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舅舅被開除後

中國江西 葉秋

我舅舅是一名中醫,我十歲那年因一場意外吐血不止,是舅舅在危急時刻救了我,這一救命之恩我一直銘記在心,就想着以後長大了一定得好好報答舅舅。2008年,我爸因病去世,當我們全家處在痛苦之中時舅舅把全能神的末世福音傳給了我們,使我們不僅有了依靠,也有了追求真理蒙拯救的機會,我心裏對舅舅更是充滿了感激。因我爸去世,媽媽很難負擔我們三個孩子讀書的費用,舅舅就讓我去他家,一邊信神盡本分,一邊跟他學醫,吃住都在他家。我身體不太好,舅舅就經常做一些有營養的東西給我補身體,對待我就像親生女兒一樣。所以在我心裏對舅舅充滿了無限的感激,想着以後無論他有什麽難處,只要是我能做到的、能幫助的我一定全力以赴。

2011年,教會排查出我舅舅是惡人。他狂妄自大、胡攪蠻纏,絲毫不接受真理,誰給他提建議他就整治誰,還常常論斷攻擊、定罪帶領工人,挑撥弟兄姊妹與帶領的關係,給教會生活和教會工作帶來嚴重的攪擾,弟兄姊妹被他打壓得不敢接觸他,經多次交通他還是死不悔改,教會决定開除他。當時帶領問我是否同意簽字,我内心很糾結,「舅舅惡人的表現很明顯,一次聚會時我也曾被他貶低、打擊得直哭,可我要是簽字舅舅知道了會怎麽看我?舅舅救了我一命,還傳福音給我們,教我學醫,他對我這麽好,我要是簽字同意開除他,他不得説我是個白眼狼忘恩負義嗎?」想到這些我就不想簽字。當時帶領讀了一段神的話,我挺受觸動的。神説:「神的話裏要求人對待人是什麽原則?愛神所愛,恨神所恨,這是人該持守的原則。神所喜愛的是追求真理的人,是能遵行神旨意的人,這也是人該喜愛的;不能遵行神旨意的、恨神的、悖逆神的,這是神所厭憎的人,我們也應該厭憎:這是神對人的要求。……恩典時代主耶穌説:『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在恩典時代就有這話,現在神説的話就更明確了,『愛神所愛,恨神所恨』,直截了當,但是人往往領會不到神這句話的真實含義。《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認識自己的錯誤觀點才能有真實轉變》讀了神的話我有些受責備,舅舅惡人的表現這麽明顯我還不簽字,我這不是縱容他在教會繼續打岔攪擾嗎?我不能憑着情感行事,我得根據神的話實行「愛神所愛,恨神所恨」,于是我就簽了字。

2012年,教會下發了開除舅舅的通告,我一直都不太敢面對舅舅。後來舅舅知道我簽了字就訓斥我没分辨,是糊塗蟲!聽舅舅這樣説,我雖然知道他對自己的惡行没有絲毫反省認識,但心裏還是覺得虧欠他,「我是不是對他太絶情、太忘恩負義了?」後來因着本分的需要我離開了舅舅家。雖然不用面對舅舅了,可他訓斥我的話一直縈繞在我心裏,特别是後來發生的一件事讓我更覺得虧欠舅舅,以至于做出了抵擋神的事。

