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十一)中集

剛才交通的話題是應該放下追求婚姻的幸福,只是在婚姻的框架之下盡到自己的責任就行了。放下追求婚姻的幸福這方面交通完了,再來交通另一個問題,就是你不是婚姻的奴隸。這方面問題是應該交通的。有些人走進婚姻之後,他就認為什麽呢?「這一生就這麽定了,就注定跟這個人生活一輩子了。父母、長輩不是一生的依靠,朋友也不是一生的依靠,那誰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呢?就是與自己走入婚姻的那個人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在這種想法的驅使之下,很多人把婚姻看得很重要,認為有了婚姻就有了穩定的生活,有了婚姻就有了避風的港灣,也有了傾訴的對象。女人説:「有了婚姻,我就有了可依靠的堅强的臂膀。」男人説:「有了婚姻,我就有了安定的家,不再漂泊流浪,想想都幸福。再看看自己身邊那些單身的人,女人整天漂泊,無依無靠的,也没有固定的家,没有可靠的肩膀,男人也没有一個温暖的家,多可憐啊!」所以看自己有了婚姻的幸福還是覺得挺美滿、挺知足的,知足之餘就覺得自己應該為婚姻做點什麽,應該為這個家做點什麽。所以,有些人走進婚姻之後,就準備好要使上渾身的解數投入自己的婚姻生活,準備為自己的婚姻打拼、奮鬥、賣命。有的是拼命地賺錢、拼命地吃苦,當然有更多的人是把自己一生的幸福寄托在了自己的伴侣身上,他們認為自己這一生是否幸福、快樂就在乎自己的伴侣怎麽樣,是不是一個好人,是不是一個與自己性格、志趣相投的人,是不是一個會賺錢、會持家的人,是不是在未來能讓自己衣食無憂,能給自己一個幸福、安定、美滿家庭的一個人,是不是能在自己臨到任何痛苦患難、失敗挫折的時候讓自己心裏得到安慰的那個人。為了驗證這些,他們在與對方一起生活的時候,心裏特别地關注對方,對方的思想觀點、言行舉止、一舉一動,對方的任何長處、缺點,都特别認真、留心地去觀察、去記録,把對方在生活中流露的所有的思想觀點、所有的言談舉止都銘記在心,好讓自己更了解對方,同時也希望對方更了解自己,讓對方走入自己的心,也讓自己走入對方的心,好讓彼此之間能够更加地鉗制住對方,或者在對方臨到什麽事的時候,自己能做第一個出現在他面前的人,也是第一個能幫助到他的人,第一個站出來支持他、鼓勵他,做他堅實後盾的人。在這樣一種生活狀態之下,夫妻雙方幾乎不分辨對方是怎樣的人,完全活在對對方的情感裏,用情感去呵護他,用情感去包容他,去對待他所有的缺點、毛病與追求,甚至對他言聽計從。比如,對方説:「你聚會時間太長了,你聚半個小時就回來吧。」她説:「那我盡力吧。」下次果然聚半個小時回來了。對方又説:「這還差不多,那下次你去露個面就回來吧。」「哎呀,你這麽想我呢。那行,我盡力。」下次聚會果然不負所望,去了十來分鐘就回來了,對方很滿意也很高興,説:「這還差不多!」對方讓她朝東,她不敢朝西,對方讓她笑,她不敢哭,對方看她讀神的話、聽詩歌就厭憎、反感,説:「整天讀那些話、唱那些歌有什麽用啊?我在家的時候你能不能不讀那些話、不唱那些歌?」「好好好,不讀了。」她就不敢讀了,也不敢聽了。在對方的要求之下,她終于明白,對方不喜歡自己信神,也不喜歡自己讀神的話,那他在家的時候就陪着他,陪他看電視,陪他吃飯、聊天,甚至陪着他聽他訴苦,做什麽都行,只要對方開心就好,她認為這些都是作為一個伴侣該盡的責任。那什麽時候讀神的話啊?等對方走了,她把門一鎖,趕緊開始讀,聽見門一響,趕緊收書,嚇得不敢讀了。