,這是不是無耻啊?(是。)這個事既然無耻,那該不該做呢?(不該。)神家擴展福音的性質不是做慈善,而是在尋找能聽懂神話語的羊,把這些人找回來帶到神面前,接受神的刑罰審判,接受神的拯救,這是配合神拯救人的經營計劃,而不是搞慈善,不是哪兒窮就去救濟哪兒,就去哪兒傳福音。這是打着傳福音的旗號來做慈善事業,為了讓這些人吃飽穿暖,用上現代化的機器,享受現代化的生活,難道這樣做就能拯救人嗎?這樣做達不到傳福音拯救人的目的。傳福音不是搞慈善,傳福音是為了得人的心,把人帶到神面前,是為了讓人能接受真理蒙神拯救,而不是搞救濟。因為教會工作的需要,個别人撇弃工作、撇弃家庭全職盡本分,神家給生活費,但這不是救濟,這也不是搞慈善事業。神家傳福音建立教會,不是設立福利院,也不是設立收容所,不是用這些好處、金錢來收買人,讓人到神家混吃混喝。神家不養活寄生蟲,不養活要飯的,也不收容流浪兒、孤兒,也不救濟吃不上飯的人。他吃不上飯是因他自己懶惰、他没能耐,活該,和我們傳福音没關係。咱們傳福音就是為得人,得那些能聽懂神話語的人、能接受真理的人,而不是看誰窮、誰可憐、誰受氣、誰無依無靠就收容誰,就救濟誰。傳福音有傳福音的原則、標準,對福音對象有要求標準,傳福音不是找乞丐。所以,你如果把傳福音這項工作當成是一項慈善事業,那就錯了,或者你在盡傳福音這方面本分、從事這項工作的時候認為是在從事一項慈善事業,那更是大錯特錯的事,這個方向本身是錯的,出發點本身也是錯的。如果誰有這樣的觀點或者做事的方向是這樣的,那你應該趕緊矯正、扭轉你的觀點。神從來不可憐窮人或者是在社會底層受壓制的人,神憐憫的是什麽人?最起碼必須得是相信有神的人,能接受真理的人。你不跟隨神,還抵擋神、褻瀆神,神會憐憫你嗎?不可能。所以,人不要錯誤地認為,「神是憐憫人的神,凡是在世界上受氣的、吃不開的、受壓的、受這個社會排擠的無依無靠的人,神都憐憫,神都讓他進入神家」,錯了!這是你的觀念,是你的想象,神從來没有那樣説,神也從來没有那樣作,這只不過是你一厢情願,是你人意的好的想法,與真理没有關係。你看,神所揀選的、進到神家的人,無論在社會上是哪一個階層的人,哪個人是因為吃不上飯,神可憐他、憐憫他才把他帶到神家的?没有一個。相反,神揀選的這些人,不管在社會上是哪一個階層的,哪怕是做農民的,也没有吃不上飯的,没有乞丐,這就看見神的祝福。神要是揀選了你,你是神的選民,神不會讓你窮到吃不上飯、窮到要飯乞討的地步,反之,神會讓你豐衣足食。有一些人信神總帶有一種觀念,他認為什麽呢?「信神的人多數都是在社會底層的窮人,甚至有的都是乞丐,要飯的。」是那回事嗎?(不是。)甚至還有的人謡傳我當過乞丐。我説,那我有没有披過麻袋片,有没有拿過打狗棍哪?説我當過乞丐,我怎麽不知道呢?我是當事人,我都不知道,這純屬胡説八道!神説「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没有枕頭的地方」這話指什麽説的?是説神當乞丐了嗎?是説神無依無靠吃不上飯了嗎?(不是。)不是。那這話指什麽?指這個世界、這個人類弃絶神,没有神的容身之地,神拯救人類,人類却不接受神,没有人願意接待神,這話是指敗壞人類的醜態,指神道成肉身來在人世間所受的苦。神説這話,人就認為,「神喜歡乞丐,我們比乞丐强多了,那我們的地位在神眼中就更高了」,所以他就願意救助乞丐。這完全是人的謬解,是人錯謬的思想觀點,與神的實質、性情還有神的憐憫慈愛没有絲毫的關係。
有些人説:「你説放下人的追求、理想與願望中的事業,告訴人不做慈善,那為什麽你還總講要對動物好點兒,不能傷害它們,你這是什麽意思啊?神家還養狗、養猫,有些人傷害狗、傷害猫還不行。」你們説,這跟做慈善有没有區别?是不是一碼事?(不是。)這是怎麽回事?(不去傷害各類動物,這是正常人性的體現。)正常人性的體現,那正常人性該有的實行法、該有的表現是什麽?(既然養它了,就得盡到責任。)盡到責任,更具體的還有什麽?(就得照顧它。)這是具體的做法。應該遵守的原則是什麽?這個涉及真理,我給你們説説,你們聽聽看這是不是涉及真理。愛惜神所造的生物,這是一種正常人性的體現,再具體的就是,得對它盡到責任,照顧好它。既然你養了它,就得盡到責任。寵物是人該養的,就得人照顧,它不像野生動物,野生動物不需要你照顧,你不有意地破壞它的生存環境,不捕殺它,就是對它最大的尊重、最好的愛惜了。至于人在家庭中能養的家禽、家畜或者寵物,你既然養了,你就應該盡到責任,就是根據你的條件,你有時間就多陪伴陪伴,如果你忙没時間,讓它達到温飽就好了。總之,就是愛惜它。愛惜它,這叫什麽?尊重神所造的生命,愛惜神所造的生物。愛惜它,愛護它,這不叫慈善,這叫正確對待。這是不是原則?(是。)這不是做慈善。慈善指的是什麽?不是盡責任,也不是為了愛惜生命,而是超越了自己的能力、精力範圍,把這事當成一項事業來做,這跟飼養寵物没有關係。人如果對待自己所飼養的寵物連最起碼的愛心或者是責任都不願盡的話,那這個人是什麽人?有没有人性?(没有人性。)最起碼説這人没人性。其實,小狗小猫對人并没有太高的要求,就是你不管對它的愛有多深,不管你喜不喜歡它,起碼得負責照料它,按時喂它,能不虐待它就好了。根據你的經濟條件,你能達到讓它吃什麽就吃什麽,你能達到讓它住什麽樣的環境就住什麽樣的環境,僅此而已。它對生存條件要求不高,你只要不虐待它就可以了。人如果連這點兒愛心都没有,可見這個人的人性有多差。虐待指什麽?没事就打它、駡它,需要喂的時候也不喂,需要遛的時候也不遛,生病的時候也不照顧,你不開心、不高興了就拿它撒氣,就打駡它,用非人類的方式去對待它,這就叫虐待。你不虐待,只是能盡到責任,這就可以了。如果你連盡責任這點兒愛心都没有,那你就不該養它,你趕緊放生,你看誰喜歡它,你就讓人家養,給它一條活路。有的人養狗連不虐待都達不到,他養狗的目的就是為了撒氣,就是為了當自己心情不好、情緒不高需要發泄的時候有個發泄口。他不敢打人、駡人,怕有後果,怕承擔什麽責任,正好自己家有個寵物,有隻狗,有氣就撒在狗身上,反正狗也不懂,也不敢反抗。這樣的人就是没人性。還有一些人養狗養猫却不能盡責任。你如果不喜歡,你就不要養,你養了它就得盡到責任,它也有生活的需要、情感的需要,它渴了需要水,餓了需要吃東西,它還需要親近人,讓人安撫它。如果你心情不好,説,「我没工夫搭理你,一邊去!」這樣對待寵物就不好。這有没有良心理智?(没有。)有些人説:「你家的小猫小狗多長時間没洗澡了?這麽髒!」「哼,給它洗澡,我還不知道誰給我洗澡呢,我多少天没洗澡都没人管我呢!」這話説得有没有人性,有没有人味兒?(没有。)