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除了控制人心之外,還控制教會財務(下集)
(2)揮霍、挪用、外借、騙取、盗竊祭物
1)揮霍祭物
敵基督認為自己有地位有權勢了,就有優先占有、使用祭物的權力。那有了這個權力之後,他是怎麽分配、使用祭物的呢?他是按照教會的規定、按照教會工作需要的原則去分配、使用的嗎?他能不能做到?(不能。)他做不到,那這裏涉及的事就很多了。敵基督有了地位之後不免要做一些涉及教會工作的事情,有一部分工作就涉及到教會財物的用度、分配。那他們對待教會財物的分配是什麽原則?是勤儉節約嗎?是精打細算、能省就省嗎?是凡事都為神家考慮嗎?不是。能騎自行車去的地方他不騎,他花錢坐車,總坐車、租車他又覺得不太方便、不自在,就琢磨着用神家的錢買輛車。買車的時候,價位低、性能一般的車他看不上,專門挑性能好的,各方面都是原裝進口的名牌車,一輛車就得一百多萬。在他來看,「這不算什麽,反正是神家掏錢,神家的錢就是大家的錢,大家合夥買一部車這不算難事。神家多大啊,整個宇宙世界都是神的,神家買部車算什麽?在撒但世界,人家開的車都是幾百萬的,咱們教會買部一百萬的車就挺節約了,再説也不是給我一個人用,教會共用的」。敵基督嘴巴一動一百多萬就花出去了,眼睛也不眨,心也不跳,絲毫没有罪惡感。買完車就享受上了,該走路去的地方也不走了,該騎自行車去的地方也不騎了,可以租車去的地方也不租了,非得坐私家車,架子大了,就好像他能作多大工作似的。敵基督花錢大手大脚,什麽都買好的,買高檔的、先進的。像有的機器、設備,普通的跟高檔的差價好幾萬,他就要買高檔的,不是花自己的錢一點兒也不心疼。讓他自己掏錢他連普通的、低檔的都買不起,一説神家出錢買就要買高檔的,這是不是畜生,不可理喻啊?這是不是揮霍祭物啊?(是。)揮霍祭物的人人性低劣,自私卑鄙啊!敵基督有權使用祭物了就想霸占祭物,使用祭物絲毫不按原則,買什麽都要高檔的。買眼鏡要高檔的,要防藍光、防紫外綫的,最清晰的;買電腦要高檔的,買最新型號的。不管自己盡的本分能不能用上,一説買什麽設備、工具總想要高檔的,這是不是揮霍祭物啊?你自己的錢你知道要省着花,買的東西實用就行,給神家買東西不考慮實用、省錢,光想着得有名氣,能體現身價,哪個貴買哪個,這是不是作死呢?花祭物揮金如土,這是不是敵基督所為?(是。)
有一個小子和上面弟兄一起到商店買牙刷,他給上面弟兄買了一個一塊多錢的,他自己反倒買了一個十五塊多的進口牙刷。你們説,上面弟兄跟那個普通弟兄的地位是不是有區别、有差距?(是。)按道理來説,咱不説地位、身價或者是神怎麽分配,就論上面弟兄這些年作工辛苦,他是不是應該用高檔的?但他不講究那個,他的原則是什麽?能省則省,這類東西不是什麽尖端的東西,不值得用那麽貴的,没必要多花那個錢,能用就行。現在論這兩人的身份、身價、地位,他倆是有差距的,該用好東西的人買了最一般的,該用一般東西的人却買了最好的,這是什麽問題?哪個人有問題?用好東西的那個人有問題,他不知道自己是誰,不知羞耻,神家花錢他就買最好的、最貴的,有没有一點兒理智啊?跟上面弟兄一起買東西,當面就這麽選,要是他背後自己買東西呢?得揮霍到什麽程度?那就遠遠不止如此了,不是十幾塊錢的差距了,多少錢的東西他都敢買,多少錢都敢花。就這麽花祭物,花神家的錢,這是不是作死呢?有的人認為,「我為神家作多大工作,擔多大風險,受了多少苦,被抓坐監幾次,我就應該享受特殊待遇。」你的「應該」是真理嗎?神哪句話規定了,凡是坐過監、受過苦、為神跑路多年的人就應該享受特殊待遇,就應該優先使用、霸占、隨便揮霍祭物,這是行政?神有没有説過一句這樣的話?(没有。)那對于這類人,對于帶領工人以及神家所有盡本分的人如何使用祭物,神的話是怎麽説的?就是正常的用度、正常的花銷,没有人有特殊的權力使用祭物、占有祭物,神不會把祭物變成任何一個人的私有財産。同時,對于祭物的使用、分配,神也没有規定讓人去揮霍。揮霍是哪類人的做法,是哪種性情的人的做法?是畜生、惡霸、地痞、流氓、不知羞耻的卑鄙小人幹的,是敵基督一類人做的事,但凡有點兒人性、懂得廉耻的人都不會這麽做。有的人當上教會帶領了,他就認為有權使用祭物、使用教會的財物了,什麽東西都想買、都敢買,什麽東西都想索取,買什麽東西、享用什麽東西都覺得是應該應分的,而且從來都不過問價錢,如果有人給他買了一個便宜的、普通的他還生氣,還記仇,這就是敵基督。
