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追求真理(六)下集
接着交通下一條德行説法——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話是什麽意思?就是要求自己要嚴格點兒,對待别人要寬厚點兒,讓人看到你特别地大度、特别地有度量。那人為什麽要這麽做呢?目的是為了什麽?人能不能做到啊?這是不是人性的自然流露啊?人要做到這一點那得受多大的委屈啊!得無欲無求,還得要求自己少享受點兒,多受點苦、多付代價、多作點工作,這樣别人就不用那麽累了。如果别人發牢騷、發怨言或者做得差點兒,就不要過分地要求了,差不多就行了。人認為這是一種德行高尚的表現,我怎麽覺得這麽虚假呢?這是不是虚假啊?(是。)一般人人性裏的自然流露,正常情况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這是事實。看别人的問題都能看明白,「這人狂妄啊!」「這人壞啊!」「這人自私啊!」「這人盡本分可應付糊弄了!」「這人可懶了!」對待自己呢,「懶點兒没事,我素質好,别看我懶,但是我做的活兒可比别人好!」他對待别人吹毛求疵,鷄蛋裏挑骨頭,對待自己是能寬容就寬容、能遷就就遷就,這是不是人性的自然流露啊?(是。)如果要求人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得把人折磨成什麽樣啊?人能受得了嗎?有幾個人能做到呢?(人都做不到。)為什麽做不到?(人的本性是自私的,都奉行「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對了,人天生就有自私的本性,就是個自私的東西,都熱衷于奉行「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撒但哲學,人覺得如果不為自己着想,臨到什麽事不自私,就要天誅地滅,就是天理難容,在人這兒是這麽認為的,也是這麽奉行的。如果要求人不自私,讓人嚴格地要求自己,臨到什麽事寧可自己吃虧也不占人便宜,如果别人占自己的便宜也能高高興興地説,「你占我的便宜,我不跟你計較,我這人心寬,不會説你什麽,也不會報復你,你如果没占够也可以繼續占」,這樣要求人現實嗎?有幾個人能做到呢?這是不是敗壞人類正常的表現?很顯然,這一現象有點反常。為什麽説反常呢?有敗壞性情的人,尤其是自私卑鄙的人,都是為自己争取利益,絶對不會為别人着想而感到滿足的,所以説這個現象是反常的。「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條德行説法很顯然就是社會道德學家在不了解人性的背景之下,對人提出的一種不符合事實、不符合人性的要求,這就像是告訴老鼠不許打洞,告訴猫不許抓老鼠,這樣要求對不對啊?(不對,這違背規律了。)這一條要求很顯然不符合現實,很空洞。提出這條要求的人他自己能不能做到?(做不到。)他自己都做不到還要求别人這樣做,這是什麽問題?這是不是有點不負責任啊?起碼可以説,他是不負責任,是胡説八道。進一步説,這是什麽性質?(假冒為善。)對了,就是假冒為善。明明自己做不到,還標榜自己多麽的寬容、多麽的心胸寬廣,道德多麽的高尚,這不就是假冒為善嗎?不管怎麽説,這種説法很空洞,帶着假冒的意思,咱們就給它定性為假冒為善的一種説法,這正是類似法利賽人提出來的一種説法,是别有用心的,分明就是在賣弄,想標榜自己是德行高尚的人,想讓人推崇他為德行高尚的榜樣、楷模。那在人類中間哪類人能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教師、醫生能做到嗎?那些人所崇拜的像孔子、孟子、老子等等所謂的聖人、名人、偉人能做到嗎?