不管他心情好不好,小猫小狗到他跟前蹭蹭,跟他親密一下,他一脚就踢開了,「一邊去,煩人!要債鬼,一來準没好事,不是要吃的就是要喝的,哪有心思陪你玩!」連這點兒愛心都没有,那你就别養了,趕緊放生吧,小猫小狗跟着你遭罪啊!你太自私了,不配養寵物。你養了猫狗,它的吃喝就得靠你照顧,這點道理你應該明白,你為什麽還跟動物争呢?你説,「我還没人給洗澡呢,誰給我洗啊?」誰給你洗?你是人,你應該自己洗,你自己能照顧自己,小猫小狗是因為你養着才需要你照顧,你養了你就有義務照顧,如果你連這個義務都擔不起來,那你就不配養它,何必跟它争呢?還説,「我照顧你,誰照顧我啊?你心情不好來找我安撫了,我心情不好誰安撫我啊?」你不是人嗎?人應該自己調節、調整,小猫小狗多簡單哪,它不會自己調節,就需要人來安撫。這是涉及到對待動物與做慈善的區别。對待動物的原則是什麽?愛惜生命,尊重生命,不要虐待它。對待神所造的萬物,就是遵循它的自然規律,按照神所制定的規律正確地對待神所造的各種生物,與各種生物保持正當的關係,不要破壞它們的生存環境,也不要揮霍它們的生存環境,這就是尊重生命、愛惜生命的原則。但是,尊重生命、愛惜生命的原則并不是在做慈善,這是任何一個受造之物應該遵守的神所制定的萬物規律的一個原則,但是遵守這個原則并不等于就是要做慈善。
有些人又問了:「在事業方面,神不讓我們做慈善,這是為什麽呀?如果不讓我們做慈善,那社會上那些需要救助的人或者生物怎麽辦呢?誰來救助啊?」誰來救助與你有没有關係?(没有關係。)你不是人類中的一分子嗎?與你有没有關係?(没有,那不是人的使命。)對了,那不是你的使命,不是神對你的托付。你的使命是什麽?盡好受造之物的本分,聽神的話,順服神的話,接受真理達到蒙拯救,做神讓你做的事,遠離神不讓你做的事。涉及慈善的那些事情誰來做?誰來做不是你關心的事,總之不需要你來做,也不需要你來操這個心。慈善的事至于是國家來做還是民間各種團體來做,這不是我們關心的話題。總之,信神追求真理的人,應該以遵行神的道、遵行神的旨意為準則、為實行目標與方向,這是人該明白的,也是亘古不變的真理,到什麽時候都不會變的真理。當然,偶爾做一件救助人的事,它不是事業,是偶爾一種行為,這個神不定罪。有些人説:「那神紀不紀念呢?」神不紀念。你曾經給一個乞丐施捨了一百塊錢,施捨錢給一個回家没有路費的人,或者救助了一個無家可歸的人,偶爾做了一件這樣的事情,或一生當中也就做過幾次,在神眼中,這些事神紀不紀念?神不紀念。那這事神怎麽定性呢?神不紀念也不定罪,没有定性。因為什麽?它與追求真理没有關係,這只是個人行為,與遵行神的道、通行神的旨意没有絲毫的關係。你個人願意做,一時善心大發或者一時良心發現做了一件好事,或者是一時熱心、衝動做了一件好事,過後不管後悔或者没後悔,得到回報或者没得到回報,與遵行神的道、通行神的旨意没有絲毫的關係,神不紀念,神也不定罪。不紀念是什麽意思呢?就是神不會因為你曾經做過這件事而免去在你蒙拯救的過程中對你的刑罰審判,也不會因為你曾經做過一些好事、善事而破格讓你成為蒙拯救的人。神不定罪是什麽意思呢?就是你做這些好事與真理無關,這只代表你個人的好行為,没觸犯神的行政,也没觸犯任何人的利益,當然也没羞辱神的名,更談不上榮耀神的名,没違背神的要求,也不涉及違背神的心意,更不涉及悖逆神,所以談不上神定罪,只是代表個人的一種好行為。雖然這種好行為會得到世人的贊許、社會的承認,但在神的眼中這些都是與真理無關的事,神不紀念,也不定罪,就是在神那兒忽略不計。不過有一種可能,就是你救了一個人,或者是金錢上的資助也好,或者是物質上的某種救助也好,或者是情感上的一種施捨也好,讓惡人得逞,使這個人犯下了更多的罪,對社會、對人類構成了威脅,造成了一定的損失,那這個事就另當别論了。如果是一件普通的慈善的事情,神的觀點就是不紀念也不定罪,但是不紀念、不定罪不代表神就支持、鼓勵你做慈善事業。不管怎樣,還是希望你不要把自己的精力、時間、金錢用在一件與蒙拯救或者與實行真理、盡本分毫無關係的事上,因為你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你的時間、精力,你的生命不是用來做慈善事業的,不是通過做慈善事業來彰顯你個人的人格魅力的。尤其是有一些人開工廠、辦學校、搞企業的目的就是為了讓更多的窮人得到温飽,讓更多的窮人實現他們的理想,通過這種方式救助窮人。你要是通過這種方式救助窮人的話,勢必會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你這一生大量的時間、精力都會為此而付出、消耗,所以你就不會有太多的時間追求真理,甚至没有時間追求真理,更没有機會盡自己的本分,而是為一些與真理無關、與教會工作無關的人事物浪費你的精力,這是愚蠢的做法。這個愚蠢的做法歸根結底就是,有一些人總想憑藉自己的好心、憑藉自己有限的一點能力,想改變人的命運,想改變這個世界,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善心改變人的命運,這是一件愚蠢的事。既然是愚蠢的事,那就不要做。當然,不要做的前提就是,你是追求真理的人,你想追求真理,你想追求蒙拯救。如果你説,「我對蒙拯救不感興趣,追求真理對我來説也不是太重要」,那你就隨便。對于做慈善這件事,如果是你的理想,是你做人的追求,你認為是你做人價值的體現,做慈善才能體現你人生的價值,那你就可以做。你有多大能耐,你有多大本事,你儘管使出來,没有人限制你。咱們在這裏交通的不做慈善這件事情的前提就是,既然你想追求真理,想追求蒙拯救,那你就應該把做慈善這樣的理想與願望放下,不要把它當成你這一生的理想與願望去追求。個人不做這件事情,神家也不做這樣的事。當然,神家有一種情况就是照顧一些貧窮的弟兄姊妹家庭的生活,這個是有前提的。這個前提估計大夥兒都知道,這不是慈善,這是神家内部在弟兄姊妹生活方面的一個工作安排,這個與做慈善没有關係。神家除了不做慈善以外,也不參與社會上的任何慈善活動,比如,神家不建學校,不開工廠,不搞企業。任何人如果以為了教會工作正常運轉需要經濟來源這樣的名義開工廠、建學校,或者搞什麽企業,或者參與任何商業活動,這都是違背神家行政的行為,是應該制止的。那神家工作運轉的經濟來源靠什麽?你們知不知道?靠弟兄姊妹的奉獻,靠祭物來維持工作的正常運轉。那言外之意就是什麽呢?弟兄姊妹的奉獻款,奉獻給神的那就是祭物,祭物的用處是什麽?就是為了維護教會工作的正常運轉。當然,這個正常運轉有各項開銷,這各項開銷都應該按原則去做,不應該違背原則。所以,在教會工作涉及經濟方面的問題時,一些帶領工人揮霍祭物,給祭物造成了很大的損失,這事神家都會嚴懲。為什麽嚴懲?為什麽凡是揮霍祭物的人都不放過呢?(因為神的祭物是弟兄姊妹奉獻給神的,只有神能享用,另一方面,這些祭物也是為了維護神家工作的正常運轉,如果帶領工人揮霍祭物,就會直接導致神家工作受影響、受虧損,這是打岔攪擾神家工作,所以神家要嚴懲。)你們説該不該嚴懲?(該。)為什麽該?為什麽要嚴懲?(揮霍祭物屬于敵基督的行為,人對待祭物的態度就是對待神的態度,這個人能揮霍祭物,説明他絲毫没有敬畏神的心。)你們説的這只是一方面,這裏面還有重要的原則需要交通。