結果開門一看,不是丈夫回來了,虚驚一場,接着讀吧。接着讀也是提心吊膽、緊張害怕,「萬一他真回來呢,要不先不讀吧,先打個電話問問他現在在哪兒,什麽時候回來。」一打電話,對方説:「我今天工作有點忙,可能得到三四點才回家。」問完是安心了,但心還能安静下來讀神話嗎?安静不下來了,心受攪擾了。趕緊到神面前禱告,説點什麽呢?説你信神對神没有信心,你害怕你家那口子,你心安静不下來讀神的話?又覺得説不出口,跟神没有話。不過,閉着眼睛,雙手合十,安静一會兒,心不那麽慌了,讀讀神話吧,但是讀不進去了,「剛才讀到哪兒了?揣摩到哪兒了?一點兒思路也没有了。」越想越心煩,越想越不安,「乾脆今天不讀吧,少一次靈修也没事。」怎麽樣?日子過得好不好?(不好。)這是婚姻的煩惱還是婚姻的幸福?(煩惱。)這時候,有些單身的人説了:「怎麽樣,你跳入火坑了吧?婚姻一點兒都不美吧?你看我生活得多好,一人吃飽全家不餓,什麽時候想聚會、想盡本分也没有攔阻。」為了讓另一半對你滿意,能够同意你偶爾讀點神的話或者聚個會,每天自己很早就起來做飯、收拾屋子,洗洗涮涮,喂鷄、喂狗,多累的活兒都幹,男人幹的活兒也都幹。為了讓丈夫滿意,自己像個老媽子一樣任勞任怨。在他没回來的時候,把他的皮鞋擦得鋥亮,拖鞋擺好,在他進門之後,趕緊把他身上的灰都撣一遍,幫着把上衣脱了挂起來,還問:「今天天氣挺熱,你熱不熱、渴不渴?今天想吃點什麽?想吃酸的還是辣的?你用不用换衣服?换下來我給你洗洗吧。」像個老媽子、奴隸一樣,已經超出了在婚姻框架之下該盡的責任這個範圍了,對對方是言聽計從,而且把他當成自己的主子。在這個家庭中,兩個人的地位有明顯區别:一個是奴隸,一個是奴隸主;一個低三下四,一個横眉怒目;一個卑躬屈膝,一個趾高氣揚。很顯然,在婚姻框架之下兩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為什麽?這個奴隸是不是犯賤了?(是。)犯賤了。没守住神給人類婚姻命定的職責,做得太過了。另一半不盡任何責任、不做任何的事情,對這樣的另一半你還能言聽計從、俯首稱臣,甘心做奴隸、當老媽子為他效勞,為他做所有事,這是什麽人啊?到底誰是你的主啊?你對神怎麽不這樣實行呢?你的另一半供應你生活,那是神命定的,他應該那麽做,你不欠他什麽。你做好你該做的,盡到你該盡的責任與義務,那他盡没盡上啊?他該做的做了嗎?婚姻雙方不是誰厲害誰就是主子,不是誰能幹、誰做得多誰就應該是奴隸,婚姻雙方是彼此盡責任、彼此陪伴,雙方對彼此都有責任,雙方在婚姻的框架之下都有自己該盡的義務、該做的事情。你的角色是什麽你就應該做什麽,你的角色是哪一方你就應該做到哪一方該做的,如果没做到,那你就没有正常人性,土話講就不是東西。那對這個不是東西的一方還能言聽計從,甘願給他做奴隸,這就太渾了,不值錢。你信神怎麽了?你信神是作惡嗎?你讀神的話有問題嗎?這是光明正大的事。國家政府迫害信神的,這代表什麽?代表這個人類太邪惡了,代表邪惡勢力,代表撒但,它不代表真理、不代表神。所以,你信神不等于你矮人一截、低人一等,反之,你因着信神比世人高貴了,你因着追求真理在神面前是尊貴的,神把你看成眼中的瞳人。而你自己却作踐自己,為了討好婚姻的另一方,不惜為他做奴隸,你盡受造之物的本分怎麽不這麽做呢?怎麽做不到這一點呢?這是不是人的卑賤之處啊?(是。)

