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十六)第四集
對待父母的期望這方面,人應該遵守的原則與應該放下的包袱是不是清楚了?(是。)在這裏,人的包袱到底是什麽?必須聽父母的,得讓父母過上好日子,父母都是為你好,得按照父母説的做才是孝順;另外,長大成人得為父母做事,報答父母的恩情,孝順父母,陪伴在他們身邊,不能惹他們傷心,不能讓他們失望,不能辜負他們,力所能及地讓他們少受苦甚至不受苦,如果做不到,就是忘恩負義,就是不孝子,就該遭天打雷劈、被人唾弃,就不是好人。這是不是你的包袱?(是。)這些東西既然是人的包袱,人就應該接受真理,來正確地面對,你只有接受了真理,這些包袱、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才能放下,才能改變。你如果不接受真理,你有没有第二條路可走?(没有。)所以,不管放下家庭、肉體什麽包袱,都是從人接受正確的思想觀點、接受真理開始的。從你開始接受真理,你裏面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就逐步地被瓦解、被分辨、被看透,然後逐步地被弃絶。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在被瓦解、被分辨出來,然後被放下、被弃絶的過程中,你就逐漸地改變了對這些事的態度、做法,你出于人的良心或者情感的那些想法就逐步地淡化了,不再在你的思想深處困擾你、捆綁你,左右你的生活,影響你的生活,攪擾你盡本分。比如,你接受了正確的思想觀點,接受了這方面真理,當你聽到父母死訊的時候,你只是流流眼泪,不會覺得自己這些年没有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讓父母受了那麽多苦,自己對他們没有絲毫的還報,也没讓他們過上好日子,不會為此而自責了,而只是出于正常人性情感的需要有正常的流露,哭一哭,然後對他們有點思念,很快這些東西就會變得自然、正常,很快你就會投入到正常的生活、盡本分中,不會被這個事困擾。你要是不接受這些真理,當你聽到父母死訊的時候,你就會哭起來没完,你就覺得父母可憐,父母這一輩子不容易,又養了你這麽個不孝子,他們生病的時候你没在床前伺候,死的時候你也没為他們哭喪、没為他們戴孝,你辜負了他們,你讓他們失望了,你没讓他們過上好日子。你會帶着這樣一種負罪感生活很久,想起來就會流泪,想起來心裏就會隱隱作痛,每當遇到相關的環境、相關的人事物時,你就會有感而發,這種負罪感也許會伴隨你的下半生。原因是什麽?是你從來没接受真理、接受正確的思想觀點作為你的生命,而舊的思想觀點一直在你裏面當家做主,影響着你的生活。那你下半生會因為父母的離世而一直痛苦下去,一直痛苦給你帶來的後果不僅是肉體有一點難過而已,它會影響你的生活,影響你盡本分的態度、你對待教會工作的態度,還有對待神的態度,以及對待任何一樣觸及你靈魂的人或事的態度,也可能你會對更多的事灰心失望,會消沉、會被動,會對生活失去信心,對任何事失去熱情、動力,等等。這樣一來二去,影響的不僅僅是你簡單的日常生活,而是影響到你盡本分的態度,影響你人生所走的道路,這就很危險。這個危險導致的後果有可能就是你不能合格地盡受造之物的本分,更甚至你會中途停止盡本分,或者對你所盡的本分有抵觸的情緒、態度。總之,這種事肯定會越來越惡劣,會讓你的心情、情緒、心態演變得向惡性的方向發展。明白了吧?(明白了。)今天交通的這些話題,一方面告訴你要樹立正確的思想觀點,這些思想觀點的來源是根據這些事本身的實質而言的,因為它的根源、實質就是這樣的,所以人應該認識到,不應該被這些表象或者一些出于情感、血氣的思想觀點所蒙蔽,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人只有這樣做了才能够不走彎路、不走偏路,在神主宰擺布的環境之中順其自然地活着。