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好本分起碼得具備良心理智(中集)

很多人都想盡本分,有些人也能甘願盡本分,但為什麽對實行真理都感覺難呢?為什麽連明白的真理也實行不出來呢?這到底是怎麽回事?你們説實行真理難不難?(不難。)那你們怎麽實行不出來呢?(不喜愛真理。)不喜愛真理跟什麽有關係?(人的本性。)跟人性有關係,跟人的本性也有關係。没人性的人就没有良心理智,就不會喜愛真理,他感覺真理没有什麽用處,他還認為實行真理吃虧,做誠實人是傻子,所以他就覺得没必要追求真理。比如,有的人如果誰得罪他了,他心裏就想,「我要做點事報復他,我要讓他知道我的厲害」,心裏這麽想了,他就一定會這麽做嗎?有惡的意念,這是人的本性支配的,但是這個惡的意念出來的時候,是不是每個人都能按着惡的意念去做,都能順從自己惡的意念呢?(不一定。)這裏有幾種情况?(有時候是環境不允許,他無法按着自己的惡念去行,也有可能是他有良心理智,能知道這是惡,有意識去控制。)對了,有的人就能隨從心裏的惡念,一有機會就作出惡來滿足自己,這就是惡人了。惡人不管心裏有什麽惡念,他都覺着是對的,他都要尋找機會來實現他的惡念,就是把他的惡念變成自己的行動,把惡從心思意念轉化成實際行動,達到自己的目的。他没有理性,不加克制,也不用良心去約束,他也不反省自己,看自己這麽做合不合適、後果會怎樣,對自己、對他人能造成什麽影響、傷害,他不理睬這些。他自己怎麽想就怎麽做,而且還加上一條,「無毒不丈夫,人就得惡,就得狠,你要是不狠,誰都能欺負你,誰都怕惡人」,他越想越覺得自己這麽想對,然後就這麽去做。那他的行為受不受理性和良心的約束?(不受。)不受這個約束。還有一種人,他也會這麽想,想的同時會摔東西發泄一下,但真讓他把他的思想變成行動,他就不這麽做了。為什麽不這麽做呢?(因為他的良心理智能够約束住他的惡行。)他有良心、理智,還有判别是非的能力,他會判别,「我這麽做不行,這麽做的後果一方面是對别人造成傷害,另外自己也受虧損,這麽做能不能有報應啊?」他會判别這個思想的對錯、善惡。他發完一陣火之後,琢磨琢磨,「得饒人處且饒人,算了,以後不跟他打交道就行了,吸取教訓,争取以後别再上當受騙,也不用報復了」,他就忍了。這個「忍」是建立在什麽基礎上?是建立在有良心、理性的基礎上,有判别是非的能力,有做人的底綫,還有他的選擇、取向。他的取向是什麽?不是以惡報惡,而是别做壞事,别做惡事,所以他最後選擇忍,就不做這事了。雖然他也生氣,一氣之下想出些狠招,説幾句狠話,但真讓他去做的時候他就收手了、止步了,就不做了。他那個惡只限制在他的思想範圍裏,没變成行動,没變成事實。同樣都有惡念,這類人跟剛才説的那類隨從惡念做事的人在本性上有什麽區别?(這類人的本性是向善的,他就不會被惡念控制。)這兩類人的本性還是有區别的。有的人當别人揭露、指責他或者修理對付他的時候,他心裏充滿仇恨,不服不滿,采取報復的態度;有的人能正確對待,理性地對待,如果人説的對就能接受,然後吸取教訓,他采取的是接受、順服的態度。