2016年年底,我在外地盡本分時因肺炎、肺積液病情嚴重被弟兄姊妹送進醫院,隨後舅舅也趕到醫院,跑前跑後地照顧我,出錢又出力,我血壓低得厲害他就給我按摩穴位治療。出院後,他還給我配中藥調理身體。看到我簽字同意開除舅舅他還一如既往地對我好,我心裏對他的愧疚更是涌上心頭。在這期間,舅舅還給我講這幾年他雖然被開除了但還堅持傳福音,傳過來好幾個人。他還因傳福音被大紅龍抓捕、抄家,中醫店被封,損失了十多萬,審訊時警察恐嚇他讓他指認弟兄姊妹、教會錢財和神話語書籍的保管家他都没有出賣,不過大紅龍拿着照片讓他指認弟兄姊妹的時候他承認了有個姊妹是帶領,也就是當年開除他的那個帶領。最後舅舅又指責我没有良心,説他把我當女兒,像父親一樣待我,我却不講一點兒人情,像個冷血動物一樣。當聽到他談這些事的時候,我心裏就覺得很虧欠他,同時又很同情他。那段時間剛好聽上層帶領説以往被開除的人如果有悔改表現、能堅持信神傳福音可以重新接納回教會,我就想到了舅舅。我覺得他雖然被開除了,但這幾年他堅持傳福音,被大紅龍抓捕審訊也没有出賣太多,那他是不是可以被接納回教會呢?哪怕傳福音效力將功補過也行。到時候再多給他交通神的話,他是不是慢慢也能反省以往作的惡,達到悔改變化呢?如果能把舅舅接納回來,他是不是能看到我還是有點良心不是那麽忘恩負義的人呢?當閃過這個念頭時,我感覺好像找到了一絲彌補虧欠還報舅舅恩情的機會。于是我就給帶領寫信,把舅舅這些好的表現寫了上去,但他在警察那裏指認帶領的照片、在我面前抱怨還有教訓我的那些不好的話我就没提。後來帶領就安排人去找舅舅,看他符不符合接納回教會的條件。幾天後,一個姊妹跟我説:「我們到你舅舅那裏,問他對自己有哪些反省認識,他氣急敗壞地説我們根本就不是來調查事實真相的,和帶領都是官官相護,是一夥的,他那個樣子就像要打我們一樣,是你舅媽在旁邊一直勸着、拉着。然後他又揮手揚言地説起以往的事,抓住把柄糾纏不放,攻擊論斷帶領。我們看他對自己没有絲毫認識,不適合接納回教會。」接着,姊妹也跟我交通要分辨看透我舅舅的實質,還問我對這件事是怎麽認識的。聽到舅舅這樣的表現我無話可説,他確實不適合接納回教會。

後來,我就針對自己的問題找神的話來看。我看到神的話:「被撒但敗壞的人都有敗壞性情,但有一部分人只限于有敗壞性情,另一部分人則不是這樣,他們不僅有撒但敗壞性情,而且其本性已惡毒到極處,這類人所做的、所説的不僅限于流露撒但的敗壞性情,他們是正宗的魔鬼撒但。他們所做的都是打岔攪擾神的工作,他們做的都是攪擾弟兄姊妹的生命進入,破壞正常的教會生活,這些披着羊皮的狼早晚都得被清理出去,對這些撒但的差役應采取毫不客氣的態度,采取弃絶的態度,這才是站在神的一邊,若不能做到這一點的都是與撒但同流合污。《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對不行真理之人的警告》撒但是誰,魔鬼是誰,神的仇敵又是誰,還不是那些不相信神的抵擋派嗎?還不是那些悖逆神的人嗎?還不是那些口頭信却無真理的人嗎?還不是那些只追求得福却不能為神作見證的人嗎?今天你還能與這些魔鬼拉拉扯扯,對這些魔鬼講良心、講愛心,你這不屬于對撒但施好心嗎?不屬于跟魔鬼同流合污嗎?人走到今天若還是善惡不分,還是一味地講愛、講憐憫,絲毫没有一點尋求神心的意思,絲毫不能以神的心為心,那這類人的結局將更慘。凡不相信在肉身中的神的都是神的仇敵,你能對仇敵講良心、講愛,你是不是没有正義感?我恨惡的反對的而你却與其相合,仍然對其講愛,或講私人情感,那你不是悖逆嗎?你不是故意抵擋嗎?這樣的人到底有無真理呢?對仇敵講良心,跟魔鬼還講愛心,跟撒但還講憐憫,這不都是故意打岔神工作的人嗎?《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神的話讓我心裏很受審判。想到舅舅被開除已經好幾年了,但凡他有點良心理智,看到自己做了那麽多傷害弟兄姊妹、打岔攪擾教會生活、抵擋神的事都會有良心的責備,會好好反省自己,能够懊悔、悔改,特别是在這期間我和弟兄姊妹都跟他交通指點過,可他對自己没有絲毫的認識,甚至幾年來一直恨我,更恨帶領,覺得他被開除都是别人造成的,對開除他的帶領懷恨在心,還在警察那裏指認帶領的照片,過後他還繼續散布對帶領的成見,定罪他們是假帶領、敵基督,可見舅舅就是惡人的實質,本性厭煩真理、仇恨真理,到什麽時候都不會悔改變化的。面對這樣一個地道的惡人我還一味地對他講良心、講恩情,甚至袒護他為他説好話,希望他被接納回教會,我真是太瞎眼愚昧、善惡不分!我這不是討好撒但,站在惡人一邊抵擋神嗎?