總之,只有接受這些正確的思想觀點,在這些正確思想觀點的指引之下,人才能擺脱來自于父母的包袱,放下這些包袱,能够順服神的擺布安排,活得更自由釋放,有平安、有喜樂,而不是常常憑着血氣、情感或者良心的作用活着。那講到現在,對這些來自于父母的期望所産生的包袱,人是不是有一些認識了?(是。)有一些準確的認識,心靈裏是不是就輕鬆、釋放多了?(是。)你有了真正的認識,有了真正的接受與順服,那你心靈裏就得釋放。如果你還在抵觸,不接受,或者只當成一種理論來聽,而不是根據事實來看待這些事,那你就很難放下,你就只能聽從肉體思想、肉體情感對你的擺布來處理這些事,那最終你活在這些情感的網羅裏只有痛苦、只有難過,没有人能救得了你。當人面對情感網羅糾纏的這些事時,人是没路可走的,人只有接受真理才能擺脱這些情感對你的纏繞、對你的捆綁,是不是?(是。)
除了在學習和選擇工作上父母有種種的期望與做法,在婚姻方面,父母是不是也對人有種種的期望?有哪些期望,你們説説。(一般父母會跟女兒説,以後找的丈夫最起碼得有錢,得有房有車,能照顧你,就是在物質上得能滿足你,另外還得有責任感,就是對擇偶有一個標準。)父母説的有一些是過來人的經驗,雖然是為你着想,但還是有一些問題。那在父母對你婚姻的期望這事上,父母也是各人有各人的眼光、口味,要求兒女找的婚姻對象最起碼得有錢、有地位、有能耐,還得厲害,在外面不受欺負,你被人欺負的時候,他能站出來保護你。兒女説:「我不在乎,我不是那麽物質的人,我就找一個喜歡我、我也喜歡的人就好。」父母説:「你咋那麽傻呢?咋那麽簡單呢?一看你就年輕、你就嫩,不懂得生活的艱辛。聽没聽説過『貧賤夫妻百事哀』?到過日子的時候這也需要錢、那也需要錢,你没錢你能有好日子過嗎?你得找有錢、有能耐的。」你説:「那有錢、有能耐的人也不可靠啊。」父母説:「不可靠也得先把温飽解决了,你想吃啥有啥,想穿啥有啥,穿的吃的都飽足,人人羡慕。」你説:「那心靈裏不快樂呀。」父母就説:「心靈算個啥呀?心靈在哪兒啊?心靈不快樂能咋地?肉體舒坦就行了唄!」還有的人根據現在的生活環境想單身,年齡很大了也不談戀愛,更不想走入婚姻,父母就着急,一直催婚,又給安排相親,又找人介紹,想方設法地趕緊讓兒女找一個門當户對的、體面的人結婚,就是門不當户不對,最起碼條件得好,得是大學畢業或者博士生、研究生,再不就是海歸。有些人經不住父母的嘮叨,開始還覺得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挺好的,尤其信神了,每天盡本分都挺忙,也没工夫想那些事,就不談戀愛了,以後也不結婚了,可是過不了父母這一關,父母不同意,就總催你、逼你,只要見到你就嘮叨,「談没談戀愛啊?有没有相中的對象啊?趕緊領回家我給你把把關,合適了趕緊領證結婚,這都多大歲數了!女的三十歲了不結婚,男的三十五歲了不找對象,想幹啥?想翻天哪?不結婚以後老了誰照顧你?」父母總擔心,總張羅這事,要讓你找這樣的、找那樣的,逼着你結婚找對象。結了婚,父母也總吵吵:「趕緊生孩子,趁我還年輕,我給你帶着。」你説:「我不需要你給帶孩子,不着急。」「什麽不着急,趕緊生孩子!生完之後我給你帶,等帶得差不多了,你自己再帶。」父母對子女的任何期望,不管父母是什麽態度,也不管父母對子女的期望正不正確,總之,對于兒女來説,他都感覺是一種負擔。如果聽父母的,自己不舒服,感覺不快樂,如果不聽父母的,感覺良心過不去,「父母也没錯,他們這麽大年齡了,看不到兒女結婚、生孩子,他們難過,他們催促兒女結婚、生孩子,這也是他們的責任。」