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高舉見證自己(第一集)
附 《捕 鼠 記》
最近我聽説一件新鮮事,你們聽聽這件事與人的行為、性情有什麽關係,這個故事要講什麽、要説明一個什麽問題。有些中國人來到美國之後,看到這裏除了社會環境、社會風氣與中國大不相同之外,還有一件覺得很有意思的事,就是這個國家不但人自由,各種生物、動物也都很自由,没有人傷害。人自由當然是社會制度産生的,那各種生物、動物的自由是什麽帶來的?跟社會制度有没有關係?(有。)這跟社會制度、政府的政策對整個自然環境的保護、管理有關係。在這裏,野生動物到處都有,到處可見。比如,在公路邊就能看見大雁在草地上吃草,有些公園、草坪、樹林裏就能看到一些鹿啊,熊啊,狼啊,還有火鷄、野鷄,各種鳥類等野生動物。看到這個景象,人的第一印象是什麽?(看到大自然了。)看到大自然了有什麽感想?是不是會説,「你看人家這個地方,不但人自由連動物也自由,在這個地方投胎做動物也比在中國做人强,因為這裏動物都有自由,没有人侵害動物」,是不是這個感想?(是。)在這裏呆久了,對這些就司空見慣了,就不覺得有什麽稀奇了,覺得很正常。但有些人熟悉了這樣的環境後,活思想就出來了,「這些動物都這麽自由,没人管也没人看着,能不能抓着吃啊?要是能吃可太好了,但也不能亂吃,萬一有法律保護呢,得查一查。」通過查資料,看到法律明文規定野生動物一律受國家法律保護,不能隨意捕殺,如果要狩獵的話,得到國家規定的狩獵區,還得有執照,狩獵到的動物可能還得繳費。總之,法律對這些野生動物是保護的,是有明文規定的。有的人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法就理解不了,就琢磨:「這麽多山珍野味就不允許隨便抓來吃,這太可惜了!在中國就没人管這事,『私不舉,官不究』,抓一隻來吃,只要没人知道就行。但民主國家就不行,有法律規定,在人家的地盤還不能隨意亂動。可這些動物都是野味,只能看不能吃,太可惜了!得想想辦法,怎麽能吃到野味還不被人發現,還不違法呢?」有的人就想了一招,説「我如果做一個籠子,然後放點好吃的把動物引進來,抓些個野兔之類的小動物,然後再找個没人的地方把它殺了吃掉,這不算違法吧?這些小動物又不是國家保護動物,法律也没有具體規定。這樣一來,既能吃到野味,還保證不違法,這是兩全其美的事」,他想好之後,就做個籠子開始捕獵了。没過兩天,籠子裏進來一隻老鼠,他就趕緊殺了吃,他覺得這才是真正的野味啊!他吃完之後得出個什麽結論?「這野生動物是挺好吃,以後再想辦法吃點别的野味,只要不違法我就敢吃。」故事就講到這兒。
有些人問,這個故事是真的還是假的啊?你先别管真假,别管這事有没有,就從我説的這事上你們看看做這類事的人有什麽問題。做這類事算不算大錯?算不算觸犯法律?算不算違背道義?(算。)是違背道義了還是違背人性了,還是違背什麽了?先説這類行為是值得贊賞的還是值得譴責的?你們贊成哪一種?(譴責。)别管它是違背道義也好,違背法律也好,還是違背人性也好,總之這種行為不好,不屬于人性範疇裏的行為。那它屬于什麽?人的這種性情或者這種行為算不算什麽大問題?在你們的標準裏,你們怎麽評判這事?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在每一個人群裏,這樣的行為多不多?