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十六)
上次聚會交通到哪裏了?(上次神主要交通了放下家庭在傳統、迷信、宗教這些方面對人的薰陶,神細節交通了「出門餃子回家麵」「左眼跳財,右眼跳灾」等等這幾種迷信説法,還有過年過節的一些傳統習俗對人的影響,同時,神也交通了我們應該怎麽正確對待這些傳統、迷信的説法和做法,一方面是相信有些事確實會發生,另外也得相信一切都在神的手中。不管這些説法預示着什麽,也不管發生什麽事,我們都得有接受順服的態度,能够任神擺布安排。)上次聚會交通的基本内容就是這些。家庭對人薰陶的關于傳統、迷信、宗教方面的内容,咱們具體交通了人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的一些事情。雖然交通的這些内容只是咱們知道的涉及中國人日常生活中的傳統、迷信與宗教方面的話題,并不能代表各個民族、各個種族,但是它與生活在不同地域、各個種族的人類所持守的傳統、迷信、宗教的性質是一樣的,都是在生活中遵守一些從先人留下來的傳統、生活習慣以及一些迷信的説法。不管這些迷信的東西是人的心理作用也好,還是客觀存在也好,總之,你們對待它的態度應該是認清這些迷信背後主要的思想或者實質是什麽,另一方面就是不受它的影響、干擾,應該相信人的一切都在神的手中,不是迷信在擺布着人,更不是迷信在主宰着人的命運、主宰着人的每一天。不管迷信存不存在,不管它是否靈驗或者是否是真實的,總之,對待這類事,人應該有一個合乎真理的原則,不應該被它迷住,不應該被它控制住,更不應該被它干擾到你正常的追求目標、實行原則。在傳統、迷信、宗教的這些話題中,迷信對人的生活、思想以及對人看待各種事物的觀點干擾是最大的,影響也是最大的。人通常不敢放弃這些迷信的説法、定義,對于它給人帶來的一些生活方面的問題一直也得不到解决。人不敢衝破日常生活中這些迷信説法的束縛,就證明了人對神的信心還不够大,對神主宰萬物、主宰人類命運的這一事實還没有真實的看透、没有準確的認識。所以,當一個迷信的説法或者涉及迷信的一些感覺臨到你的時候,你就會被捆住手脚,尤其是涉及到生死相關的大事、涉及到人的運勢、涉及到自己親人的生死時,人更是被這些所謂迷信的禁忌、説法束縛住手脚,相當地不得釋放,總是害怕萬一犯了它的禁忌,萬一它靈驗了,會不會有什麽厄運找上自己,會不會有什麽不好的事情發生。人在迷信這事上總是不能看透問題的實質,更不能衝破種種迷信説法的束縛,當然也不能看透迷信對人生活的影響到底是什麽。那從人的表現上來看,從人對迷信的這些思想觀點上來看,人的思想意識、思想觀點很大程度上還是被撒但困擾着,被物質世界以外的一種無形的力量控制着。所以,人在跟隨神接受神話語的同時,依然被涉及到人的運勢、生死還有生存的一些迷信的説法所控制。就是説,在人的思想深處,依然相信這些迷信的説法是真實存在的。相信意味着什麽?意味着人依然被這些迷信背後的那隻無形的魔爪控制着,而不是真實地認識到人的命運是在神的手中主宰、擺布着,也不是心甘情願地、心安理得地將自己的命運交托在神手中,而是身不由己地被撒但控制着。比如,經常做生意的人、經常外出的人,還有以前對看相、八卦易經、陰陽學術等等一些迷信活動、迷信的説法比較相信的人,他們的日常生活、生存法則、觀念等等都深受這些迷信的影響、控制、擺布。也就是説,他們無論做什麽都要有一個來自于迷信的理論根據。比如,出門一定得看日曆上怎麽説,是否有任何禁忌,今天去做生意、簽合同或者買賣房屋等等這些都一定要看日曆,要是不看心裏就没有底,就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事,只有看完日曆再做事情、再作决定心裏才有底、才踏實。而且常常因為犯了一些禁忌導致一些不好的事發生,隨後就更加確切地知道、相信這些迷信是存在的,就被這些迷信束縛,更加相信人的命運、人的運勢、人的生死是被迷信的説法所控制着,冥冥之中有一隻無形的大手在掌控着自己的運勢、掌控着自己的生死。所以,他就特别相信迷信的任何説法,尤其是與自己生活、生存息息相關的一些説法,以至于信神之後,雖然口頭上承認、相信人的命運是在神的手中掌握,但是却身不由己地在内心深處常常被迷信的種種説法干擾着、控制着,甚至有一些人把這些所謂的生活禁忌,什麽與什麽相沖、命裏犯什麽等等這些迷信説法與真理原則摻和在一起來遵守。人對待迷信的這些態度嚴重地影響了人在神面前對待真理、對待神話語的態度,也嚴重地影響了一個受造之物對待造物主的態度,當然也影響到神對待一個人的態度。因為人在跟隨神的同時,依然心甘情願地、身不由己地被撒但灌輸的種種涉及迷信的思想、説法控制着、干擾着,同時人也很難放下涉及迷信的種種思想與説法。
家庭對人薰陶的内容中,迷信對人的干擾其實是最嚴重的,迷信對人形成的影響也是最深遠的。所以,對于迷信這方面,人應該在現實生活中逐個地排查、認識,看看在自己身上有没有來自于家庭或者來自于家族、宗族對自己在迷信方面的種種薰陶、影響,如果有的話,應該逐一地放下,而不是持守它,因為它與真理没有關係。一個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流露的傳統生活方式的做法,都能讓人老老實實地、身不由己地被撒但控制,更何况是一些帶有思想影響的迷信説法,它更能將一個人牢牢地控制在撒但的權下。所以,除了傳統與宗教以外,涉及到迷信的一些思想觀點、説法或者規矩都是人應該及時放下的,而不是持守它。在神那兒没有任何禁忌,神的話、神對人的要求、神的心意都明文發表在神的話語裏,而且在神所有的話語中告訴給人的或者要求人做的都涉及真理,并不帶有任何的詭异成分。神只是清楚地、直白地告訴人怎樣做,在什麽事上該遵守怎樣的原則,没有任何的禁忌,也没有任何的講究與説法,人所該遵守的就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况按照真理原則去做。實行神的話、遵守真理原則用不着看日期,用不着分時辰,没有任何禁忌,也不用看日曆,更不用看星相,更不用管今天是月圓還是月缺,不用管這些事。在神的權下,在神的主宰之中,人是自由的、釋放的,人的内心是安静的,是喜樂、平安的,而不是驚慌、恐懼的,更不是壓抑的。驚慌、恐懼、壓抑只是迷信的種種説法帶給人的種種感覺,真理、神的話語、神的要求還有聖靈作工帶給人的是平安喜樂、自由釋放、輕鬆加愉快。而迷信帶給人的恰恰相反,它捆住你的手脚,不讓你做這個、不讓你做那個,不讓你吃這個、不讓你吃那個,做什麽都不對,做什麽都有禁忌,都要根據老黄曆的説法。現在是陰曆什麽時間,哪一天能辦什麽事,能不能出門,甚至理髮、洗澡、换衣服、見什麽人都有禁忌,尤其是婚喪嫁娶、搬家、出門辦事、找工作更得看黄曆。撒但用種種迷信的説法、詭异的説法把人的手脚捆得結結實實,它這麽做的目的是為了什麽?(控制人。)用現代人的話講就是刷存在感。什麽意思呢?就是讓人知道它的存在,讓人知道它提出的這些禁忌的説法是存在的,它是説了算的,它是能做到的,你要是不聽的話就給你點顔色瞧瞧。有一句歇後語怎麽講?叫「老太太抹口紅——給你點顔色瞧瞧」,就是你如果不聽、如果能觸犯的話,那你就走着瞧,你就應該承受後果。人如果不信神,就害怕這些禁忌,因為屬肉體的人畢竟鬥不過靈界的各種魔鬼撒但。但現在你歸回到神的面前了,你的一切,包括你的思想、你生活的每一天都在神手中掌管,神看顧着你、保守着你,你在神的權下生活、生存,你不在撒但的手中掌握,所以你就没必要再守這些禁忌。相反,如果你還害怕撒但能侵害你,害怕不聽撒但的或者不相信迷信所説的禁忌的事就會有不好的事發生,那就證明你還相信撒但能掌控你的命運,同時也證明你甘願受撒但的擺布,你不願接受神的主宰。撒但做這一切是讓人知道它是確實存在的,它想用它的魔力來控制人類、控制每一個生靈,控制的目的是為了糟蹋,糟蹋的目的與最終的結果是吞吃,當然控制的目的也是為了讓人敬拜它。魔鬼撒但要想刷存在感,它得顯一些靈驗,比如它能把鷄蛋變成屎,這個鷄蛋是供給一個邪靈的牌位的,你要是餓了想吃,跟它搶的話,它就把這鷄蛋變成屎,讓你知道它的厲害,你就怕它了,不敢跟它争吃的了。一件事能怕它,兩件事能怕它,時間長了你就該迷信它了,迷信久了,你從内心深處就該朝拜它了,這不就是撒但做事的目的嗎?撒但做事就是這些目的。不管南方還是北方,不管哪個種族的人類,都跪拜一些邪靈、污鬼,他們為什麽能跪拜?為什麽他們跪拜的那些邪靈污鬼能香火不斷,一代傳一代呢?你如果説它們不存在,那為什麽那麽多人就相信,就能够一代傳一代地去給它們燒香、磕頭、許願,然後又還願?那不就是這些邪靈污鬼做了一些事情嗎?你要是不聽邪靈的話,它們就讓你得病,讓你不順,讓你臨到灾禍,讓你家裏的牛都得病不能耕地,甚至家裏出車禍,它就找你的麻煩,麻煩越找越多,你不服也不行,最後不得已就得跪拜它,甘願對它俯首稱臣,它就樂了,從此以後你就是它的人了。你看社會上那些頂什麽狐仙,還有頂靈界各種人物的那些牌位,咱們對這些東西叫什麽?叫邪靈附體、被邪靈附,民間叫頂什麽仙、什麽東西上身。邪靈開始找上身對象的時候,那個人也不願意,邪靈就干擾他、攪擾他,讓他家裏出事、不順,有的做買賣的就讓他賠本,總也没有客户,干擾到没法生活、舉步維艱了,最後他服了,同意了。同意之後,邪靈就藉着那個肉體做事了,行一些神迹奇事,招來一些人,又給人看病,又給人看相,甚至還幫着給死人招魂,等等。邪靈不就是藉着這些手段來迷惑人、敗壞人、控制人嗎?
