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得知父母病逝後

中國廣東 許貞

從小到大父母都很疼我,為了供我和弟弟讀書就去做苦工。看到他們起早貪黑地工作很辛苦,我就想長大後要多挣錢讓父母過上好的生活。打工後,我就把挣來的錢都寄給父母,想讓他們生活得好一點。後來我接受了神的末世作工,就把福音傳給了父母,我爸怕大紅龍逼迫後來就不信了,我媽一直支持我盡本分,還幫我照顧孩子。我覺得父母為我付出很多,每次回家看望他們我都盡量幫他們多幹點活兒,盡點孝心,這樣心裏也踏實一些。2022年的6月份,我因傳福音成了警察追捕的對象,從那以後就不能回家見父母、孩子了,心裏也擔心父母老了身體不好,萬一有病没人照顧怎麽辦呢?通過看神的話知道人的一生都是神安排好的,父母的命運也都在神的手中主宰,我就把父母交托給神,情形没有太受影響,能够正常盡本分。

2022年11月底,我收到一個姊妹的來信,説我媽住進醫院正在搶救。當時信中也没説得了什麽病,我很擔心,不知道母親得了什麽病,也不知道她的情况怎麽樣了,我就很想回去看望母親。但想到警察還在追捕我,加上當時多個教會臨到抓捕,我正忙着處理善後工作,如果我走了會耽誤教會的工作。我心裏很糾結,就向神禱告,把母親的病交托給神。到了2023年的5月中旬,我收到家裏的來信,説我媽去年得腦溢血去世了,我爸哮喘病發作也在幾天前去世了。聽到這個突如其來的消息,我一下子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一想到父母這麽快都走了,以後自己就没有父母了,心裏特别地痛苦,眼泪也止不住地流。想到他們生病的時候我没有回去照顧他們,他們去世前我也没有回去看他們最後一眼,他們心裏肯定很難過,對我這個女兒很失望,親戚肯定也説我是個不孝女、白眼狼。我當時很軟弱,只知道哭。我回房間一躺下,滿腦子都是我父母的畫面,他們的笑、他們對我的好,我們在一起生活的畫面就像放電影一樣在我腦子裏一遍又一遍地過。想到父母生下我把我養大不容易,他們做苦工供我讀書,我出來盡本分母親還幫我照顧孩子……想到父母為我付出的點點滴滴我就覺得虧欠他們太多了。我當時難受到一個地步,甚至覺得如果我不盡本分而是上班挣錢就能給他們生活上的幫助,他們有病也可以給錢讓他們治療,他們就不會那麽早去世了。一想到這麽多年我都没有在他們身邊照顧他們,没有盡到做女兒的責任,我就覺得自己是個罪人,太虧欠他們了!那幾天我的情形很消沉,吃不下飯、睡不着覺,活在自責痛苦中,雖然也在盡本分,但心裏很受攪擾,我也没有負擔跟進負責的福音工作了,工作也受到了一些影響。痛苦中,我向神禱告:「神哪,父母去世了,我心裏很痛苦煎熬,求你幫助我,保守我的心不受攪擾。」禱告後,我的心平静一些了。想到神交通關于如何對待父母離世方面的話語,我就找出來看。