(不能。)總之,不管人提出的這個説法多麽荒唐,不管這條要求成不成立,它也只是在人的品德行為方面提出的一條要求,起碼這一條是人不願意實行的,也是人不容易達到的,因為它違背了人的正常人性所能達到的標準。但是不管怎麽説,它還是傳統文化中對人的德行所倡導的一條標準、一條要求。儘管它很空洞,儘管很少有人能做到,它還是與拾金不昧、助人為樂這兩條一樣,不管能做到的人是出于什麽存心、動機,也不管能做到的人到底有没有,總之,就憑提出這一條要求的人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點來看,這人是不是挺狂妄自是,有點理智不正常?你問他自己能不能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他説「能啊!」如果真要求他做,他就做不到了。為什麽做不到了呢?他有狂妄性情,有撒但性情。當人與他争奪地位、争奪權勢、争奪名利的時候,你依然讓他奉行「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樣的德行,你看看他能不能做到,他根本做不到,還會跟你翻臉。你問他,「你做不到你為什麽還要提出來呢?你為什麽還要求别人做到呢?你是不是假冒為善啊?」他能不能服氣啊?你揭露他也不服氣,怎麽揭露都不服氣,怎麽揭露都不承認,這就證明他不是個好東西。做不到還要唱高調,這就是名副其實的大騙子,就是假冒為善的偽君子。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與拾金不昧、助人為樂一樣,也是傳統文化對人的德行提出的一方面要求,同樣,這方面德行不管人能不能達到、能不能實行出來,它依然不是衡量一個人是否有人性的標準與準則。或許你真能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對自己要求得特别嚴格,特别潔身自好,做什麽事都能考慮他人,都能為他人着想,并不謀求自己的利益,也不自私,顯得特别的大公無私,而且你也有社會責任感、有社會公德,對身邊的人,對與你相處、交往的人都能顯出你高尚的人格、品質,你的行為從來不會讓人有任何的指責、批評,都讓人特别地贊成甚至佩服,在人眼裏,你是一個真正「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人,但這僅僅是一些表象,你内心深處所思所想的跟這些表象、跟這些外表活出的行為是不是一致的呢?答案是否定的——不是,你之所以能這麽做是有目的的。這個目的到底是什麽?能不能拿到大面兒上來?肯定不能。這就證明這個目的是不可啓齒的,是陰暗的、邪惡的。那麽,這個目的為什麽是不可啓齒的、是邪惡的呢?因為人的人性是受敗壞性情所控制、所驅使的,人性的一切思想不管是否説出來,不管是否流露出來,不可否認都是受人的敗壞性情主導、控制與操縱的,這就導致人的存心目的都是陰險的、邪惡的。不管人能否「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方面德行人外表表現得是否到位,但是不可避免的,他的人性根本不受這方面德行的影響與操控。那真正操控人性的是什麽?是人的敗壞性情,是「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方面德行掩蓋之下的人性實質,這就是人的本相。人的本相就是人的人性實質。人的人性實質到底是什麽?主要是人的喜好,人的追求,人的人生觀、價值觀,還有人對待真理的態度、對待神的態度,等等,只有這些東西才能代表人的人性實質。