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十八)第四集

作為父母,在子女有獨立生存能力的情况下,應該做的也只是在子女工作、生活、家庭上給予他們關心與必要的照顧,或者是在他們能力够不上、顧不過來的情况下,可以給一些適當的幫助。比如,他們生了孩子,兩個人工作都很忙,孩子太小,有時候没人帶,你可以幫着帶一帶,這是父母的責任,因為畢竟是自己的骨肉,你帶比其他人帶更安全。如果子女放心讓你帶,那你就接過來;如果子女不放心你,不希望你帶,或者怕你身體不好,疼你、體貼你,不讓你帶,那你也不要挑毛病。甚至有的子女乾脆就不相信父母,覺得父母没那個能力,對下一代只知道寵愛,也不會教育,吃東西也不講究,人家不相信你,不願意讓你帶,那更好,你還得個清閑。這叫兩厢情願,互不干涉,同時又能够互相體諒。在兒女需要幫助、需要關懷照顧的時候,在情感上或者在各方面能够給予對方適當的、必要的關心、照顧與資助就可以了。比如,父母有點積蓄,或者父母原來工作能力强、有收入,子女如果在經濟上缺乏,父母有能力的話可以幫助一下,如果没這個能力,得砸鍋賣鐵或者是借高利貸來幫助子女,這就没必要了,在能力範圍以内盡到這層親情框架之下的責任就好了,没必要為對方砸鍋賣鐵,賣腎、賣血或者是賣命。你的命只屬于你自己,是神給你的,你有你的使命,你的生命是為你這一生的使命而擁有的;他的生命也是為他走完他人生道路與完成他一生的使命而有的,不是為孝敬父母而有的。所以説,作為父母,對于未成年或者成年的子女來説,父母的生命只屬于他們自己,不屬于子女。當然,父母也不是子女的免費保姆或者免費奴隸,無論父母對子女有怎樣的期望,父母没必要無償地被子女隨便使唤,當傭人、當老媽子、當奴隸。父母無論對子女有怎樣的感情,父母也是獨立的人,不應該因為他是你的子女,你就理所應當地負責他成年之後的生活,没有必要。他成年了,你對他撫養的責任就盡完了,至于他以後活得好還是不好,富足還是貧窮,生活得快樂還是不快樂,那是他自己的事,與父母没有關係,父母没有任何義務去改變這一切。如果他活得不快樂,父母也没有義務説「你活得不快樂,我想方設法、砸鍋賣鐵,耗盡我畢生的精力讓你快樂」,没必要,你只要盡到責任就行了。你想幫助他,可以問問他為什麽不快樂,在道理上、思想上幫助他疏通疏通,如果他接受了,那更好,如果他不接受,那父母盡到責任就可以了,到此為止。他願意受苦,那是他自己的事,你没必要為此而憂心、難過,吃不下飯、睡不着覺,這都是多餘的。因為什麽?因為他是成年人了,他應該學習處理自己生活中所臨到的每一件事,父母如果關心他,那是情分,父母如果不關心他,也不是父母狠心,不是父母没盡到責任。因為他是成年人了,成年人就應該面對成年人的問題,也應該處理成年人應該承受的任何一件事情,不應該什麽事都依賴父母。當然,作為父母來説,子女在成年之後,工作、事業、家庭、婚姻是否順利,父母也不應該把這些責任都攬在自己身上。你可以關心,可以打聽,但是你没必要大包大攬,把兒女拴在自己身邊,走到哪兒帶到哪兒,走到哪兒都看着,都挂在心上,「他今天吃得好不好,開不開心啊?工作順不順利?領導賞不賞識啊?他的妻子(丈夫)愛不愛他?他的孩子聽不聽話,孩子上學成績好不好啊?」這些關你什麽事啊?他的事由他自己來解决,不用你管。為什麽説關你什麽事呢?意思就是不關你的事,你對他盡完責任了,把他撫養長大了,那你就應該撤了。撤了,你不是就没事閑着了,你該做的事還有很多,你這一生要完成的使命,除了撫養子女長大成人,你還有其他的使命要完成,你除了是你子女的父母之外,你還是受造之物,你應該來到神面前,到神這兒接受你的本分。你的本分是什麽?