(多。)這不算大奸大惡,但是拿不到桌面上,不是正常人性該有的表現。那它到底是一種什麽表現,你們歸歸類吧。這屬于一種什麽行為?值不值得提倡?(不值得。)不是值得提倡的,不是人贊賞的,那就是應該譴責、應該鄙視的。既然這樣的行為很多,在每一個人群裏,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出現,也常常能看到,而且常常有人做這樣的事,那是不是值得拿出來評論一下,讓每一個人對這樣的事都有一個準確的定義,最好都遠離這樣的行為?這樣好不好?(好。)那就定義一下,這是一種什麽行為?是不是狂妄?是不是剛硬?是不是詭詐?(不是。)是不是邪惡呢?(有點邪。)有點沾邊了。你們所學過的、所了解的詞語裏有没有能定義這種行為的詞?(卑鄙。)卑鄙,有點這個意思。這個詞有這種行為、這個實質在裏邊,但不能全概括,不能統一概論。這也算不上是惡毒,如果説殺老鼠是惡毒的話,那滅鼠就屬于反面事物了,滅鼠這是正面事物,老鼠這種東西禍害人,你滅它是正當的。但滅它跟吃它是不是有區别?(是。)那怎麽概括這種行為?你們能想到的與這類行為有關的詞有哪些?(齷齪。)(人格低下。)人格低下,卑鄙、齷齪。在日常生活中,概括一類人的行為比較低下、不務正業的詞是什麽?(痞。)用「痞」這個詞概括這種行為算是到位了,精闢。為什麽定義為痞?如果説是卑鄙、自私、齷齪,它僅僅是痞子這類人所流露的一種表現。「痞」裏面包括很多,卑鄙、下作、齷齪、自私,没有道德,做事不規矩,不光明正大,偷偷摸摸,盡做苟且之事,這就是痞子這類人的各種行為、表現。比如,正常人想做什麽事,只要是正當的就大大方方地去做,如果這樣做違背法律就放弃不做了。痞子這類人就不是這樣,他是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法律限制的事他有對策,他能繞過法律想方設法地達到自己的目的,不管是否合乎人倫,是否合乎道德、合乎人性,後果怎樣,他不在乎,他只為不擇手段地達到自己的目的,這就叫「痞」。痞子這類人有没有人格、尊嚴?(没有。)這類人是高尚的人還是低下的人?(低下。)低下在什麽地方?(做人没有底綫。)對了,這類人做人没有底綫、没有原則,不考慮後果,自己想怎麽做就怎麽做,不管法律,不管道德,不管良心能不能通得過,也不管有没有人譴責、有没有人論斷定罪,他都無所謂,反正自己得利、自己享受就行。做法下作、思想卑劣,見不得人,這就叫痞。「痞」能不能用之前説的幾種性情的表現來代替?這還真不好代替。「痞」這個字挺特殊,這類人是不是一種特殊的人?也不是。你們身上有没有痞性?(有。)有什麽具體表現?(有時洗漱完,台面上到處是水也不擦,吃完飯飯粒、菜湯落在桌面上也不收拾,衣服穿髒了找個地方一扔,也不叠起來,覺得這也屬于痞的表現。)其實這些事都是生活細節,不注重衛生并不是真實的痞性,這涉及到人性活出了。在人群裏做不出對人有益的事,没有教養、没有規矩,讓人反感、厭憎,到任何地方都不知道遵守規矩、遵守制度,没有這個意識,這是不是人性裏少東西呀?(是。)少什麽東西?少理智。這樣的人是不是没有尊嚴哪?(是。)没有尊嚴、没有人格、没有教養,這涉及到做人的底綫,涉及到正常人性的活出。如果這個標準都達不到,那還談什麽實行真理?談什麽榮耀神?談什麽按真理原則辦事?這就差得太遠了。這類人没有良心理智,好不好管理?