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得知媽媽生病後

美國 忠順

2023年5月,我在外地盡本分。一天,我收到一封老家的來信,信中提到我媽中風幾年了,行動不便,我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想到我媽中風後的樣子,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心想:「因着中共的逼迫抓捕我快九年没回家了,不信的家人、親戚肯定會找我,是不是他們經常逼問媽媽,她承受的壓力太大了才導致中風的?家人都不信神還逼迫媽媽,他們會好好照顧我媽嗎?尤其是我弟和弟媳,媽媽中風了不僅不能做生意挣錢,也不能幫他們照顧孩子,還需要他們來照顧,俗話説『久病床前無孝子』,時間長了他們還會有耐心照顧媽媽嗎?親戚朋友和街坊鄰居會不會對媽媽説一些風凉話呀?這樣一來,媽媽不僅要承受病痛的折磨,還要承受心靈上的痛苦,她能勝過這些環境嗎?」當時我真想立馬回家去照顧我媽,可因着中共的逼迫追捕我没法回家。想想我媽生我養我,供我讀書,家裏生活困難,我媽省吃儉用、頂着壓力借高利貸供我上大學。這九年來我没法在我媽身邊照顧,現在我媽中風了我也不能回家照顧她,我媽為我付出了這麽多,可我却連一點兒做女兒該盡的孝心都没盡到,心裏就覺得很虧欠她。這些年我一直盼望着有一天能見到我媽,跟她促膝長談,可如今這個願望徹底破滅了,我媽中風了,連正常説話都達不到,更别提促膝長談了。我越想越痛苦,盡本分時心也安静不下來,腦海中一遍遍地閃現我媽被病痛折磨的樣子,眼泪也止不住地往下流。

到了晚上,我翻來覆去睡不着,滿腦子都是我媽中風後的畫面,完全活在了對她的情感中。我意識到自己的情形不對了,再這樣下去本分肯定盡不好,現在正是福音擴展的關鍵時刻,我得盡快調整好自己的情形把心投入到本分中。這時我想到了約伯的經歷。一夜之間約伯滿山的牛羊被强盗擄走了,兒女也都死了,自己身上還長滿了毒瘡,面對這麽大的試煉、痛苦,約伯没有説一句埋怨神的話,還説:「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如今我媽中風了,雖然我不能完全明白神的心意,但知道這事臨到是神對我的試煉和考驗,我得效法約伯,無論如何不能以口犯罪説埋怨神的話,也不能放弃本分背叛神。想到這些,我的心慢慢平静了下來。

一天早上,我看了《媽媽得了癌症之後》這個經歷見證視頻,裏面引用的一段神的話讓我很受觸動。全能神説:「在父母得重病或者碰到什麽大難的事上,你不用過多分析、研究,更不應該牽扯你的精力,這没用。人的一生中生老病死,臨到各種大事小情,這是很正常的。如果你是個成年人,你的思想就應該成熟,冷静地正確對待這件事,『父母生病了,有的人説是想我想的,那可能嗎?想是肯定想,自己的孩子哪有不想的?我還想他們呢,我咋没生病呢?』任何人得病都是思念兒女導致的嗎?不是這回事。那父母臨到這些大事是怎麽回事?只能説神在他們的一生中擺設了這樣的事,這是神手擺布的,不能强調客觀原因、客觀理由,他們到這個年齡就該臨到這個事,就該得這個病。你在跟前就能避免嗎?如果神在他們的命運中没有安排生病這件事,那你不在他們跟前他們也不會有事。如果他們一生中注定要臨到這樣的大難,那你在跟前又能起什麽作用呢?他們還是躲不開,是不是?(是。)你看那些不信神的人,一家人一年一年不都在一起嗎?父母臨到大難的時候,家族成員、子女不都在跟前嗎?父母臨到病痛或者病情加重,都是因為子女離開父母造成的嗎?不是這回事吧,那就是命該如此。只不過作為兒女,因為你與父母有這層血緣關係,别人聽了無感,你聽了就難受,這很正常,但是你没必要因為父母臨到了這樣的大難,你就又分析又研究,又琢磨怎麽擺脱、怎麽解决。父母都是成年人了,他們在社會上經歷這些事不是一兩件了,如果神安排環境讓他們擺脱這些事的話,那這些事早晚會烟消雲散;如果這件事是他們一生中的一個坎,他們必須經歷,那該經歷多長時間都是神説了算,是他們必須經歷的,他們躲不過。你想憑一己之力去解决這個事,去分析、研究這個事的源頭、前因後果,那是愚蠢的想法,没用,多餘。你不應該這麽做,又分析,又研究,又琢磨聯繫同學、朋友幫忙,給父母聯繫醫院,聯繫最好的醫生,安排最好的病床,没必要絞盡腦汁地做這一切事。