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領工人的職責(二十三)第三集
接着交通第五條,信神的目的是吃教。吃教這個話題你們是不是不陌生?(是。)吃教的這類人有哪些表現呢?通過哪些表現來確定他信神的目的不純,不是真心跟隨神,不是為了蒙拯救,不是在相信有神、願意接受神拯救的基礎上來追求真理、來接受真理實行神的話達到蒙拯救這樣的目標,而是來教會吃教的?吃教是什麽意思?表面的意思很明確,就是通過信教加入一個教派來解决生活上的問題、解决吃飯的問題,這是對吃教最簡明扼要的定義,也是最明確的定義。那吃教的這類人有哪些表現能讓人確認他們不是真信而是來吃教的?有些人雖然有一技之長,也有正常人的勞動能力,但是看到這個社會不公平,在社會上打工混口飯吃不容易,打工挣錢養活一家老小得起早貪黑受很多苦,得受氣,做人還得乖巧靈活,另外還得够狠够壞,得有手段、有本事才能有穩定的飯碗,才能在社會上立足。看看打工的那些人,無論在哪行哪業,無論是上層、中層還是底層,混口飯吃都不容易。那些白領雖然外表人模人樣的,光鮮亮麗,有高的職稱、高的文憑,有高的薪水待遇,人人都羡慕,但是他們在職場上經歷的每一關都是一場磨難,幹哪一行都不容易。如果種地當農民更不容易,千辛萬苦僅僅挣來一家人的口糧,穿的用的都没錢買,修房子也没有錢,想花錢還得靠賣菜、靠養鷄養猪换點錢,農民更苦啊!就像外邦人所説的「錢難挣,生容易,活着難」,就是混口飯吃太不容易了。有些人就因為没生活出路,看外邦人太壞了,認為信教的人老實,到教會來討個生活可能容易一些,所以就藉着神家傳福音的機會混進教會了,又聽説盡本分管飯就來盡本分了。有的想盡本分的人就覺得,「我是家裏的主要勞力,只要家裏的地有人能給種、家裏的生活費用有人能供應就行,那我就盡本分」,他信神盡本分主要的目的就是能解决温飽問題,一日三餐能吃飽,以後就不用靠打工挣錢來維持生活,只要有教會幫襯着、弟兄姊妹幫襯着就可以了。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教會安排他做什麽他就做什麽。還有些人進入教會以後就學習當帶領、學習講道,多讀神的話,多抄多背神的話,背完之後學習給别人講,幫助人解决問題,千方百計地幫助所有的人,希望人從他得着幫助之後能對他伸出援助之手,希望人聽了他講的道、傳講的神的話以後能够對他有感激之心,從而對他有施捨有幫助。比如:家裏的水電費没錢交了,弟兄姊妹能幫他交;孩子的學費没錢交或者父母生病拿不出醫藥費,教會或者弟兄姊妹因為他盡本分能為他提供這些費用。這樣他信神就覺得安心了,覺得信神信得值,不虧本,達到目的了,心裏不斷地感謝神,「這都是神的恩典,神恩待,感謝神啊!」為了「還報」神的愛就「順從」教會的安排,只要給飯吃、給生活費做什麽活兒都行,為的就是能换來自己穩定的飯碗。一旦教會忽略了他的生活,他的難處没有及時解决,他心裏就不高興了,他對待教會的工作、對待神家交給他的本分的態度就隨即有了變化,他説:「不行啊,我得出去挣錢啊,以前為了作教會工作我也没機會挣錢,甚至常常冒着被大紅龍抓捕的危險出頭露面作工作,到哪兒人都認識我了,現在打工挣錢也不方便了,這怎麽辦啊?」在這種情况下,他會主動向弟兄姊妹提出自己的難處、自己的要求,甚至伸手向神家索取。有些人没有生活費、養老費自己不去解决,就想靠着在神家出力來挣得生活費,有些人還變本加厲,不但要求神家給他生活費,給他撫養兒女、贍養父母的費用,還要求給醫療費,甚至還有些人償還貸款的費用都要向神家索取,越來越過分,他們還真好意思提出來。有些人在信神加入教會之後,神家支付他的費用還有他主動索取的這些費用比他打工挣的錢還多。在這些條件得以滿足的基礎上,他外表似乎很忠心地一心從事神家交給他的工作,但是一旦這些福利减少了或者没有了,他的態度就變了。他對待教會交給他的工作的態度是隨着弟兄姊妹對待他的態度而變化、隨着神家救濟他的金額大小而變化,一旦他所享受的這些恩典取消了、没有了,他盡本分的身影也就消失了。