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我不再被恩情所困

中國陝西 鄭麗

我九歲那年父親就因病去世了,母親帶着我們兄妹五人艱難地生活。嬸嬸看我們可憐,常常拿些吃的用的接濟我們。每次接過這些東西時母親總是帶着我們對嬸嬸千恩萬謝的,還教導我們一定不能忘了别人的好,要懂得知恩圖報做個有良心的人,絶不能讓人戳咱們的脊梁骨説咱忘恩負義。雖然日子過得很艱辛,但母親為了報恩還是會把家裏僅有的東西分些給嬸嬸。長大後,看到很多人常常會談論:你看那誰誰在最困難的時候受人幫助,幾年後發達了回來報恩;誰曾經得到别人的幫助,但没良心,不知感恩,是個白眼狼。漸漸地,我也憑這樣的觀點活着,覺得做人就得懂得知恩圖報,否則就是没良心,會被人唾弃被人看不起。信神後,我雖然知道做人做事應該根據神的話,但這些代代相傳的傳統思想在我心裏種得很深,以致我憑着這種思想觀點活着,盡本分違背原則,給教會的工作帶來打岔攪擾,留下了過犯。

那是2021年8月,清理教會的工作安排下發後教會重點交通分辨人方面的真理,我大姑姐方玲被定性為不信派。面對這樣的結果,我一點兒都不意外。她信神多年不追求真理,還常常打岔攪擾教會生活。每次聚會她都東家長西家短的説個不停,一讀神的話就瞌睡打盹,讀完神的話什麽都交通不出來。臨到不合她觀念的事從不尋求真理也不從神領受,總是鑽人鑽事講理詭辯。聚會時,她聽到帶領交通一些打岔攪擾的人的表現,就把帶領説的話告訴給那些人,導致他們對帶領産生成見,認為是帶領與他們過不去。帶領就針對方玲挑撥離間、打岔攪擾教會生活的事給她交通解剖,可她却一點兒不認識自己,還嘟嘟囔囔講一堆理,説自己是實話實説怎麽就打岔攪擾教會生活了?一次聚會,交通分辨我大嫂屬于被顯明出來的不信派,人性也惡,應該趕緊清除出教會。結果剛聚完會,方玲就跑去給一個姊妹説我們把大嫂清除了,還説了一些消極話,導致姊妹情形受攪擾。我就趕緊找方玲交通,教會清除開除人是根據人的一貫表現,神家是真理掌權,不是哪個人説了算,大嫂能走到被清除這個地步都是因為她人性惡,還常常打岔攪擾教會生活,弟兄姊妹多次交通幫助都死不悔改導致的。我還揭露方玲這樣做是在散布消極、散布死亡,是在否認教會是真理掌權、公義掌權。没想到方玲哭着説:「我知道教會是你説了算,你讓開除誰就開除誰。」面對方玲的無理取鬧我感到很無奈,從心裏印證方玲絲毫不接受真理,就是個不信派。可要整理方玲的清除材料的時候,我猶豫了:「方玲和我一起接受神的末世作工,這麽多年來我們一起聚會、一起傳福音,而且她是個熱心腸,只要我有什麽事她都會盡力幫助我。特别是2013年我丈夫生病時,為了讓我能安心盡本分,方玲常常幫我照顧丈夫、料理地裏的莊稼,我家裏的活兒她也常常幫我做。丈夫去世後,面對家庭的各種難處我活在了消極情形中,方玲就天天晚上來看望我,陪我讀神的話,給我交通約伯的經歷。因着方玲的陪伴和幫助,我的情形有些扭轉。在我最艱難的日子裏,方玲不僅在生活上幫助我,還給我讀神的話安慰鼓勵我,她對我的好我都記在心裏,我不回報她的恩情還要整理她的清除材料,這要讓她知道了該怎麽看我啊?會不會説我忘恩負義没有良心?這些年方玲為我做的這一切,哥哥、嫂子還有幾個姐姐都是看在眼裏的,就連周圍的鄰居都説方玲待我比親姐妹還好。俗話説『羔羊跪乳,烏鴉反哺』,連動物都知道知恩圖報,而我對有恩于自己的人却不能網開一面,他們會不會駡我白眼狼弃絶我、孤立我?那我不就成了這個家族唾弃的對象了嗎?」一想到這些,我心裏就特别焦躁不安,感到左右為難,一邊是教會的利益,一邊是對自己有恩的人,我難以取捨,活在煎熬中痛苦不堪。正當我感到很為難的時候,我看到上面的講道交通中説:「什麽人可以留下來效力?只要不是人性特别惡的人,有傳福音這方面的特長,也願意傳福音,這樣的人就應該留下來。」我靈機一動,「對啊,方玲只是不喜愛真理、不追求真理,但她喜歡傳福音,傳福音也有些果效,現在正是福音擴展的關鍵時刻,如果我以方玲還能傳福音為由把她留在教會,她不就不用被清除了嗎?這樣我既不得罪方玲,哥嫂、姐姐也不會説我没良心,我也就不用落得個忘恩負義的壞名聲了。」就這樣,整理方玲的清除材料的事就被擱置了。

