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 盡本分是受造之物的天職
1 人的本分與人的得福或受禍并無關係,本分是人該做到的,是人的天職,應不講報酬、不講條件、没有理由,這才叫盡本分。得福是人經審判之後得成全而享受的福氣,受禍是人經過刑罰、審判之後性情没有變化,也就是没經成全而受到的懲罰。
2 不論是得福或是受禍,作為受造之物就應盡到自己的本分,做自己該做的,做自己能做到的,這是作為一個人,一個追求神的人起碼具備的。你不應為得福而盡本分,也不應怕受禍而拒絶盡本分。人能盡自己的本分那是人該做的,人若不能盡自己的本分那就是人的悖逆。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道成肉身的神的職分與人的本分的區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