你們説,對揮霍祭物的人為什麽要嚴懲?現在就交通這事。先説説神的祭物是怎麽産生的。弟兄姊妹都明白,神的祭物是由神選民奉獻給神的。按聖經上的規定,人應當奉獻所得的十分之一,當然現在很多人奉獻的不止十分之一,有些富豪奉獻的就不止十分之一。另外,有些貧窮的弟兄姊妹奉獻十分之一,他的錢是從哪兒來的?不乏有些人是省吃儉用省下來的。像農村、鄉下有些人奉獻的是賣糧食所得的十分之一,有些是小鷄下蛋賣的錢,有些是賣羊、賣鷄的錢,很多人都是省吃儉用奉獻十分之一或者更多,這錢是這麽來的。多數人都知道這錢來得不容易。那弟兄姊妹為什麽要奉獻?是神家要求的嗎?是不奉獻就不能蒙拯救嗎?是為了遵照聖經的規定嗎?還是為了支持神家作工作,認為神家工作作得大,没錢不行,得多奉獻,是不是就這一個出發點?(不是。)那弟兄姊妹為什麽要奉獻?難道是人傻嗎?還是錢多啊?還是把攢的多餘的、花不着的錢拿來奉獻了?這錢是奉獻給誰的?(神。)人為什麽要奉獻?不説别的,多數人奉獻最起碼的一點是定真了這是神的作工,神説話作工無償地供應給人生命、真理,帶領人,人就應該獻上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這是祭物。從古到今,神祝福給人糧食、水、生活所需,給人預備好了一切,人享受到這一切的時候,就應該將神賜給的十分之一獻到祭壇上,代表人還報給神的,讓神享受人的收穫,這是人作為受造之物應該有的、應該獻上的一份心。除了這方面,還有一方面。有些人説,「神的工作作得這麽大,自己也做不了什麽,就獻上祭物,獻上自己的一份」,以此來表示支持神家的工作,做後援。不管這些奉獻款的來源是什麽,有多少,其中不乏有一些人奉獻的錢是省吃儉用省下來的。總之,如果没有神,没有神的作工,只有教會,只有人的這些組織或者團體,人的奉獻没有任何價值與意義,因為没有神的作工、没有神的説話這些奉獻款没有用處。但是有了神的説話作工,有了神拯救人這個工作的進展,這些奉獻款、這些祭物就顯得特别重要。特别重要的原因是,這些奉獻款是用在教會的工作上,而不應該被某些心懷不軌的人侵吞、霸占、挪用,甚至揮霍。是吧?(是。)既然很重要,那每一分錢都應該用在刀刃上,不應該揮霍,不應該不負責任。所以,對于那些揮霍、挪用、霸占、侵吞奉獻款、祭物的人,咱們就要特别地處理,嚴懲。因為這些奉獻款、祭物對于神的工作很重要,再加上從弟兄姊妹奉獻這些錢、這些祭物的目的來説,這些奉獻款也應該用在最關鍵的地方,每一分錢都應該用得有原則,達到果效,而不是被揮霍了,更不是被惡人霸占了。這是一方面。另外,奉獻款不管多還是少,都是來自于弟兄姊妹的奉獻,這個錢的來源不是教會從事商業活動、開企業、辦工廠從社會上挣來的,不是生産某種東西盈利來的,這不是教會的盈利,不是教會的收入,而是人奉獻的。奉獻的簡單説法就是弟兄姊妹獻給神的,給神的錢應該是屬于神的。神的錢用來做什麽?有些人説:「神的錢、祭物是用來給神享用的。」都是神享用嗎?神能享用多少?很有限,是吧?神道成肉身期間,吃穿用住、一日三餐都一般,享用的很有限,當然這是很正常的。弟兄姊妹的奉獻款、祭物主要是用來維持教會工作正常運轉的,而不是用來滿足某些人的消費欲望的。祭物不是給個人花的,也不是給個人用的,不是誰管理財務誰就有優先權使用這些錢,也不是誰當帶領了誰就有特權支配這些錢。不管哪一個人使用奉獻款,都應該按照神家規定的原則去使用,這就是原則。那違背這個原則的人是什麽性質?是不是觸犯行政了?(是。)為什麽説是觸犯行政了呢?人奉獻給神的祭物是供神享用的,那神怎麽用它?神把它用在教會工作上,來維護教會工作的正常運轉,這是神使用祭物的原則。但是,敵基督、惡人不這樣使用祭物,他揮霍、浪費或者亂施捨,明目張膽地違背原則使用祭物,這是不是觸犯行政啊?神讓你那麽用了嗎?神給你權利那麽用了嗎?神交代你那麽用了嗎?没有吧。那你為什麽那麽用,那麽揮霍、浪費?這就觸犯原則了!這個原則可不是普通的原則,這涉及到行政了。因為這些奉獻款不是搞企業或商業活動挣來的,是弟兄姊妹奉獻給神的祭物,所以每一筆錢款的使用都需要嚴密地控制,都需要嚴謹,不能揮霍、浪費。每一筆款的浪費、揮霍,一方面會給神家工作造成巨大的損失,另一方面會在經濟上給神家帶來巨大的虧損。揮霍祭物不只是對祭物的揮霍,也是對弟兄姊妹奉獻時的愛心的不負責任。所以,對揮霍祭物的人必須嚴懲,情節輕的警告,同時要求他償還祭物,情節嚴重的除了償還祭物,還要清除、開除。對揮霍祭物的人要嚴懲,還有一方面主要原因。就是教會不同于任何一個社會團體,它在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種社會環境之下都是孤立的,是被世界、被人類弃絶的,教會不但不能得到任何國家的支持、保護,同時也得不到任何來自國家的救助與福利,頂多是在西方國家登記注册教會以後,你給教會的捐獻款可以免去個人所得税,或者捐獻的物質可以折價免去一些税務,除此之外,教會從任何一個國家中、在任何一個社會制度下都得不到任何的福利與救助。如果教會人少,經營不下去了,那國家也不會幫助,只會讓其自消自滅,因為教會没有創收,給國家交不上任何税,所以教會的存在與否對國家來説都不重要。教會在任何一個社會制度下就處于這樣的一種生存狀態,你們説容易嗎?(不容易。)就這麽不容易,被社會弃絶,被人類弃絶,得不到任何一個社會制度的認可、同情,支持更是想都别想。教會處于這樣一種生存狀况,你説人對待祭物要是還能揮霍,還能没心没肺,每花一分錢都像是打水漂一樣,不負任何責任,花銷十萬就是聽個響,花銷一百萬就是一個數字,眼睛都不眨,心裏都不受責備,你説這樣的人有没有人性?這樣的人是不是可咒可詛?(是。)綜合以上幾方面情况,對于那些揮霍祭物、浪費祭物,甚至對祭物有不良存心,想貪占,或者不敢貪占就揮霍的人,都應該嚴懲,不應該寬容。你們説,這樣做對不對?(對。)那你們如果以後有機會能有權使用祭物,你們會怎麽辦?如果你們把持不住自己,揮霍祭物了,教會嚴懲你們的時候,你們有没有怨言,有没有怨氣?(没有。)没有怨氣就好,那是活該!
