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對知恩圖報的反思

韓國 李凡

2022年,我收到家鄉教會的一封來信,讓我評價以前認識的一個姊妹張華。信中説張華攪擾教會生活,還在弟兄姊妹中間挑撥離間、拉幫結夥,帶領多次交通幫助她也不扭轉,還抓把柄攻擊帶領工人,教會正在整理張華的開除資料,讓我也寫一下對張華的評價。看到這封來信後我就意識到張華這次可能要被開除了,因為這是她的一貫表現,以前她就是這樣,到現在也没什麽變化,這性質可就嚴重了。想到張華可能要被開除,我心裏感覺不是滋味。她以往提拔過我,生活上對我也很照顧,如果她知道我揭露她的惡行,會怎麽看我?會不會説我没良心、没情義?想到這兒,我就想迴避這個事,正好手頭有工作要忙,就拖了幾天没寫。

這件事一直壓在我的心頭,我不由想起十幾年前的事。當時,張華是教會帶領,她提拔我作文字工作,讓我得着了更多的操練,後來我一次次被提拔,最後來到外地盡本分。我覺得自己能一直作文字工作,與當初張華的提拔有一定的關係。回想張華做帶領的那幾年常給我們聚會交通、幫助扶持,與我們相處時也挺隨和,對我們的生活也比較照顧,不但安排條件比較好的家接待我們,我們缺少衣物、生活用品了,也會及時地讓人給我們轉過來。我記得有一次張華給我們聚會,當得知我有肝病後就主動聯繫了一個行醫的弟兄,免費給我轉來十幾瓶護肝藥,這讓我很受感動,除了父母、家人,還没有人這麽關心過我的病。在我的心裏總感覺張華對我有一種知遇之恩,心裏一直對她存有感激。現在讓我寫對張華的評價,我就感覺有些為難,有些于心不忍,因為我知道她有不少惡行,如果揭露出來,她很有可能被開除。比如:張華做帶領期間玩忽職守、任意妄為,給教會工作帶來很大虧損;她被撤换後去傳福音,期間又隨從敵基督争奪帶領地位,論斷、攻擊説教會的帶領都是假帶領,導致帶領工人没法盡本分,嚴重攪擾了教會工作;還有,她姐姐是個惡人,被開除的時候,她不服不滿,為她姐姐抱打不平,散布觀念;等等。我不禁想:張華怎麽總是站在反面人物一邊呢?我想到神的話説:「在教會中存在着許多没分辨的人,迷惑人的事出現之時,他們偏偏站在撒但一邊,説他們是撒但的差役他們還覺着太冤枉,説他們没有分辨,而他們每次總是站在非真理一邊,没有一次非常時期是站在真理一邊的,没有一次站起來為真理而争辯的,他們真是没分辨嗎?為什麽他們偏偏站在撒但一邊呢?為什麽他們從不為真理説一句公平合理的話呢?真是他們一時的糊塗而造成的嗎?越是没分辨的人越不能站在真理一邊,這説明了什麽?是不是説明没分辨的人是喜歡罪惡的人?是不是説明没分辨的人是撒但的孝子賢孫?為什麽他們總能站在撒但一邊與撒但同言共語呢?他們的一言一行、他們的表情就足以證明他們并不是什麽喜愛真理的人,而是厭憎真理的人。他們能站在撒但一邊就足以證明撒但太愛他們這些為撒但而奮鬥一生的小鬼,這不都是明擺着的事實嗎?《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對不行真理之人的警告》通過神話語的揭示,對照張華以往的種種惡行還有現在的表現,她是一貫站在撒但一邊攪擾教會工作,我覺得張華就是撒但的差役,是打岔攪擾教會工作的惡人。如果我把張華這些惡行、表現都揭露出來,根據教會清除人的原則,她肯定得被清除出教會,這樣,她與神家就無關無份了,就没有蒙拯救的機會了。她現在已經人到中年,也没成家,要是被開除了,她以後上哪兒去呢?想到她之前對我的提拔、關照,我感到左右為難:揭露吧,根據她一貫的表現很有可能被開除,不揭露吧,這是不維護教會工作,也是不忠于神的表現。思來想去,我想了個折中的辦法,這些事都過去好多年了,我記性差,具體細節有的已經記不清了,就不再仔細回想了,只把明顯記住的一些寫寫就行了。當我這樣想的時候,心裏又有些受責備,覺得這不是耍詭詐、搞欺騙嗎?現在是神作工最後顯明人的階段,是各從其類的時候,只有把惡人、敵基督、不信派、邪靈都清除出教會,教會才能得着潔净,教會的工作才能順利開展。我明知道張華屬于惡人,還不想揭露她,想包庇她,掩蓋她的罪行,這是站在撒但一邊,是抵擋神哪。想到這兒,我有些害怕,就仔細回想了張華的表現,寫好轉給了帶領。