凡是要求自己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方面德行的這類人,可以肯定地説,大部分人的地位心都特别重,在敗壞性情的主導之下,他們身不由己地追求在人心中的地位、在人中間的名望、在社會上的知名度,這些都與他們的地位之心有關係,都是他們在好的德行掩蓋之下所追求的東西。那他們所追求的這些東西是怎麽來的?完全是由他們的敗壞性情所産生、所主導的。所以,不管怎麽説,無論一個人是否能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方面的德行,做得是否到位,絲毫改變不了一個人的人性實質,言外之意,就是絲毫改變不了一個人所具備的人生觀、價值觀,也主導不了人對待各種人事物的態度與觀點。是不是這樣?(是。)越是能够「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人,越是一個善于偽裝、善于假冒的人,越是善于用好的行為、好聽的話來迷惑人的人,越是一個本性詭詐、邪惡的人,越是這類人,他們越對地位、權勢有着深深的喜愛和追求。無論他們外表的德行多麽的偉光正、多麽的悦人耳目,但他們内心深處不可告人的追求、他們的本性實質甚至他們的野心隨時都會暴露出來。所以,無論他們的德行多麽好,也掩蓋不了他們本來的人性實質,掩蓋不了他們的野心欲望,掩蓋不了他們不喜愛正面事物而且厭煩真理、仇恨真理的醜惡的本性實質。從這些事實來看,「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句話不但很荒唐,更暴露出那些有野心的人試圖借用這方面的説法、行為來掩蓋他們不可告人的野心欲望這一事實。你們可以對號教會中的一些敵基督、惡人,他們為了自己的地位、權勢在教會裏得到穩固,為了在人中間獲取更高的名望,他們在盡本分中也能受苦付代價,甚至還能撇弃工作、撇下家庭、變賣一切所有的來為神花費,他們為神花費所付的代價、所受的苦有些也是常人難以忍受的,他們還能用卧薪嘗膽的精神來維護自己的地位,但是,不管他們怎麽受苦付代價,他們都不維護神的見證、不維護神家的利益,也不按照神的話去實行,他們的追求目標都是為了地位權勢與神的賞賜,他們所做的一切没有一樣是與真理有關的。不管他們怎樣「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他們最終的結局到底是什麽?神到底怎麽看待他們?會根據他們外表活出的這些好行為來定他們的結局嗎?肯定不會。人都是根據這些行為表現來看人、衡量人,這樣就會因為看不透一個人的實質而被人蒙蔽,但是神不會,神絶對不會因為他們做到了「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而紀念他們的德行、稱許他們的德行,反而會因為他們的野心還有他們追求地位所走的道路定他們的罪。所以,追求真理的人應該對「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個衡量人的準則有分辨,應該徹底否認、放弃這種荒謬的衡量標準,根據神的話、根據真理原則來分辨人,主要看人是否喜愛正面事物、是否能接受真理、是否能順服神的主宰安排,還有人所選擇的、所走的道路,根據這些來定性一個人是怎樣的人、有怎樣的人性。如果根據「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一條標準來衡量人,那就太容易出偏差、太容易犯錯誤了。你能錯誤地根據從人來的原則、説法來分辨一個人、來看一個人,那你就能在這事上違背真理抵擋神。因為什麽呢?因為你看人的根據不對,是與神的話、與真理格格不入的,甚至是相敵對的,是背道而馳的。神不以「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一條德行説法來衡量一個人的人性,但是你非要以這一條為準則來衡量一個人的德行,來確定一個人怎麽樣,那你就完全違背了真理原則,你肯定會犯錯誤,肯定要做錯事、出偏差,是不是這麽回事?