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于神公義性情的話語

554 在末了結束時代的工作中,神的性情是刑罰與審判,顯明一切的不義,來公開審判萬民,來成全那些真心愛他的人,這樣的性情才能結束時代。末世已到,萬物各從其類,都按着不同的性質被劃分在不同的類别中,這正是神顯明人的結局、歸宿的時候,人若不經歷刑罰、審判,人的悖逆、不義都没法顯露出來。只有藉着刑罰、審判才能將萬物的結局都顯明出來,人在刑罰、審判中才能顯出原形,惡歸于惡,善歸于善,人都各從其類,藉着刑罰、審判來顯明萬物的結局,達到罰惡賞善,讓萬人都歸服在神的權下,這些工作都得藉着公義的刑罰與審判來達到。因人敗壞到頂峰了,人的悖逆太重了,只有以刑罰與審判為主的在末世顯明的神的公義性情才能徹底將人變化、作成,才能將惡顯明出來,從而重重懲罰所有不義之人。所以説,這樣的性情都是具有時代性意義的,性情的顯明、公開是為了每個新時代的工作,并不是無意義地隨意顯明他的性情。若在顯明人結局的末世仍來對人施下不盡的憐憫、慈愛來愛人,仍然對人是愛,不是公義的審判,而是寬容、忍耐、赦免,無論人犯多大的罪仍是饒恕,没有一點公義的審判,那整個經營何時能收尾呢?這樣的性情何時能將人帶入人類合適的歸宿中呢?就如一個法官他永遠愛人,是一個心慈面軟的愛人的法官,不管是犯什麽罪的他都愛,不管什麽人他都愛、都包容,那他什麽時候才能斷清案呢?在末世,只有公義的審判才能將人類都各從其類,才能把人帶入更新的境界中,這樣,就以審判、刑罰的公義性情來結束整個時代。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作工异象 三》

555 我的名將在各國各方的家家户户傳揚,將在宇宙世界的大人、小孩的口裏呼喊,這是千真萬確。我是獨一的神自己,我更是唯一的神的本體,我——肉身的整體更是神的完滿的彰顯,誰敢不敬畏我,誰敢用目光抵擋我,誰敢用嘴唇抵擋我,必死于我的咒詛烈怒之下(因着有烈怒而咒詛)。又有誰敢對我不忠不孝,誰敢對我耍花招兒,這些人必死于我的恨惡之中。我的公義、威嚴、審判將永遠長存,直到永遠,因我開始是慈愛、憐憫,但這并不是我完全的神性的性情,只有公義、威嚴、審判才是我——完完全全的神自己的性情。在恩典時代,我是慈愛、憐憫,那是因着我要完成的工作,我就有了慈愛、憐憫,但在這之後就不需要什麽慈愛、憐憫(從此以後再没有),全是公義、威嚴、審判,這才是我的正常人性加上完全神性的完全的性情。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基督起初的發表・第七十九篇》

556 認識神的公義性情首先得認識神的喜怒哀樂是什麽,就是神恨惡什麽、厭憎什麽,神喜愛什麽,神對哪些人有寬容、有憐憫,神憐憫什麽樣的人,這是一個重點;另外,人得認識到不管神多麽愛人,不管神給人多少憐憫慈愛,神的身份與地位是不容任何人觸犯的,神的尊嚴是不容任何人觸犯的。神雖然愛人,但不寵人,神雖然給人愛,給人憐憫,給人寬容,但對人神從來不會溺愛,他有他的原則,他有他的範圍。無論你感受到神的愛在你身上有多少,有多深,你永遠不要把神當成一個人來對待。神把人當成至親這不假,但是如果人把神當成了人,當成了與受造之物等同的一個人,或者一個朋友,或者一個崇拜的對象,神就會向你掩面,神就會離弃你,這是神的性情,這一點容不得任何人馬虎對待。所以説,在神的性情裏,我們常常能看到神有這樣的話:不管你跑了多少路,不管你作了多少工或者是受了多少苦,但是你一旦觸犯神的性情,神要按各人所行的來報應各人。這就是説,神把人當成至親,但人不要把神當成親戚朋友,不要跟神論哥們兒,無論你感受到神對你多麽的愛、多麽的寬容,你永遠不要把神當成你的朋友,這就是神的公義性情。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七》