這兩種人哪種人能實行真理?(有良心,能接受真理、順服神的人。)為什麽説這種人有點良心呢?(因為他的良心能起到作用,能控制住自己的惡念。)對了,就是這麽回事。他的良心能起作用,能控制、引導、疏通他的思想,他的良心作用是存在的。另外一種人的良心作用存在嗎?不存在,不起作用,只是偶爾想一下,但是過後該怎麽做還怎麽做,他的良心就是個擺設,他没有良心。這兩類人哪類人相對有人性?(良心理智能起點作用的人。)良心能起作用的人,他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也能控制自己的惡行,這樣的人就能實行真理,能達到追求真理。有的人你讓他做好事,按真理原則辦事,他的良心不起作用,知道是對的事也不去做,就喜歡做自己喜好的事,談論是非、論斷人、巴結人、溜鬚拍馬的事他願意做,不加思索地就去做了。你們是哪類人?(我覺得自己是老好人。)老好人有没有良心、理性的約束?有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我覺得老好人其實也知道誰是誰非,但缺少正義感,不維護教會工作,撒但哲學比較嚴重。比如,别人跟我了解一件事,如果當事人不在場,我還能實話實説,但是如果當事人在場,我就會話到嘴邊留三分,就不會説得那麽直接了。)很多人雖然不喜愛真理、不追求真理,但對自己的各種情形其實還是了解一些的。現在你先别管自己到底喜不喜愛真理、到底能不能實行出真理,你就把自己能認識到的敗壞情形逐步地讓它有改進、有變化,這樣慢慢就能進入正軌了。你先從自己有知覺的事上開始變化,就是良心、理性能感覺到的,或者是思想能意識到、能辨别出來的這些不對的情形、不對的説法、不對的心思意念還有不對的觀點,先從能意識到的這些方面着手變化。這些能達到變化,你的收穫就不小了,起碼你是有良心理智的人,你做事有理性,會分辨自己不對的情形,能往真理上够,這樣就能達到辦事有原則了,就能進入真理實際了,那你盡本分就能達到合格了。你能明白真理解决自己盡本分中的實際問題,你的難處就越來越少了。比如,以前説話心裏總有東西攔阻,發現别人有問題也不直接説,總是拐彎抹角地説好聽的話,怕傷着别人,總是顧慮臉面、情感,顧慮人際關係,現在説話不拐彎抹角了,有事能直接説清楚,能把别人的問題點出來,盡到自己的責任,你心裏没有顧慮、没有難處了,直接説心裏話,張口就來,不受其他因素的轄制、影響了。現在知道要按原則辦事,不能憑處世哲學活着,得放下臉面,堅持原則,這些事越來越清晰了,臉面就没有以前重了,再説話就不受情感、臉面轄制了,也能説點公道話了,心裏也不難受了。就是能攪擾你的那些東西越來越少了,你能衝破它,能放下它了,能不受它控制了。當你實行真理的時候,按原則辦事、説話的時候,你不受敗壞性情轄制了,心裏不痛苦了,反倒覺得這麽做自然,良心平安,感覺自己這麽做理所應當,表情、動作都自然了,難處不大了,這不就變化了嗎?

