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是所有信神之人義不容辭的本分

上次聚會講到合格的盡本分,達到合格的盡本分,這是神成全人四項基本條件當中的第一項,也是最基本的一項。上次對盡本分的定義以及各項原則作了一些交通,也舉了一些例子,交通了盡本分不合格的種種表現,讓神選民看清楚這些問題都是該糾正的、神對人這樣的盡本分是什麽態度。交通完這些,人大體了解了怎樣盡本分是合格的,盡本分該注意哪些,哪些事不能做,做哪些事能觸犯神性情、能導致滅亡。通過交通怎樣達到合格的盡本分,你們對這方面的真理在概念上是不是基本有點看見、有點認識了?在盡各項本分的時候,各類人應該遵守哪些原則、應該實行哪些真理,這些具體的細節你們清不清楚?(還不太清楚。)那就還需要講得更細,需要更具體地分類講什麽是合格的盡本分。

神家的工作主要分幾大類。神家所有的工作中最前沿的工作是傳福音工作,這項工作涉及的人數龐大,涉及的面也很廣,工作量也很大,這是第一類工作,是教會整體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項。在神的經營計劃中,擴展福音工作是第一項重要的工作,所以必須把它劃在第一類。那盡這項本分的這類人的職稱是什麽?傳福音人員。第二類,在教會内部工作中最重要的本分是什麽?(帶領工人。)對了,就是教會各級帶領工人,也包括各組的負責人、組長。這個本分是最重要的,他們擔任的都是重要工作,這是第二類。第三類,在福音擴展的工作中,哪些本分是比較重要的工作?(一些特殊本分。)對,盡各種特殊本分的人員,包括文字、翻譯、音樂、影視、美工、外事等等,這是第三類。第四類,主要是盡普通的本分,屬于後勤工作的本分,像接待、做飯、采買等等,就没必要分得太細了。第五類,因着家庭環境與身體狀况等原因只能業餘盡些本分的人。這些人也屬于是力所能及地盡本分,這是第五類。剩下的那些不盡本分的人就列在第六類裏了。這些人與盡本分没有關係,為什麽也要列一類呢?因他們也算教會的人數,所以把他們列在最後一類。如果他們聽講道多了,能明白真理了,主動要求盡本分,只要他們真心信神,不是素質太差的人,不是惡人,保證不攪擾,也應該允許他們盡本分,給他們悔改機會。剛才一共説了六類,教會中的人員基本都包括在其中了,剩下的就是初信的人。他們不是不盡本分,而是因為身量小、明白真理淺,什麽也做不了,即使有的人有點素質,但不明白真理、不懂原則,還是盡不了什麽本分。等他們信兩三年之後能盡上本分了,就可以列在各類盡本分的人員裏了。總之,這六類現在劃分清楚了。第一類,傳福音的人員;第二類,教會各級帶領工人;第三類,盡特殊本分的人員;第四類,盡一般本分的人員;第五類,業餘盡本分的人員;第六類,不盡本分的人員。按這個次序編排這幾個類别是根據什麽原則?是根據工作的性質、工作所需時間、工作量以及擔任工作的重要性來劃分的。以前講盡本分,基本上是講盡本分的各方面真理,是按照所有人應該遵守的真理原則來交通的,没有劃分類别,對于各類人應該遵守哪些原則、應該着重進入哪些真理,這些没作太細節的交通。接下來就把這方面真理交通完善,按照類别一類一類地講,這樣就清晰了。

我先交通傳福音人員該明白的真理。傳福音的人起碼應該明白、應該裝備的真理是什麽?你怎樣才能盡好這個本分?你必須得裝備一些傳福音的异象真理,掌握傳福音的原則。在掌握了傳福音的原則之後,你還應該裝備哪些真理才能解决人的觀念與問題?該怎樣對待考察真道的人?最關鍵得學會分辨,哪些人可傳、哪些人不可傳,首先得明白這個原則,如果傳了不該傳的人,不單是白費功夫,而且容易帶來隱患,這是必須明白的。另外,對可傳的人,也不是你説三言兩語,講點高深的道理人就能接受了,不是那麽容易的。也可能你説得口乾舌燥,你都没有耐心了,心裏都要放弃考察的人了,這種情况最需要具備什麽?(愛心、耐心。)得有愛心,得忍耐,要是一點兒愛心都没有,那就没有忍耐了。傳福音除了明白异象方面的真理之外,還需要有極大的愛心、極大的忍耐,這樣才能盡好傳福音的本分。對傳福音的本分怎麽定義?怎麽看待傳福音的本分?傳福音的人員與盡其他本分的人員有什麽不同?他們見證神的末世作工,見證神來了,有些人説他們是福音使者、是奉差遣、是天使降臨,能不能這麽定義?(不能。)那傳福音人員的使命是什麽?他們在人心裏的形象是什麽?是什麽角色?(傳道人。)傳道人、使者,還有什麽?(見證人。)一般人都會這麽定義,那這些定義到底準不準確?常見的説法就是「傳道人」「見證人」,「福音使者」這是比較高級一點的説法,這三種是常聽説的。不管人怎麽領會、怎麽定義盡這類本分的人員的職稱,都離不開「福音」這兩個字。那這三種説法哪種與這方面本分比較相關、比較貼切,是比較理性的稱呼?(傳道人。)多數人覺得傳道人這個稱呼比較貼切。那有没有人贊同見證人這個稱呼?(有。)那有没有人贊同福音使者這個稱呼?(没有。)幾乎没有人贊同福音使者這個稱呼。先説説傳道人這個稱呼是否合適。「傳」是指傳揚、傳播、傳遞、宣傳的意思,「道」是指什麽?(真道。)這麽説也算合適,「道」就是神作工、神拯救人的這個真道。傳道人就先這麽解釋、這麽定義。再説説見證人這個稱呼。見證人見證的是什麽?(神的末世作工。)見證神的末世作工,這麽説也不為錯。這兩個稱呼看起來還相對比較合適。福音使者呢?「福音」指什麽?就是神作工作、神拯救人還有神重歸的這個好消息、佳音。「使者」怎麽解釋?如果解釋「使者」這兩個字的話,應該是奉神差遣,神直接差派人去傳福音,或者神在某一個時期差派某一個人傳達神的話或重要信息,這叫使者。那傳福音的人都是扮演這樣的角色嗎?是作這樣的工作嗎?(不是。)那他們作的是什麽工作?(見證神的末世作工。)他們見證神的末世作工是不是從神那兒直接領受了這個使命?(不是。)那這個使命怎麽解釋?(受造之物的本分。)這是人的本分。無論神是否曾經囑咐你或者告訴你、托付你去傳揚神的新工作、去傳揚這個福音,你都有責任、有義務把這個福音告知給更多的人,傳遞、傳達給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知道這一消息,來到神面前,歸回到神的家中,這是人的本分、人的職責,談不上神差遣、差派。所以,「使者」這個詞用在這兒就不恰當了。那用這個詞是什麽性質?是假、大、空。「使者」這個詞太大,不合適。從舊約時代到現在,從神的經營工作開始到現在,基本上没有使者這樣的角色,就是説,在神拯救人類的整個經營計劃工作期間没有這樣的角色。普通的人怎麽能擔得起「使者」這兩個字呢?人擔不起這樣的工作。所以説,在人類中間没有這樣的角色,没有人能跟這兩個字挂上鈎或者是相關。人所認為的使者是奉神的差遣去做一件事或者去傳達一個信息,他跟神經營人類這個大的、宏觀的工作没有太大的關係。也就是説,在神的三步作工當中,使者這個角色基本上是没有的,以後不要再提這樣的詞,這樣説幼稚。人擔得起「福音使者」這個稱呼嗎?人擔不起,一方面,人是血肉之軀,另一方面,人是敗壞的人類。使者是什麽類别,你們知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還敢頂這個名,這就是冒充。可以絶對地説,使者跟人類没有關係,人類别跟「使者」這兩個字扯上關係,人類擔不起。福音使者、使者降臨、使者作工這類事基本上在舊約亞伯拉罕那個時期就已經告一段落,已經結束了,從神正式作拯救人類的工作開始,「使者」這個詞人類就不應該再沿用。為什麽不應該再沿用?(人擔不起。)不是人能不能擔得起的事,而是這跟敗壞的人類無關,在敗壞的人類中間没有這樣的角色,也没有這個稱呼。再説「傳道人」這個詞。如果比較客觀、準確、深刻地定義「道」這個字的話,那「道」到底是什麽?(神的話。)這是比較籠統的説法,具體地説,是不是僅僅指神這次作工作的一個福音、一個訊息?(不是。)那傳福音人員傳揚的到底是什麽?傳福音人員所作的工作與「道」有多大關係?他們在所盡的本分範圍内到底作了哪些工作?他們僅僅是把末世神已經來了,作了什麽工作,還有神的話、神的心意這些基本的信息告訴給福音對象,讓人聽到、接受,然後歸回到神面前而已。他們把人帶到神面前之後,人的傳福音的職責就盡到了。那他們告訴給人的這些信息裏面有没有「道」的一點内涵?「信息」與「福音」這兩者基本上是等同的,那跟「道」有没有關係?(没有。)為什麽没有關係呢?「道」到底指什麽説的?用一個最簡單的詞解釋就是道路,「道路」就概括了對「道」的定義,這就比較具體了。更具體地説,「道」就是神所發表的拯救人類,能使人類脱離撒但敗壞性情、脱離撒但捆綁、脱離黑暗權勢的所有的話語。這麽説是不是準確、具體了?那現在來看,用「傳道人」這個詞來定義盡傳福音本分人員合不合適?(不合適。)傳道人的本分比傳福音大多了,是認識神、見證神的人才能擔得起的名稱,一般傳福音的人能擔得起傳道人的工作嗎?絶對不能。傳福音只是傳揚好消息,簡單地見證神的作工,他們根本擔不起傳道人的工作,也够不上傳道人所盡的本分,所以不能説他們是傳道人。傳道人這個稱呼比較高一點,傳福音的人還够不上這個稱呼,用這個名稱不够貼切。現在只剩下「見證人」這個説法了。見證人見證的是什麽?(神的末世作工。)傳揚、見證神的末世作工,這麽説够不够貼切?如果準確定義見證人的話,應該是神的見證人,而不是福音見證人。如果稱這些傳福音的人是神的見證人,他們能見證神嗎?(不能。)那這個「見證」在這裏怎麽解釋?如果細追究的話,「見證」這個詞用在這兒也不算合適,因為傳福音的人僅僅是把神的發聲説話傳揚給所有渴慕神話的人,告訴給那些迎接神顯現的人,還够不上「見證」兩個字的真正意義。為什麽説不是見證呢?見證就涉及到他所交通的、所傳揚的讓人能够對神有認識,能把人帶到神面前。現在他們僅僅是把人帶到了教會中,帶到了神在地上的工作場地中,他們并没有作見證神的性情、見證神的所有所是、見證神的作工這樣的工作。那見證人這個稱呼對于他們來説合不合適?準確地説,也不太合適,不貼切。現在對福音使者、傳道人、見證人這三個詞經過追究、推敲,用在傳福音人員身上都不合適。無論這些詞是從宗教來的還是神家人員常使用的,這些稱呼都不合適,都不貼切。那現在就涉及到一個問題,稱呼重不重要?(重要。)重要嗎?比如,你原來叫張三,現在又叫李四,你變了嗎?你不還是你嗎?所以説,什麽稱呼不重要。不重要為什麽還解剖這幾個詞呢?就是讓人能够準確地看待傳福音這個本分,準確地定位這個本分到底是怎麽回事,知道自己應該怎麽盡好這個本分、怎麽對待這個本分,必須先定好自己在這個本分中的位置,這是很重要的。所以,這個稱呼也得準確一些。

剛才粗略地解剖了一下對盡傳福音本分人員的幾個稱呼、説法,見證人、傳道人、福音使者這幾個稱呼、定義都不準確。為什麽不準確呢?就是因為他們根本就没作與這些名稱相符的實質性的工作。他們不是在見證神的作為、見證神的作工、見證神的實質,他們没作這樣的工作,盡的也不是這樣的本分,所以見證人這個稱呼對他們來説名不副實。傳道人這個稱呼同樣也是這個性質,福音使者就更不用説了,這個稱呼太空了,根本就是没影兒的事,那是人自己給自己戴高帽。使者這個稱呼是怎麽來的?是不是人類狂妄性情膨脹所産生出來的?(是。)這就是想給自己戴高帽。這幾個比較實質性的,與這類本分外表似乎相關的稱呼都不合適,其他的就更不合適、更不恰當了,咱們就不再一一列舉、解剖了。既然這幾個稱呼都不合適,那咱們再看看盡傳福音本分的這一類人員他們盡的本分的實質到底是什麽。宗教裏把傳福音得人叫什麽?(結果子。)他們得一個人就説結一個果子,他們見面交談的話都是説自己在哪個地方傳福音,結了多少果子,就互相攀比誰結的果子多,結的是什麽果子。他們為什麽能比這個呢?他們表面上比的是結果子的數量,實質上比的是什麽?是功勞,還有進天國的資本。他們能這樣攀比,他們把傳福音這個工作當成本分了嗎?他們為什麽把結果子看得這麽重要?他們認為這跟上天堂、得福、得賞賜有關係,如果跟這些無關,他們見面會比這個嗎?他們就該比别的了,什麽關係到得賞賜、進天國他們就比什麽。傳福音得人、結果子這事就涉及上天堂、得賞賜了,這樣,人為了上天堂、為了能得賞賜,不厭其煩地比誰傳福音得的人多、誰結的果子多,然後就在心裏盤算怎麽能得更多的人、能結更多的果子,以便上天堂、得賞賜的資本更高、把握更大,各類人對待盡傳福音本分的態度就都顯明出來了。他們這種傳福音的態度、源頭是不是為了盡好受造之物的本分?(不是。)這是一種不對的觀點。他們不是為了盡好本分,不是為了完成神的托付,而是為了得賞賜,這種交易性的盡本分顯然不合乎真理,是違背真理的,是不合神心意的,是讓神厭憎的。他們無論結多少果子,與他們最後的歸宿都没有關係。他們把傳福音當成一種職業,當成一種得福、得賞賜的途徑、橋梁,他們這些人盡這個本分、接受這個托付的存心并不是為了完成神的托付,并不是為了盡好這個本分,僅僅就是為了得福、得賞賜。所以,對這些人而言,無論他們結了多少果子,他們既不是什麽見證人,也不是什麽傳道人,他們所作的這個工作也不是在盡本分,而是在為自己得福而勞碌、而效力。這裏面最嚴重的問題不單是他們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了得福、得賞賜,而是他們利用傳福音得人來跟神搞交易,來换取得賞賜、上天堂這個福氣,這個問題是不是很嚴重?這個問題的實質是什麽?這是變賣福音,把福音「賣」了來换取得福,這是不是有些跟神搞交易的性質?他們的這些存心、做法還有做這些事的性質就是這個實質。變賣福音换取賞賜,這似乎是宗教界那些所謂的「傳道人」的問題,那現在在神家中盡傳福音本分的人員與他們有没有共性的問題?(有。)這個共性的實質性問題是什麽?就是變賣福音换取神的滿意、認可,從而達到自己得福、有美好歸宿的目的。這個事如果這麽講的話可能有些人不服氣,但是很多人確實有這樣的表現。

