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求真理(二十四)第三集
道成肉身的神在生活中不免會與人打交道、相處,涉及到一些信神的弟兄姊妹,也涉及到一些不信神的外邦人。與信神的弟兄姊妹打交道,當然也有人性方面的為人處事的一些原則,雖然説没有嚴格地遵守禮尚往來、人情世故這一條,就人情來往方面也是力求不占别人的便宜、不搞特殊化。有的弟兄姊妹為我辦點私事花費了一些精力、時間,我會找機會送個小禮物或者看望一下他,或者請他吃頓飯,等等,這不是賄賂,這就是禮尚往來,不占人便宜。對于和我没有私人往來的弟兄姊妹,我没有因為誰有地位或者誰在神家中有貢獻就給他送點禮物,我也没有因為看重誰、跟誰關係不錯就給他點東西或者給他點特殊的照顧,没有這樣的事。總之,與人相處交往就是力求不占人便宜、不搞特殊化,不會因為自己有特殊身份就認為「我怎麽用你都合適,你都應該接受,那是對你的高抬」,我不會這麽想。你給我個人辦事,辦一些教會工作以外的事,那我會記着這份人情,我會還你,在這個基礎上與你有人情往來。對外邦人就更不用説了,人家曾經給辦過什麽事花了多少錢,一方面在經濟上不虧欠人家,别讓人家貼錢,該給多少錢就給多少錢,另外,人家在這事上没少為你操心,没少為你出力、為你跑路,那就得禮貌性地給人送點禮物,在人情上給點補償,别占人便宜。人家就是做這個工作的,就是以此為生的,你不能讓人家因為給你辦事吃虧、讓人家搭錢,這不合適。所以在這些事上我不搞特殊化。當然,這不是遵守游戲規則,就是起碼的人情世故、禮尚往來得遵守,不能破例。如果找人家辦事不給錢,總想占便宜,這是没有人格的表現。在這些事上我是什麽原則?你要辦這件事,他給你提供的方案合適或者他所要的價格你能承受你就辦,如果你承受不了那你就别辦,你找要價便宜的辦,你有多少錢你就辦多大事,不要逞能,也不要琢磨占便宜。如果你没有經濟條件辦這事,那你或者是借錢,或者是貸款,或者等挣够錢了再辦,總之你自己想辦法,不能占人家的便宜。如果人家是以此為職業,那人家給你辦事你就應該信守承諾付費,這是天經地義的,不占人便宜,不欺騙人,不虧欠人,不耍無賴,也不欠賬,這叫規規矩矩做人。有困難時也不跟人訴説,貧困時也不占人便宜,富有時也不炫富,有身份地位也不耍大牌,這就是我跟人打交道辦事的信條。比如,有時候我找人辦事,正常辦這事只需要一千元,他却要五千,雖然説這錢我能付得起,但是他這麽騙我我可不同意。通常辦這件事該花多少錢我就花多少錢,不會跟人講價,如果我付不起我就找要價便宜的,我絶對不會耍無賴,也不會哭窮讓人家便宜點,我從來不説這話。辦這件事該給多少錢就給多少錢,我按行價付費、按規矩辦事,我這個人就這麽較真。有的人有錢就特别的高調、囂張,穿的都是名牌,戴着鑽石戒指、項鏈,渾身上下珠光寶氣的,人看着直晃眼,而且到哪兒都穿着高跟鞋,一般不走地毯,嫌没有聲音太低調,就專門走大理石地板或者木地板,好讓人注意到她來了。