所以,人對待父母這方面的期望,内心總是隱隱約約感覺是一種負擔,聽也不對、不聽也不對,總之感覺違抗父母的要求或者意願是一件很不光彩、很不道德的事,是一件良心受責備的事。甚至有一些父母還干涉子女,「趕緊結婚生孩子,先給我生個大胖孫子」,還干涉生男孩生女孩呢。有的父母還説:「生了一個姑娘了,趕緊再給我生個孫子,我要兒女雙全。兩口子成天忙着信神、盡本分,不務正業,生孩子這是多大的事啊,知不知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你生個丫頭就完事了?你還得趕緊給我生個孫子!咱們家你是獨子,你再不給我生孫子,咱們家的香火不就斷了嗎?」你琢磨琢磨,「也對啊,到我這兒斷了,我不就對不起祖宗了嗎?」不結婚也不對,結了婚不生孩子還不對,生個姑娘也不行,還得生個兒子。有的人先生了一個兒子,父母説:「一個不行,萬一出點啥事呢,再給我生一個,倆孩子還能作伴。」父母在兒女面前那是説一不二、胡攪蠻纏哪,多歪的理都能説出口,兒女就拿父母没辦法。父母對兒女的生活、工作、婚姻,還有對待各種事物的態度都横加干涉、指責,兒女只能忍氣吞聲,躲也躲不掉,甩也甩不開,自己的父母還不能駡,也不能教育,怎麽辦呢?就這麽忍受着,盡量少見面,非要見面就别提這事,一提這事就打斷、就躲開。但是有一部分人却為了滿足父母的期望,不讓父母失望,就答應父母的要求,勉為其難地趕緊談戀愛,趕緊結婚,趕緊繁衍後代,生一個不行,再生一群,滿足父母的需要,讓父母高興、快樂。不管能不能滿足父母的希望,父母提出來的這些要求對任何一個做子女的人來説都是一個麻煩。父母怎麽做都不違法,你還不能指責,也不能跟别人説,還不能跟父母講道理。這一來二去地這麽一折騰,這事就成你的包袱了。你始終覺得,只要在結婚、生孩子這事上不能滿足父母的要求,就愧對父母、愧對先人。如果你没滿足父母的要求,没談戀愛,没走入婚姻,也没為了他們的要求繁衍後代、傳宗接代、延續香火,你心裏就會有壓力。除非父母説不干涉這些事,給你自由,讓你順其自然,你還可以有一點放鬆。但是,如果你的七大姑八大姨還有朋友、同學、同事等等的社會輿論都在這方面譴責你、背後議論你,那對你來説,它也是一個包袱。你二十五歲的時候没結婚覺得不算什麽,到三十歲的時候你就覺得好像有點不太好,就躲着這些親戚、家人,不提這事。到三十五歲還没結婚,人就説:「你咋不結婚呢?你是不是有問題啊?你是不是有點變態啊?」你結了婚不要孩子,他們也會説:「你結了婚咋不要孩子呢?人家結婚都生一個姑娘再生個兒子,生個兒子再生個姑娘,你怎麽就不要呢?你怎麽回事啊?你有没有人情味啊?你是不是正常人啊?」不管來自父母還是來自于社會,這些事都會在不同環境、不同背景之下形成你的包袱,你自己就覺得理虧了,尤其是在一個特殊的年齡段。好比説,在三十歲到五十歲之間你没結婚,你就不敢見人了,人家説:「那女的一輩子都没結婚,老姑娘,没人要,没人娶。」「那小子,一輩子没娶媳婦。」「因為啥没娶没嫁啊?」「誰知道呢,可能有毛病吧。」你琢磨琢磨,「我也没毛病啊。那没毛病為啥没娶没嫁呢?没聽父母的話,對不起父母。」人説:「那小子没娶,那姑娘没嫁,你看看現在他父母多可憐哪,别的父母都抱孫子、抱重孫子了,他現在還單着呢,他祖上是不是缺德了?這不是後繼無人了嗎?以後香火延續不下去了。這家人怎麽回事啊?」不管你現在的態度多强硬,只要你是凡人、是俗人,你在這方面没有足够的真理來認識這件事,那你早晚有一天會在這件事上受到困擾、受到干擾。現在社會上三十四五歲不結婚的人很多,不算什麽,但是三十五六歲往上不結婚的就會少,你根據時下不結婚的人的年齡段來看,你如果在三十五歲以下,你覺得「没結婚正常,没人説啥,父母願意説就説去唄,我不怕」,但是超過三十五歲以後人會用异樣的眼光看你,説你是獨身,説你是光棍、是剩女,你就會受不了,這事就會成為你的包袱。你在這件事上如果不能有清楚的認識或者確切的實行原則,那早晚有一天這個事會成為你的麻煩,或者它會在一個特殊的時期干擾到你的生活。這是不是涉及到人該明白的真理了?(是。)