557 神的不容人觸犯是神自己獨有的實質,神的烈怒是神自己獨有的性情,神的威嚴是神自己獨有的實質,而神發怒的原則則是代表神自己獨有的身份與地位,不言而喻,他也是獨一無二的神自己實質的象徵。神的性情是神自己原有的實質,他不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有任何的改變,也不會因着地理位置的改變而改變,他的原有性情是他固有的實質,無論他的作工對象是誰,他的實質不會改變,他的公義性情不會改變。當人觸怒神的時候,神所發出來的是他原有的性情,這時他發怒的原則没有變,他獨一無二的身份與地位没有變。他發怒的原因不是因為他的實質有了變化,不是因為他的性情産生了不同的成分,而是因為人與神的對抗觸犯了神的性情。人對神的公然挑釁是對神自己身份與地位的嚴重挑戰,在神來看,人對神的挑戰就是在與神較量,也是在試探神的怒氣,而當人與神對抗的時候,當人與神較量的時候,當人在不斷地試探神怒氣的時候,也正是罪惡泛濫的時候,這個時候神的烈怒自然就會流露出來,就會表現出來,所以説,神烈怒的發出是一切邪惡勢力不復存在的象徵,是一切敵勢力被毁滅的象徵,這就是神公義性情的獨一無二,是神烈怒的獨一無二。當神的尊嚴、神的聖潔受到挑戰的時候,當正義力量被阻擋、不被人看到的時候,也正是神的烈怒發出的時候。因為神的實質,所以地上凡是與神較量的、凡是與神敵對與神抗衡的這些勢力都是邪惡的,都是敗壞的,都是非正義的,都是從撒但來的,是屬撒但的。因着神是正義的、是光明的、是聖潔無瑕的,所以,一切邪惡的、敗壞的、屬撒但的東西都將隨着神烈怒的發出而消失。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558 當神的怒氣發出的時候,邪惡之勢被制止,邪惡之物被毁滅,而正義的、正面的事物受到神的看顧、保守,得以繼續。神之所以有烈怒發出,是因着非正義的、反面的、邪惡的事物阻攔、攪擾或破壞了正義、正面事物的正常進行與發展。神發怒的目的不是為了維護神自己的地位與身份,而是為了維護正義的、正面的、美與善的事物的存在,是為了維護人類正常的生存規律與法則,這就是神烈怒發出的根源。神的怒氣是神性情很正當很自然很真實的流露,在他怒氣的背後没有存心,没有狡詐,没有陰謀,更没有敗壞人類身上共存的欲望、奸詐、惡毒、暴力與邪惡等等成分包含在其中。在神的烈怒發出之前,神早已把每件事情的實質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對每件事情早已給出準確清楚的定義與結論,所以神作每件事情的目標都很明確,他的態度也很明確,他不是稀裏糊塗,不是盲目,不是一時衝動,不是隨隨便便,更不是没有原則,這也是神烈怒的實際一面,人類正是因着神烈怒實際的一面而得以正常地生存。失去了神的烈怒,人類即將落入無常的生活境地,一切正義的、美善的事物將被毁滅,不復存在;失去了神的烈怒,受造之物的生存法則與規律將遭到破壞,甚至被徹底顛覆。人類受造以來,神不斷地以他的公義性情維護并維持了人類正常的生存,因着他的公義性情裏有烈怒有威嚴,所以一切邪惡的人、事、物,一切攪擾、破壞人類正常生存的東西都因他的烈怒而被懲罰,被管制,被毁滅。