全能神説:「對待父母的離世,人也應該有正確的、理性的態度。……那在這件事還没有發生之前,應該怎麽解决這件事對你形成的意外打擊,使你的盡本分、你所走的道路不受到任何的衝擊、干擾與影響?先看看死到底是怎麽回事,離世是怎麽回事,是不是離開人世間了?(是。)就是人帶有肉體形象的這個生命,在人能看得見的物質世界中從此就除名了,没有了,他會以另外一種形式活在另外的世界。那這個生命的離世,就意味着在這個世界上你與他的這層關係解除了、没有了、結束了,他以另外一種形式活在另外一個世界,至于在另外一個世界活得怎樣,會不會再來人世間,還會不會與你相遇,會不會與你有任何的肉體關係、情感糾葛,那是神的命定,與你没有任何關係。總之,他的離世意味着他在這個人世間的使命結束了,畫上句號了。他此生在這個世界中的使命結束了,你與他的這層關係也就到此結束了。至于他以後是有輪迴,還是在另一個世界接受任何處罰、管制或者任何的處理與安排,與你有没有關係?你能不能决定?與你没有任何關係,你也决定不了,你也得不着任何的消息。你與他在此生此世中的這層關係就到此為止了,就是你與他一起生活這十年、二十年或者三四十年的這麽一段緣分到此為止了,從此以後,他是他、你是你,你們之間没有任何的關係。即便你們都是信神的,他盡他的本分,你盡你的本分,已經不在一個空間環境之下生活了,你們就没有任何關係了,只不過神交代給他的使命他早就完成了,那他對你盡的責任呢,從你離開他獨立生存那一天就已經結束了,你就與他没有關係了。如今他離世,對你來説只不過讓你在情感上有了缺失,少了一個思念的親人,你再也看不到他了,再也不能得知他的任何消息了,他的以後、未來與你没有任何的關係了,没有任何血緣關係,連同類關係都不是了,就是這麽回事。父母的離世,就是在這個人世間你得到的關于他們的最後消息,也是你看到或者聽到的他們一生中所經歷的生老病死的最後一關,僅此而已。他們的死不會帶走你的什麽,也不會賜給你什麽,就是死了,結束了這次做人的旅程。那他們的離世就不用管到底是意外死亡,還是正常的死亡,還是得病死亡,等等這些,總之,如果不是神主宰、神安排,没有任何一個人或者勢力能奪走他們的生命,他們的離世只能意味着他們肉體生命的結束。你如果思念他、懷念他,或者因為情感作用覺得愧對他們,這都是不應該的,没必要。人都離世了,你再想什麽都多餘,是吧?如果你想,『這麽多年,父母想没想我呀?這麽多年,我不在他們身邊盡孝,他們多受多少苦啊?這麽多年一直想着能在他們身邊陪伴他們幾天,没想到他們的離世來得這麽快,心裏難過,覺得愧疚啊』,你這麽想没必要,這跟你没有關係。為什麽没有關係?因為你對他們盡孝也好,陪伴他們也好,這不是神給你的義務與任務,他們在你身上能享多少福、受多少苦,那都是神命定好的,跟你没有絲毫關係。他們不會因為你陪在身邊而延長壽命,也不會因為你遠離他們,不能常常陪伴在他們身邊而縮短壽命,他們的壽命都是神命定好的,跟你没有任何關係。所以,在你有生之年,如果聽到父母離世的消息,你也不需要有什麽負罪感,應該正確對待、接受。《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你如果不離家在外盡本分,能够守在父母身邊,你就能保證父母不得病嗎?(不能。)父母的生死你能掌握嗎?窮富你能掌握嗎?(也不能。)父母得任何的病都不是因為撫養你累的,也不是因為想你想的,尤其得那些大病、重病、能死人的病,都不是因為你得的,這是他們的命,跟你没關係。你再孝順,達到的頂多就是讓他們的肉體减輕點痛苦、减輕點負擔,但是他們什麽時候得病,得什麽病,什麽時候死,死在哪兒,跟你有關係嗎?跟你没關係。你説你孝順,你不是白眼狼,你成天守在他們身邊,你成天看着他們,他們就不得病了?他們就不死了?那該得病不也得得病嗎?該死不還得死嗎?是吧。《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看了神的話我才認識到,每個人什麽時候出生、什麽時候死,人的壽命是多長,都是神主宰命定好的,父母什麽時候去世、以怎樣的方式去世也都是神主宰安排的。我不根據神的話看事,不認識神的主宰,認為我如果没有出來盡本分能够在父母身邊照顧他們,他們生病的時候我能够帶他們治療,這樣他們也許能多活幾年,就不會那麽快去世了。我的看事觀點跟外邦人一樣,是不信派的觀點。想到以前父母生病的時候我也回家看望他們,但我只能跟他們説點安慰的話,讓他們多注意身體,把我身上僅有的一點錢給他們買藥吃,可父母的病也没有好,我也不能幫助他們减輕痛苦。特别當我看到神的話,「父母得任何的病都不是因為撫養你累的,也不是因為想你想的,尤其得那些大病、重病、能死人的病,都不是因為你得的,這是他們的命,跟你没關係」,我才明白父母的去世跟我没有關係,父母此生的壽數到了,在神命定的時間就會離開人間,這是他們的命。想到之前我媽説我爸好幾次病危送到醫院搶救,家人都以為我爸快不行了,但最後他還是活過來了。而很多人常年在父母身邊照顧,父母得病該死還得死,有錢也救不了他們。看到神主宰每個人的命運,就算我在父母身邊照顧他們,他們該得什麽病還是會得什麽病,就算我給他們錢去治療也挽救不了父母的生命。另外,我父母也六十多歲了,特别是我父親得哮喘病好幾年了,天天靠吃藥來維持,他也很痛苦,現在他去世了,不用再受病痛的折磨,這對他也是一種解脱。想到這些,我心裏好受一些,情形也扭轉一些了,就開始正常盡本分。

