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對待家人也應該有原則
2004年10月,我和妻子接受了全能神的末世作工,兩個孩子也跟着我們信了神,我心裏特别高興,心想:「我們一家人都信神,要是都能蒙拯救進國度,這是多好的事啊!」之後,我和妻子都盡上了本分。妻子比我熱心大,我一直覺得她比我追求。
2013年,妻子做組長期間,教會帶領王静在聚會時指點她盡本分中的偏差和問題,過後我妻子就抓住王静的敗壞流露隨意論斷、散布,導致弟兄姊妹都對王静産生成見,很多工作落實不下去,嚴重攪擾了教會生活。帶領執事多次跟她交通,她都不服不滿,還講理詭辯,一點兒也不認識自己,教會因此把她撤换了。撤换以後,她還是没有絲毫悔改,一直抓王静的把柄四處論斷、散布。因她一貫打岔攪擾教會生活,有弟兄姊妹就揭發檢舉她,後來經過教會百分之八十的人表决通過,妻子被定性為惡人開除了。當時,臨到這個事我挺痛苦的,想到妻子信神以後一直撇家捨業地盡本分,風風雨雨這麽多年,現在被開除了,這不就完了嗎?蒙拯救就徹底没希望了。可妻子却滿不在乎地説:「我信的是神,人開除我没用,開除了我也信神。」看到她作了那麽多的惡,到現在還絲毫不認識自己,對教會的處理不服不忿,教會開除她一點兒也不過分。妻子被開除後,有許多弟兄姊妹去我們家,都會和她交通一定要好好地反省認識自己,但她一點兒也不接受,還胡攪蠻纏,説帶領工人跟她過不去把她開除了,而且一直對王静懷恨在心。
後來,神家要求各教會排查以往清除、開除的人,有真實悔改的可以重新接納回教會。我心想:「妻子屬不屬于被接納的對象呢?她被開除以後對自己的所做所行没有反省認識,還一直對王静有成見,在背後論斷王静,根本就没有悔改,按原則不該被接納回教會。」但我轉念又一想,「她被開除以後還時不時地讀神的話,支持我們盡本分,也一直維護着這個家,照顧我癱痪在床的母親,是不是可以再給她一次機會呀?」那時,我正好協助帶領整理清除、開除之人的資料,女兒就問我她媽媽能否被重新接納回教會,妻子也一直追問我她是不是可以被接納回來。見我始終没説能接納她,妻子就説我無情無義。聽到這話,我心裏有些不好受,想到「一日夫妻百日恩」,在接納妻子回教會這事上,我要是不幫助她,良心也過不去,而且妻子和女兒肯定會埋怨我。想到這兒,我就跟帶領説:「我妻子被開除以後一直堅持信神,是不是可以被接納回教會呀?」帶領就給我交通:「教會接納人是有原則的,對被清除、開除後能一直傳福音、有真實悔改表現的人,教會才可以接納,接納回教會的人必須絶對不再做攪擾教會的事。根據原則衡量,你妻子被開除以後雖然不反對你信神,有一些外表的好行為,但她對自己做的那些打岔攪擾教會生活的惡行始終没有反省認識,被開除後一直不服不滿,不屬于接納回教會的對象。」聽完帶領的交通,我很蒙羞。我明知道妻子被開除以後對自己以往的惡行没有絲毫的認識,還一直對開除她的帶領懷恨在心,無論誰給她交通都不反省扭轉,總是講自己的歪理。而且我與她生活這麽多年,她是什麽樣的人我很了解,她特别狂妄自大、胡攪蠻纏。自結婚以來,無論臨到什麽事,她没有一次承認過自己不對,總是我給她説好話她才平息下來。我静下心來反省自己:我明知道妻子够不上被接納回教會的條件,可為什麽還要袒護她為她説話呢?
