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得知母親去世之後
在我不到一周歲的時候父親就因病去世了,母親為了養活我們兄弟姐妹五個,一個人打兩份工,每天起早貪黑忙忙碌碌,又當爹又當娘,我很心疼,就暗暗發誓長大後一定要好好孝順母親,讓她生活無憂。為了减輕母親的負擔,放學後我就幫忙做家務,母親心疼我不讓我幹,讓我好好學習,我就跟她説:「我看你太累了,幫你一點你不就輕鬆一點嗎?」母親却説:「我累點没關係,等你們長大了都孝順我,我不就享福了嗎?你看你堂姐,她媽媽去世得早,她爸一個人把她拉扯大,她結婚後她爸吃的穿的、生活上有什麽需要都是她照顧,這不就享福了嗎?」有一次,堂姐跟我説:「烏鴉都知道反哺,我爸含辛茹苦把我養大,我要是不孝順他,那不是連畜生都不如了嗎?」我心想等我長大後也要像堂姐一樣孝順母親。結婚後,雖然我没有好的工作、好的收入,但是我竭盡所能地給母親一些物質的享受,還經常把母親帶到家裏照顧。周圍的鄰居都誇贊:「别看她家小閨女住得遠,但照顧她母親是最多的。」我心裏美滋滋的,覺得為人子女就應該這樣,只有這麽做才能還報母親的恩情。
1999年,我接受了神的新工作。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神拯救人的急切心意,就加入了傳福音的行列中。2003年底,我傳福音時被警察抓捕。被釋放後,為了躲避警察的跟踪監控,我被迫離開家打工租房住。後來聽説警察半年内到村裏暗查我三次,問我租的房子在哪裏。從此我過着居無定所的生活,不能再像以前一樣把母親接回家照顧,心裏就覺得挺虧欠母親。尤其得知母親在生病時還被嫂子虐待,我揪心般地難受,甚至後悔當初出去傳福音,「我不去傳福音就不會被抓捕,也不需要離開家,這樣我就能陪在母親身邊多照顧她。」我意識到自己的情形不對了,傳福音是我的責任和使命,我後悔傳福音盡本分這不就是背叛神的表現嗎?聚會時我就把自己的情形跟帶領説了,帶領給我找了一段神的話:「人都是活在『情』之中的,所以神并不避開任何一個人而將全人類中所有的人心中隱藏的秘密給人揭穿,為什麽難以脱去情感呢?難道是高過良心標準了嗎?良心能成就神的旨意嗎?情感能幫助人渡過難關嗎?在神的眼中,情感是神的仇敵,難道神的話没明説嗎?」《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向全宇的説話」的奥秘揭示・第二十八篇》看完神的話我認識到,我確實活在了情感中,被情感蒙蔽了雙眼分不清是非對錯。我傳福音是為了讓人來到神面前接受神的拯救,這是正義的事情,是我該盡的本分。自古以來有很多真心信神的人不都是撇下一切跟隨神為神花費嗎?就像彼得,當主耶穌呼召他的時候他立馬放下漁網跟隨主。認識到這些,我有了信心,立志要盡好本分滿足神,就又去傳福音了。
到了2015年秋天,一個姊妹告訴我我母親去世了。聽到這個消息,我揪心般地難受,强忍着没哭出來,心想:「母親怎麽就走了呢?是不是我不在她身邊,她思念我、牽挂我抑鬱成病的?如果不是共産黨的逼迫,我就能守在她身邊多照顧她,讓她晚年過得舒坦一些,也許她就能多活幾年。」我越想越難受,走出姊妹家的大門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母親受了那麽多苦把我拉扯大,可在她年老生病時我却不能守在她身邊照顧她,甚至在她離世的時候都没能見她最後一面。想到這些,我號啕大哭起來,心特别的疼。我擦擦眼泪騎着車往前走,一路上母親含辛茹苦把我養大的一幕幕就像放電影似的在我腦海裏浮現,就覺得我虧欠母親太多了,還没來得及孝順她她就走了,連她最後一面我都没能見到,别人會不會説我是個不孝子、白眼狼啊?回到接待家,我難受得吃不下飯,接待家姊妹就安慰我:「每個人的壽命都在神的手中,一個人什麽時候出生、什麽時候死都在神的命定之中,你不要太難過了,多禱告神。」聽後我心裏没那麽痛苦難受了,但盡本分時心還是安静不下來,我就向神禱告,願神帶領我走出這種消極的情形。禱告完,我看了一段神的話:「神創造了這個人世間,將人這個帶有神賜給生命的生命體帶到了人間,轉而人有了父母,有了親人,不再孤獨。從人看到這個物質的世界開始,人就注定要在神的命定中生存,是神的生命之氣將一個個生命體支撑着『長大成人』。