如果信神的人對這些迷信的説法與外邦人是一樣的觀點、看法,這是什麽性質?(是抵擋神、褻瀆神。)對了,這話説得太準確了,是對神嚴重的褻瀆!你跟隨神,你説你相信神,同時你還被迷信所控制、干擾,甚至能追隨迷信灌輸人的思想,更甚至有一些人害怕涉及迷信的這些思想與事實,這就是對神最大的褻瀆。你不但不能見證神,還隨從撒但來抗拒神的主宰,這就是對神的褻瀆。明白了吧?(明白。)人相信迷信或者隨從迷信的實質是褻瀆神,那迷信對你的種種薰陶你是不是應該放下啊?(是。)最簡單的放下的實行,就是不管它存不存在,不管它即將發生什麽,你不受它的干擾,即便迷信所説的那件事的説法是客觀存在的,那你也不受它干擾,不受它控制。因為什麽?因為一切都在神手中擺布,撒但即便能做成什麽事也是在神的許可之下做的,没有神的許可,就如神所説的,它連你的一根汗毛都不敢動,這是事實,也是人應該相信的一條真理。所以,不管你是哪隻眼皮跳,也不管你做夢是掉牙也好、脱髮也好、死人也好,是怎樣的惡夢也好,人應該相信這一切都在神的手中,不應該受它的影響,也不應該受它的干擾。神要作成的事是没有一個人能改變的,神命定好的事也没有一個人能改變。神命定好的事、神計劃好的事那是既成的事實,不管你有没有預感,不管靈界這些魔鬼撒但給你怎樣的預示,你都不應該受它的干擾,只相信這一切都在神的手中,人應該順服神的擺布安排。即將發生的事或者不可能發生的事都在神的手中掌握,都在神的命定之中,没有人能改變,更没有人能插手,這是事實,人應該跪拜的是造物主,而不是任何一個能够讓迷信靈驗或者還原的在靈界的勢力。魔鬼撒但再神通廣大,再能顯任何神迹,或者讓任何事情變得靈驗,讓任何人的預感還有迷信的説法變成事實,都不能説明人的命運是在它手中掌握着,人跪拜的、相信的不應該是魔鬼撒但,而是造物的主。對于家庭薰陶的涉及傳統、迷信與宗教的這些話題,人應該明白的就是這些。總之,不管涉及傳統、迷信還是宗教,只要它與神的話語、與真理、與神對人的要求無關,人就應該捨掉它、放下它。不管它是一種生活形式也好,還是一種思想也好,不管它是規條也好,還是一種理論也好,只要不涉及真理,都是人該丢弃的對象。比如説,宗教方面的東西在人的觀念中比迷信、傳統或者拜偶像這些相對高尚、神聖一些,像基督教、天主教、猶太教等等這些,在人的觀念中、在人的思想深處,人對它們有一些景仰或者好感,但即便如此,人也應該放下涉及宗教的一些符號、節期,還有一些象徵性的東西,而不應該對它寶愛有加,把它當成真理一樣去對待、去跪拜,甚至在心裏留有一席之地,這都是不應該的。宗教的符號,宗教的活動,宗教的節假日,宗教的一些標識性的東西,還有宗教的一些比較高尚的説法,等等這些都屬于咱們所説的宗教這個話題的範疇。總之,説這麽多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你明白一個事實,涉及迷信、傳統、宗教的一些東西,不管它是高尚的也好,還是比較詭异的也好,只要它不涉及真理,只要它與真理無關,就都是人應該放下的,而不是人應該持守的。當然,對于一些觸犯真理原則的話題更應該放弃,絶不能保留。人應該絶對地將這些從家庭薰陶、影響來的東西都逐一放下,不受它的影響。比如,你接觸一些弟兄姊妹時正趕上過聖誕,你一見面就説:「聖誕快樂!Merry Christmas! Happy Christmas!」説「聖誕節快樂」好不好?(不好。)説「因為紀念耶穌誕生的日子,是不是我們應該放假休息,什麽都不做,不管工作、本分多忙,應該停下來,集中精力紀念神曾經作工的一段最有紀念性的日子?」合不合適?(不合適。)為什麽不合適?(這是神以前作過的工作,而且這也是與真理無關的事。)道理上是這麽回事,理論上你們抓住這個問題的根源了,那事實上呢?這事最簡單,你們回答不上來。人這麽做神不喜歡,神看着厭憎,就這麽簡單。你看過節日的時候,外邦人會説,「Happy New Year!」「Happy Christmas!」他要是跟我打招呼,我就點點頭,「You too!」意思「你也聖誕快樂」,走走過程完事了。但是見到弟兄姊妹我從來不講這話,因為什麽?那是外邦人的節日,是商業節日。在西方,幾乎每一個節日,不管是傳統的還是人為的,其實都跟商業有關,都跟經濟挂鈎。即便是一些有悠久歷史的民族,他們的節日僅僅是涉及傳統,到二十世紀之後就逐漸地演變成各種商業活動,是商人做生意的一個極佳的商機。不管這些節日是商業的還是傳統的,總之都與信神的人没有關係。不管外邦人甚至宗教的人對這些節日多麽熱衷,這個節日在任何一個國家或者民族多麽隆重與盛大,它與我們跟隨神的人没有任何關係,它不是我們應該遵守的節日,更不是我們應該慶賀、紀念的節日。别説外邦人,不管哪個種族、哪個民族、哪個時期産生的傳統節日,都與我們没有關係,就連涉及到神三步作工每一個期間、每一個片段的紀念日與我們都没有關係。比如,律法時代的一些節日與我們没有關係,恩典時代的復活節、聖誕節等等與我們更没有關係。那交通這些事讓人看明白什麽?神作事不守節期,不守任何的規條,他作事自由釋放,没有任何禁忌,也從來不紀念任何節日,即便是神自己曾經作工作的起始、結束或者是一個特殊的日子,神從來不紀念。神不紀念,神没有刻意地讓人知道這些日期、日子、時辰,一方面告訴人神不紀念這些日子,神不在乎這些日子,另一方面告訴人,人也没有必要紀念、慶賀這些日子,不應該守住這些日子。任何涉及神作工的日子、時辰,人都不需要記住,更不需要紀念。人需要的是什麽?需要的是在神的帶領之下順服神的擺布、接受神的主宰,在人的日常生活中接受真理、順服真理,就這麽簡單。這樣人的日子是不是輕鬆、愉快多了?(是。)所以,交通這些話題其實給任何一個人帶來的都是釋放自由,而不是捆綁。因為這些話題一方面是客觀事實,是人應該了解的真相,另一方面,也讓人從中解脱出來,放下這些人不應該遵守的東西,同時也讓人知道,這些東西不代表真理,人應該遵守的神的道只有一樣,就是真理。明白了吧?(明白了。)
涉及家庭的這個話題,除了應該放下家庭對你的薰陶以外,還有其他方面人應該放下的。之前咱們交通過家庭對人思想的一些薰陶,然後又交通了一些家庭對人在生活方面的種種説法的薰陶。任何一個家庭都給了人穩定的生活,給了人成長的空間,也讓人在成長的過程中有了安全感、有了依靠,有了衣食住行的來源。人從家庭所得的除了情感的所需還有物質的所需,當然還有人生活的所需與人成長中所需要的一些生活常識。人從家庭得來的東西有很多,所以家庭對每一個人來説,都是一生中難以割捨的一部分。家庭給人帶來的好處很多,但是從咱們交通的這些内容看,家庭給人帶來的種種負面影響與負面的生活態度、觀點也很多。就是説,家庭給你帶來了很多肉體生活所必需的東西,讓你得以有温飽,有情感的支柱、情感的依賴,同時,家庭也給你帶來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當然這些麻煩也是人在不明白真理之前難以解脱、難以放下的。它在一定程度上給你的日常生活與你的生存帶來了大大小小的干擾,讓你對家庭的感覺時常是複雜的、矛盾的,它既在情感上滿足了你的需要,同時又在情感上干擾到你的生活,所以「家庭」這個名詞對于更多的人來説有一種很難説清楚的複雜思想,對家庭充滿了懷念、依戀,當然也充滿感激。在充滿懷念、依戀、感激的同時,家庭給你帶來的纏累讓你覺得它是一個大麻煩,就是當一個人成年後對家庭的概念或者思想、觀點是相對複雜的,如果完全放下,抛弃不管,或者不去想,良心上過不去,如果去想、去懷念,還像小時候一樣全身心地投入家庭,又心有不甘。人對待家庭常常有這種情形、這種思想觀點或狀態,這些思想觀點或狀態同樣也是來自于家庭的薰陶。這就是咱們今天要交通的家庭給人帶來的包袱這個話題。
剛才咱們交通了,家庭讓一個人常常覺得内心很矛盾、很難堪,想完全放下,良心受控告,于心不忍,如果不放下,全身心投入家庭,與家庭融入到一起,却常常因為一些觀點與家人不合而感覺無所適從。所以,人對待家庭就感覺特别不好處理,與家人完全相合達不到,與他們完全切割也做不到。那今天咱們就交通一下人應該怎樣處理與家庭的關係,這個話題就涉及到來自家庭的一些包袱,就是放下家庭這個内容的第三個話題——放下來自家庭的包袱,這是個重要的話題。涉及來自家庭的包袱你們能理解到的有哪些内容?這是不是與人的責任、義務還有孝道等等有一些關係?(是。)來自家庭的包袱涉及人對家庭所應該盡的責任、義務還有孝道,這些對人來説,一方面是人應該盡的責任與義務,另一方面,在特殊的環境之下,在一些特殊的人身上,它變成了人生活中的干擾,這個干擾就是咱們所説的包袱。來自家庭的包袱,咱們分兩方面來講,一方面是父母的期望。每一個父母或者長輩對子女都有大大小小的、不盡相同的一些期望,希望兒女好好學習、好好做人,在學校當優等生、當學霸,不當學渣,讓老師、同學都看得起,分數常常在八十分以上,如果考六十分就得挨揍,六十分以下就要面壁思過、罰站,不許吃飯、睡覺,不許看電視、玩電腦,之前答應給買的好衣服、好玩具都不買了。每一對父母對兒女都有種種期盼,在兒女身上寄予很大的希望,都希望兒女能够成龍成鳳、能够飛黄騰達,為祖上、為家族增光添彩。没有一對父母希望自己的子女以後當乞丐、農民,甚至是當强盗、土匪,也没有父母希望自己的兒女走入社會之後做人下人,撿破爛、擺地攤、做小商小販,或者被人瞧不起。父母的這些期望在兒女身上不管能不能實現,總之,父母對兒女都抱有種種期望。他們的期望就是將自己認為好的、高尚的這些東西或者追求寄托在兒女的身上,寄予兒女希望,希望他們能够實現父母的願望。那父母這層願望無形中對兒女來説形成了什麽?(壓力。)形成了壓力,也形成了什麽?(包袱。)形成了壓力,也變成了一種枷鎖。父母既然對兒女有期望,那他們就會按照所期望的來管教兒女、引導兒女、教育兒女,甚至為他們所期望的在兒女身上投資,或者付任何的代價。比如,父母希望兒女在學校當學霸、當佼佼者,考試回回都是九十分以上,都是第一名,最次也不能低于第五名。父母這麽説完之後,他們是不是也同時為孩子能達到這個目標而作出一定的犧牲呢?(是。)父母為了兒女能達到這個目標,孩子早晨早早起來複習功課、背課文,父母也早早起來陪着,天熱的時候幫着扇扇子,沖點冷飲,或者買雪糕讓孩子吃。一大早起來給孩子準備豆漿、油條、鷄蛋。尤其到考試的時候,讓孩子吃一根油條、兩顆鷄蛋,希望吃了就能考一百分。你要是説,「我吃不下,吃一顆鷄蛋就行。」「傻孩子,吃一顆鷄蛋就只得十分,給媽再多吃一顆,努努力,把這一顆吃下去,咱就得一百分。」