你完成了嗎?你投入了嗎?你走上蒙拯救的道路了嗎?這是你該想的。至于子女成年之後何去何從,他們生活得怎麽樣,境况怎麽樣,他們快不快樂、開不開心,與父母没有任何的關係。不管從形式上還是從思想上,他已經獨立了,你也應該讓他獨立,你應該放手,不應該控制他。不管從形式上還是從情感、肉體血緣關係上,你的責任已經盡完了,你跟他已經没有任何關係了。他的使命與你的使命没有關係,他所走的人生道路與你的期望没有任何的關係,你對他的期望、對他的責任到此為止,當然也不應該有任何的期望,他就是他,你就是你。他如果不成家,他與你在命運上、在使命上也是完全不相干的兩個獨立的個體;他如果走入婚姻有家庭的話,那他的家庭與你的家庭是兩個完全不相干的家庭。他有他的生活習慣、生活方式,他有他對生活質量的需求,你有你的生活習慣,你有你對生活質量的需求;你有你的人生道路,他有他的人生道路;你有你的使命,他也有他的使命。當然,你有你的信仰,他也有他的信仰。如果他信仰金錢、名利的話,那你與他完全就是兩類人了;他如果與你有同樣的信仰,追求真理走蒙拯救的道路,那當然也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個體,你就是你,他就是他,你不應該干預他走什麽樣的道路,可以扶持、幫助、供應,可以提醒、勸勉,但是你没必要干涉、參與。人要走什麽樣的道路,人要活成怎樣的人,有什麽樣的追求,不是哪一個人能决定的。你看,我坐在這兒跟你們嘮嗑、説每一件事,是建立在什麽基礎上?就是你們願意聽。你們願意聽我嘮叨,那我就説,如果你們不願意聽或者散去了,那我就不説了。我要説多少話都是根據你們是否願意聽,願意付出時間、付出精力的基礎上。如果你説,「我聽不明白,你能不能再講得細點兒?」那我就盡我所能地講細點兒,達到讓你明白進入,我把你扶上正軌,把你帶到神面前、帶到真理面前,讓你明白真理,讓你遵行神的道,我的任務就完成了。但是,至于你聽完之後願不願意實行,你走什麽樣的道路,你選擇怎樣的人生,你追求的是什麽,那就不是我的事了。如果你説,「我在那方面真理上有問題,我想尋求尋求」,我就耐心地給你解答解答。你如果從來就不想尋求真理,我因為這事對付你嗎?我不會對付你,也不會强求你,我也不會諷刺、挖苦你,我更不會對你態度冷淡,我該怎麽作還怎麽作。你如果盡本分出錯了或者故意打岔攪擾,我有我的原則、我的處理方式對待你。但是如果你説,「我不願意聽你説那些話,我也不願意接受你那些觀點,我該怎麽盡本分還怎麽盡本分」,除非你不觸犯原則、不觸犯行政,你觸犯行政我就處理你,你如果不觸犯行政,能够規規矩矩地過教會生活,你不追求真理我不干涉。你個人的生活,願意吃什麽、願意穿什麽、願意與哪些人相處,我不干涉你,我給你自由。因為什麽呢?所有這些事的原則、内容都給你講清楚了,剩下的靠你自由選擇,你是什麽人你就選擇走怎樣的道路,這是明擺着的事。你如果不是喜愛真理的人,誰能强求呢?最終,每一個人所走的道路,結什麽樣的果子,自己會負責任的,我不用負責任。你追求真理那是你自願的,你不追求真理那也是你自願的,没有人拖你後腿,你追求真理也没有人給你多少鼓勵,讓你偏得多少恩典、物質的祝福。我就是盡責任,盡到我的責任,把你們該明白的、需要進入的真理都告訴給你們,至于你們背後怎麽生活,我從來不打聽,我也不窺視,這就是我的態度。作為父母,對待子女也應該是這樣。成年人他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了,他選擇的是「是」還是「非」,選擇黑還是白,選擇正面事物還是反面事物,那是他自己的事,那是根據人裏面的需要。