信發走後,我心裏踏實了一些,但還是覺得有些難過,想到如果有一天我回老家了,張華要是知道是我揭露她的惡行,她會不會説我不講情義,是個忘恩負義的人呢?那些天一想到這事,我就好像做了虧心事一樣。我就琢磨:「我知道揭發檢舉惡人是合神心意的,也是每個神選民的責任,可我為什麽感到難過、感到于心不忍呢?為什麽覺得虧欠她呢?」反省中,我想到神交通解剖德行方面的各種説法時,説到過知恩圖報這方面的話題,我就找來神的話讀。神的話説:「知恩圖報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很典型的評判人德行好壞的一方面標準。衡量一個人人性好不好、德行怎麽樣,其中一條標準就是看他接受了人的恩惠、幫助之後有没有還報,是不是一個能知恩圖報的人。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或者在人類的傳統文化中,人都把知恩圖報當成衡量人德行的一個重要標準。一個人如果不懂得知恩圖報,是個忘恩負義的人,那這個人就被人看為是没有良心,不值得交往,應該被衆人鄙視、唾弃或者弃絶的人;一個人如果懂得知恩圖報,就是接受了别人的恩惠、幫助之後能不忘恩,還力所能及地用自己的方式去還報對方,那這個人就被看為是有良心、有人性的人。如果一個人接受了别人的好處、幫助之後,他不知道報恩,或者只説了一聲『謝謝』表示一點感激,之後就再没有什麽表示了,施恩的那個人會怎麽想?心裏是不是會覺得不舒服?是不是會想,『這個人不值得幫助,他不是什麽好東西,我給他那麽多幫助,他居然是這樣的反應,真是没良心、没人性,不值得交往』?那以後再碰到這類人他還會幫助嗎?起碼不想幫助了。你們如果遇到這類情况,是不是就會考慮到底該不該幫助了?總結上次的經驗,然後得到一個教訓:『不能隨便幫助人,他得知恩圖報才能幫助他。如果這個人忘恩負義,幫助他從他身上也得不着回報,那最好還是不幫助。』你們是不是這個觀點?(是。)」《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讀了神的話,我找到了自己内心難過,覺得虧欠張華的原因,就是受知恩圖報這一説法迷惑、毒害的結果。回想從小到大,不管是父母、長輩,還是村裏人,大家在一起閑聊時常提到知恩圖報這句話。一説誰得到過别人的幫助,後來怎麽報答人家,大家就稱贊,説這個人有良心,是好人,值得交往,見了面都熱情打招呼,很佩服、敬重這樣的人;一説誰得到過别人的好處没有還報,就不願交往,還在背後駡對方忘恩負義,没良心、没人性,見面都懶得搭理。受生活環境的薰陶,我一直守着知恩圖報這樣的思想做人。誰幫助過我家,誰給我好處了,我都要記在心裏,能報答的事後就報答了,有的暫時没能力報答,也想着等以後有條件了再報答,覺得這樣做人高尚,有良心、有人格,我也因此得到過周圍人的好評。面對張華,我覺得自己没報答她當初對我的提拔、關照、幫助,還將她的種種惡行揭露出來,就感覺良心有愧,是忘恩負義。受這種思想觀點的支配,我明知惡人、不信派留在教會只能打岔攪擾教會工作,影響弟兄姊妹盡本分,也不願揭露張華的惡行,我被知恩圖報這種思想觀點迷惑、禁錮得太深了!

