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神顯現的意義
1 神的顯現是指神親自來到地上作工作,以他自己的身份、以他自己的性情、以他固有的方式降臨在人中間作開闢時代、結束時代的工作。這種顯現不是一種儀式,不是一種迹象,不是一幅圖畫,不是一種神迹,不是一種大的异象,更不是一種宗教式的過程,而是一種實實在在的、人都能觸摸得到的、人都能目睹的實際的事實。這種顯現不是為了走走過程,不是為了一種短時間的工作,而是為了他經營計劃中的一步工作。
2 神的顯現都是有意義的,都是與他的經營計劃有關係的,這裏説的「顯現」絶對不同于神引導人、帶領人、開啓人時的那種「顯現」。神每次的顯現都要作一步大的工作,這個工作不同于任何一個時代所作的工作,是人所想象不到的,也是人都未經歷過的,是開展新時代的,也是結束舊時代的,是拯救人類的一步更新更拔高的工作,更是帶領人類進入新時代的工作,這就是神顯現的意義所在。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附篇一 神的顯現帶來了新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