人的實質如果是惡,他就不會選擇正面事物;人裏面如果對善有追求,有人性,有良心知覺,有廉耻感,人就會選擇正面事物,哪怕慢一點,早晚有一天會走上正道,這是必然。所以,父母對待子女也應該有這樣的態度,不干涉兒女的選擇。有些父母對待子女的要求就是,「子女應該走上正道,應該信神,應該放弃世界、撇掉工作,要不然,我們以後進國度,子女進不去,父母、子女就分散了。以後一家人都進國度那多幸福啊!在地上團聚,在天上也要團聚,在國度裏還要不分手,世世代代都要在一起」。結果子女就是不信神,就追求世界,追求挣大錢、發大財,時興什麽穿什麽,時興什麽就做什麽、講什麽,就不遂父母的願。父母就難過,為這事又禁食又禱告,一禁食就是一個禮拜、十天半個月,為子女這點事可下功夫了,常常餓得頭昏腦脹,常常在神面前痛哭流泪地禱告。可是,不管怎麽禱告、怎麽下功夫,子女就是不動心,他也不知道醒悟。子女越不信,他越覺得,「哎呀,虧欠孩子,對不起孩子,没把福音傳給孩子,没讓孩子跟自己走上蒙拯救的路。這可是蒙福的路啊,你傻啊!」他不是傻,他是不需要,父母這樣勉强子女才是傻,是吧?他要是需要的話,還用你講嗎?他自己就來信了。父母總覺得,「我對不起我的孩子啊,早早地就讓他上大學了,上了大學就一去不回頭了,追求世界没完了,一回來就説工作、挣錢,誰誰升職了、買車了,誰誰嫁富豪了,誰誰又去歐洲進修、留學了,看人家那日子過得。一回來就説這些事,我都不想聽,但是不想聽也没辦法,咋説讓孩子信神孩子也不聽」,結果跟孩子鬧彆扭,一見面就黑着臉,一説話就翻臉。有的子女也没辦法,「我爸媽也不知怎麽了,不信就不信唄,為什麽對我總是這種態度呢?這信神的人不是越信越好嗎?怎麽信神的人没有親情了呢?」做父母的心裏為他急得直流血,嘴上還説,「他不是我的子女,我跟他斷絶母子關係,我不認他!」嘴上這麽説,其實還真不是這麽回事。這樣的父母愚不愚蠢?(愚蠢。)總想控制、掌控一切,總想掌控子女的未來、信仰,還有所走的道路,這太愚蠢了!不合適。尤其是有的子女追求世界,提升當經理了,工資也高了,給父母買回了人參、金耳環、金項鏈,買了一大堆,父母説:「我不稀罕,我就希望你們健健康康的,能跟着我信神,信神多好啊!」子女就説:「你哪壺不開提哪壺,我都升職了,你都不為我慶祝,人家的父母一聽説子女升職了,都開香檳慶祝,都到餐廳吃大餐去,你可倒好,看見我給你買的項鏈、耳環還不高興,我哪點對不起你呀?就因為我們没有信神,你們就鬧情緒!」父母這樣鬧情緒對嗎?人的追求不同,走的道路也不同,人的路由人自己選擇,應該正確對待才對。人家心裏不承認有神,你就别强要求他信神,强扭的瓜不甜,他不願信神,他不是那類人,你越提他越煩你,你也煩他,他煩你也煩。最重要的不是你們都煩,是神厭憎你,神説你這個人情感太重。他不信神你就能付這麽大的代價,他追求世界你都這麽難過,那如果有一天神要把他奪走呢,你會怎樣?會不會埋怨神?在你心目中,子女是你的一切,是你的未來、是你的希望,也是你的生命,那你還是信神的人嗎?你這麽做,是不是讓神厭憎?你做這事太不明智,不合原則,神不滿意。所以,你要是明智的話,就别做這類事。子女如果不信,就隨他們去吧,該講的道理講過了,該説的話説到了,讓他們自己選擇。子女與父母之間有怎樣的關係,該怎麽保持就怎麽保持,他們要孝順你,要疼你、愛護你,也不用拒絶,他們要領你去歐洲旅游,如果耽誤盡本分,你不想去就不去,如果你想去,有時間你就去,長長見識也没什麽不好,這不是同流合污,神不會定罪。如果他們給你買什麽好東西,買好吃的、好穿的,你如果覺得適合一個聖徒穿、用、戴,你就享受,就當是神的恩典。如果你看不起這些東西,你不以這些東西為享受,你覺得這些東西麻煩、噁心,你不願意享受這些東西,你也可以拒絶,説「回來看着你們我就高興了,不用拿東西也不用花錢,我不求那個,只要你們平平安安、快快樂樂的就行了」。