(是。)這些事情弄明白之後,人在一定程度上起碼了解了神看人看事的根據、原則與準則,從神那兒你起碼了解這些、認識到這些了。那從你自己這方面來看呢?起碼你應該知道根據什麽來看一個人才是準確的,以什麽準則來看人才符合真理、符合事實真相,絶對不會出偏差、不會犯錯誤。這些你如果真清楚了,你就對傳統文化的東西有分辨了,就對各種人的説法、人的理論、人看人的方式有分辨了,你就能徹底放弃傳統文化的東西,放弃出于人的各種説法、各種觀點,這樣你在看人、分辨人上就有真理原則了,在一定程度上你就達到與神相合了,而不是悖逆神、抵擋神,與神背道而馳。在逐步達到與神相合的同時,你對事物的實質、對人的實質看得越來越清楚,在神的話中得到了印證,看見神揭示人類的各種説法,神對人類的定義、定性都是對的,都是真理。在得到印證的同時,當然你對神、對神的話語就越來越有信心,越來越有認識,越來越認定神的話語就是真理,就是人該活出的實際。這是不是接受真理、得着真理的過程?(是。)這就是接受真理、得着真理的過程。
追求真理的目的是為了把真理接受進來作為生命,能接受真理了,人裏面的人性、生命就會逐步地産生變化,最終這個變化就是收穫。之前你以傳統文化作為根據看人看事,現在認識到錯誤了,不站在那個角度看事了,不以傳統文化為根據來看待一個人了,那以什麽為根據呢?如果你還不知道,那證明你還没有把真理接受進來。如果你已經知道了應該根據哪些真理原則來看人看事,你能準確地、清晰地説出你的根據,説出你的路途,説出你的準則、你的原則,并且能按照這些真理原則去分辨人、對待人,這個時候真理在你裏面就已經起作用了,能主導你的思想、主導你看人看事的觀點了,這就證明真理在你裏面已經扎根成為生命了。那真理在你裏面所起的這個作用最終對你的幫助是什麽?他是不是會影響到你的做人、你選擇的道路與人生方向啊?(是。)如果能影響到你的做人、你所走的道路,那是不是就會影響到你與神之間的關係?(是。)那真理影響到你與神之間的關係,達到的果效是什麽?你與神是越來越近了,還是越來越疏遠了?(越來越近了。)肯定是越來越近了。當你與神越來越近的時候,你是越來越心甘情願地跟隨神,向神俯伏,還是帶着疑惑、帶着誤解勉勉强强地相信神的存在?(心甘情願地跟隨神,向神俯伏。)這是肯定的。這個心甘情願是怎麽達到的?就是在現實生活中神的話在你裏面得到印證了,真理在你裏面起作用了,得到印證了,在萬事萬物發生的過程中,這萬事萬物背後隱藏的源頭在你那兒已經得到印證了,是與神的話完全相符的,你證實了神的話全是真理,這就更加增了你對神的信心。你對神的信心越加增,你與神的關係就越正常,你越甘心做受造之物,甘心讓神作你的主宰,你對神順服的成分也就越來越多了。這個關係改善得怎麽樣?是不是不錯啊?這就是好的、良性的發展結果。那不好的、惡性的發展結果是什麽?(越來越不相信神的存在,會對神産生誤解和疑惑。)這是起碼的了,結果你在什麽事上也得不到印證,信神不但没得着真理,而且還産生種種觀念,産生對神的誤解、埋怨、防備,到最後就否認神了。你心裏都否認神了,還能跟隨神嗎?(不能了。)就不想跟隨神了。那接下來産生的是什麽?對神所説的、所作的不感興趣了。神説「人類的結局就在眼前了」,你説,「我没有看見哪!」你不相信。神説「你追求真理以後就能有好的歸宿」,你説,「好的歸宿在哪兒呢?我看不見啊!」你就不感興趣。神説「你得做一個真正的受造之物」,你説,「做真正的受造之物有什麽好處啊?能有多大的福氣啊?真能有福氣嗎?跟得福有關係嗎?」神説「你得接受、順服神的主宰啊!」你説,「神怎麽主宰啊?我怎麽感受不到呢?既然神主宰,怎麽還讓我受窮?怎麽還讓我得病呢?神主宰怎麽讓我做事這麽不順呢?」