這些人從信神開始就盤算着怎麽在神家混得一席之地,然後在站穩脚跟之後理所應當地享受弟兄姊妹的施捨幫助,享受神家對他們的幫助、對他們在生活上的供應。他們并不是真心為神花費,并不是無條件地來花費,而是帶着唯一的目的——吃教混生活來加入教會。一旦這個目的不能如願以償,他們很快就翻臉了,不信派的嘴臉很快就暴露出來了。他們從開始信神就不是帶着真心來的,不是真心跟隨神,不求報酬、没有索取、心甘情願地為神撇弃花費,而是帶着自己的要求,帶着自己的存心目的,帶着自己信神就要吃定教會、就要仰仗教會仰仗弟兄姊妹來混生活這樣的目的來信神的。一旦這樣的目的不能得逞、不能如願以償,他們就另找出路了,或者去打工、去做生意。這類人是不是也有啊?(是。)在教會中這類人也有一部分。剛開始神家或者弟兄姊妹施捨給他們一些東西,比如衣服、日用品或者錢財,他們外表似乎很不好意思,其實心裏高興得樂開了花。比如,他接待一兩個弟兄姊妹或者因為他全時間盡本分,神家或弟兄姊妹也給他家一些施捨資助,他挺高興挺滿足,覺得信神值、划算,没吃虧。隨着時間推移,他的心越來越貪,手越伸越長,臉皮越來越厚,給多少都不知足。剛開始不好意思接,時間長了就有點理所當然了,接着就嫌給得少了,再後來就直接要求神家必須得給多少,否則生活不下去,這本分就没法盡了。這是不是貪心越來越大啊?(是。)享受這麽多恩典,他不但不思還報,還變本加厲地向神家索取,他認為是神家欠他的、是弟兄姊妹欠他的,理所應當給他施捨資助,給少了、給晚了他還不願意,給多少錢他都接過去,給什麽東西也都接受,他感覺這是理所應當的。盡本分時間再長點就更覺得自己有資本了,就要求神家給他配備高檔的手機、電腦,還要求神家給他家裏安裝空調,配備微波爐、洗碗機等等,甚至要求神家給他買房子、配備車,還有的人要求配備保姆,要求是越來越高,越來越貪婪,到最後獅子大開口什麽都敢要。他們認為,「我信神為神家花費了、出力了,我是神家的一分子了,你們奉獻給神的祭物那麽多,給我分點怕什麽?再説了,給我分也不白分,我在神家也出力、擔風險啊,我也受苦付代價了,我是不是理所應當享受這些啊?所以,神家就得無條件地滿足我的要求,凡是我需要的都應該給,不應該吝嗇。」你們説,這些是不是吃教的表現?這類人是不是不信派?(是。)這些行為準確地定性就是吃教。什麽是吃教?打着信神的旗號向神家勒索財物,打着為神家出力盡本分的旗號向神家索取酬勞,這就是吃教。這類人能不能追求真理?(不能。)他撇弃、出力吃苦是為了什麽?是不是為了盡本分?是不是在實行真理?(不是。)他出力吃苦根本就不是為了盡本分,完全是為了混飯吃,還不允許别人對他有任何指責,他就想名正言順地吃教,這就是吃教的人。
吃教的這類人信神不為别的,就為混飯吃,就為得一個飯碗。你們身邊有没有吃教的人?説説他們的表現。(我接觸過一個人,剛開始看他有點頭腦,也有點熱心,教會就安排他傳福音。當時他家生活有困難,教會就給了些幫助。但是後來發現他花錢没有原則,不該花的也花,能省的也不省,弟兄姊妹給他交通真理原則他還不高興,心裏特别抵觸。因着他亂花神家的錢財,教會就根據神家的安排規定作了合理的調整,减少了對他的補助,他盡本分就不像以前那麽有勁了,越來越應付糊弄。後來教會就不幫助他了,他的心就不在盡本分上了,整天想着怎麽打工挣錢,還跟弟兄姊妹借錢説要買車、要投資開公司,説這樣傳福音更方便、得人更多。他説的話明顯都是在騙人、迷惑人,是打着傳福音的幌子騙取弟兄姊妹的錢財。)這個人怎麽處理了?(直接開除了。)這麽做就對了。這就是吃教。吃教的人剛信神時有點熱心、有點花費,這時他要求也不高,只要給飯吃就行,時間長了他就不是知足常樂了,而是要求越來越高,如果達不到他的要求就開始耍滑頭,也不願意效力了,盡點本分還得人看着他,不然就應付糊弄,最後發現他效力都得不償失了就把他淘汰了。有些人説:「神家怎麽没有愛心呢?」講愛心也是有原則的,就因為他是不信派,他不讀神的話、不接受真理,盡本分一貫耍滑頭、應付糊弄,交通真理也不聽,怎麽修理對付也不接受,可以説是屢教不改,只能用清除淘汰來處理。作為帶領工人,一旦發現這樣的人應該及時地處理,如果是弟兄姊妹發現了應該及時地向帶領工人反映彙報,這是每一個神選民的責任。