這多好啊!嘴上這麽説,心裏也這麽想,確實不要求他們給你什麽物質享受,讓你沾什麽光,這樣,他們打心眼兒裏就佩服你,是吧。對于他們工作、生活上的難處,你能幫則幫,盡力而為,如果幫助他們會影響盡本分,你就可以拒絶,這是你的權利。因為你已經不欠他們什麽了,你對他們没有任何的責任了,他們已經成年了、獨立了,他們自己的生活自己打理,不需要你無條件地、不管任何時候都為他們服務。他們若要求你幫忙,如果你不願意,或者耽誤你盡本分,你可以拒絶,這是你的權利。雖然你與他們有血緣關係,你是他們的父母,這只是在形式與血緣上、情感上的關係,但是在責任上你已經擺脱了與他們之間的關係了,所以作為父母,如果明智的話,在子女成年以後,不要對他們有任何的期望,也不要有任何的要求標準,也不用站在父母的角度或者地位上,要求他們怎樣、要求他們做什麽,因為他們已經獨立了。他們獨立了就意味着你的責任盡完了,那在有條件的情况下,你無論對他們做什麽,對他們關懷也好、照顧也好,那只是情分,是額外的,或者他們作為子女要求你做什麽,那也是額外的,不是應該應分的,這是你應該明白的。這些是不是清楚了?(清楚了。)

如果有的人説:「我總是放不下我的孩子,他天生體格弱,天生窩囊、膽小,素質又差,在社會上總受人欺負,我放不下啊。」你放不下也不是你的責任没盡完,只是你情感的作用。你説:「我總牽挂他、惦記他有没有吃好飯,胃舒不舒服啊?長時間不按時吃飯,總吃外賣,能不能得胃病啊?身體會不會有什麽病痛啊?生病的時候有没有人照顧、有没有人疼他啊?他的配偶是不是關心他、照顧他呀?」你有擔心只是出于情感、出于血緣這一層關係,但這并不是你的責任。神賦予父母的責任只是在子女未成年期間對子女撫養、照顧的責任,到子女成年以後父母就没有任何的責任了,這是從神的命定上來看父母該盡的責任。明白了吧?(明白。)不管你情感多麽重,你在什麽時間大發母性,都不是在盡責任,只是情感的作用。情感的作用,那就不是出于人性的理智,也不是出于神教導給人的原則,也不是出于人順服真理,更不是出于人的責任,而是出于情感,這就叫情感。就是那麽一點兒母子情、血緣情在裏面摻雜着,因為他是你的子女,所以你就總牽挂他,牽挂他在外面受不受苦,有没有被人欺負啊?在外面工作順不順利,是不是按時吃飯啊?身體得没得病,得病了之後能不能付得起醫藥費啊?你常常想這些,這與父母的責任没有絲毫的關係。如果你放不下對子女的這些牽挂,那只能説你是活在情感裏,你不能擺脱情感。你只活在情感裏,憑情感對待子女,而不是憑着神説的父母的責任這個定義而活着,你不是根據神的話活着,你只根據自己的情感來感受這一切,來看待這一切,來處理這一切,那你就不是在遵行神的道了,這是很顯然的。神告訴給你的責任到子女成年之時就結束了,神告訴給你的這個實行法是不是輕鬆、簡單?(是。)按神的話實行,還不做無用功,還能給兒女一定的自由,給他們一定的鍛煉的機會,不給他們添麻煩、添累贅,不給他們添堵,讓他們作為一個成年人,以成年人的眼光,以成年人獨立的處事方式、獨立的看事方式、獨立的世界觀去面對這個世界,面對自己的人生,面對自己生活中、生存中所臨到的各種問題,這是他們的自由,也是他們的權利,更是他們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做的事情,與你没有關係。如果你總想參與進來,那就挺噁心,總想人為地參與、干涉,這就起到了攪擾、破壞的作用,最終不但事與願違,更惹得子女對你反感,你自己活得還挺累,最終還一肚子委屈,抱怨兒女不孝順、不聽話、不體貼父母,不領情,忘恩負義,是白眼狼。