孩子説:「我剛起床,也吃不下啊。」「不行,你必須得吃!乖孩子,聽媽的話,媽是為你好,給媽吃下去。」孩子琢磨琢磨,「媽媽這麽大愛心,媽媽都是為了我好,吃吧。」吃的是鷄蛋,吞下的其實是什麽?是壓力,是心不甘情不願。雖然吃得很好,媽媽的期望值也很高,出于人性與良心來説人應該接受,但是出于理性,人應該反抗這樣一種愛,不應該接受這樣的方式。但是没有辦法,你要是不吃,她就生氣,你就得挨打挨駡,甚至被咒詛。有些父母説:「瞅你那個没出息樣,吃顆鷄蛋都費勁,一根油條、兩顆鷄蛋,這不就是一百分了嗎?這不都是為你好嗎?你還吃不下,吃不下你以後就要飯去吧,就放羊去吧!」還有些小孩子確實是吃不下,父母强行逼他吃,吃完之後他就都吐了。這一吐不要緊,父母更生氣了,孩子不但没得到同情與理解,還要受到責備,受責備的同時更加覺得對不起爸爸媽媽,更加自責。你説,人活得容不容易啊?(不容易。)吐了之後自己在厠所就偷着哭,假裝還在那兒吐,等出厠所時,趕緊把眼泪擦乾,不能讓媽媽看到。為什麽?要是看到的話,他就會挨駡,甚至被詛咒:「瞅你那没出息樣,哭啥哭!你個窩囊廢,這麽好的飯你都吃不下,你想吃啥啊?讓你吃了上頓没下頓,你就能吃下了,你天生就是遭罪的命!你不好好學習,不好好考試,以後就要飯吧!」媽媽説的每一句話似乎是在教育,又似乎是在責備,但人感受到的是什麽?感受到的是父母的期望、父母的愛。所以在這種情况下,媽媽説得再難聽,人含着眼泪也要把媽媽説的話接受過來吞咽下去,吃不下飯忍一忍也要吃下去,噁心也得吃。這日子好不好過?(不好過。)為什麽不好過?人從父母的期望中接受到哪些教育?(考試必須得考好,以後得有出息。)一定得要有出息,一定要對得起媽媽的愛、對得起媽媽的辛苦付出,一定要對得起爸爸媽媽的期望,不能辜負他們,他們太愛你了,他們為你付出了一切,他們在用生命為你做一切。所以,他們的這些付出、他們的教育以至于他們的愛都成了什麽?成了你必須償還的東西,這些東西同時也成了你的包袱,這包袱就是這麽來的。父母這麽做,不管是出于本能也好,出于愛也好,還是出于這個社會的必然也好,總之,父母用這些方式教育你、對待你,甚至灌輸給你種種思想,最終讓你的心靈得到的不是自由、釋放、安慰與喜樂,他們給你帶來的是什麽?是壓力,是恐懼,是良心的譴責、不安。還有什麽?(枷鎖和捆綁。)枷鎖、捆綁。還有就是在父母這樣的期望之中,你不由自主地為了他們的期望而活着,為了滿足他們的期望,為了不辜負他們的期望,為了不讓他們對你失望,每天都努力地、勤奮地學習每一樣功課,做他們讓你做的每一件事。他不讓你看電視,你就守着不看,其實你很想看,為什麽還能守住?(怕父母失望。)怕自己一旦不聽父母的話,學習成績真的下滑了,真的不能考取名牌大學了怎麽辦。自己對自己的人生没有把握,好像離開了父母的管束、責備、壓制你就不知道前方的道路會是怎樣的,你不敢挣脱他們的束縛,也不敢挣脱來自父母的枷鎖,你只有任由他們給你制定各種規矩,任由他們擺布,不敢忤逆他們。一方面,人對未來没有任何的把握;另一方面,出于良心、出于人性,你不願意忤逆他們,不願意傷害他們。作為子女,你覺得應該聽他們的,因為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你好,都是為了你的將來、為了你的前途着想,所以當他們給你定各種規矩的時候,你也只是默默地遵從,即便内心一百個不願意,但你還是身不由己地聽命于他們。他們不讓看電視,不讓看課外讀物,你就不看;他們不讓你跟某某同學交朋友,你就不交;他們讓你幾點起床,你就幾點起來;他們讓你幾點休息,你就幾點休息;他們讓你學習多長時間,你就學習多長時間;他們讓你讀多少書、學多少課外技能,只要花錢供你去學,你就任由他們擺布、操弄。尤其是有些父母對兒女寄予了一些特殊的期望,希望兒女能够超越他們,更希望兒女能够完成他們那一代人没有完成的一個願望。比如,有的父母想當個舞蹈家,因為自己那個年代或者當時家庭條件不許可等方方面面的原因,最後當舞者的願望没有實現,他就把這個願望加在你的身上,在要求你學習必須名列前茅、要考上名牌大學的基礎上,又額外給你報了舞蹈班,讓你在課外學習多種舞蹈,在舞蹈課上要多學,回家還要多練,在舞蹈班裏當佼佼者,最後不但要考取名牌大學,還要當一名舞者。你的選擇就是要麽當舞者,要麽考一個名牌大學,然後讀研、讀博,你只有這兩條路可選。他們的期望裏一方面希望你在學校好好學習,考上名牌大學,能够出人頭地,前途發達、輝煌,另一方面,他們没有完成的願望,希望你替他們完成。這樣一來,在學習或者未來的職業上,你就同時背負了兩個包袱。一方面,不辜負他們的期望,報答他們為你付出的一切,自己以後要出人頭地,讓他們過上好日子;另一方面,還要完成他們年輕時没有達成的願望,幫助他們實現願望。你説你累不累吧?(累。)哪一個包袱都够你承受的,不論哪一個包袱都會把你壓得喘不過氣來,尤其在當今這個競争特别激烈的時代,父母對兒女的種種要求簡直就是目不忍睹、慘無人道,簡直就是無理取鬧。外邦人把這叫什麽?情感綁架。不管外邦人有什麽説法,他解决不了這個問題,這個問題的實質是什麽他説不清楚。他們叫情感綁架,咱們叫什麽?(枷鎖、包袱。)叫包袱。一説包袱,這是不是人應該具備的?(不是。)這是額外的,就是你另外背了一個東西,跟你這個人不是一體的,它不是你的身、心、靈具備的、需要的一個東西,而是額外的,它來自于外界,不是來自于你自身。
父母在你的學習與從事的職業上對你有種種的期望,同時他們為了讓你滿足他們的期望也付出了種種的代價、時間與精力,一方面為了幫助你滿足他們的願望,另外一方面也滿足自己的期望。不管父母對你的期望是正當的還是不正當的,總之,父母的這些做法,還有父母的觀點、態度與方式,對每一個人來説都是一種無形的枷鎖。不管他們的説辭是為了愛你、為了你以後的前途,還是為了你以後能過上好日子,不管他們的説辭是什麽,總之,這些要求的目標、要求的方式還有他們思想的出發點,對任何一個人來説都是一種包袱,它不是人性的需要。既然不是人性的需要,那這些包袱給人帶來的後果只能是讓人的人性扭曲、變態、分裂,它對人的人性是一種迫害、殘害、壓制,這個後果不是良性的,而是惡性的,甚至會影響人的一生。他們以父母的身份要求你做各種不符合人性需要,或者不符合人性本能、超越人性本能的一些事情。比如,小孩子在成長期間每天只讓睡五六個小時,晚上十一點之前不許休息,早上五點必須起床,没有任何娱樂活動,星期天也不許休息,必須做够多少功課、讀多少課外讀物,甚至有的父母要求子女必須多學一門外語。總之,除了學校教的那些課程以外,必須額外再學習多少技能、知識,你不學就不是一個好孩子、乖孩子,不是一個争氣、懂事的孩子,你就是一個不成器的東西,你就是一個窩囊廢、一個笨蛋。父母在期望兒女好這個前提之下剥奪了你睡覺的自由,剥奪了你童年的自由,也剥奪了你童年的快樂時光,同時也剥奪了你作為一個未成年人該有的種種權利。最起碼你身體需要休息的時候,比如你需要休息七八個小時身體才得以恢復,他們只讓你休息五六個小時,或者有時也睡七八個小時,但是有一樣你受不了,就是父母會不停地嘮叨你,再不就是告訴你,「從今天開始不用上學了,你就在家睡覺吧!既然你喜歡睡覺,那你就一輩子在家睡覺。既然你不願意上學,以後你就當乞丐要飯得了!」就僅僅這麽一次没有早起,你就受到這樣的待遇,這是不是不人道的待遇?(是。)所以,為了避免出現這樣尷尬的局面,你也只能委曲求全地約束自己,早晨一定五點起床,晚上十一點以後才能上床睡覺。這樣約束自己,你願意嗎?甘心嗎?都不是,是不得已。你不按父母的要求做,他們要不就給你甩臉子,要不就駡你,他們不打你,就只是告訴你,「書包給你扔垃圾桶了,你不用上學了,就這麽呆着挺好,到十八歲以後就去撿破爛!」他們這一通數落,不打你也不駡你,就這麽刺激你,你就受不了。受不了什麽?受不了父母説的「多睡一兩個小時,以後就得要飯當乞丐」這説法。你内心對自己多睡那兩個小時就感覺特别的不安、難過,覺得因為多睡兩個小時虧欠父母了,對不起父母這麽多年為自己辛辛苦苦付出的代價、對自己的一片苦心,就恨自己,「咋就這麽没出息呢!多睡那兩個小時能咋地?是學習能加分啊,還是能考名牌大學啊?咋就那麽不自覺呢?鬧鐘響了就起唄,怎麽就多眯了一會兒呢?」琢磨琢磨,「我實在太睏了,我真是需要休息啊!」又琢磨琢磨,「不能這麽想,這麽想不是忤逆父母嗎?這麽想以後不就真的要當乞丐了嗎?這麽想對不起父母,還是聽父母的吧,别那麽任性了。」在父母的種種責罰之下,在父母給你定的種種規矩之下,也在父母對你種種出格或者不出格的要求之下,你變得越來越乖巧,但是乖巧的同時,父母對你所做的一切不知不覺變成了枷鎖,也成了你的包袱,讓你甩也甩不掉、躲也躲不開,你只能走到哪兒都背着這樣一個包袱。什麽包袱呢?「父母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的將來。我小,不懂事,就得聽父母的,父母做的都對、都好,他們為我受了太多的苦,為我付出太多,我應該為他們争氣,好好學習,以後找着好的工作挣錢養活他們,讓他們過上好日子,報答他們,這才是我該做的、我該想的。」但是,想想父母對待自己的那些方式,想起自己那些年的艱難歲月、自己失去的快樂童年,更想起父母的情感綁架,内心中還是覺得父母所做的這一切不是你人性的需要,也不是你心靈的需要,它是包袱。雖然這麽想,但是從來不敢恨,從來不敢去正確地面對它、正視它,也從來不敢用神告訴給你的方式理性地看待父母所做的一切、父母對你的態度,不敢用最正確的方式對待父母,是不是這樣?(是。)到今天為止,在學習與選擇工作這事上,父母對你們所下的功夫、所付的代價,還有他們要求你做的、要求你該追求的,你們有没有分辨?(之前對這些没有分辨,覺得父母做這些都是對自己的愛,是為了自己以後能更好,現在藉着神交通有一點分辨,不那麽看了。)那這個愛的背後是什麽?(是枷鎖,是捆綁、包袱。)其實是對人性自由的剥奪、童年快樂的剥奪,是慘無人道的壓制。如果説是殘害,可能你們從良心上接受不了這話,那只能説是對人性自由與童年快樂的剥奪,還有對未成年人的一種壓制。如果説是欺負的話,不太恰當,就是你小,不懂事,什麽都是他們説了算,他們就在你那兒一手遮天了,你無形中變成他們的牽綫木偶了,他們讓你怎樣你就怎樣,讓你學習舞蹈,你必須學。你説:「我不愛學,我不喜歡,我跟不上節拍,我平衡不好。」「不行,你必須學,因為我喜歡,你得給我學!」你流着眼泪也得學。