幾千年來,神也不斷地以他的公義性情擊殺、毁滅在他經營人類的工作中與他對抗,充當撒但幫凶、撒但差役的各類污鬼、邪靈,因而神拯救人類的工作一直都按着神的計劃在向前邁進,這也就是説,人類中間最正義的事業因着神烈怒的存在而從未遭到破壞。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559 神對待無知與愚昧的全人類主要以憐憫、寬容為主,而神的烈怒在絶大部分時光裏、在絶大部分的事件中都是隱藏着的,都是不為人知的,所以人很難看到神烈怒的發表,也很難理解神的烈怒,這樣,人對神的烈怒便不以為然了。當神寬容人、饒恕人的最後一部分工作、最後一個步驟臨到人的時候,也就是當神的最後一次憐憫、最後一次警示臨到人的時候,如果人仍舊采取同樣的方式與神對抗,絲毫不悔改、不回轉、不接受神的憐憫,神的寬容與神的忍耐就不再繼續賜給這些人了。相反,在這個時候神便會收回他的憐憫,隨之他向人發出的就只有烈怒了。他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表達他的烈怒,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懲罰人、毁滅人。

神用了火燒的方式滅掉了所多瑪城,這個方式在神那兒是徹底滅掉一個人類或者一個東西的一種最快的方式。用火燒這些人類不僅僅是要滅掉其肉體,更要將其的靈、魂、體全部滅掉,達到從此這座城的人類在物質世界、在人看不到的世界都不復存在,這就是神烈怒的一種方式的流露與表達,這種方式的流露與表達是神烈怒的一方面實質,當然也是神公義性情的實質流露。當神的烈怒發出來的時候,神不再流露任何的憐憫與慈愛,也不再釋放他的寬容與忍耐,没有任何人、没有任何事、没有任何理由能説服神繼續忍耐,説服神再次施憐憫、再次賜寬容,取而代之的是神會不拖延一分一秒地發表他的烈怒與威嚴,作他要作的事,而且作得乾净利索,稱心如意,這就是神不容人觸犯的烈怒與威嚴的發表方式,也是他公義性情的一方面表現。當人看到神牽挂人、愛人的時候,人發現不了神的烈怒,看不到神的威嚴,體會不到神的不容人觸犯,這些讓人一直誤認為神的公義性情裏只有憐憫、只有寬容、只有愛,但是當人看到神毁滅一座城的時候,看到神恨惡一個人類的時候,他毁滅人類的怒氣與他的威嚴便會讓人看到神公義性情的另外一個側面,那就是神的不容人觸犯。神不容人觸犯的性情是任何一個受造之物所不能想象的,也是任何一個非受造之物所不能干涉與影響的,更是不能冒充與模仿的,所以神的這方面性情是人類最該認識的一方面性情。只有神自己有這樣的性情,也只有神自己具備這樣的性情。神之所以具備這樣的公義性情,那是源于他恨惡邪惡,恨惡黑暗,恨惡悖逆,恨惡撒但敗壞人類、吞吃人類的種種惡行,源于他恨惡所有與他對抗的罪惡行徑,源于他聖潔無污的實質。正是因為這樣,所以他不容任何受造之物、非受造之物與他公開對抗、公開較量,哪怕是他曾經憐憫的人,哪怕是他揀選的人,只要觸怒了他的性情,觸犯了他忍耐寬容的原則,他都會毫不留情地、毫不遲疑地釋放流露出他不容人觸犯的公義性情。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560 雖然神烈怒的發出是神公義性情的一方面表達,但神的發怒絶不是無原則、不分對象的。相反,神絶對不會輕易發怒,也絶不會輕易流露他的烈怒與他的威嚴,而且神的烈怒是相當有分寸、有尺度的,他絶不同于人的發火與宣泄。