在傳福音的人員中,很多人得了人之後就感覺自己能救人了,有功了,他們對所有接受福音的人常常這樣説話:「要不是我給你傳福音的話,你永遠信不了神,你能得着這個福音那就是偏得,是因着我有愛心。」人家接受之後,他就總惦記着問人家,「你得着福音是誰傳給你的?」人家琢磨琢磨,「是你傳的不假,但這是聖靈作工啊,我不能説是你的功勞」,人家就不想説。他看人家不説就生氣,就接着問。他總這樣問是什麽意思?就是邀功。還有些傳福音的人傳過來一個人,到這個人符合進入教會的條件時,他不交給教會,有的是傳幾個人不交,有的是傳二三十個人可以成立一處教會了,他也不交。為什麽不交給教會呢?他説:「這些人現在根基還不太穩固,等他們根基穩固了、不疑惑了、不容易被迷惑走了再交給教會。」過了半年,這些人有點根基了,符合進入教會的原則了,他還是不交,他想自己帶着這些人。這是什麽意思?要是没利可圖,他能甘願帶這些人嗎?他圖的利是什麽?就是從這些人身上牟取利益,得着好處,如果把這些人交給教會,這些利他就得不着了。所以,對這個問題得有分辨。就像宗教界很多牧師長老明知真道也不接受,還不讓信徒接受,其實就是為了名和利,若是信徒接受了真道,他們就不能吃教了。這些傳福音人員害怕福音對象一旦加入教會就把他忘了,這樣他就没法吃教了,所以他就不交。什麽時候交呢?等這些人都聽他的、都順服他了,才交給教會。這些人進入教會後,有些人性不錯、領受純正、喜愛真理的人總聽講道明白一些真理了,對他有分辨了,説「那人好像是敵基督,像保羅啊」,再跟他見面時就不搭理他了。人家不搭理他,他就發火了,「你没良心!要不是我給你傳福音,你能信神嗎?你能得着真道嗎?現在你有别人帶領就不認我這個娘了?」還給人當上娘了,説這話的人有理智嗎?(没有。)能説這話的肯定不是好東西。為什麽這麽説呢?他傳揚神的福音,得來的人是誰的?(是神的。)雖然他傳福音下了功夫,但是得的人不是他的,而是神的。那些接受福音的人是要跟隨神,不是信他,但他不讓這些人加入教會來跟隨神,而是想把這些人控制在自己手裏,讓這些人跟從他,這不是在傳福音的路上打劫嗎?他攔阻人來到神面前,讓人都要通過他再來到神面前,通過他來傳達一切,他是不是要吃教啊?是不是要控制這些人啊?(是。)這是什麽行為?純屬撒但的行為!就是敵基督顯形了,想控制教會、控制神選民。這類人在各地教會中都有,性質嚴重的手下控制着幾十人甚至上百人,性質輕的傳三五個人就總讓人對他感恩戴德,見了那些人的面就總翻舊賬,總提人家剛信時的事。他總提這些是什麽意思?就是讓他們不要忘了他的恩,不要忘了他們能進到神家是他給傳的福音,他有功勞。他提這事是有目的的,一旦目的達不到,他就該駡人了。第一句話駡什麽?(没良心。)他説這話有没有理智?(没有。)為什麽説没理智呢?(他站錯位置了,傳福音這是他的本分,是他應該做的,但是他把人傳過來之後就覺得是他的功勞,没覺得是自己的本分。)總認為把福音傳給人是自己的功勞,這就錯了,一方面是他站錯位置了,是神在拯救人,人只是配合,神不作工人能做什麽?另外,他把福音傳給人那不是他的功勞,他没有什麽功勞,那是人的本分。神要得着人,他只不過是有點配合,要拯救人、要得着人是神的事,跟他無關,他做不了這事。他傳福音只不過是作了一個傳遞的工作,只是把神的末世福音傳給人,對人談不上有什麽恩,所以人家不搭理他也談不上是没良心。在盡傳福音本分的過程中是不是常常出現這些事?你們有没有流露過這些敗壞?(流露過。)流露得嚴不嚴重?有没有到駡人的地步?有没有達到恨人的地步?有没有達到想咒詛人、想控制人的地步?你傳了誰就想霸占誰、控制誰,想把人據為己有,不交給神,你傳了誰,誰就成你的孝子賢孫了,你們有没有這種思想?許多人都把傳福音看成是結果子,傳了誰誰就是他的果子,就成了他的跟班,就得對他唯命是從,把他當神、當主子,有没有這種思想?即便没到這個明顯的地步,但也有這方面的敗壞性情。這是什麽原因?基本上還是那兩點:一方面是人没站對自己的位置,不知道自己是誰;另外,也没有把傳福音當成自己的本分。你如果把傳福音當成本分,你無論怎麽做,無論傳多少人、得多少人,這是盡受造之物的本分,是自己該盡的責任、義務,没有什麽功勞可言,你這樣領會就符合真理了。那有些傳福音的人為什麽能把傳過來的人控制在自己手中、據為己有呢?就是因為他們的本性太狂妄自是,没有絲毫理智,另外也是因為不明白真理,没有解决這方面的敗壞性情,所以就能做出那些愚蠢、狂妄、野蠻的事來,讓人噁心,讓神厭憎。

人做點事,有點資本、有點功勞就想顯露,就想控制人,就想拿這個作交易换取賞賜、换取好的歸宿,甚至有的人拿神的福音作交换。作哪些交换呢?比如,他到一個福音對象家,看這家挺窮,傳進來後好像也撈不着什麽好處,就對人家不感興趣,甚至加以歧視,總看人家不順眼,就跟帶領説「那人是不會信的,即使信了,他也得不着真理」,找個藉口就不傳了。没過多長時間,另一個人再去傳,人家接受了,你怎麽解釋?你怎麽能説人家不會信呢?你怎麽那麽武斷?他信或不信,你不傳怎麽能知道呢?你不知道。你為什麽没得着這個人呀?就是因為你對這個人有成見,瞧不起,没有盡上愛心,結果就没得着他。你這樣盡本分就是失職,你根本没盡到愛心、責任,這在神那兒是記功還是記過?(記過。)這絶對是過犯。這個過犯是因為什麽造成的?是不是因為你没有從人家那兒得到好處的原因?你看見傳他無利可圖,就對他反感,就報復人家,就不想讓人得着救恩,然後就找各種理由、藉口推托不傳,這是嚴重的失職,也是嚴重的過犯!没利可圖就不給人傳福音,這是什麽態度?這是不是一種典型的變賣福音的表現?(是。)怎麽變賣的?你們説説這個細節、過程。(他是根據自己能不能得利來衡量到底要不要把福音傳給人,相當于他是把神的福音當成商品去出售,獲取自己想要得到的利益。看到得不着利,他就不給人傳福音了。)他把神的福音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産,看誰家有錢、有勢力,吃得好、穿得好,他心想,「我要是給他傳福音,以後我在他家住,我也能吃好的、穿好的」,就下定决心給那人傳福音。這是什麽行為?這是典型的變賣福音。他把神的福音、把神作新工作的喜訊當成商品,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産,到處招摇撞騙换取個人的利益、换取個人所需,這是不是盡本分?這叫做生意,靠販賣福音得利。販賣,就是通過交易的方式把自己有的東西售出去,然後换取自己所要的錢財或者物質。那他們是怎麽販賣福音的呢?是根據能否從福音對象身上得到好處,意思是,「對我有利的我就給你傳,一點利撈不着我就找個藉口不給你傳了,這是交易没有成功」。為什麽交易没成功呢?因為他從中牟取不着利益,所以就没成功。這類人叫什麽?這叫「江湖騙子」,就是没有真材實料,到處招摇撞騙,靠賣嘴挣錢獲利。這樣傳福音是盡本分嗎?純屬是作惡,他們所做的與盡本分無關,因為他們没把傳福音當成本分,没當成自己的職責、義務,没當成神的托付,而是當成一種工作、一種職業來换取自己的所需,滿足自己的利益,滿足自己的要求。甚至有的人到了一些富裕的地方傳福音,在那裏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就不願意走了,就開始在福音對象面前哭窮,「你看你們這兒神恩待、神祝福啊,家家户户都能開上車,都能住上小洋樓,你們穿得也好,頓頓還都有肉吃,我們那地方不行」。福音對象聽了之後就説,「你們那地方窮,就常來我們這裏住吧」,然後給他一些東西。這就是變相地索取,勒索錢財、物質。他們勒索的根據是什麽?「我們把神的福音白白傳給你們了,我們完成神的托付了,你們得這麽大福氣,應該還報神的愛,對我們有點施捨,這不是應當的嗎?」他們就這樣用各種方式變相地、直接或間接地勒索物質、錢財。這些人利用傳福音的機會牟取個人的利益,第一種表現是變賣福音,這個性質是最嚴重的,其次就是變相地勒索。所以,在盡傳福音本分這個隊伍中,有些人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不知不覺腰包就鼓起來了,生活富裕了。有些人説:「生活富裕不是好事嗎?這不是神祝福嗎?」這是胡説!你靠着個人的詭計、手段勒索、騙取東西,還説是神祝福,這是什麽性質的話?這是褻瀆神。這不是神祝福,神不這樣祝福人。那人為什麽會産生這種認識呢?這是人的野心、人貪婪的撒但本性造成的。

傳福音的人都受過許多苦,有時受到宗教人的迫害、圍攻,甚至被交于撒但政權,稍不謹慎還容易被大紅龍抓捕,但喜愛真理的人就能正確對待,不喜愛真理的人受點苦就常常發怨言。有的傳福音人員説過這樣的話:「我給一個人傳福音,説了那麽多話,他一杯水都不給我喝,我都不想給他傳了。」人家没給他倒水喝這是不是問題?這個傳福音人員説的這句話裏就隱藏着一種性情,言外之意就是傳福音得有享受、得有利可圖才值得,如果受苦或者連水都喝不上就不值得了,這裏面就有索取、交换的意思。傳福音如果總帶有交易的性質,這是真心為神花費嗎?他盡本分連這點苦都受不了,一點小事都能導致他消極,這能達到合格的盡本分嗎?他還説:「不光是没給倒水,到中午的時候連飯都不給吃。」人家没留他吃飯,這算不算問題?為什麽他傳了幾年福音總注重人接待如何,給他吃什麽、喝什麽,給他什麽禮品?難道他不知道怎麽對待考察真道的人嗎?這就是人品有問題。他對人有一點愛心嗎?另外,傳福音該受哪方面的苦,該怎樣實行真理,他怎麽到現在還不明白呢?怎麽一點兒都實行不出來呢?給人傳福音,人不給倒水、不給飯吃,這算不算問題?這不算問題。我們給人傳福音這屬于盡義務,是本分,没有任何附加條件,人家没有義務給你吃喝、伺候你或者對你陪笑,或者你説什麽人家都得聽,還得順服你,人家没有那個義務。你若能這麽認為,這就客觀、有理性了,就能正確對待這些事了。那應該怎麽對待考察真道的人呢?他只要符合神家規定的傳福音原則,咱們就有義務給他傳福音,即便他現在態度不好、不接受,咱們也得忍耐。忍耐到什麽時候、什麽程度呢?他拒絶你,不許你進門,怎麽商量都不行,打電話也不行,讓别人去約也不行,人家不搭理你,這就没法傳了,到這個時候你的責任才算盡到了,這就叫盡本分。但凡有一點兒希望,你都應該想方設法、竭盡全力給他讀神的話、見證神的作工。比如,你跟一個人接觸了兩三年,多次給他傳福音見證神他也没有要接受的意思,但是這個人領受還挺好,確實屬于傳福音的對象,你該怎麽辦?首先,絶不能放弃他,還要保持正常來往,繼續給他讀神的話、見證神的作工,别放弃,忍耐到底,不知哪天他就醒悟過來了,就該考察真道了。所以,傳福音實行忍耐堅持到底是很重要的。為什麽這麽做呢?因為這是受造之物的本分。你既然跟他接觸了,你就有義務、有責任把神的福音傳給他。他從聽見神的話、聽見福音到回轉過來,中間是有許多過程的,是需要時間的,這個期間就需要你忍耐、等候,直到他回轉的日子把他帶到神面前,帶回到神家中,這是你的義務。什麽叫義務?就是不能推托的、義不容辭的責任。就像母親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孩子無論怎麽不聽話、怎麽調皮搗蛋,或者是生病不吃飯,母親的義務是什麽?她知道你是她的孩子,她就一個心眼兒地疼你、愛你、呵護你,不管你承認她是你的母親也好,不承認她是你的母親也好,也不管你怎麽對待她,她都要守護在你的身邊,一時一刻都不離開你,一直等到你相信她是你的母親,回到母親的懷抱。她就一直這樣守護你、呵護你,這就叫責任,這就叫義不容辭。如果傳福音人員能這樣實行,對人有這樣一種愛心,這就守住傳福音的原則了,就完全能够達到果效了。如果總講自己的理,總講自己的條件,就没法傳福音了,就不是盡本分了。有的人傳福音總挑剔福音對象問題多、難處多、素質差,就不願意受苦付代價將其得着,但如果自己的父母、親人難處多、素質差,他就能憑愛心對待,這是不是對待人不公平啊?這樣的人有没有愛心?是不是體貼神心意的人?絶對不是。傳福音總在客觀條件上找原因、找理由,或者看誰都不順眼、誰都不如自己,總覺得没有人可傳,最後一個人也没傳過來,這樣傳福音有原則嗎?他根本不考慮神的心意、神的要求。凡是能够承認神的話是真理的,凡是能够接受真理的,都是可傳的對象,除非是明顯的惡人、謬種才不可以傳。如果人真能體貼神的心意,盡本分、對待人就有原則了。不管考察的人存在什麽問題或流露多少敗壞性情,只要他能承認真理、接受真理,就應該不厭其煩地給他讀神的話、給他見證神的作工,這就是傳福音必須遵守的原則。

聽説有些傳福音的人一點愛心都没有,對待考察之人的觀念與問題,交通多次人也不明白,還是翻來覆去地提,他就忍耐不住,開始教訓這些人,「你們的問題太多,怎麽交通真理也不明白,你們素質太差,没有領受能力,你們得不着真理生命,都是效力的」。有些人聽見這話就難以忍受,就得消極一陣子。人跟人不一樣,有些人在考察真道的時候看見神的話都是真理,即使有些觀念、問題隨着讀神的話就解决了,他就這麽單純,容易接受真理,自己看神的話、尋求考察,再有人給交通交通,就願意接受真道加入教會了。但有些人問題就特别多,各方面都得考察清楚了,只要有一點没考察清楚他都不接受,他做什麽事都是小心翼翼的。對待這樣的人,有些傳福音人員就没有一點愛心,他們是什麽態度?「你愛信不信!神家少你一個不少,多你一個不多,你不信就走!你哪來那麽多問題?這些都給你解答過了。」其實,傳福音人員對福音對象提出的問題并没有解答清楚,交通真理也不透亮,没有把人家心裏的疑惑徹底解除,就想要求人家放弃觀念盡快接受,這是不是强人所難哪?人家説實話,説没有明白,那你就應該針對他的問題、觀念給他讀幾段神的話,然後交通真理讓人明白。有些福音對象就喜歡刨根問底,他想把每件事都弄清楚,他不是難為你,不是鷄蛋裏挑骨頭,他就是愛較真。遇到這樣愛較真的人,有的傳福音人員答對不了,覺得自己出醜了,他就不願意給人交通了,説,「我傳福音這麽多年,就没有見過這樣的刺兒頭!」他把這樣的人稱為刺兒頭。其實,他對哪方面真理都是一知半解,講點大道理、空話就讓人家當真理接受,這不是難為人嗎?人家不明白再細問,他就不願意了,説,「神的三步作工都給你講完了,講清楚了,説這麽多話你都聽不明白,你自己看神的話解决觀念吧。神的話在那兒擺着呢,你自己讀懂了就信,讀不懂就别信!」福音對象聽了就覺得,「要是再問下去,可能就没有蒙拯救的機會了,得不着福了。别問了,趕緊跟着信吧!」之後,他就堅持聚會,用心聽道,慢慢就明白一些真理了,觀念一點點解决了。不管他現在信得怎麽樣,總之,這樣傳福音合不合適?能不能説這個傳福音的人盡到責任了呢?(不能。)傳福音首先得盡到責任,要憑良心理智把你能做的、該做到的都做到。無論考察真道的人有什麽觀念、提什麽問題,你都要憑愛心解答,如果實在解答不了,你可以找幾段相關的神話語給人讀,也可以找相關的經歷見證視頻、相關的福音見證電影給人看,這樣完全能够達到果效,起碼你也盡到了責任,良心没有責備。如果你糊弄、應付過去,就容易耽誤事,就不容易得着人。給人傳福音得盡到責任,「責任」這兩個字怎麽理解?該怎樣把責任準確地落實到實處?就是你應該明白,你迎接到了主,經歷了神的末世作工,你就有義務把神的作工見證給渴慕神顯現的人。那怎麽把福音傳給他們呢?就是不管在網上還是在陸地,怎麽傳能得人、怎麽傳有果效就怎麽傳,不是你想什麽時候傳就什麽時候傳,不是你的心情好就傳、心情不好就不傳,也不是憑着你的喜好傳,看人下菜碟,你喜歡的人就給他傳、不喜歡的人就不給傳,而是按着神的要求、按照神家的原則傳,盡上受造之物的責任與本分,盡你所能地把你明白的真理,把神的話、神的作工見證給考察真道的人,這就盡上受造之物的責任與本分了。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人應該怎麽做?盡到責任,盡其所能,不惜一切代價。也可能你傳福音的時間短,經驗不足,口才不是太好,文化也不高,其實這些都不關鍵,最關鍵的是你選的神話合適,你交通的真理能打中要害,能解决問題,你的態度真誠,能感動人,不管你怎麽説,福音對象都願意聽你説話,尤其願意聽你説真實經歷的話、心裏話,能够讓福音對象喜歡你,願意跟你交往,願意跟你交通,願意聽你談見證,這就成功了。他把你當知心人對待了,你説什麽他都願意聽,交通哪方面真理他都覺得好,特别實際,都能接受,這樣你就容易得着他了。這是傳福音必須具備的智慧。如果不能憑愛心幫助人,不能做人的知心人,那樣傳福音得人就太費勁了。為什麽那些説話單純敞開、比較直爽、比較熱心腸的人傳福音果效特别好呢?就是因為人都喜歡這樣的人,都願意接觸這樣的人,願意交這樣的朋友。這樣的人如果明白真理,交通真理特别實際、透亮,能給人耐心地交通真理,解决人的各種問題、難處、困惑,使人心裏亮堂,得着極大的安慰,人心裏就喜歡他、信賴他,把他當知心人,他説什麽人都願意聽。如果總是站高位教訓人,把人當小孩、當學生,就容易讓人討厭、讓人反感。所以,傳福音該具備的智慧就是先給人一個好印象,讓人喜歡你的説話方式,聽完你説話能得着東西、得着益處,這樣你傳福音就順利、就亨通,就有果效,有的人即使没接受福音,他也能看出你是好人,願意跟你交往。傳福音的人就應該會與人交往,廣交朋友這條路不錯。另外,還有最重要的一條,不管給誰傳福音,你得先做許多功課,裝備真理、掌握原則,會分辨人,講究智慧方式,這些功課必須得堅持操練。首先得在交談中了解、掌握考察的人是什麽背景,在哪個派别裏,他主要存有哪些觀念,他的性格是内向還是外向,領受能力怎樣,還有他的人品如何,這是最關鍵的。只有掌握了福音對象的各方面情况,再傳福音果效就好多了,就知道怎麽對症下藥解决人的觀念、問題了,如果遇到惡人、無神論者、魔鬼的試探也能覺察、分辨出來,趕緊放弃。通過讀神的話,各種人都能顯明出來,惡人、無神論者聽了會反感,魔鬼不喜歡聽神的話,只有渴慕真理的人才會感興趣,會尋求真理、提出問題,這就確定是可傳的福音對象了,我們才能給他系統地交通真理。在交通真理的時候,就能完全掌握福音對象的素質怎樣、領受真理怎樣、人品怎樣,這樣我們就知道在哪些人身上下功夫了,知道該怎樣交通真理了,下多少功夫都不至徒勞。如果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不會了解、掌握對方的情形,不會對症下藥,那傳福音就不容易得人了,即使得幾個人也是碰巧。明白真理、能看透事的人傳福音就能少走彎路或不走彎路,該傳的傳,不該傳的不傳,看準了再傳,不做無用功,這樣盡本分效率高、徒勞少,果效還好。所以説,傳福音要想達到果效,必須得裝備真理,做足功課。如果遇到宗教裏有聖經知識的人,而你没讀過聖經,你該怎麽辦?你現裝備聖經的真理來不及了,那你就趕緊把他介紹給明白聖經的傳福音人員,誰明白聖經你就把他交給誰,這就合乎真理原則了。如果你瞎逞能硬給人傳,結果人家没接受,這就是你不負責任造成的。另外,你在業餘時間也得抽空裝備點聖經知識,傳福音一點聖經知識没有也不行,考察之人提出的問題有不少也涉及到聖經裏的話,你明白聖經就能用聖經的真理來解决問題了。不管福音對象有哪些觀念,你都能在聖經裏找到相應的章節與神的話來解决他的觀念,這樣才能達到果效。所以,傳福音也得明白些聖經知識。比如,舊約有哪些預言、新約有哪些章節是見證神再來和神末世作工的,你就得多看、多揣摩,記在心裏;另外,還得了解宗教人都是怎麽理解這些聖經章節的,揣摩怎麽交通能達到讓他們準確地、純正地理解,然後結合這些聖經章節引導他們明白神的末世作工。這是不是做功課?這就是做功課。你得了解考察真道的各類人都需要什麽,然後根據情况做一些功課,這才是盡其所能、盡到責任,這是你的責任。有的人説:「我才不那麽做呢,聖經我看幾遍就行了,不管給什麽人傳福音我都説那一套話,我傳福音的那些話固定不變了,就是這一套話,他愛信不信。他不信,他就得不着福,這賴不着我,反正我的責任盡到了。」這是盡到責任了嗎?考察的人是什麽情况,比如多大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况、喜好、性格、人性、家庭條件怎樣等等,這些你一概不知就去傳了,你什麽功課都没做,都没下功夫,這怎麽能叫盡到責任呢?這不是糊弄人嗎?這樣對待本分是應付糊弄、不負責任的態度,是敷衍的態度。你帶着這樣的態度去傳福音,最後没得着人,還説「他不信是他没福氣,再説了,他也不通靈,就算信了以後也得不着真理,没法蒙拯救!」這就是不負責任、推卸責任的話。明明是你功課没做好,明明是你没盡到責任,是你在本分上没盡到忠心,你還説出各種理由來搪塞,説推卸責任的話,這是什麽行為?這叫欺騙。為了推卸責任就論斷人、定規人,不負責任地亂説話,這叫狂妄自是、陰險惡毒,這也叫欺騙,這是在欺騙神。