有時候人家還會説:「給媽媽學,聽媽媽的話,你現在小,不懂事,等長大了你就知道了,媽媽是為你好。你看,媽媽小時候没有那個條件,没有人給媽媽掏錢學舞蹈,媽媽的童年都不幸福。你現在多好啊,爸爸媽媽為你挣錢、攢錢,供你學習舞蹈,你像小公主、像小王子,你多幸福啊!爸爸媽媽愛你才讓你學的。」你一聽這話,怎麽答對?無語,是吧?(是。)父母常常認為孩子什麽也不懂,成年人説什麽就是什麽,認為孩子也不會分辨是非,不會糾察對錯,所以他們就在孩子未成年的時候,常常説一些他們自己心裏也不太有底氣的話來迷惑孩子,麻痹孩子幼小的心靈,讓孩子不管甘不甘心都身不由己地聽從他們的擺布。更多的父母在對孩子的教育、思想灌輸還有要求孩子做的一些事情上,常常是自圓其説,自己想怎麽説就怎麽説,而且幾乎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父母都不是用正確的、正面的方式引導孩子做一切的事情、明白一切的事情,而是强制性地灌輸他們一厢情願喜歡的、認為好的東西,强行讓孩子接受。當然,孩子接受的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東西不但不符合真理,也不是人該有的思想觀點,同時也不符合孩子這個年齡段的人性需要。比如説,有的五六歲的小孩没事就拿個布娃娃玩,或者玩跳繩、看動畫片,這不是很正常嗎?父母在旁邊盡的責任只是什麽?監督、規範,正面引導,輔助他在這個時期不接受反面的事物,讓他接受這個年齡段應該接受的屬正面的東西。比如,在這個年齡段要學習與小朋友和睦相處,愛家、愛爸爸媽媽,更好地教育他,讓他知道人是從神來的,要當好孩子,學會聽神的話,有煩心事或者不想聽話的時候應該禱告,等等這些正面的教育,剩下的就是滿足他的童趣。比如,孩子想看動畫片、玩布娃娃不應該受到責備。有的父母看五六歲的孩子看動畫片、玩布娃娃,就訓斥:「没出息!你都多大了,也不知道學習,不知道務正業,看動畫片有什麽用?又是老鼠又是猫的,你能不能學點好啊?那動畫片裏都是動物,能不能看點人的片啊?你啥時候能長大啊?把布娃娃扔了!這麽大了還玩布娃娃呢,没出息!」你説小孩聽完之後能理解大人的意思嗎?這麽大的孩子不玩布娃娃、不玩泥巴玩什麽?玩原子彈?編寫軟件?他會嗎?他這麽大就應該玩這些,玩個積木、小汽車、布娃娃,很正常。玩累了就休息,身體健康、心情愉快。做事任性或者不講道理、無理取鬧的時候,大人應該教育,「你這是不懂事,這樣不是好孩子,神不喜歡,爸爸媽媽也不喜歡。」對孩子得疏導,這是父母該盡的責任,不是用自己成年人的方式與眼光,還有成年人的欲望與野心去灌輸給孩子什麽,去强加給孩子什麽,不管多大年齡,父母對兒女應該盡的責任只是正面引導、教育、督導,然後疏導。看到兒女一些思想、做法、行為有偏激的時候,應該給予正面的輔導、引導,加以糾正,讓他知道什麽是好的、什麽是壞的,什麽是正的、什麽是反的,這是父母應該盡的責任。這樣,小孩子在父母正確方式的教育、引導之下,不知不覺會學到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東西。這樣,人在幼小的時候接受了許多正面的事物,知道了一些是非對錯,那人的心靈、人的人性就是正常的、自由的,心靈没受到任何的摧殘與壓制。不管人肉體的健康是怎樣的,最起碼心靈是健康的,不是扭曲的,因為人是在一個良性的教育環境下成長的,而不是在一種惡性的教育環境壓制下成長的。在兒女成長的過程中,父母應該盡到的責任與義務不是給兒女施加壓力、捆綁,或者干擾兒女的選擇,給兒女帶來一種又一種的包袱,而是應該在兒女成長期間,無論兒女的性格、素質怎樣,總之父母應該盡的責任是往正面的、良性的方向去引導他,當他出現一些特殊的、不正確的語言、行為或者思想的時候,應該及時給予心靈上的輔導,給予行為上的指導與糾正。至于兒女願不願意學習,學習好不好,對學習知識、技能有多大興趣,長大了能做什麽,那就根據兒女天生具備什麽、喜好什麽,他們的興趣取向是什麽來量體裁衣,達到讓兒女在父母撫養的過程中能够健康地、自由地、茁壯地成長,這是父母應該盡的責任,而且是父母對待兒女的成長、學習、工作應該有的態度,而不是强制地把自己的願望、志向還有自己的喜好甚至欲望强加在兒女的身上,讓兒女來實現。這樣,一方面父母不用作額外的犧牲,另一方面,兒女也從父母正確、正當的教育中得到了自由的成長,得到了該學習到的東西。最關鍵的一點就是,父母能够根據兒女的特長、興趣還有兒女的人性來正確對待他們,父母能根據「人的命運都在神的手中掌握」這條原則來對待兒女,這個最終的結果肯定是好的。根據「人的命運都在神的手中掌握」這條原則來對待兒女,不是不讓你管兒女,該管教得管教,該嚴厲時得嚴厲,但是不管嚴厲還是寬鬆,對待兒女的原則就是咱們剛才所説的順其自然,給予一定的正面的引導、幫助,然後根據兒女的實際情况力所能及地在技能、知識或者物質方面給予一些資助、支持,這是父母該盡的責任,而不是强行地讓兒女做他們不願意做的、做任何違背人性的事。總之,對待兒女的期望不應該根據現在社會的競争、社會的需要,根據社會的潮流、社會的説法,或者根據社會上人對待子女的種種思想,最應該根據神的話語,根據「一切都在神手中掌握」這條原則,這就是人最應該做的。至于兒女以後能成為什麽樣的人,以後選擇什麽樣的工作,以後的物質生活是怎樣的,在誰的手中掌握?(神掌握。)在神手中掌握,不在父母手中掌握,也不在任何人手中掌握。父母都掌握不了自己的命運,還能掌握兒女的命運嗎?人自己都掌握不了自己的命運,父母就能掌握嗎?所以,作為父母,在對待子女的學習與工作這事上不應該做愚蠢的事,應該用明智的方法來對待兒女,不要把自己的期望變成兒女的包袱,不要把自己的付出、自己的代價、自己所受的苦變成兒女的包袱,不要把家庭變成兒女的煉獄,這是父母應該明白的一個事實。至于有些人説,「那讓孩子跟父母用哪種關係相處?是做朋友、做同事,還是做長輩與晚輩?」你自己看着辦,兒女喜歡怎樣就怎樣,你覺得怎樣好就怎樣,這都是小事。
對待父母的期望,兒女應該怎麽辦?如果遇到了對兒女情感綁架的父母,遇到了這樣不可理喻的、惡魔式的父母,你怎麽辦?(不能再聽父母的教育了,得根據神的話看事。)一方面,在原則方面看透他們的教育方式是錯誤的,他們對待你的方式是對你人性的殘害,也是對你人權的剥奪。另一方面,你自己應該相信人的命運都在神的手中掌握,你喜歡學習什麽,你擅長什麽,或者你人性的素質能够得上什麽,這些都是神命定好的,没有任何人能改變。雖然父母生了你,但是這一切他們也改變不了。所以,不管父母强求你做什麽你够不上、達不到、不願意做的事情,你都可以拒絶,也可以跟他們講道理,然後在其他的方面補足,讓他們對你放心。你説:「你們放心,人的命運都在神的手中,我絶對不會走錯道路,我絶對會走正道。在神的引導之下,我一定會做一個真正的人,做一個好人,我不會辜負你們對我的期望,也不會忘了你們的養育之恩。」父母聽完這話會怎樣?如果父母是外邦人,是屬魔鬼的,他就得氣瘋。因為你説的「不會忘了你們的養育之恩,不會辜負你們」這是空話,你做到了嗎?你按照他們的要求做了嗎?能不能達到出人頭地?能不能當大官、發大財讓他們過上好日子啊?能不能讓他們得着實惠啊?(不能。)不知道,這是未知數。不管他們生氣也好、高興也好,或者默默忍受也好,你應該有的態度是什麽?人來人世間走這一遭,是為了完成神所賦予你的使命的,人不應該為了滿足父母的期望,為了讓父母高興、給父母争光、讓父母在人前有頭有臉而活着,這不是你的責任。他們把你養大,不管付出多少代價都是他們心甘情願的,他們把你養大是他們的責任、是他們的義務,至于他們對你寄予多少期望,為他們在你身上的期望受了多少苦,花了多少錢,受了多少人的排斥、白眼,付了多少代價,那都是他們自願的,不是你索要的,你也没讓他們那麽做,神也没讓他們那麽做,他們那麽做有他們的目的。從他們的角度來看,他們只是為了自己,表面上是為了你能有好的日子、好的前途,其實還是為了讓你給他們臉上增光,不給他們丢人。所以,你没有義務還報他們什麽,也没有義務滿足他們的願望、滿足他們對你的期望。為什麽没有這個義務?因為這不是神讓你做的,不是神給你的義務,你對他們的責任就是在他們需要你的時候做到子女該做的,力所能及地盡到你的責任就行了。雖然他們是生你養你的人,但你對他們的責任只是在他們需要你伺候時給他們洗衣、做飯、打掃衛生,在他們生病時你能在床前陪伴他們,僅此而已。你没有義務對他們言聽計從,也没有義務當他們的奴隸,更没有義務承受他們還未實現的願望,是吧?(是。)
父母對兒女的期望還有一方面,就是繼承家業或祖業。比如,有的家庭是繪畫世家,祖上傳下來的規矩是每一代都必須有一個人繼承這個家業,繼承家族的傳統,到你這一輩就輪到你了,但你不喜歡畫畫,對畫畫不感興趣,你就喜歡學點簡單的功課。這種情况下,你有權利拒絶,你没有義務繼承家族的傳統,没有義務繼承任何來自家族的家業或者祖業,比如武術或者一種手藝、一種技能等等這些,你没有義務繼承他們要求你繼承的。還有的家族代代都是唱戲的,到你這一代父母也讓你從小學唱戲。你是學會了,但是你從内心深處不喜歡這個東西,所以要讓你選擇職業的話,你絶對不會從事與唱戲相關的任何職業,你從内心深處反感這項職業,那這種情况下你是有權利拒絶的。因為你的命運不是掌握在父母手中,你選擇什麽職業、你的興趣取向是什麽,你想做什麽,你想走怎樣的道路,都在神手中掌握,這一切都由神擺布,不是家族任何一個成員能擺布的,當然更不是父母能擺布的。父母在任何一個兒女身上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在兒女成長期間起到監護、撫養、陪伴的作用,更好一點的是能對兒女有正面的引導、教育、指引,只能是這樣的作用。當你長大獨立以後,父母所扮演的角色只是一個情感的支柱與情感的寄托。你哪一天開始在思想上獨立了,在生活形式上獨立了,哪一天父母對你的責任、義務也就完成了,你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就超脱了教育與被教育、監護與被監護這層關係了。事實上是不是這麽回事?(是。)有些人父母、親戚朋友都不信神,就他自己信,這是怎麽回事?這就跟神的命定有關係,神揀選了你,没有揀選他們,神是藉着他們的手將你撫養長大成人,然後把你帶到神家。那作為子女,對父母的期望應該有的態度就是要分辨對錯,如果他們對待你的方式不符合神的話,也不符合「人的命運在神的手中掌握」這一事實,你可以拒絶,也可以與他們講道理讓他們明白。