在聖經中記載着好多人與神的對話,有的人説的話就很膚淺、很愚昧,如嬰兒,對于這些人神并没有擊殺他們,也没有定他們的罪,尤其在約伯受試煉期間,約伯的三個朋友還有其他的人對約伯説的一些話,耶和華神聽到了這些話之後是怎麽對待他們的?他定罪他們了嗎?對他們發怒了嗎?這些都没有!而是告訴約伯為他們祈求、為他們禱告,神便不記念他們的不是了。這些都是代表神對待敗壞無知的人類的主要態度。所以,神烈怒的發出絶不是一種情緒的表達,不是一種情緒的發泄,神的烈怒不是人理解的火氣的總爆發,他烈怒的發出并不是因着他的情緒難以自控,也不是他憤懣到了極點、到了不得不宣泄的地步。相反,他的烈怒是他公義性情的發表,也是他公義性情的真情表達,是他聖潔實質的標志性的流露。神是烈怒不容人觸犯,并不是説神的發怒不分原因没有原則,而不分原因没有原則的亂發火則是敗壞人類的專利。人一旦有了地位,情緒常常難以自控,所以很喜歡借題發揮,宣泄不滿、發泄情緒,常常没事就發火,以顯露自己的能耐,讓人知道他身份與地位的與衆不同。當然,没有地位的敗壞人類情緒也常常失控,他們的發火常常是因為自己的利益受損,他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地位、自己的尊嚴常常發泄情緒,流露狂妄本性。人的發火與宣泄都是為了維護罪惡的存在,它是人不滿情緒的表達方式,這裏充滿摻雜,充滿了陰謀與詭計,也充滿人的敗壞與邪惡,更充滿了人的野心與欲望。在正與邪的較量中,人不會為維護正義的存在而發火,反之,當正義的力量受到威脅、遭到迫害、遭到攻擊的時候,人的態度是漠視、逃避或退縮,而對待邪惡勢力人的態度是迎合與卑躬屈膝。所以,人的宣泄是邪惡勢力的出口,是屬血氣之人的惡行泛濫與難以遏制的表現。而當神的烈怒發出的時候,一切邪惡勢力將被制止,一切殘害人的罪惡將被制止,一切阻攔神工作的敵勢力將被顯明、被分離、被咒詛,一切與神敵對的撒但的幫凶將被懲罰、被剪除,取而代之的是神的工作暢通無阻,神的經營計劃一步一步如期向前開展,神的選民不受撒但的攪擾與迷惑,跟隨神的人都在安寧、祥和的環境之中享受神的帶領與供應。神的烈怒是一切邪惡勢力不得滋生與泛濫的保障,也是一切正義與正面事物得以存在、得以流傳、得以永遠不被取締、不被顛覆的保障。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561 在對待神所作的每一件事上,你首先得確定神的公義性情裏没有任何的摻雜,是聖潔的,是没有瑕疵的,包括神對人類的擊殺、懲罰與毁滅。神所作的每一樣事都是按着神原有的性情、按着神的計劃原原本本地發表出來,在這其中不包含人類的知識、人類的傳統、人類的哲學,完全都是神性情與神實質的發表,與敗壞人類的任何東西都無瓜葛。在人的觀念當中,只認為神對人的愛、神對人的憐憫、神對人的寬容裏没有瑕疵、没有摻雜,是聖潔的,但是没有人認識到神的怒氣、神的烈怒也是没有摻雜的,甚至没有人去想過神為什麽不容人觸犯、神的怒氣為什麽這麽大這些問題。反之,有的人錯把神的烈怒當成敗壞人類的脾氣,把神的發怒領會為敗壞人類的發火,甚至誤認為神的發怒就如人敗壞性情的自然流露,誤認為神烈怒的發出如敗壞人類遇到什麽不高興的事就發火一樣,甚至誤認為神烈怒的發出也是一種情緒的表達。有了這次的交通,我希望你們每一個人不會再對神的公義性情有任何的誤解、想象與猜測了,希望你們聽了我的這些話之後,心裏對神的公義性情中的烈怒能有一個真正的認定,能放下以往對神烈怒的錯謬領會,改變自己對神烈怒實質的錯誤認識與看法,同時,我也希望你們在心裏對神的性情能有一個準確的定義,對神的公義性情不再有任何的懷疑,也不要把任何人為的推理與想象强加到神真實的性情裏。