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5 對神有認識的人才能為神作見證
1 真正為神作見證的人之所以能為神作響亮的見證,就是因為他的見證是在對神有真實認識、對神有真實渴慕的基礎上的,不是憑着感情的衝動而為神作見證,而是憑着對神的認識、對神性情的認識而作見證。因着對神有了認識而感覺到務必得見證神,務必得讓所有對神渴慕的人都認識神,都知道神的可愛,知道神的實際。
2 這見證就如人對神的愛一樣是自發的,是有實際的,是有實際意義與價值的,不是被動的、空洞而無意義的。之所以説真實愛神的人才是活得最有價值、有意義的人,才是真正信神的人,是因為這些人能活在神的光中,能為神的工作、為神的經營而活,不是活在黑暗之中,而是活在光明之中,不是活在無意義的生活之中,而是活在被神祝福的生活之中。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愛神的人永活在神的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