接着,我又看到神的話説:「類似知恩圖報這樣的道德行為的説法,并不是告訴人在這個社會、這個人類中該盡的責任到底是什麽,而是用這樣一種方式約束或者强行地要求人去怎麽想、怎麽做,不管人是否願意,也不管人臨到的這類事是什麽情况、什麽背景。中國古代就有很多這樣的事。比如,一個乞丐在快餓死的情况下被一户人家收留,這家人供他吃、供他穿,培養他習武,學習各種知識,等他長大之後就把他當作賺錢的工具,讓他去作惡、去殺人,做他所不願意做的事情。如果從他所受的恩惠來看,他被救活了這是一件好事,但是從他被迫無奈做的事情上來看,這是好事還是壞事?(是壞事。)但是,在知恩圖報這種傳統文化的薰陶之下,人就分不清楚了。從外表上來看,他作惡坑害人、做殺手是不得已,一般没有人願意作惡、殺人,但是從他内心深處來看,他能受這個主人的指使去作惡、殺人,這是不是也有報恩的意思啊?尤其是在知恩圖報這種中國傳統文化的薰陶之下,人心裏不免就會受這些思想影響、支配,他做事的方式方法還有做事的意圖、出發點肯定受這些東西轄制。臨到這事,首先他想到的是什麽?『我是這家人救的,這家人對我有恩,我不能忘恩負義,我得知恩圖報。我這條命是他們給的,應該為他們獻出來,他們讓我做什麽我就應該做什麽,即使是作惡、是殺人,我也不能考慮對錯,我只管報恩。這麽大的恩如果不報答,還配稱為人嗎?』所以,這家人每次讓他殺人、幹壞事,他都能義無反顧,没有任何質疑。那他的這些行為、做法,没有任何質疑的這些表現,是不是都是受知恩圖報這個思想觀點支配的?他是不是在履行知恩圖報這條德行準則啊?(是。)從這個例子上看出什麽了?知恩圖報這事好不好啊?(不好,没有原則。)其實,報恩的人也有原則,他的原則就是應該知恩圖報,人對你有恩你必須得還報,你不還報就不是人,給你定罪你也無話可説,『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何况現在還不是滴水之恩,是救命之恩,更得以命相報。他不知道報恩的原則是什麽、報恩的底綫是什麽,他認為他的命是這家人給的,他就應該把命獻給這家人,不管讓他做什麽,甚至作惡、殺人也是應該的,他這樣報恩就失去了原則、底綫,就成了為虎作倀,把自己斷送了。他這種報恩的方式對不對?當然是不對的,這是愚蠢的做法。《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通過神舉的乞丐報恩的例子,我看到了知恩圖報這種傳統文化是撒但毒害人的謬論。知恩圖報不僅束縛着人的心靈,也扭曲了人的思想觀點,把原本人與人之間正常的幫助上升到恩情,還要銘記在心,想法報答,不報答就是没良心、没人性。多少人在這種傳統文化的迷惑毒害下失去了做人的底綫,不管「施恩」的是什麽人,哪怕是惡人、是别有用心的人,只要接受了别人的幫助就得還報,就得替人賣命,哪怕殺人作惡也得去做。這讓我看到了知恩圖報這個謬論的確是毒害人的東西啊。張華攻擊帶領工人,攪擾教會工作,帶領讓我寫對張華的評價,目的就是了解清楚這個人的一貫表現,綜合衡量該不該開除,可我受知恩圖報這一思想的迷惑、影響,光想着張華曾經提拔、關照過我,對我有恩,就想掩蓋她的惡行,我真是善惡不分、黑白不明,太糊塗了呀!明白了這些,我對知恩圖報這種思想觀點有了些分辨,看清了它不是正面事物,就是撒但迷惑人、敗壞人的鬼話、謬論,我不應該憑它活着,把它當作我做人的原則。

