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實行真理時的顧慮
2021年9月,我負責一項教會工作,當時趙婷是組長。大家在一起討論工作時,趙婷總持守自己的觀點,聽不進别人的建議,導致很多時候僵持在那兒,工作進展不下去,我就想給她提提,可我怎麽也開不了口,因為之前趙婷也經常揭露我狂妄自是、持守自己。雖然我知道她説的是事實,可就是打心眼兒裏反感,覺得她指點我的問題就像在揭我的傷疤一樣,希望她能少説兩句。現在如果我指點趙婷的問題,那她不一樣也會很痛苦嗎?我還是少説些吧,這樣大家心裏都能好過一些。再説了,我自己都不喜歡被别人揭露指點,也没有什麽變化,還要求别人去變,那不顯得我太没理智了嗎?要是姊妹反過來説,「你自己都不願意接受别人的建議,還來説我」,那我就没話説了。而且我們平時相處得還挺好,説話也和和氣氣的,現在我要是把她的問題説出來,她對我産生成見,以後不配合我的工作怎麽辦?想到這些,我就没有指點她的問題了。
不久,我們組又新來一個吴欣姊妹。一段時間後,我發現吴欣盡本分没什麽長進,還總是跟别人攀比,比不過就消極怠工。我就根據她的問題找神的話跟她交通,也結合原則指導幫助她,可她過後不反省自己的問題,還説她盡本分没有果效是因為我們没有把原則跟她交通清楚。看她這樣,我就想把她追求名譽地位的性質還有這樣下去的後果交通解剖出來。可想到聚會時她談過自己的敗壞流露,説她不喜歡指點别人的問題,也不喜歡别人總指點她,我心想:「我的名譽地位心也重,也是想着自己慢慢尋求進入,不想讓弟兄姊妹指點揭露我的問題。我要是話説重了,她肯定會不高興,我還是先交通幫助她吧,也許等她掌握原則了,盡本分有些果效,就不會因着臉面地位得不到滿足這麽消極了吧。」想到這些,我就没有再指點她的問題。後來,我發現吴欣人性不太好,跟人説話常常帶着貶低、諷刺的語氣,讓人受轄制,有時候還打擊排斥异己,工作中出現什麽問題她絲毫不反省自己,還推卸責任,盡本分没什麽果效,根據原則需要撤换她。我想到這樣做會得罪她,就把她的情况反映給了帶領,結果帶領有事不能來,讓我去撤换吴欣。見到吴欣,我本想針對她一貫追求名譽地位、打擊排斥异己走敵基督道路這方面解剖一下,讓她認識到這事的性質、後果,但話到嘴邊我又給咽回去了,心想「吴欣名譽地位心重,人又很脆弱,如果我揭露解剖她的問題,她萬一接受不了,對我産生成見怎麽辦?我還是少説為佳吧。」于是,我只是説她盡本分没有果效,把她撤换了,還安慰她,讓她好好反省自己。後來,帶領得知我没有解剖吴欣的表現,就對付我説:「她的問題都那麽嚴重了,你還不揭露解剖,你老好人太嚴重了!」聽後,我心裏挺難受的,我知道自己没有盡到責任,但當時并没有反省自己,直到後來又發生一件事,我才開始反省自己。
當時,趙婷她們整理一些被開除人員的資料,許多地方説得不清楚,正常情况是不會出現這種低級錯誤的,我就問弟兄姊妹是怎麽回事。他們説趙婷總持守自己,大家提什麽建議她都不接受,弟兄姊妹都受她轄制,只好按她的來。聽後,我心裏挺受責備的,趙婷這個問題我早就知道,但我怕得罪人,一直没有揭露她的問題,結果耽誤了工作。我這才開始尋求真理反省自己。我看到神的話説:「一個人的人性裏該具備的就是良心與理智,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如果一個人不具備良心,也不具備正常人性的理智,那這個人是什麽人?籠統地説,是一個没有人性的人,是人性太壞的人。細節地説,這個人都有哪些喪失人性的表現呢?分析分析,這類人都有什麽特點?都有哪些具體的表現?(自私、卑鄙。)自私卑鄙的人做事應付糊弄,事不關己,高高挂起,不考慮神家利益,也不體貼神的心意,對盡本分、對見證神没有任何負擔,也没有任何責任心。……還有些人不管盡什麽本分都不負責任,發現問題也不及時向上反映,看見有人打岔攪擾也置之不理,看見惡人作惡也不攔阻,絲毫不維護神家的利益,也絲毫不考慮自己的本分、職責所在,這樣的人盡本分一點兒實際工作都不作,貪享安逸,做老好人,只為自己的虚榮、臉面、地位、利益説話做事,什麽事對他有利他才肯下點功夫、賣點力氣。」《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把心交給神就能得着真理》神的話揭示的就是我的情形。