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追求真理(九)上集
這段時間,咱們一直在交通德行方面的話題,上次交通了其中一條説法,「打人不打臉,揭人不揭短」,今天交通「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這也是傳統文化對人德行方面提出的一條要求。這個説法涉及到人哪方面的德行?是不是要求人要大度、寬容?(是。)這是對人性度量方面的要求。這個要求標準是什麽?關鍵點在哪兒?(得饒人處且饒人。)對了,就是該饒恕人的時候就要饒恕人,不要太咄咄逼人,别把人逼得没有活路。這條德行説法對人的要求就是要大度,不要斤斤計較,與人交往或者辦事時,若是産生了糾紛或者有了矛盾、過節兒,對待有過犯的一方不要要求太高,不要過分,不要太苛刻,該饒恕的時候就要饒恕,該有度量的時候就要有度量,要心懷天下、心懷人類。人有這麽大的度量嗎?(没有。)人没有這麽大的度量。人的本能對這類事情的承受能力有多大,達到什麽程度是正常的,人都不清楚。對待曾經傷害過你的人、曾經仇視過你的人,或者奪取過你利益的人,正常人的基本態度是什麽?就是恨。當人心裏産生恨的時候,能不能達到「得饒人處且饒人」啊?不容易達到,多數人達不到。對于多數人來説,憑着人性中具備的良心理智能不能達到饒恕對方,既往不咎?(達不到。)説達不到也不太貼切,為什麽説不太貼切呢?那得看是什麽事,事情有大有小,問題的嚴重程度也不同,得看嚴重到什麽程度。如果别人只是偶爾説話傷到你,一般有良心理智的人就覺得,「他也没有惡意,説話有口無心、口無遮攔,看在相處多年的份上,看在某某人的份上,或者看在某件事的份上,就不跟他計較了。俗話説得好,『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只是一句話的事,没傷着什麽面子,也没損害任何的利益,更没影響到我的地位、前途,我就不計較了」。臨到這些小事,人能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但若有人真傷害了你的切身利益,或者傷害到你的親人,甚至對你的傷害影響到你的一生,你還能不能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了?比如,有人殺了你的父母,還要株連九族,你對這樣的人能不能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做不到。)任何一個有血性的正常人都做不到,這一條説法根本就約束不住人的深仇大恨,當然更影響不了人對這事的態度與看法。不管人是有意無意地傷害了你的利益,影響到了你的前途,還是有意無意地傷害了你的身體使你殘疾了,或者留下什麽傷痕了,或者是給你的精神世界、心靈深處帶來陰影了,你能不能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不能。)你做不到。所以説,傳統文化要求人在德行方面要做到寬容、大度,人能做到嗎?這是不容易做到的,這得根據臨到的事對人的傷害、影響到底有多大,人的良心理智能否承受得了來决定。如果傷害不大,人能承受得了,没超出人性的承受能力,就是作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可以承受得了這些事,怨氣、仇恨可以化解,相對容易放下,那人就能做到寬容對方、饒恕對方,就能做到這一點,不需要任何傳統文化德行方面的説法約束你、教導你或者指引你怎麽做,這是正常人性具備的,你能達到。如果這件事對你傷害的程度不太深,對你身、心、靈的影響不是很大,你很容易做到這一點,但是,如果這件事對你的身、心、靈影響很大,讓你這一生都不得安寧,常常為此事感到抑鬱、憤怒,也常常因為此事心情灰暗、失落,用仇視的眼光看待這個人類、看待這個世界,内心没有平安、没有快樂,這一生幾乎都活在仇恨中,也就是這事已經超出了正常人性所能承受的範圍,那作為一個有良心理智的人就很難做到得饒人處且饒人了。如果有些人能做到這一點,這是個特殊情况,但這得建立在什麽基礎上?得具備什麽樣的條件?有些人説:「那得入佛教,放下仇恨,立地成佛。」這在世人中也許是一條可以解脱的路,但僅僅只是解脱。所謂的解脱是什麽意思呢?就是人遠離人世間的紛争、仇恨、殺戮,也就是俗話説的「眼不見,心不煩」。你遠離它了,看不到了,這事在你的内心深處影響不大了,隨着時間的流逝逐漸地淡忘了,但并不是就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了。人達不到饒恕,達不到對此事有寬容、能包容,能徹底放下,只不過是在内心深處淡化了,對這事感到無所謂了,或者只不過是因着佛教的一些教導使人勉强不活在仇恨中,不再被人世間的這些愛恨情仇所纏繞了,這只是被動地、勉强地遠離了這些充滿愛恨情仇的紛争之地,但并不是就能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了。因為什麽呢?就正常人性而言,人對于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如果對自己的肉體、精神、心靈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就是人難以承受的壓力或者傷害,不管人具備什麽東西,他都承受不了。