後來我看了一段神的話,對神的公義性情有了點認識,更覺得不應該把舅舅接納回教會。神説:「我不管你勞苦功高,或是資格大大,或是追隨左右,或是名望頂天,或是態度好轉,只要你没有按着我的要求去辦,那你永遠不可能獲得我的稱許。你們還是把自己的種種想法、打算趁早都一筆勾銷,把我的要求都認真對待對待,否則,我會將所有的人都化為灰燼來結束我的工作,充其量將我的多年作工與苦難化為烏有。因為我不能把我的仇敵與帶着邪惡味道與撒但原樣的人帶入我的國中,帶入下一個時代。《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過犯會將人帶入地獄》讀了神的話,我感受到了神聖潔公義不可觸犯的性情,也知道了神對待人的原則。我聽上層帶領説以往被開除的人如果能堅持信神傳福音、有悔改表現可以重新接納回教會,我就拿舅舅的外表來對號,覺得他被開除後一直堅持傳福音,臨到大紅龍的抓捕迫害也没有倒下,即使他缺少反省認識是不是也可以被接納回來?看了神的話我才醒悟過來,神衡量人是有標準的,教會接納人也是有原則的,特别是以往作惡被清除開除的人更得看其對自己的惡行有無真實的認識和悔改變化,如果没有那就永遠不能被接納回教會。舅舅被開除後雖然還在堅持傳福音,有一些好的行為,但他對以往作的惡和自己的敗壞本性没有絲毫的反省認識,無論别人如何指點交通、對付揭露他都没有絲毫的醒悟,甚至誰讓他反省自己他就仇視誰,還散布對帶領的成見,迷惑人、打岔攪擾教會生活。像這樣一個活脱脱的惡人、魔鬼,被開除完全是神的公義,正如神説的「因為我不能把我的仇敵與帶着邪惡味道與撒但原樣的人帶入我的國中,帶入下一個時代」,可我還為他説話想把他接納回教會,我這不是跟神作對嗎?認識到這些,我更覺得自己不明白真理,太無知愚昧了!

