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 藐視真理,公然違背原則,無視神家安排(三)第四集

剛才咱們揭露的是敵基督通過教會的處境與神工作的擴展情况來對待教會、對待神所道成的肉身,這是敵基督怎樣對待基督憑心情的一方面表現。我説的這些事在教會中有没有?這算不算嚴重的事?值不值得一提啊?(值得。)交通這些的價值在哪兒?是不是有些人聽完之後再也不敢打聽這些情况了,對教會的情况、處境再也不敢好奇了?就這點價值嗎?(不是。)那揭露這些事的價值在哪兒?這裏面人所應該明白的真理是什麽?你們如果現在没有想好可以不説,我最後再跟你們交通。這些事離你們太遥遠了,所以你們一時半會兒説不好,得在大腦裏、心裏搜集,得組織語言,還不知從何説起,也可能還説不太清楚。人明白的那點東西太少,太可憐了。説不明白、解釋不清楚一件事情的實質與原委,這就是看不透事。

當人信天上的神的時候,人為神花費盡本分,可以説教會、神家、神對人來説基本上是一個概念,在教會當中盡本分就是為神花費,為神家辦事就是為教會辦事,也是對神忠心,也是接受神的托付,這可以混為一談,是一個概念。但是當神道成肉身成為一個普通人的時候,對于大多數的人來説,教會、神家、神(就是基督)這三者就很容易被分割開來。人覺得「為教會辦事就是給神家辦事、給神辦事,給神家辦事這是盡本分,但給基督辦事這有點不太好説,這是不是有點伺候人的意思?是不是有點給人辦事的意思?」在很多人的内心深處對這三者是很難分清楚也很難聯繫到一起的。對于大多數的人來説,他在神家中盡本分他針對的對象基本上是這樣的概念:在教會中盡本分,為教會這個團體、這個稱呼盡上自己的本分。那所謂的教會的上司是誰呢?當然是天上的神了,這在每一個人的心中是無可置疑的。為神家辦事大多數人的理解是為弟兄姊妹這個稱呼、這個族群辦事,當然也可以歸結到盡本分的範疇裏,也是在盡本分,當然針對的對象也是神。所以在人的心中,教會、弟兄姊妹、神家可以畫為等號,統統是針對天上渺茫的神。言外之意是什麽呢?更多的人在神家盡本分也好、辦事也好,他們針對的對象是為了教會這個無形的機構,也是在為了弟兄姊妹這個有形的族群,更是在為了天上那個渺茫的根本看不見的神而做,針對的對象是這三樣。至于道成肉身的神,人可以把他列為教會中的一員,也可以列為弟兄姊妹的最高領袖這樣的一個角色,當然有些人也把基督理解成神家的代言人、代理人。所以,很多人對于在教會中盡本分的針對對象他的概念是很模糊的。比如,讓他為弟兄姊妹辦一件事、提供一項服務他很心安理得,或者讓他為教會為神家辦一件事他很高興,覺得義不容辭,但道成肉身的基督囑咐他或托付他去辦一件這樣的事他心裏就凉了半截,「給人辦事?我信神不是來給人辦事的,我是來盡本分的,我不是伺候某某人的,我不是為某某人服務、效力的!」很多人在教會中盡本分,你讓他為教會做點什麽事,讓他為神家、為弟兄姊妹做點什麽事,他滿心歡喜地接受過來,覺得這有根據。什麽根據呢?「從神領受,這是我的本分,這是我的責任。」但是當道成肉身的神讓他去辦一件事的時候,他的「從神領受」這樣的理論根據就没有了,他心裏很不甘願、不高興,不願意做,他覺得「要是為教會辦事還行,我是教會工作人員;要是為弟兄姊妹辦事,弟兄姊妹都是屬神家的、都是屬神的,那也行;要是説為神家辦事,神家這個稱呼那麽的神聖,那麽的偉大、高尚,我為神家辦事名正言順,光彩,有名有分。可為你一個小人物辦事,這算什麽呀?這是在盡本分?名不正言不順的,這不是盡本分,也不是工作,這可怎麽對待啊?」他有難處了,不知該怎麽對待了。他琢磨琢磨,「這也不是工作,也不是盡本分,更不是為弟兄姊妹謀福利,讓我去給你辦,好,我就給你簡單地辦,但我心裏不高興、不痛快,這名不正言不順哪!給你辦事誰紀念、誰知道啊?能買着誰的好啊?能得賞賜嗎?這算盡本分嗎?用不用按真理原則去辦啊?」