我看到趙婷性情狂妄,轄制弟兄姊妹,已經給工作造成影響了,我作為負責人,應該指點揭露她的問題,可我擔心她不接受,對我的看法不好,所以每次想指點她的問題時,我的喉嚨就像被什麽東西卡住了一樣,把話又都給咽回去了。我還打着為工作的幌子,認為關係鬧僵了,以後她會不配合我的工作,外表看我考慮的是工作,實際上是不想破壞我們之間友好、和氣的關係,也是為了在弟兄姊妹心中留下好的印象。還有,我明明看出吴欣的問題很嚴重,可我怕指點揭露她的問題她會對我有不好的看法,就一直不揭露她的問題,結果導致她對自己没有認識,敗壞性情始終不變化,給教會工作帶來打岔攪擾,弟兄姊妹也都受她的轄制。我盡本分總考慮個人的利益,考慮在别人心中的地位,看到弟兄姊妹憑敗壞性情盡本分給工作帶來打岔攪擾也不管不顧,絲毫不考慮教會工作,我真是太自私了,没有一點兒良心理智。
之後,我又看到一段神的話:「人没有經歷神作工、没有明白真理以前,是撒但的本性在人裏面當家做主支配人。這個本性裏具體是什麽東西呢?比如,你為什麽要自私?你為什麽要維護自己的地位?你為什麽情感那麽重?你為什麽喜歡那些不義的東西、喜歡那些惡?你喜歡這些東西的根據是什麽?這些東西是從哪裏來的?你為什麽能喜歡接受這些東西?現在你們已經明白了,主要就是有撒但的毒素在人裏面。撒但的毒素是什麽?應該怎麽表達?比如,你若問『人該怎麽活着?人該為什麽活着?』人都會回答説『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一句話就把問題的根源説出來了。撒但的哲學、邏輯已成為人的生命了,人無論追求什麽其實都是為自己,所以,人都是為自己活着。『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就是人的生命哲學,也代表人的本性。」《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怎樣走彼得的路》從神話語的揭示中我明白了,我看到别人的問題不敢點,總是睁一眼閉一眼,主要是憑「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看透不説透,還是好朋友」「打人不打臉,揭人不揭短」這些撒但哲學活着。我認為做什麽事都得考慮自己能不能得利,指點揭露别人的問題那是得罪人的事,對自己没利,我就不想去做,特别自私卑鄙、圓滑詭詐。看到趙婷狂妄,持守自己,不接受别人的建議,已經影響工作了,可我還在維護與她的關係,不揭露解剖她的問題,總怕説了會得罪人,在人面前總是唯唯諾諾的。我怕得罪人,不怕得罪神,不考慮教會利益,活得很窩囊、齷齪,没有一點兒良心理智。有良心理智的人看到弟兄姊妹情形不好,他能交通真理扶持幫助,看到有人打岔攪擾教會工作,他能站起來揭露制止。我作為負責人,更得有這個負擔、責任心,看到弟兄姊妹不管是情形還是業務方面的問題,都應該交通幫助,如果有人打岔攪擾教會工作,還能修理對付、揭露解剖,及時制止,這才是作為一個負責人該作的本職工作。可我為了在弟兄姊妹心中留下好的印象,連基本的責任都没有盡到,對工作不負責任,對弟兄姊妹的生命進入不管不顧,看到我做老好人就是黑心人,是人性惡毒的人,這樣盡本分讓神厭憎、恨惡,如果我再這樣下去,最終只能被神顯明淘汰。認識到這些,我心裏特别難受,不想再這樣活着了,我就向神禱告:「神哪,我想實行真理,但我的敗壞性情太嚴重了,願你開啓光照我,使我認識自己,找到實行的路途。」
一天靈修時,我看到神的話説:「在教會中站住我的見證,堅持真理,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要黑白混淆。對撒但就是要争戰,就是要徹底打敗它,使它不得翻身。對我的見證要豁出一切來維護,這是你們做事的宗旨,不要忘了。」《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基督起初的發表・第四十一篇》神的話使我有了實行的路途,臨到事得堅持真理原則,維護教會利益。趙婷憑敗壞性情盡本分已經給工作帶來打岔攪擾,我得跟她交通,揭露解剖,讓她能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如果她還不反省悔改,就得及時調整撤换。之後,我就把趙婷的問題給她點了出來,也給她讀了幾段神揭示狂妄性情方面的話。通過看神的話,她對自己的狂妄性情有了些認識,後來也有些扭轉變化,大家探討問題提出不同的觀點,她也能尋求,聽取别人的建議,不再那麽持守自己了。我感受到不維護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按着真理原則盡本分,心裏踏實,這樣活着才有人樣。