如果你還是未成年,他們强行地壓制你,讓你按他們的要求做,你只能默默地禱告神,讓神為你開闢出路。如果你成年了,你完全可以對他們説:「不,我可以不按着你給我制定的方式活着,不按着你給我制定的方式選擇我的人生道路、選擇我的生存方式與追求目標,你們撫養我的義務已經盡完了。如果咱們之間能和睦相處,有共同的追求、共同的目標,咱們還是原來的關係;如果咱們之間已經没有共同的志向與目標了,那就可以暫時地拜拜了。」怎麽樣?敢不敢這麽説?當然也没必要非得在形式上與父母作出這樣的决裂,但最起碼在内心深處你應該清楚地看到這一點:父母雖然是你最親近的人,但是真正賜給你生命,能讓你走上人生正道、明白一切做人的原則的不是父母,而是神,父母不能帶給你真理,也不能給你任何涉及真理的正確的建議。那對于父母這一層關係,不管他們為你付出了多少,在你身上花費了多少錢、多少精力,你也不需要有什麽負罪感,為什麽?(因為這是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父母付出這一切是為了讓兒女出人頭地,滿足他們的願望,那是他們自己的存心目的,不是神命定他要做的,所以不需要有負罪感。)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你現在走的是正道,你是在追求真理,你是來到造物主的面前盡一個受造之物的本分,所以你對他們不應該有負罪感。所謂他們對你盡的責任,那只是神安排好的,如果你在他們撫養你期間是幸福的,那是你偏得,如果你不幸福,當然這也是神的安排,你應該感謝神今天讓你走出來,讓你認清楚他們的實質,認清楚他們是怎樣的人,應該從内心深處對這一切有個準確的認識,也有個準確的解决、處理方式。這樣,人内心深處是不是平静多了?(是。)如果平静多了,那就太好了。總之在這些事上,不管父母之前對你有怎樣的要求,或者現在又有怎樣的要求,你既然明白真理、明白神的心意了,既然明白神要求人該做的是什麽,也明白父母對你的期望給你帶來的後果是什麽,那你在這件事上就不應該再有任何的包袱,不用覺得自己對不起父母,自己信神、盡本分没讓父母過上好日子,也没陪伴在父母身邊盡到子女該盡的責任,讓他們情感上有缺失,因為這些而有負罪感。這些都是父母帶給人的包袱,都是人應該放下的。如果你真的相信一切都在神的手中,那你就應該相信父母一生受多少苦、享多少福都在神的手中掌握,不會因着你的孝順或者不孝而改變什麽,不會因着你的孝順他們就少受苦,也不會因着你的不孝而多受苦,他們的命運神早就命定好了,這一切不會因着你對他們的態度、你與他們之間情感的深淺而改變,他們有他們的命運,他們這一生是貧窮還是富有,是順利還是不順,他們有怎樣的生活質量、怎樣的物質待遇,有怎樣的社會地位、怎樣的生活現狀,都與你没有多大關係。如果你覺得你對他們有負罪感,你欠他們的,你應該陪伴在他們身邊,即使你在他們身邊又能改變什麽呢?(什麽也改變不了。)你的良心是不受控告了,没有負罪感了,但你天天陪伴在他們身邊,看到他們不信神,追求世界,説一些家長裏短、是是非非,你是什麽心情?你心裏舒服嗎?(不舒服。)你能改變他們嗎?你能拯救他們嗎?(不能。)如果他們生病了,你有條件在他們床前伺候,讓他們少受點苦,從子女身上得點安慰,他們病好了,肉體是得到安慰了,但你提一句信神的事,他能反駁你十句八句,説出的那些謬論臭不可聞,能讓你噁心兩輩子。外表上你的良心得到平安了,覺着他們没白養你,你不是白眼狼,没讓鄰居笑話,難道良心平安了,你就真的從内心深處接受他們的種種思想觀點與生存觀、生存方式嗎?你就真的與他們是相合的嗎?(不是。)走不同道路、持有不同思想觀點的兩類人,不管肉體情感上有任何的關係、任何的瓜葛,都改變不了任何一方的思想觀點。雙方在一起不談論事便罷,一談論事就起争執,就産生矛盾,就互相恨對方、厭煩對方。外表是有血緣關係,内裏就是仇敵,是水火不相容的兩類人。那你還陪在他們身邊,你到底是為了什麽?是為了找氣受,還是其他什麽原因?見一次面後悔一次,這叫自找没趣。有的人尋思:「多少年没見父母了,原來父母做一些事挺可恨,又褻瀆神,又反對我信神,這些年歲數大了應該變了吧?那他們做那些壞事我也不應該計較,也忘得差不多了,而且出于情感、出于良心也挂念他們,不知他們生活得怎麽樣了,那回家看看吧。」回到家一天都不到,以前對他們噁心的感覺又上來了,就後悔了,「這叫家嗎?這是父母嗎?這不是仇敵嗎?原來那樣,現在還這個德性,一點兒也没變啊!」他們怎麽可能變呢?原本什麽東西就是什麽東西,你以為他們年齡大了就變了,就能跟你合得來了?合不來。你回家一進門,他就看你手裏拎着什麽東西,是鮑參翅肚,還是名牌包、衣服,還是金銀首飾。一看就拎了兩個塑料袋,一個裏面是小籠包,一個裏面是幾根香蕉,他們看你還是那麽窮,又跟你嘮叨:「人家誰誰的姑娘出國了,嫁了一個老外,買的手鏈都是純金的,没事就拿出來顯擺;人家誰誰的兒子買汽車了,没事就領着父母去旅游、出國。父母跟着兒女沾光啊!人家誰誰的姑娘,從來都没空手回過家,給他爸媽買足浴盆、按摩床,買的衣服不是絲綢的就是羊毛的。人家那兒女真孝順,没白疼啊!咱們家盡養些白眼狼!」這是不是敲打你呢?(是。)你那點小籠包、香蕉人家都没看在眼裏,你還尋思盡點兒女的責任、盡盡孝道,父母愛吃小籠包、香蕉,多年不見了,買點這東西感化感化他們,彌補良心虧欠,結果回去不但没得着彌補,還受到一頓譴責,灰頭土臉地就跑出來了。你回家看望他們有意義嗎?(没有。)你多長時間没回家,他們不想你,不説「孩子回來就行了,什麽東西都不用買,看孩子走正道,活得挺健康,一切平安就挺好,能見一面,説些知心話就知足了」,他們也不在意你這些年過得好不好,有没有什麽難處,有没有臨到什麽難心的事啊,需不需要父母幫忙,他没有一句暖心話。不過他真要這樣説的話,你是不是就走不了了?駡你一頓你就老實了,就心安理得没有任何負罪感了,心想:「快走,這真是煉獄啊!扒了皮吃了肉還要喝血。」與父母這一層關係是人在情感上最難處理的一層關係,其實也不是處理不了,人只有在明白真理的基礎上才能正確地、理性地對待這個事,别從情感的角度出發,也别從世人的眼光與角度出發,而是根據神的話正確地對待父母。父母扮演的角色到底是什麽,兒女對于父母來説究竟是什麽,兒女對待父母應該有的態度是什麽,父母與兒女之間的這層關係人應該怎樣處理、怎樣解决,人不應該根據情感,也不應該受任何錯誤的思想或者任何社會輿論的影響,而應該根據神的話正確地對待。如果在神命定的環境中你對父母盡不上任何的責任,或者在他們的生活中你起不到任何的作用,這是不是不孝?你的良心會不會有控告?你周圍的鄰居、同學還有親戚都在背後駡你、戳你脊梁骨,説你是個不孝子,説:「從小父母在你身上付了多少代價、花了多少心血,為你做了多少事,你這個不孝子,一去無踪影,連個平安都不報,過年不但不回來,連個電話都不打,也不問候問候父母。」每每聽到這樣的話,你的良心就在滴血滴泪,就受譴責,「哎呀,人家説得對啊」,臉上就一陣陣地發燙,内心就一陣陣地顫抖,像被針戳了一樣。有没有這樣的感覺?(之前有。)鄰居、親戚説你不孝這話對不對?(不對,不是不孝。)説説理由。(這些年雖然没有在父母身邊,或者没像世人一樣能够滿足父母的願望,但是我們走信神這路是神命定的,這是人生正道,這是正義的事情,所以説這不是不孝。)你們的説法還停留在以往人都明白的道理上,没有現實的説法,没有現實的認識。誰再説説。(記得我剛出國的時候,每次想到家裏人不知道我在外面做什麽,可能會指指點點,會説我不孝順,不在父母身邊照顧他們,就是個不孝女,裏面會受這些東西的捆綁束縛。每次想到這些,心裏總覺得虧欠父母。但是藉着神今天交通就覺得父母之前對我的照顧是在盡父母的責任,他們對我好這是神的命定,我應該感謝神,應該還報神的愛。現在我信神走人生正道,這是正義的事,不應該覺得虧欠父母,而且父母能不能享受到兒女在身邊照顧也有神的命定。當明白這些之後心裏的虧欠就能放下一些。)挺好。首先,多數人選擇離開家盡本分,一方面是因為客觀大環境的原因人必須離開父母,不能守在父母身邊照顧他們、陪伴他們,這不是人願意選擇離開父母,這是一方面客觀原因;另一方面,主觀上來説,你出來盡本分不是因為想離開父母逃避你的責任而出來的,而是因着神的呼召,你為了配合神的作工、為了接受神的呼召盡受造之物的本分,不得不遠離父母,不能留在他們身邊陪伴、照顧他們。你不是為了躲避責任才出來的,是吧?躲避責任出來與你接受神呼召必須離開他們出來盡本分,這是不是兩種不同的性質?(是。)你内心對他們是有牽挂有思念的,你的情感不是空白的,如果客觀環境許可,你能守在他們身邊同時也能盡本分,你願意陪伴在他們身邊時常照顧他們的生活,盡你的責任,但是因為客觀環境的原因你必須遠離他們,不能守在他們身邊,不是你不願意盡兒女的責任,而是你達不到。這是不是性質不一樣?(是。)如果説你離開家是為了逃避對他們盡孝道、盡責任,這是不孝,没人性。父母把你養大了,你恨不得翅膀硬了趕緊出去單過,不想看到父母,聽到父母有什麽難處都不想搭理,有條件管也不管,就假裝没聽到,誰愛説什麽説什麽,就是不想盡責任,這是不孝。但現在是這樣嗎?(不是。)很多人因為盡本分離開了本縣、本市、本省甚至本國,已經遠離家鄉了,而且因為種種原因不方便與家裏聯絡,偶爾從家鄉來的人口中打聽到父母現在的情况,知道他們還健康,生活得還好,也就安心了。其實你不是不孝,不是到了没人性的程度連父母都不想管,不想盡責任,而是因為種種客觀原因你必須選擇這樣做,這不是不孝。這是兩條原因了。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如果父母不是那種特别迫害、攔阻信神的人,父母支持你信神,或者與你一樣都是信神的弟兄姊妹,都是神家的人,那哪一個人在内心深處想到父母時不是默默地向神禱告,把父母交托在神的手中,把他們的健康安全、他們的生活所需這一切都交托在神的手中?你把父母交在神的手中這是對他們最好的孝敬,你不希望他們的生活臨到種種難處,也不希望他們活得不好、吃得不好、身體不好,你在内心深處肯定希望神能够保守他們,讓他們平安。如果他們是信神的人,希望他們能盡上本分,也希望他們能站住見證。這就盡到人的責任了,人的人性裏只能達到這些。還有最重要的是,人信神這麽多年聽了這麽多真理,最起碼的一點認識與領受人是有的:人的命天注定,人活在神的手中,有神的看顧保守比子女的牽挂、孝順、陪伴重要多了。父母在神的看顧保守之下你是不是就很放心啊?你没必要擔心。你如果擔心的話,那是不相信神,你對神的信心太小。你如果真擔心、牽挂他們,那你應該常常禱告神,把他們交托在神的手中讓神擺布安排。神主宰人類的命運,神主宰他們的每一天,主宰他們所臨到的每一件事情,你還擔心什麽?你連自己都主宰不了,你自己都一大堆難處,你拿什麽來讓父母每天都活得快樂啊?你只能把這一切都交托在神的手中,他們若是信神的人,求神帶領他們能够走上正道,最終能够蒙拯救,他們若是不信的人,願意走什麽道就走什麽道,好一點的、有點人性的父母你禱告神祝福他們歡度餘生,至于神怎麽作神有安排,人應該順服。所以總體來説,人對父母所盡的責任在人的良心裏是有知覺的,不管人的知覺給人帶來的對待父母的態度到底是什麽,是牽挂也好還是選擇陪伴在他們身邊也好,總之,人不應該因為受客觀環境影響不能盡到對父母的責任就有負罪感或者良心受譴責,等等這些不應該成為人信神生活中的困擾,應該放下這些。當談到涉及對父母盡責任的這些話題,人應該有這些準確的認識,不應該再受轄制了。一方面,從内心深處你知道你不是不孝,不是推托不想盡責任;另一方面,父母都在神的手中掌握,人還擔心什麽呢?人擔心什麽都是多餘的,任何人都會順順利利地按着神的主宰安排活到最終、走到路終,一點兒都不差。所以人在這事上就不用再煩惱什麽了,自己是否是孝順父母的人、是否對父母盡到責任、是不是應該報答父母的恩情,這些都不是你應該想的事,而是你應該放下的。是吧?(是。)