2)挪用祭物
敵基督控制教會財務的另一種表現就是挪用。「挪用」這個詞應該好理解,挪用是不是把教會的財物給弟兄姊妹或者給教會工作作為正當的使用呢?(不是。)那挪用指什麽?(不是正常花銷,而是隨意使用、偷着使用。)「偷着使用」這句話對,但是針對性不强,如果偷着使用是用在全職盡本分之人的生活用度上,這没問題,這就不是挪用了。挪用是被定罪的,是不合乎原則的。比如説,有的教會帶領把教會的錢控制了,自己的孩子上大學缺錢了,家裏没有那麽多錢,他就到神面前禱告,「神啊,我先跟你認個錯,求你原諒我,如果你要懲罰就懲罰我,不要懲罰孩子。我知道這事不對,但現在我遇到難處了,必須得這麽做。你的恩典豐豐富富,但願這次你能饒過我,能祝福我。孩子上大學的學費還差兩三萬,家裏東借西凑也不够,我能不能用你的錢去給孩子付學費啊?」禱告後覺得挺平安,他認為神同意了,就把這錢私自用了。這是不是挪用?没用到該用的地方,另作他用,違背了神家使用祭物的原則,這就叫挪用。家人生病了、做買賣缺錢了都打祭物的主意,心裏禱告禱告,「神啊,求你饒恕我,我不是故意的,家裏確實是有難處了,你的愛海闊天空,你不記念人的過犯,我用完這錢,等以後家裏做買賣挣了錢我加倍地償還,這錢就讓我用了吧」,就這樣把神的祭物給用上了。不管是親戚還是朋友需要用錢,只要他手裏有錢就拿出去給人用,不按原則辦事,也不經他人同意,更不考慮這是神的祭物,而是私自做主把錢從教會中挪出去另作他用。這是不是挪用啊?(是。)這就是挪用。有些人在偷着挪用之後又如數歸還了,那挪用祭物這個罪是不是就不存在了?是不是就可以免了?或者挪用的時候是有原因、有背景、有難處的,是不得已挪用的,那這個挪用是不是就可以饒恕,不被定罪呢?(不可以。)那這個挪用祭物的罪就大了!這跟猶大有没有區别?挪用祭物的人是不是猶大一類的人啊?(是。)孩子上大學、家裏做買賣、老人治病、種地没有肥料的錢都想花這個錢。有的人甚至把弟兄姊妹奉獻的收據都給毁了,然後把這些錢揣進自己的腰包隨意花,臉不紅心不跳的,甚至還有的人在聚會時收到弟兄姊妹奉獻的錢,聚完會就用這些錢去買東西。有的弟兄姊妹親眼看到這個人挪用祭物了,還讓他保管錢,没有一個人負這個責任,也没有一個人出來制止,都怕得罪這個人,就看着他那麽花。那你這錢到底是不是奉獻給神的?如果你是施捨給人的,你把這個事説清楚,你没奉獻這個錢,神不記念,到時候這錢歸誰、誰花的、怎麽花的跟神家一點兒關係都没有。但如果你這錢是奉獻給神的,教會没有用上,人那麽花、那麽揮霍你絲毫不管,也不反映不制止,那你就有問題了,你在他的罪上有份,他被定罪,你也逃不掉。
3)外借祭物
凡是涉及到隨意花祭物的,不是合理花銷祭物、用度祭物的,都涉及到行政,都是觸犯行政的性質。有的人管理着教會的財物,他説:「教會的財物放在那兒也是放着,現在銀行有債券、基金等等投資項目,利息都不錯,教會這些錢如果拿去做投資,挣點利息,這是不是對神家有利啊?」然後没通過商量、没經過教會任何人同意就私自把這些錢貸出去了。貸出去的目的是什麽?説好聽的是給神家挣點利息,為神家着想,其實他有私心,他想人不知鬼不覺地把這些錢借出去之後,最終本金歸神家,利息歸他。這是不是起外心了?這叫外借。外借算不算對祭物的正常用度?(不算。)還有的人説:「神是愛人的,神家有温暖,有時候弟兄姊妹缺錢了,神的祭物是不是能借給一些人啊?」有些人就私自做主了,甚至有些敵基督還號召、煽動弟兄姊妹,説:「神愛人,神把生命、把一切都給人了,借點錢算什麽?把錢借給弟兄姊妹解决他們的燃眉之急,解决他們生活上的困難,這不是神的心意嗎?