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二十九)第五集

關于不要把道成肉身的神與敗壞的人類相提并論這方面,除了咱們所交通的那幾個話題以外,還有一個話題是需要你們了解的,就是道成肉身到底是怎樣對待地位的。這對人類來説是一個很重要的話題,是生命經歷中避不開的一個課題,這直接涉及屬靈生活的現實心態,這個心態涉及到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也有必要跟你們交通一下關于道成肉身對待地位這方面問題他的態度與原則是什麽。地位在人類中間可以説是人一生都避不開的一方面問題,也是絶大多數人追求的一樣東西。説到地位,它在每個人心中都占據一定的位置,也具有一定的分量,有地位對每一個人來説都是身份尊貴的一種象徵,也是人在社會上等級與權力的一種象徵,有了地位人可以享受到地位給人帶來的尊榮與優越的生活,也可以享受到地位給人帶來的種種利益與權力,所以地位對每一個人來説都是至關重要的。但是不管人類對地位怎麽高看、地位對人類來説怎麽重要,對于道成肉身的神來説他也是這麽看的嗎?(不是。)肯定地説,不是。地位對于人類來説是很重要的,但是對于道成肉身的神這個普通的人來説,就是就我本人而言,我對地位没有任何的概念,也没有任何的追求,當然也談不上有任何的想法或意識,這些東西都没有。這方面的感覺從有生以來就没有,就是從有記憶、懂事開始就没有這個意識,不管是在家庭中的地位、在學校中的地位還是在人群中的位置、身價,這些東西我心裏就没有,就没這個意識。没這個意識表現在什麽地方呢?不知道争,跟任何人都没有争地位的想法。有人跟我争的時候,我説:「争什麽?為什麽要這麽做?」隨着年齡一點點增長,會看人看事了,在經歷、見識各種人和事的過程中我知道了人都喜歡争,人争的是地位、争的是權力、争的是面子、争的是利益,人是為這些争。小的時候我不懂得争這些,長大之後只是會分辨了,只是懂得人為什麽與我争了,但是我自己也不争。不争表現在什麽地方呢?别人跟我争,我心裏就想:「你能争過我那你就比我高,你若争不過我那我比你高,但我也没覺得比你厲害啊。我比你高我也不欺負你、不整治你,我也没得着什麽利益,也没覺得比你尊貴多少啊。」你看,就這麽一種心理,就這樣一種常態,對地位就是這樣一種意識與概念。到教會後也是這樣。由于開始做普通信徒的時候我比較熱心得到了上層帶領的賞識,就遭到有些人嫉妒,我就覺得,「嫉妒什麽呀?你也一樣熱心、付代價,多學詩歌、多禱告、多參加教會生活、多幫助弟兄姊妹,不就一樣能得到上層帶領的賞識了嗎?」那種情况下我也没覺得我被賞識是一種榮幸,是一種有地位的象徵,是一種獲得了尊貴身份的象徵,感覺不到這些。後來一點一點地這個地位越來越特殊,地位越來越高,開始正式作工了,我也没覺得地位多高,没覺得比别人尊貴了、跟别人不一樣了,自身主觀上没有這些意識,但是有些人看我的眼光與對待我的方式跟之前不一樣了,我才意識到原來有了地位之後在人中間的感覺是這樣的。有了地位開始作工時,人看我的眼神不一樣了,跟我説話的態度也不一樣了,説話的用詞、語氣等各方面都不一樣了。我這個人没變,我還是那個長相,我的性格,我的生活習慣、説話方式都没變,那為什麽人對我的態度不一樣了呢?這就是地位心作怪,人都崇尚地位,我有了地位人對我的態度就變了。人喜歡的是地位,不是喜歡我這個人,因為我没變,唯獨就是我的位置變了,我從一個聽講道的普通信徒變成一個在講台上講道的人了,人對我的態度就不一樣了。當人對我的態度不一樣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有地位了,人跟我説話客氣了、有尊稱了,我坐那兒説話的時候有人幫我倒水了,吃飯的時候有人幫我盛飯、拿筷子了,我才覺察到人是因為我有地位才對我這樣。但是在我這兒還是没有感覺到「有地位是有權力,有地位與人之間就有距離了,就高高在上了,就能為所欲為了,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没有這些意識,也没有這些感覺。所以,我是普通信徒的時候跟人能正常相處,當有地位的時候跟人相處的方式也没有變,也能正常相處。