容不容易變化?絶對不容易。那怎麽才能變化呢?這就要靠大家互相監督、互相約束、互相提示,嚴重了大家就得起來指責。指責的目的是為了什麽?為了幫助他,幫助他好好做人,别做丢人現眼的事,别做低級趣味的事。那痞性到底指什麽説的?主要有哪些症狀、表現?你們看我概括得準不準。有痞性的人就相當于什麽呢,相當于野生動物,没經過馴化、没有教養,最主要的表現就是狂妄、粗野,不受約束,胡作非為,絲毫不接受真理,還能為所欲為,誰説話也不聽,誰管都不行,誰都敢頂,誰都不放在眼裏。你們説,痞性裏面的各種表現這些問題算不算嚴重?(嚴重。)起碼這種狂妄、没有理智還能胡作非為的性情就太嚴重了,即使他外表没有做出論斷神、抵擋神的事,但就他的狂妄性情來説,就太容易作惡抵擋神了,他的所作所為都是敗壞性情的流露。這痞性嚴重到一個地步就成土匪了,就成魔鬼了,土匪、魔鬼是永遠不會接受真理的,只能是被毁滅的對象。
這個故事有没有講的價值?(有。)這個故事雖然没涉及到人的本性實質,没涉及到人的性情,但是涉及到人的行為,跟人的實質區别也不大、關係也不遠。這個故事應該叫什麽名?起個帶點寓意性質的,不要太直白了。(捕鼠記。)「捕鼠記」這個名差不多。「名正言順」地抓了一隻老鼠,還説「没辦法,它跑進來了,挺可憐的,又受了傷,跑出去也是死,死了讓别的動物吃也是吃,還不如讓我吃了,我吃了那不是名正言順嗎?」為吃製造了不少藉口,編了不少理由,然後吃得心安理得,這就叫痞。在美國也不是吃不着肉,為這點事大費周章、下大功夫都不值得,有痞性的人就做這類事。正常人做不做這類事?有人性、有人格的人做不做這類事?(不做。)為什麽不做?這與人格有關係。那些賊性不改的人他總是小偷小摸,做一些見不得人的事。他是家裏缺東西嗎?不見得。他有那個痞性他就必須得偷,靠偷盗來滿足他的喜好、滿足他貪得無厭的性情,這樣他心裏就得安慰了,要是不做這類事他心裏難受,這就是痞性。故事就講到這兒,下面開始講正題。
講正題之前,先揣摩揣摩上次交通的内容。神選民盡本分主要分六大類,第一類盡傳福音本分的人員講完了,第二類是盡教會各級帶領工人本分的人員,這一類人員基本上分為兩大類,上次講的是敵基督一類的人。敵基督這類人是怎樣作工作的,他們有哪些表現,他們做哪些事能够被定性為敵基督,咱們把這類人的表現、性情作了一些分類,具體是哪幾條?(第一條,籠絡人心;第二條,打擊排斥异己;第三條,排斥打擊追求真理的人;第四條,高舉見證自己;第五條,迷惑、拉攏、威脅、控制人。)上次總結了五條,這五條你們都記下來了,接着往下記。第六條,做事詭异,獨斷專行,從不與人交通,并且强制人順服;第七條,邪惡、陰險、詭詐;第八條,只讓人順服他,而不是順服真理、順服神;第九條,盡本分只為出人頭地、滿足自己的利益與野心,從不考慮神家利益,甚至出賣神家利益,以神家利益為代價换取個人的榮譽;第十條,藐視真理,公然違背原則,無視神家安排;第十一條,不接受對付修理,做了任何錯事都没有悔改的態度,反而散布觀念,公開論斷神;第十二條,没有地位或没有得福的希望就想退去;第十三條,除了控制人心之外,還控制教會財務;第十四條,把神家當作個人的家天下;第十五條,不相信神的存在,否認基督的實質。一共十五條,都是解剖、揭露敵基督的各種表現的。敵基督的各種行為、表現與性情,這十五條基本上都概括了,有些從外表看是行為,但是這個行為的背後有敵基督的性情實質。