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十七)第三集

人世間最值得尊重的人是哪類人?是不是走正道的人?這正道是指什麽?是不是追求真理,接受神的拯救?走正道的人是不是跟隨神、順服神的人?(是。)如果你是這樣的人,或者你追求做這樣的人,父母不理解,還總咒駡你,在你軟弱、消沉的時候,在你迷失方向的時候,不但不支持你、安慰你、鼓勵你,還常常要求你回去孝順他們,挣大錢養活他們,不辜負他們,讓他們跟你沾沾光,跟你過上好日子,那這樣的父母是不是應該弃絶?(是。)這樣的父母值不值得人尊重?值不值得你孝敬?值不值得你為他們盡責任?(不值得。)為什麽?因為他們厭煩正面事物,這是不是一方面事實?(是。)因為他們恨惡神,這是不是一方面事實?(是。)因為他們鄙視你走正道,這是不是一方面事實?(是。)他們鄙視從事正義事業的人,因為你跟隨神盡本分,他們小瞧你、看不起你,這是什麽樣的父母?是不是卑鄙、齷齪的父母?是不是自私的父母?是不是邪惡的父母?(是。)你信神被大紅龍追捕、通緝,四處逃亡,不能回家,甚至有的到了海外,周圍的親戚、朋友還有你的同學都説你成通緝犯了,父母就因為外面這些謡傳、謡言,覺得你讓他們蒙受不白之冤,給他們丢人了,他們不但不理解你、不支持你、不同情你,不但不責怪那些造謡的人,那些歧視你、鄙視你的人,反而還恨你,跟那些不信的人還有執政掌權的用同樣的説法對待你,這樣的父母怎麽樣?好不好?(不好。)那你們還覺得虧欠他們嗎?(不虧欠。)你要是偶爾給家裏打個電話,他們都覺得是跟通緝犯打電話,是蒙受了極大的耻辱,覺得你連家都不敢回,像過街老鼠一樣,這一輩子有你這孩子都覺得丢人。這樣的父母值不值得尊重?(不值得。)他們不值得尊重。那他們對你的期望是什麽性質?值不值得你們放在心裏啊?(不值得。)他們對你的期望主要目的是什麽?真是讓你走正道,最終蒙拯救嗎?他們是希望你隨從社會潮流飛黄騰達,給他們臉上添光,讓他們出去有面子,能成為他們的驕傲。還有什麽?讓他們能跟着你沾光,吃好的喝好的,穿名牌、穿金戴銀,坐豪華游輪,去世界各國旅游。如果你飛黄騰達了,在這個世界上有名有利,讓他們跟着沾光了,他們到哪兒都提你的名字,「我兒子,我姑娘,是誰誰誰」。現在他們提不提你啊?(不提。)你走正道了,他們反倒不提了,他認為你是一個窮光蛋,給他丢人了,提你等于給自己臉上抹黑,他就不提。所以,父母的期望到底是為了什麽?是為了跟着你沾光,不是單純的為你好。他能沾光了他才高興,你現在歸到了造物主面前,你接受了神,接受神的拯救,接受神的話,盡上了受造之物的本分,走上了人生正道,他們從你身上没撈着利,没得着好處,他們覺得這一輩子養你虧了,就像做買賣似的,虧本了,他們就後悔了。有些父母常常説:「養你還不抵養條狗呢,把狗養大了,狗還知道見了主人摇尾巴,見到主人特别親,養你指望上啥了?成天信神盡本分,不做買賣,不上班,連鐵飯碗你也不要,最後周圍鄰居還笑話。從你那兒撈着啥了?一點兒好處也没撈上,一點兒光都沾不上。」你如果隨從世界邪惡潮流,在世界上追求出人頭地,受了苦或者有病痛、難過,父母可能會支持你,會鼓勵你、安慰你,但是你信神有蒙拯救的希望了,他們却不會為此而感到高興、慶幸,反倒恨你、咒駡你,這樣的父母從實質上來説,那就是仇人,是冤家對頭,跟你不是一類人,走的不是一條道。雖然外表上是一家人,但從實質上,從追求上,從喜好上,從所走的道路上,從對待正面事物和對待神、對待真理的種種態度上來説,他們與你不是一類人。所以,你不管怎麽説「我有蒙拯救的希望了,我走上人生正道了」,他們都不為所動,不為你感到慶幸與高興,反而為此感到耻辱。這樣的父母從情感上來説是你的親人,但從本性實質上來説,他們不是你的親人,是仇敵。你看,兒女回家的時候,如果又帶禮物又帶錢,又讓父母吃好的、住好的,那父母可樂了,高興得都不知説啥好了,心裏一個勁兒説,「我兒子好,我姑娘好,没白養,没白疼,我孩子懂事了,知道孝順爸爸媽媽了,心裏有爸爸媽媽,這是好孩子」。你要是因為信神盡本分,兩手空空没買東西就回家了,你跟他們交通交通真理、講講神的話,説説你走上了追求真理的道路,父母一看,「都講的什麽呀?聽不懂。養活你這麽大,啥也没指望上,好不容易回來一趟,哪怕買雙襪子、買點水果呢,啥都没有,空着手回來了。」