一天,我出去盡本分,坐車時看到一對老人家跟我父母的年齡差不多,我又想起我的父母,他們去世了,已經跟我不在同一個世界了。想到這些,我的眼泪就在眼眶裏打轉,情形一下子很低落。特别是過年的時候我又想起父母,覺得自己没能讓父母享福是自己不孝,我心裏怎麽也過不去這個坎,覺得虧欠他們。我知道自己的情形不對,就向神禱告:「神哪,我父母去世了,我知道是你的主宰安排,但我心裏始終放不下,活在内疚自責中,願你幫助我解决自己的情形。」

過後,我看到神的話:「對待父母的期望這方面,人應該遵守的原則與應該放下的包袱是不是清楚了?(是。)在這裏,人的包袱到底是什麽?必須聽父母的,得讓父母過上好日子,父母都是為你好,得按照父母説的做才是孝順;另外,長大成人得為父母做事,報答父母的恩情,孝順父母,陪伴在他們身邊,不能惹他們傷心,不能讓他們失望,不能辜負他們,力所能及地讓他們少受苦甚至不受苦,如果做不到,就是忘恩負義,就是不孝子,就該遭天打雷劈、被人唾弃,就不是好人。這是不是你的包袱?(是。)這些東西既然是人的包袱,人就應該接受真理,來正確地面對,你只有接受了真理,這些包袱、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才能放下,才能改變。你如果不接受真理,你有没有第二條路可走?(没有。)所以,不管放下家庭、肉體什麽包袱,都是從人接受正確的思想觀點、接受真理開始的。從你開始接受真理,你裏面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就逐步地被瓦解、被分辨、被看透,然後逐步地被弃絶。這些錯誤的思想觀點在被瓦解、被分辨出來,然後被放下、被弃絶的過程中,你就逐漸地改變了對這些事的態度、做法,你出于人的良心或者情感的那些想法就逐步地淡化了,不再在你的思想深處困擾你、捆綁你,左右你的生活,影響你的生活,攪擾你盡本分。比如,你接受了正確的思想觀點,接受了這方面真理,當你聽到父母死訊的時候,你只是流流眼泪,不會覺得自己這些年没有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讓父母受了那麽多苦,自己對他們没有絲毫的還報,也没讓他們過上好日子,不會為此而自責了,而只是出于正常人性情感的需要有正常的流露,哭一哭,然後對他們有點思念,很快這些東西就會變得自然、正常,很快你就會投入到正常的生活、盡本分中,不會被這個事困擾。你要是不接受這些真理,當你聽到父母死訊的時候,你就會哭起來没完,你就覺得父母可憐,父母這一輩子不容易,又養了你這麽個不孝子,他們生病的時候你没在床前伺候,死的時候你也没為他們哭喪、没為他們戴孝,你辜負了他們,你讓他們失望了,你没讓他們過上好日子。你會帶着這樣一種負罪感生活很久,想起來就會流泪,想起來心裏就會隱隱作痛,每當遇到相關的環境、相關的人事物時,你就會有感而發,這種負罪感也許會伴隨你的下半生。原因是什麽?是你從來没接受真理、接受正確的思想觀點作為你的生命,而舊的思想觀點一直在你裏面當家做主,影響着你的生活。那你下半生會因為父母的離世而一直痛苦下去,一直痛苦給你帶來的後果不僅是肉體有一點難過而已,它會影響你的生活,影響你盡本分的態度、你對待教會工作的態度,還有對待神的態度,以及對待任何一樣觸及你靈魂的人或事的態度,也可能你會對更多的事灰心失望,會消沉、會被動,會對生活失去信心,對任何事失去熱情、動力,等等。這樣一來二去,影響的不僅僅是你簡單的日常生活,而是影響到你盡本分的態度,影響你人生所走的道路,這就很危險。這個危險導致的後果有可能就是你不能合格地盡受造之物的本分,更甚至你會中途停止盡本分,或者對你所盡的本分有抵觸的情緒、態度。總之,這種事肯定會越來越惡劣,會讓你的心情、情緒、心態演變得向惡性的方向發展。明白了吧?(明白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六)》看了神的話我才知道,我一直活在痛苦自責中是因為我接受了撒但的傳統思想觀點「百善孝為先」「養老送終」「人若不孝,禽獸不如」,認為孝順父母、給父母養老送終才是有良心、有人性的人,如果没有做到這些就是没良心、没人性,心裏就滿了負罪感,受譴責良心不安。這次得知父母雙雙病逝,想到父母把我養大不容易,為我付出太多了,我却没有讓他們安享晚年,他們生病我也没有照顧他們,去世了我都没有見到他們最後一面,總覺得自己不孝,没有盡到兒女的責任,我這樣會遭到人的譴責、唾弃,我自己也不能原諒自己。我把「百善孝為先」「養老送終」「人若不孝,禽獸不如」這些思想觀點當成了正面事物,却不根據神的話看事。其實,神衡量人有無良心、人性是根據人能否盡好受造之物的本分滿足神。人能够撇下一切為神花費,盡好受造之物的本分,這樣的人是忠于神的人,是最有良心、有人性的人。相反,如果人為了孝順父母放弃本分,即使把父母照顧得很好,人人都誇贊是個孝子,但這樣的人只是為個人的肉體情感活着,是自私卑鄙没有人性的人。想到歷代的聖徒他們撇家捨業傳揚主的福音,為了把人帶到神的面前得着神的救恩他們離開故土親人,在人看他們没有照顧家人、没有孝順父母,好像不近人情,但在神看來他們盡到了受造之物的本分,是有良心、有人性的人,他們做的事蒙神紀念。我信神走正道,遭受中共的逼迫有家難歸,没能照顧到父母這是環境所迫,不是我不孝,也不是我没有良心。不管家人怎麽看我、外邦人怎麽駡我,我走的這條路没有錯。他們怎麽看不重要,關鍵是能否獲得神的稱許,這才是最重要的。我因着父母病逝活在對父母的虧欠、自責中,心裏埋怨神、悖逆神,對待本分没有忠心,我哪有人性、哪有良心哪?神賜給我生命,看顧保守我,供應着我一切,我還埋怨神,我真是是非不分、不可理喻啊!認識到這些,我向神禱告:「神哪,我不願意活在父母去世的痛苦中,我願意向你悔改。」