這十五條從字面上來看是不是都容易理解?這些都是大白話,一方面人容易理解,另外,這每一條所概括的都是與人的表現、流露還有人的實質有關的,每一條都是一種性情,不是一時的行為或者一時的想法。什麽是性情?怎麽解釋性情?就是無論到哪兒,他的想法、思想、做事原則、行事方式和追求目標都不會因為時間、地理位置的改變而改變,如果環境一變這些做法就没有了,這就不算是敗壞性情的流露,這是一時的行為。真實的性情指什麽?(能够隨時隨地支配自己。)對了,它能隨時隨地支配人説話做事,不受任何條件的約束、影響,這就是實質。實質就是一個人賴以生存的東西,它不會因為時間、地點或者外界因素的改變而改變,這就是一個人的實質。有些人説:「總結的敵基督這十五條表現我多多少少都有,但是我又不追求什麽地位,我這個人天生没什麽野心,另外我現在也不擔什麽責任,也不是帶領工人,我也不愛出頭露面,那我是不是與敵基督的本性實質没有關係呢?如果没有關係,那我是不是就不用聽這些交通,也不用對號入座呢?」是不是這麽回事?(不是。)那應該怎麽對待敵基督的這些表現?怎麽對待針對這些表現所交通的真理?就得從這些交通中明白真理、認識自己,然後找出正確的路途,達到盡本分或者事奉神都有原則,這樣才能脱離敵基督的道路,走上被成全的路。你們對敵基督的這些表現如果能對上號,這對你們是警戒、是提示、是揭示、是審判,如果没有對上號,但能感覺到自己也有相似的情形,你就應該多多反省認識自己,尋求真理解决,這樣也能逐漸脱去敗壞性情,避免走敵基督道路。
解剖敵基督如何高舉見證自己
今天交通敵基督各種表現的第四條——高舉見證自己。高舉見證自己,炫耀自己,讓别人高看崇拜,敗壞人類都會這樣做,這是人受撒但本性支配本能的反應,也是敗壞人類的共性。通常人都怎麽高舉見證自己?怎麽達到讓人高看崇拜這個目的呢?見證自己作了多少工、受了多少苦,有多少花費、付多少代價,以講資本的方式來高舉自己,使自己在人心中的地位更高、更牢固、更穩定,從而達到讓更多的人欣賞、高看、羡慕,甚至崇拜、仰望、追隨。為了這個目的,人做了許多外表上是見證神、實質上是高舉見證自己的事。這樣做有没有理智?這就超出理性範圍了,没有廉耻了,就是不知羞耻地見證自己為神做了什麽,受了多少苦,甚至炫耀自己有什麽恩賜、才幹、特殊技能,有什麽經驗、處世的高招、玩弄人的手段,等等。高舉見證自己的手段就是炫耀自己、貶低别人,還有偽裝、包裝自己,讓别人看不到自己的弱點、缺點與不足,讓人看到的永遠是自己光鮮亮麗的那一面,甚至消極了也不敢告訴别人,不敢跟人敞開交通,做錯事了也是盡量地包裹掩飾,自己在盡本分的過程中給教會工作帶來的損害從來不提,稍微作出一點貢獻、有一點成績就趕緊拿出來炫耀,恨不得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多麽有才幹,自己的素質有多高,自己多麽與衆不同、多麽高于常人。這是不是高舉見證自己的方式?高舉見證自己這種行為是不是有良心理智的人做的?不是。那人做這些事的時候通常流露的性情是什麽?狂妄,這是最主要的一種性情,其次還有詭詐,就是想方設法地讓人高看自己,説話滴水不漏,明明帶着存心、詭計説話,是在炫耀自己,還想讓人看不出來,但是這樣説話的後果却讓人都感覺到他比别人高,誰也不如他,到他面前就得矮三分。這個後果是不是通過手段達到的?這個手段背後是什麽性情?這裏有没有邪惡的成分?(有。)