後來我就琢磨,我總做老好人,除了自私卑鄙維護自己的利益,還受哪些東西的捆綁轄制呢?一天聚會時,我看到神的話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字面意思就是自己不喜歡的東西、不願意做的事就别强加給别人,這麽做似乎挺明智、挺有理智,但如果完全按照這一條撒但哲學來處事就會犯很多錯誤,很容易坑人、誤人,甚至害人。就像有的父母自己不喜愛讀書,但就喜歡讓兒女多多讀書,總給兒女講道理,勸兒女好好讀書。這種情况如果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條要求,那父母就不應該勸兒女讀書了,因為他自己不喜歡讀書。還有的人信神却不追求真理,但他心裏知道信神是人生正道,他看見兒女不信神不走正道,就勸兒女信神,他自己雖然不追求真理,但還是願意讓兒女追求真理,讓兒女得福。這種情况如果按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説法,他就不應該讓兒女信神,這樣做雖然守住了撒但哲學,但却斷送了兒女蒙拯救的機會。這個後果是誰造成的呢?是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條傳統的德行説法把人坑害了呢?……比如,有的人不喜愛真理,就喜歡貪享肉體安逸,盡本分偷懶耍滑,不願意受苦付代價,他認為俗話説得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就告訴大家,『你們得學會享受,不用好好盡本分,不用吃苦付代價,能偷懶就偷懶,能糊弄就糊弄,别那麽難為自己。你看,我這樣不是活得挺好嗎?我活得多滋潤啊!你們那麽活多累啊!你們得向我學習』。這是不是達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一條要求了?如果這麽做的話,這是不是有良心理智的人哪?(不是。)人喪失良心理智是不是缺德啊?這叫缺德。為什麽説缺德呢?他自己貪享安逸,盡本分應付糊弄,還煽動、慫恿别人與他一起應付糊弄、貪享安逸,這是什麽問題?盡本分應付糊弄、不負責任是欺騙神、抵擋神的行為,如果一直應付糊弄没有悔改,就被顯明淘汰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句話的問題太大了,漏洞、破綻太明顯了,都不值得解剖、分辨,只要稍加思索,就能看見它的錯誤、荒唐之處。但是,你們中間很多人却能很輕易地被這句話折服,受這句話影響,不加分辨地把它接受進來,與人相處的時候,常常告誡自己也勸導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樣做就覺得自己人格特别高尚、做人特别理性。但其實在不經意間,這話出賣了你做人的原則、你的立場,同時也使别人被你迷惑、被你誤導,與你用同樣的觀點、立場對待人和事,你不折不扣地做了一次和事佬,不折不扣地走了一次中庸之道。你説,『什麽事情都不要較真,不要難為自己,也不要難為他人,難為他人就是難為自己,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與别人過不去就是與自己過不去,何必那麽為難自己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對自己最大的犒賞,也是對自己最大的寬容』,這儼然就是一種萬事不求真的態度。