對于那些揮霍祭物的人,你們恨不恨啊?氣不氣憤啊?你能不能監督、制止他?這又上升一個高度,考驗你的時候到了。如果你身邊有一個人揮霍祭物,兩千塊錢能買的機器他非要買兩萬塊的,因為是花神家的錢,不是他個人掏腰包,所以他就要買最好的、最高檔的、最現代的、最時興的,就要花錢買最貴的,你能不能制止他啊?如果制止不住,你能不能警告他?你能不能向上反映啊?你如果是管理祭物的人,面對這種情况能不能不簽字啊?你們如果做不到的話,你們也得嚴懲,你們也屬于揮霍祭物,與惡人是一夥的,是同黨,都得嚴懲。對待祭物能揮霍、能不負責任的人,對待神是什麽態度?他心裏有没有神啊?(没有。)我看這樣的人跟撒但對待神的態度是一樣的。有的人説:「凡是涉及神的事,涉及神的名、神的祭物、神的見證,一律與我無關,他們揮霍祭物關我什麽事啊?」這是什麽東西?有些帶領、負責人不管教會申請購買什麽東西,他都一律簽字,從來不打折扣,不細審查,也不把關,所有申請采購的物資,不管貴賤,不管實不實用,不管有没有必要買,一律簽字批單。你那個批單是什麽?僅僅是簽名嗎?在我看,那就是你對待神的態度。你對待神祭物的態度就是你對待神的態度,你每一次大筆一揮,大名一寫,那就是你褻瀆神、輕慢神的罪證。能這樣褻瀆神、輕慢神的人為什麽不嚴懲?必須嚴懲!神供應你真理、生命,供應你所有的一切,你用這樣的態度對待神、對待屬于神的東西,你是什麽東西!每一筆賬單的簽名都是你褻瀆神、你用輕慢的態度對待神的罪證,這是最確鑿的證據。不管采購什麽物資,不管數額多少,審批單連審都不審,大筆一揮就簽字,十萬二十萬都敢隨便簽字,總有一天你會為你的簽字付出代價,誰簽名誰負責任!你既然有這樣的行為,既然能不審批就隨意簽字,任意揮霍祭物,那你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付出代價。你不怕承擔後果,那你就簽字,你的簽字就代表你對神的態度。你對神尚且如此,明目張膽地、公開地這樣對待神,那你還想讓神怎麽對待你?神已經够寬容你了,留你一口氣,你能活到現在,你應該做的不是繼續用同樣的方式、同樣的態度對待神,而是應該向神認罪悔改,扭轉你的態度,不要一味地跟神抗衡。如果繼續用同樣的方式、同樣的態度對待神,那後果是什麽你自己清楚。如果不能獲得神的赦免,那你就白信了,你還信什麽啊?你信神却揮霍神對你的信任、神對你的托付,你説你是個什麽東西!有些人在神家做帶領、做負責人,盡本分多年,也可以説,我與這些人交往多年,最後我得出一個結論:這些人連狗都不如,所作所為不但令人痛心,更令人厭惡。我喜歡養狗,也喜歡與狗相處,養狗這麽多年,所養的狗都挺好,基本上我喜歡的狗没有故意與人作對的。狗,你對它一分的好,它會對你十分的好,只要你真心對它好,哪怕你在院裏放一張報紙、放一雙鞋,它都會卧在那兒給你守着,有時候你扔了不要的東西,它以為是你丢失的,它都幫你守着,自己不亂走。後來我就總結,我説:「這人哪,連狗都不如!」狗看家,那是憑着狗的本事、能力用生命來替你看家,人連心都没有,更别説用生命了,他連一句維護教會工作的話都不説,連看家狗都不如!這是我得出的人與狗的區别。這類揮霍祭物的人連看家狗都不如,你説對這類人是不是得嚴懲啊?(是。)神信任人,托付給人工作、本分,那是高抬你、看得起你,不是你配作這工作,也不是你素質好、有人性,能勝任工作,但人不識抬舉,總覺得是自己能作教會工作,是自己勞苦花費挣來的。你的一切都是神賜給的,你挣來什麽了?吃老本呢?神高抬人盡本分,人不識抬舉、不識好歹,辜負神的信任,辜負神的高抬。你揮霍神對你的信任,揮霍神對你的高抬,那就對不起了,對你就得嚴懲。神給人機會,可是人不識好歹,不知道珍惜神給的機會,給臉不要臉,人以為神好欺負、神有寬容、神看不着、神不知道,人就敢肆無忌憚地揮霍祭物,辜負神的信任,連最起碼的人格、良心都没有,你還信什麽?别信了,你去拜撒但得了,神不需要你敬拜,你不配!
放下事業這方面的第一個話題——不做慈善,交通得是不是差不多了?你們有没有聽明白這裏面的真理原則啊?這裏的原則是什麽?(就是做慈善不是神給人的使命,跟實行真理、追求蒙拯救也没有任何關係,人做一點好事僅僅代表他個人的行為。)做慈善這件事跟追求真理没關係,你别以為你從事慈善事業就是在實行真理,就是蒙拯救的人了,這是大錯特錯的。實行真理不包括做慈善,也不包括搞慈善事業。信神的目的是為了蒙拯救,信神不是積德行善,不是樂善好施,不是做慈善,信神跟做慈善没有任何關係,信神是追求真理,接受神的拯救。所以,人認為信神就是做慈善或者從事慈善事業,或者做慈善就是在信神、滿足神,這些都是大錯特錯的想法。你不管搞什麽慈善,做什麽與慈善有關的事,那只是代表你個人。無論你是偶爾的行為,還是從事這項事業,都只代表你個人的好行為。這個行為或者與任何宗教有關,或者與任何的社會行為、道德準則有關,但是絶對與信神追求真理没有關係,與遵行神的道没有關係,與神的要求没有任何關係。話又説回來,為什麽不做慈善?神是憐憫人的神,神有憐憫、有慈愛,神憐惜人類,為什麽人做慈善神却不紀念呢?為什麽做慈善這件事不蒙神的紀念?這是不是個問題?要求人不做慈善這件事,是不是神不愛人類?是不是與神憐惜人類相矛盾?(不矛盾。)為什麽不矛盾?(因為神的憐憫慈愛是有原則的,是有對象的,神的慈愛憐憫是賜給那些能接受真理、實行真理、真實悔改的這部分人,對于那些不能接受真理的不信派,他們不是神要拯救的對象。)神的憐憫慈愛是有原則的,也是有對象的。再説説,還有什麽?做慈善事業與信神有没有關係?(和信神没有關係。)那做慈善和信神衝不衝突啊?做任何一項慈善事業,人是不是需要付出時間與精力,甚至金錢?當你做一項慈善事業的時候,你不可能只是動動嘴却不去思想它、考慮它,如果真把它當成一項事業去做的話,你肯定要付出時間、精力,甚至需要付出大量的金錢。一旦你付出了時間、精力與金錢,那你這個人是不是就被做慈善這件事情絆住了、控制住了?那你還有精力追求真理嗎?還有精力盡本分嗎?(没有。)人一生中要搞事業,不管從事什麽事業,只要你專職地從事它,那勢必你這一生的精力、生命就要為此付出、犧牲,你的家庭、你的情感、你的肉體享受與時間都要為此付出。同樣,你真要把慈善當成一項事業來做,那它就會牽扯到你這個人所有的精力、時間。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被做慈善這件事情控制住了,你要想平等地、均衡地同時兼顧做慈善與信神這兩件事情,并且兩件事情都做好,那也不容易。同時要兼顧兩件事情,你如果達不到的話,就必須作取捨。如果作取捨,你怎麽選擇?是不是得選擇一件最有意義、最有價值的事來做?那信神跟做慈善這兩件事如果同時出現在你的生活中,你應該怎麽選擇?(選擇信神。)大多數人是不是選擇信神?你看你們都這麽選擇,那神不讓做慈善這件事是不是很正常啊?(是。)做慈善是救助了很多生物,讓很多人得飽足了,但是最終你的收穫是什麽?虚榮心得到了滿足,這是真實的收穫、該有的收穫嗎?你的理想實現了,你的價值體現了,僅此而已,但這是你人生該走的道路嗎?(不是。)最終得着的是什麽?(空虚。)什麽也没得着。暫時的虚榮心得到滿足了,人給點好的評價,社會上給個奬章、榮譽完事了,你的精力、光陰都消耗出去了,你得着什麽了?榮譽、好的名聲、光環,那是虚空的事,但人這一生該明白的真理、該走的人生道路,你不會因為做了慈善就明白了,就得着了。