後來,我看到一段神的話:「從父母生你這件事上來看,是你選擇了讓他們生你,還是他們選擇了生你?是誰選擇了誰?如果從神的角度上來説,雙方都不是,不是你選擇了父母生你,也不是他們選擇了生你,從根源上來説,這是神的命定。這個話題咱們先放在一邊不説,這個事人好理解。從你的角度上來説,你是被動的、没有任何選擇權利地被他們所生。從父母的角度上來説呢,是他們主觀願意生你的,是吧。就是抛開神的命定來説,生你這件事是父母這一方占主動權的,他們選擇生下你,他們占主動權,你没有選擇讓他們生你,你是被動地被他們生下來,你没有選擇的權利。所以,父母既然是占主動,他們選擇生你,那就有義務、有責任養你,把你撫養長大成人,供你讀書也好,供你吃穿、花錢也好,這是他們的責任與義務,是他們該做的。而你在被撫養期間一直是被動的,你没有選擇的權利,只能被他們撫養。因為你小,你没有能力自己撫養自己,你只能被動地被父母養大。父母怎麽養你,你就怎麽被養,父母讓你吃好的喝好的,那你就吃好的喝好的,父母給你的生存環境是吃糠咽菜,那你就吃糠咽菜,不管怎樣,在你被撫養期間,你是被動的,父母是在盡責任。就像父母養了一盆花,他既然願意養,那他就應該施肥、澆水,應該讓它接受陽光。那對于人來説,父母對你不管是無微不至地照顧還是精心地呵護,總之,都是在盡責任、盡義務。不管他們撫養你的目的是什麽,這是他們的責任,因為他們生了你,他們就應該對你負責任。從這點上來看,父母對你所做的算不算恩情?算不上,是吧?(是。)父母對你盡這個責任不算恩情,那對一朵花、一棵草要盡責任,澆點水、施點肥,那算恩情嗎?(不算。)就更不算了。小花、小草在外面長得更好,放到地裏風吹日曬雨淋,長得更茁壯,放家裏栽在盆裏還不如在外面養呢,在哪兒不是活着呀?不管在哪兒都有神的命定,你是有生命的人,神會對任何一個生命負責,讓他生存下去,遵循所有受造之物所遵循的一個規律。只不過作為一個人來説,你生活在父母養育你這樣的環境裏,那你就應該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就應該生存在這樣的環境裏。生存在這樣一個環境裏,從大環境來説是神的命定,從小的環境來説是父母養育你,是吧。不管怎麽説,父母養育你這是盡責任、盡義務,他們把你養大成人,這是他們的義務與責任,這不算什麽恩情。如果不算什麽恩情,那能不能説這是你應該享受的?(可以。)這是你應該享受的一種權利,你就應該被撫養,因為你在未成年期間,你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被撫養的角色。所以,你只是接受了父母對你盡的一種責任,但并不是接受了父母的恩惠與恩情。任何一種生物,生兒育女、繁衍後代、撫養後代都是一種責任,比如小鳥、牛、羊,甚至老虎,繁衍了後代之後都要撫養,没有一種生物是不撫養後代的,也可能有例外,但很少,這是生物生存的一種自然現象,是生物的一種本能,它歸結不到恩情這裏面去,這只是在遵循造物主給動物、給人類制定的一種規律。所以,父母撫養你這并不是一種恩情。從這一點上可以説,父母并不是你的債主,他們對你盡了責任,在你身上花了多少心血、花了多少錢,不應該讓你償還,因為這是他們作為父母的責任。既然是責任、義務,那就應該是免費的,不應該來索取報酬。《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看了神的話我認識到,父母生我養我這是他們的責任義務,稱不上恩情。我不明白真理,把父母對我的呵護照顧當作恩情,覺得他們為我付出太多,對我有恩,我就要報答他們的恩情。當父母生病我没有回去照顧他們,父母去世我也没有看他們最後一眼,我就覺得太虧欠父母,看到神的話我才認識到父母把兒女撫養長大成人這是他們該做的,是他們的責任,就像人養一盆花就有責任給它們澆水施肥,這不算什麽恩情。父母對我的好、為我付出的一切也是源于神的主宰命定,我應該從神領受,我并不虧欠父母什麽,也不用償還彌補什麽。明白這些,我心裏就不那麽痛苦了。