之後,在靈修時我看到兩段神的話。全能神説:「有的人特别重情感,無論臨到什麽事都憑情感對待,心裏明知不對也做不到公事公辦,更做不到按原則辦事。總受情感轄制,這樣能實行出真理嗎?太不容易了!有許多人實行不出真理就卡在情感上了,他把情感看得特别重要,放在第一位,他是喜愛真理的人嗎?肯定不是。情感的實質是什麽?就是敗壞性情的一種。情感的表現用幾個詞形容,那就是偏袒、袒護,維護肉體關係,没有公正,這就是情感。」《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什麽是真理實際》「涉及情感的問題有哪些?首先是對自己的家人怎麽評價,對他們所做的事怎麽對待。這個『所做的事』當然就包括家人打岔攪擾教會工作、背後論斷人,還有一些不信派的做法,等等。這些事你能不能公正地對待?需要你寫評價的時候你能不能客觀公正地評價他們,不帶有情感?這是怎麽對待自己的家人方面。另外,與你比較合得來的人或者曾經幫助過你的人,你對他有没有情感?對于他的行事為人,你能不能客觀、公正、準確地看待?如果他打岔攪擾教會工作,你發現後能不能及時地反映或者揭露?還有,與你關係比較近的或者興趣相投的人,你對他們有没有情感?對這些人的所作所為你有没有一個客觀公正的評價、定義及處理方式?當教會根據原則處理與你有情感瓜葛的這些人時,如果處理結果不符合你的觀念你怎麽對待?你能不能順服?」《話・卷五 帶領工人的職責・帶領工人的職責(二)》神的話一針見血地把問題根源揭露了出來。我就是受情感的轄制,明知妻子打岔攪擾教會生活、論斷帶領,就是被開除了也一直没有真實的悔改,够不上被教會接納的條件,可我怕妻子和女兒説我無情無義,又怕夫妻感情破裂,就違背原則袒護妻子,利用本分之便為她説話,想把她接納回教會,我的情感太重了!神家要求我們把以往清除開除後有真實悔改的人再接納回教會,這是神對人的寬容和憐憫,是最大限度地給人悔改的機會。如果這些人能痛恨、懊悔自己的所做所行,用實際行動來彌補過犯,説明他們還没有完全喪失人性理智,起碼信神的心是真實的。但如果是絲毫不接受真理、作惡多端的惡人,這樣的人本性實質就是厭煩真理、仇恨真理,根本不會悔改,就是被淘汰的對象。我憑情感違背原則,想把惡人再接納回教會,讓她繼續攪擾教會生活,我這不是攪擾教會工作嗎?想到這兒,我心裏很懊悔,不願再憑情感活着。
後來,我看到神的話説:「神的話裏要求人對待人是什麽原則?愛神所愛,恨神所恨,這是人該持守的原則。神所喜愛的是追求真理的人,是能遵行神旨意的人,這也是人該喜愛的;不能遵行神旨意的、恨神的、悖逆神的,這是神所厭憎的人,我們也應該厭憎:這是神對人的要求。……恩典時代主耶穌説:『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在恩典時代就有這話,現在神説的話就更明確了,『愛神所愛,恨神所恨』,直截了當,但是人往往領會不到神這句話的真實含義。如果一個人是否認神、抵擋神的人,是神所咒詛的,但這個人是你的父母或親人,你看他外表也不像惡人,對你也不錯,你對他就恨不起來,甚至還來往密切維持關係不變。當聽到神説恨惡這類人時,你就難受,你就不能站在神一邊,就不能狠下心來弃絶他,總受情感轄制,還能與他藕斷絲連,這是因為什麽?你情感太重了,已經攔阻你實行真理了。他對你好,你就恨不起來,除非他害你你才能恨起來,那你的恨符不符合真理原則呢?另外,你裏面還有傳統觀念束縛着,你認為他是你的父母親人,你如果恨惡他,會遭到社會的唾弃、輿論的譴責,會被人定罪為不孝、没良心、不是人,會遭天譴、受懲罰,就是你想恨他你的良心都過不去。這個良心作用是從哪兒來的?就是從小家庭遺傳、父母教育與傳統文化薰陶給你種下的一種思想,這種思想在你心裏深深扎根,讓你誤認為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老祖宗的遺傳永遠都是好的,它在你心裏先入為主了,給你信神接受真理就帶來了極大的攔阻與攪擾,讓你没法實行神的話,没法實行愛神所愛、恨神所恨。」