你心裏都是埋怨,你對神的話一句都信不來,説明你對神没有真實的信心,所以在臨到各種事的時候,你就只會發怨言,没有一點兒順服,這就變成惡性的結果了。有些人説,「神主宰應該讓我的病立馬痊愈啊,神主宰應該讓我一切如願哪,我現在臨到的事怎麽都是麻煩、都是痛苦啊?」對神的信没有了,連僅有的一點渺茫的信都没有了,都不存在了,這就是惡性的結果,是惡果。你們願不願意走到那一步啊?(不願意。)怎麽能避免走到那一步呢?就得在真理上下功夫,這一切的訣竅、路途全在真理裏,全在神的話裏。你在神的話裏下功夫,在真理上下功夫,不知不覺,神教給你的路途、引導你的路途你就看清楚了,神擺設的人事物你也能看清實質了。在這一步一步經歷的過程中,你逐步從神的話裏找到了看人看事、做人做事的原則與根據,你通過接受真理、明白真理,在臨到的人事物上找到了實行的原則與路途,你按着這些路途去實行,神的話就進入你裏面成為你的生命了,你就不知不覺地活在神的主宰擺布之下了。你活在神的主宰擺布之下,不知不覺就學會了根據神的話看人看事,會站在你應該有的立場、觀點、角度上去看事,看事的結果都能合乎神的話、合乎真理,使你與神越來越近,使你越來越渴慕真理。但是,你如果不追求真理,不在真理上下功夫,對真理也不感興趣,那你能走到哪一步就不好説了。最終,最壞的結果就是,人怎麽信也看不到神的作為,怎麽信也感受不到神的主宰,經歷了多少事也看不見神的全能智慧,只承認神發表的話都是真理,但却看不到蒙拯救的希望,更看不到神的性情是公義、是聖潔,總感覺信神還是渺茫的,這就證明人没得着真理、没得着神的救恩,信神幾年什麽也没得着。第三條「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就交通到這兒。
第四條德行説法是什麽?(以德報怨。)人以德報怨是不是有點目的啊?是不是想退一步海闊天空啊?這是不是一種息事寧人的處事方式?不想冤冤相報没完没了,想平息事件,活得安生一些。人一輩子總共也没有多長時間,不管人是活到一百歲還是幾百歲,都覺得人生苦短,整天總想着報仇、殺戮這些事,内心世界也没有平安,活得也不快樂,所以人就想出一個辦法,為了能活得幸福、快樂一些,為了能對得起自己,那就以德報怨吧。因為人這一輩子不免得罪人,也不免被别人算計,總是活在報復、仇恨的情緒之下,日子過得也不太好,所以那些道德家為了社會風氣、為了社會安定團結,就以這個為出發點向世人提出這樣一條道德準則,告誡人不要以怨報怨、不要仇恨、不要殺戮,要學會以德報怨,就算誰以前害過你,你也不能報復他,同時還能幫助他,不計前嫌,正常地與他交往,一點一點地感化他,把這個仇恨化解掉,達到人與人之間能和睦相處,這樣社會不就和諧了嗎?凡是得罪過你的人,不管是你的親人朋友還是鄰里同事,你都要以德報怨,不要記仇,如果人都能做到這一點,就如人類所説的,「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這是不是憑想象説話?還美好的人間呢,真是没好了!你也不看看是誰在掌控這個世界,是誰在敗壞這個人類。「以德報怨」這一條德行説法能改變什麽?什麽都改變不了。同樣,這一條也是對人的德行品質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或者給人一定的規範,讓人在面臨仇恨、殺戮這些問題的時候,要放下仇恨、放下殺戮,心平氣和地對待傷害自己的人,用自己的德行來化解仇恨、化解殺戮,减少殺戮。當然,這一條德行的説法在人中間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仇恨、平息怨氣,减少仇殺,對社會風氣、社會治安與社會的和諧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起到一定作用的前提是什麽?