為人處世必須得根據神的話,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則。不懂做人的原則,還談什麽實行真理?實行真理不是説空話、喊口號,而是在生活中無論遇到什麽事,只要涉及到做人的原則、涉及到看事觀點、涉及到盡本分的問題,人都面臨選擇,都應該尋求真理,在神的話裏找到根據、原則,然後再找到實行路途,能這樣實行就是追求真理的人。不管臨到多大難處都能這樣追求真理,這就是走彼得的路,走追求真理的路。比如,對于怎樣與人相處,該持守什麽原則?你原來的觀點就是和為貴、忍為高,與人一團和氣,别傷人的面子,誰也不得罪,這樣以後好相處,受這個觀點轄制,你看見誰做壞事了、違背原則了也保持沉默,寧可教會工作受虧損也不得罪人,無論與誰相處都保持一團和氣,説話總顧及人情、臉面,總説好聽的讓對方高興,即使發現人有問題也采取忍耐,只是背後説道説道,見面還是不傷和氣,保持關係。這樣做人怎麽樣?這是不是老好人?是不是挺圓滑的?這就違背做人的原則了。這樣做人是不是低賤哪?這就不是什麽好人,這樣做人就不高貴。不管你受了多少苦、付出了多少代價,你在做人方面没有原則,那你做人就失敗了,在神面前神是不認可、不紀念、不悦納的。那發現這個問題之後,你心裏難不難過?(難過。)難過證明什麽?證明你還是喜愛真理的,你有喜愛真理的心、喜愛真理的意願,你的良心還是有知覺的,没死徹底。不管你敗壞多深,不管有多少敗壞性情,在你的人性裏還是有喜愛真理、喜愛正面事物這個實質的。你只要有知覺,知道自己在人性、性情、盡本分、對待神這些方面都存在哪些問題,就是説話做事涉及到觀點、立場、態度的時候,你都有知覺,你能意識到自己的觀點不對,不合真理,也不合神的心意,但是不容易放弃,想實行真理也實行不出來,心裏就挣扎、痛苦,受煎熬,覺得虧欠,這是人性裏喜愛正面事物的一個表現,這就是良心的知覺。人性裏面有良心知覺,有喜愛真理、喜愛正面事物的成分,你就會有這些感覺,有這些感覺就證明你對待正面事物與反面事物是有判别能力的,你對待這些不是漠視、冷漠的態度,不是麻木的,不是没知覺的,而是有知覺的。你有知覺,你就具備判别對與錯、正面事物與反面事物的能力。你有知覺、有判别能力,那達到恨惡這些反面事物、恨惡這些不對的觀點及敗壞性情,這容不容易?這就相對容易。如果明白真理了,肯定就能恨惡反面事物、恨惡屬肉體的東西,因為最起碼、最基本的東西你具備了,你有良心知覺。有良心知覺太寶貴了,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太寶貴了,有喜愛正面事物的正義感太寶貴了,這是正常人性裏最可取、最寶貴的三樣東西,你具備這三樣肯定就能實行出真理了,就是具備一樣兩樣也能實行出一些真理。就説良心知覺這一條,比如,臨到惡人打岔攪擾教會工作的事,你能不能看出來?明顯的惡行你是不是能看出來?肯定能看出來,惡人做壞事,好人做好事,一般人一眼就能看出來。你如果具備良心知覺,你裏面是不是有感覺、有看法?有看法、有感覺,這就具備了實行真理的一個最基本的條件。你能看出來、能感覺到這是作惡,你能分辨出來,然後就揭露他,讓神選民分辨這事,問題不就解决了嗎?這不就是實行真理、堅持原則了嗎?在這裏實行真理采取什麽做法了?(能够揭發、檢舉、制止。)對了,這樣做就是實行真理了,你就盡到了你的責任。臨到這類事,你按照你明白的真理原則去做,這就是實行真理了,這就達到辦事有原則了。但是,你如果不具備良心知覺,你看到惡人作惡有知覺嗎?(没有。)没知覺的人會怎麽想?「他作惡跟我有什麽關係?又没有傷害到我,我得罪他做什麽?有這個必要嗎?對我有什麽好處呢?」這樣的人會不會揭發、檢舉、制止惡人作惡呢?絶對不會。他明白真理都實行不出來,這類人有良心理智嗎?他没有良心理智。為什麽這麽説呢?因為他明白真理却不實行真理,這就是没有良心理智了,這就是悖逆神了。他只注重保全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他不管教會工作是否受虧損,也不管神選民的利益是否受到損害。他只為保全自己,發現問題也置之不理,就是看見别人作惡他也睁隻眼閉隻眼,只要不傷害他的利益就行,不管别人怎麽做,好像跟他没有一點關係,絲毫没有責任心,他的良心不起作用。就這些表現來看,他有没有人性?没有良心理智的人就是没有人性的人,没有良心理智的人都是惡人,都是衣冠禽獸,什麽壞事都能做得出來。