没過多久,姊妹們跟我説有兩個福音對象素質好,讀神的話有領受能力,可方玲人性活出太差,這兩個福音對象對她特别反感,都不願聽道了。還有弟兄姊妹説方玲攪擾教會生活,有的都不願跟她一起傳福音了。聽弟兄姊妹這麽説,我傻眼了,方玲攪擾福音工作,這一切和我脱不了干係啊!我就趕緊向神禱告悔改認罪。過後,我看到神的話説:「有的人對待上面工作安排的態度太放肆了,他認為,『上面是作工作安排的,我們是在教會中作工作的,有些話、有些事我們就可以靈活運用,具體怎麽做就是我們的事了。因為上面只是説話作安排,我們是實際做事的人,只要把工作交給我們,我們就可以隨便做,怎麽做都可以,誰都無權干涉。』他辦事的原則就是:他認為對的他就聽,他認為不對的就不聽,他的認為那就是真理、就是原則,不合他意的他就反抗,跟你勢不兩立。上面説的話不合他的意,他就給改動改動,經過他同意才能往下發,不經過他同意誰也不許發。别處都把上面的工作安排原樣發下去了,他却把他改動後的工作安排發到他所負責的教會。他這種人總想把神擺在一邊,恨不得讓人都信他、都跟隨他、都順服他。在他的心目中,神有些地方還不如他,他應該也是神,人都應該信他,就是這個性質。……他純屬是撒但的差役,他作工作是魔鬼掌權,是破壞神經營計劃、攪擾神工作的,就是地道的敵基督!《話・卷三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第三部分》神的話一針見血地把我不落實工作安排,做事憑己意的實質揭示了出來。工作安排明確要求,對已經顯明出來的各類惡人、不信派、敵基督帶領工人要及時清理出教會,作為帶領工人應該無條件地順服、照辦,雷厲風行地落實,將敵基督、惡人、不信派清除出教會,保護好弟兄姊妹,不讓他們受迷惑、受攪擾,有一個安静的環境吃喝神的話、追求真理盡本分。可是我明明知道方玲就是個不信派,却因為她曾經幫助過我,怕清除她自己落得個忘恩負義的駡名就不按工作安排去落實,還冠冕堂皇地以方玲能傳福音為由包庇袒護她。我反省自己:我為什麽能憑情感包庇袒護她為她開脱罪責呢?就是知恩圖報這個傳統思想在裏面支配我束縛着我。為了維護在人心中的好形象,為了不被人説我是個忘恩負義的白眼狼,我絲毫不考慮教會的利益、不考慮把方玲留在教會是什麽後果,公然違背工作安排,不但没有整理方玲的材料申請清除還安排她去傳福音,她人性活出太差導致兩個福音對象都不願考察了,這一切都是因我包庇她造成的。我這樣做的性質就是在違背工作安排另搞一套,是在攔阻教會的清理工作,我利用職權包庇袒護不信派在教會作惡,給惡人提供了作惡的條件,做了撒但的幫凶,我就是個地地道道的假帶領啊!看到自己作了這麽大的惡,我有些害怕,也很懊悔,趕緊讓大家提供方玲的評價。收到大家的評價,我發現方玲不但影響了傳福音的果效,還在教會中挑撥離間、搬弄是非、散布消極,而且她愛占便宜,自己明明什麽都不缺,但看到别人的東西就要占為己有……看着這一份份評價,我陷入深深的自責中,知道自己包庇方玲作惡了。我不能再憑情感做事了,就趕緊把方玲的清除資料整理出來。之後需要弟兄姊妹簽字同意,我還是有點顧慮,「我哥嫂、姐姐看了資料會怎麽想呢?大嫂剛清除不久,現在又要清除方玲,那哥嫂、姐姐會不會説我没良心,不搭理我呢?」

針對自己的情形,我向神禱告尋求,看到神的話説:「你做每件事的時候都得檢查個人的存心對不對,如果能按神的要求做,跟神的關係就正常了,這是最低標準。藉着你察看自己的存心,若有不對的存心出來的時候,你能背叛它而且能够按神的話去行,這樣你在神面前就成為一個對的人,説明你和神的關係已經正常了,所做的一切都為了神,不是為自己。在做每一件事的時候,在説每一句話的時候,心能擺對,行事公正,不隨從情感、個人意思行事,這是信神之人的行事原則。……就是説,人的心裏能够有神,不為個人利益追求,不為個人前途着想(指為肉體着想),而對生命進入有負擔,竭力追求真理,順服神的作工,這樣你追求的目標對了,跟神的關係就正常了。可以説和神擺對關係是人進入靈程的起步,雖然人的命運在神手裏,是神預定的,個人改不了,但是你能不能被成全、被神得着都是根據你與神的關係是否正常來决定的。