神給你命定婚姻,只是讓你學習盡責任,學習與另外一個人和睦相處、共同生活,體驗與另一半共同生活是怎樣的,體驗與另一半在面臨各類事情時應該怎樣處理,讓你的人生更豐富、更不一樣,但并不是把你賣給了婚姻,當然也不是把你賣給了另一半當奴隸。你不是他的奴隸,他也不是你的奴隸主,你與他是平等的。你對他只有妻子或者丈夫的責任,責任盡到了,在神那兒你就是合格的妻子或者丈夫了,你不比他少什麽,也不比他差什麽。如果你信神追求真理,能盡上自己的本分,常常參加聚會,也常常禱讀神的話,常常來到神面前,這是神悦納的事,是作為一個受造之物該做的、該有的生活常態,不是見不得人的事,你也不必因為有了這樣的生活而感到虧欠另一半什麽,你不欠他什麽。如果你願意,你有義務向他見證神的作工,但他如果不信神,不是與你志同道合的人,你没有必要也没有義務向他交代、説明關于你的信仰、你所走道路的任何事情、任何信息,他也没有權利知道。他支持你、鼓勵你或者維護你,這是他的責任與義務,他如果做不到,那他就不是有人性的人。為什麽?因為你走的是正道,同時因為你走正道,你的家庭、你的另一半跟着你蒙祝福,享受從神來的恩典,他應該為此感謝你才對,而不是因為你有了信仰、受迫害而歧視你、欺負你,或者因此認為你應該做更多的家務、做更多的事情,或者認為你虧欠他什麽。你在情感上、精神上,在任何一方面都不虧欠他,而是他欠你。因為他因着你信神,享受了更多從神來的額外的恩典、祝福,他偏得不少。偏得是什麽意思?就是他那樣的人根本就不配得、不該得。為什麽不該得啊?因為他不跟隨神、不承認神,所以他享受這些恩典就是因為你信神的緣故,他跟着你沾光了,跟着你享福了,他應該感謝你才對。换句話説,他因為享受這些額外的祝福、恩典應該多盡責任,應該更加支持你信神。有些人因為家裏有一方信神,家裏的生意也順利了,也做大了,挣的錢也多了,家庭生活也好了,物質生活也豐富了,生活質量也提高了,這些是怎麽來的?你家没有信神的那一方你能得着這些嗎?有些人説:「神命定人家就有那個發財的命。」是神命定這不錯,但如果他家裏没有信神的這一方存在,在神那兒他的生意原本得不到這麽多恩典祝福,因為有了信神的這一方,因為信神的這一方真心信神、追求、甘心奉獻花費,不信的那一方就偏得了這些恩典祝福,神作這點事太容易了。不信的人還不知足,還要打壓、欺負信神的人,國家、社會的迫害對信神的人來説已經是灾難了,家裏的人還變本加厲、雪上加霜,在這種情况下,如果你還認為自己對不起他們,甘願做婚姻的奴隸,這就太不應該了。他不支持你信神,可以,不維護你信神,也可以,這是他的自由,但是他不應該因為你信神而把你當成奴隸,你不是奴隸,你是人,你是堂堂正正的人,最起碼在神面前你是一個受造之物,你不是任何人的奴隸。如果要做奴隸的話,你也只可以做真理的奴隸、做神的奴隸,而不應該做任何人的奴隸,更何况這個奴隸主是你的另一半。從肉體這層關係上來説,除了父母以外,在這個世界上與你最親近的人其實就是你的另一半,但是就因為你信神,他却把你當仇敵一樣攻擊你、逼迫你,你聚會他也反對,外面有什麽風言風語,他就回來斥責你、打駡你,甚至你在家裏禱告、讀神的話,在不影響他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他都能斥責你、反對你,甚至毒打你,你説這是什麽東西啊?這是不是魔鬼?這是不是與你最親近的人?這樣的人配不配讓你對他盡任何的責任?(不配。)不配!所以,有的人在這樣的婚姻中還要對另一半言聽計從,甘心為他犧牲一切,犧牲自己盡本分的時間、盡本分的機會,甚至犧牲自己蒙拯救的機會,這是不應該的,最起碼這種想法應該放下。人除了虧欠神以外誰也不欠,你不欠父母的,不欠丈夫、妻子的,不欠兒女的,當然更不欠任何朋友的,你誰都不欠。人的一切都來源于神,包括人的婚姻,要説欠的話,人只是欠神的,當然神也没要求你還,神只是讓你走正確的人生道路。