有地位象徵着有權力,但我從來没有用權力壓制過誰或者站在地位上教訓過誰,也從來没有感覺到我有地位了就可以什麽事都説了算,就可以利用地位之便、利用我手中的權力做些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了,我没有這樣的想法也没有這樣做,我還是守着教會的行政、教會的規矩、教會的工作安排。對地位我没有意識,也没有意識用權力去做點什麽,為自己謀取點什麽,我從來没有説過這樣的話,也没做過這樣的事。比如,有人找到我,説他盡本分有點難處,能不能給他調换本分。一般有權力的人會説什麽?「這不就是一句話的事嗎?這事我説了算!」這話是敗壞人類常説的口頭禪,我從來没説過一句這樣的話。我説:「你盡這個本分有難處,那我得問問具體情况,教會通常是根據原則、根據人自身的條件來調整人的本分,我得找帶領工人了解、解决這事。」對這事我是什麽原則呢?我是怎麽考慮的呢?他跟我反映這事,我只是聽他這麽説,但我不知道他背後做了什麽、有什麽表現,我不能相信他一個人的話。即便他跟我關係不錯或者没得罪過我,我也不能私自隨便安排他的本分來顯示我的權力,我得問問教會帶領這個人平時表現怎麽樣,安排他盡這個本分合不合適,有没有什麽考量、是不是根據原則,如果是根據原則的話,不能亂調整,是吧?(是。)我絶對不會説「那就是我一句話的事,我有這個權力,我去跟帶領説,你看他聽不聽我的」,我不這麽做,我也没説過這樣的話。我在家鄉教會的時候没做過這類事,後來作教會整體工作到各省走教會我也没做過這樣的事,就是從來没有利用手中的權力對個别人施以不合原則的恩惠,没開過先例。不管咱們教會現在人數多少,這些人來自多少個種族、來自多少個國家,你們説就我這個身份而言,我的地位是不是挺高的?我的權力是不是挺大的?(是。)如果是在敗壞的人類中間,這地位可就不得了了,這權力得多大呀!一般人就承受不了了,就不知道怎麽運用這個權力了,不知道吃什麽、做什麽好了。但是你看我跟你們説話、接觸,不管是帶領工人還是普通信徒我都接觸,就是出力幹活的、最不起眼的、初信的我都接觸過,看到你們有什麽問題了我就交通交通,和你們説説話。有時候與初信的人接觸盡量避免讓他知道我的身份,最好是讓他看我就像普通人一樣,他願意聽我説話就聽兩句,不願意聽也不勉强,給人自由。我絶對不會站高位,也不會擺架子,絶對不會自報家門讓他知道我是誰,讓他知道我的地位有多高、權力有多大,讓他怕我,我不喜歡這麽做,我也從來没有這麽做過。有時候我遇到不熟悉的弟兄姊妹,跟他們説話聊天,人家就從頭到脚打量我,心裏想:「你算老幾呀?你怎麽還跟我們交通起來了?」我看這人是陌生人,眼光帶有敵意,想研究我,看不起我,那我也不在意。他看不起我,不願意聽我交通,那我就少説兩句;如果他願意聽我説話,我就跟他多聊一會兒。有些人聽我交通聽得有享受、感興趣了還留我吃飯,還主動跟我説話聊天,過後我也不打聽那人是哪處教會的、盡什麽本分、是什麽情况,就正常對待、正確對待。

我不管跟什麽人相處,不管是追求真理的還是不追求真理的人,是社會上有地位的還是没地位的人,不管是帶領工人也好還是普通信徒也好,我跟你們交通工作或者生活中接觸時從來不站地位。比如,你説口渴了,我就給你倒杯水,我不是非得擺架子讓你伺候我,我也不會説「咱倆有地位、身價的區别,這些伺候人的活兒我絶對不做」,我没有那個想法。你給我倒水,我當你是弟兄姊妹,你如果渴了需要我給你倒水,我也可以給你倒杯水。聚會交通的時候有些人有觀念、有敵意,或者態度不好,或者不感興趣、不搭理,我就公事公辦,該交通就交通,該解决問題就解决問題,我不站地位,不擺架子。