關于父母對兒女的期望這個話題,咱們交通了人的學習和工作這方面。這方面人應該明白的事實是什麽?如果你聽父母的話,按照父母所期望的特别努力地學習,就一定能飛黄騰達嗎?就真的能改變命運嗎?(不能。)那在前方等着你的是什麽?是神為你安排好的你該有的命運、你該有的在人中間的位置、你該走的道路、你該有的生活環境,這些神早就為你安排好了。所以,在父母的期望這件事上,你不應該抱有任何的包袱。你按照父母要求你的去做,你的命運是這樣的,你不按照父母的期望去做,辜負了父母的期望,你的命運還是這樣的,你前方的道路該怎樣還是怎樣,神早已命定好了。同樣,對于父母期望的你達到了,你滿足了父母的期望,没辜負他們,就能讓他們過上好日子嗎?就能够改變他們受苦受氣的命運嗎?(不能。)有些人覺得父母對自己的養育之恩太大了,父母在養育自己期間受苦太多了,自己就想着找個好工作,然後吃苦、耐勞、勤奮,努力工作,挣大錢、發大財,以後讓父母過上人上人的生活,住洋樓、坐小轎車,吃好的喝好的,結果忙碌幾年,生活環境、條件都好了,父母却死了,一天福也没享到,這怨誰啊?你要是順其自然,任神擺布,不背這個包袱,到哪天父母死了,你也没有任何的愧疚。你要是為了報答父母拼命挣錢,日子過好了,但父母死了,你説你什麽心情?耽誤了盡本分,耽誤了得真理,你下半輩子還能好過嗎?(不能。)你的人生就受影響了,你永遠背負着「辜負了父母」這個包袱來度過你的下半生。還有的人為了不辜負父母,為了能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也是努力地工作、打拼、挣錢,後來發大財了,有條件能吃上好的了,請父母吃飯,點了一桌子好菜,告訴父母:「你們吃,小時候我記得你們最愛吃這些東西,你們吃啊!」結果父母歲數大了,牙也掉得差不多了,胃口也不好了,挑點軟的、好消化的,像蔬菜、麵食之類的,吃幾口就飽了。你一看一大桌子菜没吃幾口,心裏難過了。父母感覺挺好,這麽大年齡就應該吃這麽多,這正常,他們没有多高要求。你心裏難受了,難受什麽?你做那些是多餘的,父母這輩子能享多少福、受多少苦早就有定論了,不可能因為你的意願而改變,也不可能為了滿足你的情感而改變,神早就命定好了,人做什麽都是多餘的。這些事實告訴人什麽呢?父母應該做的就是撫養你,讓你健健康康、順順利利地長大成人,走上正道,盡你受造之物該盡的責任與義務,父母所做的這一切并不是為了改變你的命運,也并不能改變你的命運,而只是做一個輔助、引導的工作,把你撫養長大成人,引導你走上人生正道。而你所做的也不應該是用你自己的雙手來為父母創造幸福,改變父母的命運,讓他們因着你享大福,吃好的喝好的,這都是愚蠢的想法,這個包袱是你不應該背的,是你應該放下的。你不應該為了滿足你個人的良心或者情感需要,為了不辜負父母而作任何無謂的犧牲、做任何無謂的事情來報答父母,來改變父母的命運,讓父母多享點福、少受點苦,這不是你的責任,也不是你該想的。父母對兒女盡責任應該根據自身的條件,根據神所預備的條件、環境,兒女對待父母該做的也是根據自身能達到的條件,根據自身所處的環境,僅此而已。父母或兒女所做的這一切并不是為了憑藉一己之力或者一己私欲去改變對方的命運,讓對方因為自己的努力而過得更好、更幸福、更如願。不管是父母還是兒女,都應該在神所安排的環境裏順其自然,而不是通過自己的努力或者自己的任何心志來改變什麽。父母的命運不會因着你對父母有了這樣的想法而得到改變,他們的命運神早就命定好了。神命定你生活在他們的生活範圍裏,從他們而生,被他們撫養,也命定你與他們有這一層關係,所以你對他們的責任僅僅是根據自身的條件陪伴他們,盡點義務就可以了。至于你想讓父母改變現狀,想讓父母過得更好,這都是多餘的,或者為了讓鄰居、親戚高看,讓父母臉上有光,給父母在家族裏争面子,這更没必要。還有的單親媽媽或者單親爸爸被抛弃之後,獨自撫養你長大成人,你更覺得他們的不易,想用自己一生來償還、來報答,甚至對他們言聽計從,他們所要求你的,他們對你所期望的,再加上你自己願意做的,都成了你這一生的包袱,這都是不應該的。在造物主的面前,你是一個受造之物,你這一生應該做的不是只對父母盡責任,而是應該盡到一個受造之物的責任、盡到一個受造之物的本分,你對父母盡責任也只能是在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原則的基礎上,而不是根據你的情感需要或者良心需要來對他們做任何的事情。當然,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原則來對他們盡責任、盡義務,這也是你盡受造之物本分的一部分,這是神給人的責任。這個盡責任是根據神的話,并不是根據人的需要,所以你可以很輕鬆地根據神的話對待父母,對父母盡責任、盡義務,就這麽簡單。容不容易做到?(容易做到。)容易做到是因為什麽?這裏的實質還有人該遵守的真理原則很清楚,實質就是父母與兒女之間没有誰能改變誰的命運,你努力也好,你不努力也好,你願意盡責任也好,你不願意盡責任也好,都改變不了對方的命運,你心裏有他們没他們也只是有没有這層情感需要的區别,并不會改變什麽事實。所以對人來説,最簡單的一條就是放下父母對你的期望給你帶來的種種包袱。首先應該根據神的話看待這一切的事,其次就是根據神的話語來對待、處理與父母的這層關係,就這麽簡單。是不是容易?(是。)你要是接受真理,這些事就都容易,而且在你經歷的過程中你會越來越感覺真是這麽回事,人的命運没有人能改變,人的命運只掌握在神的手中,你怎麽努力都不行。當然,也有人説:「你説的這些事是事實,但是那麽做我感覺太没有人情味了,我良心上總受譴責,我受不了。」你受不了你就滿足你的情感,守在父母身邊寸步不離地陪伴他們、伺候他們,盡孝心,父母説的不管對錯你都言聽計從,就當他們的小尾巴、跟班的,這都可以,那樣没有人戳你脊梁骨,七大姑八大姨也會説你是個大孝子,但最後受虧損的只能是你自己。你保全了自己孝子的名聲,滿足了自己情感的需要,良心從來不受控告,也報答了父母的恩情,但是有一樣你却忽略了也失去了,你没有根據神的話對待、處理這一切事情,你失去了盡受造之物本分的機會。這意味着什麽?意味着你孝順了父母却背叛了神,你盡了孝道,滿足了父母肉體情感的需要,却悖逆了神。你寧願選擇當孝子,也不願意選擇盡受造之物的本分,這是對神最大的不敬。神不會因為你是大孝子,你没辜負父母,你有良心,你盡到了子女的責任,而説你是順服神的人,説你是有人性的人。你只滿足自己的良心與肉體情感的需要,而不接受神的話、不接受真理作為看待或處理這件事的根據、原則,那你對神就是最大的悖逆。人要想做合格的受造之物,首先得根據神的話看每一件事、做每一件事,這就叫合格,這就叫有人性、有良心。相反,你如果不接受神的話作為看待或者處理這件事的原則、根據,你也不接受神的呼召出去盡本分,或者寧可耽誤、放弃盡本分的機會也要守在父母身邊陪伴他們,給他們幸福,讓他們歡度晚年,還報他們的恩情,那神説你是没人性、没良心的東西,你不是受造之物,神不承認你。
對待父母的期望這方面,人應該遵守的原則與應該放下的包袱是不是清楚了?(是。)在這裏,人的包袱到底是什麽?必須聽父母的,得讓父母過上好日子,父母都是為你好,得按照父母説的做才是孝順;另外,長大成人得為父母做事,報答父母的恩情,孝順父母,陪伴在他們身邊,不能惹他們傷心,不能讓他們失望,不能辜負他們,力所能及地讓他們少受苦甚至不受苦,如果做不到,就是忘恩負義,就是不孝子,就該遭天打雷劈、被人唾弃,就不是好人。這是不是你的包袱?(是。)這些東西既然是人的包袱,人就應該接受真理,來正確地面對,你只有接受了真理,這些包袱、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才能放下,才能改變。你如果不接受真理,你有没有第二條路可走?(没有。)所以,不管放下家庭、肉體什麽包袱,都是從人接受正確的思想觀點、接受真理開始的。從你開始接受真理,你裏面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就逐步地被瓦解、被分辨、被看透,然後逐步地被弃絶。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在被瓦解、被分辨出來,然後被放下、被弃絶的過程中,你就逐漸地改變了對這些事的態度、做法,你出于人的良心或者情感的那些想法就逐步地淡化了,不再在你的思想深處困擾你、捆綁你,左右你的生活,影響你的生活,攪擾你盡本分。比如,你接受了正確的思想觀點,接受了這方面真理,當你聽到父母死訊的時候,你只是流流眼泪,不會覺得自己這些年没有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讓父母受了那麽多苦,自己對他們没有絲毫的還報,也没讓他們過上好日子,不會為此而自責了,而只是出于正常人性情感的需要有正常的流露,哭一哭,然後對他們有點思念,很快這些東西就會變得自然、正常,很快你就會投入到正常的生活、盡本分中,不會被這個事困擾。