他心裏就不願意,就覺得這是累贅,多餘,像是接受了不該接受的任務一樣,是在為難他,他就很勉强地辦一辦,同時心裏還總要得好處,嘴上還説「我不願意辦這事啊」,表現得很不情願。我説你不願意辦就不用辦了,給我個人辦事我不勉强誰,你願意辦就辦,你不願意辦我另找他人,誰願意辦我找誰,這還不簡單嗎?神家有這麽多人跟隨,我找一個順心如意的願意辦的這好找,能找到,不是非得找你,這事太容易了!在神家中找人性可靠、老實、有辦事能力的好不好找?(好找。)我雖然没有跟哪一個人私下裏交往特别近、關係處得特别好,没有跟任何一個人有私交,感情特别深厚,但是這三十年,所有在全能神教會的人,每一個人所吃喝的、所聽的全是我説的話。這些人無論是在實質上或是在内心深處,在表面上或是在口頭上,他都是相信跟隨這個人的。雖然我没有直接給哪個人特殊的好處、應許,没有直接誇贊或者提拔哪個人,但是這些人從一開始跟隨到現在哪個人吃喝的神話都不少,從我説的這些話當中無論是明白了一些真理也好,還是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也好,是不是都得着了不少?(是。)那從這點上來看,我應該不欠你們的吧?這話我不該説,但是今天在這兒我得説説。你們是不是應該欠我的?(是。)那我個人讓你們中間的哪個人辦點事你們不應該不願意吧?(願意。)不管從哪個角度上來看,我讓你們辦事用不用哄你們、討好你們,還得給你們説好聽的、給你們應許?(不用。)但是有的人就不願意,説:「給你辦事怎麽那麽没勁呢?撈不着什麽好處不説,還挺累,真麻煩!」你們聽了這話是什麽心情?(氣憤。)如果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在世界上也没有人看得起,一個大官到他家走訪,托付他辦點事,他説不定怎麽巴結呢,不知怎麽高興、怎麽榮幸呢,就這點事一輩子都忘不了。人對一個有地位的人能這樣對待,那對基督怎麽就不會這樣,就做不到這個呢?為什麽?(因為人的天性就是跟神敵對的。)對了,這就只能説明這一點。他與有地位的撒但能相合,但對基督他從心裏是藐視的,是抵觸、不接受、否認、弃絶的。讓他俯伏跪拜一個魔鬼他跪着走都心甘情願,而對基督這個普通的人,他從基督得着那麽多,就讓他站着與神平等地説話、相處他都覺得不甘心,這是什麽東西?這是屬魔鬼的,這不是人。後來我又找人辦事,這個人還行,傳話的人説:「這次辦事的人可高興了,可願意給神辦事了。」我説願意就願意吧,辦這點小事算什麽呀,這是理所應當的,不用傳話過來親自聲明一下。你們説傳的這話怎麽樣?你們聽了什麽感受?心寒不寒呢?(心寒。)為什麽心寒啊?(這是人應該做的,但他還要在神面前買好,好像給神辦事是給了神很大面子一樣。)那説這話的是什麽人?人格怎麽樣?(人格低下,没有良心。)這就是没有人性了。

有些人一説到神的恩典祝福、神供應人,人心裏可受感動了,一個勁兒地感謝神,「神太愛人了!」那是激動無比啊!每每提到這些話題,這些人都熱泪盈眶,心中泛起波瀾,下定决心一定得為神好好花費,但是真讓他為這個能看得見、摸得着的道成肉身的神做一點兒事,他就覺得受到了奇耻大辱,心不甘情不願的。這是怎麽回事?(他信的是渺茫的神,不是道成肉身的神,他把天上渺茫的神看得高大,看道成肉身的神不起眼。)我聽説有的人給弟兄姊妹刷鞋、洗襪子甚至洗衣服他可願意幹了,一説讓他給基督做點事他就不願意了。跟前的人都看不下眼了,説:「這人怎麽這樣?他寧可給弟兄姊妹做事都不願意給基督做事,這是什麽人哪?」有些人我交代他辦一件事,讓他按照神家原則、按照教會的規定去辦,他聽完之後不當回事,他説:「你説的那是什麽呀?我得問問弟兄姊妹,我得為弟兄姊妹考慮,讓多數弟兄姊妹受益。」比如,我讓一些人負責種點果樹,還告訴他們到市場上看看這一帶都適合種什麽果樹,一方面得適合當地的氣候、土壤,另一方面,看看當地人認為哪些水果營養價值高咱們就選擇哪些,適量地種一些。