信神就不一樣了,如果你真心為神花費,追求真理,那你花費了時間、精力就能有好的收穫,有正面的收穫。人該怎樣活着,該怎樣敬拜神,人怎樣看各類事,人做事的觀點應該是什麽、站的角度是什麽,怎樣做人最正確,怎樣做人能够蒙造物主紀念,怎樣做人是走正道,這些人最應該明白的你知道了、明白了,這才是正道,這才是真正的收穫。在你的生命裏多了很多外邦人學不到的東西,這些東西是人性應該有的東西。這些東西來自于神,來自于真理,變成了你的生命,你從此變成了一個以真理為生命的人,你活着不再空虚,做人不再迷茫、不再彷徨,這些是不是更高的、更有價值的收穫啊?這比你做點慈善事業滿足一下虚榮心是不是更有價值啊?(是。)這些涉及真理、涉及人該走的道路的收穫,讓你得着了新生命。這個新生命,人世間没有一樣東西能够與之相媲美,也没有任何一樣東西能够代替,當然這個新生命是無價的,也是永遠的。這個新生命是你通過付出自己的時間、精力、青春,付出一些代價、作出一些犧牲之後,你收穫到了。這是不是值得?這是最值得的。而你要是做慈善呢,你收穫的是什麽?没有收穫,那點榮譽、奬章不是收穫。人對你的認可、肯定,説你這個人是好人、大善人,這算收穫嗎?(不算。)這都是暫時的東西,很快隨着時間就消逝了。當你摸不到這些東西的時候,當你再也感覺不到這些東西的時候,你會後悔,你説:「我這一生都做什麽了?我收養了幾隻小猫小狗,收養了一些孤兒,幫助了一些窮人過上好日子,吃上好東西、穿上好衣服,而我自己呢?這一生為什麽活着?難道就是為他們活着嗎?這是我的使命嗎?這是上天交給我的責任嗎?這是上天交給我的義務嗎?不對吧。那人這一生為什麽活着?人從哪兒來,以後要往哪裏去?這些最基本的問題我還不明白。」所以,當你走到這一步的時候,你就感覺那些榮譽不是收穫,它是身外之物。因為你没做慈善的時候與你做慈善做到現在得着這些光環、榮譽的時候是一樣的,你裏面的生命没有變,你對不明白的事情依然是未知的,依然是迷茫的、不解的。而如今,你不但更加迷茫、更加困惑,而且更加不安。走到那一步的時候,你後悔也晚了,一生過去了,最好的光陰没有了,你選錯道路了。所以,在你還没有作出要做慈善事業的决定或者剛剛從事慈善事業這項工作的時候,如果你想追求真理,想蒙拯救,那你就應該放下這樣的想法,當然也放下從事這項工作的一切活動,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信神追求蒙拯救的這條道路上來,最後即便所得的、所收穫的不像你當初想象的那麽多、那麽實在,但是最起碼走到最後你不會後悔,你得的再少也比那些在宗教裏信主一輩子的人得的多,就是這麽個事實。所以,人在選擇事業上,一方面要放下做慈善這種想法、這種打算,另一方面,也在思想上糾正自己的觀念,不用羡慕那些社會上從事慈善事業的人,認為那些人多麽無私、偉大、高尚、無我,説,「你看人家救助人的時候表現得多麽高尚、多麽無私,我們為什麽就不能無私呢?我們為什麽就做不到呢?」一方面,你不用羡慕他們,另一方面,也不用責備自己。如果神没有揀選他們,他們有他們的使命,有他們的追求,不管他們追求什麽,是名利還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或願望,你都不必關心,你應該關心的是你自己該追求什麽、該走怎樣的道路。最現實的問題是,神揀選了你,你來到了神家,你是教會中的一分子,現在你是盡本分行列中的一分子,那你就應該琢磨,怎麽在盡本分的過程中走上蒙拯救的道路,實行真理,進入真理實際,通過自己的追求、自己多方面的代價達到將神的話作到你裏面成為你的生命。在不久的將來,當你回想自己起初信神那時的情形,你發現自己裏面的生命已經變了,不再是以敗壞性情為生命的一個人,不再是當初那樣的狂妄、無知、囂張、愚昧、不可一世的一個人,而是有了神話語作新生命的一個人,你知道怎麽遵行神的道,你知道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件事該怎麽做是合神心意的,是合乎真理原則的。你每一天過得是那麽踏實,每做一件事都有準確的目標與方向,知道自己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這些心裏都如明鏡一樣,每天的生活都不是迷茫的、疲憊的、消沉的,而是充滿了光明,有目標、有方向,同時心裏也有動力,你感覺自己變了,自己有了新生命,成了以神話語作生命的一個人。這樣好不好?(好。)那放下事業這個話題的第一項原則——不做慈善,咱們就交通到這兒。
放下事業這個話題的第二項原則是什麽?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人在社會上要生存,都會通過從事一項勞作或者工作來維持自己的生計,讓自己的一日三餐、生活開銷有保障、有來源。所以,不管是底層還是稍微高端一點的階層,人都是通過各種工作來維持自己的生計。既然是為了維持生計,那就很簡單了,有房子住,一日三餐都能吃上飯,偶爾想吃肉的時候能有錢買肉,每天都會正常地上班,有收入,不會衣不遮體、食不果腹,這就可以了,這是人對生活的基本需求。達到基本需求了,達到温飽是不是很容易?是不是不會超越自己的能力範圍?(是。)那人從事的事業的性質如果僅僅是為了温飽、為了生計,不管你從事什麽事業,只要是合法的,基本上就是合乎人性標準的。為什麽説是合乎人性標準的呢?因為你從事這個職業的出發點、初衷、目的并没有任何與生計無關的事情、無關的想法,它單純就是為了吃飽穿暖、養家糊口就可以了,是不是?(是。)這是基本的需求。基本的需求達到了之後,人享受的就是基本的生活質量;人能達到基本的生活質量,就能維持人正常的生存。能維持人正常的生存是不是就可以了?是不是在人性範圍裏人該達到的?(是。)你自己的生活你自己來負責、自己來承擔,這就是正常人性該有的表現,你達到這個了就可以了,就合適了。但是,你如果不知足,正常人一周吃一次肉或者吃兩次肉就可以了,你非要頓頓都吃肉,而且還有富餘,比如説,你一天吃二兩肉就能够維持正常的身體健康,你非要吃上半斤、一斤肉,結果營養過剩得病了。脂肪肝、高血壓、高血脂這些病是怎麽造成的?(肉吃得太多了。)吃肉太多是怎麽回事啊?是不是没控制飲食造成的?是不是太饞造成的?(是。)這個饞是怎麽來的?是不是口欲太大啊?口欲太大,饞,符不符合正常人性的需求?(不符合。)超出了正常人性的需求。總想超出正常人性的需求,那你就要多幹活多挣錢,就要超出正常人幾倍的時間去從事更多的工作,加班也好,或者多打幾份工也好,為自己帶來更多的經濟收入,達到一日三餐都吃肉,而且想什麽時候吃就什麽時候吃,這是不是超出正常人性的範圍了?超出正常人性範圍了好不好啊?(不好。)為什麽不好?(一方面,人的身體容易生病;另一方面,人為了滿足自己的口欲或欲望,就要花更多的時間、精力、代價去工作,這樣也會占用人追求真理盡本分的時間和精力,會影響人走信神追求真理的道路。)有衣有食,餓不着,凍不着,正常人性的温飽達到了,人就應該知足,按照身體正常的需求需要多少營養,你就挣多少錢,這就够了,這就是正常人性該有的生活。