那在婚姻這件事上,神最大的心意就是不讓你因為婚姻變得喪失尊嚴、喪失人格,變得没有正確的追求路途,變得没有自己的人生觀、没有自己的追求方向,甚至放弃追求真理,放弃蒙拯救的機會,放弃神交給你的任何托付與使命,而甘願做一個婚姻的奴隸。如果你是這樣處理婚姻的話,那你倒不如没有婚姻,單身對你來説更合適。如果你怎麽也擺脱不了這樣一種婚姻的現狀或者婚姻的結構,那你不如從這樣的婚姻中解脱出來,做個自由人更好。還是那句話,神給人命定婚姻的目的只是為了讓人有一個伴侣,在伴侣的陪同之下走過人生的坎坎坷坷,度過人生的每一個階段,使你在每一個階段中不孤單、寂寞,有人陪伴,有人説心裏話,有人安慰、照顧,但神并没有用婚姻束縛你,并没有用婚姻束縛住你的手脚,讓你没有選擇自己道路的權利,讓你變成婚姻的奴隸。神給你命定了婚姻,為你安排了一個伴侣,并不是為你找了一個奴隸主,也不是讓你把自己限制在婚姻裏,没有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人生目標,没有正確的追求方向,没有追求蒙拯救的權利。相反,不管你有無婚姻,你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標,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追求蒙拯救,這是神賦予你的最大權利,没有任何人能剥奪,没有任何人能干涉,包括你的另一半。所以,在婚姻中扮演奴隸的這些人應該放下你這種生活方式,放下你想做婚姻的奴隸這樣的想法或做法,從這種狀態中走出來,不要受對方的轄制,也不要受對方的心情、觀點、言語、態度甚至做法的影響、限制、轄制與捆綁,從中走出來,勇敢地、大膽地依靠神,想什麽時候讀神的話就什麽時候讀神的話,應該什麽時候聚會就什麽時候聚會,因為你是人,你不是狗,你不需要任何人來規範你的行為,也不需要任何人來轄制、控制你的生活,你有選擇自己生活目標、方向的權利,這是神賦予你的,尤其是你走的是正道。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當神家需要你作一項工作的時候,當神家交給你一項本分的時候,你更應該義不容辭地、毫無選擇地、不折不扣地放下一切,盡上你該盡的本分,完成神給你的使命。如果這項工作需要你離開家十天或一個月,那你應該選擇盡好你的本分,完成神給的托付,滿足神的心,這是一個追求真理的人應該有的一種態度、心志與願望。如果這項工作需要你走半年、一年甚至不知道多長時間,那你也應該義不容辭地放下你的家庭、放下你婚姻的另一半,去完成神給你的使命。因為這個時間段是神家的工作、是你的本分最需要你的時候,而不是你的婚姻與你的另一半最需要你的時候。所以,你不要認為有了婚姻就應該做婚姻的奴隸,也不要認為如果没有了婚姻或者婚姻解體了是一種耻辱,其實不是耻辱,得看這種婚姻的結束是在什麽情况之下,神是怎麽安排的。如果是神命定、主宰的,不是人為的,那是一種榮耀,是一件榮幸的事,因為你是為了正義的事業,為了追求滿足神、完成你受造之物的使命而放弃了婚姻、結束了婚姻,這是蒙神紀念、蒙神悦納的事,所以我説這是一件榮耀的事,不是耻辱!即便有些人的婚姻是因為另一半放弃了他、背叛了他,土話講就是被對方甩了、趕出家門了,這也不是丢臉的事,你應該説:「這是我的榮幸,因為什麽呢?我的婚姻能走到今天,以這樣一種方式結束,這是神的命定、神的主宰,是神的帶領讓我走出了這一步,如果不是神這樣作,讓他把我趕出家門,我還真没有信心、没有勇氣走出這一步,感謝神的主宰,感謝神的帶領,一切榮耀歸給神!」這是一件榮幸的事。