我説完這話了,聽的人應該怎麽做?(趕緊去落實。)怎麽落實?(查相關的資料,問問懂的人,了解一些細節,然後去落實。)這麽落實就是按我説的落實了,一個是按照當地氣候,另外看哪些水果有營養價值。你們説,我考慮得周不周到、實不實際?但聽完這話的人是怎麽落實的?人家讓當地教會所有的弟兄姊妹都發表意見,問大家喜歡吃什麽水果,把大家喜歡吃的水果都統計一遍,然後按數量、比例來種植,就這麽落實。人家徵求弟兄姊妹的意見,弟兄姊妹這個族群這個稱呼在他心裏那是至高無上的,為弟兄姊妹服務是他盡本分的宗旨、目標。他認為,為弟兄姊妹服務就是為神家服務,為神家服務就是為弟兄姊妹服務,弟兄姊妹高興了、滿意了,神也就高興了、滿意了,弟兄姊妹是神的全權代表,弟兄姊妹是真理的象徵、是神的代言人,弟兄姊妹説了算,弟兄姊妹是神家中的中流砥柱。所以無論做什麽事都不能離開弟兄姊妹這個稱呼與族群,任何一個人在神家中做事、盡本分唯一的服務對象就是弟兄姊妹。他是這麽落實的,我説了不算。不管我説得怎麽細,在他那兒都是空洞的道理、口號。他就認為讓弟兄姊妹充分地發表意見,有充分的發言權、决定權,在神家中實行民主,這是最高真理。我怎麽説,在他那兒看「你就是放個空炮,走走形式就完事了,剩下的那就是弟兄姊妹的事了,跟你没關了,你就靠邊站吧!我們吃什麽喝什麽跟你没關,你掏錢就完事了,我們有吃有喝這是至高無上的真理。服務于神家,服務于弟兄姊妹,讓弟兄姊妹高興,讓弟兄姊妹享受充分的人權與自由,這是最高真理」。這是什麽人?這是不是敵基督所為啊?敵基督厭煩真理的第一表現就是定罪真理、否認真理,然後另外再找出一套自己認為能行得通、能站立得住的理論、口號去落實,公開違背真理,公開定罪基督、弃絶基督。從這點小事上就被顯明了,這是接受真理的人嗎?(不是。)

我常常聽到有些人説,「哎呀,看把弟兄姊妹氣得」,「哎呀,看把弟兄姊妹樂得」,「哎呀,看把弟兄姊妹打擊得,弟兄姊妹可難受了」。弟兄姊妹在他心裏的地位怎麽那麽高呢?這人怎麽這麽愛弟兄姊妹呢?你能愛這麽多的人,那你的心胸得有多大啊?那行,我説句話你照我説的去做吧,你能容得下那麽多人,再多我這麽一個人也不算什麽,應該也能容得下吧?恰恰相反,就我説的話他就容不下,就我這麽一個人他就容不下。他能容納所有的弟兄姊妹,能容納教會中的每一個人,就是容納不了基督,這是什麽東西?這是不是人?這樣的人配做基督的跟隨者嗎?(不配。)那應該怎麽定性啊?(魔鬼,敵基督。)他們是不是錯誤地理解神家搞民主選舉這個事啊?神家做什麽事讓弟兄姊妹參與,讓弟兄姊妹發表意見,讓弟兄姊妹選舉帶領、撤换帶領,讓弟兄姊妹决定,他是不是就認為弟兄姊妹在神家中是至高無上的?這是不是錯誤地理解神家的民主選舉了?民主選舉是什麽原則?讓弟兄姊妹民主選舉是讓弟兄姊妹説了算嗎?是讓人的敗壞性情説了算嗎?是讓魔鬼撒但掌權嗎?不是,是讓弟兄姊妹心裏所明白的真理掌權,而不是讓弟兄姊妹這個天然的敗壞的人掌權,不是讓血氣掌權,不是讓人的觀念掌權,不是讓人的悖逆抵擋掌權,不是讓人的邪惡性情掌權,而是讓真理掌權。有些人説:「為什麽有的教會選舉還能把屬于敵基督的人選上,或者教會帶領同工决策的事還能出錯?」那是因為人的身量太小,不明白真理,不會分辨人,但是教會選舉的原則是按着真理原則規定的,是有真理的。那這些敵基督——不通靈的貨,他們誤認為什麽?在神家中弟兄姊妹被尊為大,弟兄姊妹被高舉,弟兄姊妹這個稱呼、這個族群在神眼中被看為尊貴。事實上,弟兄姊妹尊貴嗎?弟兄姊妹有真理嗎?多數弟兄姊妹都不具備真理實際,辦事都没什麽原則,還能把神家各項工作搞得亂七八糟,若不是上面插手及時糾正解决問題,這些弟兄姊妹能盡好本分嗎?不但不能盡好本分,反而還做了許多攪擾打岔的事。這些人有真理嗎?值得被尊為大嗎?不值得。那為什麽敵基督還能這樣做?這就是天性。他找一個藉口就否認真理,找一個藉口就定罪基督,這不就是天性嗎?他有撒但的本性都是身不由己呀!