在這個過程之中,没有人覺得人是在神的看顧之中生存而『長大』,反倒認為是父母的養育之恩,是人生命的本能支配着人『長大』,因為人都不曉得人的『生命』是誰賜給的,是源于何處,更不曉得生命的本能是如何創造奇迹的。」《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是人生命的源頭》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天地萬物都是神創造的,人的生命也是神賜給的。外表上看是母親把我養大,可要没有神的看顧保守我也活不到現在。想到我女兒在五歲時得了絶症,我悲痛欲絶,要拿自己的器官换給她,醫生説:「没有用啊,治病治不了命,她得了該死的病誰也救不了。」人的生死神早就命定好了,没有人能改變得了。我母親什麽時候離世也在神的手中,是神命定好的,可我却認為母親是因着思念牽挂我抑鬱成病才死的,我也不認識神的主宰啊!尤其想到從父親去世後母親含辛茹苦把我養育成人,可她老了、病了我却不能在她身邊照顧,就覺得虧欠母親,盡本分心都安静不下來。其實,人的生命來源于神,我所享用的一切都是神賜給的,我不為自己没盡好本分感到虧欠神,反而總覺得虧欠母親,甚至後悔盡本分,真是不配稱為人!
後來,我看到神交通的關于「父母不是你的債主」這方面的話語,我的觀點有了一些轉變。全能神説:「從父母生你這件事上來看,是你選擇了讓他們生你,還是他們選擇了生你?是誰選擇了誰?如果從神的角度上來説,雙方都不是,不是你選擇了父母生你,也不是他們選擇了生你,從根源上來説,這是神的命定。這個話題咱們先放在一邊不説,這個事人好理解。從你的角度上來説,你是被動的、没有任何選擇權利地被他們所生。從父母的角度上來説呢,是他們主觀願意生你的,是吧。就是抛開神的命定來説,生你這件事是父母這一方占主動權的,他們選擇生下你,他們占主動權,你没有選擇讓他們生你,你是被動地被他們生下來,你没有選擇的權利。所以,父母既然是占主動,他們選擇生你,那就有義務、有責任養你,把你撫養長大成人,供你讀書也好,供你吃穿、花錢也好,這是他們的責任與義務,是他們該做的。而你在被撫養期間一直是被動的,你没有選擇的權利,只能被他們撫養。因為你小,你没有能力自己撫養自己,你只能被動地被父母養大。父母怎麽養你,你就怎麽被養,父母讓你吃好的喝好的,那你就吃好的喝好的,父母給你的生存環境是吃糠咽菜,那你就吃糠咽菜,不管怎樣,在你被撫養期間,你是被動的,父母是在盡責任。就像父母養了一盆花,他既然願意養,那他就應該施肥、澆水,應該讓它接受陽光。那對于人來説,父母對你不管是無微不至地照顧還是精心地呵護,總之,都是在盡責任、盡義務。不管他們撫養你的目的是什麽,這是他們的責任,因為他們生了你,他們就應該對你負責任。從這點上來看,父母對你所做的算不算恩情?算不上,是吧?(是。)父母對你盡這個責任不算恩情,那對一朵花、一棵草要盡責任,澆點水、施點肥,那算恩情嗎?(不算。)就更不算了。小花、小草在外面長得更好,放到地裏風吹日曬雨淋,長得更茁壯,放家裏栽在盆裏還不如在外面養呢,在哪兒不是活着呀?不管在哪兒都有神的命定,你是有生命的人,神會對任何一個生命負責,讓他生存下去,遵循所有受造之物所遵循的一個規律。只不過作為一個人來説,你生活在父母養育你這樣的環境裏,那你就應該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就應該生存在這樣的環境裏。生存在這樣一個環境裏,從大環境來説是神的命定,從小的環境來説是父母養育你,是吧。不管怎麽説,父母養育你這是盡責任、盡義務,他們把你養大成人,這是他們的義務與責任,這不算什麽恩情。如果不算什麽恩情,那能不能説這是你應該享受的?(可以。)這是你應該享受的一種權利,你就應該被撫養,因為你在未成年期間,你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被撫養的角色。所以,你只是接受了父母對你盡的一種責任,但并不是接受了父母的恩惠與恩情。……父母養育你是他們的責任,是他們選擇了生你,那他們就有責任、有義務撫養你,他們把你養大成人是在盡責任、盡義務,你不欠他們什麽,所以你不需要償還。那你不需要償還,這就擺明了父母不是你的債主,你不需要因為父母的恩情對他們做任何的事情。