在衆多的婚姻中,你能有這樣的經歷,能在神的帶領之下選擇走正道,完成神給你的使命,在這樣的前提與動力之下與對方分離,結束你的婚姻,這是可喜可賀的事。最起碼有一點是值得慶幸的,你不再是婚姻的奴隸了,你從做婚姻的奴隸中解脱出來了,你不再為自己是婚姻的奴隸想擺脱却擺脱不了而煩惱、而痛苦、而挣扎了,從那一刻開始,你解脱了,自由了,這是好事。這麽説當然也是希望那些曾經在痛苦中結束婚姻而現在依然被這件事的陰影籠罩的人,能够真正地放下那段婚姻,放下那段婚姻給你留下的陰影,放下那段婚姻留給你的仇恨、憤怒甚至傷痛,不再因為自己曾經為對方作過的所有犧牲與努力换來的却是對方的不忠、背叛與冷嘲熱諷而感到痛苦、憤怒,而是從這裏走出來,慶幸自己不再是婚姻的奴隸,慶幸自己不再為婚姻的奴隸主做任何事情與作無謂的犧牲,而是在神的帶領之下、在神的主宰之下走上人生正道,盡上了受造之物該盡的本分,而且没有任何煩惱,没有任何後顧之憂。當然也不用再為婚姻的另一方憂慮、擔心、牽挂、占心了,往後就全是好事情了,自己的事情不用再與另一半商量,不用受他的轄制了,只要尋求真理,在神的話裏尋找原則根據就好了。如今自己已經是自由人了,不再是婚姻的奴隸了,慶幸自己從那段婚姻的噩夢中走出來,真正地來到了神面前,不再受婚姻的限制,讀神話的時間多了,聚會的時間也多了,靈修的時間也多了,完全自由了,不用再看任何人的臉色,也不用再聽任何人的冷嘲熱諷了,不用再考慮任何人的心情與感受了,一個人過,挺好!不再是奴隸了,能從對人盡各種各樣責任的環境裏走出來,做真正的受造之物,做造物主權下的受造之物,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單純地做這一件事,這可太好了!永遠不用再為婚姻那些事争吵、煩惱、計較、包容、忍耐、受氣、憤怒,不用在這樣惡劣的環境與複雜的狀况下活着了,你看這多好,這都是好事,一順百順了。人一來到造物主面前,做事、説話都根據神的話、按照真理原則,什麽都順了,没有那些亂七八糟的是是非非了,心能安静了,這都是好事,但是可惜有一些人還在這樣惡劣的婚姻環境下甘願做奴隸,没有解脱出來,没有走出來。不管怎麽樣,還是希望這些人即便不結束婚姻,不以婚姻解體這種形式生活,但最起碼不要做婚姻的奴隸。你婚姻的另一半不管是誰,不管他有怎樣的才能、怎樣的人性,有多高的地位,不管他的能耐本領有多大,他也不是你的主人,他是你的伴侣,與你是平等的,他不比你高貴,你也不比他低賤。他如果盡不到婚姻的責任,你有權利斥責他,你也有義務管理他、管教他,而不是看他太厲害,或者害怕他厭煩你、厭弃你,害怕他抛弃你,為了維持婚姻關係的持續而低三下四、任其宰割,甘願委曲求全做他的奴隸、做婚姻的奴隸,這樣不合適,這不是一個人在婚姻的框架之下該有的表現,也不是一個人在婚姻的框架之下該盡的責任。神没讓你做奴隸,神也没讓你做主人,神只讓你盡責任,所以要正確地理解婚姻中你應該盡的責任,也應該正確地理解、看透自己在婚姻中扮演的角色。如果你這個角色是畸形的,是不符合人性的,是不符合神的命定的,那你就應該檢討、應該反省怎樣從這個狀態下走出來。如果對方可以斥責的話,你就斥責,如果你斥責對方會帶來不良後果的話,那就應該有更明智、更合適的選擇。總之,如果你想追求真理、你想蒙拯救的話,你就要放下做婚姻的奴隸這個想法或做法,不要做婚姻的奴隸,而應該從婚姻的奴隸這個角色中走出來,做真正的人,做真正的受造之物,同時也要盡上自己的本分。明白了吧?(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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