今天交通的主要是敵基督怎樣對待基督憑心情。咱們所交通的每一項都跟敵基督的心情有關,外表上看是這樣,事實上這心情是怎麽來的?是由敗壞性情、敵基督的實質决定的。敵基督因着有敵基督的實質,他産生了各種各樣的思想,在各種各樣的思想的支配之下産生了各種各樣的觀念、觀點、角度、立場,從而産生了各種各樣的心情。産生各種各樣的心情之後,敵基督對待天上的神,對待地上的神——基督,就産生了各種各樣的方式、方法、態度。從這些方式、方法、態度上來看,足可以證明敵基督厭煩真理、仇視真理、否認基督、定罪基督的實質。每每臨到涉及真理,涉及道成肉身的神的實質、身份的時候,他們就很自覺地站在了神的對立面,充當神的仇敵這樣的角色。没事的時候他們口裏呼喊着神的名,甚至張口閉口「神啊」「神啊」地稱呼着,説什麽事前面都必須有一個稱呼,「神啊,你看」「神啊,你知不知道」「神啊,你聽我説」「神啊,我有一個事尋求」「神啊,這事是這麽回事」……在喊着「神啊」的同時,他們在心裏對基督滿了觀念、滿了敵視,也滿了鄙視。當教會、當神家、當基督面臨各種各樣的環境、各種各樣的處境時,敵基督對待基督、對待神的態度一變再變,在發生着不同的變化。當基督對他們提出要求的時候,對他們和顔悦色的時候,他們的態度似乎很柔和、很温順;當基督對他們嚴厲的時候,對付修理他們的時候,他們對待基督的態度是反感、厭憎、鄙視,甚至是遠離、弃絶;當基督明確地説給他們應許,讓他們能得着賞賜、得着福氣時,他們在心裏暗自慶幸,甚至趨炎附勢,討好、巴結,不惜犧牲他們的尊嚴、人格來换得這些好處。但是無論他們有怎樣的態度,他們對基督都没有真實的接受與信心,更没有真實的順服,他們對基督的態度永遠是遠離、定罪、觀望,從内心深處弃絶。不管他們身在何方、身處何地,也不管他們的心情如何,他們的實質是不變的,即便偶爾産生一些出乎人意料的改變或者是回轉,那也是暫時的。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敵基督的本性實質是與基督為敵的,所以他永遠不會真心接受這個普通的人作他的主、作他的神。

敵基督怎樣對待基督憑心情這幾方面基本上交通完了,最後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剛才我問你們的,揭露這些事的價值是什麽,人所該明白的真理是什麽?揭露這些事的價值簡單地從兩方面來説,一方面是揭露人對待神的真實態度這裏面的實質到底是什麽,讓人從中能認識人類敗壞的方方面面的表現,這對認識自己、認識人的敗壞性情有益處,另一方面讓人知道人對待神應該有的態度到底是什麽。你認為你那麽對待神已經是把神當神待了,但事實上這裏面還有很多摻雜,還有很多是屬撒但的,是敵基督的表現,這是神不認可不接受的,這是摻雜,需要被潔净。正面、反面的價值都存在:最起碼從消極方面來看讓你知道這些東西是反面的,是屬敵基督的表現;正面的就是讓你知道神不喜愛這些東西,神不接受你這樣的對待法,言外之意就是人認為的再對再好、再合乎邏輯合乎人情,神不買賬。神不買賬那你應該做的是什麽?你説:「我就這麽做,我認為好我就堅持,管你買不買賬呢,我就這麽正直。」這行不行?(不行。)如果是對待其他事,你這個態度對不對咱就不説了,但是對待神你這麽做那就很危險,你應該回轉。在神不能接受的事上,人應該有的態度是什麽?