神都愛人,人怎麽能不愛人呢?借!」多數愚昧人一聽,「行,借就借吧,反正這錢是大家的,就當大家幫襯一個人了。」一個唱高調的,一堆捧臭脚的,最後就把錢外借了。那你説的「這錢是奉獻給神的」這話算不算數?如果算數的話這個錢已經是屬神的了,分别為聖了,只有按照神要求的原則使用才算合理。如果你説的這話不算數,你所奉獻的錢不算數,那你的奉獻又是什麽呢?是不是兒戲?是不是戲弄神、欺騙神啊?你把你所要獻的東西放在祭壇上了,覺得不甘心,放在那兒也没看到神用,看神好像用不着,你需要用了就拿去用,或者奉獻的太多過後後悔了,又拿回去一些,或者當時奉獻的時候没想好,現在又有用了,你又拿回去了,這是什麽性質?這些錢、物人一旦奉獻給神了,那就等于獻到祭壇上了,獻到祭壇上的東西是什麽?就是祭物。它就是一塊石頭、一粒沙、一個饅頭、一杯水,你只要放到祭壇上,這東西就歸神了,不歸人了,人就不能動了,你有貪心也不行,你有正當需要也不行,人没權使用了。有些人説:「神不是愛人嘛,給人分點怎麽了?你現在不渴,也不需要水,我渴了給我喝不行嗎?」那你得看神同不同意,神要是同意的話,那就證明神把這個權利給你了,你有權使用,神要是不同意,你就没權使用。你在没權使用的情况下、不經神授權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屬神的東西,這就犯大忌了,這是神最厭憎的。人總説神不容人觸犯,但人從來不知道神的性情到底是怎樣的、人做哪些事最容易觸犯神的性情。就神的祭物來説,許多人總惦記,想隨意使用、隨意分配,按人的意思去使用、占有甚至揮霍,那我告訴你,你完了,你該死了。這就是神的性情。神的東西神不允許任何人動,這是神的尊嚴。只有一種情况人是被神授權可以使用的,那就是按照教會的規定與使用原則正常使用,不出這個範圍都是神許可的,出了這個範圍就是觸犯神性情、觸犯行政,就這麽嚴格,没得商量,没有第三條路。所以,能做出揮霍、挪用、外借祭物這幾樣事的人,在神眼中都被定為敵基督。為什麽被定為敵基督這麽嚴重呢?一個信神的人連屬神的東西、分别為聖的東西都敢隨意動、隨意用、隨意揮霍,這是什麽人?這樣的人是神的仇敵。只有神的仇敵對待神的東西才是這個態度,普通敗壞的人都不會這麽做,動物都不會這麽做,只有神的仇敵、撒但、大紅龍才會這麽做。這麽定義算過分嗎?不算,這是事實真相,絲毫不差。屬于神的東西,撒但的種類怎麽能亂動呢?這是神的尊嚴!
4)騙取祭物
還有一部分人他們打着各種旗號向神家索取財物,「我們教會缺把椅子,給我們買把椅子吧;我們教會有些弟兄姊妹盡本分没有電腦,買台蘋果電腦吧;我們的工作經常聯繫人,没有電話不行,買部蘋果手機吧,一部還不行,太不方便了,有時候跟不同的人聯繫,一條綫容易被監視,得有幾條綫才行。」所以有些人身上裝着四五部手機,帶兩三台電腦,看着架勢挺大,工作却搞得不怎麽樣。他這些東西是怎麽來的?都是騙來的。咱們之前講過一個傻大妞,她是個標準的敵基督,在神家裝修教堂的時候,她跟一個小子合起夥來騙取教會的錢,使神家受了挺大虧損。那小子裝修的時候就跟外邦包工頭一樣從中牟利,什麽東西都買高檔的,額外花了不少錢。有些人看出問題了,這個傻大妞還幫着掩蓋、隱瞞,一起騙神家的錢,最後露餡兒了,兩個人都開除了,這就作死了,把生命斷送了。哭鼻子管用嗎?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呢!你騙取祭物的時候你怎麽没想明白呢?神家把她開除讓她還錢過不過分哪?(不過分。)活該!這樣的人不值得可憐,對這樣的人不能客氣。還有之前講的那個大姐大,她私自把教會的不少錢借給外邦人,後來也處理了。有些人心裏可能還有想法,「不就是借了點錢嘛,還上不就完事了,怎麽就給清除出去了呢?挺好的一個人一眨眼工夫就成不信的了,就出去打工了,多可憐哪!」這可憐嗎?你怎麽不説她可恨?你怎麽不看看她做的那些事呢?她做的那些事够你噁心一輩子的,還可憐她呢!可憐她的都是什麽人?都是糊塗蟲,濫好人!