什麽叫承受不了呢?就是人的正常人性與思想觀點都没法抵禦、没法化解這些東西。用人的話説,就是人承受不住了,超越人的承受底綫了,用信神之人的語言説,就是没法理解、看透,没法接受這事。那没法抵禦也化解不了這些仇恨,能不能達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呢?(達不到。)達不到的言外之意是什麽?就是正常人性不具備這樣的度量。比如,有人殺了你父母,滅了你九族,你能不能把這事放下?能不能化解這個仇恨?能不能達到看到你的仇人就跟看到平常人一樣,想到你的仇人就跟想到平常人一樣,身體無感、思想無感、心靈無感?(不能。)没有人能做到,除非他信了佛教,親眼看見因果報應的事,他才能放弃殺人報仇的念頭。有人説:「我心地善良,如果有人把我父母殺了,我就能饒恕他,不會找他報復,因為我最相信因果報應。『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句話説得太好了,冤冤相報何時了啊?再説,他已經認錯了,還向我磕頭求饒了,這仇就算報了,饒了他吧!」人能這麽大度嗎?(不能。)人達不到這個。别説你能抓住那個仇人,就算你抓不住他,你每天想的、心思裏念念不忘的都是報仇。因為這件事對你傷害很大、對你影響很大,作為一個正常人來説,肯定是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連夢裏都是家人被殺害的場景、自己報仇的場景,就是這件事能影響你一輩子,直到你閉眼離世,這麽大的仇恨人根本就放不下。當然,有比這還輕一點的,比如,有人當衆打了你一記耳光,讓你當衆出醜、受羞辱,你就這樣不明不白地被他侮辱了,之後很多人用歧視的眼光看着你,還嘲笑你,使你在人中間抬不起頭,這事比殺你父母、家人輕多了,即使這樣,人都很難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因為發生在你身上的這些事已經超出了正常人性能承受的範圍,它對你的身心,對你的尊嚴、人格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你不可能忘記,不可能放下,所以你就很難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這是很正常的。
從剛才交通的這些方面來看,中國傳統文化中提到的「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德行説法就是約束、開導人的道理,只是對小的過節兒、鷄毛蒜皮的矛盾能起到點緩解作用,但對于有深仇大恨的人來説根本就不起作用。那提出這條要求的人到底了不了解人性呢?可以説,提出這條要求的人并不是不了解人的良心理智能承受的範圍有多大,只不過提出這個理論就能顯得他們文雅、高尚,能讓人贊成,能得到人的吹捧罷了。其實,他們心裏很清楚,如果有人傷害了一個人的尊嚴、人格,傷害了他的利益,甚至影響到他的前途,影響了他的一生,那從人性的角度上來看,他必要報復,他再有良心理智也不會善罷甘休的,頂多就是報復的程度、報復的方式不同罷了。人生活在這個現實的社會中,生活在這樣一個没有人權、極端黑暗邪惡的社會環境、社會背景之下,人與人之間的争鬥、殘殺從來就没有止息過,就是因為人在自身受到傷害的情况下都能采取報復,受傷害越重,報復的心越强烈、報復的手段越殘酷。那這個社會的風氣會怎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會怎樣?這個社會不就充滿了殺戮與報復嗎?所以,提出這條要求的人用一種很隱晦的方式告訴人不要報復,用「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條德行説法約束人的行為,當人遭到不平等待遇的時候,在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侮辱、受到傷害的時候,讓人受到這一條德行説法的影響能三思而行,不要衝動,不要有過激行為。如果這個社會上的人在遭到不公平待遇的時候,無論這些待遇是從國家來的、從社會來的,還是從自己身邊接觸的人來的,人都要報復,那這個人類、這個社會是不是很難管理呀?有人群的地方就免不了争鬥,就常常有仇殺,那這個人類、這個社會是不是就很混亂?(是。)社會混亂是便于統治者管理還是不便于統治者管理啊?(不便于管理。)因着這個原因,這些所謂的社會教育家、思想家就提出了「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樣一條德行説法來勸勉人、開導人,讓人在遭到任何不公平待遇或者任何歧視、侮辱甚至糟蹋、踐踏的時候,無論人的心靈、肉體受到多大痛苦都先不要想着報復,而是要想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道德經,讓人都不自覺地接受傳統文化這些德行説法的約束,從而達到約束人的思想、約束人的行為,化解人思想裏對他人、對國家、對社會的仇恨。當人性裏該有的這些仇視、憤怒還有人本能地維護自己尊嚴的這些思想被化解的時候,這個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争鬥、仇殺是不是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是。)