你對我有敵意,我還是作我該作的工作、説我該説的話,一點兒都不受你的影響,絲毫不耽誤工作,你們該得着什麽也絲毫不受影響。如果是我分内的工作,涉及到真理、涉及到原則、涉及到教會的工作,不管誰向我尋求問題,我絶對不會説「你够級别嗎?你是誰呀?你是區帶領還是小區帶領啊?還是某一級組長、負責人啊?」我不問這些。你尋求問題或者你反映某個帶領、某方面教會工作的問題,我該跟你交通就跟你交通,我不站地位,我不問你的級别。也可能你信神的時間不長,你覺得自己在神家的地位不高,不好意思問,但是我不這麽想,我不會根據地位高低來對待人。所以,不管是帶領工人還是普通弟兄姊妹,我跟你們交通生命進入或者輔導工作都絶對不會打官腔、賣關子,也不會提各種問題難為你們。我對你們作工説話是不遺餘力,有一説一、有二説二,我知道多少説多少,我不站地位,不看你們笑話,也不為難你們。看你們作工作有難處不會作了,我就輔導你們、開導你們,我説點話做點事讓你們在業務上多學點東西、掌握點原則,在真理上也多明白點,不管是人前還是人後我都這麽做。不管是面對面地與你們接觸也好,還是在網絡上與你們交通、聊天也好,我從來不端着。端着是什麽意思呢?就是總有一個架勢、有一個氣勢,讓你們感覺到我不一般,我盛氣凌人,我凌駕于你們之上。我從來不這樣端着。另外,聚會的時候我也不講究説話的形式啊,怎麽做高大啊,讓人感覺不可觸犯啊,或者扮演天上的神的角色啊,我絶對不會做這樣的事。之前有人問用不用專門給我做一張桌子聚會時用,我説「不用,找一張桌子就可以了」,他們就找了一張很舊的桌子,我就將就着用,我也没説「你給我找的什麽桌子!就我這樣的身份,你為什麽不給我找一張好的桌子?你辦的什麽事啊!」我什麽也没説,我也没要求得用一張高級的或者鑲金的桌子,没講究過這些。後來在網上聚會我也是坐一個普通的凳子,用一張普通的寫字台,上面放一盞台燈,有個筆記本,記録每次交通的題目、提綱,就這麽簡單。如果是在教堂聚會,就簡單地穿一身職業裝,通常是西服、西褲、皮鞋,冬天也會穿呢子大衣,就是很普通的穿着,只不過比日常着裝看着正式一些。聚會時所用的高檔設備就是麥克風、擴音器還有電腦,就這點高檔值錢的東西。你看,就這麽簡單。這還得益于是在海外,信仰自由,有這個條件,借用擴音器弟兄姊妹在角落都能聽清楚,我説話就省勁多了。以前在大陸没有這個條件,我這個人身體弱聲音小,聚會人多時我得大聲説話,就這樣下面的人聽着都覺得聲音小。聚一兩天會我就這麽一直大聲説話,你們説累不累?(累。)以前在大陸有大型聚會時我就會很累,現在來到海外自由了,借用擴音器我説話就不用那麽大聲了,省了很多力氣,人還聽得特别清楚。我給你們聚會講道,交通人需要的各方面真理,没有什麽形式,也不擺什麽陣勢,就是把你們該明白的、你們需要的方方面面的真理交通給你們讓你們明白,在真道上扎下根基,讓你們逐漸地對各方面真理透亮、感興趣,然後會實行,能够一點一點地將心歸向神,能够順服神,這就可以了。你看這些年我是不是這麽做的?(是。)聚會交通的這些話印成書,按照敗壞人類的想象,這些話都是真理、是神的發表,那得是在一個什麽樣的形式之下、陣勢之下發表出來的!其實就很普通,聚會講道的時候身邊也没有人服侍,講得口乾了我就自己倒點水喝,有時候喝點蜂蜜水潤潤嗓子,有時候就是喝白開水。我的生活是特别的簡單,就是你們想不到的簡單。有的人也可能覺得「你這是偽裝,你什麽條件没有啊?你有這個身份、有這個地位,不可能生活得那麽簡單」。我的生活還真就這麽簡單,一個杯子用多少年,用壞了或者太舊了才换一個,再换一個又用好幾年,這是實情。我有生以來到現在都是這麽對待地位的,有没有地位都一樣,就這麽簡單地生活,有規律地生活。不知道的人就尋思,「你有這個地位,也有這條件,你説不定怎麽享受呢!」我還真没享受什麽。有時候弟兄姊妹給送點菜,有什麽菜就吃什麽菜,就這麽簡單。我吃的不複雜,亂七八糟的肉不吃,稀奇古怪的東西不吃,吃的很簡單,都是家常便飯。