戴個名牌太陽鏡進屋都不摘,還得在門口巡視一下屋裏都有誰,意思是「看没看見本姑奶奶駕臨了?」到哪兒都得先耍派頭。我夏天出門如果戴個太陽鏡,到地方就趕緊提前裝到包裏,别讓人看到戴太陽鏡像耍派頭似的,别引起人的誤會。我穿的鞋多數是膠底或者泡沫底,走路盡量不發出任何聲音。到什麽地方辦事如果需要按門鈴就先按門鈴,如果不需要按門鈴,進門後會先跟前台的人説一聲,説我跟某某幾點有預約,然後就坐在那兒等。我看見有些人没事的時候就坐着看手機,翹着二郎腿、甩着波浪髮,旁邊放着名牌包,派頭十足。我到哪兒就特别低調,找個角落坐着,包往懷裏一抱,以免被壞人搶去,謹小慎微,不高調。如果輪到我就趕緊去辦事,不磨蹭,盡量不引起人注意。辦事講規矩,不虧欠人,到哪兒行為舉止幅度小,不想引起任何人注意,就是到哪兒辦事都輕手輕脚,從來不做人還没到話先到了這樣的事情。與外邦人打交道,如果人家辦事通常有什麽規矩,我會按規矩辦事。比如,這個行業的規矩是辦完事之後得請吃飯,根據交易的金額請客的規格一般是十五元左右,那我就請人家吃頓十五元左右的飯。有人説:「既然請吃飯,那就多花點錢顯擺一次。」那也没必要,人家是什麽規矩咱們就遵守什麽規矩,别冒高,别為了顯擺花冤枉錢。在西方請人辦事、雇小時工或者勞工之類通常還會給小費,小費的金額是多少有的行業有規定、有的行業没有規定。没有規定的,很多時候出于禮貌、出于對勞工的尊重我會根據他的工價以及他做這工作的質量與態度合理地給小費。如果他做得好那就多給他五元錢;如果他做得一般,以後不想再用他,那就不多給他錢,但是他該得的并没有少給。就給小費這事來説,我不會把自己當大款故意炫富,抽出一把錢不用數隨便就給人了,我從來不做這事,而是在他没有開工之前就根據他的工價提前把錢準備好,到他走的時候給他,多數人還挺滿意。這也算是在西方辦事的一種規矩,是規矩咱們就得守,别打破。如果你初來乍到不懂規矩,你最好多了解了解,一旦懂了就不要裝不懂,盡量按着規矩辦事。當然,我也不是怕人背後論斷或者怕人説我做人不規矩,不是怕這些,而是我覺得就應該這麽做,這是分内的事。有些人説:「你如果少給他十元錢,你不就能多吃一頓飯嗎?」賬不能這麽算,那是人家應得的,你少給人家十元錢就等于你占人十元錢的便宜,你用占别人便宜的錢來自己花銷那是喪良心,昧着良心做事這就不合乎人性了,這是没人性,如果你那麽算賬的話那就不是規規矩矩做人。規規矩矩做人起碼就是做事公正,一是一、二是二。假如你是做服務行業的,需要依賴收小費來生活,如果人家不給你小費占你的便宜,你是什麽感受?這是一樣的道理。你不給小費也可能在某種行業裏不觸犯法律,也没有人追究你,但是你良心過得去嗎?如果你良心過不去,那你就欠下良心債了。你這一輩子欠的良心債多了,什麽時候能還清啊?不能這樣做人。也可能你不給小費占點便宜,但你的良心不受控告嗎?如果你真没有控告,那你這個人還真有問題,這點便宜你都占,你會不會做出更壞的事啊?你這樣的心態還能實行出真理嗎?