如果你有條件盡點責任,那你就盡點責任;如果環境、客觀條件都不許可你對他們盡義務,那你就不要想太多,不要覺得虧欠父母,因為父母不是你的債主。」《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神的話讓我明白了,每個人來到這個世上都是神的主宰安排,我生在這個家庭也是神的命定,不管母親養育我受了多少苦,這是她的責任,我不應該當作恩情來對待。正如神説的:「父母既然是占主動,他們選擇生你,那就有義務、有責任養你,把你撫養長大成人,供你讀書也好,供你吃穿、花錢也好,這是他們的責任與義務,是他們該做的。」可我不明白真理,不根據神的話看事,總認為從父親去世後母親是又當爹又當娘省吃儉用供我上學,含辛茹苦把我養育成人,没有母親精心的呵護照顧就没有今天的我,我把母親的照顧當作恩情,總想報答她這份養育之恩。當得知母親去世的那一刻,我心裏特别難受,覺得自己没有好好照顧母親,連她死了都没能見上最後一面,就覺得自己不孝,心裏都是對母親的虧欠,甚至没心思盡本分。如果我總活在對母親的虧欠中不能盡上自己的本分,那才真是没有良心没有人性啊。想想母親去世的時候我即使回家見她最後一面也挽回不了她的生命,即使别人誇贊我説我是個孝順的女兒,那又有什麽意義呢?
我又接着看神的話,神説:「受中國傳統文化的薰陶,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都認為人應該孝順父母,如果不孝順父母,那就是逆子。人從小就被灌輸這些東西,幾乎每個家庭都是這麽教育的,學校、社會也是這麽教育的。人的頭腦裏被灌輸這些東西之後,人就覺得,『孝順父母比一切都重要,我要是不孝順父母,那我就不是好人,就是逆子,就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就是没良心的人。』這個觀點對不對?神發表那麽多真理人都看見了,神要求人必須孝敬父母了嗎?信神必須明白的真理中有這一項嗎?没有,神只是交通了一些原則。神的話裏要求人對待人是什麽原則?愛神所愛,恨神所恨,這是人該持守的原則。神所喜愛的是追求真理的人,是能遵行神旨意的人,這也是人該喜愛的;不能遵行神旨意的、恨神的、悖逆神的,這是神所厭憎的人,我們也應該厭憎:這是神對人的要求。……撒但用這些傳統文化、道德觀念束縛着你的思想、你的心思、你的心靈,讓你没法接受神的話,你已經被撒但的這些東西占有了,神的話接受不進來。如果你想實行神的話,這些東西在你裏面就會發作攪擾你,使你抵觸真理、抵觸神的要求,你想擺脱傳統文化的枷鎖也無能為力,你挣扎一段時間之後就妥協了,還認為傳統的道德觀念是正確的、是符合真理的,就把神的話排斥或者放弃了,就不把神的話當作真理來接受了,也不把蒙拯救當回事了,覺得畢竟還在這個世界上活着,還得靠這些人生活才有出路。因為受不了社會輿論的譴責,所以你寧可選擇放弃真理、放弃神的話去向傳統道德觀念投降、向撒但權勢投降,寧可得罪神也不實行真理。你們説,人可不可憐?人是不是需要神的拯救?」《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認識自己的錯誤觀點才能有真實轉變》「外邦世界有一個什麽説法,『烏鴉反哺,羔羊跪乳』,還有什麽『人若不孝,禽獸不如』,這套説法説得多麽高大上!其實,他們説的『烏鴉反哺,羔羊跪乳』這些現象還真有,是事實,但僅僅是生物界中的現象而已,是神給各種生物所制定的一種規律而已,各種生物包括人都在遵循這種規律。各種生物都在遵循着這種規律,更證實了各種生物是由神造的,這個規律没有任何生物能打破,没有任何生物能超越。……烏鴉反哺,羔羊跪乳,這恰恰證實了生物界在遵循着這樣一種規律,各種生物都有這種本能,在生養下一代之後,在幼崽未成年之前都是在雌性或者雄性的呵護、撫養之下長大。各種生物都能對自己的下一代盡責任、盡義務,盡心盡責地撫養自己的下一代,更何况人了,人被人類稱為是高級動物,如果都不能遵循這種規律,如果都没有這種本能的話,那人類還不如動物呢。所以,父母不管在養育你期間給了你多少的撫養,盡了多少的責任,他們只是在做一個受造人類能力範圍内該做的一件事,這是他們的本能。」