這是一種邪惡的性情。他運用的這些手段,一看就是詭詐的性情支配的。那為什麽叫邪惡呢?這與邪惡有什麽關係?你們説,他高舉見證自己的目的能不能公開?不能公開。但在他内心深處總有一種欲望,他説話做事就是衝着那個欲望去的,而且他説話做事的動機、目的是很隱秘的。比如,他會用聲東擊西或者一些見不得人的手段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隱秘帶不帶有詭异的性質?這種詭异能不能稱為邪惡?(能。)這就可以稱為邪惡了,比詭詐更深了。他用一些方法、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性情是詭詐。但是,他内心深處總想讓人追隨、仰望、崇拜的野心欲望常常支配他高舉見證自己,支配他不擇手段、不知廉耻地做這些事,這種性情是什麽?這就上升到邪惡了。説到邪惡就不是一般的小心眼兒或者詭詐、撒謊了,能從一般的敗壞上升到邪惡這個程度,這是不是敗壞更深了?(是。)那這個邪惡的程度你們形容形容,怎麽説比較合適?為什麽從一般的敗壞上升到邪惡了呢?你們能不能看透這事?詭詐跟邪惡有什麽區别?從表現上來看,邪惡與詭詐是密切相關的,邪惡比詭詐更嚴重,邪惡就是詭詐到頂點了。説一個人性情邪惡,那這個人就不是一般的詭詐了,一般的詭詐也可能就是這個人習慣説謊或者做事不太誠實,但是説到邪惡就比詭詐嚴重了,比詭詐的程度深了。性情邪惡的人他的詭詐就高于常人,比常人嚴重,無論是做事的手段、做事的方式還是做事的心機都更狡猾、更隱秘,一般人測不透,這就是邪惡。
敵基督的高舉見證自己與一般人高舉見證自己有什麽不一樣?一般人也常常誇耀自己、顯露自己讓人高看,也會有這些性情與情形的表現,那敵基督高舉見證自己跟常人有什麽不同?這裏的區别點在哪兒?這個得弄清楚了,你别把所有偶爾高舉自己或者誇耀自己的表現都歸結為敵基督的範疇,這是不是犯概念性錯誤了?(是。)那怎麽能把這事區分清楚呢?區别點在哪兒?你如果能把這個説清楚,你就能看透敵基督的實質到底是什麽了。你們説説。(敵基督做事的方式更詭秘,他會用一些看似很正當的手段迷惑人,好像是在説一個正當的事,但是不知不覺他把自己高舉見證出來了,人還没有意識到,就是他的方式比較詭秘。)方式比較詭秘,這是從高舉見證自己的方式上來區别。還有什麽?你們説,有意識地高舉見證自己與無意識地高舉見證自己有什麽性質上的區别?(存心有區别。)這是不是區别點?(是。)一般人有敗壞性情,他高舉、炫耀自己就是為了顯露,顯露完就完事了,他不管别人是高看還是低看,他的意圖不太明確,就是一種性情的支配、一種性情的流露,僅此而已。這種性情容不容易變?如果是追求真理的人,經歷對付修理和審判刑罰就能逐漸地得到變化,人慢慢地越來越有廉耻、有理性,他這類行為會越來越少,他會定罪這樣的行為,會收斂、約束自己。這是無意識地高舉見證自己。有意識地高舉見證自己與無意識地高舉見證自己這裏面的性情是一樣的,但是性質不一樣。什麽性質不一樣呢?有意識地高舉見證自己是有意圖的,他不是隨便説一説,他每次高舉見證自己都帶着一定的存心與不可告人的目的,都帶着撒但的野心欲望來做這樣的事。外表看是同樣一種表現,都是在高舉見證自己,但是無意識地高舉見證自己在神那兒怎麽定義?是敗壞性情的流露。而有意識地高舉見證自己在神那兒是怎麽定義的?是想迷惑人,他的意圖就是讓人高看、崇拜、仰望,然後追隨,他做這事的性質就是迷惑。