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怎樣對待父母的疼愛照顧
2019年10月,我在一次聚會時被警察抓捕,判刑兩年半,那年我十九歲。刑滿釋放後,我媽來接我。幾年不見,看到我媽憔悴了許多,頭髮也白了不少,我心裏説不出地難受。坐在火車上,想到從小到大爸媽很疼愛我,從没讓我吃過什麽苦,家裏就我一個孩子,什麽都是先想着我,尤其我得病、受傷的時候他們比我還緊張。記得我十四歲那年爬山摔斷了腿,爸媽輪流在醫院照顧我,本來我爸的休息日就不多,還把僅有的幾天假期用來陪我。看着他躺在陪護床上疲憊的樣子,我很心疼,埋怨自己是個麻煩包,盡給他們添亂。我信神後離開家盡本分,雖然爸媽捨不得,但還是很支持我,還給我錢財上的幫助。尤其這次我被抓爸媽更是操碎了心,我知道這兩年半他們是在煎熬和極度的牽挂中度過的,感到特别虧欠他們。想到我長這麽大從没為父母做過什麽,反倒讓他們處處為我操心,特别是看到我媽在火車上熟睡的模樣,我知道從我被抓她就没睡過踏實覺,我心裏很自責,覺得自己没盡到兒女的責任。如今我長大了,應該挣錢養活他們,不能再讓他們為我擔心了。回家後,我打算趕緊找份工作挣錢,想在物質上彌補他們。爸媽得知我的想法後不支持我上班,他們希望我能好好信神,有更多的時間讀神的話、盡本分。他們越對我好,我心裏越覺得虧欠。一想到自己這麽大了還要被爸媽養着,我就鐵了心去工作。後來因為種種原因,加上疫情的緣故,我没能找到工作,但心裏總覺得虧欠父母,總想着怎麽還報他們。我媽有乙肝,身體很虚弱,我爸腰疼比較嚴重,還有糖尿病、心臟病,身體大不如從前,我就幫他們洗洗衣服,幹點力所能及的活兒,再給我爸刮刮痧、買點膏藥。疫情解封後没多久,警察找到我讓我簽「三書」,并威脅我要是不簽以後會一直找我,還讓我隨時去派出所報到。我心裏清楚不能繼續在家呆了。
幾個月後,我外出盡本分了。再次和父母分開,我心裏滿了不捨,「這一走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回來,父母年齡大了,身體越來越不好,家裏就我一個孩子,我不在身邊没人照顧他們,他們萬一出點事咋辦?人常説養兒防老,我一點兒孝道没盡,父母真是白養活我了。」想到這些,我揪心般地難受。雖然盡着本分,但我心裏時常挂念父母,有的時候甚至想回家盡本分,這樣就可以陪陪他們。我知道警察還在找我,我不能回去,可一想到爸媽身體不好我的心就安静不下來,心也投入不到本分當中。後來,負責人知道了我的情形,給我找了一段神的話:「你父母不攔阻你信神,他們也信,特别支持你、特别鼓勵你去忠心盡本分完成神的托付,那你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就不是普通意義上的肉體親人關係了,而是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那你對父母除了以弟兄姊妹這層關係相處之外還得盡到一些兒女的責任,對他們多一些關心也是應該的。在盡本分不受影響的情况下,就是在你的心不受他們轄制的情况下,打電話問候一下、關心一下,幫助他們解决一些難處,處理一些生活上的問題,甚至也可以幫助他們解决一些生命進入上的難處,這些都可以。這是在父母不攔阻你信神的情况下,這層關係應該維持,你應該盡到你的責任。為什麽你對他們應該關心、照顧、問候呢?因為你是他們的兒女,因為這層關係,你就多了一種責任,因為這種責任,你對他們就多了一些問候與實質性的幫助。這是在不影響你盡本分的情况下,在他們不攔阻、不攪擾你信神盡本分,也不拖你後腿的情况下,你對他們盡責任理所應當,做到没有良心責備,這是最低標準。如果因為環境的影響、攔阻,你没法在家孝順父母,那就没必要守規條了,應該任神擺布、順服神的安排,就不用强求了。這事神定罪嗎?神不定罪,神不强人所難。咱們現在所交通的是什麽?就是在孝順父母與盡本分發生衝突的情况下應該怎麽實行,交通的是實行原則,交通的是真理。雖然你有孝順父母的責任,如果環境許可,你也能盡到這個責任,但是不應該受情感轄制。比如,父母有一方生病住院了,没人照顧,你盡本分挺忙還回不去,怎麽辦哪?