比如,有的人説:「算了吧,忍一時風平浪静,退一步海闊天空。俗話説,『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他殺我家人的時候也是有原因的,一個巴掌拍不響,雙方都持守自己的理,再説人都死這麽多年了,還提那事有什麽用呢?得饒人處且饒人,人要學會大度才能放下仇恨,放下仇恨人活得才快樂。」還有的人説:「過去的事不提了,如果他不再像以前那樣跟我斤斤計較、仇視我,我也就不跟他争了,這篇就算翻過去了,俗話説得好,『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不管是誰,當他們要報復人的時候忽然有了收斂,他們説的話、他們的行為還有他們的理論根據是不是基本上都是受「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個思想觀點的影響所産生出來的?(是。)還有的人説:「争什麽争!男子漢大丈夫,這點事都放不下!人家宰相肚裏都能撑船,咱們不説撑船,起碼也得有點度量吧!人活着不都得大度點嗎?退一步海闊天空,那麽斤斤計較、争來争去讓人看了笑話。」這些説法與思想觀點集中地表現了人對世事的一種態度,這種態度不外乎就是出于「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類道德經的説法,人都是受這些説法的薰陶、影響,覺得這些話對勸勉、開導人有些作用,就把這些話當成對的、正確的東西了。
人能放下仇恨主要是因為什麽?一方面受「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條德行説法的影響;另一方面,人還有一種擔心,擔心如果自己斤斤計較,常常仇恨人,不能寬容人,在社會上就無法立足,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讓人笑話,所以人就必須無奈地、不得已地咽下這口氣。人活在這個世界中,一方面從人的本能來看,人没法承受這些壓迫、無理的傷害與不公平的待遇,就是人的人性裏不具備承受這些東西的能力,所以「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要求的提出對任何一個人來説都是不公平、不人道的;另一方面,這種思想觀點當然也影響或者扭曲了人對這些事的觀點、看法,使人不能正確地對待這些事,而是把「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類説法看為正確的、正面的事物。當自己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時,人為了避免輿論的譴責而不得已地把自己受到的侮辱、不平等的待遇憋在心裏,壓在心頭之下,等待機會報復。雖然人口裏也説點好聽的話,「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算了吧,不用報復了,這一篇翻過去了」,但是從人性的本能上來説,他永遠不會忘記這件事對他造成的傷害,就是這件事對他肉體與心靈造成的傷害是永遠都磨滅不掉的,没法消失。人所謂的「忘記仇恨吧,這事都過去了,這一篇翻過去了」,那只不過是一個表象,這個表象的形成不外乎就是受「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種思想觀點的束縛、影響。當然,人也被這種思想觀點禁錮着,認為自己如果不做到這一點,没有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樣的心胸、這樣的度量,就會被人瞧不起,會被世人詬病,更會在這個社會上或者在人群中被人歧視。被人歧視的後果是什麽?就是當你跟人接觸、辦事的時候,人會説,「這傢伙小肚鷄腸,有仇必報啊,跟他打交道得小心點兒!」這樣你在這個人群中辦事無形中就多了一道坎。為什麽能多這一道坎呢?因為整個社會都受「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種思想觀點的影響,而且整個社會的風氣都是推崇這種思想的,整個社會都被這種思想所禁錮、影響、控制,你要是做不到的話,就很難在這個社會上立足,也很難在人群中生存。所以有些人就不得已地屈服于這種社會風氣之下,隨從「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種説法、這種觀點,委屈地活着。從這些現象來看,那些所謂的道德家提出這些道德思想觀點的説法是不是有一定的存心目的?他們是不是為了人類活得更自由,身、心、靈更得釋放?是不是為了讓人活得更幸福?很顯然不是。這些德行的説法根本就不是為人類正常人性的需要而服務的,更不是為了使人活出正常人性而提出的,而是完全為統治階級控制人民、穩定政權服務的,是為統治階級效力的,是為統治階級管理好社會秩序、社會風氣而提出的。他們用這些東西約束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約束每一個個體、每一個群體、每一個團體,約束各個團體形成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有這樣的道德思想觀點的灌輸、影響、薰陶,社會主流的道德思想觀就産生、形成了。