神把傳福音的本分托付給你,你就應該恭敬、順服地接受神的托付,對每一個考察真道的人都應該努力地憑着愛心、憑着忍耐去對待,能吃苦耐勞,認真負責地把福音傳好,把真理交通清楚,達到能向神交賬,這是盡本分該有的態度。如果一個考察的人向你尋求真理,你置之不理,不能認真地跟他交通真理解决問題,還找理由説,「我現在没心情,不管他是什麽人物,多麽渴慕真理、渴慕神的顯現作工,這不關我的事。他能不能信不在乎我,聖靈要是不作,我做多少功課也没用,我才不下那功夫呢!反正我所明白的真理都説了,他能不能接受那是神的事,與我無關了」,這是什麽態度?這是不負責任的態度,是剛硬的態度。這樣傳福音的人是不是很多?這樣傳福音能達到合格嗎?能達到高舉神、見證神嗎?絲毫達不到。這樣傳福音只是效點力,根本談不上盡本分。那怎樣傳福音才能達到合格呢?就是不管什麽人來考察真道,你都能先做功課,裝備好真理,然後再憑着愛心、忍耐、包容、責任心去盡好這個本分,没有别的摻雜,做到仁至義盡,這樣傳福音就合格了。如果是環境不許可,或者是他自己不聽離開了,那就不是你的責任了,你該做的已經做到了,良心也没有責備,這就是已經盡到責任了。有的人雖然符合傳福音的原則,但是現在傳可能時機不太適宜,還不到神的時候,這就得暫先擱置。暫先擱置就是不給他傳了嗎?不是不傳了,而是等待合適的時機再傳。還有哪些人不用傳?比如,有的人説過方言,不是説過一兩天或一兩年,而是長期説,隨時隨地就能説,這樣的人是邪靈,就不能傳了。還有的人看外表像好人,但通過打聽、了解,發現他跟多人犯過淫亂,這樣的人若傳進來就很麻煩,容易給神選民帶來攪擾,絶對不能傳。還有些宗教牧師,接受真理太費勁,即使願意接受也有條件,必須得做帶領工人才行,這樣的人多數都是敵基督,按原則是不傳,除非他甘願傳福音效力,能傳進來很多人,這種情况就可以傳。如果人性太惡,看長相就知道是惡人,這類人絶對不會接受真理,永遠也不會悔改的,這樣的人即使進到教會也是開除的對象,就絶對不能傳了,傳這樣的人就等于把撒但魔鬼帶進教會了。還有一種情况,有些未成年人願意信神,但在海外一些民主國家,未成年人要參加教會生活、要盡本分必須經過他的監護人同意,這一條不要疏忽,得合理解决,要有智慧才行。在中國,只要父母一方領着未成年的孩子信神,這就完全可以。如果孩子成年了,也能領受真理,他要信神,但父母反對、限制,這種情况孩子撇下家庭,不受父母的轄制、攔阻來到教會裏信神、跟隨神,這是完全正當的,這跟彼得信神時的情况是一樣的。總之,不管什麽情况,只要客觀條件許可,不違背法律,都在允許傳福音的範圍,這就需要憑真理原則、憑智慧對待了。

傳福音怎麽做能達到合格的盡本分呢?首先,得能領會、明白傳福音方面的真理,明白真理了才有正確觀點,才知道怎麽解决錯誤的觀點、謬妄的觀點,才知道怎樣辦事、處理問題合乎真理原則,才會分辨違背真理原則的各種錯誤做法、敵基督的做法,自然就明白盡傳福音的本分該掌握哪些真理原則。那盡這個本分最主要得先明白什麽真理?得明白傳揚神作工的這個信息是每一個神選民的責任與義務,是神給每一個人的托付,這就是這個本分的來源。有些人説:「我不在福音隊,我有没有這個責任與義務啊?」都有,涉及這方面本分的真理對每一個人都有用。不知你們有没有留意到,在教會各類人員的分配中有這樣一個現象,有的人曾經做過帶領,後來因作不了實際工作被撤换了,撤换後因着没有什麽技能、特長,盡不了特殊本分,最後就安排到福音隊傳福音或者澆灌新人,或者盡一些普通的本分。如果在教會中哪一樣本分都盡不好,該怎麽處理啊?這樣的人就是廢物,就該淘汰了。所以説,你如果做教會帶領不稱職被撤换,你也没有什麽特殊的才幹、技能,那你就得準備去傳福音。如果你能傳福音,在福音隊能盡上你的本分,合格盡本分的真理與你就有關了。如果你連傳福音的本分都盡不上,合格盡本分的真理與你就無關了,在神家中,在神作工期間,盡本分這項工作與你就無關無份了。言外之意是什麽,你心裏應該清楚。你盡不上任何本分,你與神的作工還有什麽關係呢?所以,無論是盡哪一類本分的人員,最終如果能在自己的本分上一直堅守到底盡好本分,這當然最好。有些人説:「我不願意傳福音,因為傳福音總接觸陌生人,什麽壞人都有,他們什麽壞事都幹得出來,尤其宗教裏的人把傳揚神末世福音的人當仇敵對待,還能把傳福音的人交給撒但政權,比外邦人還惡,我受不了這苦,萬一他們把我打死、打殘或者交給大紅龍,我就徹底完了。」你既然受不了苦,身量這麽小,那你就應該把你現在的本職工作作好,這是明智的選擇。當然,你能盡各種本分又能傳福音這就更好了。傳福音不僅是福音隊這些人員的職責,而且是每一個人的職責。因為每個人都從神那兒聽到了神作新工作的這個福音、喜訊,所以每個人都有責任與義務去傳揚這一福音,讓更多的人聽到這一喜訊之後來到神的家中、來到神面前接受神的拯救,讓神的工作盡快地結束,這是神的托付,也是神的心意。

有的傳福音人員整天忙忙碌碌地傳福音,就這樣傳了幾年也没有得着一個人,這是怎麽回事?看他這麽忙碌,好像盡本分挺用心,那為什麽没得着人呢?傳福音這方面本分其實與其他本分需要明白的真理差不多,如果傳幾年福音一個人也没得着,這就説明這個人有問題。什麽問題呢?最主要的一個問題就是,他對傳福音的异象真理交通不清楚。為什麽交通不清楚呢?要不就是素質太差够不上,要不就是整天窮忙,没工夫讀神的話、揣摩真理,什麽真理也不明白,什麽觀念、邪説謬論都解决不了,這兩種情况如果都存在,能盡好傳福音的本分嗎?恐怕就很難得着人了,不管傳幾年福音也不會有什麽明顯果效。傳福音首先必須得明白异象方面的真理,不管人家提什麽問題,只要把真理交通透亮就能解决問題。如果對异象真理不明白,怎麽交通也説不清楚,那怎麽傳福音也不會有果效。如果你不明白真理,應該注重尋求真理、交通真理,如果多讀神的話,多聽道,多交通傳福音方面的真理,總在交通异象真理方面下功夫操練,達到真明白异象方面真理了,能解决宗教人最常見的那些觀念、問題,就能達到一些果效,不至于一點果效没有。所以説,不明白神作工异象方面的真理,這是傳福音没果效的一方面原因。另外,就是對考察真道的人提出的問題不掌握、不明白,看不透他心裏最大的問題在哪兒,主要是哪個問題攔阻他接受真道,這個問題確定不了就没法給人傳福音見證神了。你只操練講傳福音空洞理論不行,一旦考察的人提出問題了,你解答不了,只能隨便講點道理敷衍過去,這樣傳福音能把人得着嗎?肯定不能。很多時候,就是因為你没解答清楚考察之人的問題,他就不能很快接受真道,他覺得你信了這麽長時間對這些問題都解釋不清楚,他心裏就會懷疑這到底是不是真道,所以他就不敢信、不敢接受。這是不是真實情况?這是傳福音没果效的第二方面原因。想傳福音却不能解决實際問題,那就没法給人傳福音了,不明白真理怎麽解决人的問題啊?所以,要想傳福音達到果效,必須對考察之人所提的一切問題都下功夫尋求真理,徹底弄明白,這樣給人交通真理就能解决問題了。有些傳福音人員總找一些客觀理由,説「這些人難辦哪,一個比一個偏謬,都不接受真理,悖逆、剛硬,總持守宗教觀念」,他就不下功夫解决人的難處、問題,所以他傳一個失敗一個,傳兩個失敗兩個,没有一點愛心,不能持之以恒。你看他外表挺忙,其實他對每一個考察真道的人都没有下足功夫,他不是認真負責地對待人所提出的問題,去尋求真理解决,達到逐步地解决這些問題,最終得着這個人,而是得過且過,不管錯失多少人,仍然持守一套做法,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他把傳福音當成什麽了?當成玩樂,當成交際,他覺得今天接觸這樣的人挺熱鬧,明天接觸那樣的人挺新鮮,所以他總也得不着人。總得不着人他也没責備、没負擔,這樣傳福音能盡好本分嗎?這是不是應付糊弄欺騙神呢?一貫這樣傳福音的人就不是真實的盡本分了,因為他一點兒都没盡到責任,全是應付糊弄。傳福音得不着人還有什麽原因?你們再説説。(不按原則傳福音。)也有這種情况,傳福音只求數量,不按原則傳,很多時候也得不着人。還有一種情况,就是福音隊裏有些人好争奪福音對象,就認為誰傳的人多誰功勞就大,他們這麽争競,福音對象看見了就不得造就,産生觀念了,「你們信神的人還不合一,還有嫉妒紛争」,就不想信了,這就把人絆倒了。這是不是也是傳福音得不着人的一方面原因?(是。)有一些福音對象在社會上呆久了,他對各類人都防備,尤其是對陌生人,如果中間没有介紹人,剛認識時都會防備。比如,你剛接觸一個陌生人,你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肯定不會隨便告訴他,等你和他熟悉了,互相了解了,知道他對你不會有什麽惡意,你們成朋友了,這種情况下才可以告訴他。但有的傳福音人員就不能理解人,人家對他有點防備,他就説人家詭詐、邪惡,把人這種防備心理定罪了,把責任都推到了别人身上。那你對陌生人不也是防備嗎?你為什麽不定罪自己,反而認為自己這樣做是智慧呢?這樣對待人是不公平的。有的傳福音人員跟福音對象剛見面就詢問人家的個人信息,人家要是不説,他就不想給人家傳福音了,這是什麽性情?這是惡毒。一點小事没滿足他的要求,就賭氣不給人傳福音,這多卑鄙呀!那你為什麽要給人傳福音?這不是在盡本分嗎?你如果隨自己的喜好,這還是盡本分嗎?這不是純屬效力嗎?你該怎麽向神交賬呢?如果始終不悔改,就會被神定罪、淘汰,這就是自找没趣了。