這個時候就不能受情感的轄制,把這事放在禱告中,交托給神,任神擺布,得有這樣的態度。……遇到這種情况,在不耽誤本分、不影響你忠心盡本分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做點孝敬父母的事,盡到自己能够盡到的責任,總之,都是在人性範圍裏做人該做的、人能做到的。如果你陷在情感裏,能耽誤盡本分,那就完全違背神的意思了,神没這麽要求你,神只要求你對父母盡到責任就行,這就是有孝敬的心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四)》看了神的話我明白該怎麽實行了。我父母都信神,在環境許可、不耽誤本分的情况下我可以幫他們做做家務,照顧他們的生活,跟他們嘮嘮嗑,還可以交通神的話在生命進入上幫助他們,若是環境不許可,我就應該把本分放在首位,因為作為一個受造之物完成神的托付盡好本分這是最重要的。認識到這些,我願意把父母交托在神的手中,先盡好自己的本分。
一次帶領來聚會,告訴我千萬不要回家,説七八個警察去了我家逼我媽交代我的下落,還説我的案子是省級部門負責,非抓到我不可,就連我不信的親戚朋友警察也去問了。我知道警察找不到我,肯定會繼續不斷地逼問我爸媽,我心裏非常愧疚,强忍着眼泪,心裏一個勁兒地自責:「是我連累了爸媽,要不是我,爸媽也不會承受這些苦。現在我從家裏出來了,警察找不到我就去逼問、騷擾我爸媽。這些警察就是毒蛇,一旦盯上誰咬住就不鬆口了,哪還有安生日子過?我作為子女没讓爸媽享過什麽福,反而拖累他們,養我還不如不養!」但我也知道這樣的環境臨到有神的許可,自己不該埋怨,就默默向神禱告,求神保守我的心。我想到《在痛苦中收穫喜悦》這個電影,主人公因着腰疼病面臨癱痪,不管是在肉體上還是在心靈上她都受了很大的痛苦,但是經歷過後她對自己有了些認識,生命有了長進,我意識到看似壞事背後隱藏着神的美意,我願意順服下來學功課。
過後,我看到神的話:「或許你們都記得這樣的話:『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在以往,你們都聽過這句話,但誰也不明白這話的真正含義,今天深知這話的實際意義。這句話是神在末世要成就的,而且是成就在大紅龍盤卧之地受到大紅龍殘酷迫害的人身上,因着大紅龍是逼迫神的,是神的仇敵,所以在此地的人都因着信神而受羞辱、受逼迫,所以,這話是成就在你們這班人身上的。因着在抵擋神的地方開展工作,神的一切工作都受到極大的攔阻,而且神的許多話不能及時得到成就,人便因着神的話而受了熬煉,這也是屬于『苦』中的成分。神在大紅龍之地開展他的工作是相當難的,而神又藉此『難』來作了他的一步工作,來顯明神的智慧,顯明神的奇妙作為,藉此機會神將這班人作成。就因着人受的苦,因着人的素質,因着這個污穢之地的人所有的撒但性情來作神的潔净、征服工作,使神從此得着榮耀,使神從此得着見證他作為的人,這是神在這班人身上付出所有代價的全部意義。」《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的作工像人想象得那麽簡單嗎?》揣摩着神的話我明白了,末世神作工利用大紅龍的抓捕迫害來為成全神選民效力,藉此讓人看清中共的醜惡面目,認識它與神為敵的邪惡實質,能更加堅定地跟從神。同時神也藉着這個環境成全人的信心,讓我們看到神主宰一切,認識神的權柄,不再懼怕撒但,能在患難中學功課、得真理。我父母遭受逼迫這有神的許可,也是神給他們一個經歷神作工見證神的機會。是我鼠目寸光看不透事,總站在肉體的角度考慮,擔心父母會受苦,甚至將責任都攬到自己身上,覺得是自己牽連了父母,為此虧欠自責,好像我不被抓父母就不會受逼迫,這是非常不理性的。大紅龍本性邪惡,瘋狂抓捕迫害信神的人,就是我不被抓,父母信神依然會受到中共的迫害。早些年我還小,父母信神為躲避警察的抓捕帶着我東躲西藏,多少年都没有回過自己的家,没有安穩日子過,現在父母被警察騷擾迫害,我應該恨惡大紅龍,盡好本分羞辱它。過後我給父母寫了封信,交通了神的心意,還有自己經歷這個環境的認識,鼓勵他們。後來我收到父母的回信,他們説臨到警察一次次的騷擾心裏也有膽怯害怕,但是通過吃喝神權柄方面的話語知道撒但只是神手中的玩物,没有神的許可警察什麽也做不了,就有信心和勇氣去面對了,甚至敢反駁警察的謡言謬論。看到父母的收穫,我心裏滿了感動。父母没有我的陪伴,但他們有神話語的帶領過得更好,看到我的擔心根本没必要。想到這兒,我也不再那麽牽挂父母了。