而且作工作這麽多年從來没有感覺到「咱們教會這麽多人,我有一種榮譽,自身有一種優越感」,我感覺不到什麽有榮譽、對教會有貢獻,或者頭上有什麽光環,我没有這些感覺,也不享受這些。在外人來看,「你這個人雖然外表普通正常,但是就你作的工作而言,就你現在的條件而言,這麽多人跟隨你,你的地位足够高了,你的權力也足够大了,你應該享受地位,做什麽都有優先權,有優越感」。我説我從來没有什麽優越感,也不享受什麽地位之福,這不是説我背叛這種意識或者背叛這種想法、感覺,而是我裏面就没有這些想法,也感覺不到這些東西的存在。所以説,有時候生活中臨到一些事我自己能辦的就去辦了,不讓别人代勞。有人説:「某某弟兄、某某姊妹有這個條件能幫你辦這個事。」我説:「我怎麽没想到呢?我怎麽不會往那方面去想呢?」在人看我這個人很傻,不會享受,他們覺得,「那麽多人跟隨你,你有這樣的有利條件,臨到點小事你還要親力親為,你是不會享受地位、不食人間烟火還是偽裝的?你為什麽就不懂呢?為什麽就不知道這麽做呢?」因為在我的思想裏、心思裏從來没有這個意識,這是事實。

外邦人有點權力那就不得了了,有點地位那就不可一世了,不但有專車接送、專人護送,出門還有人給拎包、拿衣服,還有人給洗澡、按摩、配置營養餐。這些我都没有,我從來没要求人這樣對待我。敗壞的人類如果有點本事、有點成就那就不得了了,覺得頭上有光環了,就不可一世了,開始給人當祖宗了。人有地位了覺得自己身價高了,怎麽就變得低能了呢?自己什麽都不會做了,好好的人有手有脚走路還得人攙着。我説我可不需要人攙,我要上車的時候我就盡量避免身邊有人幫我開門,我有手有脚的什麽都能做,不需要你幫我。你看同樣是對待地位,道成肉身的神與敗壞人類的態度是截然不同的。根據敗壞人類的種種表現、流露來看,敗壞人類對地位看得特别重、特别痴迷,因此在人中間形成一種不良的風氣、潮流,可以説地位决定了人的一切,决定了人的身價、决定了人的話語權、决定了人所能享受到的利益,没有地位的人就没有資格考慮這些、享受這些,所以人就極力地追求地位。那在神家地位象徵着什麽?在神那兒怎麽看待地位呢?如果説神給了你一個地位,那就相當于神給了你一份托付與責任,它是責任的象徵,是你一個受造之物盡責任與盡義務的象徵,并不意味着其他。如果你有了這個地位,你的責任盡得好,那就没有愧對于神對你的期望,没有愧對于神給你的這個地位與責任;如果這個責任你盡得不好,你没盡到責任,那你就愧對于神給你的這個地位與責任。神給人一個地位只是為了便于人盡自己的責任、完成自己的使命,更好地利用這個地位做自己該做的、盡自己該盡的責任,神給你地位并不是賦予你一種特殊的權力,也不是賦予你享受地位或者享受任何待遇的一種權力。還有,如果你能盡到這個責任,你不負使命,那你的身份、身價與這個地位是相匹配的;但是如果你没盡到責任,你有愧于這份使命,你没有很好地完成這個使命或者托付,那你就不配擁有這個地位,你這個人也没有價值。你盡到責任了,你的身價在神那兒看就是高貴的;你没盡到責任,你的身價在神那兒看就是低賤的。可以説,一個人是否尊貴、是否活得有價值不是根據地位的高低,而是根據是否完成了神給的托付、是否盡到了責任。神交給你一個托付讓你盡這方面責任,也給了你盡這項責任該具備的各方面條件,如果你盡到了責任你就不辱使命,神也滿意了,但如果你没有盡到自己的責任,反而站在地位上為滿足自己的利益與野心欲望做事,這是讓神最反感厭憎的事。你利用手中的權力盡為個人名利地位做事,為自己圖謀私利,還打壓人、貪享地位之福,那你就愧對于神給你的這個托付,你不配接受這個托付。如果你接受了神的托付把你的責任盡到了,把工作作好了,同時也没有貪享地位之福,也没有利用地位、職權為自己謀私利,那你就是在完成使命,就是在盡責任,就能得着神的稱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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