神的公義性情是神自己真實的實質,他不是人塑造出來的,不是人編寫出來的,他的公義性情就是他的公義性情,與受造之物没有任何關係,也没有任何瓜葛;神自己就是神自己,他永遠不會變成受造之物,即使他成為受造之物中的一員,他原有的性情、他的實質也不會改變。所以,認識神不是認識一個事物,不是解剖一樣東西,也不是了解一個人,人如果以認識一個事物或了解一個人的觀點或方式去認識神,那你永遠都不可能達到認識神。認識神不能靠經驗,也不能靠想象,所以你千萬不要把自己的經驗與想象加添在神的身上。你的經驗與想象再豐富也都是有限的,更何况你的想象不符合事實,更不符合真理,與神真實的性情與實質是格格不入的。憑你的想象你永遠達不到認識神的實質,唯一的途徑就是接受從神來的一切,然後去慢慢地體驗,慢慢地認識。總有一天,因着你的配合,因着你對真理的飢渴慕義,神會開啓讓你真正地了解神、認識神。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562 神作事從來都不優柔寡斷,他作事的原則與目的都清澈透明,都純净無瑕,絶對不摻有任何詭計、陰謀,就是説,神的實質没有陰暗,没有邪惡。神向尼尼微城的人發怒,是因着尼尼微城之人的惡行達到了他的眼中,這個時候他的怒氣來自于他的實質,而當神的怒氣消失,神的寬容再次施于尼尼微城之人的時候,神所流露的依然是神自己的實質,而這一切的變化都是因着人對神的態度而變化的,在這期間神不容人觸犯的性情没有變,神寬容人的實質没有變,神愛人、憐憫人的實質没有變。當人行惡得罪了神,神便向人發出怒氣;當人真實悔改的時候,神的心便回轉不再向人發怒;當人硬着頸項繼續與神對抗的時候,神的怒氣便不斷,神的烈怒便一點一點地逼近人,直到將人毁滅:這就是神性情的實質。神的性情所流露發表出來的無論是烈怒還是憐憫慈愛,都是根據人的表現、根據人的行為,也根據人内心深處對神的態度。如果神的怒氣不斷地向一個人發出,那無疑這個人的内心與神是敵對的,因為他從來都没有真實的悔改,從來都不向神「低頭」,對神從來都没有真實的信服,因而他從來都得不到神的憐憫與寬容。如果一個人常常得到神的眷顧,常常能獲得神的憐憫與寬容,那無疑他的内心對神不但有真實的信服,而且他的心與神不是敵對的,他常常在神面前有真實的悔改,因而即使神的管教常常臨到他,但神的烈怒并不會降在他身上。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563 無論神當時對尼尼微人的怒氣有多大,但當尼尼微城的人宣告禁食、披麻蒙灰的那一刻,神的心漸漸地軟化了,開始回心轉意了。在神向他們宣告要毁滅這座城的前一刻,也就是他們認罪悔改的前一刻,神還在對他們發怒,而當他們有了一系列的悔改之後,神對尼尼微人的怒氣便逐漸轉為對尼尼微人的寬容與憐憫。神的這兩方面性情同時在一件事上流露出來這并不矛盾,這裏的不矛盾人應該怎麽來理解與認識呢?這兩個截然不同的實質,在尼尼微人悔改先後在神身上表現出來、流露出來,讓人看見神實質的真實與神實質的不容人觸犯。神在用他的態度告訴人:并不是神不寬容人,不是神不願意憐憫人,而是人難得向神真正地悔改,難得真正地離開所行的惡道,丢弃手中的强暴。也就是説,當神向人發怒的時候,神希望人能有真實的悔改,希望能看到人真實的悔改,這樣,神會毫不吝惜地繼續施于人憐憫、寬容。這就是説,人的惡行招來神的烈怒,而神的憐憫、寬容則賜予聽神的話、在神面前真實悔改的人,賜予能離開所行的惡道、丢弃手中的强暴之人。在神對待尼尼微人這件事上,神的態度很明確地流露出來:神的憐憫、寬容并不難得,神需要人真正的悔改;只要人離開惡道、丢弃强暴,神便會回心轉意,改變對人的態度。