你如果真有多餘的精力,應該把你現在該盡的本分盡好,父母有他們自己的命運,到什麽年齡該死,誰也逃不掉。父母不是你命運的主人,同樣你也不是父母命運的主人,如果他們命該如此,你又能做什麽呢?你着急、你想辦法能起到任何的作用嗎?起不到任何的作用,你得看神的意思。如果神要挪去他們,讓你能安安静静地盡本分,那你還能干涉嗎?你還能跟神講條件嗎?這個時候應該怎麽做?絞盡腦汁地想辦法,又研究,又分析,又把責任往自己頭上攬,覺得愧對父母,這些是不是人不應該有的想法與舉動?這都是不順服神、不順服真理的表現,是不理性、不明智的,是悖逆神的,人不應該有這些表現。明白了吧?(明白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人的一生該受多少苦、得什麽重病、該經歷多少坎坷這些都是神早已命定好的,與客觀因素無關,我媽得病這也是她命中注定的。至于這個病需要經歷幾年、能不能根治、最後會不會留下後遺症等,在神那兒早就命定好了,可我不認識神的主宰還去分析研究,認為是因着這幾年我没有回家,不信的家人、親戚逼迫我媽,她承受的壓力太大了才導致中風的。我又擔心我媽得病後家人不照顧她,親戚朋友和街坊鄰居還會對她説一些風凉話,讓她承受身體和心靈上的雙重痛苦。因着中共的逼迫抓捕,我没法回家照顧我媽,就活在對她的虧欠中,心裏完全被我媽的病占有,盡本分時心也安静不下來。現在我知道了,我媽中風跟我是否在她身邊没有關係,不是我留在她身邊她就能避開這個病,也不是我現在跑回家照顧她她的病就能减輕或者根治。就像我外婆得了食道癌、我姨媽得了肝癌,當時我媽想盡各種辦法為她們治療,花了不少錢,經常去看望她們,可最後她們還是去世了。可見,人一生要得什麽病、什麽時候死都是神早已命定好的,不管人用什麽辦法、怎樣照顧絲毫改變不了,就算我留在我媽身邊照顧她,她還是會得這個病。在事實的顯明中,看到我雖然信神多年但看事觀點還是跟外邦人一樣,不認識神的主宰。想到這兒,我心裏感到蒙羞慚愧,也願意向神回轉,把我媽的病完全交在神手中,不管能不能好轉都任神擺布不發怨言。慢慢地,我的情形好了很多,有時還會想起我媽的病,但心裏不那麽痛苦了,心也能投入到本分中了。

一天,我跟幾個姊妹聊天時無意中談到我媽中風了,我的眼泪又在眼眶裏打轉,腦海中都是我媽關心我和支持我信神的畫面。之後我也尋求:為什麽得知我媽中風後我會這麽痛苦?該怎麽從這種情形中走出來呢?尋求中,我看到兩段神的話:「神創造了這個人世間,將人這個帶有神賜給生命的生命體帶到了人間,轉而人有了父母,有了親人,不再孤獨。從人看到這個物質的世界開始,人就注定要在神的命定中生存,是神的生命之氣將一個個生命體支撑着『長大成人』。在這個過程之中,没有人覺得人是在神的看顧之中生存而『長大』,反倒認為是父母的養育之恩,是人生命的本能支配着人『長大』,因為人都不曉得人的『生命』是誰賜給的,是源于何處,更不曉得生命的本能是如何創造奇迹的。人只知道食物是人生命延續的根本,毅力是人生命存在的源頭,人頭腦的信念就是人生存的資本,神的恩澤與供應人絲毫都察覺不到,就這樣將神賜的生命白白地消耗着……《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是人生命的源頭》咱們來説説『父母不是你的債主』這事到底怎麽解釋。父母不是你的債主,這是不是事實?(是。)既然是事實,咱們就應該名正言順地把這裏面的事説清楚。從父母生你這件事上來看,是你選擇了讓他們生你,還是他們選擇了生你?是誰選擇了誰?如果從神的角度上來説,雙方都不是,不是你選擇了父母生你,也不是他們選擇了生你,從根源上來説,這是神的命定。這個話題咱們先放在一邊不説,這個事人好理解。從你的角度上來説,你是被動的、没有任何選擇權利地被他們所生。從父母的角度上來説呢,是他們主觀願意生你的,是吧。就是抛開神的命定來説,生你這件事是父母這一方占主動權的,他們選擇生下你,他們占主動權,你没有選擇讓他們生你,你是被動地被他們生下來,你没有選擇的權利。所以,父母既然是占主動,他們選擇生你,那就有義務、有責任養你,把你撫養長大成人,供你讀書也好,供你吃穿、花錢也好,這是他們的責任與義務,是他們該做的。而你在被撫養期間一直是被動的,你没有選擇的權利,只能被他們撫養。因為你小,你没有能力自己撫養自己,你只能被動地被父母養大。