《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看完神的話我明白了,我之所以那麽痛苦就是受「人若不孝,禽獸不如」「養兒防老」這些思想觀點的影響,認為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不孝順父母就是大逆不道,連畜生都不如。我逃亡在外不能在家照顧母親,因此良心受譴責,覺得虧欠母親,也怕别人駡我没良心是個不孝女,心裏就特别痛苦,盡本分都不能安心,後來聽説母親去世了,我整個人都垮了,就看到自己受這些傳統文化的思想灌輸把孝順父母看得比盡受造之物的本分都重要,甚至後悔自己傳福音盡本分,我這不是背叛神的表現嗎?我因為傳福音被警察追捕有家不能歸,我不恨共産黨反而埋怨神,認為是傳福音導致的,我真是顛倒黑白、是非不分哪!我的一切來源于神,這麽多年是神一直看顧保守我,讓我有機會傳福音盡本分、追求真理蒙神拯救。我不但不感恩神,還誤解埋怨神,甚至後悔盡本分,我真是没良心!現在我才認識到「人若不孝,禽獸不如」「養兒防老」這些思想觀點是錯謬的,就是撒但迷惑人、敗壞人的一種方式。我不願再憑着撒但的思想觀點活着,願意根據神的話看人看事、做人做事。
後來,我又看到神的話:「首先,多數人選擇離開家盡本分,一方面是因為客觀大環境的原因人必須離開父母,不能守在父母身邊照顧他們、陪伴他們,這不是人願意選擇離開父母,這是一方面客觀原因;另一方面,主觀上來説,你出來盡本分不是因為想離開父母逃避你的責任而出來的,而是因着神的呼召,你為了配合神的作工、為了接受神的呼召盡受造之物的本分,不得不遠離父母,不能留在他們身邊陪伴、照顧他們。你不是為了躲避責任才出來的,是吧?躲避責任出來與你接受神呼召必須離開他們出來盡本分,這是不是兩種不同的性質?(是。)你内心對他們是有牽挂有思念的,你的情感不是空白的,如果客觀環境許可,你能守在他們身邊同時也能盡本分,你願意陪伴在他們身邊時常照顧他們的生活,盡你的責任,但是因為客觀環境的原因你必須遠離他們,不能守在他們身邊,不是你不願意盡兒女的責任,而是你達不到。這是不是性質不一樣?(是。)如果説你離開家是為了逃避對他們盡孝道、盡責任,這是不孝,没人性。父母把你養大了,你恨不得翅膀硬了趕緊出去單過,不想看到父母,聽到父母有什麽難處都不想搭理,有條件管也不管,就假裝没聽到,誰愛説什麽説什麽,就是不想盡責任,這是不孝。但現在是這樣嗎?(不是。)很多人因為盡本分離開了本縣、本市、本省甚至本國,已經遠離家鄉了,而且因為種種原因不方便與家裏聯絡,偶爾從家鄉來的人口中打聽到父母現在的情况,知道他們還健康,生活得還好,也就安心了。其實你不是不孝,不是到了没人性的程度連父母都不想管,不想盡責任,而是因為種種客觀原因你必須選擇這樣做,這不是不孝。」《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六)》「作為兒女都應該明白:父母不是你的債主,你一生要做的事情很多,這些事都是造物主交給一個受造之物該做的事,與你還報父母的恩情没有關係。孝順父母、報答父母、還報父母的恩情與你一生的使命没有任何的關係,也可以説,孝順父母、報答父母、對父母盡任何的責任不是必須的,話説白了就是,有條件就做點兒,盡點責任,没條件也不用强求。你盡不了孝敬父母的責任,這不是什麽大錯,只是違背點良心,違背點人的道義、觀念,但最起碼不是違背真理,在神那兒也不定罪,當你明白真理的時候,你的良心就不受責備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作為兒女應該怎麽對待父母。母親不是我的債主,我來到這個世上有我該完成的使命,就是盡上受造之物的本分,如果環境、條件許可就在母親身邊照顧孝順她盡上子女的責任與義務,環境不許可我也没有必要强求,而且我也不是不想孝順母親,是因為共産黨的逼迫抓捕才没法回家照顧她,不能説是不孝順,我不必在乎别人的看法,應該順服神的主宰安排盡好本分,這才是最關鍵的。明白了這些,我心裏就不再受轄制了,心也能投入到本分上了。是神話語的審判揭示使我對自己錯謬的觀點有了些認識,明白了該怎麽對待母親是合乎真理原則的,不再活在對母親的虧欠裏,能安下心來盡本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