有一次,我看到神的話:「父母養育你這是盡責任、盡義務,他們把你養大成人,這是他們的義務與責任,這不算什麽恩情。如果不算什麽恩情,那能不能説這是你應該享受的?(可以。)這是你應該享受的一種權利,你就應該被撫養,因為你在未成年期間,你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被撫養的角色。所以,你只是接受了父母對你盡的一種責任,但并不是接受了父母的恩惠與恩情。任何一種生物,生兒育女、繁衍後代、撫養後代都是一種責任,比如小鳥、牛、羊,甚至老虎,繁衍了後代之後都要撫養,没有一種生物是不撫養後代的,也可能有例外,但很少,這是生物生存的一種自然現象,是生物的一種本能,它歸結不到恩情這裏面去,這只是在遵循造物主給動物、給人類制定的一種規律。所以,父母撫養你這并不是一種恩情。從這一點上可以説,父母并不是你的債主,他們對你盡了責任,在你身上花了多少心血、花了多少錢,不應該讓你償還,因為這是他們作為父母的責任。既然是責任、義務,那就應該是免費的,不應該來索取報酬。父母撫養你只是在盡責任、盡義務,應該是無償的,不應該是一場交易,所以你不必用償還的思想來對待父母,來處理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如果用償還的思想來對待父母、還報父母,來處理與父母之間的這層關係,這反倒是不人道的,同時也讓人很容易被肉體的情感所限制,被肉體的情感捆住手脚,很難從肉體的情感糾葛裏走出來,甚至會迷失方向。父母不是你的債主,所以父母對你的期望你没有義務一一都實現,没有義務為他們的期望買單。就是他們期望他們的,你有自己的選擇,也有神為你制定的人生道路、為你制定的命運,與父母没有關係。」《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七)》看了神的話我明白了,父母生我養我給我生活上的供給,這是父母應盡的責任,并非恩情,不需要還報。就像動物界的小鳥一樣,鳥媽媽生下小鳥就會喂養它們,冒着危險捕食將小鳥養大,當幼鳥遇到危險的時候鳥媽媽會拼命保護它們,哪怕自己受傷也要保護好孩子,它們對幼鳥的照顧疼愛完全是出于一種本能。人類撫養後代也是一樣,從父母生我的那一刻開始他們就有了養育我的責任、有了關心照顧我的義務,他們撫養我是在盡責任,我并不虧欠父母什麽,也不需要還報什麽。而我受「養兒防老」「百善孝為先」這些傳統文化的影響薰陶把父母對我的照顧當作恩情,認為父母為我付出花費很多我就應該還報他們,恨不得搭上自己的後半生。我明知道自己在看守所兩年多没吃喝神的話、没盡本分,生命進入落下一大截,現在應該好好讀神的話、盡本分,但一想到父母為我操心受苦我就想去打工挣錢,用好的物質生活補償他們,若不是疫情的原因我就去打工挣錢了。後來我離家盡本分,心裏琢磨的還是怎麽報答父母,整個人的思想被報恩這事束縛,似乎自己的後半生只能為還報父母的恩情活着。我是受造之物,我的氣息是神給的,也是神保守我長大成人,末世神又恩待我來到神面前使我享受到神話語的供應,神在我身上付出了這麽多,我應該盡好自己的本分滿足神。雖然父母照顧我很多,但没有神的保守我也活不到現在,就像我十四歲那年爬山,如果不是神的保守我就掉到山底摔死了。我最虧欠的不是父母而是神,我不應該為還報父母的恩情活着,應該盡好本分為滿足神而活。認識到這些,我能正確看待父母對我的疼愛照顧了。