這裏有一個大的社會環境前提。一方面,人有正常的理智判斷,人會想,「我要報復的這個人他的勢力比我大還是小?我如果報復他的話,能不能達到目的?我如果報復他把他殺了,能不能給自己帶來殺身之禍?」他會先衡量這個後果。多數人衡量後發現,「對方人多勢衆,社會勢力大,而且狠、毒,即使被他害過也没辦法報復,只能忍氣吞聲。如果此生有機會的話,我一定報復」。俗話説,「有仇不報非君子」,「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人裏面還有這樣的處世哲學。以德報怨這個處世哲學,一方面與社會環境、與人的敗壞太深有直接的關係,也是人的觀念與理性的判斷所産生出來的,多數人臨到這種事只能是忍氣吞聲,然後表面上要做到以德報怨,放下仇恨、放下仇殺;另一方面,就是雙方實力懸殊,不敢報復,只能這樣做,没辦法。你如果報復的話,也可能給全家惹來殺身之禍,後果不堪設想,還不如這樣忍氣吞聲地活着呢。但是這個怨氣能不能消除啊?有没有人能忘記仇恨啊?(忘不了。)尤其是大的仇恨,比如,對方殺害了你的家人,把你害到家破人亡、身敗名裂,使你産生深仇大恨,那就没有人能忘得了,這是人性裏所具備的一樣東西,是人性勝不過去的一樣東西,人本能地會産生出仇恨,這是很正常的。不管是出于血氣也好,還是本能也好,還是人的良知所産生出來的也好,總之這是很正常的。連狗都知道誰要是對它好,總喂它、幫助它,它就跟誰親近,就信任誰,誰要是總虐待它、欺負它,它不但仇恨他,就連跟他氣味、聲音相同的人都一起仇恨。你看狗都有這樣的本能,更何况人呢!人的思想應該比動物複雜得多,所以説,人臨到仇殺或者冤屈,心裏會産生仇恨這很正常。但是因着種種原因,因着一些特殊的情况,很多時候人是不得已委曲求全、忍氣吞聲,暫時咽下這口氣,這并不等于人想以德報怨,也不等于人能做到以德報怨。這一方面是從人性的角度上出發的,是人本能的反應;另一方面,從社會客觀事實上看,人如果不以德報怨,而是去仇殺、報復,那帶來的後果是什麽?就要負法律責任,有可能會被拘留,有可能會被判刑坐牢,甚至有可能會被定為死罪。根據這些來判斷,人面對仇殺、面對冤屈的時候,不管是從人性的角度出發,還是從社會、法律的約束力這個角度上來看,没有一個人能在内心深處或者頭腦裏把仇恨抹殺掉,即便是遭到了别人的語言攻擊或者諷刺、挖苦等等一些小的傷害,人也達不到以德報怨。一個人能達到以德報怨,這是不是人性的正常表現?(不是。)那在被欺負、被傷害時,人性對于這方面起碼的需要、起碼的訴求是什麽?有没有一個人很高興、很心甘情願地説,「你欺負我吧!你勢力大,你惡,你隨便欺負我,我會以德報怨的,你會充分地感受到我高尚的人格、高尚的品德,我絶對不會報復你,心裏對你也没有任何的想法,不會生你的氣,全當是開玩笑。你説的這些話無論怎麽侮辱我的人格、傷害我的自尊、損害我的利益,這都没事,你隨便怎麽説都行」,有没有這樣的人啊?(没有。)真正放下仇恨的絶對没有,一時没做出仇殺的事就已經不錯了。所以説,真正以德報怨的人没有,即使有也是受當時特别背景的限制,不得已而為之,或者就是胡編的、虚構的。一般正常情况,人受到嚴重的迫害、殘害都會産生仇恨、報復的心理,除非他的仇恨太大,受了嚴重的刺激,失憶了或者變成傻子了,才對仇恨没有任何知覺、反應了。但凡有正常人性理智的人,他都不希望别人用侮辱、歧視、貶低、嘲笑、諷刺、挖苦、傷害等等這些方式去對待他,甚至糟蹋他,踐踏他的人格、尊嚴,也没有一個人心甘情願地用自己的德行去很虚偽地報答曾經得罪、傷害過他的人,没有一個人能做到。所以,以德報怨這一條德行説法對于敗壞的人來説也是顯得那麽的蒼白、無力,那麽的空洞,没有意義。