父母怎麽養你,你就怎麽被養,父母讓你吃好的喝好的,那你就吃好的喝好的,父母給你的生存環境是吃糠咽菜,那你就吃糠咽菜,不管怎樣,在你被撫養期間,你是被動的,父母是在盡責任。就像父母養了一盆花,他既然願意養,那他就應該施肥、澆水,應該讓它接受陽光。那對于人來説,父母對你不管是無微不至地照顧還是精心地呵護,總之,都是在盡責任、盡義務。不管他們撫養你的目的是什麽,這是他們的責任,因為他們生了你,他們就應該對你負責任。從這點上來看,父母對你所做的算不算恩情?算不上,是吧?(是。)父母對你盡這個責任不算恩情,那對一朵花、一棵草要盡責任,澆點水、施點肥,那算恩情嗎?(不算。)就更不算了。小花、小草在外面長得更好,放到地裏風吹日曬雨淋,長得更茁壯,放家裏栽在盆裏還不如在外面養呢,在哪兒不是活着呀?不管在哪兒都有神的命定,你是有生命的人,神會對任何一個生命負責,讓他生存下去,遵循所有受造之物所遵循的一個規律。只不過作為一個人來説,你生活在父母養育你這樣的環境裏,那你就應該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就應該生存在這樣的環境裏。生存在這樣一個環境裏,從大環境來説是神的命定,從小的環境來説是父母養育你,是吧。不管怎麽説,父母養育你這是盡責任、盡義務,他們把你養大成人,這是他們的義務與責任,這不算什麽恩情。如果不算什麽恩情,那能不能説這是你應該享受的?(可以。)這是你應該享受的一種權利,你就應該被撫養,因為你在未成年期間,你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被撫養的角色。所以,你只是接受了父母對你盡的一種責任,但并不是接受了父母的恩惠與恩情。《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神是人生命的源頭,我的生命氣息是神給的,在我還没有出生之前神就已經為我安排好了家庭和父母,之後又一直看顧保守我長大,還安排弟兄姊妹來給我傳福音,使我有幸聽見神的聲音接受神的拯救,從此不再追求世上的名利,這一切都是神的主宰安排。從外表看是我媽撫養我,但這是出于神的主宰命定。我爸重男輕女,從我出生那天開始他就不喜歡我,我做錯一點事他就會動手打我,我媽每次都站在我一邊保護我;我爸不讓我讀高中,我媽就堅持讓我讀,還頂着債務的壓力借高利貸供我上大學;我畢業之後找工作處處碰壁,活在痛苦絶望中,我媽就連夜找來姊妹給我交通神的話幫助扶持我,使我從痛苦絶望中走了出來;當我離家盡本分時,我媽給了我很多經濟上的幫助,還幫我維護家裏的環境,避免我遭到家人的逼迫和攔阻。我媽在我成長和信神的歷程中為我做的這一切都是在履行她的責任與義務,是她生下我之後應當擔負的責任,這算不上是恩情,也不需要我去還報。可我一直把我媽對我的養育和付出當成是一種恩情,加上我從小就深受「百善孝為先」「人若不孝,禽獸不如」這些傳統文化的毒害,就覺得我應該還報我媽的恩情,如果不還報那就對不起她,良心也受譴責。當我得知我媽中風時,我没法回家照顧,心裏就滿了對她的虧欠,盡本分時心也安静不下來。現在大灾難已經降下,神的急切心意是要讓更多的人聽到神的聲音歸回到神的寶座前,得到神的拯救,在這擴展福音的關鍵時刻如果我一味地活在對我媽的情感裏,對待本分掉以輕心、應付糊弄,那就是嚴重的背叛神,是真正的没有良心、忘恩負義的人。神給了我生命,又恩待我來到神的面前供應我生命的話語,還保守我在兩次車禍中化險為夷,要是没有神的看顧保守我不知道死多少次了,没有神的拯救我還跟外邦人一樣活在虚空痛苦之中。神給我的愛太大了,我最應該感謝的是神,最應該做的就是盡好本分還報神的愛。

接着我又看到一段神的話,從中找到了如何對待父母的實行原則。全能神説:「如果就你生活的環境與所處的背景來説,你孝順父母與你完成神的托付、與你盡本分没有衝突,就是你孝順父母不影響你忠心盡本分,那這兩者可以同時實行,你不需要在形式上與父母分開,不需要作形式意義上的撇弃、弃絶。這是在什麽情况下?(孝順父母和盡本分不衝突的情况下。)對了。就是説,你父母不攔阻你信神,他們也信,特别支持你、特别鼓勵你去忠心盡本分完成神的托付,那你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就不是普通意義上的肉體親人關係了,而是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那你對父母除了以弟兄姊妹這層關係相處之外還得盡到一些兒女的責任,對他們多一些關心也是應該的。