在婚姻與生養子女後代這件事上,人應該明白哪些真理才能放下這件事給你帶來的包袱?首先,找什麽樣的婚姻對象這是不是因着人的意志决定的?(不是。)不是你想找什麽樣的就能遇見什麽樣的,更不是你想找什麽樣的神就給你預備什麽樣的,而是神早就給你命定好了結婚對象,該是誰就是誰,你没必要因為父母的需要、父母提出的條件而受到任何的干擾。另外,父母要求你找的那個婚姻對象有錢也好、有地位也好,能决定你以後的貧富貴賤嗎?(不能。)不能。有不少嫁入豪門的女人,最後被掃地出門撿垃圾去了。總攀附富貴,最後一敗塗地、身敗名裂,還不抵老百姓呢。成天背個玻璃絲袋撿塑料瓶、易拉罐,然後去换幾個錢,到咖啡店買一杯咖啡喝喝,感覺還是在過富貴人的生活,多凄慘啊!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就像人命中注定有怎樣的父母一樣,婚姻也不是根據父母的需要、不是根據你家族的需要,更不是根據你個人的眼光與口味,而是完全在神的命定之中,在對的時間你會遇到對的人,在合適的時間你會遇到適合你的人,這一切的安排冥冥之中都有神的掌管、有神的主宰,人没必要在這件事上聽從他人的安排、受他人的指使,或者受他人的擺布與影響。所以在婚姻這件事上,父母不管有怎樣的期望,你不管有怎樣的打算,你没必要受父母的影響,也不要受自己打算的影響,這件事應該完全根據神的話。不管找不找對象,即便是找也要根據神的話,而不是根據父母的要求,也不是根據父母的需要,更不是根據父母的期望。所以對待婚姻這件事,父母的期望不應該成為你的包袱,你找婚姻對象是對你的下半生負責任、對你的配偶負責任,也是順服神的擺布安排,并不是為了滿足父母的要求、父母的期望,你找與不找或者找什麽樣的,不應該根據父母的期望,父母在這件事上没有權利控制你,神没有賦予父母這個權利將你的婚姻一手包辦到底。你如果找結婚對象,那也是根據神的話找,不找也是你的自由。你説:「我這一輩子,不管盡不盡本分,我就喜歡單身。一個人多自由啊,像小鳥似的,翅膀一扇,説飛就飛走了,不用拉家帶口的,到哪兒都是一個人,挺好!雖然是一個人,但我不寂寞,我有神同在,有神陪伴,我寂寞的時候不多,偶爾也會感覺放空,那是身體需要,放空一下也不是什麽壞事。偶爾感覺虚空或者寂寞的時候,會來到神面前與神交交心、説説話,會讀讀神的話、學習詩歌、看看生命經歷見證視頻、看看神家的電影,多好,不寂寞。至于以後、未來會不會寂寞我不管,反正我現在不寂寞,身邊能説知心話的弟兄姊妹也不少。如果要找一個婚姻對象也挺麻煩,能正經過日子、把日子過好的正常人不多,所以我不想找,找了過不成日子再離婚,折騰啥呀?今天已經看透這一點,那就不如不找。如果找對象結婚的目的就是為了一時快樂、幸福,最終還得離婚,這叫折騰,我不願意那麽折騰。至于生養子女後代的事,我作為一個人,也不是繁衍後代的工具,為誰家繼承香火也不是我的責任與義務,誰想繼承誰繼承去,哪個姓也不是一個人的。」香火斷了能怎麽樣?那不就是個肉體姓氏的事嗎?靈魂與靈魂之間誰跟誰都没關係,談不到什麽繼承不繼承、延不延續,人類的祖先就一個,誰都是人類祖先的後代,所以人類這個香火談不上會在哪兒斷。繼承香火不是你的責任,人活着走正道,活得自由釋放,是一個真正的受造之物,這才是人該追求的。成為繁殖人類的機器這不是你該有的包袱,為了誰家繁衍後代、延續香火,這也不是你該有的責任,神没賦予你這個責任。誰想繁衍誰繁衍去,誰想延續誰延續去,誰願擔誰擔着,跟你没關係,如果你不願擔,不願意盡這個義務,可以,這是你的權利。這是不是合適?(是。)父母如果總嘮叨,你就給他一句話:「如果你嫌我不給你們繁衍後代、延續香火,那你們想辦法再生一個,讓他延續,反正這事不歸我管,你想讓誰管就讓誰管。」