後來因我的病需要調理,我還是會經常接觸到舅舅,他的表現比以往更嚴重了,不只是論斷帶領,還口出狂言論斷聖靈使用的人,這讓我更看到他仇恨真理、與神為敵的實質,同時我也為自己曾經幫他説話而感到自責懊悔。我不禁反問自己:為什麽這樣一個地道的惡人我還總想還報恩情給他呢?後來我看了一段神的話找到了問題的根源。全能神説:「類似知恩圖報這樣的道德行為的説法,并不是告訴人在這個社會、這個人類中該盡的責任到底是什麽,而是用這樣一種方式約束或者强行地要求人去怎麽想、怎麽做,不管人是否願意,也不管人臨到的這類事是什麽情况、什麽背景。中國古代就有很多這樣的事。比如,一個乞丐在快餓死的情况下被一户人家收留,這家人供他吃、供他穿,培養他習武,學習各種知識,等他長大之後就把他當作賺錢的工具,讓他去作惡、去殺人,做他所不願意做的事情。如果從他所受的恩惠來看,他被救活了這是一件好事,但是從他被迫無奈做的事情上來看,這是好事還是壞事?(是壞事。)但是,在知恩圖報這種傳統文化的薰陶之下,人就分不清楚了。從外表上來看,他作惡坑害人、做殺手是不得已,一般没有人願意作惡、殺人,但是從他内心深處來看,他能受這個主人的指使去作惡、殺人,這是不是也有報恩的意思啊?尤其是在知恩圖報這種中國傳統文化的薰陶之下,人心裏不免就會受這些思想影響、支配,他做事的方式方法還有做事的意圖、出發點肯定受這些東西轄制。臨到這事,首先他想到的是什麽?『我是這家人救的,這家人對我有恩,我不能忘恩負義,我得知恩圖報。我這條命是他們給的,應該為他們獻出來,他們讓我做什麽我就應該做什麽,即使是作惡、是殺人,我也不能考慮對錯,我只管報恩。這麽大的恩如果不報答,還配稱為人嗎?』所以,這家人每次讓他殺人、幹壞事,他都能義無反顧,没有任何質疑。那他的這些行為、做法,没有任何質疑的這些表現,是不是都是受知恩圖報這個思想觀點支配的?他是不是在履行知恩圖報這條德行準則啊?(是。)從這個例子上看出什麽了?知恩圖報這事好不好啊?(不好,没有原則。)其實,報恩的人也有原則,他的原則就是應該知恩圖報,人對你有恩你必須得還報,你不還報就不是人,給你定罪你也無話可説,『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何况現在還不是滴水之恩,是救命之恩,更得以命相報。他不知道報恩的原則是什麽、報恩的底綫是什麽,他認為他的命是這家人給的,他就應該把命獻給這家人,不管讓他做什麽,甚至作惡、殺人也是應該的,他這樣報恩就失去了原則、底綫,就成了為虎作倀,把自己斷送了。他這種報恩的方式對不對?當然是不對的,這是愚蠢的做法。《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讀了神的話我認識到,我對舅舅感到虧欠自責,總想去彌補、報恩,主要就是受「知恩圖報」「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這些德行思想的捆綁束縛,覺得别人在自己最需要幫助時伸出援手或者在危難時期救自己一命,這個恩情就得永遠記住,日後一定得好好還報,這樣才是有良心、有人性,如果不還報就是忘恩負義没有人性,就會遭到唾弃,被駡白眼狼。就像我媽兄弟姐妹五人,當時家庭條件不好,為了供大舅讀書,小舅和我媽都放弃了升學的機會,最後大舅有了鐵飯碗,本以為他會幫扶一下兄弟姐妹,但他不僅没有幫而且連親生母親都不贍養,所有的親戚朋友都駡他是白眼狼,他成了被大家唾弃的對象。在這種環境的薰陶之下,我就覺得自己以後一定得做個有良心、懂得知恩圖報的人。正是受這種思想的影響,導致我臨到事不分辨對錯、不分辨所報恩的是什麽人,也不管自己這麽做合不合乎真理原則,只要别人對自己有恩就銘記在心,不顧一切地去還報。就像我對待舅舅,在要簽字清除他時,就因為他救過我一命,還把神的末世福音傳給了我,又像親生父親一樣對待我,這份恩情讓我難以下筆簽字,怕自己這樣做就成了一個忘恩負義没有良心的人。雖然我當時簽了字,但良心上過不去,總覺得虧欠他。後來我在外地盡本分生病了,舅舅跑前跑後、出錢出力地照顧我,我内心對他的愧疚更是涌上心頭。所以在聽到上層帶領交通接納人的原則後我就想抓住這個機會去彌補、還報舅舅,以至于我明知道這幾年舅舅對自己作的惡没有任何反省認識甚至對自己被清除懷恨在心,還在大紅龍那裏指認開除他的帶領,但我受知恩圖報的思想支配還在帶領面前為他説好話,包庇隱瞞他不好的表現,想讓他被接納回教會來彌補我對他的虧欠。看到知恩圖報這種傳統思想束縛着我,讓我不分善惡、不分對錯,做事没有一點兒原則、底綫。現在是潔净教會清理惡人、敵基督、不信派的時候,我還對惡人講良心、講恩情,想把惡人接納回教會,我這不是為虎作倀、助紂為虐嗎?不是在打岔攪擾教會工作嗎?我這麽做的性質和神所説的乞丐去殺人報恩有什麽區别呢?認識到這些,我才看清知恩圖報這個傳統德行的錯謬和對人的毒害,它完全就是迷惑人、敗壞人的謬論。