規規矩矩做人這方面所交通的這些事例在每一個人的生活與生存的過程中都能接觸到,對于道成肉身的神來説,生活在這個人類中間這些事情也是不可避免的,是必須要面對的。道成肉身做這些事情基本上就是嚴格地遵守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這個信條與原則,我本人就是這麽做的。當然,與你們交往涉及到教會工作、涉及到你個人生活的時候,如果你讓我與你交通或者諮詢我某方面問題該怎麽處理,我會嚴格地按照我做人的這個信條與你交通,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罷,總之我的觀點、我做人的方式與原則是不變的。我絶對不會教你讓你鑽法律的空子多占點便宜,這樣做絶對不合適。不管臨到什麽事,我都會先讓你們了解清楚這事是不是涉及到法律、政策或者涉及到某一行業的法規,如果涉及到這些,我就告訴你們諮詢政府官員、諮詢律師,或者上網查找相關的規定,如果涉及到經濟問題那就諮詢會計師。不管在哪個國家都要這樣實行。我是這麽做的,我也絶對不會鼓勵你去違背這些信條,而是要求你要嚴格地遵守各國的法律法規,包括任何公共場合、任何行業内的規定、規則,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得主動了解諮詢,知道的情况下就盡量地遵守,人家怎麽規定的咱們就怎麽做。即便有時候本國的規定或者法律影響到了你盡本分的時間,或者影響到了你盡本分的一些事情,那該遵守也得遵守,咱們想辦法調整盡本分的時間或者環境,避免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發生衝突,也避免産生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或者事件。這麽做是不是合適?(是。)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不管是哪個國家的法律法規,不管它是合理的還是不合理的,只要是政府明文規定的,只要是出現在我的生活與生存的範圍内,我該遵守的我盡力遵守、配合,絶對不會對政府的法律法規中某方面不合理或不合乎人利益的地方評頭論足或者進行批判,而是不管政府有什麽規定就遵守。當然,我所説的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規不包括那些反對宗教信仰的法律或者否認神、抵擋神的法律,而是指那些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秩序、促進公平的法律法規,這是人應該遵守的。不管人心裏有什麽想法,遵守法律法規這是第一位的,應該尊重國家的法律,尊重任何一個行業的規定、規則。如果你不適應或者不喜歡,你可以避開這個行業或者離開這個國家,但是理性地説,如果你生活在這個國家,如果你與這個行業的人打交道,你就應該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應該遵守這個行業或者一些特殊場合與環境的規則、紀律,甚至是一些道德規範。我對于人類的法律法規、規則以及公共場合的一些特殊的規定、紀律,還有人性的基本道德與行為準則都是力求嚴格遵守,從來不以自己有特殊身份、特殊地位自居,不與任何一條法律、法規還有紀律、規則等等作對,不去挑戰它或者故意破壞另行其道,而是嚴格地遵守。嚴格遵守的背後是尊重人家的法律、法規、規則、規定,這也是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實際所實行、所遵守的原則。也可能有些人并不了解我對待這些事的態度是什麽,他們心裏會有一些不合實際的想法,或者對于我做這類事情的原則與信條有一些空洞的觀念想象,通過這麽交通,你們看看這裏有没有空洞的東西?(没有。)所謂的没有空洞的東西就是我對待這些事的態度是站在人性的角度理性地對待,并没有站高位,没有站在三層天的角度,也没有站在有神身份這樣一個特殊的地位上去對待,而是很人性化地站在理性的角度對待這些事情,從來不以道成肉身的神的身份自居去對待這些事,也從來不以道成肉身的神的身份用目空一切的方式去看待這些事,也從來不挑戰這些事,也不擾亂國家的法律法規還有任何一個行業的規定,而是老老實實地、本本分分地嚴格遵守這些法律法規與規則等等,甚至更實際的就是在與人交往這些事上也是遵守一個很人性化的原則。