没有良心知覺的這類人對善行、對惡事有没有分辨?有没有是非對錯觀念?(没有。)那他怎麽對待每一個人?怎麽看這個敗壞人類?他認為整個人類都挺壞,他還不是最壞的,多數人比他還壞。你跟他説人得具備良心、理性,應該預備善行,他説那都是騙人的,他不相信這些。所以,在這類没有良心知覺的人心裏,他永遠認識不到實行真理的價值與意義。那讓這類人喜愛真理能不能達到?(達不到。)他的本性實質裏没有喜愛真理的成分,所以也達不到喜愛真理。這類人永遠認識不到什麽是真理,什麽是善、什麽是惡,在他心裏,正面事物是反面的,反面事物是正面的,都混為一談。他做事的原則是什麽?不分對錯,不分善惡,也不管報應、賞賜的事,不管怎麽説、怎麽做,只要對自己有利就行,至于他的觀點,那就是隨着環境變,怎麽對自己有利就怎麽變,對自己有利的觀點就持守,直到達成自己的願望、目的。就這樣的人性,就這樣的本性實質,能不能達到實行真理?(不能。)達到實行真理得具備什麽?(有良心知覺,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有喜愛正義、喜愛正面事物的心。)你們具備哪條了?這三條裏面,具備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喜愛正義、喜愛正面事物,達到這兩條可能有點費勁,不喜愛真理的人很難達到。但如果是有良心理智的人,最低標準也得根據良心理智來做事,起碼不傷害别人,不損人利己,不做惡事,不做喪良心的事,這樣良心才能感覺平安。如果是真心信神的人,起碼得做誠實人,無論做什麽事符合良心理智,這是好人的標準。如果有點素質,能够上真理就更好了,做每一件事都能尋求真理,常常反省自己是不是違背原則。你自己内心深處有没有一個衡量標準?如果做錯事了,違背原則了,應付糊弄了,維護肉體關係了,自己有没有知覺?如果有知覺,那你還有點良心,如果没有良心知覺了,這就麻煩了。起碼得有良心知覺才有蒙拯救的希望,如果連良心知覺都不具備,那你們就危險了,因為神不拯救没有人性的人。這個良心知覺在人性裏起什麽作用?就是你親身經歷的,眼睛看到、耳朵聽到的,還有你心裏想的、打算要做的,還有已經做出來的,都要憑良心衡量這些事的對錯,你做人做事起碼得有底綫。比如,你看見一個人挺追求,但很老實,你就總小瞧他,總想欺負他,總想拿話敲打、挖苦他,你内心有這些想法,偶爾也流露出一些這樣的行為,你心裏有没有知覺?你知不知道這麽想、這麽做不對,很醜陋?你能不能意識到自己這麽做是什麽性質?(能。)能意識到就是有良心知覺,如果連自己内心深處想的或者自己對待人事物的觀點到底是醜陋的還是美善的都分辨不出來,心裏没有衡量標準,這就是没人性。没良心的人就没有人性,連起碼的人性都不知道,那你這個人就没有絲毫價值了,不可拯救了。神為什麽給猶大安排賣主的角色呢?就是根據他的本性安排的。猶大就是賣主求榮的東西,神不拯救這樣的人。他能偷錢,他還有良心嗎?(没有。)這就是没有良心了。尤其是他敢偷主的錢,就是没有良心理智的東西,就是個魔鬼,他做壞事不受任何約束。他没有良心知覺,約束不住,所以他就能偷花神的祭物。能偷花神的祭物,這是什麽人性?(惡人。)就没人性了。没人性的第一個標志就是没有良心知覺,做什麽事不受良心支配,這起碼的一點他都没有,這就是没人性,那他做出這事就很正常了。所以,安排猶大扮演賣主的角色,讓他效這個力是最合適不過了,一點兒都不浪費材料,神作的都對。猶大偷錢袋裏的錢,人都不知道,他就覺得神也没看到,他自己的良心没知覺,還認為誰也不知道,結果怎麽樣?最後犯下了賣主、背叛主的大罪,成了千古罪人,上吊自殺,肚腹崩裂而亡。這樣的人可不可惜?一個没人性的畜生遭受這樣的懲罰一點兒也不可惜。

