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8 完成神的托付才有生命的價值與意義
1 作為信神要追求真理、追求蒙拯救的人來説,你餘生的精力與光陰應該為你所盡的本分與神對你的托付而付出,而不是為子女花費任何的時間與光陰。你的生命不屬于你的子女,不是為你子女的生活或者生存而消耗的,也不是為了滿足你對子女的期望而消耗的,而是應該為神交給你的本分與托付,還有你這個受造之物應該完成的使命而付出,這就是你生命的價值與意義所在。如果你為了滿足自己對子女的期望甘願喪失尊嚴地當他們的奴隸,為他們擔憂,為他們做任何的事,這都是没有意義、没有價值、不蒙紀念的。
2 你如果一味地這麽做,不放下這些想法與做法,那只能説明你這個人不是追求真理的人,你不是一個合格的受造之物,也説明你這個人很悖逆,你不珍惜神給你的生命,也不珍惜神給你的光陰。如果你的生命與光陰只為你的肉體、只為你的情感而付出,而不為神所交給你的本分付出,那你這個人活着就是多餘的,没有價值,你不配活着,你不配享受神給你的生命,也不配享受神賜給你的一切。
3 神賜給你子女只是讓你享受撫養子女的這個過程,從中得着作為父母撫養子女的一種人生經歷與閲歷,讓你感受人生中一段特殊的、不尋常的經歷,然後繁衍後代……這就是神給你命定的對下一代該盡的責任。這個義務盡完了,子女長大成人了,他們或者是飛黄騰達,或者僅僅是一個平凡的、簡單的、普通的人,都與你無關,因為他們的命運不是你决定的,也不是你選擇的,更不是你給的,而是神命定好的。你没有義務去矯正或者是代替他們受任何的苦,保全他們每一天都快快樂樂的,你做這些都是多餘的。
——《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怎樣追求真理(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