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564 當神對尼尼微人回心轉意的時候,他的憐憫與寬容是不是假象呢?當然不是!那麽神這兩方面性情在同一件事情上的轉换讓你看到了什麽?神的性情是完整的,并不是分裂的,他無論是發怒還是憐憫寬容人,都是他公義性情的發表。神的性情是活靈活現的,他根據事物的發展而改變他的心思與態度,他對尼尼微人態度的轉變告訴人類他有心思、有意念,他不是機器人、不是泥像,他是活生生的神自己,他可以向尼尼微人發怒,也可以因着他們的態度而饒恕他們的過去,他可以决定降灾禍于尼尼微人,也可以因着他們的悔改而改變他的决定。人喜歡套用規條,也喜歡用規條來定規神、定義神,人也喜歡用公式來認識神的性情,所以在人的思想領域裏認為,神不會思想,神没有實質性的意念。事實上,因着事物的變化,因着環境的變化,神的心思也在不斷地轉换,在轉换的同時,神的實質會流露出不同的方面來。在轉换的過程當中,在神回心轉意的那一刹那,神向人類展示的是神生命的確實存在,展示的是神公義性情的活靈活現,同時神用自己真實的流露在向人類證實他的烈怒、他的憐憫慈愛、他的寬容是的的確確存在的。他的實質將會因着事物的發展而隨時隨地地流露出來,他有雄獅般的烈怒,他也有慈母一樣的憐憫與寬容,他的公義性情不容任何人置疑,不容任何人侵犯,也不容任何人改變、曲解。在萬事萬物之中,神的公義性情也就是神的烈怒與神的憐憫隨時隨地都能流露出來,他活生生地發表在萬物的每一個角落,活生生地施行在每一個時刻。神的公義性情不受時間與空間的限制,也就是説,神的公義性情不是按着時間或者空間的限制機械性地發表出來、流露出來,而是游刃有餘,隨時隨地。當你看到神回心轉意,不再發烈怒,也不再毁滅尼尼微城的時候,你能説神就是憐憫慈愛嗎?你能説神的烈怒就是一句空話嗎?當神大發烈怒收回他憐憫的時候,你能説神對人類没有真實的愛嗎?因着人的惡行神大發烈怒,神的烈怒是没有瑕疵的;神的心因人的悔改而感動,因人的悔改而回心轉意,他的感動、他的回心轉意及他對人的寬容、對人的憐憫都是没有任何瑕疵的,是乾乾净净的,是純粹的、純潔的,没有任何摻雜。神的寬容就是寬容,憐憫就是憐憫。因着人的悔改,因着人的種種表現,他的性情流露出烈怒,也發表憐憫與寬容,無論他流露發表的是什麽,都是純潔的,都是直接的,都不同于任何受造之物的實質。在神發表的作事原則、神的心思意念或神的任何一個决定,以及神的任何一樣舉動中,都看不到任何的瑕疵與任何的污點。神既這樣决定了,既這樣作了,他就這樣成就,這樣的結果都是準確無誤的,因為它的源頭是無瑕疵、無污點的。神的烈怒是無瑕疵的,同樣,神的憐憫、寬容也是受造之物不具備的,是聖潔無瑕的,也是經得住推敲與體驗的。

在了解了尼尼微城的故事之後,你們是不是又看到了神公義性情中另外一方面的實質呢?是不是又看到了神獨一無二的公義性情的另外一方面呢?在人類中有没有任何人具備這樣的性情呢?有没有任何人具備神這樣的烈怒呢?有没有任何人具備神這樣的憐憫與寬容呢?在受造之物中,有誰能大發烈怒决定毁滅或降灾禍于人類?又有誰能有資格施憐憫寬容人類、赦免人類,而改變滅掉人類的决定?造物主以他獨有的方式與原則發表着他的公義性情,他不受任何人事物的左右與限制。在他獨有的性情裏,没有人能改變他的心思與意念,也没有人能説服他、改變他的任何一個决斷。受造之物的一切行為與心思都在他公義性情的判决之下,是發出烈怒,還是施下憐憫,没有人能掌控得了,只有造物主的實質也就是造物主的公義性情來决定,這就是造物主公義性情的獨一無二!