《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認識自己的錯誤觀點才能有真實轉變》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神要求我們對待人的原則就是愛神所愛、恨神所恨,對喜愛真理能維護教會工作的人該憑愛心對待,對仇恨真理抵擋神、攪擾神工作的惡人應該恨惡、弃絶,這樣實行才合神心意。可我受情感轄制,不能愛神所愛、恨神所恨,明知道妻子作惡攪擾教會生活,絲毫不接受真理,實質就是仇恨真理的惡人,是該被開除、淘汰的對象,我却違背原則想把她接納回教會,我的情感太重了!我認為「一日夫妻百日恩」「是親三分向」「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憑這些撒但的毒素活着,我變得善惡不分、是非不明,什麽事都活在情裏面,做人没有一點兒原則。看到妻子被開除了還能支持我和孩子盡本分、在家操持家務、照顧我癱痪的母親,我就覺得虧欠她,如果我不為妻子争取一下,也怕孩子生我的氣、恨我。我為了維護肉體情感,為了維護自己好丈夫、好父親的形象,就能站在妻子一邊為她説話,想讓教會重新接納她,讓她回到教會繼續攪擾教會生活,攪擾弟兄姊妹的生命進入,這可是惡行,這才是真正的没有良心、没有人性。神從來没要求我們對惡人講良心,也没有説過弃絶屬撒但的親人是無情無義、没有人性,而是要求我們要愛神所愛、恨神所恨。認識到這兒,我心裏亮堂了許多,願意按原則實行,不再維護妻子,憑情感做事了。
經歷這些之後,我認為自己對情感的實質能看透一些了,可後來,我又臨到大女兒被開除的事。2020年12月,我在外地盡本分。有一天,我突然收到家裏的一封來信,説我大女兒打岔攪擾教會工作,作惡太多還不悔改,顯明是惡人被教會開除了。我當時就矇了,心裏特别難受,忍不住地生發怨言:「怎麽大女兒也被開除了呢?回想當初,她放弃學業盡本分,風吹日曬,一次也没耽誤過本分,現在被開除了,蒙拯救不就没有希望了嗎?」我一閉上眼睛,往事就一幕幕地在我腦海裏閃現。以前,我們一家四口都信神,常常在一起讀神的話、唱詩歌、交通真理,現在就剩下我和二女兒了。一想到這兒,我心裏痛苦極了,我向神禱告:「神哪!大女兒被開除了,我知道這是你的公義,可我就是轉不過這個彎來,放不下情感,願你開啓帶領我能明白你的心意。」當時,我們正在拍攝舞台劇《開除惡人的争戰》,劇中的主人公因父親被開除而痛苦、消極,和我的情形很像。看到主人公靠着神的話勝過了情感的轄制,我心裏觸動很大,我心想:「我也得依靠神,實行真理站住見證。今天,我得知女兒被開除心裏難受,但我相信神是公義的,教會無論清除、開除哪一個人都是根據人的實質,不會冤枉任何一個人,我應該順服下來,不能再埋怨神、抵擋神了。」
後來,我就静下心來回想大女兒的一貫表現,也看了她的開除通告,確定她的確是作惡多端的惡人。她外表看着挺有理性,平時説話也不多,可涉及到她的自身利益她的本相就被顯明了。當初,我妻子被撤换、隔離反省時,帶領王静給她交通我妻子作惡的表現,她不但不聽,反而站在我妻子一邊維護説:「你們説的這些表現我没有看到,我不認為我媽是攪擾教會生活。」無論帶領怎麽交通,她就是不接受,還説她媽是被帶領打壓、冤枉了,一直攪擾教會生活。根據她的表現,教會就把她撤换了。從此,她就對王静懷恨在心。後來,她外表上有了一些好轉,不再繼續糾纏。一段時間後,她被選為教會帶領。當時,王静因作不了實際工作被調整作文字工作。她就報復王静,不僅撤换了王静,不讓她再作文字工作,還整理她的開除資料,要把她開除出教會。我當時就和她説:「清理教會得根據原則,如果把不該開除的給開除了,這是作惡,是嚴重的過犯。王静只是作不了實際工作的假帶領,但她不是惡人,够不上開除的條件。」我跟她交通了好多次,可她就是不聽,非説王静是惡人、敵基督,該被開除。後來,她整理王静的資料證據不足,帶領工人和弟兄姊妹都没有通過,她不死心,在背後繼續搜集資料,非要把王静開除出教會不可。她不但要開除王静,還整治、打壓王静的丈夫和孩子,迷惑、煽動弟兄姊妹弃絶、排擠王静的丈夫,并揚言要撤换王静的丈夫,致使王静一家痛苦、消極。撤换大女兒的職務時,我是教會執事,也在現場,我當時没有維護她,她就對我懷恨在心。後來,她還在寫評價時説我没有人性、特别自私、没有人情味、像冷血動物等等,對我評價特别不好。