後來,我又看到神的話説:「對知恩圖報這個傳統文化的觀點必須得加以分辨,知恩圖報最主要是在這個『恩』字上,怎麽看待這個恩?這是哪方面的恩?是什麽性質的恩?知恩圖報有什麽意義?這些問題都得弄清楚,絶不能受知恩圖報的轄制,這對于追求真理的人是完全有必要的。在人的觀念中,什麽是『恩』?從小的方面説,就是在你有難處的時候有人給了你一些幫助,比如,在你吃不上飯餓得發慌的時候給了你一碗飯,在你快要渴死的時候給了你一瓶水,在你摔倒爬不起來的時候扶了你一把,這都屬于一種恩情。大的恩情,就是涉及到你遇到大難,有人救了你,這屬于救命之恩了。當你遇到生命危險的時候,有人幫了你一把讓你免于一死,等于是救了你一命。等等這些都是人心目中的『恩』,這種恩情已經超出物質的小恩小惠了,已經屬于大恩大德了,不是用金錢、物質的東西能衡量的了,只是説幾句感謝的話已經無法表達人的感激之情了。那人類這麽衡量到底準不準確呢?(不準確。)為什麽説不準確呢?(人是根據傳統文化來衡量這事的。)這樣回答是道理、是理論,好像是對的,但與事情的實質是不符的。那用實際的話應該怎麽解釋這事?你們揣摩揣摩。前段時間聽説網上有這樣一個視頻,有個人的錢包掉了,他自己不知道,旁邊有條小狗看見了,就叼起錢包去追那個人,結果那個人看到小狗叼着他的錢包誤以為是小狗偷的,就把小狗暴打一頓。你們説這事荒唐不荒唐?這人的品德還比不上狗呢!這條小狗所做的完全符合人類的道德標準,只不過人有語言,人會喊『你的錢包丢了』,小狗没有人類的語言,它只是默默地叼起來去追。就是狗都能做到傳統文化中所提倡的一些好行為,那反觀人類呢?人有良心、有理智,天生就具備了這些東西,就更能做到這些事了。只要人有良知,這種責任、這種義務都能盡到,并不需要怎麽努力付出代價,只是舉手之勞,做了一件對他人有幫助、有益處的事,那這件事的性質能不能稱得上是『恩』?能不能上升到是一種恩情?(不能。)既然上升不到是恩情,那用不用談還報啊?那就没有必要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揣摩着神的話,我心裏亮堂了。神説「知恩圖報最主要是在這個『恩』字上,怎麽看待這個恩?」只要我把這個「恩」字看清楚了,就能看清事實真相,不再受它的迷惑、轄制了。于是,我就琢磨:「我認為張華對我有恩的地方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張華提拔我,二是張華在做帶領期間讓弟兄姊妹給我轉來保肝的藥,那這到底算不算恩呢?」其實,看到别人有病了或有什麽難處了,能伸手幫一把救濟一下,這是很正常的行為,是一種責任,也是人之常情,只要是有良心理智的人都能做到,遠遠算不上恩情。可我却把張華對我的幫助冠以「恩情」銘記在心,甚至還想掩蓋她的惡行把她留在教會裏,以這樣的方式報答她的恩情,這不是拿教會利益徇私情嗎?我真是太糊塗了!我又琢磨:張華提拔我的事那算不算「恩」呢?想到神的話説:「你們得看清楚,神不管在哪個期間、哪個階段作工作,都需要一部分人來配合,這部分人配合神的作工或者配合傳福音,這是神命定好的。……你們現在哪個人在神家盡本分是偶然的?不管從什麽背景裏走出來盡本分都不是偶然的,不是隨便找幾個信神的人就能盡上這個本分的,這是神萬世以前就命定好的。什麽是命定好的?細節是什麽?就是在神的整個經營計劃當中,神早就計劃好了,你來人間多少次,末世你生在哪個家族、哪個家庭裏,你的家庭是什麽條件,你是男性還是女性,你有什麽特長,你是什麽文化,你有什麽樣的口才,你是什麽素質、什麽長相,你多大年齡來到神家開始盡本分,到什麽時間盡什麽本分,一步一步神早就給你命定好了,在你還没有出生的時候,在你前幾世來人世間的時候,神就把你在最後這一步作工中所要盡的本分都給你安排好了。