咱們交通了道成肉身的神規規矩矩做人的一些表現,這些也可能是你們從來没有想到的,也可能是你們從來就不放在眼裏的一些事情,或者你們把這些事情想得很空洞,或者當你們看到、接觸到這些事,聽説這些事的時候根本就不屑,但這些事是神所道成的肉身所表現出來的正常實際與卑微隱藏的一方面體現,另外也是神的靈穿戴一個肉身來在人中間最正常、最實際的一個做人的表現,通過這些表現讓人更了解天上的神對待做人、對待成為人類中的一員這件事是怎麽看的,是怎麽對待、怎麽處理的。這些做人的信條、原則就讓人類看到、認識到神做每件事都不是空洞的,都是實實際際地在做,都是實實際際地根據原則去實行,遵守人類的法律法規,遵守人類各個領域的規則。道成的肉身在遵守這些法律法規的同時還要盡着他的職分、作着他要作的工作,不管是正常人性的活出還是作神性的工作都不衝突,都不矛盾。正常人性的生活所表現出來的做人的信條與原則展現了道成肉身的正常與實際,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活出了神的靈成為一個人或者穿戴一個肉身在人中間該有的具備了良心理智的正常人性。這些活出雖然與道成肉身在神性裏所盡的職分很多時候是聯繫不起來的,但是神在人性裏的活出所遵守的信條、原則與神性作工作所發表的真理、神的性情、對人類的要求的實質是一樣的。道成肉身在人性的生活方面所遵守的做人原則是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那在神性裏作工作他所遵守的作工作的原則基本上也是這一條——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原則是不變的。所以説,就道成肉身而言,他的人性與神性這兩者之間永遠是不分家的,是完全合一的,神性能通過人性發表出來,而人性又是神性的一部分彰顯。所以説,神道成肉身生活在人類中間,人類在這個期間能看到的人性與神性這兩者之間是不脱節、不分家的,是相合的,人性的活出、做人的信條與原則一定程度上是受神的靈把關、影響、支配,另一方面也可以説是他活出了他所具備的良心理智的正常人性。有了這樣的人性,神所道成的肉身才能擔負起神性的完整的工作、神性該作的工作;有了這樣的人性,神所道成的肉身才能盡到所盡的職分,才能盡好所盡的職分。這是一種理解。另外一種理解,也可以説道成肉身所盡的職分是通過這樣一個具備了正常與實際的人性而達到的。不管怎麽説,道成肉身的人性實質與神性這兩者構成了道成肉身的神,就是基督這一特殊的身份。所以你看到的道成肉身的這個人性做人的信條與原則,還有具體到他做每件事情的表現或者做每件事情的態度與觀點,既是人性的一部分,當然也可以説是神性的一部分,這兩者没法分家。就是你看到了道成肉身身上有這樣的人性,那你就應該確定他是神所穿戴的肉身。當然,當你接觸到了神所發表的真理,在承認道成肉身有神性的同時也應該承認他的人性是神所道成肉身這個特殊身份的一部分。不管怎麽説,最終就是讓人看到道成肉身正常實際的這一面與所活出的做人信條與原則,因為它涉及到肉身的生存與生活中的很多問題,這些人性生活方面的實際表現雖然上升不到所盡的職分或者是對人類真理、道路、生命的供應,但是這個做人的原則、信條與道成肉身裏面的神性是不脱節的。正因為這個肉身是神所道成的肉身、是神的靈所穿戴的肉身,所以這個道成肉身的正常人性才能有這樣的做人信條與原則。言外之意就是,任何一個敗壞的人類,任何一個在敗壞人類中間有背景、有身份、有身價、地位高貴的人都很難做到規規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誰都不例外。所以,正常實際這方面既是神所道成肉身人性的所有所是,當然也是道成肉身神性的所有所是的一部分,只不過他是通過人性來表達、流露出來的。如果道成肉身到哪兒都誇誇其談,總站地位、説大話,覺得自己尊貴,目空一切、高瞻遠矚,總要把所有的人都踏在脚下,看到誰不俯伏下拜就咒詛,就把人化為灰燼,就要秒殺,就要用雙眼鋭利的目光把人擊殺,那他裏面到底有没有神性實質就不好説了。一方面,道成肉身有正常人性的良心與理智來維護這個肉身的一切的生活、言行舉止;另一方面,他的神性在裏面也是起作用的,因為畢竟神性是他真正的生命。如果他的人性像敗壞人類一樣狂妄自是,那你説這個人是神道成肉身嗎?(不是。)如果這個人總有超然的表現,總覺得自己是仙人下凡了,總有這個感覺,跟人説話總是高高在上,言談舉止人總得仰視,心裏還總有一些超然脱俗的想法,看誰一眼就能看出他上輩子的事,都作過什麽惡、都行過什麽事,輪迴做過幾次人、做過幾次動物,而且這個人總覺得自己特别的尊貴,説話總有超然的表現,還有神迹奇事隨着,人看着就感覺特别,那這個人就不正常了,一方面是他裏面的生命性情不正常,另一方面,他裏面的生命不是神性的生命,只能這麽説。