我聽説這樣一件事,兩個福音隊的人接觸了同一個福音對象,之後他們就互相争,都説是自己先接觸到的。争這個有什麽用?這是不是無知啊?這事不能這麽做。那怎麽做合適?大家得在一起商量,别管是誰先接觸到的,既然接觸到了同一個人就一起傳,分工合作,原先準備兩個月把這個人傳過來,這次傳福音人員多,争取一個月就傳過來,然後大家再一起交通福音對象有哪些問題、難處,該尋求哪方面真理解决,兩隊之間該怎麽配搭,等等。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什麽?把這個人得着,把自己的本分盡到。大家同心合意,在一起交通,勁往一處使,聖靈就開啓、帶領。人在合一的情况下做一件事就容易,就有神的祝福、有神的引導。但是,你如果不這麽做,總跟人擰勁,總搞自己的經營,總跟人分得清清楚楚,傳福音只顧自己得人,你傳你的,我得我的,這樣能達到同心合意地盡好本分嗎?有時候人可以單獨盡本分,有時候就需要大家和諧配搭才能把教會的工作作好,如果都搞單獨行動,没有和諧配搭,結果把教會的工作搞砸了,誰能負這個責任?每個人都有責任,主要負責人他的責任就更大了。一旦把工作搞砸了,不但没盡好本分,還作了大惡,讓神厭憎、反感,這就麻煩了。如果被神定罪是惡人、是敵基督攪擾工作,這就更糟糕了,肯定被顯明淘汰,更得受懲罰。如果你把你的本分丢弃了,等于什麽?你在神的作工裏就没有份了,不是神的拯救對象,就屬于外邦人了,就失去活着的意義了。你今天活着是為了什麽?你在福音隊的價值是什麽?怎麽能體現你這個人的價值?你得脚踏實地把你的責任盡上,把你的本分盡好,能够向神保證,説,「我傳福音也得了一些人,已經盡上所能了,雖然我素質差,没有多少真理實際,但我已經竭盡全力了。我盡本分没撂挑子,也没鬧情緒,没有消極怠工,也没有藉着盡本分圖名圖利,而且在傳福音中也受了不少羞辱,忍受了宗教界的辱駡、驅逐,露宿街頭,雖然也有消極軟弱,但是我没有丢弃本分,還堅持一直傳福音,我感謝神對我的保守、帶領」,這是真實的盡到責任了。到有一天,你能够這樣問心無愧地來到神面前交賬,或許你接觸的福音對象挺多,得的人并不多,但是根據你的素質、根據你所做的,你都盡其所能了,就只能得這麽多人,那在神那兒對你是什麽評價?你盡的本分合格了,你盡力了,你的心盡到了。為了傳一個福音對象,你竭力裝備异象真理,還熟讀聖經有關章節,該背的背下來,背不下來的記在本上,傳福音時不管遇到什麽人提什麽問題都能給予解决,這樣傳福音的果效就越來越好,就能得着更多的人。為了傳福音得着更多的人,能盡好這個本分、盡上你的責任,你克服了自身的很多難處,包括自己的缺點、軟弱、消極情緒等等,這些你都克服了,也花了很多的時間。克服這些難處是不是盡好本分必須具備的?(是。)另外,為了讓考察真道的人能聽見神的聲音,明白、認識神的作工,能接受真道,你就得多明白真理,才能更好地見證神的作工。不管你交通真理深淺,都應該具備愛心、忍耐,不管聽道的人對你譏笑也好、辱駡也好,還是拒絶也好、不理解也好,你都能正確對待,耐心地給人交通真理,你為此下了很多功夫、付出了很多代價,這是盡到責任了,這樣盡本分就合格了。

有的傳福音人員遇到一個福音對象,這個人挺高傲,因為家庭比較富裕,社會地位高一些,傳福音的人到他跟前就總覺得低人一等,心裏不舒服。這個不舒服會不會影響你盡本分呢?如果影響到你,能導致你盡不好本分、盡不到責任,你這就不是盡本分;如果僅僅是影響到你的心情,使你不痛快、不舒服,但是你没放下你的本分,没忘掉你的責任與義務,最後你把這個工作作完了、作好了,這才是真實的盡本分。這是不是真理?(是。)這是真理,人就應該接受。這種情况是不是也能碰到?比如,有的福音對象看你是從農村來的就瞧不起你,還貶低你,你怎麽對待?你説:「我生在農村條件差,你生在城市生活優越,這是神的命定。不過生在哪裏神都恩待,咱們生活在這個時代,趕上神的末世作工,咱們都有福。」這話實在,不是高攀。他説:「那你也没有我們有福,我們享受今世和來世的,你們只能享受來世的,我們享受的比你們多。」你説:「這都是神恩待。」他不認識神的作工,有必要和他争執嗎?你不看重這些,你就不會和他争執,你自己心裏得有數,「我心裏有本分,肩上有擔子,我有使命與義務,我不跟他争執那些。到有一天他信了,回到神家中,等他聽道聽多了,明白一些真理了,他會對他今天的行為與做法感到耻辱。」你這麽想心裏就寬敞了,事實上也是這麽回事。如果你真把他得着了,他真追求真理,信了三五年後他就能認識到,當初那麽對待人不合適,没人性,不符合真理,以後他再見到你時還得跟你道歉。在傳福音的過程中,這種情况也會碰到不少。碰到這種情况,你們説我怎麽對待?我不怎麽搭理這些事,這不算什麽事。你認為這不算什麽事,那他説什麽你都無所謂,這就叫身量。如果你明白真理,你具備真理實際,有很多所謂的對人能造成傷害的説法或做法你就能看透,就能把它化解掉。但是,你如果看不透,你就會記一輩子,人的一個眼色、一句話、一個動作可能就會傷到你。傷到什麽程度?在你心裏留下烙印,看到富人,看到地位比你高的,曾經瞧不起你、打擊過你的那一類人,你就會害怕,就會膽怯。那怎麽能够不膽怯呢?你得看透他的實質,不管他是多大的人物,不管他是什麽身份、什麽地位,他就是個敗壞的人,没有什麽特别的,這樣你心裏就不受轄制了。在傳福音的工作中,肯定會遇到這些問題,這都是常見的問題。有的人不理解你或者歧視你,甚至旁敲側擊地説些難聽的話來諷刺你,還有的人會説你傳福音是為了挣錢、圖利,是為了找對象,遇到這類事你怎麽辦?你跟他争辯行不行?尤其有些福音對象家裏有點錢,你在他家吃頓飯還得看他的臉色,這種情况怎麽辦?你如果顧及臉面不吃他家的飯,你餓着肚子還能繼續傳福音嗎?這種情况你就該這麽琢磨:「今天能在他家吃飯,能給他傳福音,他能接待傳福音的人,這是他的福氣。」事實上就是這麽回事,這是他的福氣,他自己認識不到,但你心裏得清楚。在傳福音的過程中,常常會遇到這些諷刺、挖苦、譏笑、毁謗的話,甚至還能遇到一些危險的情况。比如,有些弟兄姊妹給人傳福音時被惡人舉報或者被劫持了,還有的人被報警了,交給政府了,有的人可能被抓坐監了,有的人甚至被打死了,這些情况都有。但是,知道這些事情後,我們就應該改變對待傳福音工作的態度嗎?(不應該。)傳福音這是每一個人的職責與義務,到任何時候,無論我們聽到了什麽,無論我們看到了什麽,無論我們遭受了怎樣的待遇,都得堅守傳福音這份責任,絶不能消極軟弱放弃這個本分。因為盡傳福音的本分不是一帆風順的,而是凶險太多。你們傳福音時面對的不是天使,不是外星人,也不是機器人,你們面對的都是邪惡、敗壞的人類,是活鬼,是畜生,都是生存在這個邪惡空間、邪惡世界裏的被撒但敗壞至深的抵擋神的人類。所以説,在傳福音的過程中,各種危險肯定是存在的,更何况是小小的毁謗、譏笑、不理解,這些就是司空見慣的事。如果你真把傳福音當成一種責任、當成一種義務,當成你的本分,那你就應該能正確對待,而且能正確處理這些事,不會因為這些事的存在而放弃你的責任與義務,或者改變你傳福音見證神這個初衷,到任何時候都不能放弃這一份責任,因為這是你的本分。這裏的本分應該怎麽理解?是人此生活着的價值、第一要務,就是傳揚神末世作工的這一喜訊,傳揚神作工的福音,這是人活着的價值。

今天交通盡傳福音本分方面的真理,你們有没有得着點東西?(有。)以前交通傳福音的真理都是注重打异象,就是專門交通异象方面的真理,没有像今天這樣針對許多細節的問題進行交通。因為多數人對异象真理的大框内容都知道一些,但對具體問題細節的實行路途、原則可能不太清楚,今天把這些具體問題都拿出來交通了。通過交通一些事例與人的表現,或者人臨到這些事的時候應該怎麽做是對的、怎麽做是不對的,人的觀點是什麽,人應該怎麽盡到這個責任、這個義務,通過交通這方方面面的話題,傳福音這方面的真理是不是就比較具體一些,落實到實處了?我相信你們聽完這方面的真理心裏都會亮堂許多,在傳福音的過程中臨到一些具體問題的時候,就會從這些話中得着益處,因為這些話都是實際的,都涉及真理原則,不是空洞的。在日常生活中,你們臨到涉及傳福音的這些事時活在一些不對的情形裏,或者在傳福音的工作中遇到一些問題的時候,你們會不會用這些真理來解决所面臨的問題?如果會解决,那今天的這些話就没有白講;如果還是不會,或者根本就是我行我素、獨斷專行,願意怎麽做就怎麽做,任性、任意妄為,不考慮本分、責任,那這些真理對你們來説就是空話,没起到作用。没起到作用,不是真理不能幫助你,不是真理對你没有益處,而是你根本不喜愛真理、不實行真理,你只把傳福音這個本分當成你的業餘愛好或者打發時間的一種消遣方式。如果你們用這種觀點來對待傳福音這個本分會怎麽樣?能不能達到合格的盡本分?(不能。)如果説達到合格的盡本分這可能有點遥遠,那我先問你們,如果用這種觀點對待傳福音這個本分,能不能達到滿足神的心意?(不能。)這個你們心裏應該是清楚的。你用這種觀點、用這樣的態度去對待這個本分,你自己心裏也覺得不踏實,也覺得你這種態度不是神所喜愛的,這樣做即便是得了一些人,在外表上看這也是善行,但是你盡本分的存心、動機是違背真理原則的,就像宗教人傳福音是為了得福跟神搞交易,這個存心、源頭就錯了。神看人盡本分是衡量人的存心、動機,神是察看人對待本分的態度、心態,神根據這些來作工潔净人的敗壞,拯救人脱離罪惡。所以,無論怎樣傳福音,都應該接受神的鑒察。無論你是哪一類人,你的素質怎麽樣,你曾經盡過什麽樣的本分,你是從哪一類本分轉到傳福音的行列中的,你都應該遵守傳福音的這些真理原則,都應該把傳福音當成本分、當成責任,把它擔起來。

有些帶領工人不會作實際工作,不會解决實際問題,就被撤换了,安排到福音隊傳福音。他逢人便説:「我是帶領工人,因為没作好工作被打發到福音隊傳福音了,神讓我傳福音可能就是要磨煉我一段時間,讓我裝備真理訓練我,所以我不用下功夫傳福音,隨便做做就行了,反正我是做帶領的料,等我身量長了,還得讓我當帶領,因為我素質好,不當帶領是屈才了,現在教會就缺帶領工人哪!」言外之意就是,神家没有他做帶領不行,讓他傳福音就是給他操練的機會,裝備真理,也是在培養訓練他作點基層的工作。所以,他對待傳福音這個本分就是臨時觀點,就是來鍍金、來消遣,長長見識而已。他認為,如果他傳福音達到果效了,明白真理了,能作點工作了,還得被提拔起來做帶領工人。他抱着這種心態盡傳福音的本分,能達到真實悔改嗎?這也没有反省認識自己,没有自知之明啊。這人是不是很麻煩?他對傳福音没有正確領受,他把自己看得太高了,真是没有自知之明啊!事實上是怎麽回事,他渾然不知。其實,就是因為他不是追求真理的人,也没有什麽領受能力,只是外表能説會道,愛操點心,好像有點素質,但做了帶領工人,他的人品、素質各方面都不合格,不够做帶領工人的標準、條件,就把他淘汰了。他不知道自己半斤八兩,還大言不慚、厚顔無耻地吹牛説大話。有些人雖然没這麽説,但心裏就是這麽定位的,他認為只有什麽也做不了的人才會被安排去傳福音。在他心裏,神家的所有本分都分高、中、低檔,他把傳福音這個本分當成神家所有本分當中最低賤的一項工作,就是誰犯錯了、誰盡本分不合格,就打發去傳福音,他是這麽領會這個本分的。那這個領會與把傳福音當成自己的責任、當成自己一生中應盡的義務是不是有區别?如果這麽領會,能不能盡好這個本分?(盡不好。)他錯在哪兒了?他把人一生當中該盡的最大的責任與義務——傳揚福音的工作當成是最低賤的活兒了,他没當成自己的責任與義務,没把它當成本分來領會。神家無論怎麽交通盡本分得有忠心、傳福音是本分中的一項,他都不這麽認為,在他心裏認為:神家的各級帶領工人、負責人那是上層,有絶對的權力,最終是要得大賞賜的,是要被神成全的;下面跟隨的人都是小兵,尤其傳福音人員總接觸教會外的人,在所有的工作中,他們的工作可能是最苦、最累的,這些人最終能不能被成全都不好説。他對傳福音這個本分這麽定位,這是不是他的錯誤之處?把傳福音這一神聖的責任與義務當成最低賤的活兒,按照三六九等劃分到最低級的活兒裏,這麽劃分的人有没有?他們看不起這個本分,也看不起盡這個本分的人,那他們盡這個本分的時候是帶着什麽觀點呢?(臨時觀點。)還有什麽?就是能得着人就得,得不着就算了,并不是把傳福音當成自己分内的工作盡其所能地把本分盡好。他們心裏看不起傳福音這個本分,那傳福音的果效又會如何?他們能不能為了盡好傳福音的本分而裝備各方面真理?能不能為了得着更多的人去背誦神話選段、聖經章節與熟悉各種經歷見證,來解决傳福音中的各種問題?(不能。)如果在傳福音時遇到領受偏謬、觀念較多的人出難題,他們會怎麽面對?(放弃。)這是一種態度。他們會不會埋怨神,説,「我傳福音為什麽碰到這麽一個謬妄的、不通靈的人呢?真是倒霉!」他對福音對象没有愛心,他希望神不要拯救這樣的人。在這事上,他不禱告神,也不尋求神的心意,更不能體貼神的心意,他選擇憑肉體的喜好來對待福音對象,碰到問題多的、觀念大的人就放弃,只選那些没觀念或觀念少的人傳福音,他任何代價都不想付。只要對虚榮臉面、名譽地位不利,只要不符合肉體的喜好,只要與肉體享受有衝突,他選擇什麽?選擇放弃,選擇逃避,選擇不盡這個責任,拒絶這個責任,同時心裏還暗暗地埋怨神,「這麽謬妄的人,觀念這麽多的人,為什麽讓我遇見?為什麽讓我受這個苦?丢了臉面、白費功夫還得不到人」,無形中心裏對神就充滿了怨氣。所以,他不願意接受傳福音這個本分,也不願意盡上傳福音的責任,他對待傳福音本分的態度就是這樣,那這個人就離被淘汰不遠了。