還有些耍蠻的、不理性的人,還一哭二鬧三上吊,什麽招都用上了,這就更噁心了,是吧?(是。)人明智的話,就順其自然輕鬆地活着,盡父母的責任就好了。如果你説看在情分上照顧照顧、關心關心,必要的關心可以,并不是説子女成年後,父母的責任盡完了就一拍兩散,對子女就絶對不管了,就讓他自己出去闖,他有多大難處都不管他,難死他也不管,兒女需要你的時候你也不伸手,這也不對,這叫極端。兒女需要向你傾訴的時候,你就做個收音機聽,聽完之後問問他是怎麽想的、怎麽打算的,也可以説説你的建議。他如果有自己的想法、打算,不接受你的建議,你就説:「行,你既然决定了,以後出現什麽後果,没有人能替你負這個責任,這是你的人生,你的人生路你自己來走,你自己來完成,没有人能對你的人生負責任。你决定了的話,那我就支持你,需要錢,我這兒還有點錢,需要我出力,在我能力範圍内可以幫你,做父母的没什麽説的。但如果你説不需要我出人,也不需要我出錢,你就是需要我出個耳朵聽聽就罷了,那更省事。」你的話説完了,兒女的話也説完了,一肚子苦水倒完了,怨氣也發泄完了,擦擦眼泪,他該幹什麽幹什麽去了,你作為父母的責任也盡到了,這就是看在情分上,這叫情分。因為什麽呢?父母對子女來説是無害的,父母不會害他、不會算計他、不會嘲笑他,更不會笑話他的軟弱、無能,他可以在父母面前毫無顧忌地流眼泪、發泄、抱怨,像個孩子一樣,撒嬌、賭氣、任性都可以。但是,賭氣、發泄、任性完了之後,該怎樣還得怎樣,眼前的事還得自己處理,不需要父母出任何力,也不需要父母幫助,那就挺好,父母還挺清閑,是吧。他既然這樣説了,那做父母的就應該有自知之明。人家長大了,獨立了,這事只是跟你説説,并没有讓你幫助他,你若是没有理智,就覺得,「這是大事啊,跟我説這是看得起我,那我是不是得幫你參謀啊?得幫你作决定啊?」這叫不自量力。人家就是跟你説説,你還真把自己當人物了,這就不合適。人家認為你是父母,尊重你、信任你才跟你説,人家其實早就有主意了,你還總要干涉,這就不合適。人家信任你,你得值得信任,尊重他的决定,别參與,也别干涉。如果他願意讓你參與,你可以參與進來,如果你參與進來一看,「哎呀,這麽大麻煩啊,影響我盡本分了,我可不參與了,我信神不能做這些事」,那你就趕緊逃出來。如果他還想讓你干涉,你心想,「我才不干涉你,你自己處理吧,我聽你倒這些苦水、倒這些垃圾就不錯了,父母該盡的責任也就盡到了,想讓我干涉那不可能,那是火坑,我才不去跳呢,你願意跳你自己跳」,這合不合適?這叫立場。到什麽時候不能失掉原則、立場,做父母的應該做到的就是這些。聽懂了嗎?容不容易做到?(容易。)其實容易,但是你要是總憑情感,總陷在情感裏,這事就太難了,你就感覺揪心哪,放也放不下,拎也拎不起來,上不來下不去,這是什麽字?「卡」字,就卡這兒了。想聽神的話實行真理,但情感還放不下,心疼孩子還覺得不合適,覺得違背神的教導、違背神的話,這麻煩了。你得作個選擇,要麽你放下對後代的期望,不管他們,他們成年了、獨立了,就讓他們自由地飛,要麽你就隨他們去,二者選一。如果你選擇遵行神的道、聽神的話,放下了對他們的牽挂與情感,那你就做好父母該做的,站好你的立場,守住你的原則,别做讓神噁心、厭憎的事。能不能做到?(能。)其實容易做到,那點情分一放下就做到了。最簡單的就是不過問,他愛怎麽樣就怎麽樣。他如果願意跟你説他的難處,你就聽聽,知道這麽回事就可以了。他把事説完了,你就説:「我知道了,還有没有事了?想吃飯我給你做飯,要是不想吃,就回去吧。你要錢我給你拿點錢,需要什麽幫助,我能做到我就幫你,我要是做不到,你就自己想辦法。」他要是非讓你幫助他,你就説:「我的責任盡到了,爸媽就這點能耐,你也看見了,没你那兩下子。