通過解讀神對尼尼微人態度的先後轉變,你們能不能用「獨一無二」這個詞來形容神公義性情中的憐憫呢?之前我們説了神的烈怒是神獨一無二的公義性情中的一方面實質,現在我把神的烈怒與神的憐憫這兩方面定義為神的公義性情。神的公義性情是聖潔的,是不容人觸犯的,也是不容任何人置疑的,是任何受造之物與非受造之物所不具備的,是神特有的,也是神獨有的,這就是説,神的烈怒是聖潔的,是不容人觸犯的,同樣,神公義性情的另外一方面,也就是神的憐憫也是聖潔的、不容人觸犯的。任何受造之物或者非受造之物都不能代替或者代表神作神要作的事情,也不能代替或者代表神毁滅所多瑪,或者拯救尼尼微,這就是神獨一無二的公義性情的真實發表。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565 雖然尼尼微滿城的人都猶如所多瑪人一樣敗壞、邪惡、充滿暴力,但是因着他們的悔改,神就回心轉意,不再毁滅他們了。因着他們對待神的話、神的指示與所多瑪城的人有了截然不同的態度,他們在神面前真實的誠服與真實的悔改,以及他們方方面面真實懇切的表現,讓神對他們的愛惜又一次從神的心底裏發出來,賞賜給他們。神的賞賜與神對人類的愛惜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神的憐憫與寬容是任何人都不具備的,神對人類的真情實意是任何人都不具備的。有没有一個你認為的偉人或者你認為的超人能站在一個高度,站在一個偉人的角度上、一個至高點來對人類或者受造之物作出一番這樣的表述呢?人類中有誰能對人類的生存狀况瞭如指掌?有誰能對人類的生存有負擔、有責任?有誰有資格説毁滅一座城呢?又有誰有資格赦免一座城呢?誰能説愛惜他所造的萬物這話呢?只有造物主!只有造物主疼惜這個人類,只有造物主愛憐這個人類,只有造物主與這個人類有難以割捨的真情真意,也只有造物主能施憐憫于這個人類,只有造物主愛惜所有的受造之物。他的心被人類的一舉一動所牽引:他為人類的邪惡敗壞而怒而憂而傷;他為人類的悔改與信服而喜而樂而回轉而慶賀;他的每一個心思、每一個意念都為人類而有而轉動;他的所是所有都為人類而發表;他的喜怒哀樂都與人類的生存息息相關。他為着人類游走奔忙,為着人類静静地付出他生命的點點滴滴,為着人類奉獻他生命的每一分每一秒……他不曾懂得如何憐惜自己的生命,但他却一直愛惜着他所親手造的人類……他把他的一切都給了這個人類……他無條件地、無償地施下他的憐憫與寬容,為的只是人類能繼續存活在他的眼目之下,存活在他生命的供應之下,為的只是有朝一日人類能歸服在他的面前,認得出他就是滋養人類生存、供應萬物生命的那一位。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566 神的憐憫、神的寬容是確確實實存在的,但同時神的聖潔、神的公義在神發怒氣的時候也讓人看見了神不可觸犯的一面。當人完全能够聽從神的吩咐按神的要求去做的時候,神對人是廣施憐憫;當人滿了敗壞,對神滿了仇視,對神滿了敵對的時候,神會深發怒氣,而且這個怒氣發到什麽程度呢?一直到他的抵擋、他的惡行不再讓神看得見,不再存在神的眼前,這個時候神的怒氣才會消失。這就是説,無論任何一個人,如果他的心已經遠離神了,已經背離神了,不可挽回了,無論他的身體或者他的思想在外表來看、在主觀意願上多麽想敬拜神、想跟隨神、想順服神,但是他的心一旦背離了神,神的怒氣會不斷地發出來,甚至于當神深發怒氣的時候,當神給了人足够機會的時候,神的怒氣會一發不可收拾,而且永遠不會再施給這樣的人憐憫、寬容!這就是神的性情不可觸犯的一面。……他對于善的、美的、好的東西是寬容的,是憐憫的;對于惡的、屬罪的東西、邪惡的東西,他會深發怒氣,以至于怒氣不斷。這是關于神性情最主要也是最突出更是神從始到終一直在流露的主要兩個方面:廣施憐憫,深發怒氣。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