如果你總想貪圖肉體享受,滿足肉體口欲,不考慮肉體的健康,也不考慮走正道,總想多吃好的、多享受好的,有好的生活環境、好的生活質量,吃山珍海味、穿名牌、穿金戴銀,住豪宅、開名車,總想追求這些,那你得從事什麽樣的職業啊?如果只是做一般的工作,達到有衣有食解决温飽,能不能滿足你這些欲望?(不能。)肯定不能。比如,你要做生意,如果這個小生意擺一個貨櫃就能滿足你一家老小的温飽,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隔三岔五就能吃上肉,一家老小都穿得挺體面,剩下的時間你用來信神聚會、盡本分,還能有精力追求真理,這就可以了。因為在你生活有保障的基礎上,你從事這項職業的同時,你能騰出時間、精力追求信神、追求真理,這就是合神心意的。但是,你如果總不知足,就覺得,「我這個生意有前景,一個櫃台的東西一個月能賣這麽多錢,一家老小能够達到有温飽,如果有兩個櫃台,那我就能多挣一倍的錢,不但一家老小能有温飽,還能攢下來一部分錢,平時想吃什麽就能吃什麽,還能出去旅游、買點奢侈品,還能吃點一般人吃不着的,享受點一般人享受不着的,這多好,那我就多加一個櫃台!」多加一個櫃台之後,就富裕一些了,你嘗到好處了,就想,「看來這個市場還是不小的,還能再加一個櫃台,買賣還能擴大,再進點不同的貨物擴大一下生意,不但能攢下錢,還能買部車、换個大房子,一家老小不但能在國内旅游,還能出國旅游!」越想越美,想到這兒,打定主意再加一個櫃台。生意越做越大,錢越挣越多,享受得越來越好,但聚會越來越少,從一個禮拜聚一次,到半個月、一個月聚一次,到最後半年聚一次會,心裏還覺得,「我生意做大了,挣錢多,我支持神家工作,我多奉獻」。自己坐上小轎車了,老婆、孩子都戴上黄金、鑽石首飾了,從頭到脚穿戴的都是名牌,也出國旅游過了,他就覺得,「有錢真好!早知道挣錢這麽容易,怎麽不早點挣呢?有錢太好了!有錢人的日子太舒坦了,太好過了!好吃的吃到嘴裏,那滋味就是不一樣。這名牌穿到身上,心裏就是美,走到哪兒都能得到人羡慕、嫉妒的眼光,都能得到人的尊重、高看,這心裏感覺就是不一樣,腰板立馬就挺直了」。肉體是得到滿足了,虚榮心也得到滿足了,可是神話書籍上落的灰是越來越厚,多長時間都没看了,跟神禱告的話也越來越少了,聚會换了地方,現在在哪兒聚會也不知道了,連偶爾到教會報到都没有了。你們説,這是離蒙拯救越來越遠了,還是越來越近了?(越來越遠。)生活質量是越來越好了,肉體也養得越來越白胖了,人也越來越講究了。原來十年八年也不去體檢一次,現在因為是富人了,半年就去體檢一次,查查有没有三高,「得保養好身體,俗話講『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錢』」,思想觀點變了吧?現在成富人了,不是老百姓了,他就覺得自己值錢了,身份尊貴了,就更寶愛自己的肉體了。對待生活的態度也不一樣了。以前不體檢是覺得,「咱這窮人無所謂,檢查什麽身體啊?真要得病也是大病,也没錢治,扛着吧,真要是扛不住了,這老肉體死就死了吧,不算啥」,現在不一樣了,「人活着可不能有病啊,要是有病了,那挣的錢給誰花呀?那就享受不着了,人生苦短啊!」不一樣了,是吧?對待金錢、對待肉體生活、對待享受的態度都不一樣了,同樣,對待信神,對待追求真理、蒙拯救的態度也變得越來越冷淡了。
人一旦走上有衣有食也不知足的這條道路,就要追求更高的生活質量、追求享受得更好,這就是一個危險的信號,這就陷入試探了,就要麻煩,這個兆頭不好。人一旦享受到、體驗到有錢的滋味,人就會擔心有一天没錢了就得受窮了,所以就特别寶愛今天有錢的日子,寶愛富人的這個地位、身價。你看外邦人常説什麽「由苦到甜容易,由甜到苦不容易」,就是説,你要是什麽都没有,讓你放下你無所謂,説放就放下了,因為你没有什麽值得留戀的,這些錢財物質的東西對你没有形成攔阻,你容易放下,但是你一旦擁有了這些東西,讓你放下它那可就費勁了,那比登天都難。如果你是個窮光蛋,當需要你離開家盡本分時你能拔腿就走,如果你是個富翁,你想的就多了,你説,「哎呀,我那個房子值二百萬,汽車值五十萬,還有固定資産、銀行存款,還有股票、基金、投資什麽的,大大小小合起來值一千萬,我要是走了,這些咋拿走啊?」對這些物質的東西你就不容易放下。你説,「我如果放下這些,離開這個房子,離開現在的家庭,以後住的房子還能有這個條件嗎?如果住土房、草房,我能不能受得了啊?如果住牛棚,我能不能受得了那個臭味啊?現在天天都能洗上熱水澡,如果到一個一年都洗不上一次熱水澡的地方,能不能受得了啊?」他就想得多,就受不了。有錢的時候,買東西大把大把掏錢,想買什麽就買什麽,特别闊氣,從來不會被錢絆住,要是放弃了這一切,以後買東西的時候囊中羞澀,掏不出來錢怎麽辦?想吃一碗熱麵條還得算計哪一家便宜,剩點錢還能吃幾頓麵,得過精打細算的日子,過窮人的日子,你能不能受得了?原來衣服洗兩次一看變形了,穿出去不太體面了,就扔了换新的,現在一件T恤衫洗了又洗,穿了又穿,領子壞了都捨不得扔,縫縫還得穿着,這你能受得了嗎?走到哪兒,人家一看你就是個窮光蛋,就不想搭理你,你買東西問多少錢也没人理你,這些你能不能受得了?心裏不好過了,是吧?但是,你如果没有這些錢財物質的東西,你就不用放下這些東西,不用過這一關,你撇下一切追求真理就容易得多。所以,神很早就告訴人,有衣有食就當知足。無論從事什麽職業,都不要把它當成事業,不要把它當成自己飛黄騰達或發財過好日子的跳板、媒介。不管你從事任何工作、職業,只把它當成一種維持生計的手段就可以了。如果它能維持你的生計,你就應當適可而止,不要再追求發財。如果一個月挣兩千塊錢足够保障你的一日三餐和衣食住行,那你就應當到此為止,不應該擴大你的工作範圍;如果有特殊的需求,可以臨時加個班、打一份短工,為了維持生計,這也可以。神對人的要求是:不論從事什麽職業,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只要是你能力範圍能達到的,不管它是有關于知識或者任何一項業務技術,或者需要付出任何的勞動力,只要這項職業能够維持你的生計就可以了,不要為了滿足自己的肉體生活把從事的職業當成實現自己理想與願望的跳板,而讓自己陷入試探、陷入泥潭,或者把自己置身于一條不歸路。如果你一個月挣兩千塊錢就足够維持你的個人生活或者家庭生活,那你就應該維持這項工作,其餘剩下的時間來信神、聚會、盡本分、追求真理,這是你的使命,是一個信神的人活着的價值與意義。而從事任何一項職業只不過是為了維持正常人性的肉體生活而已,神不會要求你在從事的職業中飛黄騰達、出人頭地或者搞出什麽名堂來。如果你從事的職業與科研有關,它會消耗你大量的精力,但是實行的原則還是不變,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如果根據你的能力,你所從事的職業有升遷的機會,會給你帶來可觀的收入,這個可觀的收入如果超出了有衣有食就當知足的範圍,你應該怎麽選擇?(拒絶。)你應該遵守的原則就是神所告誡給你的——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因為無論你從事什麽樣的職業,如果超出了滿足有衣有食這個範圍,那你肯定會付出超過有衣有食這個範圍的精力、時間或者代價去挣來這部分經濟收入。