或許在你身上有軟弱之處,有悖逆的地方,但只要你觀點對、存心正,和神的關係擺對了、正常了,就有資格被神成全。你若跟神的關係不對了,或是為了肉體,或是為了家庭,那不管你怎麽下苦功都白搭。你跟神的關係正常了一好百好,神不看别的,就看你信神的觀點對不對,你信神到底信誰,給誰信,你為什麽信,這些你如果能看透,能够擺對觀點去實行,你的生命就能長進,保證也能够進入正軌。如果你跟神的關係不正常了,信神的觀點偏了,那你就一了百了,信來信去什麽也得不着。《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你與神的關係如何》讀了神的話我明白了,要想與人有正常的關係首先得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所做所行都按神的話行,都能拿到神面前。憑着敗壞性情,為了自己的名利地位、肉體利益而有意地去維護與人的關係,這是神不稱許的。我總怕清除方玲她會埋怨我没有良心,家人會説我忘恩負義弃絶我、孤立我,為了維護在他們心中的好形象,我就不敢按原則辦事。現在我明白了,我在人面前做得再好、人再怎麽高捧我都没有用,因為神不稱許。我是在拿教會的利益賣人情,是觸犯神性情的。我是一個信神的人,就應該按神的話行事,凡事接受神的鑒察。我不能再為了維護和人的關係而違背工作安排做抵擋神的事,不管他們對我的態度怎麽樣,哪怕都弃絶我不搭理我,我也得實行真理揭露方玲。方玲是不信派,還常常攪擾教會生活,被清除是她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哥嫂、姐姐也是信神的人,我應該做的是給他們交通真理,按原則辦事。之後,我把方玲的表現讀給他們聽,他們并没有埋怨我,還説這種人就應該清除出教會,留着只能羞辱神的名,哥嫂還提供了方玲的一些不信派的表現。看到這個結果,我在心裏感謝神,同時也體會到了實行真理的喜樂平安。

不久,方玲的清除通告下來了。一想到要給方玲讀,我又有些退縮了,「這些材料是我整理的,方玲聽了會多恨我呀!那以後我們還怎麽相處呢?方玲因着被清除已經够痛苦了,我再去給她讀通告,這不是往她的傷口上撒鹽嗎?要不我不給她讀了,避重就輕地把她的表現説説,讓她知道自己已經被清除就行了,這樣我們見面的時候也不至于太尷尬。」當我見到方玲的時候,她因為知道了自己被清除的事熬得瘦了一圈,整個人没精打采,我心裏很酸楚,有些不忍,就硬着頭皮給她讀通告。我擔心要是都給她讀了她接受不了,于是我就把裏面一些揭露她的話和定性的話都跳過去。事後每次見到方玲,我心裏總有些彆扭,感覺好像愧對于她。我也不知道自己這是怎麽了,明明知道方玲不追求真理、胡作非為,被清除是咎由自取,可我為什麽會有這種情形呢?後來,我看到神的話説:「知恩圖報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很典型的評判人德行好壞的一方面標準。衡量一個人人性好不好、德行怎麽樣,其中一條標準就是看他接受了人的恩惠、幫助之後有没有還報,是不是一個能知恩圖報的人。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或者在人類的傳統文化中,人都把知恩圖報當成衡量人德行的一個重要標準。一個人如果不懂得知恩圖報,是個忘恩負義的人,那這個人就被人看為是没有良心,不值得交往,應該被衆人鄙視、唾弃或者弃絶的人;一個人如果懂得知恩圖報,就是接受了别人的恩惠、幫助之後能不忘恩,還力所能及地用自己的方式去還報對方,那這個人就被看為是有良心、有人性的人。如果一個人接受了别人的好處、幫助之後,他不知道報恩,或者只説了一聲『謝謝』表示一點感激,之後就再没有什麽表示了,施恩的那個人會怎麽想?心裏是不是會覺得不舒服?是不是會想,『這個人不值得幫助,他不是什麽好東西,我給他那麽多幫助,他居然是這樣的反應,真是没良心、没人性,不值得交往』?那以後再碰到這類人他還會幫助嗎?起碼不想幫助了。