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有許多傳福音人員對待福音工作的態度還是敷衍、應付糊弄,一直没有改變,并没有用慎重、謹慎、敬畏神的態度去對待,而是覺得「反正現在閑着也是閑着,做什麽不是做呢,福音隊現在挺熱鬧,那我就參與其中吧」,然後就跟着傳福音。其實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所付出的很有限,僅僅是花了點時間、跑了點路,并没有真正的付出。他們傳福音總憑着肉體的喜好、憑着自己的觀念想象傳,絲毫不按真理原則。有許多人就喜歡傳富人、傳有錢的人,不願傳窮人;就喜歡傳長相好看的人,不喜歡長相一般的人;就喜歡傳能與他談得來的人,談不來的不傳;就喜歡傳觀念少的人,觀念太多的不傳;就喜歡傳容易傳的人,不用多説話人家就接受那才好呢,若説話太多、太累就不想傳。有的人在傳福音的過程中遇到一個人,對方家庭條件很好,有房、有車,父母有好工作,還是個獨生子,長相也不錯,她就琢磨要是嫁給他就能過上有錢人的生活,于是就想給這個人傳福音,覺得如果他能接受,那就太好了。有人攔阻她,説這個人不是尋求真理的人,不是可傳福音的人,她却説,「咱們多交通真理,説不定他也能接受呢,這麽好的人都不傳、都不拯救,那不是違背神的心意了嗎?」其實,她是有目的的,她哪是為了得着這個人讓他來到神面前,她是要把自己推銷給這個人。推銷了一番終于有成果了,她和對方搭上關係了。這是什麽問題?辦事總有自己的存心,違背了真理原則。最後,她用各種手段把那人「傳」過來了,還跟人家結婚了,她説:「我傳福音最大的成果就是找到這麽個知音,這得從神領受。婚姻都是神命定的,我能遇到這個對象,還能與他結婚,完全是出于神的安排,這就是神的恩待、祝福。」小家庭組成了,就過上幸福生活了,她還能不能傳福音了?(不能了。)一兩年以後,她高興的時候偶爾也能去傳福音,但多數時間都是過家庭生活,心靈裏越來越空虚,終于知道家庭生活無非就是鍋碗瓢盆、吃喝玩樂、吵吵鬧鬧那些事,她就覺得没什麽意思了,回過頭來琢磨琢磨,「還是信神有意思,再回去接着信,接着傳福音吧!」最後,她還冠冕堂皇地談自己的經歷,説:「人是神造的,就不能離開神,離開神就活不成,就像魚兒離開水就得死一樣,人要是離開神肯定就没活路了,所以就得回來,這是神呼召我。」這臉皮得多厚啊!回來後,人家還要求盡本分,説「不盡本分虚空啊,人就得盡本分」。不實行真理、不喜愛真理的人説的話都讓人噁心,還説離不開神,那你怎麽不問問神要不要你?你在盡本分的過程中找了個對象,然後撂下本分跑了,你怎麽不禱告神,問問神同不同意、神是什麽態度啊?你的責任有没有盡完?神所交給你的托付你有没有完成?你把神當神對待了嗎?你把本分當本分了嗎?都没有。在你那兒神是什麽?就是一個在路邊相識的哥們兒,打個招呼就算認識了,然後有利可圖就相處,没利可圖就拜拜了,到哪天有需要了就又想起來了,就是這麽一層關係。你把神當成這樣一個曾經相識的哥們兒,神會怎麽看你?神會怎麽對待你?你心裏難過了,日子過得虚空了,需要神了,你回過頭來要盡本分,神會隨隨便便把本分給你嗎?(不會。)為什麽?你不配!這類人在信神之後雖然能盡上本分,但是在本分還没盡完之前,他們跟神連一聲招呼都没打,就這樣弃絶了神,離弃了他們的工作崗位,離弃了他們的本職工作,這在神那兒怎麽看?這是什麽性質?(背叛。)背叛可不是小事,這是逃兵!逃兵是怎麽盡本分的?他們打着盡本分的旗號牟取私利,為個人的前途、生計而打算、計劃,違背了盡本分的初衷,最後在盡本分的中途逃跑了,做了逃兵。這樣的人就不是真心為神花費,而是帶着個人存心目的欺騙神,最後原形畢露了,這是不是背叛神的人?有些人説:「在神家不是來去自由嗎?」來去自由是不假,但進入神家是要經過審查的,離開神家這是自由的,没有人限制。但想重新回到神家可不是那麽隨便,必須得經過教會帶領工人層層審查把關,證實是真實悔改了才可以接納。這就是出去容易回來難哪。聽説有的人傳福音覺得太難、受苦太多就撂挑子逃跑了,這是什麽問題?這就是當逃兵了。在擴展福音工作期間什麽最重要?每一個傳福音人員,尤其是在重要崗位上負責的人,對神來説都是重要的角色。你擔任着擴展福音工作的重要角色,你不經神許可,擅自逃離崗位做了逃兵,這是最嚴重的過犯,這是不是屬于背叛神的行為?(是。)那按照你們的觀點,神應該怎麽對待做了逃兵的人?(擱置。)擱置就是不搭理了,你愛怎麽樣就怎麽樣吧。被擱置的人如果有悔改的心,也可能神看他悔改的態度不錯還要他,但是唯獨對在盡本分過程中做了逃兵的人,神不是這樣的態度,神怎麽對待?(神不拯救了,神厭弃他了。)完全準確。具體地説,盡重要本分的人都有神的托付,如果在盡本分的中途擅自逃離當了逃兵,無論這個人以前怎樣、以後怎樣,在神那兒這類人就屬于背叛神的人,就不再給盡本分的機會了。不再給機會是什麽意思?你若説,「我很懊悔,我虧欠神,當初不應該作出那樣的選擇,那時是鬼迷了心竅,現在我後悔了,求神再給我一次機會,能重新盡上本分,讓我有立功悔改的機會,好彌補我的過失」,神怎麽對待這事?神説没有機會了,神就再也不搭理你了。對待逃兵,神就是這樣的態度。對待有一般過犯的人,也可能神會説這是一時的過犯,或者是因為環境惡劣、因為身量幼小、因為不明白真理等原因,可能會給他悔改的機會,但唯獨對做了逃兵的人,神不會給第二次機會。有人説:「不會給第二次機會是什麽意思?難道他想盡本分就不讓盡了?」你可以盡本分,可以傳福音,還可以聽道、加入教會,教會不除你的名,但是在神那兒,不管你怎麽盡本分、怎麽悔改,你就是效力神都不需要、都不稱許,這就是神的態度。也可能有些人對這事不理解,説「神對待這種人為什麽這麽絶情、這麽絶對?」這事不需要人理解,這是神的性情,神就是這個態度,你愛怎麽想就怎麽想,神有權力這麽决定,有權力這麽作、這麽處理,人能怎麽樣?人還能抗議嗎?誰讓你當初不走正道,背叛神當逃兵?擴展福音的工作不是一個人就能完成的,得需要很多人,你不能盡本分神就選其他人。你不配合、不盡這個本分證明你瞎眼,證明你又渾又蠢,你不知道這是福,你没這個福氣,那你就滚開!你如果滚開了,一段時間又回來了,神還能不能要?不要,神不稀罕。唯獨對這類逃兵,神是這樣的態度。有的人説:「那我回來之後盡本分也有聖靈開啓呀!」當初你盡本分擅自逃離聖靈都没攔阻,如今你回來,聖靈還能開啓你?别自作多情了,神不會違背自己的意願作事,神對待任何一個人都是有原則的。這事告誡人什麽?得守住本分,守住陣地,把自己的責任完成。神對待這類逃兵的態度過不過分?(不過分。)為什麽説不過分?怎麽理解這個不過分?不管是盡什麽本分的人,在現在這個時期,每一個人所盡的每一項本分與神的命定有没有關係?太有關係了。如果從這一層來説,你能盡上這個本分,神是不是作了大量的工作?神從創世開始就預定好你這個人,你生在什麽時代、什麽年代,生在什麽樣的家庭,家庭對你的影響是什麽,神需要你盡什麽本分,讓你提前學了哪些知識,比如,你學了外語,你具備這個素質,具備這方面才幹,能勝任你的本分,神是作了很多預備工作的。神作這些預備工作是為了什麽?為了讓你出人頭地?為了讓你追求世界,為撒但效力?絶對不是!神是讓你在神家中、在神的福音擴展中、在神的經營計劃中獻上神所給你的那些東西。但是,如果你不能把神所給你的獻上,却為撒但效力,那神是什麽心情?神會怎麽處理?按神的性情,神應該怎麽處理?神就一脚把你踢開,不要你了。你忘恩負義,你不認祖歸宗,你不把神所給你的再獻給神,反倒獻給撒但,這是嚴重的背叛,神不要這樣的叛徒!

在神拯救人類的作工當中,每一個人所具備的素質都能够得上自己該盡的本分,再加上信神以後的經歷、認識,還有人明白的真理,這些都得用在盡本分上,這樣人才能在國度福音擴展的工作中盡上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這個微薄之力是什麽?就是人該盡的本分。神讓你明白真理,具備聰明智慧,目的就是為了讓你盡好自己的本分,這就是你這一生活着的價值、活着的意義。如果你没有活出這個價值與意義,就證明你信神什麽也没得着,你在神家就成了廢物。你活出的是撒但,活出的是肉體,那神還能要你嗎?你活着的價值與意義没有了,在神那兒看,你這個人在神家中就應該消失,永遠地消失,神不要了。另外,在神的經營工作擴展期間,所有跟隨神的人都在盡着各自的本分,都經歷了一次又一次大紅龍的鎮壓與殘酷迫害,跟隨神的路坎坷不平,都是异常艱難的,只要跟隨神兩三年以上都能體會得到。每一個人所盡的本分,不管是特定的也好,還是臨時安排的也好,都是出于神的主宰安排。雖然常常有人被抓捕,教會工作受到攪擾、破壞,盡本分人員明顯不足,尤其是素質好的、有專業特長的人只占少數,但因着神的帶領,因着神的大能、神的權柄,神家已經從最艱難的時期走過來了,一切工作都開始走向正軌了,這在人看是不可能的事,但在神那兒没有難成的事。從神顯現作工到現在,這三十年經歷了風風雨雨、各種患難,若没有神的帶領,没有神話語加給人信心、力量,没有人能走到今天,這是所有神選民都親身體會到的。神家的哪一項工作都不是順順利利的,都是白手起家、舉步維艱、困難重重,這是因為什麽?就是因為我們面對的不單是大紅龍政權瘋狂的鎮壓、迫害,還有整個宗教界、敗壞人類的歧視、毁謗與定罪,甚至是被整個時代弃絶與壓制,神的整個經營工作是在一個撒但掌權、撒但邪惡潮流充斥的環境、背景之下展開、運作的,很不容易,特别艱難。所以説,每一個能盡上本分的人對神來説都是一份安慰,都是難能可貴的,每一個人所能獻上的真心、忠心與代價,還有你對待本分真誠的態度、負責任的態度,以及你對待神托付順服的態度、你敬仰神的態度,對神來説神是珍惜的,神很看重這些。與之相反,當逃兵或者是拿本分當兒戲,種種這些背叛神的行為、做法、表現,神是極其厭憎的,因為這些人在神所安排好的各種環境、人事物中,他們充當了攔阻、拆毁、拖延、攪擾、影響神工作進度的角色。出于這個原因,對待逃兵還有背叛神的人,神是怎樣的感覺、怎樣的反應?神會有一種怎樣的心態?(痛恨。)只有厭憎、痛恨。有没有憐惜?没有,不會有憐惜了。有些人説:「神不是愛嗎?」神為什麽不愛這樣的人?這樣的人不值得愛,你要愛那也是糊塗愛,你要愛不代表神愛,你珍惜神不會珍惜,因為這樣的人身上没有值得珍惜的東西。所以,神對待這樣的人就是毅然决然地放弃,不給任何機會。這是不是合理的?這不但是合理的,主要這是神的一方面性情,這也是真理。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有些人絲毫不接受真理,總憑己意任意妄為,充當了福音擴展工作中的攔路虎、絆脚石,扮演了攪擾、打岔、破壞福音工作的反面角色,攔阻了福音工作的擴展,所以説,神對待這些人的態度是厭憎、痛恨,是淘汰,這正是神公義性情的顯明。有的人説:「這麽處理是不是有點過分啊?」没有什麽過分的,對這樣的魔鬼神就是厭憎,就是恨,神不會偽裝,神的性情是公義的,神的性情是分明的。神的公義性情裏最主要的兩方面是什麽?(廣施憐憫、深發怒氣。)這裏的重點是什麽?神深發怒氣在什麽人身上?抵擋神、弃絶真理、跟從撒但的人身上,就是决心跟從撒但的人神不要,叛徒、逃兵神不要。有些人説:「我是一時軟弱不想盡本分了,其實我不是要離開神,不是要回到世界、回到撒但陣營。」不管你是軟弱也好,還是想回世界也好,就是對待你這樣的軟弱,神也可能會根據情况給你憐憫、寬容,神是廣施憐憫。人活在敗壞性情中,在一些環境的影響之下難免有軟弱、有消極、有懈怠,神都鑒察,神會根據情况處理。你不是逃兵,神不會按逃兵對待你;你是軟弱,神肯定按你軟弱來對待你。你是一時的敗壞流露或者一時的軟弱、一時的迷失方向,神會開啓引導你、扶持你,神會按你身量幼小、不明白真理對待,因為這不是本性實質有問題。對待這樣的人,神為什麽不放弃呢?因為他們不是要弃絶神、弃絶真理,不是要跟隨撒但,乃是一時軟弱走不上去了,所以神給他們留機會。那對待這類一時軟弱盡不上本分但過後又回來盡本分的人該怎麽處理?可以接納,這與做逃兵的人性質不一樣,不要千篇一律、一刀切。有些人不是軟弱,他純屬就是逃兵,你就是把他接納進來,哪天遇到類似的事他還是當逃兵,他不是一次當逃兵,他永遠就是這麽個東西,所以對待這類人神就一脚給踢出去了,永遠别回來,這絲毫不過分。永遠别回來就是神拯救誰也不拯救他。如果説拯救隊伍當中少一個人,那神現補一個也行,就是不要這樣的人,永遠剪除,不要了。

還有一類人,他們在傳福音的過程中常常有一些攪擾、破壞福音工作的表現,但他們也作了一些工作,也得了一些人,這能不能算得上善行呢?咱們暫時先不定性他們是否有善行,先説這類人在傳福音的過程中常常攪擾、破壞福音工作的表現。比如,負責福音工作總與人争地位、争權力,或者常與人發生争執,對福音工作起到了攪擾、破壞的作用,這事在神那兒怎麽看?神是將他的功過相抵還是怎麽對待?(神會給他記過。)為什麽記過?雖然他傳了一些人,作了一些工作,有一些成果,但是他惡行不斷,雖然大錯没有,但小錯常犯。小錯常犯是什麽意思?就是不實行真理,還争奪名利地位,説話一點兒敬虔没有,從來不尋求真理原則,常常任意妄為、不受約束,没有一點兒變化,像外邦人一樣,給教會生活與神選民帶來了不利的影響,也絆倒了一些初信的人,這是不是惡行?(是。)具備這些惡行的人,他們雖然盡本分也出了許多力,但他們真盡到責任了嗎?真是在合格地盡本分嗎?神對這些人怎麽看呢?他們雖然作了一些工作,但還能肆無忌憚地作惡,那他們是不是在盡本分?(不是。)那他們為什麽能這麽肆無忌憚地作惡呢?一方面是因為敗壞性情導致的。另一方面,這些人抱着一種僥幸的心理,他覺得,「我傳福音立了很多功,像某某教會的上百人都是我傳的,這些人要是能蒙拯救的話,我的功勞得多大呀,那神不得紀念我啊?神就是看在這些人的份上也不能定我的罪。」這是不是高估自己了?他有敬畏神的心嗎?他這是真心為神花費嗎?他跟保羅一樣都是在追求得賞賜、得冠冕,他心裏没有神的地位,不認識神的性情,還敢跟神搞交易,就證明他一點兒真理實際都不具備。有一個人傳福音幾年,有了一些經驗,他傳福音受過許多苦,還坐過監,被判刑多年,出獄之後繼續傳福音,又傳了幾百人,其中還出了一些人才,還選出幾個帶領工人,他就認為自己的功勞太大了,以這些為資本到處宣揚,顯露自己、見證自己,説,「我曾經坐過八年監,我站住了見證,我曾經傳福音得了很多人,有些人還做了帶領工人,我在神家有功勞、有貢獻」。他無論到哪兒傳福音,都跟當地的帶領工人炫耀,還説,「你們必須得聽我的,就是你們的上層帶領跟我説話也得客氣點兒,誰若對我不客氣我就收拾誰!」這是不是惡霸?這類人如果不傳福音,不得這些人,他敢不敢這樣囂張?也敢。他能這樣囂張,就説明他本性裏就有這個東西,他的本性實質就是這個東西,狂妄得一點兒理智都没有,傳福音得了一些人,狂妄本性就膨脹了,就更囂張了。這類人到處宣揚自己的資本,到處邀功,還要挾各級帶領,要與各級帶領平起平坐,甚至還認為自己應該做上層帶領。根據這類人的行為表現,他們的本性到底是什麽東西,該是什麽樣的結局,我們都應該弄清楚。惡魔混進神家效點力就自動顯形了,誰修理對付他也不聽,還一個勁兒地與神家對抗,他們這樣做的性質是什麽?在神看就是作死,不把自己作死都不罷休,只有這麽説才貼切。「作死」這兩個字有點實際内容,什麽實際内容呢?人能盡本分本來是件好事,有的人天生就有些恩賜,這是有福的事,但如果不走正道就很麻煩。比如,有的人能説會道,見什麽人説什麽話,跟什麽人都能談得來,這也算是一種本事,這種本事與生俱來,先不説這是好事還是壞事,關鍵是看人的本性,看人是走正道還是走邪道了。在神擴展福音工作期間,你獻上了你的才能,也花費了不少心思,得了不少人,這本身不是壞事,你為福音工作添磚加瓦了,這值得神紀念。你如果默默無聞地把這個本分盡好了,弟兄姊妹看在眼裏也會尊重你,誰有不明白的地方也會向你尋求、討教。你如果有人性、追求真理,人也喜歡你,神也祝福你。但是,偏偏這個人不走正道,把神給的這點恩賜當成資本了,還到處宣揚自己曾經坐過監。其實,坐監也不算什麽事,在大紅龍國家因傳福音或者作教會工作被抓坐監的人有不少,這不算什麽資本,這是人該受的苦。人受完苦如果有見證的話,可以見證神的作為,見證在受迫害期間自己是怎麽依靠神戰勝撒但的,受了哪些苦,有了哪些收穫,這是正道。但是,他偏偏不走這個正道,非得到處宣揚,「我曾經坐監多少年,我受過多少苦,你們應該怎麽對待我,你們不這麽對待我那就是瞎眼、無知、没良心」。這是不是不走正道啊?本來坐監受苦没出賣、被判刑還站住了見證這是好事,在神那兒看是值得紀念的,但他偏偏不務正業,到處宣揚自己的功勞來博得人的尊敬、同情,甚至索取一些物質的東西,這就是在邀功。他在人那兒邀功的言外之意是什麽?他能到人那兒邀功,能不能到神這兒邀功?到人那兒邀功邀够了,地位、名利、臉面、肉體的享受都要來了,就該跟神要了,這不是保羅嗎?另外,他盡這個本分得了不少人,在神那兒看,他如果能在明白真理的基礎上繼續盡本分,繼續盡好這個責任,神還會繼續托付他傳福音。但是,他偏偏不這麽做,而是自認為有足够的功勞、足够的資格了,可以跟大家宣揚了,所以就什麽也不做了,開始邀功了,到處宣揚,到處擺資本、比功勞,炫耀自己傳福音得幾百人、幾千人,絲毫不將榮耀歸給神,絲毫不見證神的全能、神的智慧,這是不是作死呢?他信神不走正道,那他對聽道、聽交通是什麽態度?他認為,「我不用聽,我坐過監,也没當猶大,我有見證了。另外,我傳福音得的人比誰都多,我付的代價最多,什麽苦都受過了,草叢鑽過了,山洞住過了,没有我受不了的苦,没有我没去過的地方,你們誰能跟我比?所以,我聽什麽道也不用聽得太明白,因為聽道不就是為了實行嗎?我都行出來了,都活出來了,就是神道成的肉身也無非如此。」這跟哪類人説的話類似?(保羅。)這是活生生的保羅再現了。他還説:「你們就没有我這兩下子,要是有就不用聽那麽多道了,也不用每天捧着神的話又寫又抄又背的。你看我傳福音得了那麽多人,我什麽時候像你們那樣學習了?我不用,聖靈一作工什麽都有了。」這是不是挺愚蠢啊?狂妄得没邊兒了。他把接受神的作工、追求蒙拯救當成什麽了?當成兒戲了。他認為人有點好行為、作點工作,該跑的路跑完了,該打的仗打完了,最後就能得冠冕,如果神不給冠冕那就不是神。他跟宗教人是一樣的觀點。他還説:「現在我所有的苦都受了,所有的代價都付了,神所受的苦我也差不多都受了,我應該能得着神的賞賜。」這是不是保羅一類的人呢?他總是論資排輩,就差没説自己活着就是基督了,如果他真想當基督,這就麻煩了,這就是保羅第二了。人走上這條道路還有迴旋餘地嗎?没有了,這就是走上敵基督的絶路了。