一旦確定了他是吃教的,是混飯吃的,是個不信派,不給錢就不幹活,給錢少了就不樂意、就變臉了,錢給足了才能幹點活兒,那就别跟他客氣,必須把他清除出去!準確地説,這些人在神家連效力都不配,你不給他錢他都不甘心效力,只要你給他錢,他即便知道自己是效力的也願意。但這類不信派能效什麽力啊?他效力都效不好,效力都不合格,就應該淘汰。所以,分辨出他們是吃教的這類人之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們按惡人處理開除出教會,這一點兒也不為過,完全符合神家清除開除人的原則。這類人用不用給他悔改機會啊?用不用留下來觀察一下?(不用。)他能不能悔改啊?(不能。)他就是這個本性,永遠都不會悔改的,這是撒但的種類。撒但的種類有一類人就是混世魔王這類本性,到哪兒就想混吃混喝,走到哪兒都不務正業,就是坑蒙拐騙。他看信神的這些人有人性就以為這些人好坑好騙,就到神家來吃教了,没想到神家對他早有分辨、有防備,神家對待這類人是有原則的。他看吃教不成就該惱羞成怒了,本相就暴露了,到那時你就知道為什麽神家不給這樣的人悔改機會,因為他没有人性,他變不了,他就是外邦人所説的混世魔王,所以神家對于這類人的處理辦法就是直接清除開除,永遠不再接納進教會。把他當惡人處理,這合不合適?(合適。)這個話題就交通到這兒。
剛才交通了第五條——信神的目的是為了吃教,這類人的表現主要是打着信神的旗號騙吃騙喝混飯吃。接着交通第六條,教會中應該清除開除的第六類不信派,他們信神的目的是為了避難。有些人説:「避難有哪些表現呢?信神還有為了避難的?有這樣的人嗎?」你們有没有聽説過「教會就是避難所,信神就是為了避難」這話?宗教裏説這話的人很多。從這話的實質上來説,這跟咱們要解剖的這一條「信神的目的就是為了避難」有没有區别?(有。)區别在哪兒?這個「難」指什麽?(真心信神的人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也有一些摻雜,也希望能够躲避灾難或者難處,得點平安,但是第六條中這類人信神的目的純粹就是為了來避難,没有一點兒真心信神的成分,會有這個區别。)這裏的區别就是信神的目的有摻雜與信神的目的就是為了避難。除了這個區别之外,這個「難」還有區别。有些人信神的目的有摻雜,他信神就是為了躲避灾難、逃脱灾難,或者能蒙神的保守看顧,然後客觀上就避開了一些危險、灾難,他想躲避的是這些灾難。咱們所要交通的第六條——信神的目的就是為了避難的這類人,他們的避難中的這個「難」就廣泛一些,對他來説最現實的那就遠遠不止躲避還未降下的大灾大難了。那對他來説最現實的問題是什麽呢?比如,在社會上遇到强敵了或者遇到什麽官司了,得罪了政府官員或者有勢力的人,或者觸犯了法律,或者自己的國家遭遇戰争、遭遇到各種灾難,或者遇到了一些人或事危及到他個人性命、家庭安全,等等。臨到這些事之後,他找到他認為可以信得過、可以托付的一處教會來尋求避難,這就是第六條所説的避難。就是生活中遇到一些危及性命、危及家庭、危及工作、危及事業等等這些難處的時候他來到教會避難,尋求一種人數衆多的勢力來得到幫助,這就是第六條中所提到的信神的目的是為了避難。這跟真信的人的摻雜是不是有區别?(是。)這類人信神的目的就是為了避難,為了向教會尋求幫助,就是希望教會能伸出援助之手,除了經濟援助之外還要求教會對他實行保護、支持、幫助。還有些人想藉着教會在社會上的聲勢、地位、名望與鎮壓殘害信神之人的邪惡政權或邪惡勢力抗衡,使他們的生命或者生活得到保障,這是他們信神的目的。這樣的人有没有?他認為教會是與政治、與社會能切割開來的一個好的避難場所,在他們需要得到幫助時教會能够真誠地、友善地伸出援助之手給予他們任何資助,為他們出頭、為他們申辯、為他們打官司、為他們争取權益,這是這類人信神的目的。到現在為止,教會中有没有這類人?你們有没有聽説過?海外教會肯定有。這些人信神加入教會的目的就是為了避難,他們不懂信仰是什麽,對真理更不感興趣,但他們遇到難處在社會上尋求不到任何幫助的時候他們會想到教會,認為教會是他們能够安全避難的場所、是最好的退路、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他們就選擇信神進入教會,達到躲避灾難的目的。