你要是不接受這些真理,當你聽到父母死訊的時候,你就會哭起來没完,你就覺得父母可憐,父母這一輩子不容易,又養了你這麽個不孝子,他們生病的時候你没在床前伺候,死的時候你也没為他們哭喪、没為他們戴孝,你辜負了他們,你讓他們失望了,你没讓他們過上好日子。你會帶着這樣一種負罪感生活很久,想起來就會流泪,想起來心裏就會隱隱作痛,每當遇到相關的環境、相關的人事物時,你就會有感而發,這種負罪感也許會伴隨你的下半生。原因是什麽?是你從來没接受真理、接受正確的思想觀點作為你的生命,而舊的思想觀點一直在你裏面當家做主,影響着你的生活。那你下半生會因為父母的離世而一直痛苦下去,一直痛苦給你帶來的後果不僅是肉體有一點難過而已,它會影響你的生活,影響你盡本分的態度、你對待教會工作的態度,還有對待神的態度,以及對待任何一樣觸及你靈魂的人或事的態度,也可能你會對更多的事灰心失望,會消沉、會被動,會對生活失去信心,對任何事失去熱情、動力,等等。這樣一來二去,影響的不僅僅是你簡單的日常生活,而是影響到你盡本分的態度,影響你人生所走的道路,這就很危險。這個危險導致的後果有可能就是你不能合格地盡受造之物的本分,更甚至你會中途停止盡本分,或者對你所盡的本分有抵觸的情緒、態度。總之,這種事肯定會越來越惡劣,會讓你的心情、情緒、心態演變得向惡性的方向發展。明白了吧?(明白了。)今天交通的這些話題,一方面告訴你要樹立正確的思想觀點,這些思想觀點的來源是根據這些事本身的實質而言的,因為它的根源、實質就是這樣的,所以人應該認識到,不應該被這些表象或者一些出于情感、血氣的思想觀點所蒙蔽,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人只有這樣做了才能够不走彎路、不走偏路,在神主宰擺布的環境之中順其自然地活着。總之,只有接受這些正確的思想觀點,在這些正確思想觀點的指引之下,人才能擺脱來自于父母的包袱,放下這些包袱,能够順服神的擺布安排,活得更自由釋放,有平安、有喜樂,而不是常常憑着血氣、情感或者良心的作用活着。那講到現在,對這些來自于父母的期望所産生的包袱,人是不是有一些認識了?(是。)有一些準確的認識,心靈裏是不是就輕鬆、釋放多了?(是。)你有了真正的認識,有了真正的接受與順服,那你心靈裏就得釋放。如果你還在抵觸,不接受,或者只當成一種理論來聽,而不是根據事實來看待這些事,那你就很難放下,你就只能聽從肉體思想、肉體情感對你的擺布來處理這些事,那最終你活在這些情感的網羅裏只有痛苦、只有難過,没有人能救得了你。當人面對情感網羅糾纏的這些事時,人是没路可走的,人只有接受真理才能擺脱這些情感對你的纏繞、對你的捆綁,是不是?(是。)
除了在學習和選擇工作上父母有種種的期望與做法,在婚姻方面,父母是不是也對人有種種的期望?有哪些期望,你們説説。(一般父母會跟女兒説,以後找的丈夫最起碼得有錢,得有房有車,能照顧你,就是在物質上得能滿足你,另外還得有責任感,就是對擇偶有一個標準。)父母説的有一些是過來人的經驗,雖然是為你着想,但還是有一些問題。那在父母對你婚姻的期望這事上,父母也是各人有各人的眼光、口味,要求兒女找的婚姻對象最起碼得有錢、有地位、有能耐,還得厲害,在外面不受欺負,你被人欺負的時候,他能站出來保護你。兒女説:「我不在乎,我不是那麽物質的人,我就找一個喜歡我、我也喜歡的人就好。」父母説:「你咋那麽傻呢?咋那麽簡單呢?一看你就年輕、你就嫩,不懂得生活的艱辛。聽没聽説過『貧賤夫妻百事哀』?到過日子的時候這也需要錢、那也需要錢,你没錢你能有好日子過嗎?你得找有錢、有能耐的。」你説:「那有錢、有能耐的人也不可靠啊。」父母説:「不可靠也得先把温飽解决了,你想吃啥有啥,想穿啥有啥,穿的吃的都飽足,人人羡慕。」你説:「那心靈裏不快樂呀。」父母就説:「心靈算個啥呀?心靈在哪兒啊?心靈不快樂能咋地?肉體舒坦就行了唄!」還有的人根據現在的生活環境想單身,年齡很大了也不談戀愛,更不想走入婚姻,父母就着急,一直催婚,又給安排相親,又找人介紹,想方設法地趕緊讓兒女找一個門當户對的、體面的人結婚,就是門不當户不對,最起碼條件得好,得是大學畢業或者博士生、研究生,再不就是海歸。有些人經不住父母的嘮叨,開始還覺得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挺好的,尤其信神了,每天盡本分都挺忙,也没工夫想那些事,就不談戀愛了,以後也不結婚了,可是過不了父母這一關,父母不同意,就總催你、逼你,只要見到你就嘮叨,「談没談戀愛啊?有没有相中的對象啊?趕緊領回家我給你把把關,合適了趕緊領證結婚,這都多大歲數了!女的三十歲了不結婚,男的三十五歲了不找對象,想幹啥?想翻天哪?不結婚以後老了誰照顧你?」父母總擔心,總張羅這事,要讓你找這樣的、找那樣的,逼着你結婚找對象。結了婚,父母也總吵吵:「趕緊生孩子,趁我還年輕,我給你帶着。」你説:「我不需要你給帶孩子,不着急。」「什麽不着急,趕緊生孩子!生完之後我給你帶,等帶得差不多了,你自己再帶。」父母對子女的任何期望,不管父母是什麽態度,也不管父母對子女的期望正不正確,總之,對于兒女來説,他都感覺是一種負擔。如果聽父母的,自己不舒服,感覺不快樂,如果不聽父母的,感覺良心過不去,「父母也没錯,他們這麽大年齡了,看不到兒女結婚、生孩子,他們難過,他們催促兒女結婚、生孩子,這也是他們的責任。」所以,人對待父母這方面的期望,内心總是隱隱約約感覺是一種負擔,聽也不對、不聽也不對,總之感覺違抗父母的要求或者意願是一件很不光彩、很不道德的事,是一件良心受責備的事。甚至有一些父母還干涉子女,「趕緊結婚生孩子,先給我生個大胖孫子」,還干涉生男孩生女孩呢。有的父母還説:「生了一個姑娘了,趕緊再給我生個孫子,我要兒女雙全。兩口子成天忙着信神、盡本分,不務正業,生孩子這是多大的事啊,知不知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你生個丫頭就完事了?你還得趕緊給我生個孫子!咱們家你是獨子,你再不給我生孫子,咱們家的香火不就斷了嗎?」你琢磨琢磨,「也對啊,到我這兒斷了,我不就對不起祖宗了嗎?」不結婚也不對,結了婚不生孩子還不對,生個姑娘也不行,還得生個兒子。有的人先生了一個兒子,父母説:「一個不行,萬一出點啥事呢,再給我生一個,倆孩子還能作伴。」父母在兒女面前那是説一不二、胡攪蠻纏哪,多歪的理都能説出口,兒女就拿父母没辦法。父母對兒女的生活、工作、婚姻,還有對待各種事物的態度都横加干涉、指責,兒女只能忍氣吞聲,躲也躲不掉,甩也甩不開,自己的父母還不能駡,也不能教育,怎麽辦呢?就這麽忍受着,盡量少見面,非要見面就别提這事,一提這事就打斷、就躲開。但是有一部分人却為了滿足父母的期望,不讓父母失望,就答應父母的要求,勉為其難地趕緊談戀愛,趕緊結婚,趕緊繁衍後代,生一個不行,再生一群,滿足父母的需要,讓父母高興、快樂。不管能不能滿足父母的希望,父母提出來的這些要求對任何一個做子女的人來説都是一個麻煩。父母怎麽做都不違法,你還不能指責,也不能跟别人説,還不能跟父母講道理。這一來二去地這麽一折騰,這事就成你的包袱了。你始終覺得,只要在結婚、生孩子這事上不能滿足父母的要求,就愧對父母、愧對先人。如果你没滿足父母的要求,没談戀愛,没走入婚姻,也没為了他們的要求繁衍後代、傳宗接代、延續香火,你心裏就會有壓力。除非父母説不干涉這些事,給你自由,讓你順其自然,你還可以有一點放鬆。但是,如果你的七大姑八大姨還有朋友、同學、同事等等的社會輿論都在這方面譴責你、背後議論你,那對你來説,它也是一個包袱。你二十五歲的時候没結婚覺得不算什麽,到三十歲的時候你就覺得好像有點不太好,就躲着這些親戚、家人,不提這事。到三十五歲還没結婚,人就説:「你咋不結婚呢?你是不是有問題啊?你是不是有點變態啊?」你結了婚不要孩子,他們也會説:「你結了婚咋不要孩子呢?人家結婚都生一個姑娘再生個兒子,生個兒子再生個姑娘,你怎麽就不要呢?你怎麽回事啊?你有没有人情味啊?你是不是正常人啊?」不管來自父母還是來自于社會,這些事都會在不同環境、不同背景之下形成你的包袱,你自己就覺得理虧了,尤其是在一個特殊的年齡段。好比説,在三十歲到五十歲之間你没結婚,你就不敢見人了,人家説:「那女的一輩子都没結婚,老姑娘,没人要,没人娶。」「那小子,一輩子没娶媳婦。」「因為啥没娶没嫁啊?」「誰知道呢,可能有毛病吧。」你琢磨琢磨,「我也没毛病啊。那没毛病為啥没娶没嫁呢?没聽父母的話,對不起父母。」人説:「那小子没娶,那姑娘没嫁,你看看現在他父母多可憐哪,别的父母都抱孫子、抱重孫子了,他現在還單着呢,他祖上是不是缺德了?這不是後繼無人了嗎?以後香火延續不下去了。這家人怎麽回事啊?」不管你現在的態度多强硬,只要你是凡人、是俗人,你在這方面没有足够的真理來認識這件事,那你早晚有一天會在這件事上受到困擾、受到干擾。現在社會上三十四五歲不結婚的人很多,不算什麽,但是三十五六歲往上不結婚的就會少,你根據時下不結婚的人的年齡段來看,你如果在三十五歲以下,你覺得「没結婚正常,没人説啥,父母願意説就説去唄,我不怕」,但是超過三十五歲以後人會用异樣的眼光看你,説你是獨身,説你是光棍、是剩女,你就會受不了,這事就會成為你的包袱。你在這件事上如果不能有清楚的認識或者確切的實行原則,那早晚有一天這個事會成為你的麻煩,或者它會在一個特殊的時期干擾到你的生活。這是不是涉及到人該明白的真理了?(是。)