《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從古代到現代,有很多人都受知恩圖報這種思想觀點、道德準則的影響,即使施恩的人是惡人、壞人,讓他們做的是惡行、是壞事,他們也要違背良心理智盲目地順從,達到報恩的目的,導致了很多悲慘的後果。可以説,很多人就受知恩圖報這個道德準則的影響、束縛,受它的轄制、捆綁,而一味地、錯誤地堅持一種報恩的觀點,甚至能助紂為虐。現在,你們通過我這樣交通就能够看清楚這些事了,能够定性這樣做就是愚忠,這種行為屬于做人没有底綫,是不加分辨地、胡亂地報恩,没有意義、没有價值。因為怕受到輿論的譴責與人的定罪,就勉强用自己的一生去還報人的恩,甚至用生命去還報,這是錯謬、愚蠢的做法。傳統文化中知恩圖報這種説法不單束縛了人類的思想,也給人類的生活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包袱,給人的家庭帶來一些額外的痛苦、負擔。有許多人為了做到知恩圖報付出了許多代價,他把知恩圖報當成社會責任、當成自己的本分,甚至用一生的時間還報人的恩情,他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義不容辭的,這種觀點、這種做法是不是愚蠢的、荒唐的?這完全顯明了人的愚昧無知。不管怎麽説,知恩圖報這種德行的説法雖然符合人的觀念,但不符合真理原則,與神的話是格格不入的,是一種錯誤的觀點與做法。《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神的話揭示得一點不差啊。從古到今,人們評判一個人的人性好孬很典型的標準就是根據這個人是不是一個知恩圖報的人,别人曾經幫助過你對你有恩,你就得去還報人家,你做到了就是個好人,否則就要被人弃絶,被人駡是没良心的白眼狼。受社會環境和學校教育灌輸薰陶,人都不自覺地活在了知恩圖報這種思想的捆綁束縛之下,只要别人曾經對自己有幫助就得去報答,也不去分辨自己報恩的對象是個什麽人、他走的是不是正路、自己這麽做合不合乎真理。有的人為了報恩一輩子都活在别人的陰影下不得釋放,有的人為了報恩甚至為别人去做一些壞事,成了被别人利用的工具,一生都活在痛苦的煎熬中。從小母親就教育我們得懂得知恩圖報,别人對我們有恩我們就得一輩子記得别人的好,不能讓别人戳我們脊梁骨,周圍的人也都根據這一條評判一個人的人性好壞。我也是憑着這些世代相傳的思想觀點活着,像「知恩圖報」「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當别人對我有幫助的時候我就會銘記于心,找機會報恩,如果别人有恩于我却不能還報我就會常常自責、不安,覺得没法面對人家,總怕别人會説我是個忘恩負義之人。在方玲這件事上就是這樣,就因為她曾經幫助過我,我明明分辨出她是不信派應該清除,但我怕按原則清除她會遭人駡,就包庇她、袒護她,以此來報答方玲的恩情;當要給哥嫂、姐姐看方玲的清除資料時,我怕他們説我是白眼狼就不敢去面對他們;給方玲讀清除通告的時候,我一看見她憔悴的樣子我的愧疚感就油然而生,就避重就輕地讀了她的作惡表現;方玲被清除後,我都不敢面對她,明明是她自己不追求真理、不走正道被淘汰,可我却總覺得愧對于她,她曾經對我的幫助就像一個枷鎖套在我的身上,壓得我喘不過氣來。看到自己在知恩圖報這種傳統思想的束縛之下連是非對錯都分辨不清,實行真理更是難上加難。為了自己能有個好名聲,為了不被人控告,説我是個忘恩負義的人,我善惡不分地胡亂報恩,做事没有一點兒原則,没有底綫,做出了悖逆神、抵擋神的事。我現在看清了,無論我的所做所行多麽讓人擁護誇贊豎大拇指,可我出賣的是教會的利益,給自己信神的生涯也留下了無法抹去的污點,這個後果太嚴重了!通過實際的經歷體會我看清了,傳統文化就是撒但迷惑人、敗壞人的工具,在錯誤思想的束縛捆綁之下,我明知真理也實行不出來,成了悖逆神、抵擋神的人,我不願再憑撒但哲學活着了。