有些人信神多年為什麽走上敵基督的道路了呢?這就是人的本性實質决定的。凡是惡人、没有良心理智的人,都是不喜愛真理的人,所以他們信神自然就會選擇走敵基督的道路。同樣都是信神,都讀神的話,都聽講道,為什麽有些人就能選擇走追求真理的路?為什麽有些人就能選擇走追求名利地位、追求得福的路?客觀環境都差不多,只是人性品質不一樣、個人喜好不一樣,所以選擇的道路也不一樣。神的羊聽神的聲音,末世神説了那麽多的話,神的話語發表了將近三十年,他都没聽懂,那他是不是神的羊?(不是。)不是神的羊,就不配稱為人了。不喜愛真理、不追求真理的人,他們都注重什麽?都追求什麽?應該容易看得出來,他們追求地位、追求得福的心特别强烈,怎麽交通真理也聽不進去,他們不但不接受真理,還能硬着頸項追求名利地位,不但没有自知之明,還總是比功勞,到處宣揚自己的資本,這樣的行為、做法是什麽性質?(作死。)對了,保羅就這樣作死了。人聽了這麽多年的道,還能像保羅一樣不知悔改,絲毫不明白真理,也絲毫不接受真理,這不就是作死嗎?剛開始不明白真理的時候,人的有些行為、做法是出于人意,有摻雜,或者也有些交易,有個人的存心、欲望,這些神不看,因為你不明白真理。在神的話没向人説得那麽明白的時候,神允許人有敗壞、有摻雜,也允許人有軟弱,允許人搞交易。但是,神的話説了許多,已經説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你還執意地認為你所持守的、你所行的是對的,而否認神所説的這些話,甚至對神所説的話不屑一顧、置之不理,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神對這樣的人是什麽態度?神怎樣看這樣的事?神會説你不喜愛真理、不喜愛正面事物,你就是個不信派。這樣的人不相信有真理,不相信神所説的這一切是真理、是人蒙拯救的道路,他不接受這個事實。雖然他没有否認神的這些話語,但也没有接受神的話語,從他的表現、流露就能看出他走的不是追求真理的道路。他走的是什麽道路呢?就是要靠着自己的資本、功勞跟神邀賞,走的就是保羅的道路。無論怎麽解剖保羅,他也不跟自己對號,怎麽解剖保羅,他也不回頭、不悔改,也不認識自己,他還認為自己做的都對,都合乎真理。不管神發表多少話,無論對這類人怎麽解剖、定罪,他都絲毫不反省自己,他信神的觀點、得福的存心、與神搞交易的做法絲毫不動摇、不改變。這個原因是什麽?他聽不懂神的聲音,他也不聽神的聲音,就是神無論怎麽説,對他來説都無關緊要,「你説你的,我行我的,你是你,我是我,你無論怎麽作,你的心意是什麽,關我什麽事?無關我的生死。」這是什麽人?(不信派。)他信的是誰?他信的是他自己。這類人可不可惡?(可惡。)可惡,應該滅亡,這不是神拯救的對象。所以説,在傳福音這個隊伍中,有很多人如果總要吃老本,倚老賣老,向神邀功請賞,這就要麻煩,根據他們的行為給他們結局的定義就是作死。那以後碰到這類人,你告誡他别作死,這合不合適?他如果還能傳福音,你就别這麽説,你可以提示他、警告他,旁敲側擊地引導他,盡量地幫助他。但是,如果他這個人的實質、性情真的跟保羅一模一樣,那我們應該怎麽對待?知道他是在作死,但不告訴他實情,還要鼓勵他,繼續讓他效力,這叫羞辱撒但。這麽做合不合適?(合適。)利用撒但效力這是神的智慧。如果你這樣對待弟兄姊妹,這是惡行,神厭憎;你利用撒但效力,這就叫羞辱撒但,這叫智慧。大紅龍、撒但、魔鬼為神選民效力,這是不是神作的?(是。)那怎麽看這事?這是神的智慧,這事不能定罪,這是真理。撒但這個東西你就得利用,你不利用它來效力,有些工作就不好作,就不容易達到果效。走追求真理的道路、走蒙拯救道路的人也有效力階段,但不是永久的,神不是用智慧讓你效力,而是你必須得經過這個階段。因為你不明白真理,你做很多事没有原則、憑己意,從實質上來看你不願意效力,但客觀事實上你就是在效力。只有把力效好了,人逐漸明白神的心意、明白真理了,才能逐步地過渡到追求真理,達到真實的盡本分,達到順服神、合神心意,逐步走上蒙拯救的道路。但是,這個效力跟利用撒但效力是兩碼事,性質不同。神只是利用撒但效力,但神不拯救撒但;真心信神的效力者,他若能追求真理,就是神拯救的對象。對于有些效力者,他有用的時候就利用他效力,如果他打岔攪擾教會工作,就得嚴厲地警告他,再不悔改就一脚踢出去,開除他,就得這麽對待。如果他平時能老老實實地效力,不攪擾工作,那就讓他繼續效力,也可能他有一天明白真理了還能蒙拯救,這都是好事,何樂而不為呢?不能給人提早定罪。有些人被定罪是因為什麽?就是攪擾得太嚴重了,怎麽交通真理也接受不了,就是不好好盡本分,本性實質就跟保羅一模一樣,死不悔改,這定規就是作死的東西了。這類人教會裏應該有,在傳福音的隊伍中應該也有。你們説,如果讓這類人知道實底好不好?怕不怕這類人知道實底啊?(不怕。)他如果能對號入座,能悔改,這還是好事,得給人機會,不能一棒子打死,但他要是知道實底了,該怎麽做還怎麽做,繼續攪擾,這就真是作死了。人自己不往好道上走,這就不客氣了,對待這類人就該清除、淘汰。

關于傳福音的實行原則方面基本上就是這些。傳福音得盡到責任,必須認真對待每一個福音對象,神是最大限度地拯救人,人應該體貼神的心意,不要輕易錯過任何一個尋求考察真道的人。另外,傳福音必須掌握原則,必須對每一個考察之人的宗教背景、素質高低、人性品質這幾方面進行觀察、了解、掌握。如果發現有渴慕真理的人,他對神的話有領受能力,能够接受真理,這就是神預定的人,應該盡最大努力交通真理把他得着。除非他人性不好、人品太壞,假裝渴慕,一個勁兒窮辯,死抱觀念不放,那就應擱置一邊,放弃他。有的考察之人有領受能力,素質特别好,但就是太狂妄自是,死守宗教觀念,就應該憑愛心耐心地交通真理解决,如果怎麽交通真理他都不接受才能放弃,這樣我們也做到仁至義盡了。總之,對每一個能承認真理、能接受真理的人都不要輕易放弃,只要他願意考察真道,能够尋求真理,就要竭盡全力地給他多讀神的話、多交通真理,見證神的作工,給他解决觀念、問題,争取得着他,把他帶到神面前,這就符合傳福音原則了。那怎麽能得着他呢?如果在交談過程中看準這個人素質好、人性也好,你必須得千方百計地盡到你的責任,需要付一些代價,需要有一些方式方法,不管用什麽方式方法都是為得着他。總之,為了得着他,你就得盡到責任、盡到愛心,盡上自己的全力,把你明白的真理都交通出來,把你該做的都做到,即便没有得着他,你也問心無愧,這就是仁至義盡了。如果你没有把真理交通透,人家死抱觀念不放,你失去耐性了,就主動放弃這個人,這屬于失職,對你來説這就是過犯、是污點。有些人説:「有污點是不是神就定罪了?」這事就看人是不是故意地、一貫地這麽做,偶爾的過犯神不定罪,只要人悔改就可以了,但明知故犯、死不悔改就該被定罪了。明知真道故意犯罪,哪有不被定罪的?如果根據真理原則來看,這屬于不負責任、應付糊弄,起碼你的責任没有盡到,神會這麽評判你的過錯,如果死不悔改就被定罪了。所以,為了减少或者避免這樣的失誤,人應該竭盡全力地盡到責任,積極主動地解决考察之人的一切問題,尤其在關鍵問題上絶不能拖拉、耽延。如果考察的人反覆問一個問題,你應該怎麽對待?應該不厭其煩地解答,想方設法地把問題交通清楚,直到他明白了,不再問了,你的責任就盡到了,你心裏也没有愧疚了,最主要的,在這事上你對神没有愧疚了,因為這個本分、這個責任是神交給你的。你處處做在神前,面向神做,處處根據神的話對號,按真理原則去做,這樣實行就完全合乎真理、合乎神的要求了,這樣,你所做出來的事、説出來的話人家就得益處,就贊成,就容易接受。你説話有亮光、有實際,話説得明白,就能避免争論、争執,同時能讓人明白真理、得着造就;如果你説話含混,模棱兩可,交通真理不透亮,没亮光、没實際,人家的觀念、問題解决不了,還容易讓人抓住把柄,論斷你、定罪你,這問題就更不容易解决了,可能得多交通幾段神的話才能讓人明白真理、接受真理。所以,傳福音説話得有智慧,還要把真理交通透亮,能解决人的觀念想象,達到讓人佩服、心服口服,這樣就容易達到果效,使人順利地接受神的作工,這對福音擴展就有利了。

關于傳福音的實行原則,還有一方面,傳福音的人必須得端莊正派,言談舉止合乎聖徒體統,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所做所行都得受點約束,行為得檢點。有些福音對象不喜歡陌生人打擾,那你該怎麽給他傳福音?有的人給人傳福音,一天打三個電話,人家一下班他就往人家裏跑,見面就給人家讀神的話,不管人家多忙,也不會找時機,這很容易惹人煩。有的人愚蠢到一個地步,還能跟考察真道的人説,「這世界多邪惡呀,撇下工作吧,别上班了,現在都什麽時候了,大灾難要來了,趕緊信神吧!」這樣傳福音合適嗎?會帶來什麽後果呢?人家是外邦人,還没接受神作工呢,説這些話有必要嗎?另外,對于福音對象一些私生活的事或者個人的觀點不要干涉。比如,有的人跟福音對象説,「你看你還信神呢,咱們信神的人不穿這種外邦人的衣服」「信神的人不吃這種東西,得吃什麽什麽」,這是不是多管閑事?這叫愚昧。你的言語、行為一時不得當,也可能會讓你這次傳福音所付的代價付之東流,所以你得處處小心謹慎,得約束、規範自己的行為,行為得檢點。什麽叫檢點?就是做事得按規矩來,看看自己盡的這個本分適合説哪些話,福音對象願意聽哪些話,人家討厭的、厭煩的你别做、别説,涉及個人隱私的事别問,更不能干涉。比如,人家有兩個兒子,你説:「有兩個兒子不錯,要是再生個女兒不就更好了嗎?」這關你什麽事啊?有的福音對象懂英語,你就説:「你英文這麽好,要是信神了在神家盡本分多好,神家就缺你這樣的人。」這樣説合適嗎?人跟人不一樣,也可能他信了以後比你還積極、還熱心,但是現在他還没信、没接受,你千萬不要趕鴨子上架,千萬不要干涉别人的生活。明白了吧?

還有一種情况,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有些人接受了神的末世作工,也明白了一些真理,就覺得自己比一般的庸人、俗人高貴,對外邦人都是藐視,甚至見到考察的人也藐視、瞧不起,覺得,「你們這些人呀,不接受神的末世作工就是瞎眼、愚昧無知,是該死的貨,不值錢,我今天給你傳福音這是本分,否則我都不搭理你!」這是什麽態度?你無非就是接受了神的末世作工,你不比其他人高貴,你就是國王不也是敗壞人類中的一個嗎?你比人家高在哪兒?不要藐視考察真道的人,即使你給他傳福音,你也不比他高貴、高尚,别忘了你跟他一樣都是敗壞人類,這個你心裏一定得清楚。不要總以一種懸壺濟世或者要普度衆生的眼光去看别人,總覺得,「你們這些没接受福音的人可憐哪,我每天都在為你們這些人着急上火」。你上什麽火啊?你自己的問題都没解决好,還為人家的事着急上火,這不是虚偽嗎?這不是欺騙人嗎?别假冒為善,其實你什麽也不是,你就是接受神的新工作二十年、三十年,你也是個無名小卒,你就是天天跟神生活在一起,與神面對面地説話,你也是個普通的人,實質没有變。把福音傳給别人,這是在盡本分,這是你的義務、責任。你應該明白,不管你得多少人,你還是你,没有變成另外一個人,還是個敗壞的人。即便你得了許多人,也不能驕傲,更不能囂張,不能擺老資格誇耀自己,説,「我傳福音多年,總結了很多經驗、教訓,不管給什麽人傳福音,一眼就能看出是好人還是壞人、是該傳還是不該傳。如果應該傳,好不好傳、能不能傳進來,我都能感覺得到,對可傳的人怎麽能把他傳進來,我都有辦法」。雖然你傳福音有經驗,但生命進入還是很淺,雖然有點生命經歷,也有點變化,但有時還能誇口顯露自己,這是不是問題?有恩賜的人最容易誇誇其談,總覺得自己比别人强,總愛教訓福音對象,總想讓人高看他、崇拜他,這是不是性情的問題?只有行為的變化,没有性情的變化,能不能見證神?如果没有性情變化的見證,只是能講福音真理見證神,這能達到合神使用嗎?人家接受真道了,需要明白生命進入的真理、實行方面的真理,你没有實際經歷,不知怎麽講經歷見證,這是不是缺少?如果總注重講道理讓人仰望、高看,總想站高位,這是見證神嗎?絶對不是,這是見證自己,這屬于敗壞性情。如果不經歷審判刑罰,怎麽能達到性情變化呢?有些傳福音的人能講一些經歷見證,人家聽了很得益處,也很受感動,從心裏佩服他,但他還能存着敬畏神的心,不藐視任何福音對象,能跟人説點知心話,能和人正常相處交朋友,的確有點正常人性的理智了。這是怎麽達到的?這就證明他信神還是有收穫的,起碼明白了一些真理,對自己有了一些認識,生命性情有點變化,就再也狂不起來了,他再看到没接受福音的人,就覺得「當年我也是這樣,不能小瞧他們,我自己也不怎麽樣」,心態就不一樣了。人對自己的本性有認識了,再看福音對象流露點無知、愚昧或者軟弱就覺得很正常。别耻笑别人,也不要抱着看誰都是芸芸衆生的這種感覺、這種態度,如果抱着這種態度,對你傳福音就有攔阻、有影響。但是,有時候看見許多人剛信神,心裏就産生這些敗壞情形。比如,你接受神的末世作工二十年了,你傳福音都十年了,到福音對象中間,他們就總覺得你比他們高,説「你信神都二十年了,我們才剛剛接受,我們的身量還很小,這比起來,咱們之間就有差距,你是大人,我們還是剛生下來的嬰孩」,他們這麽比,你應該怎麽想?「雖然自己比他們早接受,信的時間比他們長點兒,但是在生命進入上、在真理上還差得挺遠,還没有接受神真正的審判刑罰,離蒙拯救、被成全還有很遠的路。」你心裏知道自己的實底,人家再怎麽高看你、仰望你,你是什麽感覺?「我就是一個普通人,别仰望我。」你會反感,你不會覺得有享受,因為你心裏清楚,自己什麽也不是,什麽真理也不明白,只會講點字句道理。人就是愚昧,好仰望人,如果你樂意享受被仰望的感覺,還樂在其中,這就麻煩了;如果你感到厭煩,你想離開這樣的場地,你不喜歡别人用這種方式對待你,那證明你對自己有些認識了,這個情形是對的,這樣你就不容易犯錯,不容易做錯事。