這個社會道德、社會風氣的形成不是更有利于人類的生存,不是更有利于人類思想的進步、净化,也不是更有利于人類人性方面的提升,相反,因為這些道德思想觀點的産生,人類的思想被禁錮在一個可控的範圍裏,那最終受益的是誰?是人類還是統治階層?(統治階層。)對了,最終受益的是統治階層。就是有這些道德經作為思想基礎、德行基礎的人類更容易被統治,更容易做順民,更容易被擺布,更容易事事、處處都受制于道德經的各種説法,更能受制于社會制度、社會道德、社會風氣、社會輿論。這樣,在一定程度上,生活在同一個社會制度、道德環境、社會風氣之下的人,他們的思想觀點、做人的底綫基本上是統一的,因為他們的思想觀點是經過這些所謂的道德家、思想家、教育家一番加工、一番規範而被統一的。其實,這個「統一」指什麽?就是所有被統治的人,包括人的思想、正常人性都被這些道德經的説法給同化了、禁錮了,人的思想都受到限制,人的口、人的大腦也同時被限制了,每個人都被迫接受了這些傳統文化的道德思想觀點,一方面用這些思想觀點來衡量、約束自己的行為,另一方面也去衡量别人、衡量這個社會,當然,同時也被以這些道德經的説法為中心的社會輿論所控制。一旦你覺得自己的做法違背了「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條説法,你心裏就很不是滋味,就很不自在,你很快就想到,「如果我不做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點,如果我像小脚女人那麽斤斤計較、小家子氣,有點仇恨也不放下,總把仇恨放在心裏,會不會被人笑話啊?會不會被同事、朋友歧視啊?」所以你就得把自己偽裝得特别大度。人有這些表現,是不是就是受社會輿論的控制了?(是。)在客觀上,你内心深處有一個無形的枷鎖,就是整個社會的輿論還有社會的譴責對你來説是一種無形的枷鎖。比如,有些人知道信神好,信神能蒙拯救,信神是走正道,不做壞事,但他剛開始信神時就不敢公開,不敢承認自己是信神的,甚至不敢傳福音。為什麽不敢公開讓人知道呢?這是不是受大環境影響啊?(是。)那這個大環境給你帶來的影響、約束是什麽?你為什麽不敢承認自己是信神的?為什麽連福音都不敢傳?除了在專制獨裁國家有信仰的人受迫害那種特殊情况之外,就是來自社會輿論的種種説法你都承受不了。比如,有的人説你信教了不顧家了;有的人把你妖魔化,説信教的人都要成仙了,不食人間烟火;有的人説信教的人都不吃飯,幾天幾夜不睡覺都不睏;還有的人説的話更難聽。你剛開始不敢承認自己信神是不是就受這些東西影響啊?這些東西在社會大環境之下是不是就影響到你了?(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你的心情、傷到你的臉面了,所以你就不敢公開承認自己是信神的。因為這個社會對有信仰的人、對信神的人不友好,敵視,甚至有些人還説一些不堪入耳的侮辱、毁謗的話,你承受不了,你就不敢公開承認自己信神,出去聚會還得偷偷摸摸的,像做賊一樣,很怕别人知道了會説一些毁謗的話,你只能忍氣吞聲,就這樣默默地忍受了許許多多的痛苦,但也因為受了這麽多痛苦得着了不少造就,看透了不少事,還明白了一些真理。
「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一條德行的説法剛才交通了挺多。從人性的角度上來看,這一條是要求人在度量、心胸方面起碼該具備的一種德行,事實上,從人的人權、尊嚴、人格還有人性所受到的傷害、影響上來看,只用「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句類似江湖强盗、土匪的行話來安慰人、約束人,這對有良心理智的人來説是莫大的侮辱,是不人道的、不道德的。正常人性裏具備喜怒哀樂,喜、哀、樂就不説了,怒這是正常人性裏都具備的一種情緒,怒在什麽情况下會産生,會正常地表現出來?正常人性的怒火表現出來的時候,就是人的人格、尊嚴、利益還有人的精神、心靈受到傷害、受到踐踏、受到侮辱的時候,這時人很自然地、本能地會生氣,會産生憤怒甚至仇恨,這就是怒産生的原因與具體的表現。有些人無緣無故就生氣,一點兒小事就能使他發怒,人説話無意中傷到他就能氣得眼睛發紅,這是不是肝火太大啊?這都不涉及人的心靈、人格、尊嚴、人權與精神世界,他都能隨意發火,這可能是肝火太大的原因,什麽事都能流露出發怒的情緒來,這不正常。咱們這裏所説的是正常人性所表現出來的憤怒、生氣、發火、仇恨,這就是人本能的一些反應。就是當人的人格、尊嚴、人權還有心靈受到踐踏、侮辱、傷害的時候,人會憤怒,這個憤怒不是一時生點氣,也不是一時的情緒,而是當人的人格尊嚴、人的心靈受到創傷的時候人性裏很正常的一個反應。既然是人的正常反應,那這個反應可以説就是正當的,是合乎理性的,就不屬于犯罪,用不着約束。對于傷害人到這個程度的問題,就應該給予公正的解决、公正的處理。如果事情得不到合理解决,得不到公平的處理,還無理地要求人做到「殺人不過頭點地,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對受害人來説是不道德、不人道的,這是人應該認識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