5)盗竊祭物
敵基督控制教會財務還有最後一條表現是盗竊祭物。有的愚昧人奉獻的時候守一個原則,説左手做的事不要讓右手知道,然後就把奉獻款給了一個不知能不能信得過的人。他説:「我這次奉獻的數額挺大,就不讓别人知道了,也不用記賬了,我這是做在神前不做在人前,只要神知道就行,要是讓弟兄姊妹知道了該崇拜我了。為了不讓弟兄姊妹知道後高看我,我就隱秘地把這事做了吧。」給完之後他心裏還美美的,「我奉獻有原則,低調、冷静,不記賬,也不讓任何弟兄姊妹知道。」這種愚昧的做法就讓一些有貪心的人鑽空子了。他剛奉獻完,敵基督馬上就存銀行了,歸自己所有了,還告訴他:「你再奉獻的時候還得這樣,你這麽做對,合原則,奉獻就得低調。神家都説了不號召人奉獻,那就是讓人低調,奉獻了也不要説,奉獻多少也不能説,給誰了更不能説。」這個奉獻的人能不能看透人?他為什麽會有這樣愚昧的舉動?他不知道人心多麽邪惡、險惡,就那麽相信人,結果這錢就被人盗去了。這是給敵基督空子鑽,讓敵基督把錢盗去了。那有没有没空子可鑽人照樣也能盗錢的?有没有人記賬時把賬故意記錯或少記,趁人不注意的時候把錢一點一點地偷出去的?這樣的人大有人在。他對錢財有貪心,人格低下、惡毒,就什麽事都能做出來,除非没機會。有句話説,「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没貪心的人就不留意這事,有貪心的人就總留意這事,總琢磨在錢財上打主意、鑽空子,怎麽能占便宜、能偷着花。
有一個傻女人,有一次我跟她説起教會要印刷書籍的事,問她懂不懂印刷的事,她説了一大堆理論之後緊接着就説:「一般印刷書籍都有提成,要是讓外邦人辦的話,這裏面肯定有不少猫膩,肯定能從中撈不少利。」她説着説着就眉飛色舞的,眼睛也立起來了,眉毛也上揚了,小臉蛋也紅了,就高興、激動起來了。我心想,印刷的事你能辦就辦,你懂多少就説多少,你怎麽那麽激動呢?一琢磨我明白了,這裏面有利啊,她不關心怎麽印刷、印刷哪些書籍、質量怎麽樣、怎麽找廠家,她關心提成。八字還没一撇呢,她就先説提成的事。我説你窮瘋了,神家印刷書籍你也想要提成?神家發書一分錢不挣,全是白送,你還想要提成?這是不是個找死的貨啊?神家還没説讓她去辦這事,就是諮詢一下,她就整出個提成的事,這事要是讓她辦的話何止是提成,錢都能被她給盗光,你給她多少她就騙多少,就盗多少。我説的過不過分?這個傻女人是不是個好東西?要我説她就是個女土匪、女流氓,什麽錢都敢挣。先不説你問問神同不同意,你就問問弟兄姊妹你這事做得地不地道,你這麽做弟兄姊妹能不能通過,神選民能不能饒了你。
還有的人説起來都噁心,他給神家辦事,跟外邦人合起夥來抬高價格,讓神家出高價,讓神家吃虧,你要是不買或者不同意,他就火了,就想方設法地説服你、勸阻你,想方設法從教會撈錢。等把錢給了外邦人,他得了好處,也有了面子,就高興得像中了大奬一樣。這就叫胳膊肘往外拐,揮霍祭物,從來不為神家的利益争取一絲一毫。之前負責印刷書籍的幾個傻女人為什麽被撤了?就是胳膊肘往外拐,胡作非為。這些傻女人跟外邦人交涉業務一個勁兒地壓價,壓得比成本還低,壓得人都噁心不想做了,最後人家勉强同意了,但在質量上做手脚了。你們説有没有一個人會做賠本買賣?人在這個世界上都要生存,做買賣除了成本之外,他得挣够生活費、人工費,你不讓他挣,不合理地講價格,一個勁兒地壓價,你覺得這是給神家省錢,最後怎麽樣?人家在質量上、在裝訂上做手脚了。他不在這兒補齊他不就虧了嗎?他虧了他能幹嗎?他能讓你得利嗎?不可能。他要讓你得利那就不是買賣,那是福利機構。這些傻女人就看不透這事,給神家就這麽辦事,辦得一塌糊塗,最後還滿有理,「我為神家着想,給神家省錢,省一分是一分,省兩分還賺一分呢!」你胡説八道!你懂不懂什麽叫行規?懂不懂什麽叫規矩、什麽叫合理啊?最後怎麽樣?有些書質量不行,没翻幾次就掉頁了,書爛了没法看了,只能重印。這是省錢了還是多花錢了?(多花錢。)這就是傻女人辦的爛事。