對什麽事都没有準確的立場、觀點,看待任何事物都是稀裏糊塗,并不求真,睁隻眼閉隻眼就過去了,最後到神面前交賬的時候什麽事都是一筆糊塗賬。為什麽會這樣?因為你總是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給了你很大的安慰與享受,但同時也給你找了很大的麻煩,使你在很多事上不能有明確的觀點、明確的立場,當然也使你在所臨到的這些事上不能清楚地知道神對你的要求標準是什麽、該達到的果效是什麽,這些後果就是因為你對任何事物都不求真,都是稀裏糊塗的態度和觀點造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不是待人接物所應該持有的寬容的態度?不是,它僅僅是一種外表似乎是很對的,似乎是很高尚、很善意的理論,但是這種理論根本就不是正面事物,當然更不是人應該遵守的真理原則。」《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十)》神揭示撒但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説法來敗壞迷惑人,讓人認為自己不喜歡做的事、自己實行不出來的就不要强加給别人,這樣做才是有理智的表現。我就是憑這種思想觀點活着,明知道趙婷狂妄自是給工作帶來影響,應該指點揭露她的問題,可我想到自己也常常流露狂妄性情,不喜歡總被弟兄姊妹指點,就認為自己不喜歡做的事還要强加在别人身上,這很没理智,就不敢去指點趙婷的問題了。我明知道吴欣盡本分只為名譽地位作工,狂妄轄制人,給工作帶來打岔攪擾,需要揭露對付,可我想到自己名譽地位心也重,不願被指點揭露,就抱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觀點,不揭露吴欣了,我認為被别人揭露指點是很痛苦、丢臉的事,自己都不希望被别人對付指點,所以我也不想去説别人。其實,我這是在遷就自己、維護自己。我自己維護臉面地位不接受真理,也縱容、遷就别人,自己悖逆抵擋神也讓别人這樣,實質就是巴望着大家都不實行真理,不經歷神的審判刑罰、修理對付,我真是太卑鄙、太缺德了!我們被撒但敗壞,滿了撒但性情,本性都是狂妄自大、自私詭詐,好追求名譽地位,没有神話語的審判揭示、修理對付,没有弟兄姊妹的指點幫助,都會身不由己地做出打岔教會工作的事。趙婷她們流露敗壞性情、走錯路,没有人指點揭露就會打岔教會工作,輕了撤换,嚴重了就會被開除出教會。我憑着撒但的哲學活着,看到問題也不提出來,這就是在變相地縱容弟兄姊妹憑撒但敗壞性情做事,最終只能坑人害己。看到我憑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撒但毒素活着,不但盡不好本分,還充當撒但的幫凶打岔了教會工作。認識到這些,我心裏特别難受,願意向神認罪悔改。
一天,我看到神的話説:「神所要求人的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是讓人都清楚對待各類事應該遵守的原則到底是什麽,如果是對的,是符合神話真理的,一定要堅持,不但自己要堅持,同時要告誡、勸導人,給人交通,讓人都明白神的心意到底是什麽、真理原則到底是什麽,這是你的責任,也是你的義務。神不是讓你走中庸之道,更不是讓你顯出你的胸懷是多麽的寬大,你應該堅持的是神所告誡你的、教導你的,是神的話裏提出的要求準則與人所應該遵守的真理原則,不但你要堅持,要永遠地堅守,而且你還要以身作則地實行這些真理原則,還要勸導、監督、幫助、輔導他人與你一樣堅持、遵守、實行這些真理原則,這是神要求你做到的,也是神對你的托付,你不要只要求自己做到而不管别人如何。神要求你做到的是站住正確的立場、堅守正確的準則,明確地知道神話語的準則是什麽,明確地弄清楚真理原則是什麽,即便自己達不到,即便自己心裏不願意、不喜歡,有觀念、有抵觸,也要當作一種責任、一種義務,把對的、正確的,把從神來的正面事物交通給他人,用這些東西幫助他人、影響他人、輔導他人,讓他人從中受益,得着造就,走上正確的人生道路,這是你的責任,而不是死守撒但灌輸給你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個説法在神來看僅僅是一種處世哲學,是帶有撒但詭計的一種思想觀點,根本就不是正道,也不是正面事物。