我説的這些基本上是人在傳福音的過程中常常遇到的事,一方面需要你們在消極方面避免一些不合適的説法、做法或者行為,還有性情方面流露出來的一些不合適、不合真理的東西;另外,在積極方面,在盡這個本分的過程中應該有對本分忠心、負責到底這樣的態度,能達到盡本分合格。在這個過程中逐步地尋求真理、尋求原則達到滿足神的心意,争取自己所盡的每一樣本分都能堅持到最終、忠心到底,不管所盡的哪方面本分都能讓神滿意,蒙神紀念,有可取的部分,有合格的部分。在傳福音期間,你得争取讓過犯越來越少、過失越來越少,盡本分搞交易、邀功請賞這樣的情形、欲望、野心越來越少,同時,積極主動地追求把自己的責任盡上,絶對地盡到自己的責任,把本分當成自己分内的事。還有,争取讓自己所盡的這個本分過多少年之後想起來都問心無愧,就是能讓你感覺虧欠的事得逐步减少,不能一點變化也没有。如果在傳一個福音對象時你的本分没盡好,你心裏覺得難受、虧欠,覺得功課做得不足,但過後傳福音時還是同樣的情形,没有變化,那在這個期間你就没有長進。没有長進代表什麽?這方面真理你没實行出來,你没得着,我所交通的這些對你來説始終是道理。如果你的過犯越來越少、過失越來越少,感覺虧欠、受控告的東西越來越少,這代表什麽?你盡本分的純潔度越來越高了,你的責任心越來越强了,也可以説,你盡這方面本分越來越有忠心了。比如,以前傳福音就是靠人的辦法,而不是靠交通真理或者講解聖經章節,現在感覺那樣做不合適,不是一個接受神托付的人該做的,有點羞辱神。你們有没有這個感覺?也可能你們現在没有這個感覺,但是到有一天,你對各項真理裝備得越來越多,你具備一定的身量了,你會用一種更準確、更實際的態度與眼光看待你之前的做法,這就證明你裏面的情形已經正常了。你現在對之前的那些做法没有任何感覺,不會鄙視,也没有一個正確的看法、評價,而是不痛不癢,這是不是很麻煩?這證明涉及這些方面的真理你裏面一點兒都不具備,甚至對人的各種惡行、詭計,對人不合真理的做法,你的態度是麻木的,是接受、認同的,甚至是與它同流合污的。那你裏面是什麽情形?你喜愛不義的東西,喜愛與罪有關的東西,喜愛與真理不相符、相悖的東西,這就很麻煩。如果你按照這些做法實行下去,會有一個很嚴重的後果,這個後果是什麽?你在不斷地積累你的惡行,離蒙拯救的道路越來越遠。為什麽説越來越遠呢?因為你在盡這項本分的過程中不尋求真理,辦事也没有原則,盡憑己意、己的喜好,怎麽能達到合格的盡本分呢?你盡本分的目的不是為了進入真理,而是為了完成任務,然後去交賬,你遵行的不是神的旨意,接受的不是神的托付,這個性質是不一樣的。所以,你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所走的不是一條通往蒙拯救的道路,而是效力的道路,是保羅與神搞交易的道路,那你所做所行的在神那兒早晚會被定規為與保羅一樣的結局,是不是這樣一個結果?絶對是。相反,如果你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你的方式方法都是實用的,你的出發點、你的存心都是為了滿足神,還報神的愛,你做事的原則、你所走的道路都是按着神的要求,完全符合真理,這樣實行達到的果效是什麽呢?就是你能越來越明白真理,辦事越來越有原則,生命也越來越有長進,對神的信心、愛心、忠心逐漸加增,這就走上了蒙拯救的道路。同時,你在盡本分的過程中逐漸地省察自己的悖逆、敗壞,省察自己的各種敗壞性情,然後達到在盡這方面本分的過程中能够越來越有約束,有敬畏神的心、有順服,之後你的責任心越來越强,你忠心的純潔度越來越高,你對神的敬畏也加深了,同時你對各項真理實際的那一面也越來越有經歷與認識。這樣,你所走的道路就與保羅走的路完全相反,是屬于彼得追求真理的道路,正是蒙拯救的路。那最後的結果是什麽你自己也會體驗出來,神也會稱許你,你心裏越來越有平安喜樂。在神看,你所行出來的,所流露、表現出來的,無論中間有過多少曲折,或者走了多少彎路,或者消極、軟弱甚至失敗、跌倒,但是整體來看,你所走的是一條蒙拯救的道路。那神會怎麽定規你的結局?神不會着急定規你的結局,神會循循善誘地扶持你、幫助你、帶領你走上蒙拯救的道路,讓你接受他的審判刑罰、試煉熬煉,最終成全你,這樣你就徹底蒙拯救了。所以,根據這一點來看,盡傳福音本分是不是也有機會、有可能走上蒙拯救的道路?(是。)是有機會的,完全有可能,就看人能否追求真理,走追求真理的道路了。

今天主要交通了盡傳福音本分的各項真理,再回到剛開始交通的話題,對盡傳福音本分的人員應該怎麽稱呼?(盡傳福音本分的人員。)對了,不能稱為見證人、傳道人,更不能稱為福音使者,歸根結底,這些人是傳福音人員。千萬别稱自己是見證人,人見證不了什麽,人不羞辱神就不錯了;稱為傳道人更不行,跟這個差得更遠,你傳的不是「道」,你傳講的那些東西離「道」差得太遠了。所以説,把傳福音人員的稱呼定下來,人對這項本分的定義應該就準確了,就是盡一方面本分的人員,根本不是什麽見證人、傳道人,這相差太遠。如果稱見證人、傳道人,人是不是會覺得自己高人一等?人容易顯擺,容易膨脹。顯擺、膨脹是好事還是壞事?(壞事。)你不高抬他、不高舉他他還總想膨脹,你要是再高捧他,稱他是見證人、傳道人或者是福音使者,他得得意成什麽樣啊?他就飄起來了。現在,對于傳福音這項本分涉及的各項真理是不是基本上都清楚了?(是。)盡好傳福音的本分必須得多多裝備真理。有些人説:「我不傳福音,我用不用裝備呀?」還有些人説:「我還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傳福音呢,我没傳過福音,也不會説話,這怎麽傳哪?」你不會傳,你會不會裝備傳福音方面的真理啊?你會不會操練説話、操練接觸人啊?你如果有這個使命感、有這個責任心,你想把這個本分盡好,想與神配合,那你就應該裝備傳福音方面的真理,异象方面的、實行方面的都得裝備。裝備這兩方面的真理對神選民來説都是義不容辭的,因為這些真理誰裝備都不多餘,不是僅僅為了傳福音,而是人類必須該明白的。人明白這些真理有什麽益處?能給人帶來什麽福氣?可能人都能明白個大概,但是隨着神的作工不斷進深,人不斷地經歷神的作工,對真理的認識也不斷地進深,人與神的關係越來越密切,人與神的交往越來越頻繁,人會把這些涉及到异象方面的真理、涉及到神作工方面的真理逐步地跟神的作為還有神對待每一個人的態度去對號,這個逐步對號的過程就是認識神的過程。作為一個受造之物,你信神很長時間了,對于神是誰、神怎麽顯現作工都不知道,這樣信神是不是太糊塗?你盡本分這麽多年,如果最終對神一點兒都不了解,那你信神等于白信了。如果聽見魔鬼説一些給神造謡的話,你相不相信?(不相信。)你現在説不相信,但如果你真不了解神,到有一天聽見這些謡言,你就會疑惑,心裏還琢磨,「難道是真的嗎?神能不能這樣作啊?」你就難受了,本分也不願意盡了,受謡言影響了,覺得前面的道路暗淡無光,就迷茫了。人總迷茫是怎麽回事?人不知道神在哪兒,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神,就總迷茫。迷茫是在一種什麽狀態之下産生的?就是有很多看似矛盾的東西使人産生困惑,使人看不清方向,不知往哪條路上走,就陷入迷茫了。你們對眼前的許多事是不是能看清楚、能有分辨、能有正確的路途?這就涉及到你對神的了解,涉及到你對真理的領受、你裝備真理的程度了。總迷茫的人是怎麽回事?事實上真是看不清前面的道路嗎?人總迷茫真是眼睛瞎嗎?不是,是心裏瞎,就是對真理、對神、對所有人事物的判斷都是麻木的。為什麽麻木?因為不明白真理,不認識神的作為,不認識神的性情,他對所有的事没有一個準確判斷的根據,所以他判斷、定性什麽事都没有標準,是模糊的,看什麽事都是不清晰、不明不白的,不知道怎麽判斷,也不知道怎麽定義,看不透,這叫麻木。麻木導致人瞎眼,瞎眼導致人總迷茫,就是這麽回事。那人聽了這麽多年道為什麽還能没有分辨呢?就是因為不明白真理,對什麽事都看不透,都是瞎套規條、瞎定規。這算不算瞎眼哪?即使不算全瞎也是半瞎。其實,不明白真理什麽事也看不透,不管人信神時間長短、聽道多少,如果始終不明白真理,這就是素質有問題了,與通不通靈有直接關係。多數人聽道多年,總能明白一些真理,你們也明白不少,只不過没有合適的環境,有些真理還没用到,你就覺得自己是不是還不明白,真經歷到的時候,需要你選擇或者需要你較真的時候,也可能那方面真理對你來説就會逐步清晰。現在在你的印象中都是一些空洞的大框的東西、道理性的東西,慢慢隨着經歷、隨着年齡逐步增長,很多真理在你裏面會逐步地越來越實際、越來越現實,也越來越讓你能看到真理實質的那一面,這樣你就真正達到明白真理了,看問題就會敏感了。不明白真理的人無論聽多少道,對于人性、敗壞性情、人的各種情形和各類人的各種實質的表現,他就是睁着兩眼也看不透,就是個睁眼瞎。而追求真理的人外表好像是没留意,但是對人的一個舉動、一個神態他心裏都會有感應,他會不知不覺地對這事産生一種印象。這種印象、這種感覺是怎麽來的?就是人所明白的真理給人一種分辨的能力,讓人對那種行為、做法或者表現的實質有一個定義。這個定義是怎麽來的?就是真理使人明白的,是真理給人的分辨力與判斷力。現在你們明白了一些真理,對有些事有點分辨了,就是不太準確,還没有像吃定心丸那樣的感覺,還是在摸索的過程當中。有些人説:「那每一樣事你都跟我們交通交通吧。」不用,人有人的責任,神有神的工作範圍。我把各項真理都告訴給你們,剩下的就是你們在日常生活中經歷各種人事物,聖靈會作,聖靈會擺布,人必須做到的有一樣,就是人的配合、人的追求。你不追求,我説得再清楚你也得不着。我不會强行地灌輸,强迫你讓你知道、讓你明白、讓你進入,我不會那麽作,聖靈也從來不會那麽作,只有你自願、主動、積極地實行、進入,這些真理在你裏面才會不知不覺結出果子。結出果子的時候,你心裏亮堂了,這就是明白真理了。你要是不明白真理,那你就對什麽事都麻木,反應遲鈍,看什麽也看不透。比如,有人做了一件事,别人説這是惡行、是什麽性質,你不知道也看不出來,就是别人告訴你,你可能在道理上接受、承認了,但實質上你還是不能達到認同。不能達到認同那你是真明白了嗎?你不明白,所以臨到有些事你只能守規條,這就是因為你不明白真理造成的。

怎樣盡好傳福音本分?首先得明白傳福音本分涉及的各項真理。比如,關于傳福音本分的定義、定位,還有盡傳福音本分該有的態度、該受的苦、該付的代價以及該實行進入的真理,這些真理如果都弄明白了,就容易盡好傳福音的本分了。另外,在消極方面應該避免哪些錯誤的做法,哪些屬于人的好心,人的想法、做法到底合不合乎傳福音的原則,這些都應該反省,就是對傳福音的每一個行為、每一個做法、每一條原則、每一個定規都應該省察清楚到底是否合乎真理原則。合乎真理原則的才能堅持,不合乎真理原則的就必須得放弃,這樣盡傳福音本分果效才能越來越好。另一方面就是必須實行和諧配搭,這對福音工作最有益處,没有和諧配搭是很難開展工作的。弟兄姊妹之間應該彼此包容忍耐、互相扶持,為了盡好本分必須有和諧配搭,誰説的對就能順服,不要總定規自己是對的、别人是錯的,必須得根據神的話確定,根據神家規定的原則交通真理達成共識。另外,在配搭盡本分中還要學會互相取長補短,不要對别人過于苛刻。還有一方面,對待考察真道的人得小心謹慎,憑愛心對待。因為考察真道的都是外邦人,即使是宗教的人也跟外邦人差不多,都很脆弱,一點事不合觀念就容易抵觸,一句話不對心思都容易争辯,所以給他們傳福音就需要我們有包容忍耐,需要我們極大的愛心,也需要一些方式方法,最主要的就是給他們讀神的話,把神所發表的拯救人的一切真理傳遞給他們,讓他們聽見神的聲音,聽到造物主的説話,這樣他們就得着實惠了。傳福音最重要的原則就是讓那些渴慕神顯現、喜愛真理的人看神的話、聽見神的聲音,所以人的話要少説,多給他們讀神的話,讀完了之後再交通真理,這樣他們就能聽見神的聲音,還能明白點真理,就容易歸回到神的面前了。傳福音是每一個人的責任與義務,這個義務不管臨到誰,都不要推托,都不要用任何藉口、任何理由拒絶。有的人説:「我不善于言談,我也不懂聖經,我年齡又小,萬一臨到試探、危險怎麽辦?」這麽説就不對了。傳福音不是安排你做危險的事,哪兒有危險神家也不許可去,教會安排人傳福音是有原則的,不是讓人去冒險,是根據個人條件、素質、特長來合理安排的,弟兄姊妹互相配搭,誰做什麽合適就做什麽。要説一點風險没有也不可能,人活着都有臨到危險的時候,如果神直接差派人,即便前方面臨的是試探、痛苦或是危險,你也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為什麽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呢?(這是人的責任。)對了,這才是真正把傳福音當成自己的責任與本分了,這是人該有的態度,這就是真理,是真理人就應該接受過來,不折不扣地接受。如果有一天,你盡其他本分不合適,或者傳福音正需要人,就安排你去傳福音,你怎麽辦?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不要有任何抵觸情緒,不要分析,不要研究,這是神的托付,就是你的責任,是你的本分,你不應該挑揀。你既然跟隨了神,就不應該有自己的選擇。為什麽不應該選擇?因為傳福音這是神的托付,神選民都有份。有的人説:「我八十多歲了,也出不了門了,神還能給我這個托付嗎?」還有的人説:「我才十八九歲,没見過什麽世面,也不會跟人打交道,膽量又小,又怯場,神也能給我這個本分嗎?」神都會給的,不管你多大歲數,都應該力所能及地盡傳福音的本分,能傳多少就傳多少,能傳幾個就傳幾個。不管你正盡着什麽本分,你都應該力所能及地傳福音。如果有一天,你有機會給一個人傳福音,你該不該傳?(該傳。)這就對了。有許多人都有自己的本分,但是他們用業餘時間也能傳福音,也有一些果效,這是蒙神稱許的。所以,傳福音每個人都有責任,你不應該選擇,不應該推托,而是應該積極主動地配合,不要消極被動,不要拒絶,也不要為自己編織任何理由、藉口不盡這個本分。有些人説:「我所處的環境太危險了,我能不能不去傳福音呢?」如果你現在身量幼小,别人能代替你,你適合盡其他本分,那就可以調换。但是,如果這個本分必須由你來盡,你該怎麽辦?(義不容辭地接受。)對了,義不容辭地接受,從神領受,這是每一個受造之物的責任與義務。有些人説:「我身體弱,出去傳福音受不了這個苦啊。」你受不了大苦,那小苦你是不是該受啊?你若一點苦不受,那你是不是該受懲罰的大苦啊?只要你活着,只要你有一口氣,你就應該盡本分,就應該傳福音,這是天經地義的。如果你拒絶本分,不傳福音,采取逃避、擺脱,這不是人該有的態度,抵觸、防備也不是人該有的態度。人應該隨時隨地準備着,把傳福音當成自己的義務與本分。有些人説:「我信神這麽多年,教會一次都没有安排我去傳福音。」這是好事還是壞事?這不涉及好壞,也可能神還不需要你去傳福音,而是需要你盡其他的本分。都是重要的本分,那你該怎麽選擇呢?應該順服教會的安排,不能有個人的意願。當神需要你傳福音的時候,神説,「你盡現在的本分不合適、不重要了,傳福音這個本分更重要」,你怎麽辦?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不要分析,不要判斷,也不要研究,更不要抵觸、拒絶,這就是受造之物對待造物的主該有的正確的態度。人有了這樣的態度,從某種意義上來説,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是不是就正常了,就合適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通過什麽來體現?就是神讓你辦一件事看你怎麽對待。如果神托付你去辦一件事,你研究、琢磨,「為什麽讓我辦?這對我有利嗎?」你能這麽想,那你與神的關係就不正常,你對神就没有順服了。如果你説,「這件事是大事,是神告訴我做的,神讓我做的事我不能大意,得謹慎對待。神讓我做什麽,神給我什麽托付,這就是我該盡的本分,我聽神的,神怎麽安排我就怎麽做,不能拒絶。我的本分我如果守不住,我如果拒絶,如果不當一回事,没有完成好,那我就等于背叛神了」,這才是受造之物該有的理智,這也是受造之物對待本分的正確態度。你如果明知道是神的托付還能拒絶不接受,還能講理由推托本分,這問題的性質可就嚴重了,這不單是悖逆神,而是背叛神了。信神必須得站好受造之物的立場、地位,接受、順服造物主的托付,這才是正確態度。對待本分如果没有正確態度,這個問題的性質就很嚴重。如果你初信不明白真理,没必要跟你求真,如果你信神幾年,明白一些真理了,還能拒絶神的托付,不傳福音,還能應付糊弄地盡本分,這是什麽性質的問題?這不但是没有良心理智,最主要的是悖逆神、抵擋神,也是背叛神,可以説這是大逆不道,怎麽説都不為過,這樣的人就不配稱為人了,必然得受懲罰。你既然承認自己是受造之物,那受造之物該有的理智是什麽?造物主讓做什麽就做什麽,造物主怎麽安排就怎麽順服,這是人該具備的良心理智。明白真理的人更應該絶對順服神的擺布安排,不能有一點悖逆。