人唯獨應該有的態度就是接受從神來的一切,不管在人看是好的還是不好的,悦耳的還是難聽的逆耳的話,都無條件地接受順服,把他當真理來改變自己、潔净自己。揭露這些事的價值是什麽,從消極方面積極方面、從正面反面是不是都説到了?那人所該明白的真理是什麽?(神是真理,神是造物的主,不管是道成肉身還是以什麽方式説話顯現,他説的話都是真理,我們應該無條件地順服接受。)大家是不是阿們這話?(阿們。)我也阿們,無條件地接受順服,這是真理。無論神以怎樣的形式、方式顯現在人中間與人生活,無論神以怎樣的形式存在,神永遠是神,這是真理,這是人最應該明白的真理。其次,一個受造之物對待神該有的態度就是無條件地順服。另外還有一點人不明白,人跟隨神是為了什麽?是為了解悶?為了充實頭腦,解决精神空虚?為了解决以後的命運?是為了來得着净化?還是來上真理大學?人跟隨神是為了解决什麽,這事人得知道。(解决人的敗壞性情。)對了,人跟隨神是來解决敗壞性情的。那敗壞性情人自己能不能解决?有名望、有知識、有文化的人能不能給解决?人類中間有没有一個人能出來解决這個問題?(没有人能解决。)神今天來了就是為解决這個問題,只有神道成肉身,只有神自己能解决這個問題。為什麽外表看同樣是人但道成肉身的基督就能解决這個問題?人有語言、有思維、有心思,人怎麽就解决不了這個問題呢?這個區别點在哪兒?(神是真理、道路、生命,人没有真理。)神是真理、道路、生命,人只有接受這個事實、接受神所道成的肉身的全部,人的敗壞性情才能得着解决。言外之意就是人來到神面前是解决敗壞性情的,也就是人來到神面前是得真理的,得着真理人的敗壞性情才能得到解决。没得着真理你怎麽解决?道理能解决敗壞性情嗎?知識能解决敗壞性情嗎?觀念想象能解决敗壞性情嗎?解决不了,只有道成肉身實際的神能幫助你解决。所以你崇拜什麽名人、偉人、高人都没有用,都解决不了你現實的難處,都救不了你,另外,你學什麽文化、業務、知識都解决不了你的現實難處、現實問題。你説「我就瞧不起這個普通的人」,那你這個觀點得變,事實就是這樣,神就這麽作了。你要接受神作你的生命就應該接受神所説的每一句話、作的每一件事。你承認神是真理,那你就應該相信、承認神無論以什麽樣的方式、形式存在、出現,神都是真理這個事實這是不折不扣的,這是絶對的。你承認了這個事實之後,那你應該以怎樣的態度對待神所道成的肉身,對待這個普通的人呢?這裏面就有真理可尋求了。

揭露敵基督對待基督憑心情的這些表現,背後人所該明白的真理是什麽?你們總結出幾條,綫條就清晰了,就明白透亮了。(我們總結了四條:第一條,神永遠是神,這是真理;第二條,受造之物對待神該有的態度就是無條件地順服;第三條,神是真理、道路、生命,人只有接受這個事實、接受神所道成的肉身的全部,人的敗壞性情才能得到解决;第四條,人承認神是真理,就應該相信、承認神無論以什麽樣的方式、形式存在、出現,神都是真理這個事實這是不折不扣的。)這四條關不關鍵?(關鍵。)其實每一條在道理上人都知道,但是關于怎樣對待基督這件事涉及哪些真理原則人臨到事就糊塗了,就不知怎樣實行了,人以往所明白的真理就都變成道理了,運用不上了。這就足以説明人不管明白多少道理都没有用,不明白真理還是解决不了問題。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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