《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第三部分》我越揣摩神的話,心裏越清晰,我能作文字工作,外表看是張華提拔我的,實際上是神在主宰安排着一切,是神一步步帶領我盡上這個本分。如果神家没有這項工作,我也不會盡上這個本分,這一切不都是隨着神的作工而有的嗎?我真正該感謝、該感恩的是神,而我却把這份恩情歸到了張華的頭上,還想要報答她,神的恩我看不見,光看見人的好了,我真是瞎眼無知、不明事理,太愚昧了!張華作為教會帶領,根據神家工作的需要培養人、提拔人,這是她的責任,我應該感謝神,不應該把這份恩情歸到人的身上。明白了這些,我心裏釋放了,心中存留了十幾年的對張華的那份感激、那份知遇之恩還有那種想報恩的心散去了,也不再為揭露張華的惡行而感到虧欠她、對不起她,那種忘恩負義的負罪感没有了,只覺得我與她不存在什麽恩不恩的問題了。正如神説的:「這個恩的説法在我這兒根本不存在,我希望在你們那兒也不存在。你只需要把它當成什麽?當成是一種義務、一種責任,一種人性的本能該做的,當成是自己作為人的一種責任、一種義務,力所能及地去做就行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神的話把我從知恩圖報這種思想的捆綁中釋放了出來,使我在這類事上有了正確的觀點,我很感謝神。

原以為這件事已經結束了,没想到不久後家鄉的教會又來信了,讓我將張華怎麽維護敵基督、惡人,怎麽隨從敵基督作惡的表現、時間、地點等都寫清楚,如果没有這些事實證據就没法定性開除。收到信後,我心裏還是有一些波動:如果這次寫完,張華就真的要被開除了,她以前對我挺好,我這麽做會不會……但我很快意識到,這還是受知恩圖報的思想影響,是出于撒但的,我不應該隨從這個意念,我得根據神的話實行。想到神的話説:「神的話裏要求人對待人是什麽原則?愛神所愛,恨神所恨,這是人該持守的原則。神所喜愛的是追求真理的人,是能遵行神旨意的人,這也是人該喜愛的;不能遵行神旨意的、恨神的、悖逆神的,這是神所厭憎的人,我們也應該厭憎:這是神對人的要求。……恩典時代主耶穌説:『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在恩典時代就有這話,現在神説的話就更明確了,『愛神所愛,恨神所恨』,直截了當,但是人往往領會不到神這句話的真實含義。《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認識自己的錯誤觀點才能有真實轉變》神的話説得很清楚,對待人應該有原則,愛神所愛,恨神所恨。能追求真理、實行真理的就是弟兄姊妹,應該憑愛心對待,絲毫不追求真理、不實行真理還常常作惡打岔攪擾教會工作的,就不是弟兄姊妹,是撒但差役、是惡人,就應該實行揭露、分辨清理出教會,這樣實行才合神心意。想到這兒,我不再猶豫,根據之前我提供的材料,又認真地回憶、整理當年張華作惡的具體表現。信發走後,我心裏感到平安、踏實,終于擺脱了知恩圖報這種思想觀點的束縛和捆綁,心靈裏得着了一些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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