這話一説,父母是不是就没話可説了?在兒女婚姻和生養子女這件事上,父母不管是信神還是不信神,活了這麽大歲數應該知道,人一生富貴貧窮、有多少子女、婚姻狀况怎麽樣都有天定、都有定數,不是哪個人能决定的。所以,父母如果這樣强行地要求子女,那這類父母肯定是無知的父母,是愚拙、愚蠢的父母。那對待愚拙、愚蠢的父母,他們所説的話你就只當他們吹了口氣,左耳朵進右耳朵出就完事了。他要是嘮叨多了,你説「行,我答應你,明天就結婚,後天生孩子,大後天就讓你抱上重孫子,美不美?」應付應付他,然後扭頭走人。這麽做瀟不瀟灑?不管怎麽樣,這事得看透。在婚姻這事上,咱們先撇開婚姻是神命定這一事實不説,神對待這事的態度是給人自己選擇的權利,你可以選擇單身,你也可以選擇走入婚姻,你可以選擇過二人世界,你也可以選擇兒女成群,這是你的自由。不管你作出這些選擇是根據什麽,要達到什麽目的或者果效,總之,這個權利是神賦予你的,你有選擇的權利。如果你説,「我盡本分工作太忙,我現在還年輕,我不想結婚,我想獨身,我想全時間花費,把本分盡好,婚姻大事以後再説,等到五十歲感覺寂寞的時候,話多了没處嘮叨的時候再找一個」,那也行,神不定罪。你如果説,「我感覺我現在青春已經快没了,我得抓住青春的小尾巴,趁現在自己還年輕,有點長相、有點魅力,趕緊找一個人陪伴、説説話,找一個人疼,找一個人愛,倆人搭夥過日子,走入婚姻」,這也是你的權利。當然有一條,如果你决定走入婚姻,那你得先考慮好了,你現在在教會中盡的本分是什麽,是不是在做帶領工人,是不是神家培養的對象,是不是擔任重要的工作、本分,你現在接受了哪項工作,你現在身處的環境是什麽,如果你走入婚姻的話,能不能影響你的盡本分,接下來會不會影響到你追求真理,會不會影響到你帶領工人的工作,會不會影響到你的蒙拯救,這都是你自己要考慮的問題。雖然神賦予你這樣的權利,但是你運用這個權利的時候你得考慮好,你即將作出的選擇是什麽,這個選擇給你帶來的後果會是什麽。不管帶來怎樣的後果,你不應該埋怨别人,也不應該埋怨神,你應該為自己作出的選擇帶來的後果而負責任。有的人説:「我不但結婚,還要生一群孩子,生完男孩再生女孩,一家幾口這麽幸福地活一輩子,互相陪伴,其樂融融,到年老的時候兒女承歡膝下,我也享受天倫之樂,那多好啊!至于什麽盡本分、追求真理、達到蒙拯救,這都是其次,我現在先不考慮那些事,我先把孩子這事解决了再説。」那也是你的權利。但是,不管最後你的選擇給你帶來的後果是什麽,是苦是甜,是酸還是澀,得由你自己來承擔,没有任何人為你的選擇買單、為你的選擇負責任,包括神。明白了吧?(明白了。)這些事都説清楚了。那對婚姻這件事,你該放下的包袱也應該放下了,你選擇單身這是你的自由,你選擇走入婚姻也是你的自由,你選擇兒女成群也是你的自由,不管你的選擇是什麽,都是你的自由。一方面,你選擇走入婚姻也不代表你報答了父母的恩情,對父母盡了孝,當然你選擇單身也不是對父母的忤逆;另一方面,你選擇走入婚姻或者選擇兒女成群,也不是悖逆神,不是忤逆神,這個不被定罪,你選擇單身,神也不會因此讓你最終蒙拯救。總之,不管你是單身,還是走入婚姻,還是兒女成群,神不會以此來定規你最終是否能蒙拯救。神不看你的婚姻背景、婚姻狀况,只看你是否追求真理,只看你盡本分的態度,只看你接受了多少真理、順服多少真理,你行事的時候是否按真理原則去實行,最終神也會撇開你的婚姻狀况來看你這個人所選擇的人生道路、生存原則、生存法則到底是什麽,來定你是否蒙拯救。當然,有一個事實是咱們必須要提的,單身或者離异的人,就是没走進婚姻或者擺脱婚姻、離開婚姻的人,有一個有利條件,那就是不用在婚姻這個框架下對任何人或者事負責任,不用背負這些責任與義務,他相對更自由一些,時間上自由一些,精力上充足一些,人身相對自由一些。