從正常人性的良心理智這方面來看,不管人敗壞有多深,不管是惡人還是人性相對善良一些的人,都希望人對自己好,有起碼的尊重。如果有人没事總阿諛奉承你,你高不高興?喜不喜歡?(不喜歡。)為什麽不喜歡啊?是不是總有被耍的感覺啊?總感覺,「你把我當三歲小孩呢?我怎麽聽不懂你為什麽要説這些話呢?我有你説得那麽好嗎?那事我做到了嗎?你瞎奉承什麽呀?噁不噁心哪?」人不願意聽奉承的話,這對人是一種侮辱。除了有起碼的尊重以外,人還希望别人怎麽對待自己?(真誠。)真誠達不到,不欺負就不錯了,不欺負相對客觀一些。尊重,不欺負,最主要是公平對待。别看你好欺負就欺負,别看你不好就對你向遠,也别總奉承、巴結你,這都讓人噁心,就希望人能公平對待你,是不是這樣?公平對待,這是在人類世界中、在人類的思想境界裏相對正面一點的理想。為什麽這麽説呢?你看,人為什麽都喜歡包公啊?人都喜歡看包公斷案,儘管那些事是虚構的,是胡編亂造的,人為什麽還喜歡呢?為什麽還願意看呢?就是在人的理想世界中,在人的思想境界裏,在人的内心深處,希望有一個正面的、相對好一點的世界,就是人能活在一個相對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之下,這對每一個人來説都有保障,起碼當你受到惡勢群體欺負的時候,你有伸張正義的地方,你有申訴自己冤情的地方,有申訴的權利,最終你的冤情能够得到澄清,在這個社會、這個人類中間有一個能還你清白的地方,讓你不會蒙受任何的屈辱、不會背負任何的冤屈。這是不是人類的理想社會?是不是每一個人的嚮往啊?(是。)這是每一個人的嚮往。人希望自己能得到公平的對待,不希望自己遭受任何不公平的對待或是在遭受了不公平的對待之後没地方申訴,這是令人苦惱的事。以德報怨這一條德行的要求標準,可以説與現實生活中的人類的敗壞實情相差很遠,所以説,這條德行的要求也是不近人意的,與客觀事實、現實生活相差太遠。這也是理想主義者提出來的一種説法,這些人不了解那些社會弱勢群體忍辱受冤的内心世界到底是怎樣的,他們受了多大的冤屈,他們的尊嚴、人格受到了多大的屈辱,以至于他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多大的傷害,這些理想主義者都不了解這些實情,還要求他們息事寧人,不要報復,「你生來就是受氣的命,你應該認命,你生來就是社會下層的人,就是做奴隸的料,你生來就是受制于人的人,不要報復那些曾經傷害過你的人,而是要以德報怨,為社會的風氣、社會的安寧貢獻你的一份力量,把你的正能量展現出來,把你人性裏最好的德行展現出來為社會作貢獻。」這分明就是為那些統治階級、為那些社會上層的人剥削下層社會的人開脱,為他們開方便之門,為他們穩定這些弱勢群體的内心、情緒,有没有這個目的?(有。)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和社會制度,還有每一個種族、宗族的規定與制度嚴明公正的話,還用提出這樣違背人性規律的不客觀的説法嗎?就不用了。「以德報怨」這話分明就是為那些統治階級、那些有權有勢的惡人壓榨弱勢群體、踐踏弱勢群體而開闢出路,開方便之門,同時也為了安撫這些弱勢群體,讓他們不要起來報復,不要起來仇富,不要仇視上層社會,不要仇視統治階級,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那些所謂的思想家、教育家就站在一個道德的制高點,打着要求人有好的德行的旗號來提出這個説法。這不是增加社會矛盾嗎?你越這麽壓制證明社會越不公平,要是社會公平的話,你還用以這種説法來衡量人的德行、來要求人的德行嗎?這分明是社會没有公平,人類中間没有公平。如果那些作惡的人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個國家能够法大于權的話,「以德報怨」這句話可以説就不存在、不成立。你説有幾個老百姓能坑害當官的?有幾個窮人能坑害富人的?