現在灾難越來越大,人都没有活路,有些人完全是為了躲避灾難而選擇信神,他們雖相信有神却絲毫不喜愛真理。這類人如果來信神,教會應不應該接納?有許多人看不透,認為不管什麽人只要相信有神就應該接納,這就大錯特錯了。教會接納人應該根據他能不能接受真理、是不是神要拯救的對象來决定,不是根據他是否願意信神來决定。有許多魔鬼也想藉着信神得福、藉着信神找出路,難道這類人教會也該接納嗎?這不是恩典時代傳福音什麽人都接納,只要信就行,國度時代教會接納人是有原則的、是有神的行政限制的,不管是什麽人,只要他不喜愛真理、不接受真理就不能接納他。為什麽不接納這類人?最主要因為這些人是什麽來路、到底是哪類人我們看不清楚,就不能接納,如果接納進來一個魔鬼、一個十惡不赦的惡人會給教會帶來什麽惡果大家都是知道的。另外,我們信神應該明白神的心意,明白神拯救什麽人、淘汰什麽人。教會是由什麽人組成的?是接受神拯救的人組成的,是喜愛真理的人組成的,是神悦納的人組成的。不是真心信神也不接受真理的人神不拯救,因為不接受真理這屬于本性問題,這樣的人都是屬撒但的,永遠不會變,所以這類人絶對不能接納進入教會。如果誰接納惡人、魔鬼進入教會,那誰就屬于撒但的差役,是故意來拆毁破壞教會工作的,就是神的仇敵。接納這樣的魔鬼、接納神的仇敵進入教會這就觸犯了神的性情、觸犯了神的行政,神家絶不寬容。不許接納惡人、魔鬼進入教會,這是教會對于傳福音工作的一個明確的態度、要求。教會没有任何責任接納為躲避灾難而選擇信神的人,也絶不能接納絲毫不接受真理的人進入教會,因為這些人神不拯救。凡是不承認全能神的話是真理的,凡是抵觸、厭煩真理的人都屬于惡人,神不拯救。對于心裏承認神但不喜愛真理屬于吃餅得飽的不信派教會都絶不接納,何况社會上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想到教會尋求避難就更不應該接納了。因為教會不是慈善機構,而是神作工拯救人的場所。教會的工作與國家政府没有任何關係,社會組織勸導人行善、讓人放下屠刀那是為國家辦事,與教會没有絲毫關係。如果有人敢把外邦的惡人、魔鬼、不信派拉進教會,這就觸犯了神的性情、觸犯了神的行政。誰把惡人、魔鬼拉進教會,神家必將這人清除開除,這是教會對于傳福音工作的一個明確的態度。這些惡人、魔鬼想來到神家避難,應該告訴他們走錯門了、選錯地方了,教會絶不會接納,這是教會對于外邦想尋求避難之人的明確態度。這話是不是説清楚了?(是。)那對他們怎麽處理?怎麽跟他們説合適呢?你説:「不管哪個國家都有紅十字協會,還有一些福利院、收容所以及佛堂,社會上還有一些義工團體,你如果遇到麻煩,覺得自己有冤情有必要申訴,那你可以找這些機構尋求援助。另外,你可以向政府尋求政治庇護、難民庇護,如果你的經濟條件許可還可以請律師幫你打官司。但這裏是教會,是神作工的場所,是神拯救人的場所,不是你避難的場所,所以你走進教會是不合適的,停留在這裏也没有用,神不接納,教會也不收留這樣的人。外邦人無論有什麽難處應該找社會上的慈善機構、救難機構或者民政局這樣的機構,他們講為人民服務、講施捨幫助,你無論要申訴什麽、有什麽訴求可以向他們訴説、向政府要求,那是最合適的地方。」對不信派、外邦人教會一概不接納,如果有的人特别有「愛心」,那就讓他個人接納就完事了,讓他單獨牧養,神家不干涉。有些人會説:「那教會為什麽要傳福音?傳福音的目的是什麽?」傳福音是神的托付,傳福音的對象是尋求神、尋求真道的人,是渴慕神顯現的人,是喜愛真理能接受真理的人,是真心信神的人,對這類人才可以傳福音,不是尋找神的、不是來接受真理而是來尋求避難的這類人不傳。有些糊塗蟲就看不透這事,臨到點事就矇頭,這就是渾人,永遠也不明白神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