接着,我又看到神的話:「對知恩圖報這個傳統文化的觀點必須得加以分辨,知恩圖報最主要是在這個『恩』字上,怎麽看待這個恩?這是哪方面的恩?是什麽性質的恩?知恩圖報有什麽意義?這些問題都得弄清楚,絶不能受知恩圖報的轄制,這對于追求真理的人是完全有必要的。在人的觀念中,什麽是『恩』?從小的方面説,就是在你有難處的時候有人給了你一些幫助,比如,在你吃不上飯餓得發慌的時候給了你一碗飯,在你快要渴死的時候給了你一瓶水,在你摔倒爬不起來的時候扶了你一把,這都屬于一種恩情。大的恩情,就是涉及到你遇到大難,有人救了你,這屬于救命之恩了。當你遇到生命危險的時候,有人幫了你一把讓你免于一死,等于是救了你一命。等等這些都是人心目中的『恩』,這種恩情已經超出物質的小恩小惠了,已經屬于大恩大德了,不是用金錢、物質的東西能衡量的了,只是説幾句感謝的話已經無法表達人的感激之情了。那人類這麽衡量到底準不準確呢?(不準確。)為什麽説不準確呢?(人是根據傳統文化來衡量這事的。)這樣回答是道理、是理論,好像是對的,但與事情的實質是不符的。那用實際的話應該怎麽解釋這事?你們揣摩揣摩。前段時間聽説網上有這樣一個視頻,有個人的錢包掉了,他自己不知道,旁邊有條小狗看見了,就叼起錢包去追那個人,結果那個人看到小狗叼着他的錢包誤以為是小狗偷的,就把小狗暴打一頓。你們説這事荒唐不荒唐?這人的品德還比不上狗呢!這條小狗所做的完全符合人類的道德標準,只不過人有語言,人會喊『你的錢包丢了』,小狗没有人類的語言,它只是默默地叼起來去追。就是狗都能做到傳統文化中所提倡的一些好行為,那反觀人類呢?人有良心、有理智,天生就具備了這些東西,就更能做到這些事了。只要人有良知,這種責任、這種義務都能盡到,并不需要怎麽努力付出代價,只是舉手之勞,做了一件對他人有幫助、有益處的事,那這件事的性質能不能稱得上是『恩』?能不能上升到是一種恩情?(不能。)既然上升不到是恩情,那用不用談還報啊?那就没有必要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如果是神要救你,不管藉着什麽人效力,你首先應該感謝神,從神領受,而不應該把恩情完全歸給人,甚至為了報恩把自己的一生也獻給人了,這是大錯特錯的。心裏知道對神感恩,從神領受,這才是關鍵的。《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讀了神的話,我對知恩圖報的「恩」有了新的認識與定義。原本我以為只要人在我遇到困難險境或者有生命危險時對我伸出了援助之手或救了我一命這就是大恩大德,就得銘記在心日後還報,現在通過神的話我認識到這些都稱不上恩,只是人的本能,是有良知的人都可以做到的。就像舅舅,他作為一名醫生,看到我有生命危險救我這是很正常的事,也是他的責任。我的生命來源于神,生死更是由神主宰,不是因為舅舅救我我才能活下來。另外,因爸爸去世後媽媽難以承擔撫養我們兄妹幾人的高額費用,舅舅讓我跟他學醫,吃住在他家,見我身體不好給我補營養,包括幾年後我生病住院他照顧我,這都是神的主宰安排,我應該從神領受。還有,舅舅把神的末世福音傳給我們,這也是神的主宰安排,我應該感謝神才對。明白了這些,我心裏對舅舅的愧疚感終于消除了。

藉着經歷舅舅被開除這事,我看清了知恩圖報這個傳統思想的錯謬之處和對人的捆綁坑害,不然我還會繼續没原則、没底綫地胡亂報恩,抵擋神都不知道,是神的話讓我醒悟了過來。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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