這是不容易達到的事啊。所以説,「以德報怨」這話分明就是針對老百姓、針對窮人、針對社會下層的人提出來的,很不道德,很不公平。比如,你要求當官的,説「你得以德報怨啊」,當官的説:「我報什麽怨啊?誰敢欺負我啊?誰敢得罪我啊?誰敢説我一個『不』字啊?誰敢説,我殺了他,我滅他全家,滅他九族!」你看看,當官的就不存在怨,所以對他來説以德報怨這種説法就不存在。你對他説,「你要有以德報怨這樣的德行,具備這樣的德行」,他説:「行,我能達到。」這完全就是一句騙人的謊話。不管怎麽説,以德報怨這話基本上就是那些社會道德學家為了安撫社會下層人的一種説法,更是為了奴役社會下層人的一種説法,是為了達到讓統治階級的統治更安穩,也是為了討好統治階級,達到讓社會下層的人繼續被奴役,就是被奴役千秋萬代也没有怨言。從這點上來看,在這樣的一個社會中,它的法律、制度分明就是不公平的,没有真理作主權,不是真理掌權,不是公平公義掌權,而是人的邪惡、人的權勢作主權,誰當官都一樣,如果老百姓當了官也是這樣,這就是這個社會制度的實質。「以德報怨」這句話就暴露了一個這樣的事實,這句話分明就是帶點政治色彩的,是為統治階級更好地統治、奴役下層社會的人而提出來的對人德行的一方面要求。
以德報怨這一條要求不但不符合人性的正常訴求、正常需要,不符合人性的人格、尊嚴,當然更不是衡量一個人人性好壞的標準,這條要求離真正的人性相差太遠了,不只是做不到的問題,而是根本就不應該提出來,它是統治階級為了更好地統治人民、控制人民而提出來的一種説法,也是一種手段。當然,神從來没有提出過這樣的説法,不管是在律法時代、恩典時代還是現在的國度時代,神都没有用這樣的方式、這樣的説法或者這樣的要求作依據來衡量一個人的人性是好還是壞。因為一個人無論是有德還是缺德,無論他的德行怎麽樣,關于人德行的這些説法在神那兒根本就不存在,神只看這個人的實質是怎樣的。所以,以德報怨這一條德行説法在神家不成立,也不值得分析。不管你是以德報怨也好,還是以仇報怨也好,對「報怨」這事信神的人應該怎麽看?應該以怎樣的態度、觀點看這事,對待這事?如果教會中有一個人作惡了,神家有行政,有處理人的原則,不需要任何人伸手去為誰報仇、去為誰打抱不平,在神家没有這事,教會自然就按原則處理了。這是在人這個角度上能看到的、能接觸到的一個事實,很明顯、很確切地説,就是教會有處理人的原則,神家有行政。那在神那兒呢?就是任何作惡的人都要受到相應的懲罰,什麽時候懲罰、怎樣懲罰那是神説了算,神懲罰人的原則肯定與神的性情、實質分不開。神有公義性情,神有不容人觸犯的性情,神有威嚴、有烈怒,任何作惡的人在神那兒都要受到相應的懲罰,這就比法律高多了,高于人性,高于世界上的法律,就不只是公平合理的事了,不只是合乎人性意願的事了,更不是為了讓大家拍手稱快,不需要你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衡量這些事情,神作這些事情有神的原則、有神的時候,神到底怎麽作,這一切應該交給神,人不應該插手,這與人無關。那在「報怨」這件事情上,神對人的要求是什麽?不要憑血氣做事、報復人。如果有人得罪你,有人欺負你,甚至有人想害你,你怎麽辦哪?是不是有處理原則啊?(是。)這些都有辦法、有原則,都有神的話、有真理作依據。不管怎樣,以德報怨這一條德行説法同樣也不是衡量人性好壞的標準。如果一個人能做到以德報怨,充其量也只能説這個人相對寬容、憨厚,不與人計較,比較大度,德行上還可以,但是這個人的人性到底怎麽樣,能不能通過這一條來衡量、來斷定啊?不能,遠遠不能,還要看他的追求,他所走的道路,他對待真理、對待正面事物的態度,等等,才能準確地判斷人有無人性。
好了,今天就交通到這兒吧。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