好比説,你現在是小職員,挣的錢能達到有衣有食,但是因為你的工作業績不錯,領導想提升你做業務經理或者做某某高管,收入高了好幾倍,這收入是白得的嗎?收入高了,相應的你所付出的勞動力也就多了。付出勞動力是不是需要精力與時間啊?這就等于你挣來的錢是用你大把的精力與時間换來的,你需要大把的時間與精力挣更多的錢。當你挣來更多錢的時候,你大把的時間與精力就被占去了,被占去的同時,你信神聚會、盡本分、追求真理的時間就相對少了,這是明擺着的事實。你的精力與時間用來挣取金錢,那你信神的收穫就没有了。神不可能因為你升遷之後大量的時間、精力被占去了,在神家没時間盡本分了,或者信神聚會的時間少了,神就得恩待你,神家就得給你補課,有這事嗎?(没有。)神家不會給你補課,讓你吃小灶,神也不會因為這事恩待你。總之,信神要想有收穫,要想得着真理,得靠你自己争取時間與精力,這事是可以選擇的。神不是不讓你維持正常生活,你的收入足以解决基本的温飽,維持你肉體的生存與生命的活動,足以維持你活下去,但是你不知足,你總要多挣,那你的精力與時間就要被多挣來的這份錢占去。占去的時間與精力是為了什麽?為了提高你肉體的生活質量。你肉體的生活質量提高了,你信神所得的就少了,你盡本分的時間就没了,就被占去了。被什麽占去了?被肉體的好生活、肉體的享受占去了。值不值?(不值。)你要是會算賬的話,就知道不合算。肉體享受得是好了,吃得好了,口腹之欲是滿足了,穿得好了,風光、舒坦了,多了幾套名牌、奢侈品,但是工作也累,難度也增加了,時間、精力都被工作占去了,信神也没時間聚會、聽講道了,更没時間揣摩真理、揣摩神的話,還有很多自己不明白、認識不到的真理也没時間、精力去揣摩、尋求,肉體生活是好了,靈裏生命却不長了,面臨枯萎。這是得着了,還是受虧損了?(受虧損了。)這虧損可太大了!這賬不得不算哪!要是聰明人、真喜愛真理的人就應該算算這個賬,到底得什麽最有價值、最有意義。如果臨到升遷,能有機會多挣錢,讓肉體過上更好的生活、更好的日子,你應該怎麽選擇?如果你願意追求真理,你有心志追求真理,那你就應該放弃這樣的機會。比如,公司裏有人説:「你做這工作十年了,一般的人進公司三年五年工資就漲了,就升遷了,可你的待遇還和原來一樣,你怎麽不好好表現呢?你怎麽不提升業績呢?你看人家某某,進公司三年,轎車開上了,房子换大的了,一室一廳换三室兩廳了。人家剛來的時候還是個窮學生,現在就是個小富婆,從頭到脚全是名牌,進豪華酒店,住豪宅,開豪車。」你看人家那小日子過得不錯,你心裏會不會癢癢的?心裏會不會不是滋味?這種試探你能不能經得住?你還會不會堅持自己的初衷?會不會堅持原則?如果你真喜愛真理,願意追求真理,你覺得自己在真理上有所收穫這是最重要的事,是一生最有價值的事,你選擇的是一生最重要的、最有價值的東西,那你不會後悔,也不會為升遷這類事動心,你會一直堅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我從事任何職業就是為了温飽,就是為了能讓肉體活下去,不是為了肉體享受,更不是為了飛黄騰達。我不追求什麽升遷,也不追求高薪,就用自己這一生有限的光陰來追求真理。」你有這個心志就不會動摇,心裏也不會發癢,看見别人升遷、漲工資,看見别人穿金戴銀、穿名牌,生活質量比你好,比你風光,你也不會羡慕。是不是這樣?(是。)但是,你要是不喜愛真理、不追求真理,你就把持不住自己,堅持不了多長時間。在那樣一種場合、那樣一種環境中,人如果没有真理作生命,没有點心志,没有真實的看見,人會常常動摇,也會常常軟弱,堅持久了還會消極,「這日子什麽時候到頭啊?神的日子也不來,我在公司裏做跟班得到啥時候啊?人家都比我挣得多,我怎麽就只維持温飽呢?神也不開口發話讓我多挣點錢啊。」誰不讓你多挣錢了?你有能耐你可以多挣。如果你自己選擇多挣錢,選擇過富人的生活,選擇享受奢華的生活,那可以,没有人攔着你,但是你要為你自己的選擇負責任,最終你没得着真理,神的話没在你裏面作生命,後悔的是你自己。你要為自己的行為與選擇負責任,没有人能替你買單,没有人能替你負責任。你既然選擇了信神走蒙拯救的路,走追求真理的路,就不要後悔,既然選擇了就不應該把它當成一種規條或者誡命來守,而是應該明白自己的堅持與選擇是有意義、有價值的,最終你得着的是真理、生命,而不是一種規條。你的堅持與選擇如果讓你特别難堪、特别難受、特别難以面對身邊的人,那你就不要堅持,何必為難自己呢?你心裏想什麽,你自己要什麽,你就去追求什麽,没有人攔着你,現在咱們這麽交通,只不過是告訴你一個原則。人在世界上從事任何一項職業都會與名、利還有肉體享受挂上鈎,人多挣錢的目的并不是為了達到多少數字就滿足了,而是通過多挣錢來使自己的肉體享受得更好,另外還要成為富豪,榜上有名,這樣名利、地位就都有了,完全超出了有衣有食這個範圍。人所付出的任何代價都是為了肉體的享受,都是没有意義的,都是虚空的,就像做夢一樣,最終得來的只是一場空。你看你今天吃一頓餃子,覺得挺香,過後琢磨琢磨,什麽也没得着,要是天天吃還有點膩,就不吃了,就得换换,吃點窩窩頭、米飯、烙餅,這樣一調節,肉體更健康,要是天天吃大魚大肉,肉體反倒不健康了,是吧。
有衣有食就當知足,這條路對不對?(對。)為什麽對?人一生活着的價值是不是為了吃穿?(不是。)如果一生活着的價值不是為了吃穿,不是為了肉體享受,那人從事的職業就應該達到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不應該超出這個範圍。達到有衣有食目的是為了什麽?為了肉體能正常地生存下去。生存的目的是為了什麽?不是為了享受肉體,也不是為了享受人生的過程,更不是為了享受人這一生都經歷的這些事,這些都是無關緊要的,那最重要的是什麽?應當做什麽事最有價值?(應該走信神追求真理的道路,然後盡上自己的本分。)你無論是什麽人,都是受造之物,受造之物就應該做受造之物該做的事,這就有價值。那受造之物做什麽事有價值呢?每一個受造之物,造物主在他身上都有托付的使命,都有他該完成的使命,神為每一個人制定了這一生的命運,一生的命運是什麽他就應該做什麽。你完成得好,最終你到神面前交賬的時候,神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説你這一生活得有價值、有收穫,你將神的話變成了你的生命,你就是個合格的受造之物了。但是,如果你這一生就是為了吃穿享樂活着、奮鬥、付出,最終到神面前的時候,神説,「交給你這一生的任務、給你的使命你完成多少?」你數算數算,這一輩子的精力、時間盡為吃穿玩樂忙碌,信神好像没做什麽事,本分没盡好,没有堅持到底,也没有盡上忠心,對于追求真理,雖然有那麽點追求的意願,但也没付什麽代價,没有任何收穫。最終一檢驗,神的話没變成你的生命,你還是一個老撒但,你看事、做事都是憑着人的觀念想象、憑着撒但敗壞性情,跟神還是完全敵對的,没有相合的地方,那你這人就報廢了,神不要了,從此你再也不是神的受造之物了,這是可悲的事啊!所以,無論從事什麽職業,只要合法,這都有神的安排、神的命定,但是不代表神支持、鼓勵你在從事的事業上多挣錢、飛黄騰達,神不贊成你這麽做,神也没要求你這麽做,神也從來不會通過你從事的職業把你推向世界,交給撒但,讓你任意地追求名利,而是讓你通過所從事的職業達到解决你的温飽,僅此而已。