你想在這個世界上闖蕩,那是你自己的事,不要把父母牽扯進來,父母年齡已經大了,我們闖蕩的年齡已經過去了。我們對你的責任就是把你撫養長大成人,至于你自己走怎樣的道路,你想怎樣折騰,别拽上我們,我們可不跟你折騰,我們在你身上的使命已經完成了。我們有我們的事、有我們的活法,我們也有我們的使命,我們的使命不是替你做事,我們的使命也不需要你來幫助完成,由我們自己來完成,你也别要求我們參與你的生活、參與你的人生,那跟我們没有關係。」説清楚就完事了,該來往來往,該通訊通訊,該叙舊叙舊,多簡單哪!這樣做有什麽好處?(人活得輕鬆了。)最起碼在肉體親情這方面,你處理得合適了、恰當了,你的心思、精神世界輕鬆了,不作任何無謂的犧牲,也不付任何多餘的代價,順服在神的擺布安排之中,這一切都由神來作。人該盡的責任一點兒也不少盡,不該做的一樣都不多做,不該做的就不伸手,神讓怎樣活着就怎樣活着,神讓人怎麽活着那才是最好的路,能够讓人活得輕鬆、幸福、喜樂、平安。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你這樣活着不但能留有更多的時間、精力盡好自己的本分,對本分忠心,另外,你會有更多的精力、時間在真理上下功夫。但如果你的精力與時間都被情感、肉體、子女、親情纏繞着、占有着,那你就没有多餘的精力來追求真理了。是不是啊?(是。)

人在世界上搞事業,腦子裏想的全是追求世界潮流、追求名利、追求肉體享受這些事,言外之意是什麽?就是你的精力、時間、青春全部被這些東西占有、消耗着。有意義嗎?最終得着的是什麽?就是得着名利了也是虚空。那换個活法呢?你的時間、精力,你的心思裏存的都是真理、原則,所想的都是怎樣盡好本分、怎樣來到神面前等等這些正面事物,你的精力與光陰都是為這些正面事物付出的,那你所得的就不一樣了。你所得的是最實惠的東西,你就知道怎樣活着、怎樣做人、怎樣面對每一樣人事物;你知道了怎樣面對每一樣人事物,這很大程度上會讓你很自然地順服神的擺布安排;你能很自然地順服神的擺布安排,你不知不覺就成了神所悦納、神所喜愛的人。你看看,這是不是好事?也可能你還不知道,但是在生活的過程中,你在接受神話語、接受真理原則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就按着神話語活着,按着神的話看人看事、做人做事了,那你不知不覺就順服神的話了,順服神的要求、滿足神的要求了,那不知不覺你已經成為神所悦納、神所信賴、神所喜愛的人了。這好不好?(好。)所以,你的精力與時間、光陰為追求真理、為盡好本分付出,最終所得的是最有價值的。相反,你的心如果總為情感、肉體、子女、工作、名利活着,總被這些事纏繞着,那你最終得的是什麽?虚空,什麽也得不着,還會離神越來越遠,最終被神徹底厭弃,你這一生就結束了,没有蒙拯救的機會了。所以,作為父母,不管對子女有怎樣的期望,都應該在子女成年期間,放下對子女任何情感上的牽挂、情感上的依附或者是情感上的糾葛,不應該以父母的身份、地位對子女在情感上有任何的期望。你如果能做到這一點,那就太好了!最起碼在神面前,你為人父母已經盡到了做父母的責任,你是擁有父母身份的合格的人。不管站在人的哪方面角度上,人所應該做的、所應該站的角度與立場都是有原則的,在神那兒都是有標準的,是吧?(是。)關于父母對後代的期望、父母在子女成年期間應該實行的原則就講到這兒吧。再見!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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