比如,你作為一個成年人,出去盡本分,没有任何人可以限制你,你的父母都没有權利限制你,你自己禱告神,神給安排好了,你背着行李就可以走。但是你如果有婚姻、有家庭的話,你就没這麽自由,你要對他們負責任,首先就生活條件、經濟來源上來説,你得讓他們起碼能吃上飯、穿上衣服,孩子小的時候要送去上學,這些你都必須承擔。在這些情况下,有婚姻的人就不自由了,因為你有社會義務、家庭義務需要承擔。那没有婚姻、没有子女的人就簡單了,在神家盡本分餓不着、凍不着,有吃有住,不用因為家庭生活的需要而奔波,去挣錢打工。就是這個區别。説到底,在婚姻這件事上還是那句話,不應該背任何的包袱,不管是從父母來的期望也好,還是從社會來的傳統觀念也好,還是自己的奢侈欲望也好,你不應該背負任何的包袱。選擇是單身還是走入婚姻,這是你的權利,選擇什麽時候擺脱單身、什麽時候走入婚姻也是你的權利,神没有定論。至于走入婚姻之後生幾個子女,神有命定,但是你也可以自己選擇,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况、根據自己的追求選擇,神不給你定規。你説你是百萬富翁、千萬富翁、億萬富翁,你説:「我生十個八個孩子不成問題,我養活一大群孩子也不牽扯我盡本分的精力。」你不怕麻煩你就生,神不定罪。神不會因為你對婚姻的態度而改變神是否拯救你的態度,就是這麽回事。這個清楚了吧?(清楚了。)還有一方面就是,你現在選擇單身,你也不要因為自己是單身而有任何的優越感,説:「我是單身貴族,在神面前我有優先蒙拯救的權利。」神没給你這個優越權,明白了吧?你説:「我結婚了,我是不是低人一等?」你也不是低人一等,你還是敗壞人類中的一員,你没有因為走入婚姻而被糟蹋、被踐踏,變得比别人更加敗壞、更加難拯救或者更加傷神的心,讓神不想拯救你。這些都是人錯誤的思想觀點。人的婚姻狀况與神對待人的態度没有關係,人的婚姻狀况與一個人最終能不能蒙拯救也没有關係。那人最終能不能蒙拯救與什麽有關係?(根據人接受真理的態度。)對了,根據人對待真理的態度、接受真理的態度,根據人是否能够以神的話語為根據、以真理為準則看人看事、做人做事,這是衡量一個人最終結局的一個根據。交通到這裏,婚姻這件事給人帶來的包袱是不是基本能放下了?(是。)能放下對你們追求真理就更有益處了,你如果不相信這話,你們可以問問結過婚的人,他們蒙拯救的希望與你們有沒有區別,他們心裏對這事是怎樣評估的。有一些人是三十多歲的大齡青年,信神多年也没有結婚,但他也不追求真理,像個外邦人一樣,你問他「你這樣信神能不能蒙拯救?」他絕對不敢説他肯定蒙拯救這話。那結過婚或者離過婚的人會怎麽看這事呢?他也不會說,「我結婚這麽多年,因信神又離婚了,我也不敢説自己能蒙拯救」。是不是這樣?(是。)
對婚姻這件事人應該明白的真理就是這些。咱們所交通的哪個話題都不是三言兩語能説清楚的,這裏該解剖的各類事實、各類人的情况都很多,根據各類情况,人所應該明白的真理也不是三言兩語能説清楚的。針對每一個問題,既有人該明白的真理,也有人應該明白的事實真相,更有人應該明白的人所存有的錯謬的思想觀點。當然,這些錯謬的思想觀點就是人應該放下的東西。當這些東西放下了,你對一件事的思想觀點就相對正面一些、相對準確一些了,那再面臨這類事時你就不會再受它的轄制,不會被一些錯謬的、荒誕的思想觀點轄制、影響,你就不會受捆綁、受攪擾,而是能正確地面對這件事,評價一個人或者評價自己都會相對準確,這就是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原則看人看事、做人做事在人身上能够體現出來的正面果效。好了,今天就交通到這兒吧,再見!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