另外,在神的話裏,對于你的本分是什麽、你的使命是什麽、你該追求的是什麽、你該活出的是什麽,這些神都告訴你了,這是你一生要活出的價值與該走的道路。神説完之後,你明白了,你該怎麽做?如果你一周上三天班就够達到滿足温飽了,但剩下的幾天你還要加班,那你的本分就盡不上了。當有本分需要你配合的時候,你説,「我上班呢,在工作崗位上呢」,找你的時候你總是没時間。你什麽時候有時間?晚上八點以後,人也睏了,也累了、乏了,你有心也没有力了。一周六天你都在工作,什麽時候打電話聯繫你你都説没時間,只有星期日一天有時間,你還要陪家人、陪子女、做家務,還要自己充充電,放鬆放鬆,甚至有些人還要出去度個假,過點休閑時光,還要去消費、購物,有些人還要與同事拉拉關係,與領導、上級搞好關係。這是什麽信法啊?這徹底就是個不信派,還挂着名有什麽用?你别説自己是信神的,你跟信神的人没有關係,你不屬于教會,你充其量就是個教友,神家需要有人做點外面的事,你還能答應幫忙,但僅僅是不拒絶,能不能到崗、什麽時候能到崗不知道,到崗了以後能不能達到全時間、全心、全力,不知道,都是未知數。説不定什麽時候工作忙了,出差了,半個月、一個月都没見你的踪影,都聯繫不上。這就不是什麽真信的了,這是挂名的,應該把他的神話語書籍收回來,然後把他清除,還要跟他説,「你放不下工作,没時間聚會、盡本分,神家也不勉强你,咱們就此告别。什麽時候你能達到有衣有食就知足,能放弃自己對生活的高質量要求了,能拿出更多的時間來盡本分了,那什麽時候再正式接納你進來,算教會的人。如果達不到,總是業餘時間報個到,業餘時間幫幫忙,業餘時間跟弟兄姊妹搞搞關係、有點聯繫,這就不算是盡受造之物本分,更不算是正式信神」。咱們稱這種人什麽?(教友。)教友,教會的好朋友,「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可9:40)所以説,這類人就稱為教友。稱教友的人就是還在觀察階段,不是正式信神的人,不能算教會的人數,也不算是盡本分人員,充其量就是有待于觀察,能不能盡本分還不知道。但是,有些人家庭環境或者家庭條件不許可,必須一周工作幾天才能達到解决生計、解决養育子女的問題,那咱們也不强求,他如果能在工作剩餘的時間來盡本分,這就算是神家人員,算正式信神,因為他已經達到了有衣有食就當知足這個基本條件了。他有客觀難處,你如果不讓他工作,他一家老小就没有人撫養,就得喝西北風。你不讓他工作,誰養活他們?你養活啊?所以,教會帶領、負責人或者與他們有關的所有人,没有資格要求他們「放弃工作,不用管家裏人」,不應該這麽做,這叫强人所難,得給人活路。人不是活在真空裏,人也不是機器,人得生存,得維持生計。咱們之前也講了,你既然有子女、有家庭,那你作為家庭主力或者是家庭成員,就應該負擔起撫養家庭的責任,盡這個責任的原則就是達到温飽就好,就是這個原則。有些人他就是這個條件,没辦法,他把自己的家庭責任盡好了之後,他自行調整自己的時間來盡本分,神家允許、許可,不能强人所難。這是不是原則?(是。)任何人没有資格要求剛信神還没扎下根基的人必須辭掉工作,必須放弃家庭,必須離婚,必須不管子女,必須弃絶父母,没有這些必須。神話語要求人遵守的是真理原則,這個原則裏有各種情况,有各種條件,根據不同的情况、條件來按真理原則去要求、去衡量,這才是準確的。所以,在事業這事上,達到有衣有食就當知足這很重要,如果你看不透這一點,也可能會失掉你的本分,斷送你蒙拯救的機會。
末了這一段時間,也是一段特殊的時期,一方面,教會工作事務繁忙、繁雜,另一方面,面臨神國度福音擴展的當下,需要更多的人來付出時間與精力,盡上自己的一份力量,盡上自己的本分,來達到滿足神家各項工作的需求。所以,無論你從事什麽職業,如果你滿足了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外,你能够付出自己的時間與精力,來到神家盡上自己的本分,配合各項工作,這在神來看,一方面是求之不得的,另一方面也是特别寶貴的,是值得神紀念的,當然對人來説是值得這麽付出與花費的。因為你捨弃了肉體的享受,你得着的是無價的神話語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這在世界上是用任何東西都换不來的,用金錢、用什麽東西都换不來的無價之寶。那這個换不來的無價之寶,你通過付出精力與時間、通過自己的努力與追求得來了,這對你來説是偏得,也是幸運的,是吧。神的話語、真理作人的生命,這是無價之寶,這個無價之寶值得人獻出所有去换取。所以,在你從事的職業能達到讓你有衣有食的基礎上,你能付出代價、時間與精力來追求真理,你如果選擇了這條路,這是一件好事,值得慶幸,你不應該為此而感到沮喪、迷茫,你應該確定你所選擇的是對的。你失掉了升遷的機會、增加薪資獲得高收入的機會,失掉了更好地享受肉體生活的機會,或者失掉了享受富貴生活的機會,但是你抓住了蒙拯救的機會。你失去了那些,放下了那些,意味着你的選擇給你的蒙拯救帶來了希望、帶來了生機,你并没有失掉什麽。反之,如果你在有衣有食的基礎上額外地付出了更多的時間與精力,挣了更多的金錢,獲得了更多的物質享受,肉體得到了滿足,但是你却將你自己蒙拯救的希望親手斷送了,這對你來説無疑不是一件好事。你應該為此上火着急才對,應該調整自己的工作或者是生活態度、對肉體生活質量的要求,放下自己對肉體生活的一些不切合實際的欲望、打算、計劃,能够禱告神,來到神面前,立定心志選擇盡上自己的本分,將自己的全身心投入到神家的各項工作中,争取將來在神工作結束的那一天,在神檢驗各類人工程、檢驗各類人身量的時候,你是其中的一分子。當神大功告成的時候,當神的國度福音擴展全宇的時候,當這種喜人場面出現的時候,有你一份辛勞,有你一份付出,也有你一份代價。當神得着榮耀的時候,當神的工作擴展全宇的時候,當所有人在慶賀神的大功告成的時候,當這份喜悦出現的時候,你是與這份喜悦有關的那個人,你是能够分享這份喜悦的一分子,而不是在所有人都歡呼雀躍的時候你是哀哭切齒、捶胸搗背的那一個,是受懲罰、被神徹底厭弃淘汰的那一個。當然,更好一點的就是,當神的大功告成的時候你也有了神的話語作生命,你是一個蒙拯救的人,你是一個不再悖逆神、不再違背原則能與神相合的人。同時,你也會慶幸當初自己所放弃的一切,放弃的高薪,放弃的肉體享受,放弃的好的物質待遇、優越的生活環境,放弃的領導的賞識與提升、提拔,而不是後悔自己没有放弃被提拔的機會,後悔没有放弃自己加薪、發財的機會,自己享受豪華生活的機會。總之,人所從事職業的要求標準,也是人所該遵守的實行原則,就是這樣一句話:有衣有食就當知足。追求真理得着生命,這是人應當守住的,不應該為了滿足自己的肉體欲望與享受而放弃真理、放弃正道。這就是人在事業方面該守的第二條原則。
關于放下事業這個話題,今天講了兩條原則,這兩條原則是不是明白了?(明白了。)原則清楚了,接下來就是根據這些原則來衡量自己該怎麽實行,最終能守住原則的人就是遵行神道的人,守不住原則的人就是背離神道的人,就這麽簡單。守住原則了,你就得着真理了;守不住原則,你就失去真理了。得着真理就有了蒙拯救的希望,得不着真理就會失去蒙拯救的希望,就是這麽回事。好了,今天就交通到這兒吧。再見!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