他們就不會説,「聽你講這些,你變化挺大,以前年輕、狂妄,這次回來大變樣了,所説所講的一聽都是正事啊,有長進,我孩子有出息了,看到希望了,能走正道,能跟隨神得着救恩,這是個好孩子。孩子在外面受苦了,得給他做點好吃的,家裏養了幾隻鷄,平時捨不得殺,等着吃鷄蛋,現在孩子回來了,給孩子殺隻鷄,炖個老母鷄湯。孩子選擇走的道路是對的,能蒙拯救了,真為你高興啊!走這三五年挺想你的,雖然没聯繫上,但是現在回來一看,放心了,孩子長大了,比以前成熟了、懂事了,説的話、做的事都是正事。」看到孩子走正道了,有正確的思想觀點了,讓父母也得益處、長見識了。這孩子能盡本分,能追求真理,父母得支持,孩子以後蒙拯救、進國度了,再也不用受撒但敗壞性情的殘害了,那就太好了。父母雖然年齡大了,領受真理慢了,聽不太懂這些事,但是感覺「這孩子能走正道,挺好,是好孩子。這比他當多大官、挣多少錢都好、都值!」你們説這樣的父母好不好?(好。)這樣的父母值不值得尊重?(值得。)值得你尊重。那你怎麽尊重他們?在心裏為他們禱告,如果他們是信神的,求神引導他們、保守他們,在試煉、試探中能够站住見證,如果他們不信神,也尊重他們的選擇,希望他們生活能够安定,别做壞事,少作惡,死後最好少受懲罰,而且能盡其所能地跟他們交通一些正面的東西、正面的思想觀點,這就叫尊重,這也叫最好的孝順、最好的盡責任。這能不能達到?(能。)在心靈上、精神上給他們鼓勵,給他們支持,在肉體上呢,在家陪伴他們期間盡其所能地幫他們幹點活兒,交通一些你明白的、他們能達到的事,讓他們看開點兒,别太累,在錢財上、在各個方面别太計較,要順其自然,這就叫尊重。把他們當好人、當正經人對待,盡點責任,盡點孝心,盡點義務,這叫尊重。只有這樣理解、支持你信神的父母才值得尊重,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一對父母值得尊重,他們除了讓你挣錢,就是讓你飛黄騰達,再就是讓你出名,讓你做這個、做那個,這些都是不務正業的父母,不值得尊重。

對于放下父母的期望,現在都明白了,都能放下了,那還有什麽放不下的東西?涉及到父母的生活或者父母本人,還有什麽東西是你最挂心的,就是在情感上最難以割捨、難以放下的?「父母不是你的債主,父母不是你生命與命運的主人」,這個話題是不是基本交通完了?是不是明白了?(是,明白了。)父母不是你的債主,就是你别總琢磨,父母把你養這麽大,你得報答父母,要是報答不了,没機會、没條件報答,你心裏就總難受,總有負罪感,甚至看到誰跟父母在一起,照顧父母,或者有一些孝順父母的舉動,你就會難受。神命定父母養大你,讓你長大成人,不是為了讓你這一生來報答父母的,你有你這一生要盡的責任、義務,要走的路,你有你的生活,你這一生不應該把所有精力都放在還報父母恩情這件事上。這件事只是在你人生道路上伴隨你生活的一件事,在人性與情感關係上避不開的一件事,但是至于你與父母之間有怎樣的緣分,你的下半輩子是能與父母住在一起,還是分開,没緣在一起,那就看神的擺布安排了。如果神擺布安排你這一生與父母是分隔兩地,距離很遥遠,没法常在一起生活,那盡這個責任對你來説也就是一種念想了。如果你這一生神安排你與父母住得很近,能守在父母身邊,那對父母盡點責任、盡點孝這也是你這一生該做的,這個没有什麽可指責的。但是,如果你與父母分隔兩地,你没有機會、没有條件去盡孝,那你也没必要把這件事當成一件耻辱的事,你盡不上孝也不是愧對父母,只不過是因為條件不許可。作為兒女都應該明白:父母不是你的債主,你一生要做的事情很多,這些事都是造物主交給一個受造之物該做的事,與你還報父母的恩情没有關係。孝順父母、報答父母、還報父母的恩情與你一生的使命没有任何的關係,也可以説,孝順父母、報答父母、對父母盡任何的責任不是必須的,話説白了就是,有條件就做點兒,盡點責任,没條件也不用强求。你盡不了孝敬父母的責任,這不是什麽大錯,只是違背點良心,違背點人的道義、觀念,但最起碼不是違背真理,在神那兒也不定罪,當你明白真理的時候,你的良心就不受責備了。明白了這方面真理,你們心裏是不是踏實了?(是。)有些人説:「雖然神不會定罪我,但我這個良心還是過不去,不踏實。」那你就是身量太小,你還不明白、還看不透這事的實質。你不明白人的命運,不明白神的主宰,你也不願意接受神的主宰安排,你總有人意、總有情感,你的人意與情感作主導占有了你,成為了你的生命。