神所要求你的是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知道你該做的是什麽、不該做的是什麽,而不是讓你做老好人、做和事佬,不是讓你走中庸之道。涉及真理原則的事,該説的你一定要説,該明白的你一定要明白,别人不明白的,如果你已經明白了,能指點、幫助到别人的,你一定要盡到義務、盡到責任,而不是袖手旁觀,更不是持守撒但灌輸給你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樣的撒但哲學。明白了吧?(明白了。)正確的東西,正面的事物,即使你不喜歡,你不願意做,你够不上、達不到,你有抵觸、有觀念,它也是正面的東西,也是正面事物。神的話、真理不會因着人的敗壞性情,因着人的情緒、情感、意願與人的觀念而改變他的實質,無論到什麽時候,神話語的實質、真理的實質是永遠不會變的。這些神的話、真理,你一旦知道了、明白了,你一旦經歷了、得着了,你就有義務把這些經歷見證交通給别人,讓更多的人明白神的心意,讓更多的人明白真理、得着真理,讓更多的人知道神的要求標準是什麽、明白真理原則是什麽,之後在日常生活中臨到各類事的時候有路可行,而不是發矇,不是被撒但的各種思想觀點所禁錮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條德行説法着着實實就是撒但控制人思想的一種詭計,你如果一味地奉行它,那你就是一個憑撒但哲學活着的人,是一個完全活在撒但性情裏的人。你不遵行神的道,你就不是喜愛真理的人,也不是追求真理的人。不管臨到什麽事,你該遵守的原則、你最應該做到的就是盡你所能地幫助别人,而不是像撒但所説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做一個『明智』的老好人。盡所能地幫助别人指什麽?就是盡到你的責任與義務。只要你看到了是你該盡的責任、該盡的義務,你就應該把神的話、把真理交通出來,這就盡到責任、盡到義務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十)》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神要求我們臨到事要實行真理、堅持原則,弟兄姊妹在一起配搭盡本分,看到對方做事違背原則或者攪擾教會工作時能指點幫助,大家都能憑神的話活着,這樣本分才能越盡越好。涉及到原則性的問題,不能怕得罪人,考慮人的感受,得根據真理原則對待,維護教會工作,不管别人接不接受,都應該實行真理盡到自己的責任。我作為負責人,看到問題就得及時交通解决,這是我的責任,看到問題如果不解决,做老好人,走中庸之道,這是失職,是抵擋神。另外,并不是自己流露敗壞就不能指點别人的問題,我流露敗壞需要我尋求真理反省自己,這是我個人的事,看到弟兄姊妹做事違背原則給教會工作帶來虧損,就得交通揭露制止,這是維護教會工作,是我該盡的責任,我不應該混為一談。我名譽地位心重,性情狂妄,需要反省自己,尋求真理解决,而不是遷就自己、縱容别人。之前我憑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條撒但哲學活着,認為自己不喜歡做的、自己做不到的就不能要求别人去做,流失了一次次實行真理的機會,看到我的觀點太荒唐、謬妄了。
後來,我再看到弟兄姊妹做事違背原則影響教會工作時,就針對他們的問題交通、揭露解剖,雖然也會擔心弟兄姊妹對我的看法不好,但我不像之前那樣總是瞻前顧後,考慮得那麽多了,只想着怎麽能幫助到弟兄姊妹、怎麽能維護教會工作。這樣實行,看到弟兄姊妹盡本分有些長進,我心裏挺高興的。在解决别人問題的時候,我能更多地反省自己,不知不覺中發現了一些以往認識不到的敗壞性情,更促使我追求真理解决自己的問題。這樣實行感覺心裏和神的關係近了,背叛肉體、實行真理的時候多了,這樣活着心裏踏實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