對照大女兒的這些表現,我看到一段神的話説:「敵基督臨到對付修理的時候,他的態度不是接受順服,而是反抗、厭煩,從而産生恨惡。凡是對付修理他的人,凡是能够揭他老底、揭露他實情的人,他都從内心深處恨惡。恨到什麽程度?恨得牙根癢,恨不得讓你從他眼前消失,有你没他,有他没你。敵基督對人是如此,那對于神揭露定罪他的話他能接受嗎?不能。不管揭露他的對象是誰,只要揭露他、只要對他不利他就恨,就要報復,恨不得讓對付他的這個人從他眼前消失。他見不得這個人好,這個人要是死了或者遭禍了他就樂了;這個人只要還活着,在神家還能盡本分,還一切照常,他心裏就難受,就不舒服不痛快。他没法下手報復人的時候就在心裏暗暗地咒詛,甚至禱告神讓神懲罰、報應那個人,讓神為他申冤。敵基督産生了恨惡之後,由此就産生了一系列的做法,這些做法就包括報復、咒詛,當然還有一些是因為恨産生的栽贜、誣衊和定罪。誰要是對付他,他就在背後拆誰的台,你説得對的他就説成是錯的,把你所做的正面的事都給扭曲變成反面的,在背後散布、攪擾,煽動拉攏那些愚昧的、看不透事没分辨的人站在他一邊為他説話。明明對付他的人没做壞事,他也要把一些壞事栽贜到這個人頭上,讓大家誤會這個人做了這樣的事,然後合起夥來弃絶這個人。敵基督就這樣攪擾教會生活,攪擾人盡本分。他的目的是為了什麽?讓對付他的這個人没好日子過,讓大家都弃絶這個人。還有的敵基督説:『你對付我讓我不好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我也讓你嘗嘗被人對付、被人弃絶的滋味。你怎麽對待我,我也怎麽對待你,你不讓我好過,你也休想過好日子!』」《話・卷四 揭示敵基督・第九條(八)》從神的話中看到,敵基督特别凶惡、惡毒,特别仇恨揭露他、得罪他的人,他是不把人打倒、整垮不罷休。對照大女兒的表現,我對她有了些分辨。她因着為她媽媽打抱不平攪擾教會生活被撤换了,就對帶領王静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有了地位之後,就利用手中的權力極力地陷害、整治王静與其家人。無論大家怎麽給她交通王静够不上清開除的條件,她一點兒也不聽,非要把王静開除出教會。看到女兒性情極其陰險、惡毒,一直袒護惡人、報復异己,不將人置于死地就不肯罷休,就是個魔鬼,確實該被開除,如果留在教會,只能是繼續打岔攪擾,成為教會的禍患。
後來,我看到神的話説:「今天你還能與這些魔鬼拉拉扯扯,對這些魔鬼講良心、講愛心,你這不屬于對撒但施好心嗎?不屬于跟魔鬼同流合污嗎?人走到今天若還是善惡不分,還是一味地講愛、講憐憫,絲毫没有一點尋求神心的意思,絲毫不能以神的心為心,那這類人的結局將更慘。凡不相信在肉身中的神的都是神的仇敵,你能對仇敵講良心、講愛,你是不是没有正義感?我恨惡的反對的而你却與其相合,仍然對其講愛,或講私人情感,那你不是悖逆嗎?你不是故意抵擋嗎?這樣的人到底有無真理呢?對仇敵講良心,跟魔鬼還講愛心,跟撒但還講憐憫,這不都是故意打岔神工作的人嗎?别説那些不信神的人,就是那些只信耶穌不信神末了道成肉身的人,那些口頭相信神道成肉身却作惡的人,都是敵基督,這類人都是滅亡的對象。」《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神家是基督掌權、真理掌權,教會開除我女兒是根據她的實質按照開除人的原則處理的,而我臨到這事不尋求神的心意,看不透女兒的魔鬼實質,就同情、可憐她,認為她從小跟我們信神,撇弃了學業,一直受苦付代價走到現在,怎麽也被開除了呢?我就在心裏埋怨神,跟神講理,這不就是神所揭示的「對撒但施好心」「跟魔鬼同流合污」,與神對抗、抵擋神嗎?想到自己信神多年,吃喝了這麽多神的話,還經常給别人講「清開除人要根據原則,不能憑情感,就是親爹親媽也不行」,可當妻子和女兒被開除時,我却明知故犯,憑情感想把她們留在教會,我這不是縱容惡人攪擾教會工作嗎?這是站在惡人一邊抵擋神哪!認識到這兒,我心裏有些後怕,就向神禱告,願意向神悔改,脱離情感的轄制。