神所道成的肉身他所流露出來的、活出來的,不管是做人的信條也好,還是處理事情的原則也好,都是特别正常實際的。你看我所説的這些事,我在生活中所做的這些事,哪一件事不正常?哪一件事超然、另類?(没有。)不管處理什麽事,你在我身上看不到我是异人,我不是异人,我就是個正常的人,而且處理每一件事的思想觀點、思維邏輯都不偏謬、不極端、不超然,與人相處打交道心平氣和。人家願意跟我打交道我就接觸人家,如果人家不願意跟我接觸我也不高攀。你看我與人打交道、處事、辦各類事情以及做人這各方面的思維正不正常?(正常。)都正常。我從來没有號召你們、慫恿你們去跟哪個國家政府對抗,我也從來没跟你們説過這類的話,「信神的人都是從神那兒來的,都是從三層天來的,不怕這個世界,把這個世界踏在咱們脚下!你們都是得勝的男孩子,拿起鐵杖管轄這個世界、管轄這個人類,萬物都在咱們脚下!」我説過這話嗎?(没有。)我是怎麽説的?你們做什麽事都要規規矩矩的,無論在哪個國家信神、盡本分都要守法,都要按政府的規定辦事,千萬不要任意妄為,要謹慎,不要放蕩,如果違反了政府的法律法規,一旦被投訴了就會影響到盡本分。我總嘮叨這話,雖然很俗氣,但是很實際,因為你們閲歷太少缺少見識,很容易犯錯誤。咱們是信神的人,來到各國盡本分是為了遵行神的旨意、為神作見證的,不是為了跟哪個國家、哪個執政黨作對,咱們就是個盡本分的受造之物,一切順服在造物主的權下,神怎麽擺布安排咱們都順服。不管到哪個國家,生活在怎樣的環境裏,住在哪個弟兄姊妹家裏都規規矩矩的,能幹的活兒盡量多幹,另外,這個國家有什麽法律法規咱們得遵守。我一再地囑咐你們别不守規矩、别被人投訴,如果被投訴了應該弄清楚這次犯什麽錯誤了、違反什麽法規了、因為什麽被人投訴了,吸取教訓以後别再被投訴。如果你不吸取教訓,以後還得被人投訴。我説這些話都是根據實情來解决問題,告訴你怎麽生活、怎麽生存、怎麽守規矩,别給自己的生活、生存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咱們不管到哪個國家都是來盡本分的,首先你得融入這個國家,得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法規,不擾亂人家原有的秩序,不給人家帶來任何的麻煩,人家才能接納你,把你當成這個國家的一分子,這樣你才能安下心來盡本分。如果你連當地的規矩都不守,做一些不懂規矩的事總讓人投訴找你麻煩,甚至人家討厭你,不想讓你在這裏生活了,你還談什麽盡本分哪!不管在哪兒生活都要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你們説這樣實行對不對啊?對你們盡本分有没有益處啊?(有。)這樣實行很實際。遵守法律法規這是現實生活中起碼的常識,這不是小題大做,更不是神經過敏,這是現實生活中必須遵守的原則。如果發生什麽事了、出現什麽問題了,咱們就討論怎麽解决最好,怎麽吸取教訓争取以後少犯錯誤、不犯錯誤,做個規規矩矩、本本分分的人。有些人到哪兒都不守規矩,到處亂扔垃圾,還時不時大聲喧嘩影響鄰居休息,就像野生動物進村一樣給社區環境帶來影響、干擾,走到哪兒都讓人瞧不起、讓人討厭。我就告訴這些人應該嚴格地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得懂規矩,這樣做人才有正常人性。你們説,我處理這些事的思維方式、出發點對不對?(對。)不搞高大上,也不抽象,不超凡脱俗,也不另類,就是對人生活中的這些小事,生活中出現的這些錯誤、毛病加以糾正、指導,給予指正、提示。作為道成肉身來説,這麽做人實不實際啊?(實際。)太實際了!處理這些事一點兒都不空洞,一點兒都不脱離現實生活。所以説,無論是從道成肉身日常生活體現出來的做人做事的信條與原則上來看,還是從道成肉身盡職分所交通的真理上來看,每一方面都是那麽正常實際,是有正常思維、喜愛正面事物、有良心理智的人能理解、能領會、能接受、能做到的,一點兒都不脱離現實生活,這就是正常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