在盡本分不受影響的情况下,就是在你的心不受他們轄制的情况下,打電話問候一下、關心一下,幫助他們解决一些難處,處理一些生活上的問題,甚至也可以幫助他們解决一些生命進入上的難處,這些都可以。這是在父母不攔阻你信神的情况下,這層關係應該維持,你應該盡到你的責任。為什麽你對他們應該關心、照顧、問候呢?因為你是他們的兒女,因為這層關係,你就多了一種責任,因為這種責任,你對他們就多了一些問候與實質性的幫助。這是在不影響你盡本分的情况下,在他們不攔阻、不攪擾你信神盡本分,也不拖你後腿的情况下,你對他們盡責任理所應當,做到没有良心責備,這是最低標準。如果因為環境的影響、攔阻,你没法在家孝順父母,那就没必要守規條了,應該任神擺布、順服神的安排,就不用强求了。這事神定罪嗎?神不定罪,神不强人所難。……雖然你有孝順父母的責任,如果環境許可,你也能盡到這個責任,但是不應該受情感轄制。比如,父母有一方生病住院了,没人照顧,你盡本分挺忙還回不去,怎麽辦哪?這個時候就不能受情感的轄制,把這事放在禱告中,交托給神,任神擺布,得有這樣的態度。如果神要奪去他的性命,把他挪走,那你也能順服。有些人説:『雖然我順服了,但我心裏還是痛苦,得哭好幾天,這是不是情感啊?』這不叫情感,這叫有人情味,這叫有人性,神不定罪。你可以哭,但是如果你哭到幾天不睡覺、不吃飯,也没心思盡本分,還想回去看望父母,這樣就没法盡好本分,没有實行出真理,那你孝順父母就不是盡責任了,就是活在情感裏了。你活在情感裏孝順他們,就不是在盡責任,不是遵守神的話,因為你放弃了神的托付,你不是遵行神道的人。遇到這種情况,在不耽誤本分、不影響你忠心盡本分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做點孝敬父母的事,盡到自己能够盡到的責任,總之,都是在人性範圍裏做人該做的、人能做到的。如果你陷在情感裏,能耽誤盡本分,那就完全違背神的意思了,神没這麽要求你,神只要求你對父母盡到責任就行,這就是有孝敬的心了。神所説的孝順父母是有背景的,在各方面條件都能達到的範圍内盡點責任就可以了,至于他們以後會不會得大病、會不會死,這是由你决定的嗎?他們生活得怎麽樣,什麽時候死,得什麽病死,怎樣死,與你有關係嗎?(没有。)没有關係。《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四)》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孝順父母不是神的托付,也不是我的使命,只有盡好受造之物的本分才是我的天職,因為神説過:「盡本分不都是理所當然的嗎?這是天職,是不可推托的責任,誰不盡本分你也應該盡本分,你得有這個心志。《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信神得着真理最關鍵》雖然作為兒女有孝順父母的責任,但這不是受造之物的本分,需要根據不同的環境背景來找到準確的實行路途,一切都要建立在不耽誤本分的前提條件下。如果環境條件許可,我應該盡到作為女兒應盡的一份責任力所能及地照顧我媽,可因為中共的逼迫抓捕我有家不能回,没法留在她身邊照顧,甚至連見她一面、打個電話問候一下我媽病情的權利也被中共給無情地剥奪了。另外,我盡本分也比較忙,没時間回去照顧我媽,如果我回家照顧我媽耽誤了教會工作,這也不合神的心意。揣摩到這些,我心裏坦然了很多,也來到神面前禱告:「全能神啊,現在我知道如何對待我媽得病這事了,我願意放下對她的情感守住自己的本分,我没法回家照顧她,但我把她交在你的手中,無論之後她會臨到什麽,我願意順服下來。」禱告後我心裏釋放了一些,能把心投入到本分中不再被我媽中風的事轄制、占有了。感謝神擺設了這個環境,讓我對自己裏面的傳統思想有了一些分辨,也知道如何正確對待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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