在婚姻與生養子女後代這件事上,人應該明白哪些真理才能放下這件事給你帶來的包袱?首先,找什麽樣的婚姻對象這是不是因着人的意志决定的?(不是。)不是你想找什麽樣的就能遇見什麽樣的,更不是你想找什麽樣的神就給你預備什麽樣的,而是神早就給你命定好了結婚對象,該是誰就是誰,你没必要因為父母的需要、父母提出的條件而受到任何的干擾。另外,父母要求你找的那個婚姻對象有錢也好、有地位也好,能决定你以後的貧富貴賤嗎?(不能。)不能。有不少嫁入豪門的女人,最後被掃地出門撿垃圾去了。總攀附富貴,最後一敗塗地、身敗名裂,還不抵老百姓呢。成天背個玻璃絲袋撿塑料瓶、易拉罐,然後去换幾個錢,到咖啡店買一杯咖啡喝喝,感覺還是在過富貴人的生活,多凄慘啊!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就像人命中注定有怎樣的父母一樣,婚姻也不是根據父母的需要、不是根據你家族的需要,更不是根據你個人的眼光與口味,而是完全在神的命定之中,在對的時間你會遇到對的人,在合適的時間你會遇到適合你的人,這一切的安排冥冥之中都有神的掌管、有神的主宰,人没必要在這件事上聽從他人的安排、受他人的指使,或者受他人的擺布與影響。所以在婚姻這件事上,父母不管有怎樣的期望,你不管有怎樣的打算,你没必要受父母的影響,也不要受自己打算的影響,這件事應該完全根據神的話。不管找不找對象,即便是找也要根據神的話,而不是根據父母的要求,也不是根據父母的需要,更不是根據父母的期望。所以對待婚姻這件事,父母的期望不應該成為你的包袱,你找婚姻對象是對你的下半生負責任、對你的配偶負責任,也是順服神的擺布安排,并不是為了滿足父母的要求、父母的期望,你找與不找或者找什麽樣的,不應該根據父母的期望,父母在這件事上没有權利控制你,神没有賦予父母這個權利將你的婚姻一手包辦到底。你如果找結婚對象,那也是根據神的話找,不找也是你的自由。你説:「我這一輩子,不管盡不盡本分,我就喜歡單身。一個人多自由啊,像小鳥似的,翅膀一扇,説飛就飛走了,不用拉家帶口的,到哪兒都是一個人,挺好!雖然是一個人,但我不寂寞,我有神同在,有神陪伴,我寂寞的時候不多,偶爾也會感覺放空,那是身體需要,放空一下也不是什麽壞事。偶爾感覺虚空或者寂寞的時候,會來到神面前與神交交心、説説話,會讀讀神的話、學習詩歌、看看生命經歷見證視頻、看看神家的電影,多好,不寂寞。至于以後、未來會不會寂寞我不管,反正我現在不寂寞,身邊能説知心話的弟兄姊妹也不少。如果要找一個婚姻對象也挺麻煩,能正經過日子、把日子過好的正常人不多,所以我不想找,找了過不成日子再離婚,折騰啥呀?今天已經看透這一點,那就不如不找。如果找對象結婚的目的就是為了一時快樂、幸福,最終還得離婚,這叫折騰,我不願意那麽折騰。至于生養子女後代的事,我作為一個人,也不是繁衍後代的工具,為誰家繼承香火也不是我的責任與義務,誰想繼承誰繼承去,哪個姓也不是一個人的。」香火斷了能怎麽樣?那不就是個肉體姓氏的事嗎?靈魂與靈魂之間誰跟誰都没關係,談不到什麽繼承不繼承、延不延續,人類的祖先就一個,誰都是人類祖先的後代,所以人類這個香火談不上會在哪兒斷。繼承香火不是你的責任,人活着走正道,活得自由釋放,是一個真正的受造之物,這才是人該追求的。成為繁殖人類的機器這不是你該有的包袱,為了誰家繁衍後代、延續香火,這也不是你該有的責任,神没賦予你這個責任。誰想繁衍誰繁衍去,誰想延續誰延續去,誰願擔誰擔着,跟你没關係,如果你不願擔,不願意盡這個義務,可以,這是你的權利。這是不是合適?(是。)父母如果總嘮叨,你就給他一句話:「如果你嫌我不給你們繁衍後代、延續香火,那你們想辦法再生一個,讓他延續,反正這事不歸我管,你想讓誰管就讓誰管。」這話一説,父母是不是就没話可説了?在兒女婚姻和生養子女這件事上,父母不管是信神還是不信神,活了這麽大歲數應該知道,人一生富貴貧窮、有多少子女、婚姻狀况怎麽樣都有天定、都有定數,不是哪個人能决定的。所以,父母如果這樣强行地要求子女,那這類父母肯定是無知的父母,是愚拙、愚蠢的父母。那對待愚拙、愚蠢的父母,他們所説的話你就只當他們吹了口氣,左耳朵進右耳朵出就完事了。他要是嘮叨多了,你説「行,我答應你,明天就結婚,後天生孩子,大後天就讓你抱上重孫子,美不美?」應付應付他,然後扭頭走人。這麽做瀟不瀟灑?不管怎麽樣,這事得看透。在婚姻這事上,咱們先撇開婚姻是神命定這一事實不説,神對待這事的態度是給人自己選擇的權利,你可以選擇單身,你也可以選擇走入婚姻,你可以選擇過二人世界,你也可以選擇兒女成群,這是你的自由。不管你作出這些選擇是根據什麽,要達到什麽目的或者果效,總之,這個權利是神賦予你的,你有選擇的權利。如果你説,「我盡本分工作太忙,我現在還年輕,我不想結婚,我想獨身,我想全時間花費,把本分盡好,婚姻大事以後再説,等到五十歲感覺寂寞的時候,話多了没處嘮叨的時候再找一個」,那也行,神不定罪。你如果説,「我感覺我現在青春已經快没了,我得抓住青春的小尾巴,趁現在自己還年輕,有點長相、有點魅力,趕緊找一個人陪伴、説説話,找一個人疼,找一個人愛,倆人搭夥過日子,走入婚姻」,這也是你的權利。當然有一條,如果你决定走入婚姻,那你得先考慮好了,你現在在教會中盡的本分是什麽,是不是在做帶領工人,是不是神家培養的對象,是不是擔任重要的工作、本分,你現在接受了哪項工作,你現在身處的環境是什麽,如果你走入婚姻的話,能不能影響你的盡本分,接下來會不會影響到你追求真理,會不會影響到你帶領工人的工作,會不會影響到你的蒙拯救,這都是你自己要考慮的問題。雖然神賦予你這樣的權利,但是你運用這個權利的時候你得考慮好,你即將作出的選擇是什麽,這個選擇給你帶來的後果會是什麽。不管帶來怎樣的後果,你不應該埋怨别人,也不應該埋怨神,你應該為自己作出的選擇帶來的後果而負責任。有的人説:「我不但結婚,還要生一群孩子,生完男孩再生女孩,一家幾口這麽幸福地活一輩子,互相陪伴,其樂融融,到年老的時候兒女承歡膝下,我也享受天倫之樂,那多好啊!至于什麽盡本分、追求真理、達到蒙拯救,這都是其次,我現在先不考慮那些事,我先把孩子這事解决了再説。」那也是你的權利。但是,不管最後你的選擇給你帶來的後果是什麽,是苦是甜,是酸還是澀,得由你自己來承擔,没有任何人為你的選擇買單、為你的選擇負責任,包括神。明白了吧?(明白了。)這些事都説清楚了。那對婚姻這件事,你該放下的包袱也應該放下了,你選擇單身這是你的自由,你選擇走入婚姻也是你的自由,你選擇兒女成群也是你的自由,不管你的選擇是什麽,都是你的自由。一方面,你選擇走入婚姻也不代表你報答了父母的恩情,對父母盡了孝,當然你選擇單身也不是對父母的忤逆;另一方面,你選擇走入婚姻或者選擇兒女成群,也不是悖逆神,不是忤逆神,這個不被定罪,你選擇單身,神也不會因此讓你最終蒙拯救。總之,不管你是單身,還是走入婚姻,還是兒女成群,神不會以此來定規你最終是否能蒙拯救。神不看你的婚姻背景、婚姻狀况,只看你是否追求真理,只看你盡本分的態度,只看你接受了多少真理、順服多少真理,你行事的時候是否按真理原則去實行,最終神也會撇開你的婚姻狀况來看你這個人所選擇的人生道路、生存原則、生存法則到底是什麽,來定你是否蒙拯救。當然,有一個事實是咱們必須要提的,單身或者離异的人,就是没走進婚姻或者擺脱婚姻、離開婚姻的人,有一個有利條件,那就是不用在婚姻這個框架下對任何人或者事負責任,不用背負這些責任與義務,他相對更自由一些,時間上自由一些,精力上充足一些,人身相對自由一些。比如,你作為一個成年人,出去盡本分,没有任何人可以限制你,你的父母都没有權利限制你,你自己禱告神,神給安排好了,你背着行李就可以走。但是你如果有婚姻、有家庭的話,你就没這麽自由,你要對他們負責任,首先就生活條件、經濟來源上來説,你得讓他們起碼能吃上飯、穿上衣服,孩子小的時候要送去上學,這些你都必須承擔。在這些情况下,有婚姻的人就不自由了,因為你有社會義務、家庭義務需要承擔。那没有婚姻、没有子女的人就簡單了,在神家盡本分餓不着、凍不着,有吃有住,不用因為家庭生活的需要而奔波,去挣錢打工。就是這個區别。説到底,在婚姻這件事上還是那句話,不應該背任何的包袱,不管是從父母來的期望也好,還是從社會來的傳統觀念也好,還是自己的奢侈欲望也好,你不應該背負任何的包袱。選擇是單身還是走入婚姻,這是你的權利,選擇什麽時候擺脱單身、什麽時候走入婚姻也是你的權利,神没有定論。至于走入婚姻之後生幾個子女,神有命定,但是你也可以自己選擇,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况、根據自己的追求選擇,神不給你定規。你説你是百萬富翁、千萬富翁、億萬富翁,你説:「我生十個八個孩子不成問題,我養活一大群孩子也不牽扯我盡本分的精力。」你不怕麻煩你就生,神不定罪。神不會因為你對婚姻的態度而改變神是否拯救你的態度,就是這麽回事。這個清楚了吧?(清楚了。)還有一方面就是,你現在選擇單身,你也不要因為自己是單身而有任何的優越感,説:「我是單身貴族,在神面前我有優先蒙拯救的權利。」神没給你這個優越權,明白了吧?你説:「我結婚了,我是不是低人一等?」你也不是低人一等,你還是敗壞人類中的一員,你没有因為走入婚姻而被糟蹋、被踐踏,變得比别人更加敗壞、更加難拯救或者更加傷神的心,讓神不想拯救你。這些都是人錯誤的思想觀點。人的婚姻狀况與神對待人的態度没有關係,人的婚姻狀况與一個人最終能不能蒙拯救也没有關係。那人最終能不能蒙拯救與什麽有關係?(根據人接受真理的態度。)對了,根據人對待真理的態度、接受真理的態度,根據人是否能够以神的話語為根據、以真理為準則看人看事、做人做事,這是衡量一個人最終結局的一個根據。交通到這裏,婚姻這件事給人帶來的包袱是不是基本能放下了?(是。)能放下對你們追求真理就更有益處了。你如果不相信這話,可以問結過婚的人,他們蒙拯救的希望怎麽樣,他會説,「我結婚這麽多年,因信神又離婚了,我也不敢説自己能蒙拯救」,你再問問那些三十多歲的大齡青年,他們没有結過婚,但他們信神多年也不追求真理,像個外邦人一樣,你問他「你這樣信神能不能蒙拯救?」他也不敢説能蒙拯救。是不是這樣?(是。)
對婚姻這件事人應該明白的真理就是這些。咱們所交通的哪個話題都不是三言兩語能説清楚的,這裏該解剖的各類事實、各類人的情况都很多,根據各類情况,人所應該明白的真理也不是三言兩語能説清楚的。針對每一個問題,既有人該明白的真理,也有人應該明白的事實真相,更有人應該明白的人所存有的錯謬的思想觀點。當然,這些錯謬的思想觀點就是人應該放下的東西。當這些東西放下了,你對一件事的思想觀點就相對正面一些、相對準確一些了,那再面臨這類事時你就不會再受它的轄制,不會被一些錯謬的、荒誕的思想觀點轄制、影響,你就不會受捆綁、受攪擾,而是能正確地面對這件事,評價一個人或者評價自己都會相對準確,這就是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原則看人看事、做人做事在人身上能够體現出來的正面果效。好了,今天就交通到這兒吧,再見!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