所以説,一旦有想迷惑人、想占有人讓人追隨、崇拜這樣的意圖,他説話做事的時候就會用一些手段、方式,那些不明白真理、根基比較淺的人就容易受迷惑、容易被誤導。他們不但没有分辨,反倒聽了之後還覺得對,還能仰望高看他,時間久了還會崇拜甚至追隨。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一個現象就是有的人當時聽完講道好像挺明白,過後臨到事不會解决,來到神面前尋求也得不到什麽結果,最後還得找帶領詢問解决,每次臨到事就想到找帶領解决,就像人抽大烟成癮了、成規律了,到時候不抽不行。所以,敵基督高舉見證自己無形中對那些身量小没有分辨、愚昧無知的人來説就成為一種毒品了,他們臨到事都去找敵基督詢問,如果敵基督不下命令,即使大家商量完達成共識的事也不敢實行,怕違背敵基督的意思受到打壓,所以凡事只等敵基督説話之後才敢行動,甚至明明已經明白真理原則了也不敢作决定,也不敢去辦這事,就等着他們仰望的那個主子來拍板作决定,主子要是不説一句話,誰辦這事心裏都没底。這是不是中毒了?(是。)這就叫中毒了。這些人能中這麽深的毒,敵基督得做多少工作、下多少毒藥啊?他要是常常解剖自己、認識自己,常常把自己的軟弱、錯誤、過犯都向大家敞開,大家能不能這麽崇拜他?絶對不能。看來他在高舉見證自己這事上没少下功夫,才取得了這樣的「成績」,這就是他要的成果。大家離開他就不知該怎麽盡本分合適,就不知所措,可見他在控制這些人期間下了多少毒、做了多少功課!他要是只説三言兩語,這些人能不能這麽受他轄制?絶對不能。敵基督在這事上達到了讓人崇拜他,什麽事都仰望他、聽從他的目的,他是不是做了很多高舉見證自己的事、説了很多高舉見證自己的話?他這樣做達到的後果是什麽?讓人離了他就没路可走,就活不成了,好像離了他天就塌下來了、地球就不轉了,離了他信神也没有價值、没有意義了,聽道也没用了,有他在人活着還有點盼頭,他要是死了人活着連盼頭都没有了。這是不是被撒但擄去了?(是。)這樣的人被撒但擄去是不是活該?(是。)為什麽説活該?你信的是神,為什麽要崇拜追隨敵基督,處處受他的轄制、控制?再説,無論盡哪方面本分,神家都告訴人明確的原則、規定,如果有難處自己解决不了,要向明白真理的人尋求,大事要向上面尋求。你不但不尋求真理,反而崇拜人、仰望人,聽信敵基督的,你就成了撒但的狗奴才了,這是不是咎由自取、活該呀?高舉見證自己,這是敵基督共有的一種行為與表現,也是最常見的一種表現。敵基督高舉見證自己的主要特徵是什麽?與一般人的高舉見證自己有什麽區别?就是他有自己的意圖在裏面,他絶對不是無意識的,而是帶着意圖、帶着欲望、帶着野心,這樣見證自己達到的後果就不堪設想了,就能迷惑人、控制人。
我舉個例子,你們看看是不是與高舉見證自己有關的一種表現和性情。以前有一個帶領,他在一個地方作了兩三年教會工作,各處走教會,然後在那裏就扎根落户了。什麽叫扎根落户了呢?就是多數人都認識他、都高看他,他在當地比較有知名度,只要見他去了大家都歡迎,給他讓座、給他好吃的,没有不同聲音,没有反對他的,對他這個帶領都比較熟悉了,内心深處也都比較認同他的做法、接受他的帶領了。不知道他在那邊作了多少工作、説了多少話、説了一些什麽話,這個細節不了解,總之,多數人對他做帶領是比較贊同了。