關于傳福音這方面的真理,涉及的人挺廣,應該是涉及所有的人。從剛開始有些人聽到交通這方面真理時認為不涉及自己,到現在每一個人對傳福音這個本分應該都有了一個接受的態度,所有的人對這方面真理應該都有一個認知了,對這個本分應該也有一個準確的定義了。那人把自己定位在什麽位置上了?(受造之物。)你是受造之物,那受造之物的第一要務是什麽?(順服造物的主。)順服造物主,第一個具體的表現是什麽?(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那受造之物第一個應該盡的本分是什麽?(傳福音見證神。)對了,我就是要問這句話,你們繞這麽遠才説到正題上。每一個受造之物的第一要務就是傳福音,把神的工作見證出去、傳揚出去,傳遍天下、傳遍地極,這是現在接受神福音的每一個人的職責與義務,是義不容辭的。也可能現在你没盡這個本分,也可能這個本分離你很遥遠,也可能你從來没想到自己要盡這個本分,但是你心裏一定得清楚:這個本分與你有關,這不只是其他人的責任,也是你的責任、你的本分。雖然現在没安排你盡這個本分,但是不等于這個本分與你無關,不等于你不應該盡這個本分,也不等于神没托付你盡這個本分。如果能領受到這一層,人心裏對傳福音這個本分的看法是不是合乎真理、合乎神的心意了?當明白到這一層的時候,有一天你們把手中所有的活計都做完之後,神發一個命令,説把你們都打散,分布到各處去,甚至有的地方是你們最陌生、最不喜歡的,而且是最艱苦的地方,你們怎麽辦?(義不容辭地接受。)現在你們這麽説,到那一天説不定就哭鼻子了。你們現在得有這個準備,就是你得有這個認識:「我此生生在這個時代,有幸接受了神的末世作工,有幸與神經營計劃的工作有份,那我此生活着的價值與意義就應當是為神的福音工作擴展獻上畢生的精力,其他什麽也不想。」你們有没有這個心志?(有。)應該有這個心志,有這個準備、打算,這才是真正的受造之物,這才是神所喜愛的、合格的受造之物。有些人説:「我没準備好,如果讓我現在去傳福音我害怕。」别怕,你没準備好神不會强求。如果你説已經準備好了,神也未必現在就用你。那到什麽時候用呢?這個神説了算,你不用着急。神要用你的時候,神就把一切都預備好了,當你的身量、你的閲歷等等一切條件都合適的時候,也可能就安排你到各地去傳福音。到那時候你能不能稱為福音使者呢?(不能。)不管什麽時候,盡這個本分的人員都不能稱為福音使者,這是不會變的。那應該稱為什麽?(傳福音的人。)這話比較準確。不管怎麽稱呼都是盡本分,這是真理,永遠不會變。如果説法變了,人的身份變了,這個工作的實質就變了;實質一旦變了,就脱離了真理的軌道;一旦脱離了真理的軌道,就變成宗教行為了,那人離蒙拯救的道路就越來越遠了,南轅北轍了。所以,千萬不要走錯誤的道路。無論什麽時候,奉差遣或者是被打發到各處去的傳福音人員僅僅是盡傳福音的本分,不是見證人,也不是傳道人,更不是福音使者,這是永遠不變的真理。

説到這裏,多數人肯定心裏亮堂了,很多人應該都在摩拳擦掌了,「真好,未來大有前途啊!神給我們預備的道路那是一片光明啊!」這不一定,跟隨神的每一個人都有神的安排,都有神給人預備的盡本分的環境,有人所應該享受的神的恩典、恩待,還有神給人預備的一些特殊的環境,還得受許多痛苦,不像人想象得一帆風順。除此之外,如果你承認自己是一個受造之物,那你就要準備好為盡到傳福音這份責任、為盡好這個本分而受苦付代價。這個代價也可能是肉體受些病痛、磨難,或者遭遇大紅龍的迫害、世人的不理解,還有傳福音遭遇的患難,被出賣、被打駡、被定罪,甚至被圍毆,有生命危險,就是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也可能你没等到神的工作結束、看不到神的得榮之日就死了。你們得做好這個準備,這不是嚇唬你們,這是事實。現在把這話説清楚、説明白了,如果你們還能有這份心志,而且保證不變,至死忠心,這就證明你們有身量了。你别以為在海外這些信仰自由、有人權的國家傳福音應該不會臨到什麽危險,應該做什麽事都是順暢的,都是有神祝福的,有神的大能、神的權柄伴隨着人,這是人的觀念想象。當初法利賽人也信神,結果他們却把道成肉身的神釘在十字架上,那現在的宗教界對待道成肉身的神能做出哪些壞事呢?他們幹的壞事太多了,論斷神、定罪神、褻瀆神,他們什麽壞事都幹得出來。别忘了,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是信神的人,只有這些人有機會做這樣的事,那些外邦人不管這些事,就是信神的這些人勾結政府把主耶穌釘在了十字架上。還有,主耶穌的那些門徒都是怎麽死的?有被石頭砸死的,有被馬拖死的,有被倒釘十字架的,還有被五馬分尸的,各種死法都有。他們死的原因是什麽?是他們做壞事了被法律制裁了嗎?不是,他們是因為傳揚主的福音,世人不接受,反而定罪、打駡,還把他們置于死地,他們就這樣殉道了。那些殉道的人咱們不提他們最後的結局是什麽、神怎麽定規他們的行為,就説他們走到最終的時候,他們結束生命的方式合不合人的觀念?(不合人觀念。)如果按人的觀念來看,他們為傳揚神的工作付出那麽多代價,最後被撒但殘害死了,這是不合人觀念的,但這些事恰恰就臨到了他們,這是神許可的。這裏面有什麽真理可尋求呢?神許可他們這麽死,這是神的咒詛、定罪還是神的安排與祝福呢?應該都不是。那是什麽?對這些人的死,現在人想起來也挺心痛,但事實確實是這樣。信神的人這樣死去,那該怎麽解釋呢?説到這事,你們就會設身處地地想到自己,那你們心裏是不是不太痛快,有點隱隱作痛,「這些人盡本分傳揚神的福音,應該算是好人,怎麽能有這樣的下場、結局呢?」其實,他們的肉體是這樣死了、去了,以這種方式離開這個人世了,但并不代表他們的結局就是這樣的。無論他死的時候、去的時候是怎樣一個過程、怎樣一種方式,都不是神對他這個生命、這個受造之物最終結局的定規,這點你得看透。相反,他們恰恰是用這種方式定罪了這個世界,見證了神的作為。這個受造之物用最寶貴的生命、用生命的最後一刻見證了神的作為,見證了神的大能,來向撒但、向世界宣告:神所作的是對的,主耶穌是神、是主,是神所道成的肉身。到他們生命結束的那一刻,他們都没有否認主耶穌的名,這是不是對這個世界的一種宣判?他們用他們的生命向世界宣告、向人類證明:主耶穌是主,主耶穌是基督,是神所道成的肉身,他所作的救贖全人類的工作使這個人類得以生存下去,這一事實是永遠不改變的。那些為傳揚主耶穌的福音而殉道的人,他們盡的本分達到什麽程度了?是不是達到極致了?這個極致用什麽來表現?(獻出生命。)對了,是用生命作代價。人這一生當中,家庭、錢財、物質這些都是身外之物,唯獨與自己有關的是生命。生命對每一個活着的人來説是最值得人寶愛的東西,是最寶貴的東西,他們恰恰能獻出他們最寶貴的東西來證實、來見證神對人類的愛,直到死他們都不否認神的名、不否認神的作工,而是用他們生命的最後一刻來見證這個事實的存在,這是不是最高的見證?這是最好的盡本分,這是盡到責任了。即使撒但威脅、恐嚇,甚至最後要讓他們用生命來作代價的時候,他們都没有放弃他們的責任,這就是盡本分達到極致了。我説這話是什麽意思呢?是不是讓你們也用這樣的方式來見證神、來傳揚神的福音?不一定需要你這樣做,但是你得明白這是你的責任,如果神需要,你應該義不容辭地接受。雖然現在人裏面有害怕、有擔心,但是人擔心有没有用?如果神不需要你這麽做,你擔不擔心都没有用;如果神需要你這麽做,你不應該推托,不應該拒絶,你應該主動地配合、接受,别擔心。人無論怎麽死,都不要死在撒但面前,不要死在撒但手裏,死也得死在神手裏,從神來還歸給神,這是受造之物應該具備的理智與態度。這就是傳福音盡本分所應該明白的最後的真理了,用生命為代價來傳揚、見證神道成肉身作工拯救人的這一福音。如果你有這個心志,能作出這個見證,那是最好不過了。如果你還不具備這樣的心志,那你起碼把眼前能盡到的責任與本分盡好,其他的交給神。也可能隨着歲月的流逝,隨着你年齡、閲歷的增長,隨着你明白真理的程度越來越深,你會覺得自己有義務、有責任為神的福音工作獻上你的一生,甚至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這些話題現在開始講正合適,因為國度福音的擴展已經開始了。以往律法時代、恩典時代有一些古先知、聖徒已經為傳福音獻身了,那生在末世的人也能為此獻身,這不算是新鮮,也不算是突然,更不算是過分的要求,這是受造之物應該做的、應該盡的本分,這是真理,是最高真理。如果你只是喊口號説要為神做什麽、要盡好本分、要為神花費付出多少,這都没有用,當事實臨到你的時候,當讓你獻出生命的時候,到最後一刻你有没有怨言、有没有甘心、有没有真實的順服,這就檢驗你的身量了。如果面臨生命要被奪去的那一刻,你很安心,你很甘心,你有順服,没有埋怨,覺得自己的責任、義務、本分已經盡到最後了,你心裏很喜樂、很平安,你這樣去了,在神那兒看不是去了,而是在另外一個空間裏以其他的形式活着了,只不過是换了一種方式活着,并不是真的死去了。在人看,「這個人歲數不大就死了,挺可憐哪!」但在神看不是死了,不是去受苦了,而是去享福了,是離神更近了。因為作為受造之物,你所盡的本分在神看已經合格了,你盡完你的本分了,神不需要你在這個受造之物的行列中再盡這樣的本分了,你的「去」在神那兒不叫「去」,叫「收走」「帶走」,或者説是「領走了」,這是好事。你們希不希望被神領走啊?(希望。)别希望這個,人這一輩子活着有很多事還不明白呢,别急着走到那一步,你得争取在那一天來到之前明白更多的真理,對造物主認識更多,别留下什麽遺憾。為什麽説别留下什麽遺憾呢?人此生從明白事到有這個機會、具備這個素質與條件能够與造物主對話,達到對造物主有真實的理解、認識、敬畏,達到走敬畏神遠離惡之道,其實光陰不是很長,如果你現在想讓神趕緊把你領走,那你對自己的這一生是不負責任的。如果負責任,你應該加緊裝備真理,臨到事要多反省自己,趕緊補足自己的缺少,達到會實行真理、按原則辦事,進入真理實際,更多地認識神,能知道、了解神的心意,此生不白活,知道造物主在哪兒、造物主有怎樣的心意、造物主的喜怒哀樂是怎樣的,即使達不到認識更深、達不到認識全部,起碼達到對神能有基本的了解,不背叛神了,與神有基本的相合,對神有體諒了,能給神基本的安慰,做到一個受造之物該做的、基本能達到的,這就很不容易了。人在盡本分的過程中能逐漸達到認識自己,從而達到認識神,這個過程其實是造物主與受造之物之間的一個互動,應該是值得人一生回憶的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應該是讓人很享受的一個過程,不是一個痛苦的、難熬的過程。所以,人應該珍惜盡本分的日日夜夜、年年月月,應該珍惜這一段歲月,不應該把它當作一個纏累、負擔,應該細細品味、體會這個階段的生活,然後達到明白真理活出點人樣,對神有敬畏的心,作的惡越來越少。你明白了不少真理,不做讓神傷心、厭煩的事了,來到神面前的時候覺得神不厭憎你了,這多好啊!達到這個地步,人再死是不是也心安了?所以説,現在有些人求死是怎麽回事?就是想逃避,不想受苦,就想草草地結束這一生,然後好到神那兒去報到。你想報到神還不要你,神没招呼你報什麽到啊?别提早報到,提早報到不是好事。你若活出有意義、有價值的人生,神把你接走,那多好啊!

今天講的這些你們是不是都聽明白了?希望這些話没有給你們帶來什麽額外的負擔,也希望今天交通的這些内容没有嚇到你們,而是讓你們明白了一些該明白的真理,心裏對信神這事更有底、更踏實、更透亮了。有没有達到這個果效?(達到了。)那你們説説吧。(以前没有把傳福音真正當成本分去對待,裏面有很多錯謬的觀點,認為盡不好其他本分了就會被安排去傳福音,好像傳福音是最差的本分,没有真正把傳福音當成是神對人的一個托付。今天神交通説到傳福音見證神是人的責任,人該義不容辭地去達到,這才感覺自己的觀點太謬妄,導致没有真正地想把傳福音這個本分盡好。通過今天聽神的交通,扭轉了自己的觀點。)挺好。還有其他人想説説嗎?(我以往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小小的受造之物,也没把自己盡的這個本分當作一回事,覺得我盡的本分不重要,也不起眼,但是今天聽到神説,神預定的每一個人盡的每一樣本分都是神命定的,也都是神精心計劃安排的,如果人在這個本分上不盡上自己的忠心,那就是逃避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尤其聽到神交通説傳福音見證神是神給每一個人的托付,是受造之物的職責,也有了很大的信心和心志去走神給命定的這條路,要對自己這一生負責,把自己的本分盡好,把自己的使命完成,能够讓神得着一點安慰。聽完神交通後,心裏特别地感動,就覺得自己不能再這樣輕看神給的托付。)説得挺好,大家有同感,是吧?(是。)你看人不明白真理就是渾渾噩噩的,傳福音這麽大的事,人就能不當回事。但是,真理交通透亮了,人就意識到這事的重要性了,知道自己的位置了,也知道自己活着的價值了,這是不是就有方向了?(是。)真理能改變人心,除了真理,還有什麽理論能打動你的心、改變你的觀點嗎?没有,只有真理的道能改變你的觀點。為什麽這些道能改變你的觀點呢?就是因為這些真理太實際了,没有人能反駁得了。這些真理與人的生命、與人這一生的使命都有關係,是密切相關的,不是與人無關的,不是無關痛癢的,他跟人這一生的使命有關係,跟人活着的價值、意義有關係。所以,這些話説透了就能改變人的心,人就能接受過來,改變人的觀點。今天的交通對改變人對待本分的態度應該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果這些真理能够改變人的一生,能够改變人的生活、人的追求方向,那就太好了,那今天這些話就没有白講。這些真理交通完了,以後你們就在現實生活中逐步地運用、經歷、消化,當這些真理都變成你的實際、變成你的生命時,你受造之物的這個稱呼在神那兒就不會被抹掉了,這就真得着了。到那時,當神真讓你把生命獻上,用你的生命來見證神的作為、見證神的福音時,你不會有擔憂,不會有害怕,更不會拒絶,你會高高興興地接受,因為是造物主給你的托付,你會從神領受。所以,為了等待、迎接那一天的到來,現在人除了能聽明白這些真理之外,還得下功夫多裝備神的話,對神的作工、神的性情有更多、更深的認識,這才是最重要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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