後來,我又看到神的話説:「對知恩圖報這個傳統文化的觀點必須得加以分辨,知恩圖報最主要是在這個『恩』字上,怎麽看待這個恩?這是哪方面的恩?是什麽性質的恩?知恩圖報有什麽意義?這些問題都得弄清楚,絶不能受知恩圖報的轄制,這對于追求真理的人是完全有必要的。在人的觀念中,什麽是『恩』?從小的方面説,就是在你有難處的時候有人給了你一些幫助,比如,在你吃不上飯餓得發慌的時候給了你一碗飯,在你快要渴死的時候給了你一瓶水,在你摔倒爬不起來的時候扶了你一把,這都屬于一種恩情。大的恩情,就是涉及到你遇到大難,有人救了你,這屬于救命之恩了。當你遇到生命危險的時候,有人幫了你一把讓你免于一死,等于是救了你一命。等等這些都是人心目中的『恩』,這種恩情已經超出物質的小恩小惠了,已經屬于大恩大德了,不是用金錢、物質的東西能衡量的了,只是説幾句感謝的話已經無法表達人的感激之情了。那人類這麽衡量到底準不準確呢?(不準確。)為什麽説不準確呢?(人是根據傳統文化來衡量這事的。)這樣回答是道理、是理論,好像是對的,但與事情的實質是不符的。《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咱們再看看人類中涉及所謂的恩情的這些事。比如,一個乞丐餓倒在雪地之中,一個好心人把他救回家,給他飯吃,給他衣服穿,還收留了他,然後這個乞丐就在他家生活,為他家幹活。不管這個乞丐是自願的也好,還是為了報恩也好,總的來説,人救助他這件事算不算一種恩情?(不算。)就連小動物都能做到互相幫助、互相救助,人能做到這些可以説就是舉手之勞,是有人性的人都能達到、都能够得上的,也可以説是作為一個有人性的人應該盡到的一種社會責任與義務,人類把它當成是一種恩情,這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了?這合適嗎?比如,在飢荒年頭很多人都吃不上飯,一個富户看誰家窮就給了一袋米,幫他家渡過了難關,這是不是人與人之間起碼的道義上的互幫互助?他僅僅是給了點糧食,又不是把自己僅有的食物都給了别人,自己忍飢挨餓,這算得上是恩嗎?(算不上。)人類能盡到的社會責任與義務,還有人的本能該達到的、該做的,對人有益處、有幫助的舉手之勞的事,根本就算不上什麽恩,因為這僅僅是施以援助之手。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恰巧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這是很正常的一個現象,也是作為人類中的任何一員應該盡的責任,這僅僅是一種責任、一種義務,神造人時就給了人這種本能。這種本能指什麽説的?就是人的良心、理智。《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讀了神的話,我對「知恩圖報」中一直捆綁束縛我的「恩」有了新的認識。在人有困難的時候對人施以援手幫助人渡過難關,在自己能力範圍裏相互幫助,這是人該承擔的社會責任,算不上是恩。就像方玲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幫我照顧生病的丈夫、料理地裏的莊稼,這本就是人之常情,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幫助,况且她是我的大姑姐,弟弟家裏遇到難處了做姐姐的力所能及地幫助一下這很正常,算不上是有恩于我。丈夫去世後我活在了消極情形中,方玲給我交通幫助扶持我,這是作為弟兄姊妹應該做到的,這也算不上恩情。如果方玲家有難處我同樣也會盡力幫助她的,她消極軟弱的時候我也會給她讀神的話交通扶持她,這是正常人性該具備的。可我却把方玲為我做的這一切都歸結到恩上,時時刻刻想的都是要報恩,好像没有方玲的幫助我就走不到今天,事實上是神話語的帶領幫助才使我走到了今天。想想丈夫去世後,我因為不明白真理不知道接下來的路該怎麽走,在我最消極軟弱的時候是神擺設各種人事物幫助我,是神話語的開啓引導使我從困境中走了出來,一路走到了現在。我到現在没有缺吃缺穿,和其他人一樣正常地生活,吃喝神的話、盡本分,這都是神的愛啊!我要是真有良心,最應該報答的就是神。可我却憑着知恩圖報這個錯誤的思想觀點活着,總跟人講情感、講愛心,人對我一點點的幫助我念念不忘,而對供應我一切的神却悖逆抵擋,不惜違背原則、損害教會利益去報恩,我這才是真正的忘恩負義、没有人性。明白了這些,我感覺自己不明白真理真是太可憐了。