你選擇人意與情感,那你就不是選擇真理,你就不是在實行真理,也不是在順服真理;你選擇人意與情感,那你就是在背叛真理。明明條件、環境都不許可,你還總覺得,「我虧欠父母,我没有孝順父母,父母這麽多年也見不着我,白養活我了」,總是在内心深處放不下這些,那就證明了一件事,你不接受真理。你在道理上承認神的話是對的,但是你不把神的話當成真理來接受,來作你行事的原則,那起碼在對待父母這件事上你不是追求真理的人。因為在這件事上你不是根據真理來做,不是以神的話語為根據來實行,而是要一味滿足你的情感需要、滿足你的良心需要,要孝順父母,要還報父母的恩。雖然説你這樣的選擇神不定罪,這是你自己的選擇,但是最終吃虧的,尤其是生命方面受虧損的是你自己。你常常被這件事捆綁,總覺得自己愧對父母,没有還報父母的恩,有一天神一看,你還報父母恩情的這個意願這麽大,那乾脆給你擺設一個環境,你回家去吧。你不是認為父母高過一切、高過真理嗎?你為了孝順父母、為了滿足自己的良心與情感需要,你寧可不要神,寧可放弃真理、放弃蒙拯救的機會,那好,這是你的選擇,神不定罪,神給你擺設一個環境,在神這兒就給你除名了,神放弃你了。你選擇回家孝順父母,不盡本分了,這就是從神交給你的本分中逃脱、走開了,背弃神對你的托付、對你的期望,背弃神給你的本分,也放弃了你盡本分的機會。回去與父母團聚,滿足你的良心需要,滿足父母的期望,那也可以,你可以選擇回去。你實在放不下父母,可以主動舉手報名,説,「我想父母想得不行了,天天良心受控告,情感不能得到滿足,心裏痛苦,思念父母、惦記父母,覺得這輩子如果再不回去孝順父母的話,怕以後没有機會了,怕留下什麽遺憾」,那你就可以回去。父母是你的天、是你的地,父母比你的命還大,父母是你的一切,那你可以選擇不放下,没有人强求你,你可以選擇回去孝順他們、陪伴他們,讓他們過上好日子,報答他們的恩。只不過你可想好了,你今天作出這樣的選擇,最後你失去了蒙拯救的機會,這樣一個結果只有你自己承受,没有人能够替你承受這樣的後果,這是你自己應該承受的。明白了?(明白了。)你寧可放弃盡本分的機會、放弃蒙拯救的機會,也要甘願讓父母做你的債主,還父母的債,這是你的選擇,没有人强求你。如果教會裏誰提出要求説,「我在外面太苦了,太思念父母了,心裏放不下他們,常常夢到他們,腦海裏、心裏想的全是他們的身影,對他們為我所做的一切越來越感覺愧疚。現在他們年紀越來越大了,我越覺得父母養育兒女的不易,我應該還報他們,給他們一些快樂,讓他們能因為我的陪伴而得到安慰,度過餘生,我寧可放弃自己蒙拯救的機會也要回去孝順他們」,那你們就可以申請,説:「報告!我想回去孝順父母,我不想盡本分了。」教會就該批准,誰也别給他做工作,别給他交通,多説一句話都是愚蠢的。人在什麽都不明白的時候,你可以多説點話,把真理交通明白,你若没把真理交通明白,讓他作出錯誤的選擇,那是你的責任,但是,他在道理上什麽都明白了,就不需要别人做任何的工作了。就像有的人説,「我啥都明白,你不用跟我説」,那正好,不用跟他白費口舌了,正好想省點心呢。對這樣的人,趕緊讓他回去。第一,不攔着;第二,支持;第三,給點安慰、鼓勵,説「回去好好孝順父母,别讓父母生氣,也别惹他們不高興。要想孝順父母、還報父母就得做個孝子,但是到最後没蒙拯救你也别後悔。祝你一路順風、一切順利!」好不好?(好。)想回家孝順父母,這可以,别憋在心裏,盡本分都是自願的,没有任何人强求你,你不盡本分也不定罪。你盡本分就一定能蒙拯救嗎?也不一定,這只是對盡本分的態度問題。那不盡本分就滅亡了嗎?誰也没這麽説,總之你蒙拯救的希望可能就没了。有人説:「孝順父母這是好事還是壞事?」不知道,反正你想孝順就孝順,咱們不評價,評價那個没意義。這就是人性、情感的事,是選擇怎樣的生存方式的問題,與真理根本没有關係。誰想回家孝順父母可以自由選擇,神家不强求,也不干涉,教會帶領或者身邊的人都别攔着,别給這樣的人做工作,也别給他交通真理。你想回家那就回吧,大家給你送行,吃頓餃子,祝你一路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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