關于怎麽對待父母,我從神的話裏找到了路途。我看到神的話:「父母不是你的債主,就是你别總琢磨,父母把你養這麽大,你得報答父母,要是報答不了,没機會、没條件報答,你心裏就總難受,總有負罪感,甚至看到誰跟父母在一起,照顧父母,或者有一些孝順父母的舉動,你就會難受。神命定父母養大你,讓你長大成人,不是為了讓你這一生來報答父母的,你有你這一生要盡的責任、義務,要走的路,你有你的生活,你這一生不應該把所有精力都放在還報父母恩情這件事上。這件事只是在你人生道路上伴隨你生活的一件事,在人性與情感關係上避不開的一件事,但是至于你與父母之間有怎樣的緣分,你的下半輩子是能與父母住在一起,還是分開,没緣在一起,那就看神的擺布安排了。如果神擺布安排你這一生與父母是分隔兩地,距離很遥遠,没法常在一起生活,那盡這個責任對你來説也就是一種念想了。如果你這一生神安排你與父母住得很近,能守在父母身邊,那對父母盡點責任、盡點孝這也是你這一生該做的,這個没有什麽可指責的。但是,如果你與父母分隔兩地,你没有機會、没有條件去盡孝,那你也没必要把這件事當成一件耻辱的事,你盡不上孝也不是愧對父母,只不過是因為條件不許可。作為兒女都應該明白:父母不是你的債主,你一生要做的事情很多,這些事都是造物主交給一個受造之物該做的事,與你還報父母的恩情没有關係。孝順父母、報答父母、還報父母的恩情與你一生的使命没有任何的關係,也可以説,孝順父母、報答父母、對父母盡任何的責任不是必須的,話説白了就是,有條件就做點兒,盡點責任,没條件也不用强求。你盡不了孝敬父母的責任,這不是什麽大錯,只是違背點良心,違背點人的道義、觀念,但最起碼不是違背真理,在神那兒也不定罪,當你明白真理的時候,你的良心就不受責備了。明白了這方面真理,你們心裏是不是踏實了?(是。)」《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看了神的話我明白了,父母不是我的債主,今天神命定我在末世降生不是為了孝順父母、報答父母,而是有我該完成的使命,就是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這是我作為一個人該做的。孝順父母就根據自身的條件,在不耽誤本分的情况下可以回去看看他們,盡點兒女的責任,如果外出盡本分没有機會在父母的身邊照顧他們,我也不用覺得虧欠自責,關鍵時刻要以本分為重。尤其看到神的話:「作為人類中的一員,作為敬虔基督徒中的一員,我們都有責任、有義務為完成神的托付而獻上我們的身心,因為我們的全人都是從神而來,都是因神的主宰而有的。若我們的身心不是為了神的托付,不是為了人類正義的事業,那我們的靈魂將愧對于為神的托付而殉道的人,更愧對于供應我們全部的神。《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附篇二 神主宰着全人類的命運》神是人生命的源頭,我的命是神給的,我能够活到今天也是神的看顧保守,今天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這是我該盡的責任、義務。明白了這些,我能正確對待父母的去世了。

現在雖然我偶爾也會想起父母,但心裏不受這方面的轄制了,能够投入到盡本分中。是神的話語帶領我明白了怎麽正確對待父母的去世,也知道了對待父母的實行原則,從痛苦中走了出來,我感謝神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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