567 人都説神是公義的神,只要人跟隨到底,他一定不偏待人,因他是最公義的,人跟隨到底,他還能把人甩掉嗎?我不偏待任何一個人,而且以公義的性情來審判所有的人,但我對人要求的都是有合適條件的,我所要求的無論什麽人都得達到,我不看你資歷多深、資格多老,我只看你是不是遵行我道的人,是不是愛慕真理的人。你若是没有真理,反而是羞辱我名的,不按着我的道去行,只是無憂無慮地跟隨,那時我會因着你的惡來擊殺你、懲罰你,你還有何話可説?你還能説神不公義嗎?今天我説的話你都遵守了,這樣的人我稱許。你説你一直跟着神受苦了,風裏來雨裏去,跟神同甘苦共患難,但就是神所説的話你没活出來,你就想天天為神跑路、花費就行了,你也没想活出一個有意義的人生,你還説:「反正我相信神是公義的,我為他受苦、為他跑路、為他奉獻,没有功勞還有苦勞,他保證紀念我。」神是公義的這不假,但這公義之中不摻有雜質,并没有人的意思,不摻有肉體,不摻有人的交易,凡是悖逆抵擋的、不遵守他道的都得經受懲罰,一個不饒恕,誰都不放過!有的人問:「我現在為你跑路,到最後你是不是能給我一點祝福?」那我問你:「我説的話你遵守了嗎?」你説的公義是按着交易而言的,你只考慮我是公義的,不能偏待任何人,凡是跟隨到底的必然得救,跟隨到底的必能得着我的祝福。我所説的「跟隨到底的必然得救」這話是有内涵的,跟隨到底的人是被我完全得着的,是被我征服以後尋求真理而被成全的人。你達到幾條了?你就達到跟隨到底,其餘呢?你遵行我的話了嗎?我提出五條要求你就達到了一條,其餘四條你也没打算達到,你就找一條最簡單輕省的路,存着僥幸的心理來追求,我的公義性情對你這樣的人只是刑罰,是審判,是公義的報應,對一切作惡的人都是公義的懲罰,凡是不遵行我道的,即使跟隨到底的也必然受懲罰,這才是神的公義。當這公義的性情發表出來懲罰人的時候,人就傻眼了,懊悔跟隨神時没有遵行他的道,「那時只是跟隨着受了點苦,也没遵行神的道,也没什麽可説的了,就受刑罰吧!」但心裏還想:「反正我跟隨到底了,你讓我受刑罰,也不能受太重的刑罰,受完這刑罰之後你還得要我,我知道你是公義的,你不能這樣一直對待我,我畢竟跟滅亡的不一樣,滅亡的受重重的刑罰,我受輕一點的刑罰。」公義性情并不是你所説的這樣,并不是對任何一個認罪認得好的人都從輕處理。公義就是聖潔,也是不容人觸犯的性情,凡是污穢的,没經過變化的,都是他厭憎的對象。公義的性情并不是法律,而是行政,是國度中的行政,這樣的行政對任何一個没有真理、没經變化的人都是公義的懲罰,没有挽救餘地。因為在人都各從其類的時候罰惡賞善,是人類的歸宿顯明之時,是拯救工作結束之時,之後再不作拯救人的工作,而是報應每個作惡的人。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彼得的經歷——對刑罰、審判的認識》

568 我的憐憫發表在愛我而捨己的人身上,而那些惡人所受的懲罰也正是我公義性情的證據,更是我烈怒的見證。當灾難降臨之時,所有抵擋我的人都落在了飢荒、瘟疫之中哀哭,那些作惡多端曾經跟隨我多年的也難逃罪責,他們同樣地落在了千萬年稀有罕見的灾難中惶惶不可終日,而那些跟隨我忠心無二的人則拍手稱快,稱贊我的大能,舒暢的心情難以表達,活在我從未賜予人間的歡樂之中。因為我寶貝人的善行,痛恨人的惡行。我帶領人類至今巴望得着一班與我同心合意的人,而那些并不與我同心合意的人我從未忘記,從來都是將他們恨在心裏,只等待機會報應其惡行,從而一睹為快,今天我的日子終于到了,我再也不必等待了!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當為你的歸宿預備足够的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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