敵基督在對待祭物的事上是毫無原則、毫無人性,充分地説明了敵基督的邪惡與凶惡性情。從他對待神的祭物,對待歸神所有的東西上來看,敵基督的性情真是與神為敵的,他對屬神的祭物不屑一顧,隨意玩弄、隨意對待,没有絲毫的尊重,没有界限。對待屬神的東西尚且如此,那對待神呢?對待神所説的話呢?就不言而喻了。這就是敵基督的本性實質,以邪惡、凶惡為主的敵基督實質,這是不折不扣的敵基督。你們記住了,凡是能揮霍、挪用、外借、騙取、盗竊祭物的,不用看其他表現,只要有這幾種表現的其中一條就足可以被定性為敵基督。不用打聽,也不用考察,更不用觀察,看看他到底是不是這類人,以後還能不能做出這類事,只要有這其中一條那他注定就是敵基督,就是神的仇敵。你們看看,無論是你們已經選上來的帶領,還是打算選的帶領,還是在你們認為好的、不錯的人中間,凡有這樣的舉動、有這樣的傾向的,他注定就是敵基督。
今天交通這些事你們有没有得着什麽教訓?有没有明白一條真理啊?你們説不清楚,我告訴你們應該得什麽教訓。人獻給神的東西你别打主意,無論獻的是什麽,值錢的、不值錢的,你用得着的、用不着的,貴重的、不貴重的,你都别打主意。你有本事到外面去挣,挣多少没人干涉,你千萬别打神祭物的主意,這是你們應該有的一個警覺性,也是應該有的一個理性。這是一條。另外一條,凡是揮霍、挪用、外借、騙取、盗竊祭物的都被當作猶大一類的人,有這樣行為、做法的人已經觸犯了神的性情,神不拯救,你别抱什麽僥幸心理。這話我這麽説了神就會這麽成就,這是定規的,没有商量餘地。有些人説:「我挪用的時候是有背景的,我胡亂花錢的時候年齡小,無知,我那時候没騙太多錢,也就是盗二三十、三五十。」數額不在乎多少,問題是你做的事是針對神的,你動的是神的東西,神的東西你動了就不行。神的東西不是公共財産,不是屬大家的,不是屬教會的,不是屬神家的,那是屬神的,你不要混淆概念。神没那麽認為,神也没告訴你,説「我的東西、祭物歸教會所有,歸教會分配」,更没有説「我的祭物都是屬教會的,屬于神家的,歸弟兄姊妹掌管,誰使用只要報備一下就可以了」,神没那麽説,從來没有那麽説過。神是怎麽説的?人獻給神的東西就是神的東西,這個東西一旦獻在祭壇上,那就一次而永遠地歸神所有,人没有資格、没有權力私自動用神的祭物。你打祭物的主意,采取挪用、騙取、盗竊、外借、揮霍,這些行為都被定罪為觸犯神的性情,是敵基督的行為,這就跟褻瀆聖靈的罪一樣,神永遠不會饒恕你。這是神的尊嚴,人别小看這事。你搶劫或者偷竊人的財物可能在法律上判你一兩年或者三五年,那個罪在你被監禁三五年之後就没了,不算罪了。但是,你動用神的東西、神的祭物,這個罪在神那兒是無期的,就是一個不可饒恕的罪。這話我可告訴你了,誰犯了後果自負,到時你可别怨我没告訴你,這話我今天在這兒跟你説清楚了,板上釘釘,以後就得這麽成就,信不信由你。有些人説他不怕,不怕你就走着瞧,别等受了懲罰你哀哭切齒、捶胸搗背都没有用了。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