之後,我還看到神的話説:「如果一個人曾經幫助過你,給了你一些恩惠,對你的人生或者在重大的事上産生了一些影響,但是這個人的人性、所走的道路與你的追求、所走的道路都不相合,你與他没有共同語言,你心裏不喜歡這個人,甚至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説這個人與你的愛好、追求都不一樣,人生道路還有世界觀、人生觀都不一樣,完全就是兩類人,那對于他之前曾經給予你的幫助,你怎麽對待、怎麽處理?這是不是現實情况?(是。)那這事怎麽辦?這種情况也好辦,就是你力所能及地給予他一些物質上的還報之後,既然兩個人所走的道路不相同,那就不相為謀,走不到一條道上,連朋友都不能做,接下來就没法交往了。没法交往怎麽辦哪?那就遠離。雖然這個人曾經有恩于你,但他在社會上坑蒙拐騙,什麽壞事都幹,你不喜歡這樣的人,你完全有理由選擇遠離他。有些人説:『這樣做不是没良心嗎?』這不是没有良心,他如果生活真有困難了,你還可以幫助他,但是不能受他轄制,不能隨從他作惡、做違背良心的事,也没必要因為他幫助過你或對你有過大恩你就一生為他做牛做馬,你没有這個義務,他也不配。你有權利選擇與你喜歡的人、對的人、能與你合得來的人相處、交往,甚至交朋友,可以對他盡責任、盡義務,這是你的權利。當然,你也可以拒絶與你不喜歡的人打交道、交朋友,不用為他們盡什麽責任與義務,這也是你的權利。即便你選擇弃絶這樣的人,拒絶與他交往,拒絶對他盡任何的責任、任何的義務,這也不算錯。做人必須得有底綫,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對待法,對惡人就是不能與他同流合污,絶不能與惡人為伍,這是明智的選擇,不能受任何恩情、情感或者社會輿論等等一些因素的影響,這就有立場、有原則了,這是你該做的。《話・卷六 關于追求真理(上)・什麽是追求真理(七)》神的話把怎樣對待人的原則説得很清楚。對曾經對自己有重大幫助的人,我們得根據這個人的人性品質和他所走的道路來對待。如果他是一個對的人,他走的路對,我們就應該與他有正常的交往,在他有需要的時候力所能及地給予他幫助扶持;如果幫助過我們的人不走正道,還胡作非為,我們與他交往就應該慎重,要分辨他説話做事的性質,該弃絶就弃絶,該遠離的時候也得遠離,力所能及地給予他物質上的幫助就可以了;如果他是信神的人却不追求真理,對待本分應付糊弄、胡作非為,還打岔攪擾神家的工作,那我們就得根據真理原則對付修理,如果再不悔改那就要堅持原則,該警告警告,該清除就得根據原則清除,絶不能憑着撒但法則與其同流合污做違背原則的事。想想自己對待人没有原則,做了好多愚昧無知的事,被傳統思想所捆綁不知不覺成了撒但的幫凶,給教會生活也帶來了攪擾。看到人信神不憑真理活着隨時都有可能抵擋神觸犯神性情。雖然方玲現在還會和以往一樣給我一些物質上的幫助,但我通過吃喝神的話能正確對待了,這不是方玲對我有多好,也不是方玲的恩情,而是神的愛,是神調動人事物幫助我,我應該感謝神,盡好本分還報神的愛。

以往我一直認為做人就得知恩圖報,做個懂得感恩的人,這樣的人才是好人,在實際的經歷中我明白了,撒但就是利用知恩圖報這個傳統思想來束縛人禁錮人的思想,讓人混淆是非做事没有原則,不知不覺充當了撒但的工具。同時我也明白了,屬撒但的東西在人看再好它也不是真理,只有神的話是真理,神的話能讓人明辨是非活出正常人性,只有憑真理活着,按神的話、按真理原則對待人事物,才能行在神的心意上,才能活得有人格有尊嚴。感謝神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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