後來,我又看到神的話:「首先,多數人選擇離開家盡本分,一方面是因為客觀大環境的原因人必須離開父母,不能守在父母身邊照顧他們、陪伴他們,這不是人願意選擇離開父母,這是一方面客觀原因;另一方面,主觀上來説,你出來盡本分不是因為想離開父母逃避你的責任而出來的,而是因着神的呼召,你為了配合神的作工、為了接受神的呼召盡受造之物的本分,不得不遠離父母,不能留在他們身邊陪伴、照顧他們。你不是為了躲避責任才出來的,是吧?躲避責任出來與你接受神呼召必須離開他們出來盡本分,這是不是兩種不同的性質?(是。)你内心對他們是有牽挂有思念的,你的情感不是空白的,如果客觀環境許可,你能守在他們身邊同時也能盡本分,你願意陪伴在他們身邊時常照顧他們的生活,盡你的責任,但是因為客觀環境的原因你必須遠離他們,不能守在他們身邊,不是你不願意盡兒女的責任,而是你達不到。這是不是性質不一樣?(是。)如果説你離開家是為了逃避對他們盡孝道、盡責任,這是不孝,没人性。父母把你養大了,你恨不得翅膀硬了趕緊出去單過,不想看到父母,聽到父母有什麽難處都不想搭理,有條件管也不管,就假裝没聽到,誰愛説什麽説什麽,就是不想盡責任,這是不孝。但現在是這樣嗎?(不是。)很多人因為盡本分離開了本縣、本市、本省甚至本國,已經遠離家鄉了,而且因為種種原因不方便與家裏聯絡,偶爾從家鄉來的人口中打聽到父母現在的情况,知道他們還健康,生活得還好,也就安心了。其實你不是不孝,不是到了没人性的程度連父母都不想管,不想盡責任,而是因為種種客觀原因你必須選擇這樣做,這不是不孝。這是兩條原因了。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如果父母不是那種特别迫害、攔阻信神的人,父母支持你信神,或者與你一樣都是信神的弟兄姊妹,都是神家的人,那哪一個人在内心深處想到父母時不是默默地向神禱告,把父母交托在神的手中,把他們的健康安全、他們的生活所需這一切都交托在神的手中?你把父母交在神的手中這是對他們最好的孝敬,你不希望他們的生活臨到種種難處,也不希望他們活得不好、吃得不好、身體不好,你在内心深處肯定希望神能够保守他們,讓他們平安。如果他們是信神的人,希望他們能盡上本分,也希望他們能站住見證。這就盡到人的責任了,人的人性裏只能達到這些。還有最重要的是,人信神這麽多年聽了這麽多真理,最起碼的一點認識與領受人是有的:人的命天注定,人活在神的手中,有神的看顧保守比子女的牽挂、孝順、陪伴重要多了。父母在神的看顧保守之下你是不是就很放心啊?你没必要擔心。……總之,人不應該因為受客觀環境影響不能盡到對父母的責任就有負罪感或者良心受譴責,等等這些不應該成為人信神生活中的困擾,應該放下這些。當談到涉及對父母盡責任的這些話題,人應該有這些準確的認識,不應該再受轄制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怎樣追求真理(十六)》神的話使我心靈得着了釋放,我明白了什麽是真正的不孝,兒女明明有條件照顧父母却只顧自己享樂,逃避責任對父母不管不顧,這是没良心,屬于不孝。但我照顧不了父母不是逃避責任,也不是不想孝敬他們,而是因着受中共逼迫没法回家,况且我父母也信神,他們在我身上最大的期望不是養兒防老,照顧他們的後半生,而是希望我能好好信神盡本分,走人生正道,因此我不需要有負罪感,我把本分盡好就是對父母最大的安慰。同時我也從神的話中找到了實行的路途,就是把父母交在神的手中讓神帶領他們,因為我的陪伴照顧只是外表的一些關心,起不到什麽作用,就像我爸腰疼的時候我最多就是給他刮刮痧、買個膏藥,但是在他心絞痛的時候我就束手無策,只能在旁邊乾站着,什麽都做不了,更不能替他减輕痛苦。不管我在不在父母身邊,他們該得病還是得病、該健康就是健康,并不會因為我的陪伴而有任何改變,把他們交在神手中才是最明智的選擇。現在我爸媽雖然有些病痛,但他們在一起能互相照顧、互相交通神的話,心靈裏是喜樂的,這是任何的照顧和物質享受都代替不了的,把他們交托給神我很放心。
以往我受撒但毒素的苦害捆綁將父母當成我的債主,常因為照顧不了他們有負罪感,現在神的話解開了我心靈的枷鎖,使我不再被恩情束縛,我從心裏感謝神。現在我已經很長時間聯繫不到爸媽了,不知道他們身體如何,但是想到神會帶領他們走接下來的路,我心裏就踏實了很多,願意把時間精力投入到本分當中。感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