我又看到神的話説:「每個人的結局都是按其所行出來的實質而定的,而且定得都合適。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擔當别人的罪,更代替不了别人去遭懲罰,這是絶對的。……行義的總歸是行義的,作惡的總歸是作惡的;行義的總歸是能存活下來的,作惡的總歸是滅亡的對象;聖潔的就是聖潔的,并不是污穢的,污穢的就是污穢的,并没有一點聖潔的成分;毁滅的是所有的惡人,存活的是所有的義人,哪怕作惡的人的兒女是行義的,哪怕義人的父母是作惡的。信的丈夫與不信的妻子本無關係,信的兒女與不信的父母并無關係,是不相合的兩類,在未進入安息之中有肉體的親情,但進入安息之中便再也没有肉體親情之説了。盡本分的與不盡本分的本是仇敵,愛神的與恨神的本是敵對的,進入安息之中的與被毁滅的是不可相合的兩類受造之物。盡本分的受造之物是可存活下來的,不盡本分的受造之物將是被毁滅的,而且都是到永遠的。……現在人與人之間還有肉體關係,還有血系相聯,到以後都打破了,信與不信的本不是相合的,而是敵對的。在安息之中的人都是相信有神的,是順服神的,那些悖逆的都被毁滅了,地上就不存在家庭,還哪有父母,哪有兒女,哪有夫妻關係,這些肉體關係都因着信與不信的本不相合而斷絶了!」《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神是公義聖潔的,神定規人的結局没有情感,對待任何人都是公平公義的,神不看人的外表有多少撇弃花費,而是根據人的實質與所做所行來决定人的結局,惡人定規要被淘汰。我不認識神的公義,聽到女兒被開除了,我不尋求真理,不看她的本性實質是屬于哪類人,就活在情感中同情、可憐她。現在我看清了,女兒雖然能放弃學業盡本分、能受苦付代價,但她的付出花費都是為了得到地位名譽,一旦失去地位,觸及到了她的利益,她的凶惡本性就完全暴露出來了。以前,我總想着我們一家人都信神,最後都能蒙拯救進天國,現在看來,這都是我的觀念想象。人不喜愛真理甚至仇恨真理,信神多年撒但性情絲毫不變化,怎麽能蒙拯救呢?經歷了女兒和妻子被開除的事,看到我們一家人雖然起初都信神,都接受神話語的供應,盡着各自的本分,但幾年過後,每個人的實質與所走的道路都逐漸顯明了。妻子與大女兒作惡太多,都是被顯明出來的惡人,我們是不相合的兩類人,誰也幫不了誰,誰也救不了誰。我想到神的話説:「人以後進入美好的境界并不像人想象的有夫妻關係、有父女關係、有母子關係,那時人都各從其類了,已將家庭都打破了。撒但徹底失敗不再攪擾人類,人也就不再有撒但敗壞性情,那些悖逆的人都已被毁滅了,只有順服的人存活了下來,這樣,幾乎没有全家都存活下來的,怎麽還能有肉體關係呢?」《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我不認識神作的工作,憑情感袒護妻子和女兒,想維護肉體家庭關係,差點兒做出抵擋神的事,我真是太愚昧、太瞎眼了!我不能再受情感的轄制了,我要從情感的捆綁中走出來,順服這樣的環境。慢慢地,我的情形有了好轉,心裏也不那麽痛苦了。
經歷了這些後,我對家人有了些分辨,從心裏放下了對她們的情感,同時我也看清了人憑情感活着就善惡不分、是非不分,甚至能做出違背真理原則抵擋神、悖逆神的事,情感的確是神的仇敵,憑情感活着永遠實行不出真理。我也看到自己身量太小、情感太重,對神没有真實的順服,需要經歷神的審判刑罰來變化我的敗壞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