有人性的人無論做什麽事都是憑良心理智,他做人的底綫起碼不低過良心的標準,如果自己能意識到是不對的事,就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良心能告訴人怎樣做事合適,所以有良心的人都能憑良心説話行事。信神以後良心還照樣發揮作用,有很多看不透的事,起碼也得憑良心對待、處理,在此基礎上如果明白真理就按照真理原則來對待,到底是否合乎真理原則,良心也有知覺,也能起到作用。能够違背原則、維護肉體的利益,這是敗壞性情支配的,有良心的人應該有知覺,如果明白真理却不實行真理,良心有没有控告?心裏有没有平安?人都能體會得到。你們平時在日常生活中,無論對人還是做事,良心知覺明不明顯?會不會有時覺得虧欠或者受責備,有時内心不安或者受控告,有時内心覺得痛苦、挣扎?你們有没有這些感覺?如果有的話還好,如果没有,那你們就很危險了,不管是誰,没有良心的感覺就不是真心信神的人。有的人説:「這怎麽涉及到真信假信呢?」你們説這兩者之間有什麽關係?(有良心知覺的人在做錯事的時候,他的責備、難受還有懊悔、虧欠都是從神來的,他能感受到神的責備,説明他心裏能够接受神鑒察,有的人完全没有這個知覺,就説明他心裏根本不相信神在鑒察這一切,做錯事也没有虧欠,没有這種知覺。)説對一部分,還有嗎?(有良心的人承認有神,做錯事了他知道向神禱告反省自己,尋求真理解决問題;没有良心的人臨到事了他没有良心作用,他心裏根本没有神的地位,也不會去尋求真理解决問題,他不覺得真理是他的需要,所以他也不會去實行真理。信神不實行真理的人就是不信派。)真信的人無論臨到什麽事,一方面他能接受神的鑒察,這樣他的良心裏面對于對錯、好壞就有知覺。還有一方面更重要的,他相信神的存在,也相信神的話,他聽了神的話存到心裏了,之後在為人處世的時候、在做一切事的時候,他心裏就有衡量標準。這個標準是什麽?不管他明不明白真理,更多的時候他是以神的話為標準的,因為他相信神,相信神的存在,他也相信神的話是真理。他相信神的話是真理,那他臨到事當然用神的話來衡量了,他起碼知道自己的思想、觀念都不是真理。所以,在臨到事的時候,他的良心知覺告訴他得根據神的話,如果他達不到,實行不出來,他良心裏面就不平安,就受煎熬。比如,維護與人的肉體關係、貪享安逸、做老好人,人是怎麽知道這些東西是反面事物的?(神的話裏有揭示。)對了,根據神的話衡量,這些都是反面事物,都是人敗壞性情的流露,都是人的本性導致的。當他流露這些東西的時候,他内心是高興、痛快還是難過、痛苦呢?他裏面是難過的,是挣扎的,像刀絞一樣。每次臨到這些事,他不能按真理原則辦事,他衝不破情感的轄制,他的内心是痛苦的。這個痛苦是怎麽産生的?這是在有良心知覺的前提下,明白了神話真理之後産生的。他産生了這樣的痛苦、責備、控告,在他内心深處是恨惡自己、噁心自己的,甚至瞧不起自己,説,「我這個人嘴上説得挺好,要愛神、滿足神,口號喊得挺響,但是臨到事我就顧及自己的面子,就是衝不破這個轄制,試了多少回都衝不破,就不願意得罪人,總是得罪神」,久而久之,他内心深處對自己就有一種看法,這個看法是什麽?不覺得自己是什麽好人了,他知道自己也能做許多壞事,看見自己善于偽裝,也是個假冒為善的人。在這種情况下,他開始否認自己,不再相信自己了,這些果效都是怎麽達到的?就是在明白神話的基礎上,良心有知覺了,發揮功能了達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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