過了一段時間之後,這個帶領説:「這裏的弟兄姊妹都聽話順服,教會各方面情况也都挺好,可惜有一點不太盡如人意,就是環境太惡劣。要是環境合適,找一個風和日麗的日子,咱們到一個大型公園來個萬人大聚會,然後就通過麥克風,再放上大喇叭擴音,咱把真理釋放出去,讓更多的人來信神,那咱們作這工作不就有成果了嗎?」大家聽後都阿們贊成。你們説,「咱把真理釋放出去」這句話有没有問題?(有。)問題在哪兒?(他把自己當神了。)你們都聽出點問題,當地那些渾人就没有聽出來,還阿們這話呢!真理是他釋放的嗎?他是誰呀?他就是一個普通帶領,作了幾年工作就不可一世了,忘記自己是誰了,他還想要發表真理,這也够難為他的。這證明什麽?他不知道自己是誰了,不知道自己是盡什麽本分的。就他這樣的性情,他平時作工作、説話有没有合乎真理的地方?肯定盡是渾話、鬼話,絶對不可能達到供應澆灌教會的果效。他都不知道什麽是真理,更不知道什麽是發表真理,在一個地方作了兩三年工作覺得自己有點威望、有點資本了,就忘記自己是誰了,就自我感覺良好想要發表真理了。他有這樣的錯覺,這噁不噁心?這個錯覺是從哪兒來的?是神經錯亂還是一時衝動?他作點工作,當地教會没有人反對,他覺得一切都挺順利,就認為這一切都是自己作工作達到的果效,突然就覺得自己有功勞了,心裏想,「我能作這麽大的工作,我是不是神哪?我如果是神,那我現在可太憋屈了,外界環境要是好的話,我就把真理發表出去!」他突然就冒出這個想法,這是不是神經有問題了?(是。)神經有問題了。這是不是没有理智?撒但、敵基督説話做事能不能具備正常人性的理智?絶對不能。他作點工作、有點果效,突然就忘記自己是人了,他能冒出這麽一句没有理智的話跟他的性情有没有關係?(有。)有什麽關係?在他的性情裏,他是不是甘願做一個跟隨者?是不是認識自己就是一個普通的跟隨神的人?絶對不是。他認為自己的地位、身份尊貴得不得了,不可一世了。你們對這種行為和它的性質是不是很熟悉?當初,撒但是因為什麽被打到半空中的?(它想跟神平起平坐。)就是要與神平起平坐。因為撒但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自己是誰,不知道自己半斤八兩,神讓它與神在同一個空間行走,它就以為自己是神了,就要做神所作的事,就要代表神、取代神,就要否認神的存在,結果被神打到半空中了。敵基督也做同樣的事,性質是一樣的,他們的源頭是一。敵基督能有這樣的表現不是偶爾的流露,也不是一時興起,絶對是撒但本性的支配,也是撒但性情的自然流露。剛才説到的這個人的表現是什麽性質?(敵基督的性質。)為什麽在高舉見證自己這一條裏講這個表現?這個表現的性質與高舉見證自己有什麽關係?他説「把真理釋放出去」這句話的性質是什麽?為什麽説這句話與高舉見證自己有關呢?(他覺得自己能供應人真理。)就是這個意思。他這樣説讓人聽後就覺得,「你有這麽大的氣度呢,你竟能用這樣的口氣説話,這不正是神該有的口氣嗎?這樣的氣度、這樣的心胸不正是神該有的嗎?」這是不是就達到高舉見證自己的目的了?無形中讓人對他産生了景仰、崇拜、仰慕之情。是不是這樣?(是。)這就是敵基督的醜陋面目,這是一種變相的高舉見證自己。
灾難陸續降下,主再來的預言已經應驗,你想迎接到主得着進天國的機會嗎?誠邀渴慕主顯現的你參加我們的網上聚會,幫你找到路途。點擊按鈕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